短期投资的计价方法范例6篇

短期投资的计价方法

短期投资的计价方法范文1

关键词:短期投资 取得 股利和利息 期末计价 处置 核算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3(a)-0225-01

短期投资是指企业购入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其他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下面将短期投资取得的股利和利息等分析汇报如下。

1 短期投资取得的核算

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即按取得投资的实际成本计价。

短期股票投资的实际成本由买价、佣金和印花税等组成;短期债券投资的实际成本由买价和佣金组成。企业为进行投资而将款项存入证券公司时,借记“其他货币资金”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企业进行短期投资时,借记“短期投资”账户;贷记“其他货币资金”账户。

(1)如短期股票投资所支付的款项中,包含已宣告而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从成本中予以扣除,将其作为应收股利处理。为此,购入的股票应以买价减去应收股利,再加上购买股票时所发生的佣金和印花税人账。

例1华嘉化工国际贸易公司6月15日购入东风公司股票8000股,每股面值1元。购入市价每股为6.50元,价款52000元。另以交易金额的2‰支付佣金,2‰支付印花税,款项一并以证券公司存款付讫。东风公司已于6月10日公布分派现金股利,每股0.20元,定于6月20日起按6月19日的股东名册支付,作分录如下:

借:短期投资一股票投资50608

借:应收股利—— 东风公司1600

贷:其他货币资金—— 存出投资款52 208

俟收到东风公司分派现金股利时,再借记“其他货币资金”账户;贷记“应收股利”账户。

“短期投资”是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购入时能随时变现并准备在短期内变现的有价证券。它包括各种股票和债券等。在取得各种有价证券时记入借方;处置各种有价证券时,记入贷方;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可随时变现的各种有价证券的实有数额。

2 短期投资股利和利息的核算

短期股票投资在收到被投资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时,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届时借记“其他货币资金”账户;贷记“短期投资”账户。

例1华嘉化工国际贸易公司持有新亚公司股票10000股,4月2日收到新亚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每股现金股利0.15元。作分录如下:

借:其他货币资金—— 存出投资款1500

贷:短期投资—— 股票投资1500

被投资公司宣告分派股票股利时,投资企业不需作账务处理。俟被投资公司分派股票股利时,投资企业应做好备查记录,增加被投资公司股票的股数。

短期债券投资收到利息时,除了转销取得时已记入“应收利息”账户的数额外,其余部分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短期投资”账户。

3 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

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是指期末短期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金额。

由短期投资而取得的股票和债券在取得时是按实际成本计价的,然而在证券交易市场上股票和债券的价格会不断地发生变化,企业在期末应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进行计价,合理地预计各项短期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

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是指在期末将短期投资的成本与市价进行比较,选择低者作为短期投资的计价标准。市价是指在证券市场上挂牌的交易价格。在具体计算时,应按期末证券市场上的收盘价作为市价。

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时,通常按单项投资计算,即采取按每一短期投资的成本与市价孰低计算提取跌价准备的方法。

倘若当期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大于“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账户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提取跌价准备;倘若当期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小于“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账户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倘若当期短期投资市价高于成本,应在已计提的跌价准备的范围内冲回。

【例】开端服装进出口公司“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账户余额为零,现持有飞龙公司股票15000股,太阳神公司股票10000股,每股账面价值分别为5.60元和6元。

(1)2003年6月30日,飞龙公司股票每股市价为5.50元,太阳神公司股票每股市价为5.80元,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作分录如下:

借:投资收益—— 股权投资收益3500

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3500

(2)2003年9月30日,飞龙公司股票市价为5.65元,太阳神公司股票市价为5.75元,本公司持有的股票数量不变,冲减已计提的跌价准备。作分录如下:

借:短期投资跌价准备1000

贷:投资收益—— 股权投资收益1000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是资产类账户,它是“短期投资”的抵减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提取时,记入贷方;短期投资市价回升或出售时,记入借方;余额在贷方,表示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实有数额。

4 短期投资处置的核算

当股票和债券市价上扬时,企业为获得收益,或因现金不足,可以通过出售短期投资收回现金。出售时,可能因市价上涨而获利,也可能因市价下跌而遭受损失。企业出售股票时,也要按一定比例支付佣金和印花税,出售债券时要按一定比例支付佣金,从而发生出售费用。出售股票、债券的价格减去其出售费用是出售股票、债券的净收入。若出售股票、债券的净收入大于股票、债券的账面价值即为投资收益;反之,若出售股票、债券的净收入小于股票、债券的账面价值,则为投资损失。无论是投资收益,还是投资损失,均通过“投资收益”账户核算。

已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股票和债券,在出售时,按取得的出售净收入借记“其他货币资金”账户;按已提取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账户;按其成本贷记“短期投资”账户;将短期投资出售净收入和计提的跌价准备之和与短期投资成本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账户。

“投资收益”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入或发生的损失。企业取得投资收益或将投资净损失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贷方;发生投资损失或将投资净收益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借方。

5 结论

外贸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暂时的闲置现金,为了充分发挥现金的运用效率,可以在证券交易市场上购买其他企业发行的股票、债券进行短期投资,以得到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股利收入、利息收入或价差收入。由于股票、债券的流动性强,一旦企业需要使用现金时,可以随时将这些股票、债券在证券交易市场上出售,收回现金。

因此短期投资具有投资收回快,风险小,变现能力强,机动而灵活的特点。

参考文献

短期投资的计价方法范文2

今年新增委托理财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如何进行风险控制受到高度重视。据统计,在进行委托理财的上市公司中,有半数上市公司称,委托理财的投资方向将是国债,包括购买国债、国债回购等。有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认为,相对于股市二级市场来说,国债投资的风险明显较低。同时,今年的国债市场趋于火爆,有望带来较为可观的收益。如一家上海公司在3月底决定,将2亿元的资金进行国债投资,公司称“要获取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收益”。另外,对委托资金的风险管理更加细化,例如沪昌特钢明确要视首笔资金委托的具体情况,再来决定是否要延续或加大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入。

另一个特点是,委托理财的受托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过去,大多数的委托理财是通过券商和各类投资公司进行的,现在进行这一委托理财的受托主体在不断拓宽,例如日前沪昌特钢选择信托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而据了解,基金公司也在积极研究如何帮助企业进行资产管理等委托理财事宜。

同时,保底收益的做法依然普遍存在。如外高桥决定委托上海富宝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5000万元投资国债,受托方承诺上述资金的年收益率为9.5%,如实际收益率不足将予以补足。即使没有保底收益,不少公司对委托理财的收益率仍然有较高期望,最低的也达到了8%。如首创股份拟将1.5亿元委托北京巨鹏投资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双方约定,委托资产的年收益率小于或等于8%时,不计提业绩报酬;年收益率大于8%时才开始计提报酬。这种完成预定收益率才收取报酬的做法目前已被多家上市公司所采用。

引人关注的是,除新增委托理财外,不少上市公司在以前的委托理财无法按期收回,从而不得不延期。西部的一家上市公司在1月初称,一笔4000万元的委托理财只收回400多万元,余额延期6个月。同时,该公司还有一笔3000万元的委托理财更是将延期1年。初步统计,上市公司目前延期的委托理财约占到了去年委托理财总额的三成左右。

既然委托理财在上市公司中如此广泛,如火如荼,形式多样,那么委托理财及其投资收益如何核算呢?这似乎并不成为问题,但仍有探究的必要。

一、委托理财行为是长期投资还是短期投资

企业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当的委托理财,一般而言,期限不会超过一年。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因此,委托理财属于短期投资。

当委托理财到期,对于不得不延期的委托理财,或是自愿延期的委托理财,即使前后期累计投资时间已超过一年,延期部分亦均可视为一次新的理财行为,即为短期投资。

二、委托理财投资的运作形式

在实际操作中,委托理财一般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委托方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委、受双方就资金流向及其余额定期(如按月)或随时沟通,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2、委托方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委托方对受托方进行全权委托,受托资金封闭运行,受托方不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3、委托方并不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而是将资金交付受托方后进行专项委托,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4、委托方并不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委托方对受托方进行全权委托,受托资金与受托方自有或其他资金混合使用,受托方不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三、委托理财投资的核算

(一)委托理财投资核算的一般原则:

委托理财投资,属短期投资,一般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1、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委托理财均为现金方式。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

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等,借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

2、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企业取得的作为短期投资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应于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等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

企业持有股票期间所获得的股票股利,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账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份。

3、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应在期末时按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贷记“投资收益”。

4、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企业出售股票、债券、基金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的成本,贷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按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企业出售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时,其结转的短期投资成本,可以按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计算确定其出售部分的成本。企业计算某项短期投资时,应按该项投资的总平均成本确定其出售部分的成本。企业计算出售短期投资成本的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短期投资”应按短期投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6、“短期投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的成本。

(二)委托理财投资特殊情况的核算:

1、企业在委托理财时,如上述“运作形式”所述,并不一定能够获取交易清单,亦不一定知晓在受托方购入股票等证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是否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直接借记“短期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而不再通过“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等核算。

在这种情况下,委托理财运行过程中,对于实际发生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因收于受托方券商或投资公司,并且无及时的交易纪录,亦不予核算和反映。

2、企业在资金委托运作期内出售股票、债券、基金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如无法获取交易清单,企业不予核算和反映。运作期内某一清算期满后统一清算,如跨年度时年底结算一次。但如果能够获取交易清单,应该及时确认损益。有些企业在运作期内已经处置所购证券并能计算处置所得,但并未确认和核算投资收益,而是一律全额直接冲减“短期投资”。理由是尚在运作期内,运作期未满。这是对相关制度的误解。企业只有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于实际收到时,才可能予以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3、对于企业与券商签订保底收益协议的,企业一般的做法是将清算时所得款项超过短期投资成本的差额部分,全部计入投资收益。这种做法值得探讨。这里暂且不论保底的做法是否合乎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保底收益率超过实际收益率,超额收益其实来源于受托方的捐赠。如果能够从交易清单中分别确认实际收益和超额收益,该超额收益存在着计入投资收益还是资本公积两种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计入资本公积。但是,这种收入又确实是委托理财行为本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而不是凭空产生。计入资本公积,似乎是难以接受的。笔者认为,两种选择都是可行的。

同样,如果双方规定在超过某一预定的投资收益率时,企业将一定比例的超额收益支付给受托方。那么,超额收益分成的部分,其实来源于委托方企业的捐赠。如果能够从交易清单中计算确认该部分超额收益分成,该超额收益分成,也存在着计入投资收益(减项)或营业外支出两种选择,也都是可行的。

4、企业无法按月或随时获取交易明细清单的,“短期投资”应按受托单位而不是按投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委托理财投资举例说明

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报披露如下:

1、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包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据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风险投资批准权限的专项授权,于2001年7月3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不高于人民币三亿元的资金投资国债的决议。2001年8月12日,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决议作出修改决议,公司只使用1亿元人民币资金购买国债,另外委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2亿元人民币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会计报表附注,短期投资:

项目2001年度投资金额成本(人民币元)跌价准备(人民币元)

委托投资-委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0,500,000[注1]

债券投资41,655,2042,679,155

存放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管理债券投资款50,000,000[注2]

合计282,155,2042,679,155

报表日债券投资包括以下债券:

库存数量库存债券成本

债券名称手人民币元

96国债(8)34,76941,655,204

债券投资已按成本和市值孰低原则计提了跌价准备,报表日的市价是根据《中国证券报》公布的2001年12月31日股票交易收盘价确定。本公司债券投资的变现无重大限制。

注1、本公司于2001年8月12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协议书,委托其管理资金共计人民币200,000,000元。根据该协议,该证券公司在本公司指定的证券账户名下,在不违背本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有权自主运用和操作资金专用账户的资金买卖及持有在中国境内合法的金融证券交易市场公开挂牌或即将挂牌交易的股票、认股权证、基金、债券以及其他的上市投资品种。本次资产管理的委托期限为12个月,自2001年8月13日至2002年8月12日。本公司于本年度已收回部分委托管理资金计人民币9,500,000元(另注该公司在公司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委托资产管理事项”,披露:公司向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委托资产的1%作为管理费用。如投资收益率在10%以上时,本公司将超额盈利部分的20%支付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其业绩报酬。2001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支付950万元投资收益的函件,2001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此笔投资收益款项。公司未来尚无委托理财计划)。截至2001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放于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中仍未使用的证券投资现金余额为人民币549,556元,于2001年12月31日,该委托投资证券的市值为人民币206,958,431元,因此本公司于该委托投资于2001年12月31日的投资成本(已扣除年末仍未使用的现金余额)与市值的差异为人民币17,007,987元。

注2、本公司委托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公司的国债投资款提供管理服务,本公司已就该国债投资投入人民币50,000,000元,于2001年12月31日,本公司并无通过该证券公司持有任何国债,而本公司存放在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中仍未使用的国债投资现金余额为人民币50,640,291元。

3、会计报表附注,投资收益(部分):

项目2001年度(人民币元)

投资国债收益(详见短期投资注(2))(2,959,933)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详见短期投资注(2))2,679,155

从该公司年报所披露的的情况来看,该公司对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款项200,000,000元为全权委托理财方式,对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则仅为委托管理债券投资。

1、支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款项200,000,000元借:短期投资200,000,000贷:银行存款200,000,000

2、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回950万元投资收益借:短期投资9,500,000贷:投资收益9,500,000该公司将收回的950万元直接冲减短期投资,值得商榷。因为按8月中旬投入4.5个月计算,投资收益率达12.67%,该收益不太可能是收取的股利或利息,而且上市公司在8月中旬以后支付股利的情况很少。那么应该是证券(包括认股权证)的处置收益。处置收益应该计入投资收益。

3、支付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款项50,000,000元,该公司并无通过该证券公司持有任何国债,而本公司存放在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中仍未使用的国债投资现金余额为人民币50,640,291元。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50,000,000贷:银行存款50,000,000该公司将5000万元直接核算为短期投资,而不是反映为其他货币资金,亦值得商榷。现金余额为人民币50,640,291元,多出的640,291元应该为存款利息。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640,291贷:财务费用640,291

4、国债投资成本41,655,204元,不清楚运作方式如何、在哪家券商购买,在此不予举例核算。但跌价准备2,679,155元,减少投资收益。

短期投资的计价方法范文3

一、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范围: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存货的范围比较宽,有在途材料、原材料、包装物、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存货是否需要计提跌价损失、关键取决于存货所有权是否属于本、存货是否处于加工或使用状态。凡是所有权不属于本公司所有的存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如受托代销商品;凡是处于加工或使用过程中的存贷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如: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存货实物形态及数量不容易确定)、在用低值易耗品(价值低且已摊入成本)等。

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金额限制:从上,凡是存货的市场价或可变现价值低于其成本价的,都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并且规定必须分品种,规格、产地、品牌明细核算,但在实际核算工作中由于很难做到而显得没有多大现实意义,如大型商业企业存贷品种及规格少则上万种,多则几十万种,尤其在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很多存货市场出售价格低于成本价,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无论存货跌价损失的金额是多少,都需要计提存发跌价损失,一则会计核算工作已非常大,不可能全部做到;二则对于跌价损失金额比较少的存货也要计提跌价损失,没有多大现实意义。笔者从为各个企业可以根据会计核算的重要性原则,规定计提存贷跌价损失余额的范围,可以用绝对数表示,存货跌价损失多少金额以上的,需要计提,否则不提;也可以用相对数表示,存货跌价损失金额超过本企业实现利润规定百分比的,需要计提,否则不提。确定计提跌价损失金额范围或百分比,关键取决于对企业实现利润的程度。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式:存货跌价准备=库存数量×(单位成本价-不含税的市场价)

计算结果如为正数,说明存货可变现价值低于成本价,存在损失,就按此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为负数,就不需计提。

上述公式中,库存数量和单位成本价可以从账上找到,而如何确定不含税的市场价就成了计提多少存货跌价损失金额的关键。本人认为应根据存货不同的状态,用不同的来确定存货的不含税市场价,力求做到准确,并符合实际。此项工作需要取得本企业销售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1.对于外观完好无损,保持原有的使用价值并处于适销对路的存贷,其不含税的市场价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确定:

A: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本企业6月或12月存货平均销售价格。这种方法适用于商品处于可正常销售的情况,并且间隔时间短,比较准确,取得数字也比较容易。

B:用当天不含税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市场销售价格是包含销项税额的,为了同一口径进行比较,应符合税价格换算成不含税价格。换算公式:

含税市场销售价格

不含税市场价= --------------------------

1+增值税税率

这种方法适用于企业很长时间没有销售这种商品,从本企业无法计算出当月存货不含税的市场销售价格。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选择有代表性的3到4家大型商场或农贸市场的销售价格来计算其平均销售价格。

C:以客户报价为基础,适当加成来确定。这种方法适用于企业很长时间没有销售这种商品,并且当月市场上也没有销售这种商品。当本企业有这种商品时,会不断地发出出售信息,也有客户来要求购买,并有报价。一般来说,客户的报价比较低,因此可以以客户报价为基础,适当加成来确定。

D:对由国家统一规定销售价格的商品,其不含税的市场价格可用国家统一规定的销售价格来计算得出。

2.对于外地完好无损、保持原有的使用价值,但样式过时或质量降低的存货,其不含税的市场价可采用第一种情况确定的不含税市场价格,再适当给予折扣来确定。

3.对于外观形状完好,但改变了原有的使用价值,仍可以用于出售或生产的存货,其不含税的市场价应按其存货新的用途或使用价值来确定。

对于毁损、完全变质、丧失任何使用价值、不能用作出售或生产的存货,应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后按规定进行处理,不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企业短期投资项目有股本投资、债券投资、一年以下的委托贷款。新制度规定,凡市价低于成本价的短期投资项目,需要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笔者认为应按不同的投资项目进行计算:

1.计提股票投资跌价准备计算公式:

短期股票投资跌价准备=账面成本价-(账面股票股数+分得股利股数)×6月30日或12月31日市场收盘价

6月30日或12月31日市场收盘价可从报纸查得,如6月30日或12月31日日休息日没有股票交易时,可使用前一天股票交易日的收盘价。

2.债券投资:

在情况下,债券可分流通债券和不流通债券。短期投资中一般只有流通债券,而没有不流通债券。

计提短期债券投资跌价准备的公式;

短期债券投资跌价准备=债券账面成本-债券数量×6月30日或12月31日市场交易平均价

6月30日或12月12日市场交易平均价可从报纸查得,如6月30日或12月31日是休息日没有债券交易时,可使用前一天债券交易日的平均价。

3.一年以下的委托贷款

将暂时闲置的资金委托银行进行转贷,以获取比银行存款利息多的收益,不存在收不回来或损失的风险,另外它不能在市场上交易,因此它不存在跌价损失,不需计提跌价准备。

三、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企业长期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和其他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时,其账面价值随着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一般情况下,可回收金额一定会等于或大于其账面价值,因此不需要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只有在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投资的情况下,可回收金额有可能低于其账面价值。当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按照新制度的规定,需要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应按不同的投资项目进行计算:

1.股票投资:

长期股票投资减值准备与短期股票投资跌价准备计提一样。

2.债券投资:

在目前情况下,长期债券投资可分为流通债券和不流通债券。只有流通债券如国债才由可能产生叫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其长期债券投资减值准备计算方法于短期投资中债券投资跌价准备计提方法一样。不流通债券如三峡债券、铁路债券等不在市场上交易,不可能出现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也不需要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3.其他投资: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计算公式: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包括未摊完的长期投资差异)-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本企业所占有的投资比例

计算结果如为正数,说明其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就按此数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如为负数,就不需要计提。

4.一年以上的委托贷款不需要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理由与短期投资中一年以下委托贷款不计提跌价准备一样。

短期投资的计价方法范文4

一、投资的核算范围

财务会计中的投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投资是指企业所有对内、对外的投资,狭义的投资一般仅指对外的投资。我国投资准则所指的投资仅指狭义投资中的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

美国投资准则中的投资界定范围与我国大体相当,其有关规定散见于会计准则委员会意见、财务会计准则公告、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解释和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技术公报中。

二、投资的分类

我国投资准则对投资按两个标准进行分类,首先按投资者目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再按投资的性质分为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这样分类兼顾了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资本流动不畅通的实际情况。

美国资本市场发达,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直接按经营者的意图将证券分为三大类:1.持有至到期日证券;2.经常交易的证券;3.备供出售的证券。其中经常交易的证券一般属于短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日的证券和备供出售的证券有时属短期投资,有时属长期投资。

三、短期投资收益的确认

我国投资准则规定:短期投资持有期间内收到已确认的应收现金股利或利息,应冲减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持有期间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短期投资只有在转让出售时才确认投资收益。这样规定,纠正了我国当前上市公司报表收益普遍高估的状况,符合稳健性原则要求。

美国投资准则规定:短期投资持有期间和转让所获得的收入均确认为投资收益。这样规定忽略了企业进行短期投资的目的是为了出售的价差收入而非持有期间的股利或利息,如此处理不利于反映企业管理的重点。因此,我国对于短期投资投资收益确认的有关规定比较合理。

四、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

(一)权益法适用范围

我国投资准则规定:当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的2帆以上,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持股比例在2帆以上;二是投资企业实质上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这两个条件中,我国更强调后者。即要求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判断投资企业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而非持股比例。这样规定与我国当前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相联系,符合我国国情。

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意见第18号指出:如果一个投资者拥有被投资公司20%或更多有表决权的股票,对被投资公司的经营或财务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则其投资会计处理适合使用权益法核算。但应明确地是,持有20%却低于50%的有表决权股票的股东,也可能对被投资公司政策无法施加重大影响。美国财务会计脚lJ委员会解释第35号列示丁一些重大影响可能失效的例子。美国投资准则对权益法的采用也明确了两个标准,与我国准则基本一致,但美国更强调持股比例,并且关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美国准则只作了一个底线的要求即“重大影响”:对持股比例超过20%,对被投资公司没有重大影响的例子作了列举。这样规定更简洁、精炼,更容易操作。

仁)股权投资差额的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称为股权投资差额。对于股权投资差额,我国投资准则规定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人损益。关于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准则规定: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按不超过10年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按不低于10年期限摊销。

美国投资准则对于股权投资差额规定,分摊到各项具体资产;或单独作为“商誉”列示,商誉在收益期内摊销期不超过40年。这样规定与美国资本市场比较健全,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准确资料容易获得相符。我国由于资本市场不健全,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难以准确获得,为避免企业高估资产,采用了一种简单的方法平均摊销。

(三)投资收益确定的基数

我国投资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怀包括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享有的净利润)乘以其持股比例增加长期投资成本账户,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意见第18号指出:投资者确认的损益数应该等于已确认损益计提基数乘以其所持普通股的百分比。其中已确认损益计提基数等于被投资者报告净损益,减去全部的公司间内部利润以及累计优先股股利。

由此看来,两国投资者投资收益确认的基数是不同的。我国投资者计算出的投资收益大于美国准则计算的数额,我国投资公司利润被不合理的夸大了。但鉴于目前我国关联方交易比较复杂,关联方之间未实现的利润不能准确计算,如果照搬美国的做法允许其从损益计提基数中减去,就会为随意冲减损益提供准则上的支持。因此现阶段投资损益的计提基数中不考虑公司间未实现的利润利大于弊,今后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投资损益的确认基数应与国际惯例保持一致。此外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发行优先股,投资损益的计提基数中也没有考虑优先股股利。

五、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我国投资准则规定,短期投资期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当市价低于成本时,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单项比较、分类比较或总额比较法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重较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及以上),应按单个投资项目比较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美国投资准则规定,在处理有价证券暂时性下跌时,要通过对比总成本和总市价来确定其对有价证券价值总额的影响,市价低于成本的合计价值作为未实现损失,并调整计价准备账户。采用总额比较法计算出来的跌价准备数一般会小于单项比较法计算出来的数额,美国准则的处理较为稳健。我国的做法则较准确,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上市公司资产普遍高估状况。 ’ 六、投资的划转

我国投资准则将投资划转分为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划转为短期投资两种类型。长期投资划转为短期投资时,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结转,两者账面余额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时,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结转,两者账面余额的差额则应冲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美国投资准则在处理流动与非流动有价证券之间转换时,不分类别。只要转换是在市价低于成本情况下进行的,就要确立新的成本基础,并视同已实现损失冲减本期收益,相比之下,我国准则更合理。因为短期证券只有在转让时才会出现投资损益,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短期证券不仅没有出售,而是长期持有。

七、投资的处置

我国投资准则规定,如果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是按单项比较法计提,则处置该项短期投资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如果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按分类比较法或总额比较法计提,处置该项投资时不同时结转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待期末再予以调整。长期投资的减值准备应按单项比较法计提,处置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短期投资的计价方法范文5

美国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在进行证券投资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决策,以确定投资所使用的核算方法(假定甲公司购入乙公司的股票):第一,甲公司购入乙公司证券是否为了对其实施重大影响?如果是,则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否,则考虑此证券是否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吗?第二,如果没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采用成本法核算;如果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考虑购入的证券是否可以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和交易性证券?第三,如果能够划分,则采用公允价值法;如果不能划分,则需要对证券重新分类后采用公允价值核算。以举例的形式阐述上述投资决策中所使用的核算方法:

例:甲公司2002年1月5日以现金50万元购入乙公司10万股普通股,每股5元,占乙公司总股份的20%.乙公司2002年初的净资产200万元,乙公司2002年净收益40万元,2002年12月31日支付现金股利60万元(每股1.2元)。2002年——2003年累计净收益150万元。

1、 公允价值法

(1)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交易性证券,则使用公允价值法。一般说来,证券划分为交易性证券的前提是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因而假定2002年12月31日、2003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市价分别是每股8元、6元。2004年1月20日出售此证券,收到现金60万元。则账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 500000.

②2002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 12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5)=300000元。账务处理为: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 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 30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6)=200000元。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 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账户是虚账户,其余额反映在损益表中。

⑤2004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100000.

(2)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甲公司使用公允价值法

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 ①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会计分录同②。

⑥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200000.

(3)若美国公司购买证券后未进行分类,SFAS NO.115规定每期末需对投资证券重新分类。若交易行证券转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损益表中已确认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不再调整,只是变更年度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化时变换账户名称。

⑨记录变更当年公允价值变化时,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⑩若可供销售证券划为交易性证券,则在变更年度应将已记录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通过下列分录转记到损益表中,并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300000,贷记:重新划分权益性证券已实现利得300000.

2、若美国公司运用成本法,则对投资的核算如下: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 ①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因为2001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股利收入为400000×20%=80000元,借记:现金 120000,贷记:股利收入8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40000.

2003年乙公司未分配股利,甲公司不做帐务处理。

3、若美国公司选用权益法,则进行如下的投资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 ①

2002年12月31日实现投资收益,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借记:现金2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120000.

期末,由于取得投资的成本高于在乙公司净资产中所占份额,应将此差额(50万-200万×20%=10万)分配给资产及商誉。假定8万分配给未记录商誉,摊销期限20年;2万元分配给低估的固定资产,摊销期限5年,会计分录为:借记:投资收益8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

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

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二、中国上市公司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我国上市公司对购入的权益性证券,按照下列投资决策选择投资核算方法:第一,投资权益性证券是否作为剩余资金存放形式,不以控制被投资单位为目的?如果是,则按短期投资核算,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如果否,则考虑投资是否是为了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第二,如果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权益法;如果不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成本法核算。

1、购入的证券作为短期投资时,初始价值按成本计价,每期末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短期投资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1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 贷记:短期投资120000.2002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8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003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6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③2004年处置此投资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短期投资38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2、若选用成本法,则进行下列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500000, 贷记:现金 500000.

2002年12月31日,因为2002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00000×20%=80000元,收到的股利小于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差额(120000-80000=40000)冲减甲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账务处理为:借记:现金12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40000.

3、若选用权益法,则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月5日记录股权投资差额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股权投资差额)10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投资成本)10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确认实现的投资收益,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80000 贷记:投资收益 8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每年摊销100000/10=10000元,借记: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1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

⑤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三、中美对权益性证券会计处理的异同

从以上实例分析中可得出:除了所使用的账户名称不同外,美国和中国运用成本法和权益法对于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的会计处理相同,并且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也相同。下面比较两国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差异:

1、美国和中国对权益性投资的分类不同。我国将普通股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短期投资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若不存在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美国未进行长短期投资分类,而将权益证券分为交易性证券和可供销售的证券。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购入证券的公允价值很难确定,采用成本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容易确定,采用公允价值法。

2、权益性投资在会计报表上的列示不同。我国将短期投资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列入利润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在长期投资中列示。美国将交易性证券列入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在损益表中列示;若可供销售的证券期望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期内变现,则将其列入流动资产,否则列入非流动资产,可供销售证券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列示。

3、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不同。对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短期投资或短期投资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我国会计制度没有规定。而美国SFAS NO.115要求在每期末对投资进行重新分类,可供销售的证券可变更为交易性证券或相反,并规定了相应会计处理。

4、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不同。在使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我国对低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或未计的商以及高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所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采用统一的摊销期限摊销于每期的投资收益账户。而美国将股权投资差额分配于资产和商誉或都分配商誉中。

5、非现金方式取得权益性投资,其初始成本确定不同。我国对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或以应收账款换入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是以账面价值作为计价基础。而美国对非现金补偿方式取得投资,投资成本的计量基础是公允价值。

短期投资的计价方法范文6

1、资产类要素核算的主要差异

(1)资产取得时的入账价值

A、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计价。《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规定:如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如果捐赠方未提供有关凭据,则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作为固定资产成本。而《企业会计制度》对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则除规定以凭据上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或市价加相关税费作为其成本外,还特别指出,如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B、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后的金额作为其成本。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其入账价值。如果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其入账价值。

C、长期债权投资成本的确定。《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以支付现金方式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应收利息,还应扣除应收利息部分)后的金额作为债券投资的成本。即企业购入债券所发生的手续费等相关税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投资成本。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以支付现金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权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不计入投资成本。即《企业会计制度》对购入长期债券支付的相关税费,原则上计入投资成本,同时,运用重要性原则,金额较小的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不计入投资成本。

(2)资产的期末计价

A、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如果企业资产发生减值,《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对应收款项、短期投资、存货等计提减值准备,以反映其实际价值,不要求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计提减值准备。而《企业会计制度》则要求对应收款项、短期投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委托贷款等计提减值准备。

B、计算和确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短期投资应按照总成本与总市价孰低计量,当总市价低于总成本时,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短期投资应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企业在运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较重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及以上),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即,《小企业会计制度》对短期投资采用按投资总体计算和确定减值准备,而《企业会计制度》对短期投资采用按投资总体或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算和确定减值准备。

对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两个制度规定也有不同。《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如果某些存货具有类似用途并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实际上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3)具体核算方法和账务处理

A、资产短缺或溢余的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的短缺或溢余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比如《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则按其账面净值,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资产的短缺或溢余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然后根据短缺或溢余的不同原因再分别做出处理。

B、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的摊销方法。《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债券利息收入时以直线法摊销。而《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既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

C、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根据不同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但具体的账务处理规定有较大差别。

在成本法下,《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即确认投资收益时,《企业会计制度》有限制条件,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则全部确认为投资收益。

在权益法下,《小企业会计制度》采用简化的权益化核算,即投资时不核算股权投资差额,只是于每个会计期末,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而《企业会计制度》则采用复杂的权益法,比如,投资时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计入资本公积或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在会计期末,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但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计算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确认投资损益时,应以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后发生的净损益为基础。

D、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应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费用等,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按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设备价款,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按支付的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而《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企业应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分摊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若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E、以应收债权融资或出售应收债权的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以应收账款等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银行借款,或企业将应收债权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时,根据企业、债务人及银行之间的协议不附有追索权的,即在所售应收债权到期无法收回时,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向出售应收债权的企业进行追偿,所售应收债权的风险完全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承担;企业在出售应收债权过程中如附有追索权,即在有关应收债权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银行有权向出售应收债权的企业追索。而《企业会计制度》对此无相关规定。

2、负债类要素核算的主要差异

借款费用的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专门借款,在满足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条件时至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费用,全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须与资产支出数相挂钩。

3、所有者权益类要素核算的主要差异

(1)资本公积的内容。《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资本公积主要包括资本溢价、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其他资本公积等四项内容。《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资本公积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等内容,由此产生“资本公积”明细科目内容的不完全一致。

(2)盈余公积的内容。《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盈余公积主要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三部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利润归还投资等内容,由此产生“盈余公积”明细科目内容的不完全一致。

4、收入、费用、利润类要素核算上的主要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