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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能源管理范文1
全生命周期合同能源管理风险应对
一、前言
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给客户提供节能改造的相关服务,并从客户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模式,EMC是一种能给合同双方带来经济效益的新型节能减排机制。相对于传统的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模式,EMC是一种市场机制,其核心在于达到项目节能减排社会效益目标的同时,为合同双方带来经济效益。EMC是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在美国兴起并逐步发展起来的,目前在发达国家,尤其在北美和欧洲,已催生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而且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在国内还处于摸索阶段。
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应对可以分为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回避、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防范、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分散、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转移等四个子系统。其基本逻辑是在进行风险评估之后,首先是对根本性的风险予以回避,放弃或拒绝该项目:其次对无法回避的风险采取可行而有效的手段予以防范,降低该风险的发生概率:再次对无法回避而且降低程度有限的风险进行分散,即在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以及相关合同当事人之间进行风险承担与损失的分配:最后对于自留风险以及公共风险进行风险转移,将此种风险转移到其他进行风险管理的社会组织。
二、项目全生命周期理论
项目全生命周期是包括整个项目的设计、建造、使用、以及最终的清理的全过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一般可划分为项目的启动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这些阶段构成了一个项目的全生命周期。
项目全生命周期描述了项目发展所经历的各阶段的顺序。每个项目必然经过启动、实施、终止三个阶段,并且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项目的过程都不允许少于这些阶段,否则就不是一个完整的项目。
在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定义和理解中,必须区分项目生命周期和项目全生命周期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由以上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定义可以看出,项目全生命包含一般意义上的生命周期和产出的生命周期两部分。
根据我国基本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在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定义和理解中,必须区分项目生命周期和项目全生命周期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由以上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定义可以看出,项目全生命包含一般意义上的生命周期和产出的生命周期两部分。
根据我国基本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决策阶段,包括立项选址、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材料生产、设备生产等前期工作;第二阶段为建设阶段,相当于一般制造行业的生产阶段;最后一个阶段为使用阶段(包括维修和废弃处置),相当于一般制造行业的售后阶段。
三、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管理框架的构建
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管理框架是指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内,按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同阶段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设别、排序和评估,不断做出科学决策,从而使项目执行的全过程对风险的控制达到一个良好的水平,产生最佳的项目效果。
根据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阶段划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风险管理应也分为三个阶段:项目准备阶段风险管理、项目实施阶段风险管理和项目使用阶段风险管理。
而在相关文献总结的基础上,本文对合同能源管理风险管理提出了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应对和风险监控四个阶段。
l、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指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概念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和运行阶段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判断、分类整理和确定风险性质的过程。包括确定风险的来源、产生条件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对各种倾向、趋势进行推测,得出判断。这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步骤。
风险可以分为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静态风险是自然力的不规则作用、人们的错误行为导致的风险,其前提是经济环境未发生变化,与静态风险有关的损失有一定程度的规律性,一般情况具有可预测性。而动态风险是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如生产方式、生产技术的变化而引起的,因其缺乏规律性而难以预测。进行风险识别的方法有:问卷调查法、德尔菲法、头脑风暴法、财务报表分析法,环境分析法、工作分解结构(WBS)分析法,和SWOT分析法等。
2、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指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定性或定量地分析项目生命周期四个阶段的风险因素对风险的影响程度,估算出其发生的概率及可能导致损失的大小‘1201,并对各种风险进行排序,找到该项目的关键风险,通过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的模糊综合评价模型,综合分析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的风险因素,确定该项目的整体风险水平。目前,风险分析的方法已经有很多,包括主观评分法,决策树法、层次分析法、模糊风险综合评价法、蒙特卡罗模拟法,故障树分析法、情景分析法等等。
3、风险应对
风险应对就是根据项目风险评估结果,为降低项目风险而提出的处置意见和办法。常用的风险应对措施有风险回避、风险转移、风险减轻、风险自留和风险预防等等。
4、风险控制
风险管理过程的最后一步是风险控制,即执行风险反应战略,监控风险引发事件,启动应变计划,防范新风险,保证项目向目标推进并尽量使项目实施与计划相符合的过程。
这里是一个图片
一般来说,控制过程通过三个步骤实现:一是制定实施工作;二是将这些标准,与实际实施情况进行比较;三是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四、结论
综上所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风险监控等阶段和过程,风险监控以后又可能产生新的风险,是一种动态的不断循环的过程,在这风险管理过程中间风险应对又是重中之重。本文构建了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管理框架,如下图所示。
参考文献:
工程项目能源管理范文2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会计处理;可比性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简称EPC)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是一种基于市场的节能新机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合同能源管理定义为: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相关政府部门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的扶持力度,国内节能服务行业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众多节能服务公司进入资本市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会计核算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公众和投资者的广泛关注。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较为特殊,具有多种运营模式,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混合型等不同类型。目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指南、讲解、解释等尚未就其会计处理进行明确规范,会计实务中存在多种核算模式,各种会计处理方法差异较大、对会计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具有较强的依赖性,给会计信息可比性和资本市场稳健发展带来较大挑战。本文将以一家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作为典型案例,针对其会计核算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案例背景
某节能服务公司(乙方)拟在新三板挂牌,其于2014年9月与某钢铁公司(甲方)签订“烧结厂烧结余热利用工程项目合同”,合同约定:1.甲方提供项目建设场地、余热资源及各类接入点,乙方负责余热发电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等服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三台烧结环冷机各设一套余热锅炉装置、一套汽轮发电机组(即“三炉一机”),并设置一个主厂房。2.该项目在建造、运行和转让(BOT)的基础上实施,项目建设及投资风险由乙方承担,余热发电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以收益分享的方式实现收益。3.新建余热电厂建设期1年,运行期8年。合作期内乙方拥有该项目形成的动产、不动产的一切权益(不含土地);合作期满项目相关资产的所有权无偿转让给甲方。4.项目运行期内,双方按协议价格就共同确认的当期实际产出的电量计算本期款项,由乙方提供电费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二、案例解析
1.观点一:认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之混合销售业务进行核算。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向用能企业提供节能设备、负责安装并提供售后服务,其实质类似于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节能设备并提供后续节能服务的混合销售;由于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因此销售节能设备应作为销售商品核算,提供节能服务按照提供劳务核算。2.观点二:认为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参照BOT项目处理方式进行会计处理,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核算。项目合同明确规定“该项目在建造、运行和转让(BOT)的基础上实施”,节能服务公司需要履行“建造—经营—转移”的完整过程,具有明显的BOT特征,类似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的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交易合同对节能服务公司的经济影响也与典型的BOT合同一致,二者仅存在法律形式差异。因此在建造期间,节能服务公司应当就其提供的建造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收入和成本;在运营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3.观点三:认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进行核算。从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模式分析,节能服务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包括建造活动和发电运营。由于乙方本身并非一家发电企业,实质为一家专门从事节能环保和合同能源管理的公司,余热发电项目的主要利润来源于公司在节能技术和能源管理领域的专长和经验;公司实际主要为客户建造余热发电装置,并以与余热发电量挂钩的变动对价作为建造合同对价。因此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本案例中,合同总价款取决于未来8年运营期的实际发电量,由于时间跨度较长,预期经济利益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阶段建造合同的结果无法可靠估计。因此不能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需要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第25条的规定判断成本是否可以收回,分别作出相应会计处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4.认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的融资租赁进行核算。根据合同安排,该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系节能服务公司按用能企业的要求建造一项特定的固定资产,建设的资产及设施具有专用性,仅供用能企业使用,履行该协议依赖于上述特定资产;该项目合同期为9年,合同期内资产所有权仍归节能服务公司,用能企业拥有使用权,且未来收益不能合理确定。因此可以确定该项协议包含租赁业务。运营期满后项目资产无偿转让给甲方,可以合理推测乙方在运营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的价款实质已经相当于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租赁资产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承租人(用能企业)”关于融资租赁的确认标准。因此,该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本质上属于融资租赁,与租赁资产相关的风险报酬已经全部转移给承租人(甲方),而乙方通过收取节能经济利益作为租金以回收相关投资价款,应当按照租赁准则中融资租赁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讨论与分析
对比上述不同会计处理,均能将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商业实质与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结合进行分析,都具有事实依据和一定的合理性。由于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是提供节能服务解决方案,具有多元化、综合性,与一般混合销售业务、建造合同业务、BOT业务以及融资租赁业务存在显著区别,需要深入研究、全面分析,从而得出较为合理、公允的会计处理结果。1.关于“观点一”,根据项目合同规定,节能工程项目在建设结束、完成安装、试运行成功且验收合格后,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仍归属节能服务公司(乙方),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并未实质发生转移。节能服务公司是否能够收回投资并取得合理利润取决于节能项目未来能否创造节能效益,而且节能效益的具体金额取决于项目资产未来实际的发电量,未来实际的发电量具有不确定性,导致收入金额不能可靠计量。因此上述交易不符合混合销售的收入确认条件,不能按“观点一”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2.关于“观点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财会[2008]11号)规定,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涉及的BOT业务应当同时满足三项条件:(1)合同授予方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2)合同投资方为按照有关程序取得该特许经营权合同的企业。合同投资方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项目公司除取得建造有关基础设施的权利以外,在基础设施建造完成以后的一定期间内负责提供后续经营服务。(3)特许经营权合同中对所建造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工期、开始经营后提供服务的对象、收费标准及后续调整作出约定,同时在合同期满,合同投资方负有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合同授予方的义务,并对基础设施在移交时的性能、状态等作出明确规定。前述项目合同确有规定“该项目在建造、运行和转让(BOT)的基础上实施”,但BOT业务的合同授予方必须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本案例中交易双方皆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也未设立单独的项目公司,建造的标的资产也非公共基础设施;BOT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仅取得特许经营权,并不拥有标的资产的所有权,而本合同管理业务中不存在上述特许权。因此,根据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原则,上述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不能按照“观点二”参照BOT业务进行会计处理。3.关于“观点三”,由于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具有多种运营模式,节能服务企业分享的节能效益可以是变动对价,以运营期内的实际产出为基础进行确定,如本案例所示;也可以是固定对价,比如根据资产建设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一个月测试确定月度节能收益且在运行期内月度节能收益保持不变。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核算的争议主要集中于节能服务企业是“自建资产并提供给客户使用”还是“为客户建造资产并提供后续运营服务”,根据前述分析,后者缺乏充足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可行性,因为在建设阶段很难对建造合同的结果做出合理估计,甚至难以确保可以收回成本,而且这种处理模式涉及大量的会计估计和职业判断,将为相关会计核算和审计鉴证带来极大挑战,难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此外,《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一般来说,判断企业的一项交易是否适用《建造合同》的主要标准为:当买方可以在相关业务开始前指定专业结构元素的设计和/或在建设过程中可以指定重大的结构性变化,则该类业务合同通常情况下应当适用《建造合同》准则,如房地产建造合同。本案例中,用能单位(甲方)只能选择节能服务公司(乙方)所指定的设计选项,仅有有限的能力影响所建造资产的设计,且指定设计相对基本设计仅有轻微变化,因此该类业务合同也不应适用《建造合同》准则。4.关于“观点四”,该合同能源管理交易依赖于特定资产(即主厂房、三炉一机等节能设备以及依附于该设备的专有技术等),且节能服务公司授予用能企业对建造的节能资产使用的控制权,符合IFRS体系下的IFRIC4关于《确定一项交易安排中是否包含租赁》所规定的判断一项交易安排中是否包含租赁成份的判断指引,因此该交易可以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在该交易中,所有的租金都是根据各租赁期的实际发电量计算的或有租金,且租赁结束后资产无偿转让给甲方,因此乙方能否获取报酬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即与租赁资产相关的风险仍由乙方承担,并未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甲方),而且乙方无法对合同期间可获得的节能收益作出合理估计,不能将上述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因此不能依照“观点四”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二)会计处理建议
综上,本文建议将案例企业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视为节能服务公司自行建造长期资产并为客户提供后续劳务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同期内,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节能服务公司(乙方),且由乙方负责余热发电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等活动,乙方视为自行建设项目资产,确认为自身的固定资产,并提供给甲方使用;项目在运营期内,根据双方事先确定的协议价格就共同确认的当期实际产出电量计算各期节能收益,按照《收入》准则确认电费收入;项目合同期满,节能服务公司向用能企业无偿转让项目资产,视同节能服务公司处置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如下:(1)项目资产的会计处理建设期内,节能服务公司按照建造成本确认在建工程成本。在项目资产经验收合格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为固定资产并开始计提折旧。(2)节能收益的会计处理运营期内,节能服务公司根据双方事先确定的协议价格就共同确认的当期实际产出电量计算各期节能收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当期电费收入。(3)项目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项目合同期满,节能服务公司向用能企业无偿转让项目资产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视同节能服务公司处置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三、小结
工程项目能源管理范文3
一、*县工业能源消耗基本情况
*年1-9月份,*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26.45万吨标准煤,万元产值能耗0.245吨标准煤,较去年同期下降23.6%,能源消耗主要集中在通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纺织业、金属制品业和电气机械及器械制造业等六个行业。六个行业的用能总量达24.1万吨标准煤,占规模以上工业企
二、节能减排工作的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县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节能降耗政策措施,加大对节能工作的投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开发和推广节能技术,强化节能执法监督检查,加强节能基础工作建设等一系列工作举措,使我县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在节能减排方面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节能减排政策不配套。目前节能工作还存在着政策配套措施和经济调控手段不力的状况,在节能财税政策、专项扶持投入、示范引导激励等方面尚未形成配套体系,难以更大程度地调动方方面面的节能积极性和创造力。特别是支撑节能工作的财税、金融、价格、贸易等政策措施还没有完全到位,有些政策措施之间还不配套,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和企业仍有盈利发展空间,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不完善,执法不严,违法成本低,导致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行为屡禁不止。
(二)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缺乏,企业生产节能意识滞后。我县开展节能工作的部分机关和企业都面临缺编严重、人员老化、人员结构不合理和人才流失现象严重等问题。掌握市场经济规律、熟悉现代企业运行规则、拥有先进生产经营理念的高级管理人才和熟练掌握先进生产技术、工艺的高级技术人才严重缺乏。节能工作更多是靠行政手段推动,在实行行政和社会共同监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管理和经济杠杆等各种手段促进节能减排方面的工作思路和工作力度尚显缺乏和不足。
(三)节能工作资金投入尚显不足,筹措难度较大。一方面要减少企业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淘汰落后的、高耗能高污染生产工艺,另一方面要发挥政府财政性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加大对企业实施节能减排的资金扶持,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如工业领域实施工业用电设备节电工程项目、燃煤工业锅炉窑炉节煤工程项目、余热余压利用节能工程项目等都需要政府投入一定数量的引导资金,实施限制和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要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这对我县薄弱的财政能力来说是一个比较大的压力。此外,节能减排工作中还面临着解决人员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问题所带来的资金需求问题。
(四)部分领域节能工作难度较大。首先是产业结构调整难度较大。企业调整以后,缺少符合产业导向的新项目,盘活存量资源比较困难。目前,已关闭的企业中,只有1家企业已开始技术改造,其余企业还没有好的项目入驻;个别企业专用设备报废较大,调整资金补贴额与企业因调整带来的损失差距太大,部分企业经营者存在一定情绪。调整企业由于无法立即实现转产或中转,因此企业开展职工安置、分流等工作难度较大。其次是工业领域节能减排难度较大。我县较多工业企业设备陈旧,能耗较高,要降低能耗标准难度较大。特别是高能耗行业节能减排工作难度很大,黑色金属压延加工业中的轧钢企业,是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经营稳定性较差,开展节能技改难度大。
三、节能减排的工作举措与建议
节能减排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建议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各项节能减排工作,为*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一)建立财政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效机制,逐年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投入力度。要围绕实现到*年全县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年下降20%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能耗比*年下降45%的目标,抓紧建立财政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效机制,逐年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投入力度,以持续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健全节能政策措施,加大节能减排工作的政策导向。要高度重视节能减排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出台的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有关政策,落实国家对节能和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发展的财税和价格优惠政策,研究制定促进节能减排财政性引导资金投入的具体实施办法。根据*实际,逐步制定和完善工业企业促进节能减排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对改造落后运行设备、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能的企业实施补贴的具体办法和补贴标准。
(三)着力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监督和执法检查,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单位分析监控制度。要强化对节能工作的监督和执法检查力度,对我县节能工作进行联合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开展月度能源消费总量监管工作。实施对各乡镇节能指标和年能耗5000吨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月度分析监控工作,加强对全县节能减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乡镇、园区确定年能耗1000吨以上重点用能单位户数,实施月度分析监控工作。二是建立能源统计巡查制度。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及时掌握我县重点企业的能耗情况,一方面各乡镇、部门要加强数据的自查和互查工作,另一方面县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对乡镇和重点能耗单位进行监督、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三是要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用能产品能耗标识、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限制和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落后产能执行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违法违规用能和超标排放的单位和企业,要公开曝光,实行限期整改,促使其增强节能意识,自觉依法用能。
(四)继续完善节能减排的考核机制,加强对乡镇、园区和重点用能单位主要领导的节能考核。制定乡镇、园区和重点耗能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具体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考核,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范围。
(五)推进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一是督促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每年对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节能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进行节能效益分析,制定节能措施,并按内容及深度要求完成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于每年的2月底报送县政府主管部门。二是在*年开展的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工业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工业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工作,并逐步扩展到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工业用能企业,这对于企业摸清家底、挖掘潜力、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至关重要。
(六)不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进企业结构节能。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计划,做好被调整企业法人代表及职工的政策宣传工作,摸清调整企业的资产、经营状况,指导有关乡镇及企业制订好单篇调整方案,并落实好调整资金,稳妥推进企业关停并转迁。重点加大对铸造、锻造、热处理、电镀四大工艺行业的调整力度。
(七)继续加强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企业工艺节能。要鼓励和引导企业技术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开展替代技术、减量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保温新技术的应用,对产品生产全过程进行逐步分析,优化每一道工艺,使产品的生产工艺达到最优化,实现企业的工艺节能。
(八)加快企业技改步伐,推进企业设备节能。结合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契机,加快企业节能技改步伐,鼓励工业企业采用高效电机、高效风机水泵、变频传动装置和其它控制装置、优化电机拖动系统设计等。继续推进上海瀛春毛纺织有限公司、上海冠华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和上海特种电磁线厂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并逐步扩大范围,鼓励重点耗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形成一批符合节能要求的节约型企业。实施工业用电设备节电工程项目、燃煤工业锅炉窑炉节煤工程项目、余热余压利用节能工程项目等,积极组织专家走进企业,为企业进行节能分析、诊断,开展咨询服务,促进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在企业的推广应用。
工程项目能源管理范文4
关键词:暖通空调;系统节能;设计要点
中图分类号: TU96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发展,我国城市化建设水平提升,在经济快速建设的同时,能源和环境化问题日益严重。城市化飞速发展过程中,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水平都发生改变,能源消耗在其中占据重要的比例,随着的城市化进程加速,这个比例在快速提升。在一些发达国家,能耗消耗高达 40%,建筑能耗的消耗主要有通风、采暖以及照明灯,这些消耗都是保障人们的生活水平,这些能耗消耗量在逐渐上升。从这个上升的比例上看,整个暖通空调的能耗占据建筑消耗的30%~50%,而且这个比例还逐渐上升。为了保障整个建筑物可以获得舒适的建设环境,为了保障环境建设水平,在当前建筑物设计中都会涉及暖通空调,因为暖通空调能够较好地满足人们生产生活所需。同时,暖通空调耗能即是指整个暖空空调系统的耗能。在这部分的能耗消费中,包括消除建筑物冷热负荷引起的能耗、新风负荷引起的能耗及输送设备(风机和水泵)的能耗及系统保温冷热耗。影响暖通空调系统能耗的主要因素有室外气候条件、室内设计标准、围护结构特征、室内人员及设备照明的状况以及新风系统的设置等。暖通空调系统的能耗还有几个特点表现在:第一,系统的设计、设备选型、运行管理的不合理都会降低能量使用效率。第二,维持室内空气环境所需的冷热能量品位及季节性。这就使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有可能利用天然能源来满足要求,如太阳能、地热能、废热、浅层土壤蓄热蓄冷等。第三,暖通空调系统涉及到的冷热量的处理通常以冷热交换的形式处理。这就可以采用冷热量回收的措施来减少系统的能耗,有效利用能量。
一、建筑工程项目暖通空调节能设计应遵循的原则
1、节能设计各个性能指标应符合建筑工程功能要求
建筑工程项目暖通空调系统应满足节能设计中的各个性能指标,比如说温度、湿度及风速等,这此都是暖通空调节能设计所要考虑的因素,设计人员应根据这此因素精确计算出相应的指标系数,在设计中以各个指标系数为依据进行暖通空调节能设计,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暖通空调节能设计的舒适度。此外,在设计过程中可以利用建筑工程本身的导热功能,从而使节能设计施工更加简捷,实现建筑节能的同时为建筑工程企业降低施工成本。
2、进行节能设计时要保证设计的经济性与安全性
目前,有诸多建筑工程企业为了在暖通空调节能设计施工中获取最大化经济效益,一味缩短工期,严重忽略了暖通空调节能设计质量,影响了暖通空调系统整体的安全性与经济性,这一现象背离了建筑工程暖通空调设计的原则,定不会实现暖通空调系统设计的节能目标,要达到节能这一目的,就要遵循暖通空调节能设计的基本原则,保证暖通空调节能设计的经济性与安全性。
3、全面开发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
我国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始终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建筑工程企业要想长远发展,那么既要不断完善暖通空调系统,还要在设计改革中始终遵循设计原则,全面开发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降低我国其他有限资源的利用率。
二、暖通空调节能设计的要点
1、暖通空调系统优化设计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当前,暖通空调设计要符合人们消费需求,保障空调运行可靠、安全性。众所周知,暖通空调系统是一个复杂的而且庞大的系统。系统相关理论比较复杂,进行设计时,如果设计质量得不到保障,直接影响到系统的使用性能。因此,设计人员需要从设计角度做好设计工作,多方案比选,不断优化设计方案,这样才能从源头降低系统运行能耗。
(1)暖通空调水系统
暖通空调传统的开放式空调会产生一定的水泵,消耗能量较大,与暖通空调节能设计理念不符,因此在暖通空调系统设计中应考虑在建筑工程暖通空调节能设计中运用闭式设循环水系统,使系统内部的热水与冷水从同一个水管经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能源的浪费。但若其内部运行时产生的阻力及负荷较大,选择使用双级泵系统,总而言之要根据设计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水系统
(2)暖通空调风系统
风系统设计包含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建筑通风系统设计,第二是空调风系统设计,一般在电梯机房或者配电室等位置都要进行通风系统设置,主要用于排除房间余热,控制室内设备的环境温度,如果环境温度较低或者房间内部发热量不大,通过温控装置能够调节风系统运行,避免满负载工作现象的发生,从而节约了能源,对于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也具有很大的意义,而在设计空调风系统时,则要将其与能耗、投资、人体感觉等进行紧密联系,参照实施标准设置每个区域的风系统运行参数,从而保证空调系统运行的高效性和节能性。
2、采用新型节能舒适健康的采暖空调方式
当前影响人体对温度感应的环境参数比较多,不同的环境参数组成的参数值也不尽相同。不同的组合能够获得不同的效果,虽然这些暖空空调设计常识已经耳熟能详,但是在实际运行以及利用过程中便常常出现问题。很多设计人员他们对环境参数组合把握不准确,导致系统能耗也不相同。如在冬季,如果选择传统的采暖方式,基于空气对流换热方式,将室外的低温空气加热与室内的空气进行融合,将整个室内空气加热,往往对室内空气温度需求要高些,才能保障人体能够获得较平稳的舒适感。当室内空气温度改变时,会直接影响整个系统的能量。因此,需要改变传统运行方式,将最新的研究成果运用起来。这样才能够降低能耗量,才能实现节能。如可以适当的增加辐射热,同时也可以对运行系统加以自动控制,这样温度变化会有一个清晰数值,而且能耗下降的比例也有改变。一般而言,低温辐射采暖,当室内空气温度保持在 16-17 摄氏度时,舒适感与传统的室温参数一般在 18 到 19 摄氏度相当,从这个数据上看,显然低温辐射采暖相对于传统方式有更多的节能效果。
3、采用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一种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专业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显著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合同能源管理是 EMC 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在合同期间,EMC 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在 EMC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后,合同结束,全部节能效益和节能设备归客户所有。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对于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尤其适用。
参考文献:
[1]于明,张荣,张刚.建筑暖通空调的节能设计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8(34):79-80.
工程项目能源管理范文5
第二条按照管理科学、公开透明的原则,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以奖代补、财政补贴的扶持方式。具体使用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条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节能降耗重大工程建设、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发展,支持节能公共管理工作,支持节能科技进步项目。
(一)节能降耗重大工程项目、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项目
1.节能项目。“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50项节能示范项目。
2.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项目。“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10项循环经济项目和60项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3.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和工业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利用项目。
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二)节能公共管理
1.对节能降耗先进单位进行奖励;
2.节能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相关设备配备;
3.企业或行业节能标准体系建设;
4.企业能源审计;
5.节能宣传工作;
6.对淘汰落后产能进行补偿。
(三)节能科技进步项目
对节能技术研发进行扶持,重点支持、制造、推广使用30项节能技术、节能装备。
第四条上述项目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方能获得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支持:
(一)节能降耗重大工程项目、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项目
1.节能项目。年节能量5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节能量5%以上或单位产品取水量降低10%以上的项目;
2.项目采用的技术、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产品单耗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能起到示范作用;
3.承担项目的企业必须完成签订的年度节能责任目标,并且连续两年以上营利;
4.项目应列入当年区重点节能项目库;
5.清洁生产项目要经过审核验收合格。
(二)节能公共管理
1.节能标准。按照节能标准制定(修订)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并通过专家论证开始实施;
2.镇、街道办事处及企业设立专职节能管理机构,配备必须的节能检查计量器具及执法设备等;
3.能源审计。按照《省能源审计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能源审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并报省经信委审核备案;
4.节能工作、节能宣传突出的单位个人;
5.按照规定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和单位。
(三)节能技术进步
1.节能技术成果已申请国家专利或通过国家、省、市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
2.技术推广后可实现年社会节能量2万吨标煤。
第五条对节能重大工程项目和科技进步项目,每年由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区产业政策要求,联合制定下达年度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扶持重点,以加强对全区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
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初审并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后,报区政府审定支持的企业及项目名单。
凡列入当年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扶持的工程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与区节能办签订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区经信、财政及有关部门负责对竣工投产的项目进行鉴定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上报区政府审批后,由区财政局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
第六条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规定,落实投资计划,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七条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的使用,每年年底由区经信局、区财政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奖励项目和资金使用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后,区财政直接拨付到相关单位。
第八条区财政局、区经信局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违规企业3年内不得申报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区经信局3年内不得受理违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申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条年区财政列支节能专项资金830万元,并按财政增长比例逐年增长。
工程项目能源管理范文6
关键词:建筑;施工管理;绿色施工管理
在巨大竞争压力之下,建筑工程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都在积极寻找方法,如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对工程施工造价进行控制与管理、积极开展环保设计与绿色施工等等,这些方法都在不同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推动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其中最具有发展潜力的方法就是绿色施工,因为其不但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且也能够满足新疆人民对建筑行业发展所提出的新要求,因为人们对建筑物的关注点正在转向舒适环保。
新疆绿色城市鸟瞰图
1、施工管理创新及绿色施工管理必要性概述
首先,施工管理创新。建筑工程行业之所以要进行施工管理创新的原因在于,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各种类型施工企业的发展给施工企业也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因此,施工企业只有积极转变观念,进行施工管理方式等的创新才能够保证在较短工期内完成高质量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市场中稳定发展,长远发展。
其次,绿色施工管理。随着经济发展意识和观念的转变,可持续发展是所有发展中的市场主体的目标,其也是建筑工程企业所追求的目标,因此“绿色施工管理将是未来施工管理创新及施工企业发展的方向”。
2、建筑施工管理创新措施
建筑施工管理创新措施要根据不同的工程特征而有针对性的进行选择,但是,无论何种创新方式都需要从普遍意义上去发展,而具有普遍性特征的措施有以下几点:
(1).施工管理观念创新
观念一直都是行为的指导者,只有施工管理观念创新了才能够推动管理行为的创新。而观念创新的关键在于施工管理者要认识到创新的重要性和实际意义,所以,首先要提升管理者的认识度。其次,要适当投入资金进行创新观念的教育和培训,要不断把最新的管理思维引用到施工管理中,并要树立创新意识。管理观念的创新要求就是施工管理不要再把自身的经济利益放在首位,而是要把市场的需求、工程的客观实际情况、自身的经济利益等内容综合起来进行分析。
(2).推动施工技术创新
“市场竞争中最具实力和最有生命力的优势是技术优势”,因此,施工单位为了提高竞争力也要进行技术的创新。技术创新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从用激励机制鼓励内部施工技术创新,把先进的施工经验同现代的施工要求相结合,寻找到有效的施工技术,这种内部创新的方式有利于工程技术的直接使用。另一种是积极从外部引进先进的新工艺和新技术,并同相关企业进行合作,形成一种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实行技术联盟,在施工中还要把先进的技术与施工中工程项目的实际特征相结合,提高新工艺、新技术的适应性,这样就能够形成具有各自特点的施工技术体系。
绿色施工管理后的建筑
3、绿色施工管理有效措施
绿色发展观念在我国的发展时间并不是很长,虽然在各个行业中都在强调绿色生产、绿色发展,但是实际上的行为并没有真正达到“绿色”的要求。而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要想实现绿色施工就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1.加强能源、资源管理
在建筑施工现场的绿色管理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能源管理。能源管理的主要目的第一个是要节约能源,第二个就是要减少能源使用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而具体的控制措施则需要从施工工艺和设备着手。在工艺和设备选择过程中一定要优先选择绿色环保的施工工艺,也要选择能源消耗量少的机械设备,对于出现故障的机械设备要及时进行检修和保养,以节省能源的消耗。其次,是资源管理。资源管理主要是指对施工现场水资源的保护和防止污染,把注意对水源的保护,控制用水量,要善于利用和收集污水和雨水,对这些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可以应用与对水质要求不高的施工中,这样就能够节省水资源。
3.2.优选绿色环保施工材料
在建筑施工中总是考虑材料的价格和质量多一些,对材料的成分关注的比较少,而在有些材料中尤其是一些价格低廉的材料中所含有的有害物质和污染物质都比较多,比如“甲醛、氨、苯、氡”等。因此,绿色施工管理也应该包括对施工材料进行管理,以减少施工材料对人体和环境所造成的危害。在工程设计过程中要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尽量选择绿色环保的施工建材。在施工中,也要加强管理,要保证工程施工是严格根据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的,确保所使用的各种材料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比如可以采用替代的方式取缔含有污染性质的材料,可以“用有机溶剂做稀释剂、用水溶性涂料取代溶剂型涂料、使用商品混凝土取代现场搅拌混凝土等”,这样就能够真正的实现“绿色施工”。
绿色施工管理后的建筑
4、结束语
对于新疆建筑工程企业来说,进行绿色施工管理并创新施工管理方式是一种革新的必然选择,其中建筑施工管理创新措施有以下几项,推动施工管理观念创新;推动施工技术创新;从中看到,无论是从观念、技术还是从组织机构上都要进行创新才能够真正实现施工管理的创新发展。而其中绿色施工管理的实现方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即加强能源、资源管理;优选绿色环保施工材料。
参考文献:
[1] 丁荣花,高明华.浅谈建筑施工管理创新及绿色施工管理[J]. 河南科技. 2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