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亭范例6篇

垃圾分类亭

垃圾分类亭范文1

一、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市容环境卫生和消杀工作

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解决目前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对乱倒垃圾、卫生死角的综合整治,对重点难点问题建立管理台帐,落实责任人,通过增加垃圾桶的数量,增加人员清理次数、优化车辆清理运输线路等方面,对各社区保洁区域、社区、河道进行全面环境整治,对卫生死角、三大堆等进行重点清理,增加消毒杀菌频率,保持卫生整洁有序。

活动开展以来各社区每日出动保洁员约450人,对街道辖区进行全面环境保洁工作,对保洁范围内110余条道路进行全面清扫,每日清运垃圾140余方,清洗垃圾桶400余个,清理小广告30余处,出动车辆13辆,确保创城期间街道辖区保持整洁干净的市容市貌。

二、主动当担,做好环境整治工作

结合创城工作要求,加强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成立专门力量,主动担当作为,迅速开展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区域为街道办事处周边区域、河沿线、社区区域和社区主要出入口周边,包括无物业管理的蒙地卡罗小区,通过清理卫生死角、简易绿化、覆盖密目网、架设围挡等方式,高标准提升辖区整体环境品质,重点对跨海大桥桥下,中心北侧区域、小学以东区域进行综合整治,共覆盖密目网23000余平方,架设围挡280余米,共计清理垃圾35车,清理混合垃圾约300余方,设置铁丝栏400余米。

三、扎实推进,抓好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加强示范小区建设。在所有小区同步开展分类工作的同时,加强示范达标小区的建设,推进示范小区打造工作,对4分类桶点进行升级改造。二是建设宣教中心。建设街道宣教中心,充分运用实物展示、图片和视频等方式向市民介绍垃圾的产生与去向,并以游戏等方式向市民展示垃圾分类方法、后期处置过程和分类的重要性,多次接待外省和市、区各级领导参观,组织20余次市民和学生参观实践活动。三是撤桶并点。有序推进四分类桶点标准亭在各物业小区的选址、安装工作,共在22个小区安装标准化四分类亭24个,撤桶并点130个。累计设置29个分类指导亭,29个室外宣传牌,370个宣传架,296个可回收垃圾桶,80个有害垃圾桶,986个厨余垃圾桶及969个其他垃圾桶。四是双线推进。线上,利用社区群、工作群进行打卡晒桶,优化垃圾分类APP软件的应用,目前已在14个小区注册了7500余户用户,累计回收可回收物26052公斤。线下,结合节庆和主题活动、志愿者驻桶指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走访居民家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累计入户宣传1300户,社区宣传87次,共发放宣传手册3759份,张贴海报1404份。

垃圾分类亭范文2

2019年以来,杜集区节能办积极响应省市区垃圾分类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进度要求,积极协调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各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努力向2019年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5%的目标奋进。 

与此同时,杜集区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保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亭、中转站、垃圾分类桶的科学布点,在垃圾分类试点高岳任庄村、矿山集南山村,各制作了2处垃圾分类收集宣传亭,并按照垃圾分类要求配备了“可回收、其他、有毒有害和厨余”四分类组合收集桶。按照农村干湿垃圾分类标准给予农户配置小型户收集两分类垃圾桶400余组,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作墙体宣传彩画百余幅,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抽纸300余盒,垃圾分类宣传袋2000余个。同时给予任庄、南山及各镇垃圾分类试点村拨付了积分兑换物品购买资金。

根据省市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文件精神和杜集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进度要求,区城管局已部署朔里、石台、段园三镇分别设立了2—3个农村垃圾分类示范村,全面提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相结合,完善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机制,现全区范围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已实行市场化承包管理模式营运。

城区主要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垃圾分类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全民参与为核心,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最大限度的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垃圾分类,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有步骤分阶段的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为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而努力奋斗。现将杜集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举措及实际成效作出总结:

一、 成立相关机构,高位推动垃圾分类工作。

区委、区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建设美丽幸福村居、实施杜集城乡一体化战略的重大举措。我区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区长为组长的杜集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印发杜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杜政办〔2020〕2号)等相关文件:各镇办、村居层层建立垃圾分类管理队伍,明确责任,落实了监督机制,确保2020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工作目标有序开展。

二、 坚持以点带面,做好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2020年,我区按照垃圾分类工作要求,以“共同缔造”活动为切入点,以高岳社区、博庄社区为基础,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共同缔造”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年初实现杜集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

重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保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点、中转站、垃圾分类桶的科学布点,在试点镇和试点社区,各行政村(社区)收集点不少于2个,自然村不少于1个,宣传收集点垃圾分类桶分为“可回收、其他、有毒有害和厨余”四桶组合,在村(社区)巷道或十户一组不少于“可回收、其他”两桶组合。已有垃圾分类公司进驻的社区有市场化运行公司负责,其他未进驻市场化公司的社区有物业公司或居委会负责,责任人对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宣传、垃圾投放指导,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杜集区垃圾分拣中心已选址,位于杜集区经济开发区山河大道西侧,现正在进行设计、环评、用地审批等工作;工程正在走招投标程序。

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台账制度。监督收集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要求实施分类收集作业,作业过程中严禁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生活垃圾,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区垃圾分类办日常督查中发现不符合垃圾分类要求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至管理责任人,要求及时整改、纠正。为更好的开展好垃圾分类工作,最大限度的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

协同多个部门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杜集区节能办协同团区委、城管局,在区党政机关、城区主要干道及各试点单位分别制作垃圾分类宣传收集点100余处;共发动垃圾分类宣传志愿者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单16000余份;盒装抽纸、纸杯宣传品11000余份;环保垃圾袋3万余个;全区在各镇办设置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点5处;发放垃圾分类调查表15000余份。

三、坚持四个分类,坚决做到垃圾无害化处理。

为更好的开展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杜集区采取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措施。可回收垃圾鼓励居民自行卖给回收机构,有专业化回收公司回收利用,运往再生资源利用加工企业制造再生产品;厨余、餐厨垃圾由国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淮北市餐厨垃圾处理厂采取密闭专业餐厨垃圾收运车辆进行定点、定时回收餐厨、厨余垃圾,运往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加工处理;有毒有害垃圾收集至指定暂存点暂存,暂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达到一定数量后,移送至环保部门进行统一处理,对接收、移送的有害垃圾进行检验并填写有害垃圾转移交接备案表。其他垃圾的收运,为防止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二次污染的情况发生,其他垃圾的运输全部采用密闭压缩式转运车辆运往旺能热电厂焚烧发电或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垃圾分类亭范文3

第一条为加强乡村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根据国务院《乡村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市乡村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我县规划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县城乡建设管理局是全县乡村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乡村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以下简称城管大队)和环境卫生管理处、园林处、规划奖励工负责规划区内的乡村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安、卫生、交通、规划、环保、义州镇政府、城关乡政府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助做好乡村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鼓励、建议志愿者参与乡村市容管理和建设活动。

第五条县政府对在乡村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相关管理部门对影响乡村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上级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第二章市容管理

第六条在乡村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必需符合乡村规划要求。美化乡村环境。现有的建筑物应当坚持外形完好、整洁;沿街破损的建筑物应及时整修,符合街景要求;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坚持原有的风貌特色,不得任意改动和拆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擅自对临街建筑物进行开窗扒门、门脸装修;不得在临街建筑物立面上装置突出墙体的护栏、外墙吊挂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或者在房顶搭棚、设架、堆放杂物;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涂写、刻画以及张贴宣传品;不得在主要街路两侧建筑物周围设置实体围墙。

第七条乡村道路应当坚持平坦、完好。应当在限期内修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依附乡村道路架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得擅自在道路上设置边石引坡、各类检查井、广告牌匾等;不得擅自占用乡村道路开办集贸市场、设置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物品;禁止在道路上从事加工、维修和清洗车辆等经营活动;禁止在道路上排放残渣废液、焚烧垃圾或者擅自进行有损路面的施工作业;禁止载货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停放或者碾压路边石。

第八条城市供水、排水设施应当坚持完好。自来水、污水、污物不得外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供水、排水井盖、阀门、管道等;不得堵塞排水井、排水管渠;不得向排水设施内倾倒、排放垃圾、残土、积雪等废弃物。

第九条城市路灯、景观灯等照明设施应当坚持完好。不得依附照明设施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第十条城市景区、公园、游园应当坚持美观、整洁。游览引导标志醒目齐全,游乐设施运营平安。

第十一条乡村行道树应当排列整齐。无枯枝败叶;各类花坛、树岛应当坚持花满树齐,美观整洁;公共绿地、庭院绿地、专用绿地等各类绿地应当坚持草绿花茂、绿篱修剪整齐,草坪无、无杂草,无病虫害;古树、名木和各种珍贵树种应当重点维护,并设置维护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树木,不得侵占绿地。

第十二条主要街路店铺应当做到一店一匾(牌)匾(牌)坚持完好、整洁、美观。禁止店外经营。

第十三条乡村户外广告、阅报栏、招贴栏、画廊、商亭、书报亭、电话亭、交通护栏、候车亭、乘降点、站牌、信号灯、指路标示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应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置得当、样式美观。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含建筑现场、拆迁现场、装修现场、挖掘现场。资料、机具堆放整齐,弃土、弃料等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到指定排放地点。施工单位对挖掘乡村道路、维修管道及清疏管道、沟渠发生的淤泥、污物必需及时清理并平整场地。

第十五条机动车、自行车等各类停车场应当划定场线。场地清洁,车放有序。各种车辆不得在非停车场停放。机动车应当坚持车身完好、车容整洁、标志齐全醒目。客运机动车的废弃物应当集中处置,不得沿途丢弃。载运散体(包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流体的车辆必需苫盖、封闭,不得沿途遗撒、遗漏。不得在主要街路上停放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等。

第十六条乡村洗车场应当统一规划、布局合理、设置得当。洗车污水不得向乡村道路排放。

第十七条铁路、公路、河道沿线两侧无违章建筑、无垃圾残土、无“红色污染”无污水溢流。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乡村主要街路应当实行三扫连保制(每天清扫三次。下同)保洁时应当达到六无”无垃圾污物、无浮土石块、无纸屑塑膜、无果皮烟蒂、无痰迹污水、无其他杂物)主要街路两侧应当设置适当数量的果皮箱。沿街路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划定的责任区实行“门前四包”及时清除道路积雪,责任区内必需坚持整洁、有序。

第十九条车站、广场、公园、体育场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果皮箱设施;场所内应当全天保洁。

第二十条住宅小区(包括物业管理小区、非物业管理小区)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完好。排水疏通,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环境卫生应当达到保洁规范。

第二十一条乡村生活垃圾应当全部实行垃圾收集袋装化。摆放整齐,无残缺、损坏,封闭性好,外体干净,设置点周围2至3米内应当整洁、无散落垃圾和污水。乡村居民生活垃圾必需依照规定时间、地点放置,不得随意丢弃、堆放。

第二十二条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经营性垃圾应当由发生单位或者个人运往指定地点排放。有毒有害垃圾应当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二十三条乡村生活垃圾必需日产日清。无积存;垃圾收集容器应当依照规定时间清运,清运时应当达到四净一无”容器垃圾清净、台面垃圾装净、容器体周围干净、四周5米内环境扫净、清运车辆无沿街遗撒)

第二十四条乡村公共厕所应当设置标识。蹲位、便器(槽)管道疏通,基本无积粪、无臭味,达到保洁规范。旱厕清掏及时,粪水不外溢,达到保洁规范。鼓励和支持临街单位对外开放内部厕所。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扬尘、锅炉排放烟尘、机动车尾气排放、工业排放污水、环境噪声等应当符合规定规范。

第二十六条在已建成的主城区内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牛等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饲养的应当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七条公民应当维护公共卫生环境。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包装品、宣传品等废弃物,禁止在主要街路烧纸钱。沿街门点燃放烟花爆竹残留物自行清理。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占用、擅自撤除乡村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其使用功能。

第四章责任分工

第二十九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供水、供热、供气等设施的监督管理。

由城乡建设规划处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

临街建筑物开窗扒门、门脸装修、乡村户外广告设置,占道亭棚摊点。由城管大队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由市政管理处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用、挖掘乡村道路。

砍伐园林树木,占用园林绿地。由园林管理处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城管大队负责乡村街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与建筑物、构筑物相连接的其他设施的市容监察。临街建筑物开窗扒门、门脸装修、立面上装置突出墙体的护栏、外墙吊挂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建筑物、构筑物上涂写、刻画以及张贴宣传品,临街建筑物周围设置实体围墙,自发占道市场、占道亭棚摊点,占道堆放物品、占道加工、占道维修和清洗车辆,店外经营,沿街店铺牌(匾)乡村户外广告设置,施工现场,门前四包”等的监察;负责建筑现场、拆迁项目监督管理;全程跟踪、监察工程建设单位许可证的执行情况,参与建设工程的施工放线、验线及竣工验收。

第三十一条城管大队对非法占用道路路边石以上人行道的机动车辆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市政管理处负责临时占用、挖掘乡村道路的监察。并告知城管大队;负责乡村排水设施、照明设施等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园林管理处负责占用园林绿地、砍伐树木等的监察。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管护。

第三十五条城乡建设规划处负责乡村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含各类管网)监察管理。

第三十六条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协调市场经营单位对乡村封闭式集贸市场的场容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负责乡村交通设施(包括交通护栏、交通信号灯、各类停车场等)交通秩序、交通噪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号牌等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交通局负责城区公路客运和货运停车场(包括长途客运车、出租车)客运和货运车辆车容、营运秩序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物业公司负责物业住宅小区容貌和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环保局负责施工现场扬尘、锅炉排放烟尘、机动车尾气排放、工业污水排放和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县爱卫会负责协调义州镇、城关乡政府。并负责城区维护国家利益卫生的组织、检查、评比工作。

第四十二条车站、广场、公园、文化体育场、停车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

第四十三条铁路、公路、河道沿线市容和环境卫生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单位负责。

第四十四条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卫生责任区由其自行负责。

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依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第四十七条对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城管大队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由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三十条进行处罚。

第四十八条擅自对临街建筑物进行开窗扒门、门脸装修的由城管大队责令改正。

第四十九条凡在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立面上装置突出墙体的护栏、外墙吊挂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或者在房顶搭棚、设架、堆放杂物。限期撤除,由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三十一条进行处罚。

第五十条凡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及市政公用设施、树木上涂写、刻画以及张贴宣传品的由城管大队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第五十一条擅自占用乡村道路开办集贸市场、设置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设置户外广告,由城管大队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由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进行处罚。

第五十二条凡损坏乡村供水、排水设施、照明设施或者影响乡村供水、排水设施、照明设施使用功能的由乡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责任分工。由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三十条进行处罚。

第五十三条凡损坏乡村绿化设施、乡村树木花草。由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进行处罚。

第五十四条凡施工现场未设置围挡、标志;资料、机具堆放无序;弃土、弃料不及时清运的挖掘乡村道路、维修管道等不及时清理的由城管大队责令改正。由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进行处罚。

第五十五条凡损坏乡村交通护栏、候车亭、乘降点、站牌、信号灯等公共交通设施或影响公共交通设施使用功能的由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依照责任分工。由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三十条进行处罚。

第五十六条凡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污水、粪便;随意吐痰、便溺、乱丢烟蒂、瓜果皮核、纸屑、纸钱、包装品、宣传品等废弃物的由环境卫生管理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由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进行处罚。

第五十七条凡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以及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的由环境卫生管理处责令限期改正。由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三十四条进行处罚。

第五十八条凡扬尘、烟尘、汽车尾气、工业污水排放不符合规定。

第五十九条凡占用、擅自撤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其使用功能的由环境卫生管理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由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进行处罚。

第六十条侮辱、殴打乡村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碍其执行公务。

第六十一条乡村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管理部门、管理机构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垃圾分类亭范文4

多渠道、多层次地宣传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强化环卫意识,大力普及卫生知识;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领导在城乡环境整洁百日行动暨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希望大家喜欢!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城乡环境整洁百日行动暨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会议,主要是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迅速在全区掀起城乡整洁百日行动、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高潮。刚才,我们观看了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短片,短片中存在的问题触目惊心,大家务必要高度重视,迅速加强整改。待会,X区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就相关工作作简要汇报。

一、总结经验,充分肯定整洁行动所取成绩

1、推进机制不断完善。成立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持续开展环卫业务考核评比,建立了一周一反馈,一月一汇总的工作机制,构建了大环卫的督查模式。形成“层层受考核,级级有责任,干好有奖励,落后有压力”的工作局面。

2、整洁效果得到显现。垃圾站、公共厕所、果皮桶等环卫配套设施不断完善,环卫机械作业设备持续更新,市政道路、排水管网建设、园林绿化等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实施老旧农安小区提质改造、立面美化、造绿复绿、大拆违专项行动,并先后在城乡接合部、城市出入口、城中村、背街小巷、居住小区、建设工地等重点区域、主要部位开展扬尘污染、户外广告、流动摊点等各类集中整治活动,城乡基础条件得到完善,城乡面貌明显改善。

3、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充分吸收群众意见,积极引导市民主动参与,整洁工作贴近群众生活,行动得到群众拥护和积极参与,工作效果得到群众认可。

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也清醒地认识到一些不足,如:整洁进度与质量不平衡、瓶颈突破与标准提高不明显、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不紧密等,这就要求我们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做到切实提升整洁效果。

二、突出重点,认真落实整洁行动工作要求

1、提标准,强化服务功能。一是加强垃圾分类减量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覆盖工作,逐步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达到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目标。二是加强城乡污水处理体系建设。加快城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2020年农村中心集镇污水处理体系全覆盖,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及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每年提高8%以上。三是加强站厕设施建设。推进城乡高标准站厕建设,升级改造一批老旧厕所,打造一批精品环卫设施,力争达到“一站一厕一景点”。

2、保清洁,改善环境面貌。开展“五洗五清”行动,针对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加强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等场所的清扫保洁。按照“环境优美、经营有序、交通顺畅、设施完善、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管理常态”的标准,以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重建安置区,拆迁拆违等环境卫生薄弱部位为重点,对渣土扬尘污染、门前三包秩序、乱摆摊担、乱吐乱撒、油烟污染、菜市场场外经营、流动菜市场、建筑工地、夜宵和流动摊点等进行整治。

3、严执法,确保整治效果。大力开展违规占道整治,交警、城管、交通、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对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街巷社区违规停车、违规占用人行道设置各类亭棚(报刊亭、信息亭、综合服务亭、保安亭、治安亭、交警岗亭以及其他违规占用盲道和无障碍设施的亭棚)、违章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流动摊担等进行专项整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切实加强早夜市疏导规范点管理,以最严执法确保整治效果。

4、整秩序,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继续推行最严城市管理,落实拆违控违常态机制。在工作过程中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健全“政府主导、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全覆盖、无缝隙”网格体系,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健全群众参与、投入保障、示范带动等工作机制,完善精细化管理的标准体系,按照停车规范,常态保洁,经营有序,设施完善,风貌优美的要求,形成常态化管理。

5、提素质,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宣传,发动群众。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宣传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强化环卫意识,大力普及卫生知识,推动全民接受健康教育。要深入宣传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通过曝光违法行为、加强宣讲教育,引导市民自觉维护卫生环境,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畅通市民沟通渠道,征集交流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搭建与群众沟通桥梁。

三、强化责任,充分保障整洁行动取得成效

1、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单位领导同志要带头履行职责、带头做好协调,带头推进落实,切实抓好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

2、相关单位协同抓。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定一个目标,横下一条心来,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聚,同心协力推动创建,努力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3、全面推动统筹抓。要严格按照《X区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落实到每一个环节,真正做到人人有责任,个个有要求。

垃圾分类亭范文5

“垃圾分类,青年先行”倡议书

各位居民朋友们:

美丽的社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需要你我共同创建。目前,生活垃圾每日产量它们正以惊人的速度淹没我们的家园。如果进行科学分类和回收,就可以节省新资源的开采,从根本上减少垃圾。为积极响应都江堰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现高品质发展、高品位生活。为此,学府社区居委会发出倡议:

一、人人行动,争做垃圾分类的先行者。要把垃圾分类意识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做起,不使用一次性用品、塑料袋,尽量选购净菜,购物时要自带环保购物袋,不用塑料袋,共同打造低碳生活。

二、人人动手,争做垃圾分类的推动者。要主动交投可回收物,把有用资源从生活垃圾中分离出来重新回收、利用,变废为宝,养成勤俭节约、物尽其用、减少废弃的文明习惯。

三、人人参与,争做垃圾分类的宣讲者。要主动宣传、讲解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知识,劝导、指导居民分类投放垃圾,引导左邻右舍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行动中来,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向我看齐,争做垃圾分类的实践者。社区党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弘扬“向上向美、崇德向善”的社区文化精神,为保护环境亮出自己的宣言。

五、从我做起,争做垃圾分类的拥护者。要养成家里垃圾分类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定点、定时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

六、从身边做起,争做垃圾分类的志愿者。要主动加入到社区环境治理中,积极参加废旧电器、废旧衣物、废旧书籍、废旧报纸等物品回收处置、交换捐赠的志愿服务活动。

垃圾分类,举手之劳,美化家园,人人有责!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正确分类、投放、处理生活垃圾开始,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美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倡议人:

年月日

“垃圾分类,青年先行”倡议书

各位居民朋友们:

近来,各居民小区已陆续配备了四分类垃圾桶(亭)和智能回收设备,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希望广大新居民朋友能够从我做起,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成为垃圾分类的榜样。在此,我们向您和您的家人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垃圾分类的践行者。从即日起,认真学习并掌握垃圾分类基本知识,从源头减量,准确规范投放,“不让垃圾回错家”。

二、争当垃圾分类的宣传者。在与家人做好垃圾分类的同时,请积极向左邻右舍、朋友同事宣传垃圾分类知识,以身作则带动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形成“我参与、我先行”的新风尚!

三、争当垃圾分类的监督者。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关乎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请大家主动履行垃圾分类,监督义务和应尽的社会责任,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局面。

“垃圾分类一小步,生活文明一大步”,请新居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共创文明城市,共享优美环境!

倡议人:

年月日

“垃圾分类,青年先行”倡议书

各位居民朋友们:

垃圾不落地、xx更美丽;垃圾分一分、环境美十分。我们倡议:参与垃圾分类,争做文明市民。

一、分类投放。红蓝黄绿四个桶:红桶装有害垃圾,如废电池、杀虫剂、过期药品、破灯管等;绿桶装餐厨易腐垃圾,如果皮菜叶、剩菜剩饭、鱼刺肉骨等;蓝桶装可回收物,如塑料玻璃、旧书报纸、破铜烂铁等;黄(灰)桶装其他垃圾,如砖瓦陶瓷、卫生间废纸、一次性餐具等。尤其在厨房,请把容易腐烂的餐厨垃圾分拣出来,装入绿色垃圾袋。

二、热心公益。树立环保意识,提倡光盘运动,减少餐厨垃圾。积极参与,从我做起,关注、支持、践行垃圾分类。主动倡导,引导好身边的人一起参与,从小培养孩子的垃圾分类意识,努力营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家庭氛围,

三、践行文明。先辈为我们留下了绿水、青山和满天的繁星,为让我们的家园更美丽,请从垃圾分类做起,以举手之劳在源头上为垃圾分类贡献一份力量。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并自觉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行动,为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子孙后代的幸福生活共同努力!

垃圾分类亭范文6

一、2014年首都环境建设是以往环境建设工作的延续

自2008年北京奥运会以来,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北京的环境建设,借鉴奥运环境建设经验,成立了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全面负责首都环境建设的统筹协调。首都环境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自2009年成立以来,制定了一系列环境建设的规划、方案,近几年的环境建设工作始终围绕环境建设规划持续推进。比如,环境建设达标大街从2010年实施以来,已有250条市级达标大街,今年将继续推进相应的工作;大型垃圾渣土堆放点的治理也在持续进行;此外,从前几年就全面展开的环境秩序治理、卫生死角治理、违法建设拆除等工作,2014年将继续推进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取得更好的效果。

二、2014年首都环境建设依然以市民需求为重点

历年来首都环境建设都以群众身边环境为重点,着力满足市民需求。2010年至2013年,北京市735个老旧小区、近800条街巷胡同、45处老旧平房区、近300处校园周边和1千多个村庄环境得到治理,极大地改善了市民生活环境。今年的环境建设工作方案中,APEC会议环境保障仅是其中的一项,其他重点工作依然是围绕市民关注的问题来确定的:一是围绕群众关注的问题强化集中治理。包括推进中心城区100条街巷胡同和全市100个校园周边、100个集贸市场周边环境示范工程;落实旱厕改造和农村、行业公厕规划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开展环境秩序问题集中治理行动,加大小广告、黑车、无照经营、废弃车辆等突出问题治理力度;消除邮政报刊亭、早餐车、废品回收站点和快递行业等违规占用公共空间的行为等。二是围绕环境整体提升开展综合整治。推进城乡结合部和郊区村庄综合整治;开展河湖沿岸、铁路沿线、高速路沿线、地铁城铁站点、桥下空间等跨区域和管理交叉地区环境治理;开展全市30处重点区域和60条市级、144条区级主要道路达标建设;开展建筑物外立面和各类公共设施清洗粉饰;全面拆除违规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等。这些工作任务的确定都是在充分调研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从市民需求出发确定的。

自2013年4月份以来,首都环境办组织了16次专项检查,摸排环境建设的薄弱点,检查发现问题1.32万个,解决问题1.28万个,大大改善了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农村等薄弱地区的环境面貌,提升了城市环境品质,公众对环境建设的满意度和认可度逐年提升。按照首都环境建设工作的部署,2014年上半年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联合相关委办局,组织各类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属地市政市容委和设施产权单位,对城六区重点区域、重点大街和APEC会议环境保障涉及的“三区”、“八线”、“四周边”道路先后开展了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工作。

经过整治,背街小巷环境得到明显提升。为全面提升背街小巷日常环境卫生水平,北京市研究出台了《背街小巷环境建设质量要求与作业规范》,按照一般地区和文保旅游区实施分类分级作业和管理,积极推进背街小巷的专业化作业和小型机械作业,推广了北京市西城区背街小巷“三快一净”作业新模式(即:快速清扫、快速收运、快速保洁、环境干净整洁的标准)。目前,城六区6249条背街小巷环境卫生作业实现了全覆盖,明确了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标准,每4000―5000平米配备1名保洁人员,明确了设置垃圾筒、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单侧间隔100米左右的标准。

北京市从1999年就开始报刊亭建设,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近年来报刊亭设施超范围经营,私改设施扩大经营面积,私拉电线造成安全隐患等现象极为严重,极大地妨碍了市民生活,也影响了首都市容环境面貌。2014年,为遏制报刊亭和其他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影响市容、阻碍通行的问题,改善群众出行环境,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创造更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治理,报刊亭私改设施、超范围经营、占路经营、违法张贴广告等问题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治理成果,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还将继续加大设施检查力度,建立设施长效管理体制机制,从各环节规范设施管理。同时,利用现有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扩大市民参与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吸引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首都环境建设,形成“共建共享”优美环境的良好局面。

此外,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联合北京市住建委、环保局、城管执法局、交通委、公安交管局等部门,开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土方、砂石、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准,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了综合治理,全市违规渣土车扬尘遗撒问题得到初步遏制。北京市水务局以“无垃圾渣土、无集中漂浮物、无违法排污、无明显臭味、无违法建设”为目标开展了水环境生态整治建设工作和供排水保障工作。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围绕“三区、八线、四周边”及、二环路、三环路、四环路、京藏高速等重要联络线开展了绿化美化工作。

三、APEC环境保障是首都环境建设总体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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