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范例6篇

投标保证金范文1

[关键词]投标保证金;财务管理;规范;完善

保证金制度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得到非常好的实施效果,但凡涉及到招标活动,招标人都会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保证金要求。在招投标活动中,保证金一般分为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入的行为而蒙受损失的前提下,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一、目前保证金管理工作出现的一些亟待解决的情况

一是保证金金额按照项目的不同规定也不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为2%,最高不超过8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服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2%,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概算1%。各法之间存在一定得差异;二是保证金金额巨大,专项款项的管理和使用容易带来资金安全隐患。存在有些招标单位用投标人的保证金做其他投资事宜,甚至有收不回来损害投标人利益的现象;三是由于保证金收取与退还的具体仍存在不尽完善的地方;四是尽管招标各方都很重视保证金的资金管理,但在招标投标保证金管理上没有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招标单位提高保证金管理的措施

1.针对主管部门。建设、财政等主管部门联合制定相关法规对投标保证金缴纳依据、具体比例、提交的程序、退还时间、方式等进行规范,跟上社会新事物的特点及时更新,增强投标保证金的行使依据和效力,让招标工作参与各方有据可依,增强保证金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先进性。

2.针对招标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我国各省市集中采购机构的相关主管部门都制定了比较规范的保证金管理办法,只要集中采购机构能够积极落实,重视执行力建设,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做到相互监督,收取与退还都要履行好相关手续,集中采购机构的保证金管理制度相对是比较规范。

3.针对社会机构的招标公司。(1)招标公司首先必须从源头上抓起,加强风险意识,设立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提高服务质量。(2)公司管理层对财务监管有明确的定位和目标、措施,有力监控,严格控制资金审批权限,退款审批程序。保证资金退款在招标业务部门、财务部主管、会计、出纳各岗位间程序合理,确保稽核严密,相互制约,不盲目扩大审批范围和审批人群,注重工作的实际操作性。(3)制定包括收取、资金的管理和退还工作工作管理流程,设立专门保证金账户,办理收取保证金和退还保证金工作。注重执行力,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即便涉及到从收取的保证金扣取服务费,也应该从账户划出划到其他公司账户。目前很多招标单位为了投标人等各方财务工作方便,允许投标人用汇款底单代替收款收据办理投标验证和退款事宣,于是很多保证金业务就不再开具收据,带来了财务手续的不完善和财务潜在风险。建议投标单位还是招标单位财务工作人员提高资金管理意识,补充完善相关财务手续。(4)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例如网络银行、财务软件、监控设备等现代科技手段,增加保障性、安全性以及及时性。借助于网络银行应用,银行存款的到账1天24小时完全可以实现,同样随时可以查询,以便随时可以给招标工作相关部门和人员以最新的投标单位保证金信息,就增加了投标单位的资金方面的便利。(5)积极创新,探寻更加符合招标投标实际工作需要的管理方法。增强保证金管理的灵活性和保证金管理可操作性,例如有的单位允许经常合作的供应商、投标人年初提交一笔保证金,年底退还,在这一年里可以很方便的参与符合条件的投标项目,如果涉及项目保证金金额超出最初的保证金金额,再补充提交到规定金额。这样操作手续简单,管理方便。但也带来一个财务规范的问题,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一个项目的保证金要及时退还,就需要收据的更换以及转账账务处理。假如按照财务要求再一个个办理财务手续的完善,这种创新带来的财务工作人员工作简便就是再次被抵消了。保证金管理工作的创新工作不但要求实际的招标工作人员和财务工作人员不断探索和创新,更需要主管部门的创新。

总之,保证金管理工作是招标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环节,招标、投标工作相关各方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群策群力,共同创建公平、有序、阳光的招标环境,创建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建筑市场。

参考文献

[1]刘慧,《招标采购专业实务》,ISBN978―7―80242―312―1

投标保证金范文2

【关键词】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前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这使得政府和企业的投资规模在不断的扩大,同时,投标保证金的形成使招投标市场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内容,也招致了愈演愈烈的竞争态势。竞争的形成也使得招投标保证金管理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负面问题,导致投标人员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这应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

1.小议基于电子招投标模式的投标保证金相关内容

1.1阐述下投标保证金的定义及作用

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很多企业将会出示价格来争取相关的项目,如果由某位企业中标,那么该投标企业相关负责人需要上交投标文件外,还应缴纳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金,这就是所谓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可分为多种如现金、支票、银行汇款等,缴纳的金额数量一般控制在整个工程项目的百分之二左右。现在来简单分析下投标保证金所起到的作用:一、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可以规范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可以使投标活动变得更为正规,因为招标投标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如果企业已经中标,那么招标人则会发放关于中标证明的文件,这已经宣告双方合作合同已经生效,投标人要承担毁约的一切责任,这样就防止某些企业故意抬高价格,而自身企业又承担不起整个工程项目的资金,从而能保证招标人能够获得相关的经济损失,这也是保证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的一种举措;二、市场的监督部门应严格规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这样可以防止投标人与某个竞标企业进行私自串通合作,故意抬高价格骗取中标,然后以低于中标价格的工程资金来建设工程,这样投标人与中标企业都能够从中谋取非法的利益,这直接威胁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性。

1.2基于电子招投标模式的投标保证金管理方式

现在先来分析下电子招投标的缴纳流程主要由电子交易系统来完成,投标企业需要登录这个交易服务平台,然后注册并将缴纳的保证金转入基本账户,选择相关的投标项目,下载标书,然后将资金转入交易保证金专户。在进行招投标活动中,招投标评审会将会根据投标项目、缴纳保证金等相关因素来选择中标的企业。在招投标活动结束之后,中标企业应与投标人签订合同,然后评审会将给银行发生指令,将投标保证金从保证金专户转入到招标基本账户。从电子招标保证金的管理方式来看,高科技管理是其最大的特点,比传统管理方式更加科学、规范。电子招标保证金的管理方式提高了保密程度,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的层层加密,无人能查到相关的招投标信息。除此之外,各大竞标企业的保证金已经将保证转入指定账户,如果某个企业中标,那么这个企业缴纳的保证金将直接汇入招标人的基本账户内,避免保证金拖欠的问题。

1.3电子招投标模式解决了传统招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问题

首先,解决了保证金被私自挪用的现象,由于招投标从业人员在招投标活动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因此,其自身素质的高低对招投标活动有着很大的影响,如果招投标从业人员不规范自己的行为,就会造成许多腐败问题的出现,也违背了招投标市场公平性的原则,而现在电子招标管理方式是将保证金

存入了电子交易系统,已经形成了固定资金,则无法私自挪用;其次,解决了传统缴纳形式混乱的问题,以前缴纳形式有现金、支票、汇票等,这极容易发生违规行为,而现在已经统一缴纳渠道,并且需要投标人、银行、评审会等三方同意,这个资金才能转入投标基本账户,防止出现了违法行为;最后,在以往的时候,中标企业并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保证金交给投标人,引起了法律纠纷。但是现在科技化的管理方式完全控制了中标企业的保证金,防止出现这种行为。

2.基于电子招投标模式的投标保证金管理上仍然出现了一些问题

虽然电子招投标模式的投标保证金管理拥有着强大的优势,但是在管理的过程中依然出现了一些问题,现在来简单分析下:首先,由于电子交易系统汇聚了大量的投标保证金,易导致资金出现混乱,对账难度很大,并且电子交易系统处于网络中,很容易受到黑客攻击,这就是最大的网络安全问题。如果丢失了相关交易账户数据,那么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其次,当所有的竞标企业将会把投标保证金存入服务平台,这个金额数量庞大,会产生一些利息,但是这个利息如何计算分配,这是现在电子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难点;最后,随着科技的发展,网上银行是现代化科技的产物,在招投标过程中,这就需要竞标企业开户网上银行,虽然现在很多企业都拥有网上银行,但也不排除其他企业没有网上银行,这就形成强制性让企业开通网上银行的问题,这也是值得商讨的问题。

3.加强基于电子招投标模式的投标保证金管理的有效措施

针对于电子投标保证金管理出现的问题,现在将提出五个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具体分析如下:第一,要将电子标与传统标投标保证金进行分别专户管理,因为虽然电子招投标模式已经在相关招投标活动中应用,但是还没完全过渡到那个时期。因此,应对电子标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进行充分加密,只能在开标活动中才能查询相关账户的信息,然后在传统标投标保证金设置专户管理,可以方便银行对账工作,这样就可以使资金得到充分地安全保障,不会产生财务资金风险;第二,需要开通非电子汇款的保证金转入渠道,可以通过在柜台实现保证金转入基本账户,但是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资金转到保证金账户,并且需要在监管部门人员的监督下完成,这个可以增加保证金信息的保密性;第三,关于保证金利息计算及支付问题,每年的银行利率都在发生调动,在竞标企业缴纳保证金到开标前有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如果利率发生调动,应该严格按照标准利率进行计算利息,然后将所得的利息返给竞标企业,但是不再给保证金账户支付利息;第四,建立完善的电子标招投标管理的制度,成立保证金管理委员会,设置监管部门、资金管理部门等,在开标前需要解决关于保证金的一切问题,比如加强网上支付的安全性能,防止资金的私自挪用等;第五,开发保证金账务自动处理的功能,保证金账户的作用主要是为了完成点对点收退及利息处理的问题,人工核算工作量极大,容易出现错误。因此,需要开发这个功能,可以迅速地将未竞上标的企业的保证金及利息返回给相关企业,并且工作人员只需要核对下信息,确定账户资金转入正常即可。通过以上五个措施,可以让电子标投标保证金管理模式应用的更为范围。

4.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已经向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因此,我国的招投标市场也会逐渐的向国际靠拢。为了使我国的招投标市场体现出公平竞争性,完善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招投标市场的管理体制,对目前我国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依然存在的问题要加以用心的解决,另外,加强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管理,避免由于他们为了个人私利而进行的一些暗箱操作行为,使招投标市场透明化。

参考文献:

[1]张颖,董志君.投标保证金管理刍议[J].企业导报.2010(10)

投标保证金范文3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保证金的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6-0054-02

1 保证金的含义

按照有关规定,投标建设工程的企业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才能进行投标活动。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常见的保证金形式有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两种。

1.1 投标保证金

工程投标保证金是指在工程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也可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其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人民币,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1.2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是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中标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主要目的是防止某些投标人以低价中标后不履行合同,而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其形式包括履约担保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

2 保证金的现状分析

2.1 我国关于保证金的法律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

由于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约束,常常出现违规违法的行为,例如,缴纳投标保证金采取欺诈的手段大假到账的目的、用保证金条款任意处罚供应商、随意加大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故意延长归还保证金的时间等。目前以营利为目的的招标公司特别在意供应商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这样招标公司就可以合法地为寻租人无风险地获得更大的商业机会,并长期占用保证金的利息,作为自己的“合法”收入。

2.2 征收投标保证金的主体不统一,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单一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没有对征收主体这一问题明确规定,目前,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征收主体各有不同,包括招标人、招标机构、当地工程交易中心、政府监管机构。我国目前普遍实行现金的方式提交保证金,但对征收主体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如何监管,由谁监管,近年来,常出现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携巨额投标保证金逃跑事件和挪用保证金的事件,我国政府有必要对征收主体进行监管。

2.3 保证金利息的归属问题

在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招标投标法》中都没有对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归属作明确的规定,保证金存在金额大、存放时间长的特点,其存放期间将产生大量的利息,但目前所有投标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返还都是无息返还,这似乎成为了一种商业习惯。实际上,保证金的利息是投标人的资金所产生的,应该归投标人所有。

2.4 不予归还保证金问题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不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绝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中标供应商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并没有对没收后的处理及归属问题作规定。

2.5 投标人与招标人的地位不对等,投标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只单方面要求提供保证金,自己并不对等的提供担保,投标人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证。

3 提高保证金管理的措施

3.1 建立统一的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的监管机构,并将保证金交由银行保管

政府应加强对工程保证金的管理,积极建立统一的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的监管机构,以区市为单位设立保证金收取专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户银行,由该银行保管本区域的保证金。除此之外,每个投标人单独设立账户,并且由三方共同签订协议,退还、转账时必须由三方共同确认。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投标人所承担的保证金被挪用的风险,有利于保证合同双方的平等地位,这样也就将这部分资金产生的利息归投标人所有。

3.2 鼓励投标人使用除现金以外的提交方式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五种方式,包括现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鼓励投保人使用其他四种提交方式,加强监管,减少挪用保证金事件的发生。

3.3 对于不予归还保证金归属的处理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是为了保证投标人能受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约束,促使投标人在中标后按投标文件中的条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防止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而设定的。“不予退还的保证金”是违约当事人对承诺预定事项违约后的直接责任,那么当违约者出现违约后,就应当承担“不予退还”保证金的经济赔偿责任,它是违约后,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直接获得赔偿的处理方法。具体归属不应一概而论,而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4 保持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平等地位

市场经济是一种契约经济,经济主体之间普遍存在合同契约关系,他们依据相应的合同,各自履行合同义务,行使合同赋予的有关权利。每个招投标过程中都涉及大量的资金,所以应该使经济主体之间公平、平等的履行契约,减少风险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在中标人提供大额履约担保的同时,招标人也应该提供相应的支付担保,以使承发包双方处于平等的地位。

4 加强保证金管理的意义

4.1 加强保证金制度的管理能够保证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时期内,投标人不能要求退出竞标或者修改投标文件,当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中标的投标人就必须无条件接受。对于招标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中标、成交的投标人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都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而,可以说,加强招投标过程中的保证金的管理能更好更有效地保障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4.2 加强保证金的管理可以更好地检验投标人的实力和信誉

首先,招标人通过投标人缴纳保证金的实际情况就可以了解投标人流动资金的情况,了解投标人的实力,如果是银行保函的形式,更能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全面的了解,因为信誉欠佳或资不抵债的投标人很难从银行获得经济担保。另外,如果投标人能按时足额的提交保证金,就表明投标人是诚信的,是自觉制约其自身的投标行为,这样就可以使投标活动实现良性竞争,投标的严肃性与公正性就可以得到保证。

4.3 有利于我国建筑行业市场同国际市场接轨

履约保证金是国际建筑市场运作的一个惯例,世行指南和亚行准则都有相应的规定,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制定《土木建筑工程合同条件》中也有明确的履约保证金规定。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可以利用国际上的有关规定,保护国内投资者的利益,使我国建筑业市场同国际市场在相关规定上同步。

4.4 有利于规范整个建筑业市场的管理

目前,我国从事工程施工的企业过多,企业的实力普遍相对较弱,特别是在80年代建筑市场极速膨胀时,大量的小企业纷纷成立,其工程运作能力极为低下。随着我国建筑业市场趋于平稳,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需要有相应的制度淘汰一批落后的承建商,以求建筑业市场供求基本平衡。通过履约保证金制度,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可以给施工力量强、工程质量有保证、市场信誉好的承建商提供担保,促使工程向这些企业集中,实力极弱、运作不规范的承建商在市场中的占有率就会下降,最终达到整体行业科学、规范经营运作的目的。

参考文献

投标保证金范文4

1、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照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账号由银行转账方式无息返还。供应商应开具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往来款收据,经我中心审核后交北仑建行投标保证金窗口办理退款手续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凭采购合同、供应商开具的往来款收据,到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结果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供应商开具的往来款收据无息退还。供应商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

3、由于全国各地税务局对收款收据的使用还没有统一,有些企业无法提供税务局监制的收款收据,供应商则须提供情况说明,再附一张加盖公章的普通收款收据,才能退还投标保证金(格式可以从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

(来源:文章屋网 )

投标保证金范文5

一、 建设工程保证金的种类及法律含义

梳理我国现行法律、政策规定和归纳工程实务中的一般做法,我国现行工程建设中的保证金种类主要有如下三种:

1、投标保证金

针对《招标投标法》出台后招投标实务中的具体情况,我国一系列国家政策细化规定了投标保证金制度,且招投标实务中也广泛运用了投标保证金制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25条规定:“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投标保证金金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7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国务院行政法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19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应当作废标处理。”

综上,可以认为我国已经确立了投标保证金的法律制度。根据招投标实务情况来看,投标保证金主要是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的一笔资金款项。设置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在招投标阶段对投标人进行制约,以防止其中标后的不诚信行为(比如不签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招标人的权利。投标保证金主要存在于招投标阶段,定标后,没有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返还。

2、履约保证金

《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第60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通常,上述两条法律规定被普遍认为是我国确立了履约保证金的法律制度。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和工程实务中的做法,履约保证金主要是在签定合同后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的一笔款项。目的是为了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进行制约,以弥补其违约行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履约保证金主要存在于合同履行阶段(工程实务中一般自合同签定后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质量保证(保修)金(简称“质保金”)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质保金是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扣留工程款中的一部分资金,以确保承包人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质量缺陷予以修复的一笔款项。此笔款项一般存在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届满或者质保金返还期限届至之日。

根据以上法律性规定可以总结建设工程保证金的法律含义为,建设工程保证金是指为确立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建设工程的不同阶段(招投标期间、工程施工建设期间、工程缺陷责任(合同约定)期间),特定义务主体(投标人、承包人、保修义务人)向特定权利主体(招标人、发包人、保修权利人)所提交的具有特定性质和目的的金钱之债,收取建设工程保证金一方为债权人,交纳建设工程保证金一方为债务人。以上三种类型的工程保证金,其法律性质有所不同,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处理规则。工程实务中,这三者一般有个转化过程,投标人在招投标阶段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一般转化为履约保证金或其一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或其一部分一般转化为质保金。工程实务中,随着保证金性质的转化,也产生过一些法律上的纠纷。

二、建设工程保证金的法律性质

《担保法》第2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同法第63条规定:“本法所称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物权法》第208条也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根据上述二法的规定,我们可以对建设工程保证金的法律性质作一点探析: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而建设工程保证金之债是为担保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而在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确立的一种法律关系,建设工程保证金的法律性质可以看作是担保之债中质权的质物。理由是:

第一,建设工程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在招投标阶段,投标保证金是为了担保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并在中标后与招标人签定合同、确立双方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履约保证金是为了担保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履行其合同根本义务(质量、工期、安全);质保金是为了担保保修义务人合同(保修协议书)约定的保修责任的落实。因此,建设工程保证金制度的确立是发轫于工程建设担保的初衷,其具有担保性质。

第二,建设工程保证金的用途是特定的。工程实务中,投标保证金是用于特定的招投标程序,比如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建委就针对投标保证金发出了《关于成都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监管的通知》(成发改项目[2009]1045号)该文件要求对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监管、专户管理。文件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须明确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并在第9条明确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挪作他用”。同样,根据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的法律含义,其用途也特定为担保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质量、工期、安全)和工程缺陷的修复。工程实务中,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一般也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例如:《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第20条规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或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或退还。”

第三,建设工程保证金之债只能根据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存在于特定的权利义务主体之间,已如前述,在此不赘。

第四,建设工程保证金之债保障的权利主体(对象)是特定的。即根据前述工程建设不同阶段所具体确定的权利人。

第五,建设工程保证金之债的标的物是特定的,即具体确定的一笔资金款项。从法律性质上讲,建设工程保证金属于物权中的动产物权。

第六,建设工程保证金一般由特定义务人交付给特定权利人并由其占有、保管,在特定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如中标后不签合同,施工中质量不合格、不履行保修义务)时,由特定权利人对保证金进行法律上的处分(如没收投标保证金,扣除履约保证金、扣划质保金)。

综上,工程实务中,建设工程保证金具有目的特定、用途特定、阶段特定、权利主体(保障对象)特定、标的物特定、占有特定等特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5条规定:“债务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并结合建设工程保证金的上述特征,建设工程保证金的法律关系可以看作是特定债务人以特定的金钱对合同履行进行担保的一种质押行为,建设工程保证金的法律性质是一种金钱质权标的物。

三、建设工程保证金实务案例分析

实务中,笔者曾遇到过一例建设工程保证金纠纷案例,现结合上述法律规定简单进行分析、探讨。该案的大体情况是某施工单位中标承包某工程项目,并按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了48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项目部由于资金紧张,遂以项目部名义向民间借款37万元用于购买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和支付工程施工中产生的运输费用。但项目部过了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仍未向债权人偿付该笔民间借款,债权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承包人偿还借款,并申请保全了承包人向业主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法院审理过程中,作出裁定保全了承包人交纳在业主方的履约保证金。后经法院生效判决责令承包人偿还此笔款项,承包人过了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仍未偿还,于是,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从业主方强制扣划了承包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对此提出执行异议,但法院没有采纳承包人的意见,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本案的判决是正确的,但是对于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强制执行承包人交纳给业主的履约保证金,本人认为该做法值得商榷。根据前述分析,案中的履约保证金是承包人为担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而按招标文件向业主方提交的一笔资金款项。其目的是担保合同的履行(主要是质量、工期、安全),履约保证金的用途是在承包人违约时由业主方进行法律处分,而不是由合同外的第三人来主张权利,该履约保证金担保的权利对象是业主,而不是担保承包人的债务人(担保债务人的机制属于“承包商付款担保”的范畴),虽然该笔款项从法律权属的角度而言属于承包人所有,但其已特定化为业主所占有。根据法律的规定,该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交纳行为属于承包人与业主设定权利的行为,该行为属于担保方式的质押行为,该履约保证金的法律性质为金钱质权的标的物。

由此可见,业主对承包人所享有的是担保物权,案中的债权人对承包人享有的是普通债权。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一般原理,案中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对抗业主对履约保证金的担保物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3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应当指定该担保物权人作为保管人;该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转移占有而消灭。”根据该条规定,法院冻结案中履约保证金的裁定并不能消灭履约保证金的质权效力。同时,该司法解释第26条规定:“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该条司法解释说明了被执行人(案中承包人)在该履约保证金未被法院冻结前与业主方设定权利的行为(以履约保证金形式设定质押行为)可以对抗申请执行人(案中普通债权人)。所以,本案根据承包人的执行异议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应该不执行案中履约保证金。本人认为法院在案中承包人向其提出执行异议后,仍然强制执行履约保证金的行为有侵犯业主(案外人)担保物权的嫌疑,似值得商榷。

投标保证金范文6

【关键词】投标程序;市场分析;投标策略;信息化建设;电子招投标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臻成熟,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运作趋于完善和规范, 公开招标、 公平竞争、公正评标是维护建设市场有序竞争、确保工程质量、 提高投资效益、保护招标当事人权益的根本保证。在此背景下,如何有效地进行施工投标文件的编制,提高工程中标率,是施工单位面临的关键问题。本文从施工投标涉及的关键问题出发,分析其对投标的影响,同时总结研究若干投标策略,并指出加强中标工程施工资料信息化建设对日后投标的重要性,最后对电子招投标这种新的方式进行了总结和展望。

一、投标的程序

1. 标段的选择。

业主招标信息时常允许一个承包商同时报投多个标段。施工单位投标前期在选择标段时要考虑投几个标段、 投哪些标段,有能力的承包商会尽可能多投几个标段。报投标段数量太少, 投标覆盖面小, 限制了投标操作的灵活机动性, 降低中标率; 报投标段太多, 标书编制任务重, 编标人员精力分散, 影响标书编制质量而降低中标率,也加大了购买、 编制标书的费用开支。一般报投3―5个标段比较合适。

在此过程中,先行掌握招标信息十分重要。对于一个复杂项目,施工单位如果缺乏必要的投标准备时间,往往会与机会失之交臂。报名和参加资格审查阶段,施工单位在符合资格审查条件和具有合同履行能力的前提下,对招标文件的规定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踏勘现场,了解同类市场,调查收集资料。这个环节对于后期考虑施工方案和合理计算报价意义重大。继而根据拟定的工程施工方案,结合企业定额的经验数据做出本项目的施工成本价。

2. 投标书的编制。

(1) 投标工作的一般程序:在通过项目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先行购买招标文件,组织投标班子,仔细研读招标文件各细目、章节、强制性要求。列出清单,及时将投标各模块的问题提交业主答疑。明确人员分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预算价,初步分析工程成本,编制汇总投标文件、 装订、 密封、 递送。

(2) 投标书编制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投标价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中标后施工管理计划安排的依据之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 要确保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要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按照施工阶段、安排进度计划及工、 料、 机、 运计划表和组织机构设置。 组织机构中应明确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施工管理负责人及其他各部门主要责任人等;确定施工方法和细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文明环保施工措施,编制大临等辅助设计。工程投标报价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统一,施工组织设计是报价编制的必要依据, 价格反过来又指导调整施工组织设计, 两者是相互联系的统一体。编制投标价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 采用的定额要正确, 业主没指定的, 一般采用同行业国家最新定额; ②各项预算单价要考虑施工期间价格浮动因素;③工程量以业主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得擅自调整; ④其他项目费用要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计列;

(3)投标商务部分的编制要合理分析,前后一致。主要由企业资信、施工人员、施工业绩、获奖情况组成,企业资信部分首先要保证证书有效性和一致性,在编制过程中要严格审查,以免遗漏。施工人员方面主要包括本项目拟任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情况等扫描件。企业施工人员的管理是个系统的工程,需要搜集大量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也需要后期的更新、增补。随着投标对人员要求的提高,需要人力资源系统组织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取证,做到持证上岗,专业化的队伍来实施专业化的施工。企业员的培训不再停留在施工过程中迎接各级的检查,在前期的投标过程中就要求齐备,往往中标后,主要岗位还要时时履约,给投标阶段提出了重大考验,需要提前确定施工人选,结合企业施工现场实际,选人选岗位。要求企业加强人员管理,完备人员资料库,做到随用随选。编制过程中,人员证书也要保持有效性和一致性,扫描件保证清晰、完整,个人简历连续,与业绩保持一致。

二、投标前的市场分析

施工企业投标前要对投标项目进行评估,从业主信誉、资金状况、项目难易程度、报价利润率等全面考察,形成前评估报告,为进一步决策提供依据。项目一旦中标,要总结投标经验,及时召开项目交底会,将施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逐项告知相应的施工管理部门,形成文字记录,使工程管理、安全质量有所侧重,索赔工作有的放矢。项目未中标则要在投标各个环节查找漏洞、在投标报价上仔细归纳总结,及时召开标后总结会,提高自身的标书编制能力和投标运作能力。

1.对投标工程利润的分析。利润是在工程成本价的基础上企业确定的计划利润。 对每一个投标工程, 必须因工程制宜, 具有一定的伸缩性。 要综合考虑工程类别、所在地、 竞争对手、 有无后续工程及参加投标目的来确定所投工程获利多少, 其中一些标是为了开拓某地区或某领域的市场,承担该项目不求利润, 只求保本采取最低报价。准确地估价成本和合理地确定利润能体现一个企业投标报价的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 也是争取中标的一种手段。

2.对企业内部因素和投标信息因素的分析。企业内部对标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主要因素包括:企业当前的施工任务情况;对所确定的施工技术、 工艺掌握的熟练程度;后备物资的来源、 供应情况;施工机械设备的规格和数量。对标价有较大影响的投标信息包括: 竞争对手的数量、 实力、 信誉和报价情况; 招标单位的主观意向, 如: 招标单位强调标价, 还是强调工程, 或是质量要求特别高等。 投标除了要抓住估价这一要害以及利润决策之外, 还要综合发挥企业的自身优势。合理的标价是中标的重要因素, 但毕竟不是唯一的因素。投标是一场竞争, 是企业综合水平的较量, 其中企业的工程质量、 社会信誉、 经营作风更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竞争中求生存, 求发展, 击败对手而取胜, 需要的是经营决策人员的知识、 经验和胆识, 基点建立在提高整个企业的素质、经营管理上。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在招投标过程中为了保证投标人投标后不中途修改报价,不中途撤标,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而设立的。通常使用的形式包括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缴纳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款的百分之二,主要考察投标人的流动资金状况,投标保函是由银行出具的,一般为投标报价的1%-5%,主要考察投标人企业资信状况。投标保函中应当明确保函的有效期,以保证投标企业的合法权益【1】。投标保函可使企业有限的流动资金得到优化配置,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后一段时间内,保函会丧失法律效力。

与投标保函相比,动辄上千万的新建保证金短期占用了企业的流动资金,在同时投多个项目或者一个项目多个标段的时候产生大量的费用,给企业的现金流带来巨大压力,后期由于甲方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等众多不确定因素的制约,会产生长时间的滞留。一方面,业主通过高额的投标保证金限制了部分中小企业的市场准入,另一方面,对大企业的现金流也带来了冲击。投标过程中,除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还出现了诚信保证金、低标履约保证金以及高额的中标服务费。为了尽量避免低标保证金的产生,就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部分不要盲目的降低报价,偏离成本。中标服务费国家有相应的参考规定,由于近年来招投标金额的扩大,中标服务费几万至几十万不等,更需要施工单位积极与业主协商,以降低承揽工程的费用成本。由于大量的资金长期占用,现金保证与现金履约已经成为标前各级评审过程中一项重大指标【2】。

大批量资金外流的情况下,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就尤为突出。业主开标时间一拖再拖,开标后,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合同签订、中标服务费的协商等,中标通知书迟迟不发,合同签订反复修改。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就容易拖延。关于延期后的资金占用费也就是投标保证金的利息归属问题,投标单位往往急于回笼资金自动放弃,希望尽快出台相应的行业规范来完善。

在这种启用大额现金保证的投标大环境下,有部分省市已经意识到此问题的混乱。率先提出了通行于本地区内的诚信保证金,在同一地区,缴纳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在所投标段有限的情况下,投标保证金可以循环使用。这样,地方监管部门与投标单位之间建立起了长期的互信机制,有利于合作和共同发展。

四、投标策略

1. 以信誉取胜策略。 这是依靠企业长期形成的良好社会信誉、 技术和管理上的优势、 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服务措施、 合理的价格和工期等因素争取中标【3】。

2. 以快取胜策略。 在保证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通过合理安排等有效措施缩短施工工期, 使工程早完工, 以吸引业主。

3. 以低价取胜的策略。在企业任务不足的情况下, 为确保中标,必须压低报价先图中标。 对在实际施工中可能增加、 变更项目, 或在新的市场开辟上, 有时宁可当前以微利或保本参与投标竞争,以图将来的发展。

4. 报价策略 投标报价时采用一定方法或技巧使业主可以接受,而中标后又能获得更多的利润。测算投标工程的成本价是确定最终报价策略、运用报价技巧的前提,施工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的施工管理、财务管理、成本核算,总结已完工程的工、料、机消耗指标或根据企业内部定额预测所投标工程的成本。投标价的成本分析应考虑地区差异、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一些可变因素的影响。定期对在施工程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全过程掌控成本管理情况。投标时如果能够掌握某些专业分包商的报价情况,再摊入一定的管理费作为自己的报价资料,对施工投标价更贴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更为有利。通过成本分析对企业现有的施工生产水平进行测算,逐步形成企业成本指标,对投标后期工程的盈亏提前掌控。

5. 施工企业的信誉与业绩。在编制投标书时如何合理的安排施工业绩和社会信誉也是比较关键的要点。编制时应尽力安排同类或类似的工程项目而且最好是要有单位工程验收的比较有说服力的或者是影响面较大的材料。安排项目经理时要安排具备一定级别配套证书的而且还要有过同类施工经历的人员来担任项目经理。 在社会信誉方面,包括施工企业是否已通过质量认证,已竣工工程质量获优质奖证书,施工企业所在地金融机构和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资信等级如AAA 或AA 等,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的且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中标工程施工资料信息化建设

中标后工程转入施工部门后,投标人员还要随时关注项目进度情况,施工过程中的施组重大变更,项目的盈亏利润点和后期索赔情况。这些重要信息的总结都是对日后投标工作的积累,能够在新问题上采取新对策。

工程结束后的竣工验收报告要及时收集整理,建立施工企业中标工程施工及竣工资料、工程经济变化等的综合数据库,便于日后投标的直接调取,这是作为投标过程中施工业绩的重中之重。企业的施工能力主要体现在近五年的在施工程及已完业绩上面。及时的收集竣工资料,才能及时用于投标过程中,所以企业资质的提升、投标项目类型的全面、基础资料的完整充分,是投标工作的基础,任何一方面的薄弱都会制约投标工作。某一方面投标项目少,相应比例的中标项目就少,施工业绩就会短缺,几年后已完业绩就显得单薄,相应新的投标就受影响,这是一个循环的过程。施工业绩还牵扯到企业资质的进一步提升,提高的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六、电子招投标

近年来,新兴的电子招投标是对投标单位新的考验,以网络技术为基础,招标、投标、评标、合同等业务全过程实现数字化、网络化、高度集成化。建立了统一登录门户、协同工作平台、物资供应商预登记系统、引入了电子签章、数字证书、电子标书加解密技术、建立了计算机辅助开标、评标、档案系统。解决了投标人网上身份认证、标书安全性问题。实行电子化招投标,加快开标效率、文件自动归档,提供丰富的招标项目历史数据,查询可追溯。不同地域的评标专家能同时对电子标书评审、相互之间交流等。促进招投标内部规范管理,有利于提高招投标公开性和透明度,促进竞争,保证招标的公正与公开[5]。

虽然电子招投标还没有在全行业范围内普遍实施,但某些业主已经在初步尝试电子化标书的递交,相信在反复实践过程中,电子招投标时代即将到来。施工企业应为此做好准备,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和技术积累。

七、总结

施工投标是一项涉及企业信誉、经济、技术等综合实力的工程行为,其影响因素众多。为更好地开展投标工作,本文比较全面地回顾和总结了施工投标过程中的关键问题,给出其注意事项,同时提出投标前、投标过程中及中标后需开展的相关工作,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施工投标关键技术总结,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

(1)投标前应开展详细的市场分析、现场踏勘、单位经营现状等的综合分析,从经济、技术、管理等不同层面,系统分析投标所具有的优、劣势,并积极消除不利因素的影响;

(2)诚信保证金制度有利于投标保证金的高效使用,鉴于目前的投标保证金制度给企业现金流的影响,建议尽快出台相关行业规范来完善;

(3)基于投标经验提出几项比较有效的投标策略,其中有与企业信誉和技术优势等依靠长期累积形成的相关策略,也有以压缩施工工期和合理降低报价为主要目标的投标策略,同时还提出基于企业成本指标的报价策略。相关策略可供投标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4)施工企业应加强对中标工程施工资料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数据库系统,及时固化项目信息,便于后期管理和使用。

(5)作为一种新兴的招标投标形式,电子招投标具有的众多优势使其取代传统的招投标成为可能,施工企业应做好相关技术储备。

参考文献:

[1] 陈运,乔治,陈锋,等. 建筑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技巧的探讨。全国矿山建设学术会议论文选集,下册。2003

[2] 杨兰蓉,许志端,张金隆.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风险分析[J];科研管理, 2000年01期.

[3] 徐子军. 浅谈投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方法[J]. 经营管理者. 2011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