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范例6篇

环境治理

环境治理范文1

[论文摘要]水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水环境治理已经引起有识之士的关注。以贵州红枫湖为例,在对水环境形式的分析研究后提出了运用政策法规,控制污染源等综合治理湖泊水环境的方法。 

 

红枫湖地处贵州中部乌江主要支流猫跳河的上游,蓄水面积57.2km2,库容6.01亿m3,流域面积1551km2,为目前贵州高原最大的喀斯特人工湖泊。红枫湖肩负着饮用水、发电、农灌、养殖、防洪 、调节气候、改善生态环境等多种功能,是贵阳市和周边人民最重要的生活饮用水及工农业用水水源。该湖水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库区周边工农业生产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 

 

一、水环境形式及形成原因 

 

(一)目前水环境形式严峻。从对红枫湖的考察分析可知,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水环境自净能力。废水排放主要有 工业 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中cod排放量超标。红枫湖周围有贵州有机化工总厂、贵州化肥厂等污染源,贵州有机化工总厂污水量为10万t/d,主要是有机污染物,cod为854mg/l,污水直接排入到红枫湖。贵州化肥厂污水排入红枫湖北湖,主要污染物为nh4-n,污水量为10万t/d。1996年至1997年年排nh4-n约为1400t。第二,水污染严重。氮、磷等营养类污染物未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湖泊出现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第三,饮水安全受到威胁。红枫湖周边地区 农村 饮用水卫生合格率不高,很多农村人喝不上符合标准的饮用水;第四,水生态失衡。湖泊退化是水环境恶化的重要表现,主要表现在湖泊面积的缩小;第五,水体污染、水资源短缺、严重缺乏生态用水和水生态失衡。这些对环境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二)成因分析。 经济 的快速 发展 是湖泊水环境受到污染的原因之一。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城镇工业的发展,城镇工业的超量排放污水使很多湖泊水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排入湖泊内的污染物不断增加,而导致湖泊环境受到来得污染;人口数量的增加是湖泊水环境受到污染的另一原因。人口的增长,生活排污不能及时处理,导致湖泊水环境受到污染;农业的发展也是湖泊水环境受到污染的一个原因。农业的发展,农用化肥及农药的大量使用,使排入湖泊、水库的磷、氮、钾等营养物质增加,使湖泊富营养化严重;西部开发产生的城市化倾向也是水环境受到污染的原因,在西部大开发的政策下,西部工农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在排污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方案的前提下,湖泊水环境受到污染便是不可避免的。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的意义 

 

(一) 政治 意义。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我国就环境保护制定了一系列 法律 、法规和措施,政府在环保治理上充满了信心和决心。2000年底国务院“一控双达标”工作的完成,污水的集中处理将成为水污染治理的首要任务。 

(二)经济发展意义。建立城市污水处理体系对改善城市水环境,保障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的城市污水处理行业具有很大的市场需求与产业发展前景,近年来,我国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城市污水治理工作十分重视,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基本建设保护领域中重点支持的产业之一,城市污水处理领域将出现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 

 

三、水环境治理 

 

(一)制定相关法规和制度。198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水污染防治法》,以后先后出现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及《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水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政策。贵州省也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防治水污染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针对红枫湖治理而言,自1996年以来力度逐年加大,1997年,贵州省政府和贵阳市政府决定对红枫湖进行综合治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

(二)控制 工业 污染源。1997年,贵州省政府和贵阳市政府决定对红枫湖进行综合治理,对该湖泊产生的工业污染源的贵州有机化工总厂和贵州化肥厂采取关、停、并、转、改、治相结合的治理办法。综合治理后,贵州有机化工总厂、贵州化肥厂都实行达标排放,消减总磷46.35-67.5t/a,总氮90t/a,尤其是1999年实施了以削减氮、磷入湖排放量为目的的红枫湖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后,红枫湖水环境质量有了质的变化,从而使红枫湖水质明显改善。 

(三)控制农业污染源。贵州省政府和贵阳市政府在对红枫湖形成的农业污染源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长远的治理措施。一方面加强畜禽养殖的环境管理,扼制污染源,另一方面开展生态农业、生态示范区和环境优美小城镇建设从本质上削减农业污染源的排放;另外,通过开发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措施,加大了 农村 环境保护的力度,减少了污染源。 

(四)红枫湖综合治理成效。1997年贵州省政府,贵阳市政府对红枫湖进行综合治理,取得了很大的成效。2001-2002年与1996年在“治理前后的水化学成分浓度”、“治理前后的水体几种污染物浓度”和“治理前后浮游植物密度的变化”三方面数据对比中可以看出:综合治理后,污染物浓度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降低的幅度由大至小为codmn>no2-n>f>tn>no3-n>tp,codmn由水质v类值达到ii类值,no2-n由水质iv类值达到i类值,tn降低幅度较大;浮游植物发生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个体密度大幅度下降,治理后红枫湖的细胞密度在春夏秋冬四季分别为治理前的1.91%、0.59%、1.03%和0.84%;二是浮游植物的组成结构发生变化。实施治理后,红枫湖的种类数是治理前1.72倍(平均)。 

 

四、结束语 

 

净化湖泊水环境,加大湖泊水环境保护力度必须建立和完善湖泊水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区域性水环境保护法规;开展宣传,提高公众对湖泊资源环境价值的认识;削减内外污染源,推行 科学 施肥及合理灌溉技术,保肥节水,减低氮肥和磷肥流失;采用生态工程,增大水体自净能力,美化水体景观。 

 

环境治理范文2

关键词 环境检测 环境治理 促进性

一、前言

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行业能源消耗大大增加,工业废渣、废水、废气排放量随之变大,导致环境问题愈发严重。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如果环境长期遭到严重破坏,不仅会带来诸多问题,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后人的生存堪忧。在我国大力倡导生态文明背景之下,通过环境检测实施环境治理是非常重要的方法。

二、环境治理中环境检测的必要性

温室效应、酸雨、土地荒漠化、水域富营养化、泥石流等现象都是由环境污染所导致的,而环境污染则与人类活动有着直接紧密的联系,对环境污染情况进行检测变得越来越重要。环境检测,是指以科学技术为依托,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运用生物学科、环境学科、地质学科、化学学科等多种学科知识与常识,对环境中是否含有有害物质进行检测的一个过程。[1]检测的对象包括水质、土质、气体、声音等各种介质,通过取样、实验、计算得出被检测对象污染物的组成成分及各种污染物质的比例。根据检测结果所得数据资料科学性分析、定性定量分析,实现对环境当前破坏程度的准确评估,并为治理对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和数据支撑。实际上,在环境治理中,很多地方都需要依靠环境检测,也必须进行环境检测。因为只有通过环境检测才能了解污染物的成分及比例,进而才能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治理对策,才能保证环境治理达到较好的治理效果,最终实现环境保护目的。因而,环境检测在环境治理中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对环境治理、环境保护及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三、环境检测在环境治理中的促进性作用

(一)促进治理设备科学化

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一个时生了实质性的变革,将传统以人工为主的生产运作模式转变为以科技、先进设备运作为主的生产模式,将21世纪发展成为科技时代,高新技术时代。在这一时代中,环境检测设备作为高新技术产品,作为人类智慧的结晶,不断向着科学化、现代化、高效化方向发展,不断促进环境治理设备趋于科学化,大大提高了环境治理工作的科学化与高效化。[2]环境检测依托于各种检测技术与相关实验器材,为了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检测行为规范性,提高检测数据精度,相关领域的科学家不断对环境检测与治理设备进行改良创新,在继承传统设备优势基础上积极研发新的功能,克服传统设备局限。在科学技术的推动下,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与悉心钻研,环境检测与环境治理设备的科学化水平取得了实质性提高,为环境治理提供了技术支撑。

(二)促进检测系统智能化

环境检测系统是环境治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工具,是所有环境治理设备正常稳定工作的保障,环境检测系统性能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检测效率与检测精度。近几年,我国在环境检测方面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资源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在科研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基本形成了一套标准规范的环境检测系统。可以实现对环境治理设备的实时监控与实时检测,实现对设备的智能化操作与控制,提升系统智能化水平。[3]而环境检测系统的形成与智能化水平的提升和环境治理工作效率的提高,都得益于环境检测工作的开展与进行。

(三)为环境治理提供决策依据

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与治理方案的制定,需要有真实、可靠、有效的数据做支撑和引导。这样才能避免治理工作开展的盲目性和低效性,切实提高环境治理工作效率与治理决策的科学性。而环境检测通过对环境中各种对象污染物的检测,可以为环境治理方案制定与治理计划提供决策依据,提供所需数据支持。[4]环境检测与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当前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需要以历史检测数据和治理方法、治理成果为基础,通过分析、对比历史数据与新生数据,了解环境污染变化趋势、污染物及其比例变化情况与污染程度,从而依据这一变化情况对环境污染进行预测评估,制定长期有效的环境治理对策,为环境治理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信息。

(四)为环境治理提供技术支持

环境治理工作离不开技术的投入与使用,只有依靠科学技术环境治理工作才能达到较好的治理效果,才有可能实现环境保护。而以开展技术性检测为核心的环境检测,无疑可以为环境治理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如监测技术、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技术等。[5]这些技术在环境治理中,在为环境治理决策提供所需信息的同时,也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为环境治理决策有效性、实用性的提高和检测精度的提升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环境检测在环境治理中所起到了巨大的促进性作用。

四、结语

当前,环境的严峻形势与继续恶化趋势,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经济质量的提升,使得环境治理工作日益紧迫,治理任务日益繁重。为降低人类对环境的破坏,充分做好环境检测工作,推动环境检测促进性作用全面发挥,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发展绿色经济势在必行。

(作者单位为上海申丰地质新技术应用研究所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徐海妹.环境检测对环境治理的促进性探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14):177.

[2] 程仁福,刘光辉.环境监测对环境治理的促进性思考[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5(03):144-145.

[3] 庄小青.环境监测对环境治理的促进作用分析[J].低碳世界,2014(11):5-6.

环境治理范文3

关键词:环境治理;环境监测;促进性作用

前言

环境监测指的是通过监测对影响环境质量的物质因素,来推断环境污染和质量变化的趋势,利用这种对大气环境有所影响的物质含量及排放量的检测,有效跟踪它们的物质变化,以确定当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同时也是治理环境污染、保护环境必要的科学依据。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是了解环境污染程度的一大前提,也是展开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重要保障。

1环境监测的内涵和环境治理的作用

环境监测就是持续或间断性地对某个目标环境中污染物或某种物质的浓度变化进行测量,通过对这种物质的变化和对环境整体造成的影响进行观察的工作。环境监测的工作本着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原则,为环境治理提供了有力的科学依据。其中,环境监测的内容相对广泛,包括大气监测、水体监测、土体监测、噪声监测、自然灾害变化的监测等等方面。在有效的环境治理工作中,对环境进行监测能够掌握当地环境质量的变化趋势,了解所监测环境治理的实践效果、环境质量状况的评级,采取综合性的环境治理方针,对环境的治理是否达标进行评判,掌握环境污染的程度,污染物的分布和造成污染原因,以制定相关保护政策,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1]。除此之外,有效的环境监测还可以直观地显现出污染物给人们日常生活带来的经济方面的损失和生态环境效益层面的损失,利用这种方式,环境治理团队就可以针对环境污染的程度提出科学合理的环境治理政策,并根据环境监测的数据变化及时判断政策实施的有效性。随着我国环境污染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我国的环保力度和环境治理的力度也逐渐加大,但是,伴随污染物的日益增多,需要借助大量新型的环境监测设备进行辅助治理,又由于多种原因导致我国环境监测设备的配备不够先进,缺少一定紧密性,严重影响了环境监测的水平,阻碍了我国环境治理的发展进程。

2促进环境监测对环境治理工作的分析

根据环境治理相关业内人士的有关介绍,治理过程中的首要目标是对环境进行监测,这是进行环境治理工作的核心任务。对以往环境质量监测在环境治理工作中的状况进行总结,发现环境质量监测对于环境治理工作的促进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在进行环境质量监测的工作中,工作人员会对某项检测对象进行数据采样和收集,对检测出来的数据进行科学的处理和分析。在这个过程中工作人员能够方便合理地对监测地区环境状况和质量水平的分析,以便有关部门更加科学地展开环境治理的工作任务。例如,人们日常生活中饮用水的污染防控工作、工业污水的排放治理工作、固体垃圾的处理工作、各种放射性污染和噪声污染的控制工作、大气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都需要准确、具体的的污染物和污染源信息[2]。利用环境质量监测的新型科学技术和国内各地分布的环境监测站全方位的实时网络监测,城市建设和环境治理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就更能及时得到所在区域内的环境污染指数,环境污染物的分布和含量。通过对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有效分析就可以查出污染物形成的根本原因,以便在问题源头进行有害污染物质的治理,加强环境治理工作的可行性和稳定性,提高环境治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有效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保证了采集对象的真实性和代表性,并对样本的处理结果进行严格缜密的解析,一方面提升了环境治理工作的严谨性,让环境治理工作的每个细节都到位,一方面从根源上避免了环境治理工作中可能出现干扰的因素,加强了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实行。可以利用环境质量监测对地区气候和环境信息进行调查,有效指导在施工建设中良好生态环境的营造,例如在不同环境背景下选择适合的植物绿化景观进行环境的美化[3]。

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结论能够发现,环境质量的监测不仅为环境的治理和环境的保护决策提供了科学有效的数据支持,还通过动态监测数据确定了环境污染的具体状况。这些都有助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有效地达成我国有关环境优化的发展目标。环境质量的监测对我国环境污染的治理起到至关重要的的促进作用,不仅能分析企业对环境改造的过程中发挥出作用和影响力,还可以随时督促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让我国环境治理方面的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也给其他工作环境的管理人员提供了更多的便利途径。

参考文献

[1]程仁福,刘光辉.环境监测对环境治理的促进性思考[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5,03:144-145.

[2]王晶.浅谈环境监测对环境治理的促进作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4,23:131.

环境治理范文4

【关键词】矿山环境;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探讨

1矿山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相关要求阐释

1.1基于地质条件实际情况分析客观环境

矿山开采之前最重要的就是要客观地分析地质条件,以保证更深入地了解并掌握矿山地质发育的状况、表现特征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开采工程项目可能带来的影响开展防治分析工作[1]。与此同时,需要提前明确矿区地形、地质构造以及水文特征等相关情况,在对实际条件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更好地满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设计要求。

1.2以全局角度确定目标任务并制定治理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以及综合治理,其主要的目标就是在经济与科技发展的同时,不对矿山生态环境以及自然景观带来负面的影响,尽量降低矿山地质问题所引发的后果,而这同样也被纳入到保护和治理工作整体目标内容当中。在确定治理任务的过程中,主要的内容包括四点:其一,治理采矿废石场区域;其二,治理预测塌陷区域;其三,治理原有废旧竖井区域;其四,对其他区域进行综合治理。

1.3保护治理工作的开展

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开展一定要严格遵循以下基本原则:首先,保护和开发的保障原则。在开采矿山的过程中,需要给予地质环境保护以及综合治理工作重要作用的高度关注,同时确保统筹保护工作、治理工作以及开发任务的协调性,进而在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的基础上,确保矿山开采工作更加稳定和有序,而人和自然之间能够和谐共生[2]。其次,预防为主、预防和治理相互结合原则。众所周知,矿山开采工作与工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存在紧密的联系,所以,必须要积极开展预防准备工作,尽量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如果矿山地质环境出现新的问题,一定要及时解决并且针对形成的不良后果进行治理与恢复,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环境事前的防治工作,有效地规避地质环境受到破坏的情况发生,尽可能减少开采主体遭受的损失。

2矿山环境的污染治理内容

第一,污染问题和地表破坏。在我国,采矿活动较为频繁,而且矿井废水当中存在诸多有害的物质,对矿区周边地下水和地表水造成了严重污染,甚至对农作物以及地表植物也会带来不利的影响,地下水位也会出现下降的问题[3]。与此同时,在实际开采的过程中,很容易形成废弃、固体废弃物或者是粉尘,且矿层本身也会排放有害的物质。若无法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则会引发一定的安全隐患,甚至会对周边居民身体健康带来不利的影响,为此要给予高度重视。然而,现阶段生产力水平仍处于发展阶段,大部分企业在采矿作业以后会留下大量矿坑而没有回填,使得地表沉陷问题明显,直接影响了居民耕地和建设用地构成,甚至导致生态环境恶化,严重威胁居民生活环境,制约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二,矿山管理的意识薄弱。因为矿山管理工作人员本身的环境保护意识较为薄弱,所以部分企业和管理人员始终没有树立正确意识,对于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地质环境保护问题也较为忽视,一味地追求安全与生产问题,导致环境管理和保护问题逐渐突显出来。

3矿山环境保护技术的研究与探讨

3.1环境保护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健全

为了更好地保护矿山的生态环境,应对国内相关规章制度与企业内部管理的基本原则予以有效结合,积极构建环境保护监管机制,以保证矿山环境保护工作具备法律依据。在我国自然资源当中,矿山资源十分珍贵,而且其具有不可再生特点,所以必须要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才能够保证资源利用的合理性且保证生态平衡[4]。对于地方政府而言,需要设立环境监督部门,有效监督矿山企业,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确保生态平衡。

3.2开发与保护并重

在矿山发展过程中,有效地推动了我国经济建设,同时也成为经济建设中的重点内容,然而却同样对生态环境带来了危害。其中,水资源、植被以及土地资源等破坏程度较为严重,而且矿产资源开发中所产生的三废也污染了生态环境。在这种情况下,矿产资源开发的过程中,一定要高度重视开发和保护的协调性发展。应在矿山开发之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勘察矿区与周边环境,尤其是地质条件勘查。而在开发的过程中,则应尽可能减少对既有耕地或者是农田的占用,并及时处理开发中所形成的废弃物[5]。在完成开发以后,需要合理地采用相关措施恢复矿山周边环境,特别是遭到破坏的土地资源以及植被。

3.3及时恢复土地植被

矿山开采会对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破坏,而植被破坏程度最为明显。如果开采量过多,会严重损坏地貌与地质条件,难以与植被生长的条件相满足。为了对以上问题进行解决,就应当针对被破坏的矿区开展表土剥离的处理措施,并放置在客土场当中。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有效地降低坍塌的几率,同时还可以为植被的生长给予所需土壤。在此基础上,应当对矿区周边植被种植技术予以高度重视,通过定点植的方式增强其成活的几率。由此可见,植被种植一定要科学合理,始终坚持预防为主与防治结合的基本策略,以保证矿区安全。

4结语

综上所述,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很容易对生态环境带来不利的影响,所以,有必要高度重视并深入研究矿山环境污染治理的问题,进而采取更具可行性的环境保护技术。在此基础上,还应当不断强化政府与社会等方面的资金补助,实现各部门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通过对现代化技术的运用,适当修正矿山环境治理机制,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解决,增强我国的生产力。

参考文献:

[1]李峰,王素芳.煤矿区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技术研究[C].第四届重金属污染防治及风险评价研讨会暨重金属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2014年学术年会论文集,2014:152~156.

[2]陈爱华,陈端.矿山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现状[J].商品与质量,2015(16):12~13.

[3]李世松.试论矿山环境改良技术及其适应性[J].河南科技,2014(14):11.

[4]刘俊青,王文才.内蒙古张三壕铁矿环境地质问题预测与治理研究[J].河北北方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1):25~28.

环境治理范文5

1.1农药污染

农村人口以土地耕种作为生存的根本手段。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长,城市人口对农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多,这对农民和土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提高产量,保持农作物的基本供应,大量的农药使用到农作物的种植过程中。这些化学农药不但对人体有很大的危害,同时还难以降解,对土质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

1.2农膜污染

大棚种植让人们对果蔬类农产品的食用不再受季节影响。但农膜简单处理的后果是大量的白色污染在不知不觉地影响着土质。近年来,我国的农膜产量以每年10%的速度不断增长,到2010年我国的农膜废弃量达到50万吨,这严重影响了农作物的生长,破坏了生态环境。

1.3焚烧秸秆

近几年,曾经有新闻报道称,乘客在飞机上看到了一片广袤的地区上空冒着滚滚浓烟,这正是农村大面积焚烧秸秆产生的现象。秸秆焚烧不但使空气中产生大量的漂浮颗粒物,严重影响环境,而且由于火情控制不当非常容易造成火灾。

1.4养殖污染

养殖污染主要来自于对牲畜粪便处理的不彻底。这些粪便往往被直接掩埋,甚至露天处理。粪便中的BDO、CDO、氨氮等物质都严重超标,不但直接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还会造成严重的水污染。

1.5工业污染

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开始建起了大大小小的工厂。由于审批制度不完善,管理制度不严格,这些工厂在环境治理和废料排放方面毫无作为,废弃物的排放对农村环境产生了毁灭性的打击。

2农村环境治理存在问题

2.1政策导向不够明确

在唯GDP论英雄的时代,各地政府对环境问题不够重视。为了提高经济总量,不断扩充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农药用量也不断增加。为招商引资,忽视了环境问题。这些都是农村在发展经济和环境治理过程中政策导向不明确而导致的。

2.2先进经验不能吸收

在城市,许多治理环境问题的方法已经被证明有了良好的效果。然而,这些先进的经验不但没有得到农村环境部门的重视,农村环境的破坏行为反而有增无减。这种先发展经济再治理环境的行为是严重的本末倒置。

2.3制度宣传不够扩展

农村交通闭塞,对外界的了解相对较少。在治理环境问题的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靠相关部门的宣传和指导。而由于不重视、不明确、不作为的现象,导致农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停滞不前。

3加强农村环境治理的建议

3.1清洁生产

农村的环境治理要吸取城市环境治理的经验教训,破解先污染后治理的误区。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环境问题改善最重要的就是要清洁生产。无论是农产品生产,还是畜牧业养殖,都要进行清洁生产。清洁生产就是要在源头上保证农作物的质量,同时减少“饮鸩止渴”的生产行为。做好清洁生产就解决了农村环境一半的问题。

3.2循环利用

农村的土壤污染、水污染都是由于农村发展的粗放模式造成的。在当今,城市已经开始逐渐摆脱这种发展模式,但在农村做得还不够。农村要吸取城市发展积攒的宝贵经验,改变观念,引进技术使农业生产过程中可以被循环利用的原材料不被浪费。循环利用不但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收益,同时对治理环境也有重要意义。

3.3边建边治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企业和投资的引进。但是,在引进企业的同时,政府要制定政策对企业实施边建边治的方式。招商引资和环境治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特别是对周边环境能够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在引进之前,要重点考察企业资质,手续是否健全,污染物排放处理设施是否完备等情况。只有在通过考察以后,才能允许企业进入。对于没有资质的企业,宁可不引进,也绝不能等生态坏境崩溃以后再治理。

4结语

环境治理范文6

2014年11月,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就湖北省建始县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倾倒工业废水致使重庆巫山县一级饮用水水源地千丈岩水库出现大面积污染事件对其提讼,要求停止侵害并恢复原状。这是全国首例跨省环境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千丈岩水库;环境损害评估;跨界环境治理

基本案情概述

2014年8月13日,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报告称千丈岩水库居民用水出现颜色异常。重庆市并湖北省环保部门通过联合排查,确认千丈岩水库水质变化是受到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公司磺厂坪硫铁矿选矿厂(以下简称“磺厂坪硫铁矿选矿厂”)污染所致。千丈岩水库位于重庆市巫山县、奉节县和湖北省建始县交界地带,是巫山县红椿乡、庙宇镇、铜鼓镇和奉节县长安乡的饮用水水源地。磺厂坪硫铁矿选矿厂位于恩施自治州建始县境内,该企业于2014年8月9日违法进行带料试生产,将产生的含有浮选药剂的约1390吨硫铁矿尾矿浆直接排放至厂区周边有溶洞漏斗发育的自然洼地,后经洼地泄漏至地下暗河,由人工引水隧洞流入千丈岩水库,导致饮用水水源地水体污染。事件共造成区域内4个乡镇约5万人饮水困难。千丈岩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县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对本次事件作出了环境损害评估。评估认定了本次环境污染的污染物及其排放量,并给出了环境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但并未对土壤、地下水等的污染后果及修复费用作出评估。2014年11月13日,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就磺厂坪硫铁矿选矿厂水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向重庆市万州区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请求中提出了由被告恢复原状,并依法承担直接、间接损失的诉讼请求。根据诉讼要求,需要对磺厂坪硫铁矿选矿厂致重庆市巫山县红椿乡千丈岩水库污染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鉴定评估。2015年10月23日,该案在万州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巫山县千丈岩水库饮用水水源的侵害,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复和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不得生产;被告在判决生效后180日内对位于湖北省建始县业州镇郭家淌国有高岩子林场选矿厂洼地土壤制定修复方案并进行生态修复;逾期不履行修复义务或修复不合格,由被告承担修复费用991000元;被告在部级媒体上赔礼道歉;被告支付鉴定费、律师费、为诉讼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共计32万余元。

经验启示

构建完善的环境损害评估法律体系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侵害公私权益的事件不断发生,而依靠惩处环境污染行为并不能真正衡量并弥补由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环境损害评估制度应运而生。而总体上来看,我国现阶段关于环境损害评估制度的法律体系并不完善,相关立法中,在环境私益损害的评估与赔偿方面仍有不足,而关于环境公益损害的相关内容则比较缺乏。我国并未在法律层面上强制要求污染者恢复受损的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而仅要求了罚款或其他惩罚措施,因此无法保证受损的环境资源得到及时恢复,无法保障环境公益。我国虽然具有关于环境损害的上位法的规定,但缺少系统性的立法,大多数表现为原则性规定多、可执行性差,往往没有具体的操作要求,因此应当增强具体可操作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建设,完善环境损害治理法律体系。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严重制约环境损害评估工作的开展。我国应当通过立法明确环境损害管理部门、评估机构、评估程序及资金来源。欧美发达国家在法律中对环境损害管理部门和评估机构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而目前我国环境资源管理采用分散式管理体制,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如国土、环保、水利、农业、海洋等中,十分不利于协调解决由环境污染导致的健康、财产和资源环境损害这一综合性问题。指定环境损害管理部门能够避免环境损害事件发生多头管理或无人管理的状况,使环境污染者难逃法律的制裁,私益受损者得到应有的赔偿,保证自然环境能够得到治理与恢复,并且管理权力的明确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综合协调与监督,可以降低环境损害事件的发生率。在评估机构方面,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于2010年在环境保护部的支持下成立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各级政府部门、法院和公安机关在事件定级、损害赔偿、污染修复和刑事案件立案及审判中均采信其损失鉴定评估意见。随后,全国部分省市及部门先后设立了相应的试点评估机构。但由于目前资质管理依据不足,各评估机构资质参差不齐,严重损害司法鉴定意见的公信力和客观性,民事审判执行工作亦受到妨碍。国家应在法律层面上指定环境损害评估机构,统一评估资质颁发标准,对评估机构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从而确保评估质量,避免出现评估结果无效的现象,使评估结果具有高度的可信性及客观性,能够切实保障环境私益和公益损害具得到补偿。在评估技术方面,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环境损害评估技术体系和鉴定流程。环境损害评估的相关法律是编撰评估技术导则的重要基础。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环境损害评估技术标准,有利于准确界定并量化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使得评估结果适用于当前的环境发展阶段,同时使得该评估流程具有高度的执行力,有利于推进环境损害管理的发展。在资金保障方面,我国环境损害相关资金的来源保障尚未完善。资金是确保环境损害相关法规能够切实实施的重要基础,应当以法律明确规定资金的出处,保证资金的来源。环境损害对应的资金一般可以分为开展环境损害评估工作的费用和进行环境损害赔偿或自然资源环境恢复的资金。充足的运作资金可以保证受到污染的环境得到及时、充分地治理与恢复。资金保障是环境损害得到切实赔偿和自然环境得到完全恢复的重要基础。我国应建立专门的法律法规,从资金来源到资金利用,从损害评估费用、损害赔偿金额到环境损害恢复费用等各方面予以详细的规定,逐步完善环境损害资金保障机制。我国应当结合本国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发展的阶段和特征,基于污染者付费原则,逐步完善环境损害评估体系,形成中国特色的环境损害责任制度,并结合环境形势的变化和环境损害评估的实践经验不断进行改进,始终保证与国情发展相符合。形成有效的环境损害评估方法环境保护部2011年颁布实施的《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环发[2011]60号)、《环境污染损害数额计算推荐方法(第Ⅰ版)》以及2014年更新的《环境污染损害数额计算推测方法(第Ⅱ版)》是我国目前开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赔偿的主要依据,并能够有效支撑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第Ⅱ版)》结合新《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环境损害做出了更准确的定义,明确了判定环境损害因果关系的原则,提出了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导致的人身、财产、生态环境损害和其他事务性费用的评估方法,重点阐释了评估生态环境损害的步骤与方法。通过明确“生态环境损害”定义,体现了生态环境的直接、间接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一定程度地实现了对于环境整体价值的认定。在两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中均推荐使用的虚拟治理成本法是目前我国环境损害评估中较为常用的方法,即通过计算对环境污染的虚拟治理成本来估计环境退化价值。2014年12月3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江苏省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常隆农化等6公司环境污染侵权赔偿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宣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虚拟治理成本法,最终判决常隆农化等六家企业赔付1.6亿余元的环境修复费用,是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迄今为止获得的最高民事赔偿。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在我国属于新兴科学。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的编制是在学习了欧美国家的先进经验基础上,结合本国环境司法的需要以及我国的实际情况而完成的,推进了我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和赔偿工作的开展。但推荐方法还需要通过各级环保监管部门与环境司法人员的实践与应用,结合国家、社会的实际发展情况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

建立地方政府间跨界合作解决跨界污染

本次关于湖北省磺厂坪硫铁矿选矿厂污染重庆市千丈岩水库事件所涉及的另外一个重要问题即环境污染出现跨界的问题。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决定了环境污染并不受行政区划的界限,当某一行政区内的污染突破行政区界时,污染事件则成为了跨界问题。各行政区地方政府属于独立利益主体,在面临污染问题时,往往倾向于从自身利益出发,将难以界定的区域环境污染的治理成本转嫁给他方,因而跨界环境治理意见难以协调一致,使事件的复杂程度大幅提升。这种只重视本地局部利益的行为往往会损害大区域上的环境整体利益,这也是目前跨界环境管理的极大障碍。我国的环境保护属于地方环保部门对当地政府负责的属地管理模式,因此地方政府对环保的认识和政策决定着当地环保工作的开展。要实现环境问题的跨区域管理,就必须建立地方政府间的跨区域合作,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打破行政区划的束缚,强化“利益共同体”的概念,形成协作共治,在跨区域的整体利益观念下,共同推进跨界环境管理工作的发展。法律是真正实现跨区域整体环境管理的关键。新《环境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前款规定以外的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防治,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或者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这一规定的执行模式主要为中央政府(即上级人民政府)主导下的地方政府合作管理的协调模式,由中央制定决策后直接颁布实施,强制要求各地方政府遵照执行。在整体的环境管理行为中,这些决策会极大地影响各地政府的利益,在这样一种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方式下难免会导致由地方利益驱动的阳奉阴违,难以达到理想的治理效果。因此,应当在法律中明确规范决策行为,保证决策有适当的民主程序,使决策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这样的决策才具有一定的可执行性。除决策外,法律同样应该完善各级监督机制以及补偿机制。在监督机制中,要实现政府内部监督和外部的权力制衡机制与公民权利的监督相结合。在补偿机制中,可以使所有利益相关地区进行自愿、平等协商,以保证补偿机制的公平。我国目前已经形成的环保法律体系中针对跨界环境问题的法律法规仍不完善。可以通过制定专门的区域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区域环境管理从法律层面进行规范,从跨界环境管理的决策、监督到补偿进行细致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区域环境管理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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