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加盟方案范例6篇

连锁加盟方案

连锁加盟方案范文1

受许者(连锁店): (简称乙方)

在签定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之前,乙方已经熟悉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的所有内容,并且确认无误,接受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中的所有条款。甲乙双方承诺认真履行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中的所有事宜。

一、加盟方式:乙方独家买断 区域内的年经营管理权限。乙方现已成为甲方第号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商。

二、经营方式:乙方独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特许连锁经营店的种类:

四、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有效期限为:自 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

五、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加盟费用为:加盟费: 万元; 保证金万元。

六、特许者(总部)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加盟店认可总部是山庄连锁经营模式合法所有者,认可总部拥有山庄品牌及以下知识产权:

1)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山庄连锁店商号、山庄商标、专利、外观设计、中国林蛙资源、产品信息、厂商信息等所有与山庄相关的专有资源和技术等。

2)总部拥有山庄店面设计及大堂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

3)中国林蛙系列深加工产品和中国林蛙菜系的知识产权。

2、总部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乙方从总部所订购的中国林蛙及中国林蛙系列产品的货物量进行适当地调配,总部保留限量供应乙方所需中国林蛙及中国林蛙系列产品的权利。

3、总部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加盟店违约造成总部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总部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加盟店赔偿经济损失。

5、对于严重影响山庄特许经营连锁店形象,多次违反章程而不听劝阻的,以及连续两个月以上从别的渠道订购与总部相似的同类产品的特许加盟商,总部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取消加盟商的连锁经营资格。

义务:

1、负责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生产,负责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限量供应工作,负责中国林蛙系列深加工产品的研制和开发。

2、总部负责及时向连锁店供应所需的货物,运费由乙方承担。

3、总部向连锁店提供统一的铺面设计方案,并在连锁店开业前统一安排连锁店所需的餐具和服装等用品,连锁店根据具体使用数量有偿支付购买费用。

4、总部负责在一定的范围内维护连锁店在当地的经营权,在授权区域内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5、总部负责山庄整体形象的维护工作。

6、总部负责为每一位特许连锁经营商在中国林蛙信息网网站上制作特许连锁经营商形象宣传的网页,并免费为每一位特许连锁经营商提供便于业务联系的电子邮件一个。

七、受许者(连锁店)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权依据加盟方案向总部订购许可其经营的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区域范围内开展经营业务。

连锁加盟方案范文2

“警惕连锁加盟欺诈,防范格式合同陷阱”的警示牌挂进了丰台区50多家重点写字楼的醒目位置。不法连锁加盟商通常从合同里“挖坑”骗钱,自2005年下半年开始,一种以商业特许经营模式为包装的商业欺诈逐渐蔓延开来,成为侵害外地来京小创业者的主要违法形式。据丰台工商分局合同科科长王松介绍,利用合同条款骗取加盟费是不法商人常用手段之一。

仅今年,丰台工商分局就针对此类违法案件立案54起。“我们在巡查中发现,靠近车站、高校、高科技园区的写字楼、商住楼宇是违法者最经常选用的经营地,检查中最多的一栋楼发现了12起案件线索。”丰台工商分局将警惕合同欺诈的提示牌挂到了50多家写字楼的醒目位置,而邻近车站、科技园区的写字楼成为他们青睐的活动场所,丰台工商分局划定了包括北京西站南广场在内的20片区域和写字楼作为风险点,每两天巡查一次,并公布咨询举报电话,提醒创业者在准备交易前冷静防范。

工商提醒

先交钱再看合同不靠谱

“我的产品和加盟费都便宜,但您先交钱才能看价目表。”这可能就是不法加盟商挖的“坑儿”。王松告诉记者,按照规定,签订合同前,“总部”应如实披露信息,比如现有加盟商的名单和位置、主产品报价、公司财务状况、有无纠纷等。但不少商家要求创业者先交钱再看材料,或者当时提供一份“实惠”的价目表给对方看一眼,合同签完后发货时再提供真实的价目表,如果申请加盟时遇到先交钱再看合同的无理要求,有意加盟的创业者应该警惕。

案例曝光

典型案件一:

北京艾妃儿伟业美容用品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宣传:“法国艾妃儿国际连锁机构创始于1967年,在世界连锁业享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事实上,该公司只是国内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所谓法国艾妃儿国际连锁机构根本不存在。该公司从国内一些地方购进日用小商品后,再以连锁加盟形式将日用小商品卖给其连锁加盟商。公司通过网络对外进行虚假宣传,其目的就是让人误以为是有国际背景的大公司,以便吸引更多的客户,成为其连锁加盟商。(处罚结果:罚款50000元)

典型案件二:

连锁加盟方案范文3

优良的餐饮连锁特许商应有组织合理、职能清晰、科学高效的经营管理组织,使各连锁店能高效运转。具体可从以下方面评价: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系统,完善 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新产品研发与创新能力,完善的物流配送系统,整体营运管理与督导体系,以及先进、科学、标准化且可复制的产品生产管理支持体系等。

考察盟主

首先,要对餐饮连锁特许商进行特许经营资质审查。

国家内贸部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试行) 》第十七条规定:“ 特许者开展经营活动时应按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材料提交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备案”。因此,投资加盟者应该向餐饮连锁特许商索要并审查其备案资料,以确定其合法性。

其次,对餐饮连锁特许商的企业品牌知名度进行准确评估

如今餐饮企业竞争已经不再直接以产品与产品间的竞争来表现,而是以品牌竞争的形式体现出来。换句话说,当消费者决定进餐时,他往往要先决定去那家酒店或 餐厅吃,然后才决定吃什么;即使他先做出了吃什么的决定,也必须决定在什么地方吃。因此,选择一家拥有良好知名度和优秀企业品牌形象的餐饮连锁特许商,是 创业成功的必要条件。

具有良好知名度和优秀品牌形象的餐饮连锁特许商应必须具备如下四个基本特征:较突出的风味特色和较高的技术工艺含量;较大的辐射空间和较高的社会口碑;较长的传播历史和较多的文化内涵;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社会影响。

第三,考察餐饮连锁特许商的发展历史和发展阶段

目前我国餐饮企业的平均生命周期为2.5~3年,其中投资回收期为8~18个月,成长期为18~28个月,而连锁加盟体系建立和完善期需要24个月。显而易见,选择较长历史的餐饮连锁特许商,能让人放心不少。

但这也不是一个绝对的参照标准,因为确有一些新兴业务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另据近年的相关资料获悉,餐饮连锁特许商的发展阶段也可以从加盟店数量上反映, 一般情况为:探索阶段店数为1~10个;成长阶段为11~40个,这个时期,面临的风险最大;初步成熟阶段为41~100个;完全成熟阶段则在100个以 上。餐饮连锁特许商发展越成熟,投资者承担的风险就越会降低。

第四,考察餐饮连锁特许商已运行的直营店、加盟店是否正常运行

在选择良好的餐饮连锁特许商时,应充分了解其直营店、加盟店的经营状况是否良好,有无稳定营业利润,利润前景是否具有后续性等。

第五,餐饮连锁特许商应具备完善的企业经营管理组织结构体系

识别陷阱

目前餐饮业连锁加盟经营中存在着那些陷阱呢?

一,外行者巧设*,愿者上钩。

天津某经营烧烤涮一体的餐厅,2001年10月底开业,2002年6月中旬关门歇业,一共只经营了8个月。然而该餐厅从开业到歇业,经营一直亏损,却居然发展了6家加盟店。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该餐厅老板开餐厅前经营酒店厨房用品多年,转而开餐厅之初就设计好了一个*:以超前而充满文化氛围的店面设计强化其企业文化、低价格无利润菜品价 格网罗人气、大规模虚假广告投入吸引投资者等,骗取了投资者的信任。他们认为发展一家加盟店除了收取一定的加盟费外,还可以顺利地厨具、餐具以高价卖给对 方,以达到其设陷敛财之目的。

二,餐厅更名成加盟中心,原班人马借加盟之机疯狂敛财。

某著名餐厅加盟中心的人员几乎 就是原餐厅的原班人马,且一人身兼数职。该餐厅发展了近十家特许加盟店,但却因其只有管理自己店的经验,毫无管理加盟店的经验。由于没有专人负责加盟店的 工作,后续支持无法跟上,导致加盟商怨气冲天,其中多家同加盟商关系对立。而这种现象在全国连锁加盟经营的餐饮企业中并不少见。

三,盟主超高速发展,人力支持匮乏,管理失控。

由于一些连锁加盟的餐饮企业在管理上还处于摸索阶段,根本没有形成完善有效的管理体制,因而使得增加的管理成本往往由加盟商独自承担。何况目前多数开展 特锁经加盟经营的企业,既没有自己的培训基地,也没有自己的人才库。不论是管理人员、服务人员还是厨房技术人员,都是临时招来后,短短地培训几天便匆忙外 派。当加盟店遇到强有力的竞争时,母体企业往往无法拿出确实可行的应对策略,有的甚至要求加盟店自行解决。

四,盟主内部纷争,加盟者苦不堪言。

由于一些连锁加盟的餐饮企业在资本结构中存在问题,在企业资本迅速扩张过程中因利益分配、权利争夺等因素造成矛盾激化,从而导致企业高层从原企业分离另立山头,以致于造成部分加盟者或异主、或自由经营,从而失去加盟支持。

五,盟主忽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投资加盟者受牵连之祸。

谨慎评估

中小投资加盟者在决策投资之前,还需要在二个方面作出谨慎评估。

首先要正确评估自身条件:

1.个人的兴趣与爱好是否是餐饮业,自己是否作好了吃苦耐劳的准备。自古餐饮业被俗做“勤行”,因此懒人是做不了的。

2.自身的资金状况。连锁加盟者要支付数额不等的加盟费,在经营过程中还要支付一定的管理费,此外还有新店装修、房租、设备、人员工资等。没有足够的资金准备,即使开业了也是难以为继。

3.自己的守规经营能力。当你确定加盟一家餐饮企业的同时,其经营管理模式和管理规范将随之输入到新的企业中,所以无论你的能力再强,若不能按照其固定的模式来经营企业,你的加盟则只是形式,如同虚设。

其次要周密细致地对盟主的管理体系的真实性与可*作性作出正确评估:

1.多次亲自或委托专业咨询顾问去参观和暗访该连锁企业的直营店和加盟店,并且要详细了解和分析其产品和服务是否有其特色,核心产品是否有竞争力,顾客评价如何,品牌的知名度和声誉如何,还要算出他们是否有利润。

连锁加盟方案范文4

优良的餐饮连锁特许商应有组织合理、职能清晰、科学高效的经营管理组织,使各连锁店能高效运转。具体可从以下方面评价: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系统,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新产品研发与创新能力,完善的物流配送系统,整体营运管理与督导体系,以及先进、科学、标准化且可复制的产品生产管理支持体系等。考察盟主,可以从以下7个方面综合考察。

一、特许经营资质

国家内贸部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特许者开展经营活动时应按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材料提交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备案”。因此,投资加盟者应该向餐饮连锁特许商索要并审查其备案资料,以确定其合法性。

二、企业品牌知名度

如今餐饮企业竞争已经不再直接以产品与产品间的竞争来表现,而是以品牌竞争的形式体现出来。因此,选择一家拥有良好知名度和优秀企业品牌形象的餐饮连锁特许商,是创业成功的必要条件。具有良好知名度和优秀品牌形象的餐饮连锁特许商应必须具备如下四个基本特征:较突出的风味特色和较高的技术工艺含量;较大的辐射空间和较高的社会口碑;较长的传播历史和较多的文化内涵;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社会影响。

三、发展历史和发展阶段

目前我国餐饮企业的平均生命周期为2.5―3年,其中投资回收期为8―18个月,成长期为18―28个月,而连锁加盟体系建立和完善期需要24个月。显而易见,选择较长历史的餐饮连锁特许商,能让人放心不少。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参照标准,一些新兴业务也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餐饮连锁特许商的发展阶段也可以从加盟店数量上反映。一般情况为:探索阶段店数为1―10个;成长阶段为11―40个,这个时期,面临的风险最大;初步成熟阶段为41―100个;完全成熟阶段则在100个以上。餐饮连锁特许商发展越成熟,投资者承担的风险就越会降低。

四、直营店、加盟店运营

在选择良好的餐饮连锁特许商时,应充分了解其直营店、加盟店的经营状况是否良好,有无稳定营业利润,利润前景是否具有后续性等。

五、组织结构体系

优良的餐饮连锁特许商应有组织合理、职能清晰、科学高效的经营管理组织,使各连锁店能高效运转。具体可从以下方面评价: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系统,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新产品研发与创新能力,完善的物流配送系统,整体营运管理与督导体系,以及先进、科学、标准化且可复制的产品生产管理支持体系等。

对于食品质量问题,投资者在考察过程中,无论其是否通过ISO9000认证,都应按照如下标准予以判断:1、是否具有独立的质量控制与管理部门;2、是否有以下的质量管理文件系统:全面详实的质量手册文件;详细的质量控制计划文件;标准化的质量控制程序文件;真实的质量记录文件;专职的质量内审人员;以及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

六、提供开业全面支持

其良好的支持应有:1、地区市场商圈选择。2、人员配备与招募;3、地区市场产品定位与地域性产品开发;4、业前培训;5、开业准备。

所谓“地区市场商圈选择”支持,包括:提供如协助加盟者完成所在地的商圈调查;提供给加盟者适当的商圈区隔保障;餐饮连锁特许商在针对精华商圈多点加盟时,在同区域增加新点应提供迁店保障;为加盟者预留同行业竞争出现时的竞争保障空间等。

七、加盟契约和加盟手册

连锁加盟方案范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_________”专卖店/柜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___”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指称为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由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 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 ________省________ 市(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场________层以“_________”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形式进行经营。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甲方商标:_________,具体设计见附图样。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第五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2) 除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经营而向

向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甲方有书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 店面形象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标准进行装修和经营。2.设备、设施由甲方统一策划、统一提供。甲方有各种店面设备、设施标准效果图及预算可供乙方选择。3.标准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设备、设施,甲方按实际成本价_________折收取费用,名称、报价见合同附件一,超出标准的设备按实际成本价收费。4.统一服装:必须使用“_________”导购服,特殊原因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使用商场规定的服装。

第七条 供货方式及要求。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产品和其他物品必须由甲方提供、配备。2.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每次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订货清单,并列明所订货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根据甲方销售合同的金额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七日内发货。5.甲方代办托运,甲方办理完托运手续即视为交货,运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在运输过程发生货损时,由乙方接货时向承运人索赔。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 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相关资料。2. 免费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面形象设计,装修方案。3. 派员指导乙方开业。4.培训相关销售人员及销售技巧,传授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场信息等。5.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提供充足合格的货品,如遇部分品种短缺,为乙方推荐其它对路适销的产品。6. 负责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第一次开业的货品配备。7.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对在第一次配备的货品中,不适销对路的货品,乙方要求换货时,在包装完好、保质期不低于六个月且不影响销售的原则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调换其它品种,所发生的运费双方各负担_________%。8.甲方原因造成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日之内,书面提出退换要求,方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9. 免费提供有关的促销方案及资料。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必须经营甲方所提供的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货品。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3.除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外,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4.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必须每月__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第三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继续营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9.乙方无论在何情况下不想再继续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甲方拥有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10.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须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11.乙方必须保证,在遇前第9项情况时,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服务标志、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甲方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甲方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业务。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1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营业成绩。1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开业指导收费标准(免收收全)。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开业时,甲方派员指导,乙方负责甲方指导开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关生活费等。其它收费标准为:

(1)经理级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2)其他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3)时间______至______天,最长不超过______天,费用结算时间按出发日到返回日计算。2.乙方须在指导人员返回日结清费用,由指导人员带回公司。

第十一条 保证金和风险金。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每一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捌仟元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执行合同的担保,从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专卖店/柜开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作为乙方在加盟期内的所有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保证金。2.乙方用甲方公司名义或甲方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签订合同和财务结算,须交纳 的风险金,作为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信用的保证。3.如乙方需甲方开出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进行销售货款的结算,则乙方需支付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即增值税发票税额_____%中,甲方负责_____%,乙方负责_____%。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在甲方给乙方开税票时支付,否则不予开具。4.乙方必须保证将所开税票款及时返回甲方账户,如未及时返款到甲方账户,甲方停止提供税票给乙方。5.甲方在收到乙方返款后,一部分作为预留进货款,一部分_____日内将款返给乙方。6.保证金、风险金不计息。7.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九条中的1、2、3项规定执行的,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充抵违约金。8.除前第7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乙方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标志等其他营业象征后且无其他纠纷,甲方于三个月后返还保证金。风险金在所开税票全款到帐三月后返还。

第十二条 加盟费。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加盟费:(1)单店: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2)市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3)省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第十三条 合同续签。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内,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连续______天未从甲方进货,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购货款(以销售单为准且购货款到账)连续______天累计不足______万元,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形象、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乙方仍未达到要求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3.本合同期内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签,乙方均须提前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违约。4.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______个月后由甲方返还风险金、保证金(凭原始收据)。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的均视为违约,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时须付壹万元违约金,用保证金、风险金的款项充抵。

第十五条 其它。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用甲方名义开设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并进行相关财务结算,应提交经营场所签订合同的正本,经甲方审定同意盖章后方可实施;所签署的合同正本须存放于甲方。2.乙方以个人名义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以公司名义加盟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给甲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销售单作为购货凭证,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4.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协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专属受理法院。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连锁加盟方案范文6

政策调整治标不治本

“加盟商是厂家不插卡的提款机”,面对市场上眼花缭乱的招商广告,这多少成了加盟商面对厂家招商时如临大敌、万般谨慎的原因之一,也反映出国内连锁加盟的困局――招商难,难于上青天。

于是,厂家绞尽脑汁,招商政策花枝招展。然而,政策的千变万化只是招商技巧的技术性调整,并不能消除加盟商赔钱的顾虑。

A公司是一家厨卫建材公司,位于福州,自从开始招商加盟之后,店铺数量止于7家店,再无进展。A公司前期已经在福州地方性报纸投放了广告,明显效果不好,所以转而调整加盟政策:

公司为加盟商店面提供品牌化设计专区,用以展示公司品牌形象,吸引消费者注意;

加盟商半年内卖不出去的货品可以有条件退返给厂家,这个条件是指货品没有外形上的变形和功能上的损坏;

A公司为每个加盟店派驻一位导购,导购的培训费用由A公司出。

为了将这些新政策宣贯到准加盟商那里,A公司第二次在地方报纸投放广告,并派业务人员扫街,一对一地游说准加盟商。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二轮招商战役之后,加盟店数量总算翻番了,而且店面布局走出了福州本地,大有一举成名走向更大区域的势头。

然而好景不长,将近一年之后,不仅鲜有新的加盟商加盟,原有的十多家加盟店也不断投诉,最突出的是积压半年以上的货品无法销售,要求退货。

加盟商退货的原因当然是动销不畅,然而A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市场上的大部分产品相比并不逊色,问题出在哪里?

观察一下A公司加盟店的选址,不难发现问题的症结所在。A公司加盟店全都布局在建材市场,在整个建材市场上,放眼望去同类店面和产品琳琅满目、数不胜数,没有强有力品牌形象的带动,消费者如何能选择优先走进A公司的加盟店,并认定这里的货就是好?

客流量被其他同质化店面分流,产品功能并无明显差异,客单价上也一般,加盟店如何赢利?不赚钱的事儿,加盟商肯定不会再继续下去,退货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给加盟商赚钱的新模式

A公司招商的失败,并不是招商政策对加盟商没有吸引力,而是其渠道模式严重同质化:路(渠道模式)只有一条,而在这条路上竞赛的各品牌加盟店却多得数不清,A公司的连锁加盟店又没有强势的品牌影响力,如何能保证其连锁加盟店就能一马当先,在建材市场这个单一渠道上击败那么多对手?

所以要破解连锁加盟的招商难题,必须要给加盟商一个能赚钱的渠道新模式,而非在加盟政策上辗转腾挪变换招式。也就是说,厂家需要给加盟商指出另外一条路,去开辟一个蓝海市场,而非在其他厂家走过的老路上不停地变换竞赛手法,这是一片红海,竞争已经非常激烈,你使出吃奶的劲也难有收获。

这个道理实在太简单,就好比当初国美借势造就了今天的家用电器连锁王国,而今国美、苏宁对峙,还有一定数量的区域性家用电器连锁盘踞,再想要成就另外一个国美,简直是天方夜谭。

那么渠道新模式的选择标准是什么呢?还是用两个提高单店销量的最基本办法来衡量――客流量和客单价。

首先,新的渠道模式能对目标消费者有耳目一新的感觉,有效提升客流量。一是靠广告轰炸,但是广告的力量近年来大大削弱;二是靠店面的选址,外观能极大冲击消费者的视觉体验。

其次,新的渠道模式能有效提升客单价。这不是简单指让每个消费者购买尽可能贵的产品,而是通过店铺内的选址和提供的服务,挖掘消费者的潜在购买能力。比如一个电气连锁店位于社区内,社区内的顾客本来只想去买个灯具,但是没想到该店还提供免费安装服务,廉价快捷,这无疑增加顾客对门店的好感,消费者要购买更多的电气产品会首选社区店,干是一次性购买的产品增加,客单价无疑得到提升。

一个渠道模式既能搞定客流量,又可以提升客单价,加盟商的店自然能赚钱,招商也不再是难题。

社区店拦截终端客流

为说明以上道理,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INNOFIX宜高电气屋全国连锁是中国第一家为家庭业主提供电气管家服务的专业电气连锁店,综合“家庭电气管家服务”和“家庭电气产品销售”两项功能,依托INNOFIX欧洲公司40年电气管理模式和经验,为会员提供包括灯具更换、节能升级、旧产品升级、家庭用电整体解决方案等便民服务。其竞争力在于“便利的专业电气服务”和“创新的多元连锁渠道”,营销的两个重点是“在装修工程”和“后装修维护工程”。

宜高电气采用一种综合性的渠道运作模式,即其授权加盟店的布局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在传统的建材市场,另一部分进驻社区店。

从客流量上来说,建材市场内的店面,因为宜高电气的品牌影响力和独具特色的店面外观以及内饰设计,可极大刺激顾客的眼球吸引客流量。

而社区店独特的选址定位和提供的便民,让社区居民眼前一亮。宜高电气社区店模式为全国首家,不出社区便可将在装修或者后装修电气产品一站式采购,还能享受到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和快捷的售后服务,吸引客流的优势就更大了。

社区店还可以带动提升建材市场店面的客流量,因为居民在去建材市场之前,对社区内只此一家的宜高电气连锁店就有了了解,来到建材市场一看,还有宜高电气的连锁店,不禁好感倍增,可增加其进入建材市场店面的几率。

从客单价上来说,无论是在传统建材市场的店面,还是在社区内的店面,都为消费者提供管家式的服务和全面的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可促使消费者一站式采购,提高客单价。

宜高电气副总经理李舟说:“综合性的渠道模式,令单店销量有保障,吸引加盟商来加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我们对加盟商并不是来者不拒,而是要全面了解加盟商的实力和运作该行业店面的经验,这样对于我们宜高电气和加盟商都是有好处的。另外,一个好的渠道模式必须有过硬的产品来支撑,宜高电气连锁店内的产品,既有满足高端个性需求的高档国际品牌,也有满足中高档消费者的品牌,还有性价比好的自有品牌产品,这种组合为单店赢利提供内在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