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交往的建议范例6篇

人际交往的建议

人际交往的建议范文1

【关键词】沟通;人际交往;提升;方法

1.引言

富兰克林说过:“成功的第一要素是懂得如何搞好人际关系。”社会中的人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大学作为一个微型的“小”社会,生存在里面的大学生同样离不开与人交往。和谐的人际关系既是大学生心理健康不可缺少的条件,也是大学生获得心理健康的重要途径。

现在的大学生以90后的独生子女为主体,大部分同学性格独立、张扬,有较强的自尊心和依赖性。他们常常以自我为中心、没有集体观念、容易产生误会和激发矛盾,独立解决问题能力差。长此以往,人际交往就会跟最初的期望背道而驰,从而令学生对大学生活没有自信、对人际交往失去信心,甚至发生惨案。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如何去解决?似乎大家都知道,需要沟通,但事实上,在日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很多人并不能很好地进行有效的沟通,如何提高自己的沟通能力,促进大学生个体的发展呢?针对此问题,下面提出两个方面关于提升人际交往能力的建议。

2.提升人际交往能力,打造优质人生

2.1 学生人际交往能力培养

2.1.1开展形式丰富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2012年6月国家教育部充分肯定在高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列为大学生必修课程,在各大高校大一新生中全面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教育,传播心理咨询和常见的心理困扰以及自我调整方法,学会通过沟通如何维护亲情、友情与爱情,最大限度的对心理危机进行了有效的干预,但是因为课程设置的原因,大二、大三老生层面无法得到满足,所以,高校领导应该考虑高度重视这块空白填空,针对老生开设诸如“社交心理”、“社会心理学”“人际交往沟通与技巧”“与大学生谈情说爱”等相关选修课程,有针对性的将手心理健康知识,推行健康的生活价值观,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品质,营造轻松、活跃的课堂形式,传授学生人际沟通交往的技巧,避免在交谈中粗鲁的对待别人的自尊和情感,懂得交往艺术,学会感恩,增强自信心,解除心理安全隐患。

2.1.2 加强心理辅导队伍建设,营造良好校园环境

每个学校都有一支专、兼职心理辅导队伍,开展平时的心理辅导和咨询活动,这只队伍的专业人员都是有深厚的心理学知识背景的,有很强的心理知识水平和咨询技术,但是主要以上课为主,下课时间就回去了,与学生长时间接触的便是兼职心理辅导老师了,兼职人员的构成主要依托辅导员队伍,其中很大一部分不是学心理学专业毕业的,无法提供专业的技术辅导,往往就是利用与学生日积月累的情感,光靠一张嘴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而非专业心理咨询。对于这支队伍必须要有计划性、系统性的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咨询技能,以专业为支撑,要保证标本兼治。

另外,精心布置相关活动,按照特定季节开展别样的心理活动月系列活动,比如“沙盘模拟”训练、“快乐团体”团体辅导等作为主打活动进行宣传普及,为高职生的人际交往和情感交流提供良好的契机和场所,心理辅导员及班主任老师应该鼓励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中去,让同学更好地了解认识自我,接纳自我,超越自我,真正使校园活动成为推动学生人际交往能力提升的重要手段。

2.2 学生自身能力锻炼

沟通是人际交往的开端,也是每个人必备的素质,没有沟通就没有良好的人际交往。沟通包括外在技巧和内在动因,每个领域、每种职业、每个人都需要沟通,沟通可以改善关系,可以让你快速了解最新的信息,可以表达宣泄你的情感。“沟通的漏斗”现象普遍存在,即一个人通常只能表达出自己想法的80%,别人听到的只有60%,听懂的只有40%,付诸行动的只有20%,或许你的想法很美好,但是结果却不一定让你满意,沟通是一个过程,她包括表达、倾听、反馈三要素,沟通能力是大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之一。作为大学生应从以下三点来提升自己的沟通能力,尽量克服“漏斗”现象。

2.2.1 尽情的表达

很多大学生因为害羞,支支吾吾的说了半天,往往还是没把想要说的完整表达出来,到最后反而是自己悔恨不已,对方可能还会误解,造成沟通不顺畅;还有一种就是自己在跟人沟通之前想法很多,但没理顺,准备不充分,沟通时总是会漏掉些内容,容易造成事后补救,还有的就不止一次的去更正,浪费了时间不说,得到的效果也跟预想的有出路。这两种情况就是表述的不完整。在沟通前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可以把内容先罗列一遍,语言要简化,突出重点,注意谈话技巧,不能把情绪都压在心里,别人是看不到你心里的,每个人都在透过自己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每个人的角度不一样,经历不一样,看到的事物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沟通时说出真实想法是很有必要的,遇到实在不好意思开口的,可以委托别人带话,这样既进行了完整的表述,又避免了尴尬。平时自己可以多加操练,教师在课堂中应当相应增加表达的游戏或者活动,鼓励同学尽情的把自己的情绪和想法表述出来,这就是有效沟通的前提。

2.2.2 有效的倾听

倾听不单纯等于“听”,这就是为什么出现表达好了之后信息还会听漏的原因,作为沟通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过程中有一方不专心,或者听的人只做自己的事情,沟通的渠道环境就受到干扰,那么这样的沟通就非常糟糕,不仅没达到“沟而通了”的目的,反而会被误解,容易产生矛盾,甚至伤害到表述者。“倾听”的过程分为四步,首先要用耳朵集中精神听听,尽量多的收集信息资料,边听边思考;其次要用眼睛看对方,让她确定你在听,让她感觉自己受到了尊重;再者是多听少说,偶尔要简单的提出你的观点,证明你对她讲的感兴趣,激发对方继续讲下去,同时确定你听得对不对,还可以辅助一些肢体语言,拍拍肩膀,敲打手背等,让她感受你给的支持和理解,当然最重要的是用心去感受,站在她的立场上设身处地的为她着想;最后,要把你收集起来的信息在脑中整理分析起来,把你的观念和想法告诉对方。当碰到你实在是无能为力帮助的事情时,给她一个坚定而有力的拥抱,会给她带来勇气和力量的。

2.2.3 及时的反馈

反馈始终贯穿于每一次良好沟通的始终,有反馈,就说明有用心在认真沟通,很多人都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但是听者完全没听懂,却装作听明白了,沟通就无法顺畅的完成,这样一个想法的执行就连20%都很有可能达不到,当听到自己不确定的时候就应该进行确定。把自己的观点提出来,确定自己理解的是否和对方是一样的,这就是所谓的沟通同步,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地方,而与人交际则要求他与别人保持一致,反馈这环节如果不顺通,那么就很容易出现“踢皮球”“互推责任”。在沟通的过程中遇到不理解的一定要提出来,这就叫事前问清楚,事后负责人。反馈信息也充分展示了一个人的人际沟通能力。

3.结束语

现今的大学生都是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未经过社会的磨练,心高气傲,一旦遇到困难,就容易受挫,导致紧张、焦虑、等不良情绪, 大学生在广泛的人际过程中通过彼此的言谈、相互评价及对方反馈信息的传达接收,和谐的人际交往,会加强他们不断的认识自我,了解自我缺陷,从而实现自我完善。同时通过人际交往,大学生们可以使自己增长见识,启迪思想,培养乐观的人生观,人际交往对大学生实现自我价值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徐红.大学生与人交流能力培养的教学实践【J】_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6).

[2]卡耐基.卡耐基沟通的艺术[M].中国城市出版社,2007,(5).

[3]周少斌,李其越.高职生人际交往能力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J].职业教育研究,2008,(11).

[4]张荣烈,赵青,孙萍.高职大学生人际关系调查与对策研究[J].中国校外教育(理论),2009,(8).

人际交往的建议范文2

主要陪同人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肇星,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外交部副部长王光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曹卫洲,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委员长办公室主任孙伟,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等。

11月3日,吴邦国抵达阿尔及尔,开始对阿尔及利亚进行正式友好访问。

11月4日,吴邦国在国民议会大厦与阿尔及利亚国民议会议长齐亚里举行会谈。双方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双边关系、议会交往和共同关心的问题广泛交换意见,形成了重要共识。

吴邦国说,深化中阿友好合作是两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有利于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希望双方以两国建交5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为此,吴邦国提出四点建议:一是保持高层交往,增进政治互信。二是扩大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尤其是加强两国在基础设施、农业、交通、能矿等领域的务实合作,拓展高新技术合作。三是密切人文交流,传承中阿友谊。四是保持协调配合,维护共同利益。

齐亚里表示,阿方愿与中方共同努力,将发展阿中关系的政治意愿转化为实际行动,加强经贸等领域的合作,增加相互投资,促进技术转让,扩大人员培训,不断深化、丰富和提升阿中战略合作关系。

在谈到议会交往时,吴邦国说,议会交往是国家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此访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把两国立法机构业已存在的友好关系引向深入,促进各专门委员会、友好小组和办事机构之间的交流,密切在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中的磋商与协调,推动两国关系更好更快地发展。

齐亚里说,阿尔及利亚国民议会高度重视发展与中国全国人大的友好关系,愿发挥立法机构的职能作用和议会交往的优势,加强对话与交流,促进两国各领域合作,为阿中关系充实新内容、注入新活力。

会谈结束后,吴邦国委员长与齐亚里议长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国民议会交流与合作谅解备忘录》。

当晚,齐亚里为吴邦国举行了欢迎宴会。

李建国等中方陪同人员,阿尔及利亚国民议会副议长萨迪克及主要议会党团主席参加了上述活动。

当天,吴邦国在总统府亲切会见了阿尔及利亚总统布特弗利卡。

吴邦国指出,中方愿与阿方一道,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进一步发挥企业作为经贸合作主体的作用,积极拓展和深化企业合作,努力在经贸合作区等一些能够带动全局的大项目合作上取得新的进展,进一步加强能矿、基础设施、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不断夯实中阿战略合作关系的物质基础,更好地造福两国人民。中国政府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大企业、大集团到阿尔及利亚投资兴业,也欢迎阿尔及利亚的企业到中国创业发展。

布特弗利卡说,阿方期待与中方在更广泛的领域开展互利合作,欢迎更多的中国企业到阿尔及利亚投资,加强在能矿资源、基础设施、电信等领域的合作,共同开发建设经贸合作区,阿方将为此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便捷服务。

双方还就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吴邦国还应询介绍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会见后,吴邦国在布特弗利卡的陪同下,向中外记者介绍了会见情况。

会见前,吴邦国向阿尔及利亚无名烈士纪念碑敬献了花圈。

11月5日,吴邦国在总理府会见阿尔及利亚总理乌叶海亚。双方在愉快友好的气氛中就加强经贸合作等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

中午,吴邦国在下榻的饭店亲切接见了中国驻阿使馆工作人员、中资机构和援阿医疗队代表。

下午,吴邦国视察了由中信集团和中国铁建联合体承建的东西高速公路项目工地,亲切看望了在那里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做出信誉、创出品牌,把东西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成世界一流工程。

当天,吴邦国在民族院会见了阿尔及利亚民族院议长本・萨拉赫。

吴邦国访问加蓬

11月6日,吴邦国抵达利伯维尔,开始对加蓬进行正式友好访问。

吴邦国在机场发表了书面讲话。

11月7日,吴邦国在议会大厦与加蓬国民议会议长恩达马举行会谈。

吴邦国指出,中加关系之所以能发展得这么好,既得益于我们始终平等相待、彼此信赖,在对方关切的重大问题上相互理解、坚定支持,也得益于两国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亲自推动,还得益于坚持互利共赢的原则开展务实合作。这是双方宝贵的财富,值得倍加珍惜和发扬光大。中方愿与加方一道,继续加强全方位合作,使中加友好合作关系呈现新的生机与活力。

恩达马表示,加蓬视中国为可信赖的朋友和重要的合作伙伴,愿与中方共同努力,推动已商定合作项目的实施,积极探讨在文化、教育、民航、旅游等方面开展新的合作。

恩达马重申,加蓬政府、议会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中国和平统一。吴邦国对此表示感谢和赞赏,并指出,在涉及对方核心利益问题上相互支持是发展两国关系的政治基础,中方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加蓬人民在自己选择的发展道路上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吴邦国积极评价两国立法机构的友好交往。他希望双方在保持议会领导人密切往来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友好小组、办事机构等多层次的交流与合作,开展立法监督、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经验交流,共同推动中加友好合作关系深入发展。

恩达马说,加蓬国民议会希望双方经常互派代表团,进行多种形式的交流,增进相互了解与信任,推动各领域的务实合作,为国家关系发展多做工作。

李建国等中方陪同人员,加蓬国民议会副议长和各议会党团主席以及加蓬驻华大使等参加了会谈。

当天,吴邦国在总统府会见了加蓬总统邦戈,双方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交谈。

吴邦国指出,希望双方坚定信心,密切配合,加快矿产开发、水电站和体育场建设等大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度,争取尽快启动,使这些大项目成为中加经贸合作新的亮点和增长点。中方鼓励和支持中国有实力的企业与加方开展务实合作,并在技术转让上采取开放政策,尽可能地为加方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培训管理和技术人员。两国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从中加关系大局出发,本着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及时协调和解决大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邦戈说,加方高度重视发展对华关系,希望加快双方已商定的大项目的合作进度,并期待与中方在更广泛的领域开展互利合作,共同推动加中关系全面深入发展。

会见结束后,吴邦国委员长和邦戈总统共同出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蓬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的签字仪式。

晚上,邦戈还在总统府为吴邦国举行了欢迎宴会。

当天,吴邦国在参议院会见了加蓬参议长科尼凯。

当天下午,吴邦国在下榻的饭店接见了中国驻加使馆工作人员、中资机构和华侨华人代表。

吴邦国访问埃塞俄比亚

11月8日,吴邦国抵达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开始对埃塞俄比亚进行正式友好访问,期间还访问总部设在亚的斯亚贝巴的非洲联盟委员会。这是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首次访问埃塞俄比亚和非盟委员会。

吴邦国在机场发表了书面讲话。

11月9日,吴邦国在议会大厦与埃塞俄比亚人民代表院议长特肖梅举行会谈。

特肖梅说,埃方感谢中方长期以来给予的大力支持和无私帮助。希望双方进一步拓展新的合作领域,加强在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埃方欢迎中国企业更多地参与埃政府提出的扶贫等发展战略的实施。他重申,埃方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吴邦国对此表示感谢。

吴邦国强调,我们愿与埃方继续保持高层互访,扩大各层次人员往来,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协调与配合,深化互利合作,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鼓励和支持中埃企业合作,更好地造福两国人民。

在谈到两国立法机构的交往时,吴邦国指出,中国全国人大愿与埃人民代表院一道,围绕国家关系发展的大局,充分发挥立法机构交往的特点和优势,不断拓展合作形式,丰富合作内容,进一步加强在吸引外资、开发区建设等方面的立法经验交流,密切在各国议会联盟等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中的配合,推动两国关系及各领域合作不断巩固和发展。

特肖梅表示,埃人民代表院希望与中国全国人大加强各层次友好交往,就更广泛的内容开展交流。

会谈结束后,吴邦国委员长与特肖梅议长共同出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的签字仪式。

李建国、埃人民代表院副议长希塔耶・米娜利等参加了会谈和签字仪式。

当天,吴邦国在议会大厦会见了埃塞俄比亚联邦院议长德格菲。

吴邦国指出,中国全国人大愿与埃联邦院共同努力,进一步扩大双方领导人、专门委员会、友好小组和办事机构间的友好交往,就共同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看法,为中埃关系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吴邦国还应询介绍了中国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德格菲说,埃联邦院希望与中国全国人大就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民族和谐相处等问题开展交流。

李建国等中方陪同人员,埃联邦院副议长色哈耶以及各专门委员会主席会见时在座。

当天下午,吴邦国一行专程来到埃塞俄比亚通讯网数据中心,视察由中兴通讯公司与埃塞电信合作建设的埃全国通讯网项目,亲切看望了在那里工作的中埃工程技术人员,还听取了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希望合作双方有始有终、高质量地完成这项重大工程,使其成为中埃合作的示范项目。

当晚,吴邦国出席了特肖梅和德格菲共同举行的欢迎宴会,并在下榻的饭店接见了中国驻埃使馆工作人员和中资机构代表。

11月10日,吴邦国在总统府会见了埃塞俄比亚总统吉尔马。

吴邦国强调,中方高度重视发展对埃关系,我这次来访的目的,就是要把两国业已存在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到新的水平,让中埃传统友谊焕发出新的生机。

吉尔马重申,埃方将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吴邦国对此表示感谢。他说,中方将与埃方密切配合,加快农业技术示范中心等项目的建设进度,带动两国农业等领域的务实合作深入发展。

当天,吴邦国在总理府会见了埃塞俄比亚总理梅莱斯。

吴邦国建议:第一,保持高层交往,加强两国执政党、立法机构、政府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埃塞俄比亚人民革命民主阵线(埃革阵)之间的交流,对推动两国各层次、各领域关系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第二,深化务实合作。当前应着重抓好三件事,一是搞好农技示范中心等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8项政策措施在埃塞俄比亚的项目,尽快发挥这些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二是搞好包括水电站等项目在内的一揽子经贸合作项目实施,及时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建一个成一个。三是搞好东方工业园区的建设,以带动和吸引更多的中国企业来埃塞俄比亚投资,提升中埃经贸合作的水平。中方鼓励中国企业扩大对埃塞俄比亚投资,在技术转让上采取积极开放的政策,加强对埃方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为当地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第三,中埃都是世界上有重要影响的国家,双方应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磋商与协调,共同维护两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合法利益。

梅莱斯说,埃方对中方长期以来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对中国公司在埃塞俄比亚负责任的良好表现表示赞赏。埃中合作项目涉及埃塞俄比亚国计民生,埃塞俄比亚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做出更多努力,积极推动已有合作项目尽快建成,并愿与中方扩大在农业、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培训等方面合作,加强立法机构和人民之间的友好往来,保持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进行密切沟通。他强调,埃革阵重视与中国共产党的党际交往,希望进一步拓展交流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在治国理政、干部培训、党建等方面的经验交流。

当天,吴邦国前往位于亚的斯亚贝巴的非洲联盟委员会总部,会见非盟委员会主席让・平,并出席中国政府援建的非盟会议中心项目开工仪式。

吴邦国访问马达加斯加

11月10日,吴邦国抵达塔那那利佛,开始对马达加斯加进行正式友好访问。这是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首次访问马达加斯加。

吴邦国在机场发表了书面讲话。

11月11日,吴邦国在国民议会与马达加斯加国民议会议长西拉举行会谈。

吴邦国指出,中国全国人大重视发展两国议会的交流与合作,在保持高层互访势头的同时,扩大专门委员会、友好小组和办事机构间的友好往来,学习和借鉴立法、监督等领域的经验,为中马友好事业发挥积极作用。

西拉说,马达加斯加国民议会将以吴委员长此次访问为新的契机,进一步加强与中国全国人大的友好往来,增加相互了解,增进人民友谊,共同推动两国关系更好地向前发展。

当天,吴邦国在参议院会见了马达加斯加参议长兰德里亚桑德拉特里尼乌尼。

谈到议会交往时,吴邦国说,中国全国人大重视与马达加斯加参议院的友好交往,愿加强双方多层次、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议会交往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双边关系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兰德里亚桑德拉特里尼乌尼说,马达加斯加议会愿从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出发,通过加强与中国全国人大的友好交往,促进马中贸易、投资、卫生、旅游和地方等领域的合作深入向前发展。

晚上,吴邦国委员长在总统府出席了由兰德里亚桑德拉特里尼乌尼议长、国民议会议长西拉和拉贝马南贾拉总理共同举行的欢迎宴会。

当天,吴邦国在总统府会见了马达加斯加总统拉瓦卢马纳纳。

吴邦国说,中方感谢马方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在台湾、、人权等问题上给予中方宝贵支持。

吴邦国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在保持两国政府、立法机构友好交往的同时,加强中国共产党和“我爱马达加斯加”党间的党际交流。执政党之间相互交流,借鉴和共享治国理政经验,对各自国家的发展和中马关系的深化都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深化农业领域特别是水稻品种改良和水稻种植等方面的务实合作。中方将向马方提供一批水稻种子、派遣农技专家,帮助马方推广水稻种植技术。希望双方充分发挥已建杂交水稻示范中心的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扩大合作规模,帮助提高马达加斯加粮食产量和农业生产能力。三是加强两国企业间的合作。中马同属发展中国家,都实行市场经济。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经济合作的主体。中马经济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大。希望两国政府从战略高度重视和支持两国大企业在能矿、水电等领域开展大项目互利合作,从而提升两国经贸合作的质量和水平。

拉瓦卢马纳纳说,我本人非常重视对华务实合作。当前马中务实合作已有一定的规模,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更重要的是,双方在长期合作中已建立起彼此信任的关系,这种信任将为今后的互利合作带来无限前景。

会见结束后,吴邦国委员长和拉瓦卢马纳纳总统共同出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达加斯加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等两国政府经贸合作文件的签字仪式。

当天,吴邦国在总理府会见了马达加斯加总理拉贝马南贾拉。

11月12日,吴邦国在兰德里亚桑德拉特里尼乌尼的陪同下专程考察了中国援建的马达加斯加国际会议中心。

吴邦国访问塞舌尔

11月12日,吴邦国抵达维多利亚,开始对塞舌尔进行正式友好访问。

吴邦国在机场发表了书面讲话。

11月13日,吴邦国在总统府与塞舌尔总统米歇尔举行会见。

吴邦国说,中塞关系堪称大小国家平等相待、团结互助的典范。这既是两国领导人高度重视、积极推动的结果,也是双方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结果。

米歇尔说,吴邦国委员长此次访问是继去年主席成功访塞后,中国主要领导人对塞舌尔的又一次重要访问,展示了两国关系的活力和紧密程度,相信塞中关系的发展会越来越强劲。

吴邦国应询介绍了中国政府为应对世界金融危机所采取的措施,并表示,中国经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但中国经济的基本面是好的,不会影响中塞在建合作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中塞进一步开展互利合作。中方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继续向塞方提供帮助。

米歇尔希望与中方加强在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农业、通信、旅游等领域的合作。他重申,塞方将一如既往地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中国的和领土完整。吴邦国对此表示感谢。

会见后,吴邦国委员长和米歇尔总统共同出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舌尔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的签字仪式。

李建国等中方陪同人员,塞舌尔副总统贝尔蒙和全体内阁成员参加了会见和签字仪式。

当天下午,吴邦国一行在下榻饭店接见了中国驻塞使馆工作人员,援塞医疗队、中资机构和华侨华人代表。

当天,吴邦国在下榻的饭店与塞舌尔国民议会议长赫米尼耶举行会谈。

吴邦国说,中方珍视中塞传统友谊,愿与塞方一道,继续拓展合作领域,不断提高合作水平,推动两国关系深入向前发展。

谈到议会交往时,吴邦国说,中国全国人大愿进一步发展同塞舌尔国民议会的关系,在保持双方领导人互访势头的同时,加强专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之间的交往,交流治国理政和民主法制建设的经验,为两国关系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赫米尼耶说,塞舌尔国民议会愿与中国全国人大开展全方位的交往与合作,为塞中友好关系在新时期的巩固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此前,赫米尼耶主持塞舌尔国民议会特别全体会议欢迎吴邦国。

当天上午,吴邦国在赫米尼耶议长的陪同下视察了中方援建的塞舌尔议会大厦项目工地。

随后,吴邦国还接见了中国青年志愿者赴塞服务队的12名队员,与他们进行了亲切的交谈。他勉励在塞舌尔的青年志愿者认真工作,努力学习,保重身体,当好中塞友谊的青年使者。

当晚,吴邦国出席了赫米尼耶议长和贝尔蒙副总统举行的欢迎宴会。

11月15日,吴邦国圆满结束对阿尔及利亚、加蓬、埃塞俄比亚、马达加斯加和塞舌尔的正式友好访问,乘专机回到北京。

人际交往的建议范文3

【关键词】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比较研究;上海自贸区

进入21世纪后,国际投资的实践活动出现了新的特点与发展趋势,传统的争端解决模式难以解决新的问题。迄今为止,国际社会仍然缺乏一个内容全面、广泛使用的多边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这远远适应不了国际投资迅速发展的新局面。如何建立健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为国际投资的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是世界各国持续探索的问题。

一、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概述

(一)国际投资争端的概念

国际投资争端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国际投资争端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国家之间的自然人、法人、政府等主体之间基于国际直接投资或者国际间接投资产生的纠纷。狭义的国际投资争端仅指产生于私人直接投资的争议。

(二)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方法

解决国际投资争端的方法,既有一国国内解决方式也有国际解决方式;既可以采取法律途径,也可以采取外交途径。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实践过程中主要有谈判、调解、诉讼、仲裁等方式,综合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司法解决方式

司法解决方式顾名思义是指在将国际投资争端交由法院进行审理,由法院依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对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有拘束力的判决,争端双方当事人采取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履行法院的判决。实践中司法解决方式主要有东道国法院诉讼、外国法院诉讼和国际法院诉讼。

2.非司法解决方式

在国际投资发展的实践,各国发展出了多种非司法方式来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主要包括双方协商、斡旋与谈判、调解与调停、东道国当地救济、外交保护等途径。非司法方式灵活多变,可以适应不同情况的需求,也能够充分保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3.准司法方式

一般而言,在国际投资争端中准司法方式指的就是仲裁的方式,是指由与争议无关的第三方对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一种途径。伴随着国际投资的不断发展,仲裁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的重视,正成为最为重要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方式。

二、现行的主要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分析

(一)ICSID机制

ICSID是基于《华盛顿公约》而建立的专门性的国际机构,也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一个解决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投资争端的国际性仲裁机构。根据《华盛顿公约》的规定,ICSID具备完整的国际法律人格,主要可以行使三项权利:一是缔约能力,二是取得与处置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权利,三是的能力。同时,ICSID在行使职责的过程中在缔约国境内享有豁免权等特权。

1. ICSID机制的特色

ICSID机制的第一大特色就在于中心对于管辖权的规定,首先在主体要件上,中心要求争议当事一方需为缔约国国家或者该国派往中心的机构,另一方则需为另一个缔约国国民;其次是主观要件,中心取得管辖权必须要争议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争议交予中心进行处理。因此在缔约国之间产生的投资争端并不必然交给中心处理;再者是客观方面的要件,中心所要处理的投资争议必须是直接产生于投资的法律争议。此外,“法律争议”是指在中心管辖权范围内的权利冲突,纯粹的利益冲突并不由中心管辖。

ICSID机制的另一个特色就是中心的排他管辖性。公约第26 条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同意提交中心管辖的仲裁案件,不得再提交其他任何程序解决,而其他任何机构也不应受理。然而,争议缔约国一方可以要求把首先用尽当地各种行政或司法补救办法,作为其同意提交中心仲裁的一个条件。第27 条规定,对于双方已同意提交中心仲裁的争议,投资者本国不得行使外交保护权或提出外交保护或提出国际要求,除非争议的国家一方未遵守和履行对此项争议所作出的裁决。

ICSID机制的第三个特色在于中心的法律适用,中心在解决争议的法律适用上首先遵循的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以及在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时采取的补救原则。除了这两个原则外,中心还适用禁止拒绝裁判原则与公平与善意原则。中心的法律适用规则既保证当事人能够充分实现自己的意思自治,又避免了一般的国际仲裁机构适用法律上的不确定性。

2. ICSID机制的优势

《华盛顿公约》作为一个国际公约,具有国际法上的法律效力,因此中心做出的裁决具备法律拘束力,需要得到缔约国的承认与执行。就争端双方而言,在裁决作出之时起就要受到裁决的拘束,尽管实践中中心做出的裁决可能被解释、撤销或者修正,但这些需要在公约所规定的框架内进行。如果投资方不履行中心的裁决,东道国可以要求本国法院强制执行中心的裁决或者要求投资者母国协助执行中心的裁决。如果东道国不履行裁决,投资者则可以要求本国政府采取外交保护或者提出国际请求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ICSID机制还有利于平衡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利益,既可以保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外国投资者,又可以有效避免针对国际投资争端的政治化影响,从而公平、有效地解决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争议。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

WTO争端解决机制最早是建立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础之上的,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其内在的制度性以及程序性的设计对投资争端的解决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一机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统一性

在DSU机制确立之前,缔约成员中发生争端的双方适用GATT第22条和第23条,同时也适用关贸总协定中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则与程序。但是,各协定在有关问题的规定上有时存在冲突,往往使冲突双方无法通过这些协定有效地解决争端。自从确立DSU机制以来,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形成了一套统一的机制。同时,当DSU与其他适用的协定出现抵触时,应当依据具体的协定规定,优先适用该协定。

2.管辖权的强制性

DSB对案件的管辖权具有强制性,这区别于目前世界上大多数的争端解决机构需要以争议双方自愿为前提才能取得管辖权。从具体规则来看,对在WTO框架下产生的投资争端,申诉方有义务将该争端提交至DSB。只要申诉方成功提起争端解决程序,被申诉方必须接受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管辖。而机构做出的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将会被采取报复等措施。

3.争端解决机制的启动具有自主性

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解决争端的程序是否开始是由发生争议的当事人自主决定的,他方不得进行干涉。WTO争端解决机制对涉及程序的事项有十分详细的规定,要求争议双方严格遵守。

在长期的实践中,WTO争端解决机制不断地发展与完善,迄今已经形成了相当完善的一套制度。该机制的优势主要在于:首先,WTO机制规定的内容详实,对于程序性事项的规定十分全面,因此有利于争端双方迅速、高效地解决纠纷,极大地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其次,WTO程序中规定的交叉报复程序能够有效保证当事人履行裁决,提高了裁决的执行力度。

(三)NAFTA机制

在所有生效的国际投资条约里面,《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NAFTA)被普遍认为是为投资者提供了最高的投资保护标准的国际条约。NAFTA机制第十一章所确立的ISDM,无论从实体规定还是程序的设计上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标准,从某种程度上说,该机制的实践历程代表了国际社会对投资者保护的一种发展趋势。

1.适用的范围十分广泛。与传统的国际投资协定相比,NAFTA机制对于“投资者”以及“合格投资”的理解十分广泛:首先,该机制将“投资者”分为“国民”以及“企业”两大类。“国民”的范围不仅包括具备了一国国籍的自然人,也包括了具有一国永久居住权的自然人;而“企业”则扩展为一切商业性质的实体。同时,对于投资者的范围也不限制与正在进行投资的人,计划进行投资的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被认为是投资者。NAFTA机制下的“合格投资”不仅包括传统的股权、债券等投资,还扩展到了房地产、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

2.对企业经营自的严格保护。为了防止对企业的经营自的不当干预,NAFTA机制明文禁止缔约国政府在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阶段对另一缔约国的投资者加以限制。这些限制包括:投资者需要出口一定比例的产品,必须优先利用东道国的资源,向东道国转移技术等。同时NAFTA机制也禁止东道国对企业提出业绩要求。

3.征收补偿标准高。NAFTA机制下对东道国征收的补偿标准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不仅东道国政府进行征收的情况加以限制,也提高了补偿的标准。这与美国一贯坚持的“及时、充分和有效”的补偿标准相一致。

三、当前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缺陷

(一)国际投资法体系散乱并且缺乏统一性

目前,在国际投资法领域具有全球普遍效力的争端解决机制主要是ICSID机制以及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尽管这两种机制都在争端解决的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两者也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但是实践中两者也不可避免的存在冲突的情况。典型的就是在东道国既违反了WTO的义务同时也对投资者违约的时候,此时如果投资者以及投资者母国分别将争议提交ICSID和DSB,那么就会产生管辖权冲突的问题。

同时,伴随着世界范围内各个自贸区的建立,每个自贸区都发展出了自己的争端解决机制,国家之间签订的投资协定中往往也包含着争端解决的条款。因此,可以说国际社会在投资争端解决机制领域的规定是十分庞杂且缺乏统一规定的。不同的机制之间往往缺乏协调,在发生管辖权冲突的时候难以调解。

(二)各种争端解决机制自身存在不足

就目前常用的几种争端解决机制而言,其自身都存在一定的缺陷:以WTO争端解决机制为例,其目前适用的范围相对有限,主要限于国家之间的“有关贸易的投资措施”的争议。而对于ICSID,该机制最为突出的问题在于案件的审理效率相对较低,审理周期较长。双方当事人往往需要付出极大的时间成本来获得合理的判决,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中心的裁决力。同时,中心的裁决经常笼统地适用国际法规则,这使得中心的裁决具有不确定性。而NAFTA机制所采用的直接诉讼的方式在实践中也经常引起争议,对于东道国的公共利益产生了影响,同时也有对投资者利益保护过重之嫌。

(三)投资争端所涉及的问题日趋复杂化

随着国际投资自由化程度以及各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国际投资不仅在投资领域不断拓展,而且投资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同时,由于国际投资的项目往往规模巨大,其涉及多方面的问题,因此与投资有关的争端问题也变得十分复杂与困难。现行的机制在面对国际投资争端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时往往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显得捉襟见肘。

四、上海自贸区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上海自贸区的建立使得我国的对外开放的程度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通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及“准入前国民待遇”的实施,我国的投资规则即将与更高标准的国际投资规则相对接。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这一系列的投资新规则也将产生新的投资争端,因此需要我们创新投资制度,以应对新情况的要求。对此,笔者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一)基于诉讼途径创新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1.尝试建立“集中管辖”制度

由于上海自贸区本身即作为一次制度上的大胆尝试与突破,在其范围内产生的国际投资争端必然会具有特殊性,因此涉及自贸区的国际投资争端可以由自贸区法庭进行集中管辖。集中管辖将有利于充分考虑案件的特殊性、提高案件的审理质量,也有利于问题的集中发现以及法律适用的统一性。不过集中管辖会突破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的规定,因此需要有权机关赋予上海自贸区法庭相应的权力。

2.在现有的法律适用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法律

目前我国的《法律适用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对于当事人选择法律做出了一定程度上的限制,这些限制往往是为了考虑我国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但是考虑到上海自贸区吸引外资的需要,对于自贸区产生的投资争端可以允许双方当事人在选择适用的法律上有更大的自由。

(二)基于仲裁途径创新投资制度解决机制

1.允许自贸区仲裁庭引入“友好仲裁”制度

“友好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仲裁庭依据双方当事人的授权,基于公正善意原则来作出裁决。我国的仲裁法不允许仲裁庭适用友好仲裁的原则,必须严格依据我国冲突规则所指引的准据法。鉴于自贸区投资争端的特殊性与复杂性,我们可以考虑在涉及自贸区的案件引入友好仲裁制度,增加仲裁庭法律适用以及裁量案件的灵活性,有效应对不同纠纷的需求。

2.尝试构建特设仲裁机制

上海自贸区可以率先尝试构建特设仲裁(临时仲裁)制度,特设仲裁与机构仲裁相比较往往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与适应性,可由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仲裁规则、仲裁员、适用的法律等。因此,特设仲裁可以作为机构仲裁的一种补充性的手段,在机构仲裁无法适用复杂案件时加以适用。

五、结语

在构建上海自贸区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时,我们应当充分吸取ICSID、WTO争端解决机制等制度的优越性,将其与上海自贸区的自身特色相结合,有效地解决区内、区外法律纠纷。自贸区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探索与创新将成为一块试金石,促进我国相关国内投资法律制度的创新以及与高标准的国际投资与贸易规则的对接。

参考文献

[1] 史晓丽.国际投资法[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263.

[2] 金成华.国际投资立法发展现状与展望[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

[3] 叶兴平.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最新发展[M].法律出版社,2006.

[4] 王贵国.国际投资法[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5] 章.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3.

[6] 史玲.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比较分析[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8(5).

人际交往的建议范文4

一、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概述

(一)国际投资争端的概念

国际投资争端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国际投资争端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国家之间的自然人、法人、政府等主体之间基于国际直接投资或者国际间接投资产生的纠纷。狭义的国际投资争端仅指产生于私人直接投资的争议。

(二)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方法

解决国际投资争端的方法,既有一国国内解决方式也有国际解决方式;既可以采取法律途径,也可以采取外交途径。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实践过程中主要有谈判、调解、诉讼、仲裁等方式,综合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司法解决方式

司法解决方式顾名思义是指在将国际投资争端交由法院进行审理,由法院依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对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有拘束力的判决,争端双方当事人采取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履行法院的判决。实践中司法解决方式主要有东道国法院诉讼、外国法院诉讼和国际法院诉讼。

2.非司法解决方式

在国际投资发展的实践,各国发展出了多种非司法方式来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主要包括双方协商、斡旋与谈判、调解与调停、东道国当地救济、外交保护等途径。非司法方式灵活多变,可以适应不同情况的需求,也能够充分保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3.准司法方式

一般而言,在国际投资争端中准司法方式指的就是仲裁的方式,是指由与争议无关的第三方对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一种途径。伴随着国际投资的不断发展,仲裁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的重视,正成为最为重要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方式。

二、现行的主要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分析

(一)ICSID机制

ICSID是基于《华盛顿公约》而建立的专门性的国际机构,也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一个解决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投资争端的国际性仲裁机构。根据《华盛顿公约》的规定,ICSID具备完整的国际法律人格,主要可以行使三项权利:一是缔约能力,二是取得与处置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权利,三是起诉的能力。同时,ICSID在行使职责的过程中在缔约国境内享有豁免权等特权。

1. ICSID机制的特色

ICSID机制的第一大特色就在于中心对于管辖权的规定,首先在主体要件上,中心要求争议当事一方需为缔约国国家或者该国派往中心的机构,另一方则需为另一个缔约国国民;其次是主观要件,中心取得管辖权必须要争议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争议交予中心进行处理。因此在缔约国之间产生的投资争端并不必然交给中心处理;再者是客观方面的要件,中心所要处理的投资争议必须是直接产生于投资的法律争议。此外,“法律争议”是指在中心管辖权范围内的权利冲突,纯粹的利益冲突并不由中心管辖。

ICSID机制的另一个特色就是中心的排他管辖性。公约第26 条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同意提交中心管辖的仲裁案件,不得再提交其他任何程序解决,而其他任何机构也不应受理。然而,争议缔约国一方可以要求把首先用尽当地各种行政或司法补救办法,作为其同意提交中心仲裁的一个条件。第27 条规定,对于双方已同意提交中心仲裁的争议,投资者本国不得行使外交保护权或提出外交保护或提出国际要求,除非争议的国家一方未遵守和履行对此项争议所作出的裁决。

ICSID机制的第三个特色在于中心的法律适用,中心在解决争议的法律适用上首先遵循的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以及在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时采取的补救原则。除了这两个原则外,中心还适用禁止拒绝裁判原则与公平与善意原则。中心的法律适用规则既保证当事人能够充分实现自己的意思自治,又避免了一般的国际仲裁机构适用法律上的不确定性。

2. ICSID机制的优势

《华盛顿公约》作为一个国际公约,具有国际法上的法律效力,因此中心做出的裁决具备法律拘束力,需要得到缔约国的承认与执行。就争端双方而言,在裁决作出之时起就要受到裁决的拘束,尽管实践中中心做出的裁决可能被解释、撤销或者修正,但这些需要在公约所规定的框架内进行。如果投资方不履行中心的裁决,东道国可以要求本国法院强制执行中心的裁决或者要求投资者母国协助执行中心的裁决。如果东道国不履行裁决,投资者则可以要求本国政府采取外交保护或者提出国际请求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ICSID机制还有利于平衡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利益,既可以保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外国投资者,又可以有效避免针对国际投资争端的政治化影响,从而公平、有效地解决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争议。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

WTO争端解决机制最早是建立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础之上的,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其内在的制度性以及程序性的设计对投资争端的解决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一机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统一性

在DSU机制确立之前,缔约成员中发生争端的双方适用GATT第22条和第23条,同时也适用关贸总协定中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则与程序。但是,各协定在有关问题的规定上有时存在冲突,往往使冲突双方无法通过这些协定有效地解决争端。自从确立DSU机制以来,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形成了一套统一的机制。同时,当DSU与其他适用的协定出现抵触时,应当依据具体的协定规定,优先适用该协定。

2.管辖权的强制性

DSB对案件的管辖权具有强制性,这区别于目前世界上大多数的争端解决机构需要以争议双方自愿为前提才能取得管辖权。从具体规则来看,对在WTO框架下产生的投资争端,申诉方有义务将该争端提交至DSB。只要申诉方成功提起争端解决程序,被申诉方必须接受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管辖。而机构做出的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将会被采取报复等措施。

3.争端解决机制的启动具有自主性

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解决争端的程序是否开始是由发生争议的当事人自主决定的,他方不得进行干涉。WTO争端解决机制对涉及程序的事项有十分详细的规定,要求争议双方严格遵守。

在长期的实践中,WTO争端解决机制不断地发展与完善,迄今已经形成了相当完善的一套制度。该机制的优势主要在于:首先,WTO机制规定的内容详实,对于程序性事项的规定十分全面,因此有利于争端双方迅速、高效地解决纠纷,极大地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其次,WTO程序中规定的交叉报复程序能够有效保证当事人履行裁决,提高了裁决的执行力度。

(三)NAFTA机制

在所有生效的国际投资条约里面,《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NAFTA)被普遍认为是为投资者提供了最高的投资保护标准的国际条约。NAFTA机制第十一章所确立的ISDM,无论从实体规定还是程序的设计上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标准,从某种程度上说,该机制的实践历程代表了国际社会对投资者保护的一种发展趋势。

1.适用的范围十分广泛。与传统的国际投资协定相比,NAFTA机制对于“投资者”以及“合格投资”的理解十分广泛:首先,该机制将“投资者”分为“国民”以及“企业”两大类。“国民”的范围不仅包括具备了一国国籍的自然人,也包括了具有一国永久居住权的自然人;而“企业”则扩展为一切商业性质的实体。同时,对于投资者的范围也不限制与正在进行投资的人,计划进行投资的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被认为是投资者。NAFTA机制下的“合格投资”不仅包括传统的股权、债券等投资,还扩展到了房地产、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

2.对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严格保护。为了防止对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的不当干预,NAFTA机制明文禁止缔约国政府在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阶段对另一缔约国的投资者加以限制。这些限制包括:投资者需要出口一定比例的产品,必须优先利用东道国的资源,向东道国转移技术等。同时NAFTA机制也禁止东道国对企业提出业绩要求。

3.征收补偿标准高。NAFTA机制下对东道国征收的补偿标准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不仅东道国政府进行征收的情况加以限制,也提高了补偿的标准。这与美国一贯坚持的“及时、充分和有效”的补偿标准相一致。

三、当前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缺陷

(一)国际投资法体系散乱并且缺乏统一性

目前,在国际投资法领域具有全球普遍效力的争端解决机制主要是ICSID机制以及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尽管这两种机制都在争端解决的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两者也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但是实践中两者也不可避免的存在冲突的情况。典型的就是在东道国既违反了WTO的义务同时也对投资者违约的时候,此时如果投资者以及投资者母国分别将争议提交ICSID和DSB,那么就会产生管辖权冲突的问题。

同时,伴随着世界范围内各个自贸区的建立,每个自贸区都发展出了自己的争端解决机制,国家之间签订的投资协定中往往也包含着争端解决的条款。因此,可以说国际社会在投资争端解决机制领域的规定是十分庞杂且缺乏统一规定的。不同的机制之间往往缺乏协调,在发生管辖权冲突的时候难以调解。

(二)各种争端解决机制自身存在不足

就目前常用的几种争端解决机制而言,其自身都存在一定的缺陷:以WTO争端解决机制为例,其目前适用的范围相对有限,主要限于国家之间的“有关贸易的投资措施”的争议。而对于ICSID,该机制最为突出的问题在于案件的审理效率相对较低,审理周期较长。双方当事人往往需要付出极大的时间成本来获得合理的判决,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中心的裁决力。同时,中心的裁决经常笼统地适用国际法规则,这使得中心的裁决具有不确定性。而NAFTA机制所采用的直接诉讼的方式在实践中也经常引起争议,对于东道国的公共利益产生了影响,同时也有对投资者利益保护过重之嫌。

(三)投资争端所涉及的问题日趋复杂化

随着国际投资自由化程度以及各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国际投资不仅在投资领域不断拓展,而且投资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同时,由于国际投资的项目往往规模巨大,其涉及多方面的问题,因此与投资有关的争端问题也变得十分复杂与困难。现行的机制在面对国际投资争端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时往往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显得捉襟见肘。

四、上海自贸区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上海自贸区的建立使得我国的对外开放的程度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通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及“准入前国民待遇”的实施,我国的投资规则即将与更高标准的国际投资规则相对接。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这一系列的投资新规则也将产生新的投资争端,因此需要我们创新投资制度,以应对新情况的要求。对此,笔者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一)基于诉讼途径创新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1.尝试建立“集中管辖”制度

由于上海自贸区本身即作为一次制度上的大胆尝试与突破,在其范围内产生的国际投资争端必然会具有特殊性,因此涉及自贸区的国际投资争端可以由自贸区法庭进行集中管辖。集中管辖将有利于充分考虑案件的特殊性、提高案件的审理质量,也有利于问题的集中发现以及法律适用的统一性。不过集中管辖会突破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的规定,因此需要有权机关赋予上海自贸区法庭相应的权力。

2.在现有的法律适用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法律

目前我国的《法律适用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对于当事人选择法律做出了一定程度上的限制,这些限制往往是为了考虑我国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但是考虑到上海自贸区吸引外资的需要,对于自贸区产生的投资争端可以允许双方当事人在选择适用的法律上有更大的自由。

(二)基于仲裁途径创新投资制度解决机制

1.允许自贸区仲裁庭引入“友好仲裁”制度

“友好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仲裁庭依据双方当事人的授权,基于公正善意原则来作出裁决。我国的仲裁法不允许仲裁庭适用友好仲裁的原则,必须严格依据我国冲突规则所指引的准据法。鉴于自贸区投资争端的特殊性与复杂性,我们可以考虑在涉及自贸区的案件引入友好仲裁制度,增加仲裁庭法律适用以及裁量案件的灵活性,有效应对不同纠纷的需求。

2.尝试构建特设仲裁机制

上海自贸区可以率先尝试构建特设仲裁(临时仲裁)制度,特设仲裁与机构仲裁相比较往往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与适应性,可由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仲裁规则、仲裁员、适用的法律等。因此,特设仲裁可以作为机构仲裁的一种补充性的手段,在机构仲裁无法适用复杂案件时加以适用。

人际交往的建议范文5

一、深入实施“创新年”活动,推动外事工作不断创新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城市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外事工作的活力和生命线,是外事工作取得新突破的必然选择和根本途径。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创新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新年”作为我办今年工作的总抓手,成立我办“创新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创新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我办实施创新年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创新年”的各项活动,使创新理念在我办干部职工中深入人心,使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成为创新的主体,人人参与,人人行动,使创新成为我办上下的自觉行动和永恒主题,以此全面增强我办创新意识,推进思想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创新等全方位创新,形成工作新思路、找到工作新方法、建立工作新机制、树立服务新形象,实现工作新突破。

二、完善外事体制机制,加强对外事工作的统筹和协调

(一)调整我市外事工作领导小组

xx年我市成立了中共——市外事工作领导小组,xx年进行了一次调整,2012年四大班子已进行了换届,市领导和部门的领导都有所变动,需及时对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相应的调整。同时,要完善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内容,如一年召开外事工作会议不少于两次,对全市领导出访、因公出国(境)审批、境外招商、友城交往、重大涉外活动等外事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计划协调,加强市委市政府对外事工作的统筹和领导。

(二)完善科室设置,增加外事队伍力量,推进市县区外事机构的建立健全

根据2012年中央外事工作会议的精神,各地要加强对外事部门编制、经费的保障。同时,随着我市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的加快,对外交流日益增多,对外交往的领域不断扩大。我办作为我市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越来越繁重的工作任务,现有的翻译人才和人员编制远远不能满足我市对外工作的需要,人员力量的不足和职能科室设置的不健全大大制约了我市外事工作的开展和拓展。各县区对外交往的需求也日益旺盛,大量的外事工作需要部门归口管理,而目前我市只有武鸣县设有外办,县区外事机构出现“缺腿少臂”现象,影响了我市对外交往工作向纵深发展。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办将努力推动市、县、区外事机构的建立健全工作,促进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外事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三)完善、健全我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我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至今尚未进行过换届。作为官方交往的有益补充,友协能够起到承上启下、引导民间交往、建立广泛的外事战线的作用,完善和健全友协机构,对不断扩大和充实民间交往力量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地发挥友协的作用,我办将筹备友协的换届工作,并尝试从民间广泛募集热心我市对外交流人士为会员,定期开展活动,积极发挥友协民间外交组织机构的作用。

三、创新国际友城工作,发挥友城对外交往的重要渠道功能

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越“两廊一圈”建设进程加快以及我区构建中国—东盟“一轴两翼”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国际友城平台,扩大对外交往,推动我市主动参与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等多区域国际合作,拓展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容,为国家整体外交和我市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服务。

(一)优化友城布局

1、总体思路:将以东盟国家城市为重点,深化与日韩的交往,向欧美澳发达地区拓展,兼顾拉非等发展中国家。

2、策略:采取“主动出击”、“以点带面”、“板块推进”策略,充分发挥现有友城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使我市的对外交往由现有友城拓展到其周边城市和周边国家城市。同时,注意突出重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进行片区推进交往,稳打稳扎,形成集聚效应。

3、重点和目标:重点推进与印尼茂物市、美国洛杉矶郡的交往,争取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开辟柬埔寨、老挝、缅甸、日本、智利、巴西、德国、法国和西班牙等友城空白区,物色友城交往新对象。

(二)延伸友城内涵

在友好城市中推动发展友好县区、友好学校、友好企业、友好单位、友好家庭,使友城工作得到不断拓展和延伸,向纵深发展,逐步构架友城多层面立体交往网络,让更多的部门和单位、社会机构、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友城的工作和交流中,从而多形式多渠道地发展民间外交,促进我市全方位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发展。

(三)开展友城特色交流

不断深化与现有友城的交流与合作,保持适当批次的高层互访,同时,针对各个友城特点,精心策划,充分准备,开展特色交流,打造我市友城活动的品牌。以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教育培训、图片展览、美食展示、企业推介等为内容,在我市与友城之间建立定期交流机制,扩大友城平台,发挥友城合力,为经贸、招商、宣传营造氛围和气候,创造条件和机会。

1、结合今年是中韩文化年,建议市政府在韩国果川市举办“——周”活动,开展招商推介、旅游美食、文化演出、体育比赛、特色产品展示等活动。

2、继续开展与韩国果川市的公务员交流活动。

3、扩大青.少年交流项目,发展异国青年友谊,培养友好交往的接班人。努力促成英国诺斯利市学生夏令营访问——;组织我市学生夏令营赴澳大利亚班达伯格市、冬令营赴日本宇城。

4、加强与友好城市的教育合作,在原有向泰国孔敬市选派中文教师的基础上,扩大活动影响范围,尝试与泰国其它城市和越南海防市等其它东盟国家城市开展类似项目,同时与发达城市开展退休教师支援我市语言人才培训项目。

(四)以友城为平台,加强对外宣传,提升我市知名度和影响力

积极协助市外宣办、市广电局和我市媒体,与国外友城建立友好电视台,开展节目互换、内容展播等宣传交流活动,展示——新形象,或在友城报刊开辟专栏,介绍我市人文历史、景观景点、社会经济发展等情况,让友城和世界了解——,向往——,提升——的国际知名度,扩大——的国际影响力。

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对外交流活动,营造开放的城市环境,促进对外开放的发展您现在阅览的是查字典谢谢您你支持和鼓励

(一)广交朋友,扩大对外联络网络

1、加强与使领馆、商会的联系。主动定期拜会各国驻华使领馆、知名商会、世界知名企业在华总部或办事处;应邀参加其国庆纪念等活动;为越南、泰国、柬埔寨驻我市领馆(办事处)提供优质服务,积极邀请其参加在我市举办的重大国际活动;利用市领导出访时机,拜访我驻外使领馆,建立沟通机制。通过形式多样的交流,密切与使领馆的关系,争取使领馆对我工作的支持与帮助,使其成为宣传、推介我市的渠道,成为我市对外交流和招商引资的桥梁。

2、工作上做个有心人,重视发展与世界知名企业、知名人士和国际友人的友谊,在新年前夕向国外友人寄发贺卡,在友好城市市长的生日及重大节日前,致信祝贺,以此培养感情,增进友谊。

3、定期召开“——市荣誉市民”座谈会,建立荣誉市民交流平台,激励荣誉市民为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对外交往多作贡献。

4、与驻邕大学国际交流机构、驻邕大型外资企业建立友好关系,利用其拥有的外事资源丰富和充实我办的对外联络网络,为今后我市与国外政府和经济界的交往打好基础。

(二)举办丰富多彩的涉外活动

1、植造——友谊林。组织以“老外看——”为主题的“老外骑自行车游——”暨“我为——添一绿”活动,在组织外国友人看邕城新面貌的同时,开展植树造林、美化——活动,激发老外热爱——、为——作贡献的热情。

2、举办“外国人中华才艺大赛”,宣传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

3、与——晚报社共同开展“寻找越南育才学校老同学”活动,逐步在越南建立更广泛的人缘网络。

3、做好“两会一节”的服务工作。在“两会一节”期间举办“友城特色美食展”,邀请我市的国际友城尤其是东盟国家友城到我市展示异国风味美食,扩大双方在美食行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尝试通过荣誉市民发动、组织外国企业界、商会、市民旅游团等到我市参会并开展民间交流。

(三)加强我市各行业的对外交流

围绕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构建“m”型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组织我市领导、行业有目的、有步骤、有针对性地“走出去”,多了解世界,多宣传推介,多寻找商机,多抢占市场。(具体项目另文报)

五、进一步拓宽思路,强化外事为经济建设服务

(一) 做好因公出国(境)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把管理寓于服务,把服务寓于管理。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我市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我市因公出国(境)的有序性和有效性,严防紧堵公费出国旅游,维护政府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继续理顺各种关系,加强归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推行诚信企业直报制,切实为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服务。

发挥外事部门政策业务熟悉和外语优势,扩大护照签证代办业务,减少各申办单位因不熟悉业务而往返多次的问题,提高我市护照签证申办效率。

(二)做好涉外管理工作

牵头与公安、安全、统战、宗教、卫生、教育、民政、侨办、侨联、妇联等相关部门建立涉外管理联席会议制,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信息,协同单位齐抓共管,加强对非政府组织、外国驻邕领馆(办事处)、外国记者采访、在邕外国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各种涉外案件,维护我市对外开放的正常秩序,同时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树立——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

(三)做好外宾接待工作

加强学习培训,熟悉接待程序,注重接待细节,优化服务水平,提高接待质量,发挥接待效果,使接待工作更好地为扩大宣传、招商引资、树立城市形象服务。

(四)充分发挥外事信息的作用

主动介入,积极跟踪,掌握第一手信息,并发挥网站、外事简报等载体的作用,及时向相关单位传递,推动外事信息转化为经济建设成果,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

(五)积极协助“三街一区”办和区外办筹建领事馆区

大力协助做好领事馆区的规划、宣传、信函翻译和对外联络等工作,同时,为现有驻——的领事馆(领事办)提供优质服务,吸引更多的国家到——设立领事机构或办事机构。共3页,当前第2页123

六、加强对外事政策、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一是大力宣传和贯彻中央、全区外事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市外事工作会议,把全市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对外工作精神和要求上来。

二是通过在党校干部轮训班、大型企业、出国团组中增加外事政策纪律、外事礼宾礼仪、出入境管理、涉外知识的专业讲座,不断普及外事知识,积极争取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对外事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是利用社会文体活动,宣传我国对外方针政策和对外交流的成果,鼓励社会各个层面积极参与我市的对外交流工作,推进我市国际化进程。

七、进一步加强外事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外事干部的综合素质

为适应我市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日益增多和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需要,围绕构建学习型机关,立足自己培训与外派培训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外事干部的培养力度。

(一)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培训。确定二月份为我办“学习培训月”,邀请外事专家为我办人员授课;同时,以我办科室和业务骨干讲课、座谈讨论等形式,进一步熟悉外事业务,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实现全办共同提高。

(二)加快培养高层次翻译人才。积极借助外力、开拓渠道、创造机会,通过派驻国外工作或出国培训深造、与友城实施公务员交流项目等多种途径和形式,提高我办和我市现有翻译人员的翻译水平,培养我市高层专业翻译人才。

(三)培养专业化的礼宾人才。一是组建我办相对固定的礼宾接待组,作好礼宾分工和协调,加强实践锻炼,使每个礼宾接待人员都熟悉接待程序和各个环节,配合默契,成为礼宾工作的专才。二是输送礼宾人员到外交部跟班学习,锻炼提高。

八、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

在去年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巩固和扩大已有成果,继续大张旗鼓地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打一场机关效能建设的攻坚战。在我办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整顿干部作风和机关作风,力争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政务环境明显优化,干部职工真正做到“清简务本、行必责实”。

(一)健全对机关人员的管理制度。实行内部工作分工和项目专人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考评制,健全对干部的奖惩激励机制;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开展机关职业道德、纪律、法制、廉政、节俭教育,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树立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

(二)进一步完善各项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坚持厉行节约、确保服务的原则,加强对车辆、财务、电子办公设备的管理,压缩经费开支。

人际交往的建议范文6

蔡拓教授梳理了中外学者关于全球政治的概念的界定,指出了人们理解的差异之处。他将全球政治界定为:“全球政治是以人类整体论和共同利益为轴心,以全球为舞台,以全球价值为依归,体现全球维度的新质与特点的政治活动与政治现象”。我们认为全球政治是指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在全球价值的指引下,以共同利益为出发点,超越传统国家边界,就全球性问题展开讨论与合作的政治现象或政治行为。全球政治体系就是由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基于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在对全球性问题的讨论和协商中形成的“一种多头政治的‘混合主体体系’”。全球政治涵盖了国家政治、国际政治、世界政治,它包括“世界政治的各个层面:文明社会的内部事务,诸如人权、民主、多数民族与少数民族人权、权利、环境、贫困、社会公正、阶级和男女平等,以及从传统意义上讲内容比较狭窄的国家间政治”。全球政治关系交织成了一张错综复杂的网,包含了更多主体和更广泛的议题,具有丰富的内涵。

二、全球政治的特征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政治的发展轨迹已经清晰可见。虽然全球政治还未最终形成,但众多的全球政治现象和行为可以帮助我们从它发展的轨迹中归纳其特征。全球政治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全球政治的主体较国际政治显著增多。全球政治行为主体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国家;二是非国家行为体。第二,全球政治具有包罗万象的全球议题。全球政治的议题大致分为两类:一是传统政治中的议题;二是冷战后全球舞台上出现的全球性议题。

(一)多元化的政治主体

全球政治主体较国际政治主体显著增多,全球政治行为主体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性质相似的国家;二是非国家行为体,例如: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民族团体、地方政府、个人等。这两类行为体在全球政治中拥有平等的地位,但在具体运作模式、价值取向、发挥的作用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差异。

1.国家是全球政治舞台上最重要的行为主体。凭借其完善的组织形式、雄厚的经济实力、高科技创新能力和优越的执行能力等在全球政治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它对于全球议题的产生和解决,往往起到主导性作用。一方面,全球化给予了国家强大的压力,并使得国际政治产生了许多重大变革,如今的国家已经丧失了唯一主体的地位,而且部分被侵蚀、削弱。另一方面,国家虽然在全球化面前显得很脆弱,不能不受到全球化的影响,但也应该承认它支撑了全球化。国家也在积极的适应全球化的发展,并利用全球化这把“双刃剑”,促进本国的发展。

2.非国家行为体的数量在全球政治中占据绝对优势,并越来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全球层面上的非国家行为体主要包括: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政府间国际组织是建立在政府之间正式政治关系之上的国际组织,例如: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随着全球政治的发展,国家共同利益的增多,政府间国际组织开始逐渐超越国家利益追求全球共同利益。非政府组织也可以称为民间组织,往往是以非营利为宗旨而组成的,例如、绿色和平组织等。非政府组织往往具有某种特定的兴趣或方向,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共同的利益,他们不受特定利益的约束,可以依靠全球性的规模,灵活自由独立的开展工作,并在其专业领域主导着事态的发展。非政府组织以其一定的行为能力、公正的价值取向、专业的政治作为等成为全球政治的一大亮点,某种程度上诠释了全球价值,代表着全球政治的发展方向。跨国公司既是一个经济的实体,也是一个政治的实体。跨国公司拥有巨大的经济活动能力,以至于全球经济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跨国公司的存在及其作用。他们作为典型的营利团体,从事经济活动时往往脱离母国控制,而依靠市场指向决定其行为,这极大的促进了全球经济的发展。但这也让国家感到难以控制,而他们“甚至被看作导致国家地位和作用下降的最主要力量”。他们对国家经济的削弱,有效的侵蚀了传统国际政治中“至上”的观念,让全球政治的出现成为可能。

地区层面的非国家行为体主要包括:地方政府、民族团体、个人等。随着全球政治的发展,地方政府不仅仅局限于与同级别的行政单位交流,还出现了不同行政级别交叉交流的现象。地方政府交流一般表现在教育、文化、运动等方面,较少涉及政治、安全等。地方政府作为全球政治行为体,他们之间频繁的交流,进一步冲破了传统国家界限的藩篱,让国内事务和国际事务更加难以辨认,从而模糊了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的界限。民族团体又可以称为民族解放组织,是指受到统治和压榨的种族集团,他们往往以建立自己民族国家为目标而展开斗争,例如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等。三次民族解放高潮以后,当代社会这种民族解放组织大大减少,但他们为了自己民族的生存与发展,仍然在不屈不挠地开展抵抗运动,矢志不移地争取民族独立。个人作为全球政治行为主体的存在,往往被忽视。这里说的个人并不是指一般市民或大众,而是指那些与国家权力本身没有直接关系、与国家保持一定距离并能够发挥超国家作用和拥有巨大影响力,具有一定社会地位、能力的个人。他们通过既有的社会地位或者在组织中的重要作用成为全球政治中的独立行为体。他们往往摆脱狭隘的政治忠诚,保持着自律性,以全人类的和谐、可持续发展为最高价值,为全人类的利益而奋斗。例如,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不遗余力的致力于伊朗浓缩铀调查即是为了全人类的安全。

(二)包罗万象的政治议题

全球政治包含丰富的政治议题,从传统的、安全、军事,到当代的生态、能源、金融、卫生等等都是全球政治关注的对象。在这里将全球政治的议题大致分为两类:一是传统政治中的议题,如国家的捍卫;二是冷战后全球舞台上出现的全球性议题,如全球变暖问题。这两大类议题共同构成了全球政治丰富的政治议题。

1.传统政治议题并不因为全球性议题的大量出现而销声匿迹。只要国家仍然是全球社会的基本单位,那么诸如、安全之类的传统议题就将始终在全球政治中占据重要地位。人们生活在一个无政府的世界中,这是不论现实主义还是自由主义都承认的逻辑起点。只是这个无政府的社会中,国家间不再如现实主义描述的那般为了生存而人人自危,也并没有达到像自由主义期望的那样———合作在国际机制的保障下遍地开花。只是因为冷战结束20多年后,人们的冷战思维逐渐弱化,同时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潮流给予了人们合作、共赢等新思维。因此,在表象上传统政治议题似乎被弱化了。如果仔细观察国际政治现象可以发现,这些议题已经渗透到国家的每一根神经。国际政治是全球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议题既然是国际政治的核心,那当然在全球政治中也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国家对于的维护,在全球政治中随处可见。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中,关系是国家的存在的象征,互相尊重原则是保障世界和平的基本法则。全球化对国家的削弱主要表现在经济方面,但这种削弱绝不是强盗式的入侵与掠夺,而是建立在国家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与相关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签订和约来让渡部分经济。而对于国家的政治,这是不论全球化如何发展都不会减少其重要性和敏感性的。政治这一主题在全球政治上将是一个亘古不变的主题。安全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其在传统国际政治议题中占据绝对的位置,在全球政治中亦是国家紧抓不放的根本议题。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因为安全问题而引发的冲突难以计数。不论是人们还是国家,首先要保证的就是自己的存在,然后才可能谈别的利益诉求。安全议题在全球政治中处于根本地位,谁都不敢越雷池一步。意识形态议题随着冷战的结束较少被提及。冷战结束后,国家将主要精力放在了经济建设、社会福利等方面,不再热衷于全球意识形态的斗争。但这一斗争只是在表象上减少了,大多转为采用“和平演变”的方式,暗地里进行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的渗透。因此,意识形态这一传统议题在全球政治舞台上就算表面风平浪静,暗地里亦然波涛汹涌。

2.全球性议题涉及全人类共同利益,单靠国家或政府间组织难于驾驭,需要国家同非国家行为体合作控制或解决。从现在全球舞台上出现较多的议题来看,大多集中在生态、能源、经济、卫生、人权等方面。生态议题主要包括大气臭氧层破坏、酸雨污染、有毒化学物质扩散、森林锐减、土地沙漠化扩大、湿地减少、水资源污染和短缺、野生动物保护、生物多样性锐减等问题。全球政治关于能源的议题,主要是围绕以石油为代表的不可再生能源展开的。由于石油、天然气、煤炭等不可再生能源是工业化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对这些国家的国民经济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世界上关于能源的争夺近乎白热化,两伊战争、伊拉克战争是能源争夺战的典型代表。同时,如何降低能耗、延长不可再生能源使用周期、开发可替代能源等成为众多的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共同关心的问题。经济议题是全球政治舞台上最活跃的议题,也是对于全球政治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的议题。经济议题所包含的问题比较广泛,例如:市场、货币、信贷、金融、投资,等等。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增进了经济相互依赖,这使得经济活动敏感性增加,经济议题所牵涉的范围和影响的对象也更为广泛。卫生议题牵涉到人类的生命健康,在全球政治议题中也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一直以来为国家和人们所关注。全球卫生议题主要包括流行病和地方病的防治、改善公共卫生、推动确定生物制品的国际标准、促进人类健康生活等。卫生议题往往能真正诠释全球价值,为了人类健康、和谐发展无私奉献的精神,为全球政治的发展点亮了希望。从以上全球性议题中,我们可以深刻的体会到全球性议题的共同之处。这些议题都具有公共性,折射着公共产品的特征。但他们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又不属于公共产品,因此他们可以在全球这个大集体中被提供。他们拥有着类似于共同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却又比公共产品对于个体的吸引力大,因为他们往往关系到个体的切实利益,因而不能等闲视之。

三、全球政治的缩影:欧洲一体化

如上所述,国际社会发生的变化已经昭示着一个全新的全球政治的时代已经来临。全球政治改变了国家不可让渡的状况;全球价值正逐渐被各行为主体认同并践行;全球政治决策模式日趋平等、民主、透明。而全球政治的这些表现我们可以通过欧洲一体化来观察,可以说,欧洲一体化是全球政治发展的初期缩影。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伴随着各种专门性的国际组织的纷纷建立逐渐勾勒出经济一体化和政治一体化两条主线,展现出其强劲的爆发力和顽强的生命力。欧洲一体化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经欧共体到欧盟的发展历程,在经济一体化部分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成功进行了经济与货币联盟建设,建成了统一大市场,发行了单一货币欧元。欧洲政治一体化进程以欧洲共同核心价值为基础,以实行共同外交和自主防务为主要目标,涉及到成员国高级政治领域的让渡。欧洲政治一体化实质上是对主导了国际社会三千多年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进行挑战,并力图超越其而建立起一种全新的模式。虽然欧洲政治一体化面临重重阻力,并屡屡遭受挫折,但伴随着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产生和发展,尤其是《里斯本条约生效后》欧洲政治一体化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无论是欧洲经济一体化还是欧洲政治一体化的发展历程都折射着全球政治的基本特征。我们可以从欧洲一体化的发展历程中去列举两个例子:案例一,《罗马条约》。1957年2月25日,煤钢六国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统称《罗马条约》。条约规定在成员国之间建立一个统一的市场、逐步实现关税同盟、实现共同农业政策,共同体在特定的与非成员国的对外关系领域实行共同政策。统一大市场是以关税同盟为基础的,这不仅意味着取消了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壁垒,更重要的是成员国将制定对第三国的共同关税,并且制定市场上各种商品贸易的规则。这表明,欧洲经济共同体经过谈判成功的实现了成员国在制定关税方面的经济的让渡,从而使得欧洲经济共同体更多的领域具有了超国家性质。欧洲一体化过程中的让渡可以被看做全球政治挑战传统国家体系的一个侧面。案例二,欧共体(欧盟)东扩。欧洲一体化的发展过程中,加入欧共体(欧盟)的国家不断的增多,这表明欧共体(欧盟)吸引力非同一般。这种吸引力除了来自经济收益方面,还有价值认同。这些国家申请加入突显了正在建设中的欧盟的实质,即它不仅仅是一个人员和物资自由流动的共同市场,而且是一个价值共同体。这个价值共同体以欧洲共同为核心理念,以让渡为操作前提,以共同体机构为运行载体。正如欧洲一体化开启之初,各国联合在一起的实质也是要追寻一种欧洲共同价值。这种欧洲共同价值具有着与传统的维斯特伐利亚体系国家价值所截然不同的特质,可以被看作全球政治发展初期全球价值的类型之一。总体而言,从欧洲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可以清晰的发现,以欧共体(欧盟)为载体的欧洲一体化进程以一种全新的模式不断挑战着传统国家观念,在一定范畴内超越了国家模式,在部分领域改变了国家中心地位,探寻着国际政治新的发展方向。全球政治的主体、议题以及上文所论述的全球政治的特征都已经在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中逐渐展现出来。因此,可以说欧洲一体化是全球政治的一个缩影。未来的全球政治的发展,将会是欧洲一体化的放大。

四、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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