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会议纪要范例6篇

部门会议纪要

部门会议纪要范文1

尊敬的各位领导:

市住建局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点,始终把“真扶贫、扶真贫”作为工作底线,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严防农村危房改造中的腐败和弄虚作假等作风问题。2016年以来市住建局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要求,聚焦“四类重点对象”共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1092户,实现了精准扶贫户危房应改尽改,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住房安全。

市住建局作为牵头部门在危房改造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有的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违规申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有的村干部将违规申领的危房改造资金挪作他用,有的镇村干部工作失职失责,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办理危房改造,还有的村干部在办理危房改造时收受他人贿赂等。这暴露出市住建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工作制度有漏洞、监督监管缺失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约谈为契机,拿出敢于碰硬的态度、真抓实干的作风,扎实抓好危房改造各项任务落实,真正将其建成阳光工程、惠民工程。

一是全面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危房改造工作成果。全面检查已改造危房的补助资金到位、建设质量、档案信息建设等情况,倒查工作过程中的腐败和作风建设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挂号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部门会议纪要范文2

一、充分认识严肃会议纪律的重要意义

开会是各级党政机关传达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统一思想认识、研究解决问题的重要方式,是党和政府开展工作的重要方法之一。会风是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事关会议的质量和效果,而且事关党风、政风,直接反映着各级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和政治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和作风素养。从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多次会议情况看,绝大部分部门、单位都能够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会议,认真遵守会场纪律,确保了会议的顺利召开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的全面落实,但也有个别部门和单位无视会议纪律,有的无故缺席,有的不按规定请假,或擅自变更参会人员;有的迟到、早退。特别是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时,会场人员稀拉、秩序松散,凡此等等,严重影响了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重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形象。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遵守会议纪律、开好各类会议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会风,严肃对待,认真参加好每一次会议,以准确把握会议精神,确保会议实效。

二、进一步强化会议管理措施,严肃会议纪律

(一)严格按要求参加会议。今后各乡镇、各部门接到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达的会议通知后,必须完整准确地做好接知记录,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各与会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不参加会议。特别是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不得擅自委托其他人员顶替参加。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对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和上级召开的各类电视电话会议、视频会议,凡明确规定参会对象的,未经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替会。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参加会议的,必须以文字形式向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请假并说明情况。要认真填写会议请假审批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登记、汇总,及时呈办公室主任、分管县领导审批,并将领导审批意见通知请假人所在单位。请假审批表不得越级直接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送。

(三)严格会议签到管理。落实会议签到制度,参会人员要在会议开始前10分钟主动到签到席签到。会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考勤工作,按要求及时将参会人员的到会情况(缺席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会的人员等)于会前报告会议主持人。

(四)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到达会场后,要主动关闭通讯工具。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或组织参加的各类会议,一般要摆放名签,参会人员必须按规定到指定位置就座。不摆名签的会议要靠前聚中就座,或按会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在指定位置就座。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准在会场内抽烟,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接听电话或离开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不准中途退场。凡列席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的,未经同意,不得携带其他人员与会。各乡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参会人员必须着装整齐、大方、得体,不得穿无袖背心、休闲短裤、托鞋以及与公务人员身份不符的服装参会。凡配发有公务服装的单位人员参加会议时,必须按规定着制式服装。

(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要带好笔记本、笔或录音笔等工具,认真听会,做好记录,并按照会议要求,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

三、进一步完善考核、通报制度,切实抓好会议的贯彻落实

部门会议纪要范文3

为了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情况,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失察、失误、失真,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的协调机制,增强监督合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职能

围绕加强对全县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和股级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选拔任用工作,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任务是: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文件,有关领导的讲话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通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或提出建议;交流加强干部监督的做法和成效,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通报拟出的有关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听取意见;协调涉及多部门参加的有关工作;研究落实县委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组成单位

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事局、县审计局、县局等部门组成。

三、联席会议信息沟通的主要内容

1、县纪委(监察局)

通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干部违纪案件的综合分析情况、典型案例及群众反映干部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情况。

2、县委组织部

通报组织部受理的群众举报干部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及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

3、县法院

通报法官队伍建设及干部违法犯罪案件审判的综合分析情况。

4、县检察院

通报检察官队伍建设及对干部违法犯罪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和的综合分析情况。

5、县公安局

通报公安队伍建设情况及干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综合分析情况。

6、县人事局

通报对干部违反《国家公务员法》及人事纪律的综合分析情况。

7、县审计局

通报对科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综合分析情况。

8、县委县政府办

通报群众中反映干部问题综合分析情况及反映违反《干部任用条例》选人用人情况。

9、其他

联系会议成员单位认为需要在会上通报和提出研究的其他情况。

四、工作方式

(一)召开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办公室成员会议,以随时沟通情况,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日常信息沟通

1、实行双月报告交流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每两月填写一次《干部监督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经单位分管领导审阅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于双月月底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和其他需要沟通的单位。

2、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制度。对干部违纪违法及违反《干部任用条例》或组织人事纪律被查处的情况;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出国出境、失踪、非正常死亡等情况;组织人事干部违纪违法被查处的情况;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等重要信息,实行一事一报,一案一报的信息报告制度。报送时需填写《干部监督重要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二),并附上“”、立案、处罚、审计移交、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刑事处分等相关文件资料,经单位分管领导审阅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和其他需要沟通的单位。

3、平时制发的与干部监督工作有关的简报和信息及进报送县委组织部及相关单位。

五、组织协调

联席会议由组织部负责召集,部长为召集人,分管领导同志可受部长委托主持联席会议。各单位的有关领导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组成人员如有工作变动,要及时调整补充。

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主要负责协调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及工作报告;了解督促联席会议商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日常沟通;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主任担任,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六、有关要求

1、建立通报制度,是一项十分严肃、慎重、细致的工作,各联席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分管,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共同做好领导干部监督工作。

部门会议纪要范文4

__区本届共有区纪委委员26人,其中换届选举产生25人,换届后因工作调整需要,增补委员1人;目前平均年龄47岁,当选平均年龄43岁,其中两名委员当选年龄33岁;大学学历22人,占84.6%学历,研究生学历4人,占15.4%;女性11人,占42.3%。从委员从事工作性质来看,目前在纪检监察系统从事纪检工作的11人(换届时18人),其中委局机关7人(换届时7人、派出纪工委6人),纪检组3人(换届时2人),街道纪工委1人(换届时3人);目前未在纪检监察岗位从事纪检工作的15人,主要分布在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宣传部、统战部、统筹局、交通局、检察院、财政局、民政局、北郊管委会、街道和国有公司,换届时7人,主要分布在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工委、团区委、规服办、检察院、审计局。总体上看,我区纪委委员具有单位分布比较合理、学历构成比较合理、女性结构比较合理等显著特点。

__区历来注重区纪委委员作用的发挥,重视区纪委委员意见建议,在区纪委委员参加参与和对区纪委委员的管理上也制定了一些相应的措施,为保障区纪委委员决策建议权、监督检查权、质询评议权,督促区纪委委员履职尽责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强化重大决策部署参与,保障区纪委委员决策建议权。发挥区纪委委员在区纪委全会会议中的决策作用,组织区纪委委员参加纪检监察系统的各类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履职情况、工作安排部署等党风廉政全局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审议表决。如:区纪委全委会上的工作报告,都要事先书面征求区纪委委员的意见,在会议期间又都再次征求意见,区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形成的决议都由区纪委委员举手表决。

(二)强化专项检查活动参加,保障区纪委委员监督检查权。大部分区纪委委员都结合自身工作,加强了对本辖区、本部门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行使权力、廉洁自律情况及重大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如:在区纪委常委中开展街道、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分片督查,组织担任纪检组长、街道纪工委书记的区纪委委员按月开展作风督查,组织从事财政、审计等工作的区纪委委员在全区开展专项检查,部分担任区纪委委员的街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也在落实“主体责任”的过程中履行了监督检查的职责,从事公安、检察工作的区纪委委员甚至还发挥了协助办案查处的作用。

(三)强化询问质询评议参与,保障区纪委委员质询评议权。区纪委委员在每年召开的区纪委全委会上,对参与大会述责述廉的街道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提出询问质询,并对其进行民主测评。2013年以来,区纪委委员已对向大会述责述廉的全区14个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23个部门党政负责同志进行了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

(四)强化定期报告定期约谈,保障区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到位。规定区纪委常委会每年定期约谈区纪委委员原则上不少于1次,主要听取区纪委委员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情况、听取建议,并对区纪委委员下一步开展工作提指导性意见。不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区纪委委员每年12月底前还要以书面的形式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去年,区纪委常委分别对全区26个纪委委员进行了约谈,其中,常委会成员进行了交叉约谈,做到区纪委常委会约谈区纪委委员全覆盖。

虽然,__区在发挥区纪委委员职能作用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缺乏上位法的支持、没有系统完备具体的意见

作为支撑,只能是“管中窥豹”,收效不够明显。区纪委委员作用发挥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可控性,且离《》和《党内监督条例》对纪委委员用发挥作用的要求也有较大的差距。(一)职责权限不够具体,委员不清楚有何“为”、有何“不为”。尽管《》和《党内监督条例》对纪委委员的职责作了相应明确,市纪委也出台了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的试行意见,但结合区情实际我们发现,针对职责的具体操作办法还不够细化,也没有指导操作的具体配套制度去支撑完善,如果完全照搬,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以试行意见为例,由于对纪委委员职责提法较为笼统,同时又没有对纪检监察岗位内和岗位外纪委委员细化职责任务的配套制度跟进,纪委委员往往是“眉毛胡子一把抓”,擅长的做点、不擅长的也做点,敷衍一下了事,不利于特长作用的发挥,难以形成整体合力。

(二)履职制度不够全面,委员不知道怎么“为”、用什么“为”。尽管我们针对区纪委委员履行参与决策、监督检查、询问质询和评议等方面职责,建立了一些相应的配套制度,但就如何让区纪委委员全面履职的问题上,还显得过于零碎、片面,没有从系统全面的角度健全相应的配套工作制度,为其搭建履职平台,致使区纪委委员只知其职、而不知何“为”其职,履职方法路径单一,片面的以为“一年到区纪委开一两次会、举一两次手、提一两次问、写一两次意见建议、划一两次勾勾叉叉、开展一两次督查,最后再约谈一两次、交一两次报告”就算履职到位,完成任务、脱手了事。

(三)履职保障不够充分,导致委员想“为”不能“为”、“为”与“不为”一个样。__区纪委委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在区纪委办公室,在日常服务区纪委委员的过程中,可谓尽心周到,但无论从组织上还是管理上,都还是略显松散。首先,缺少一个职责明确、分工合作,能够加强对接联系沟通、提供丰富活动载体、迅速处置委员意见、从严管理督促的协调机构,区纪委委员作用的发挥仍处于“自发萌芽”状态。其次,缺乏有效系统的管理机制带动,与区纪委委员的沟通不够频繁、信息交流不对称,专门针对区纪委委员组织的培训、活动、调研少之又少,委员反馈问题少、能够针对办理的问题也少,委员履职在管理上出现“真空地带”、工作制度执行基本流于形式。

(四)选用机制创新不够,导致委员结构不稳定、“为官不为”。__区纪委委员原则上实行一届一任,人员虽然固定,却反而导致结构的不稳定。由于委员结构只在进口上把关,没从出口长远打算,导致委员结构无法适应因部分委员调离、退休或退居二线、患重大疾病及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的结构变化和不合理。通过换届时和现在的队伍结构对比发现,我区在纪检监察岗位上的委员已由换届时18名下降到11名,岗位外委员则反向增长;由于岗位变化,岗位外委员所在单位与反腐倡廉工作关联度下降,部门街道“一把手”增多;加之2名委员退居二线,1名委员患重大疾病常年修养,委员结构出现“不平衡”,导致有位无“为”现象发生,一定程度影响了委员作用发挥。

如何针对性的解决好__区在新形势下面临的以上问题,我们拟从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入手,坚持具体化、针对性、可操作原则,以分类明责为前提,以系统搭台为关键,以全面管理为保障,以破除旧制为动力,尽可能地为委员发挥作用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一)突出分类指导,针对性明确职责任务。要以《》、《党内纪律监督条例》为职责依据,参照省、市相关工作意见,结合__区情实际,从总体上明确区纪委委员职责,并根据委员共性,确定区纪委委员基础性、保障类目标任务。同时,要在明确区纪委委员总体职责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具体细化的配套制度,按照纪检监察岗位内和岗位外,对委员职责进行分类指导。其中,岗位内的委员要按照区纪委监察局机关、部门派驻纪检组、街道纪工委不同工作侧重点进行任务划分,确定任务类型、实施对象、覆盖范围,如:委局机关委员要侧重于牵头、范围覆盖全区,派驻纪检组和街道委员侧重于具体、精力主要集中在本部门、辖区;要分清作为常委的纪委委员与一般纪委委员承担的相应责任,常委委员在履行一般委员职责的同时,要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岗位外的委员则要根据各自所在的工作单位、所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职能优势及各自特长,明确其责任分工,将其本职工作与反腐倡廉工作通盘考虑。如:组织部门的委员要发挥其对党组织、党员的监督作用,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委员要发挥其反腐败配合协调作用,真正让各条战线上的纪委委员做到各在其位、各施其职,明确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突出统筹考虑,系统性搭建履职平台。在区委委员履职平台的设计上,要坚持“系统思维”,从确保委员知情权、监督检查权、决策建议权、提案建议权、质询评议权等方面建立健全履职工作制度,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明确履职方法路径,为其创造知何“为”、以何“为”的履职条件。一是建立健全重大情况沟通通报制度。区纪委常委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向委员通报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情况,重大事项及时通报,常委会会议纪要是内容寄送委员阅知,相关文件和信息及时送达委员,方便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确保委员知情权。二是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和重点联系制度。在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日常监督检查职能的同时,委员可根据区纪委常委会安排,对有关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建议,报区纪委常委会。每名纪委委员可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和工作性质确定1-2个联系点,开展定点联系走访、调研指导、监督检查,对联系单位、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实施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确保委员监督检查权。三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参议制度和重大事项全委会决策制度。凡是事关全区纪检监察全局性的工作、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等事项和重要工作报告,区纪委常委会都要以书面或座谈形式征求委员意见建议,并对全委会工作报告、决议、委员选任罢免等进行集体投票表决,确保委员决策建议权。四是建立健全提案提报制度。区纪委委员每年向区纪委常委会提报有质量的提案(也可以几名委员联名提出提案),重点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解决群众关系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确保委员提案建议权。五是建立健全质询询问和评议制度。区纪委委员既可以在全会上对参与述责述廉的街道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询问质询和评议,也可以对全会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问题向全委会、常委会、委局机关、派驻机构和执行单位提出询问质询,并责成询问质询对象限期答复整改,确保委员质询评议权。

部门会议纪要范文5

一、厅务会议

厅务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二次。

(一)会议内容

传达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重要会议和指示精神;部署水利厅全年或阶段工作任务;通报厅的重要工作;各部门汇报交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考核各部门阶段和年度工作。

(二)出席范围

厅务会议人员由厅长、副厅长、总工等厅领导及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可扩大至厅系统各单位负责人。会议由厅长或厅长委托的副厅长召集。因故不能出席的厅领导向厅长请假,部门负责人向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请假。

(三)工作程序

1、根据厅领导确定的议题,由办公室负责拟订会议安排计划,包括议题、时间、地点、内容和参加人员等,报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审定。

2、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并落实会场安排。

3、会议材料由各有关部门准备。并于会前7天一式50份送办公室,办公室将会议材料装封后,于会前3天送会议出席人员。

4、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经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审签后,连同会议材料一并移交档案室归档。若印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会议材料一并归档。

二、厅长办公会议

厅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

(一)会议内容

研究全省水利改革和发展、建设和管理中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包括研究需报请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水利部审定的法规、规章、议案、规划、重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请示事项;研究制定行业规范性文件;研究全省水利工作阶段性大事;研究重要水利工程立项、年度水利建设资金安排计划意见、厅机关年度财务支出预算;研究全省或厅系统重要会议主题、工作报告等事项;研究厅系统自身建设,厅各部门、直属单位的有关重要事项等。

(二)出席范围

厅长办公会议人员由厅长、副厅长、总工等厅领导、办公室主任组成,根据议题确定厅机关部门、厅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厅长或厅长委托的副厅长召集。因故不能出席的厅领导向厅长请假;部门负责人向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请假。

(三)工作程序

1、办公室每月向厅领导分送会议议题安排意见征询表,根据收集到的议题,由办公室负责拟订会议安排计划,包括议题、时间、地点、内容和参加人员,报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审定。

2、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并落实会场安排。

3、由各有关部门准备会议材料,并于会前2天一式35份送办公室,办公室将会议材料装封后,于会前1天送会议出席人员。

4、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凡内容涉及其他处室的,应在会前进行协商,或由办公室协调。未经协商一致的,一般不安排会议讨论。

5、有关部门向会议汇报问题,应简明扼要。汇报人要限时发言。

6、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分主记和辅记。书面记录力求完整准确、字迹清楚,主要观点和内容不错记、漏记。

7、每次会议原则上要编发会议纪要,根据需要,确定会议纪要发送范围。会议纪要由厅长或厅长委托的其他厅领导签发。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连同会议材料一并移交档案室归档。

8、严格执行会议纪律,对会议讨论的文件要注意保管,对标有“会后收回”字样的文件,会后即退回有关部门。会议决定需要传达的事项,以正式文件或会议纪要为准。讨论中的不同观点不得外传扩散。

9、凡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部门要坚决执行,抓紧办理。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厅长碰头会

厅长碰头会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

(一)会议内容

厅领导通报各自分管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研究、讨论确定近期工作。

(二)出席范围

厅长碰头会人员由厅长、副厅长、总工等厅领导、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厅长或厅长委托的副厅长召集。

(三)工作程序

办公室根据厅长的意见,负责会议通知,并落实会场安排,负责会议记录。

四、厅长专题办公会议

厅长专题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一)主要内容

研究处理属于厅长、副厅长分管职责范围,需要统筹协调的某些专门事项。

(二)出席范围

厅长专题办公会议的主办处室(部门)和参加人员,由召集会议的厅长或副厅长确定。

(三)工作程序

1、根据厅长或副厅长确定的议题,由主办处室拟订会议安排计划,包括议题、时间、地点、内容和参加人员等,送办公室报厅长或副厅长确定。

2、会议由主办处室记录,若需发会议纪要,由主办处室负责起草,由召集会议的厅长或副厅长签发,会议记录、会议材料等需移交档案室归档。

3、主办处室负责督促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全省水利局长会议

全省水利局长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一)会议内容

总结水利工作经验,研究全省水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年度工作任务。

(二)出席范围

会议人员由厅长、副厅长、总工等厅领导,各市(地)、县(市、区)水利局长,厅机关有关部门、厅系统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邀请省领导、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省级主要新闻单位记者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厅领导向厅长请假,部门负责人向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请假。

(三)工作程序

1、办公室按照厅领导的意见,拟定会议安排计划,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参加人员及规模,并按规定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批。

2、办公室草拟会议通知,由厅长签发。会议材料由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围绕会议议题,组织市(地)、县(市、区)水利局草拟,经办公室组织修改,报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审核后,统一印制。省政府领导讲话代拟稿由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草拟,经厅长审核后,报省政府领导审定。厅领导讲话由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草拟,经厅领导修改,厅长审定后印制。

3、会场布置由办公室负责,若需记录,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4、全省水利局长会议材料送档案室留存。

5、办公室负责与省级新闻单位联系有关会议宣传工作。

全省水利工作会议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按有关程序,积极做好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参照全省水利局长会议有关规定办理。

六、市(地)水利局局长会议

市(地)水利局局长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二次。

(一)会议内容

通报全省水利工作;总结交流各地水利工作情况;研究水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部署全省水利工作阶段性任务。

(二)出席范围

会议人员由厅长、副厅长、总工等厅领导,各市(地)水利局长,厅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厅长或厅长委托的副厅长召集。因故不能参加的厅领导向厅长请假,部门负责人向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请假。

(三)工作程序

1、办公室根据厅领导意见,确定会议议题、时间、地点。

部门会议纪要范文6

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年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全行工作会议精神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本单位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一)各分行纪委认真学习全行工作会议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提出本行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提请分行党委研究批准。

(二)各分行党委召开党委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全行工作会议及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本行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意见,做到组织有力,措施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人,每项工作有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三)按照总行要求与分行工作会议一起召开分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经营工作同布置。分行贯彻落实总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以党委文件2月底前报总行纪委。

(四)总行机关党委督促各支部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总行工作会议及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本部门全年纪检监察工作各项任务。

二、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总行党委统一部署和要求,3月至8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思想认识,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整改。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完善制度。1季度前,总行纪委下发《*银行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意见》和《*银行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考核细则》,指导和规范全行工作。

(二)加大督导。总行纪委加大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力度,检查履盖面达到50%以上,总行纪委适时听取50%以上分行纪委工作汇报,加大对分行案件考核和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力度,推动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责任分解。2月底前,总行党委书记与分行党委书记、总行机关党委书记与部门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行党委书记与所属部门、支行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责任。

(四)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1、分行党委书记按照“三个抓好”、“四个亲自”的要求,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和落实工作;抓好本单位所属机构和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防止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着力解决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亲自组织分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责任、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明确业务部门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每年召开2次会议,亲自听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听取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亲自解决1个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亲自检查3-5个所属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2、分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专项工作的落实。

3、分行纪委书记每半年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提出建议向党委专题汇报。监察室主任每季对本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各级领导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济南、昆明分行要加强对异地支行的管理和检查。

4、分行党委应于11月20日前书面向总行党委专题报告本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5、总行机关党委要督促、指导总行各支部书记加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各项任务。并于11月20日前书面向总行党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四、抓好领导干部监督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一)总行纪委加大监督力度,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大局和廉洁意识。

1、加强对分行党委和党委成员、总行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半年对分行领导班子成员和总行5级以上行员执行廉政建设制度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2、总行纪委将派人参加分行廉政专题民主生活全,覆盖面达到50%以上。

3、5月底前,组织全行7级以上人员开展廉政承诺活动。

4、督促分行开展廉政承诺、完善廉政档案、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日常监督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廉洁意识。

(二)分行加强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提高员工廉洁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

1、分行党委年中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每半年对分行9级以上行员及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执行《*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干部人事制度、财务制度、授信制度、招投标及大宗物品采购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面达到100%。发现倾向性问题、苗头性问题要进行戒勉谈话,涉及违纪的要严肃处理。

3、5月底前,组织本行9级以上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承诺活动。

4、完善廉政档案,覆盖面达到100%。

五、进一步抓好廉政教育

(一)开展以“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廉洁从业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教育的重点是领导干部。

1、总行对5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总行机关7级以上行员进行一次廉政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中央有关廉洁自律规定、《*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

2、总行不定期下发金融案例分析,加强警示教育。

3、2季度前,组织对全行7级以上行员进行廉政知识测试,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廉政制度学习,提高廉洁从业自觉性。

4、总行机关部门在6月底前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一次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

(二)分行按总行要求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可采取专题辅导、廉政讲座、观看录像、案例分析、利用办公网搭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平台、廉政提示等多种形式,提高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