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的名言范例6篇

关于家的名言

关于家的名言范文1

1、田家已耕作,井屋起晨烟。——韦应物

2、霅溪湾里钓渔翁,舴艋为家西复东。——张志和

3、任何一只害鸟不会弄脏自己的窝巢。——英国

4、回舟不待月,归去越王家。——李白

5、一为迁客去长沙,西望长安不见家。

6、田家无四邻,独坐一园春。——卢照邻

7、别人的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

8、鸟自爱巢人爱家。——英国

9、对于亚当而言,天堂是他的家;然而对于亚当的后裔而言,家是他们的天堂。()——伏泰

10、一朝辞此地,四海遂为家。——李世民

11、我家柱石衰,忧来学丘祷。——李昂

12、山川只询物,宫观岂为家。——张九龄

13、帝宅王家大道边,神马龙龟涌圣泉。——蔡孚

14、我家吴会青山远,他乡关塞白云深。——陈子良

15、我的房屋对于我如同一座城堡,法律也无法将我从那里赶出去。——威·斯汤福德

17、钱塘江畔是谁家,江上女儿全胜花。

关于家的名言范文2

1、21世纪,没有危机感是最大的危机。

2、企业管理过去是沟通,现在是沟通,未来还是沟通。

3、对产品质量来说,不是100分就是0分。

4、将良品率预定为85%,那么便表示容许15%的错误存在。

5、创新是做大公司的惟一之路。

6、只有家族服务于企业,企业与家族才能同时生存发展;假如企业的运营是以服务于家族为原则,则企业与家族必两败俱伤。

7、办企业有如修塔,如果只想往上砌砖,而忘记打牢基础,总有一天塔会倒塌。一味地增加员工、扩充门面,而不改善编制,好景是维持不了多久的。

8、创新就是创造一种资源。

9、企业的成功靠团队,而不是靠个人。

10、最好的CEO是构建他们的团队来达成梦想,即便是迈克尔乔丹也需要队友来一起打比赛。()

11、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12、管理不是独裁,一个家公司的最高管理阶层必须有能力领导和管理员工。

13、我最信奉的是员工的力量。我相信如果他们犯了错误,应该让他们明白这并不会导致恶果。真正能够导致恶果的,是犯了错误却竭力加以掩盖。但是如果员工不愿意犯错误,那么他们永远不可能作出正确的决策。另一方面,如果他们总是犯错误,你就应该让他们去为你的竞争对手工作。“

14、在所有组织中,90%左右的问题是共同的,不同的只有10%。只有这10%需要适应这个组织特定的使命、特定的文化和特定语言。

15、决不能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作出重大决策。

16、管理是一种严肃的爱。

17、我的宗旨一向是逐步稳健发展,既不要靠耸人听闻的利润,也不要在市场不景气时,突然有资金周转不灵的威胁。

18、若不能从根本着手,奢谈企业管理是没有用的。管理没有秘诀,只看肯不肯努力下功夫,凡事求其合理化,企业经营管理的理念应是追根究底,止于至善。

关于家的名言范文3

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来源:文章屋网 )

关于家的名言范文4

关键词: 正名 无名 控名 语用观 言语行为

引言

20世纪70年代,语用学建立标志着语言研究从追求普遍语法转入关注具体语言实践。语用学兴起的促成因素是格赖斯的合作原则和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与西方相比,中国的语用研究虽然未能建构一个严密完整的理论体系,但中国哲学自先秦以来对语言使用的智慧性思辨便不曾间断,甚至显现出更为浓厚的语用倾向。本文从共时视角,探讨先秦儒家“正名”,道家“无名”及名家“控名”理论所蕴涵的丰富语用思维,以期展现中国哲学传统文化构架下所孕育的独特而永恒的语用景观。

一、儒家“正名”的语用观

“正名”是儒家思想体系核心准则之一,通常被解释为“对名称的校正”。但这一解说不足以诠释孔子“正名”思想所蕴藏的深刻语言洞察。孔子“正名”思想背景是春秋战国时期。子路问政,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1]孔子并非在一般意义上讨论名实关系。“正名”思想包含着对语词(名)与世界(实)关系的深邃洞悉。

(一)言语乃实施行为。孔子认为,语言的功用包括描述事实和实施行为。合适的言论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依据语词所规定的意义来使用语言;二是言语可以作为产生适当关系的有效手段,是规范社会行为的工具。“正名”思想指出了语言能表达什么(名不正则言不顺),也指明语言具有成事的能力(言不顺则事不成)。这一将语言功用等同于实施行为的理念与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思想――“语词是用来做事的”不谋而合。不同的是,奥斯汀是通过将语句(命题)划分为陈述句与施为句,显性施为句与隐性施为句的路径来达到这一要旨,而孔子是根据自身所处环境从经验角度来讨论语言这一本质。

(二)言语与行为关系。奥斯汀指出,一个语句(命题)同时具有三种行为: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言内行为指说出带意义的语词和语句本身这一行为;言外行为指说话者意欲通过该语句传递的含义;而言后行为则指该语句对听话者产生的事后效应。[2]孔子反复申明,言与行无法割裂。与奥斯汀主要关注言外行为,或者说言语的“行事语力”不同,孔子既强调说话者通过语句恰当表达了说话者意义,也重视语句事后效应(即语效)。在儒家思想中,言语主体间交际及其行为效应被赋予重要意义。得体有效的言语交际也被视为是在那个时代衡量君子的规范之一。

(三)言语行为“恰当性条件”。儒家“正名”思想还凸显了言语行为的社会性,指出“正名”乃人际意义生成和理解之路。但是如何做到有效交际呢?孔子认为,达到特定的交际目的需要满足言语行为的“恰当性条件”。这一系列条件包括说话者、语境和言语本身等因素。在说话者方面,孔子强调言语要针对不同的对象;此外,孔子认为说话者除了要坦诚有礼,还要注意观察恰当的时机、主题和选择适当的方式。而如果话语未经琢磨,时机不当,则不如不说。在语境方面,儒家认为,恰当的言语行为是依据不同的语境来灵活使用语言。对于语言本身,孔子强调使用规范和质朴达意。在言说的内容上,孔子还指出,好的语言要“文质彬彬”。

概言之,“正名”准则表明儒家已敏锐察觉到语言的行为属性,指明通往有效言语交际的路径。在论述言语行为的“恰当性条件”时,儒家还认识到,言语交际中听话一方的重要和复杂性,因此,在实施言语行为时,主张要对听话者的需要和期望作出反应(即言后行为),并将这一反应纳入意义的生成和考察。

二、道家“无名”的语用观

与儒家重视名实关系不同,道家的核心理论是“无名”。道家创始人老子指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4]他认为,“道”是万物存在的始源,具有无穷潜在力和创造力,是恒久不变的。但是“道”无形无声,难以言说,因此也难以命名,因此,能“道”的“道”不是“常道”(恒道),能命名的“名”不是“常名”(恒名)。庄子继承并发展了这一思想,认为“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5]老子和庄子基于对“道”的论述,提出了“无名”的论题,自成一派,形成了道家极富有特色的语言和语言使用思想。

(一)“言”“意”关系。庄子更进一步认为,既然“道”只能由“意”来把握,那么相对而言,“言”便是“糟粕”,主张“得鱼而忘荃”。庄子认为,语言文字本身并无价值,有价值的是语言文字表达的“意”,而“意”又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在他看来,语言文字是象征性符号,是人们领悟意的手段和工具。庄子还用各种手段来揭示他眼中“意”的复杂,“言无言,终身言,未尝言;终身不言,未尝不言。”[5]毋庸置疑,老子和庄子对言与意间内在深层关系的分析,成为后世各种言意之辨的思想来源。

(二)言语交际原则。格赖斯合作原则认为,人们通过遵守或违背质量、数量、关系和方式四个准则来实现对会话含义的理解。庄子也曾考察言语表达的“质”和“量”。这里庄子强调言语交际中的基本原则:要传递真实的情况,不要传递过分的言辞。在《庄子・渔父》中论述了人的八种毛病,其中四种与不遵守言语交际的“质”与“量”原则有关。可见庄子主张有效的言语交际应该是提供真实而恰当的信息。

(三)言语交际误解。成功的交际离不开语言的使用。由于语言字面意义与说话者意义的不对应,所以言语交际中无可避免会产生误解。庄子对误解产生的缘由有过论述:“夫言非吹也,言者有言,其所言者特未定也。”[5]意思是,言论不同于无心而吹的“天籁”,发言者各执一词,他们的言论出于机心,并不能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此外,庄子认为万物都处在不断变化之中,当人们认识一种事物并将其用语言表述出来之时,事物本身可能已经发生变化了,所以人们的认识是不准确或不完整的,这就是产生言语误解的原因。他还说,“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5]在庄子眼里,人们出于不同环境、场合、目的和用途,在把事物的本真用“言”说出来时就可能“失真”,从而导致交际中的误解。

三、名家“控名”的语用观

名家的核心是“控名”。“控名”包含两层意思:一是针对名不当实的现象,引名就实,使名字恰如其分地描述事物;二是针对实不当名的现象,改正那些实不当名的现象。[6]名家的“控名”思想侧重言语在论辩中的具体使用,体现了丰富的语用思想。

(一)动态语境。语言学家利奇指出,语境包括交际参与者、话语的目的、言语行为以及作为言辞本身的话语。[7]名家另一代表人物惠施的辩题同样反映出言语使用者的目的和视角的不同,可能导致对意义的不同理解。惠施认为“天与地卑”“山与泽平”。在常人眼里,天地山泽都是有高低之分的,但若从无穷宇宙空间的视角看,天是无形的,地之上的空间都属于天,所以没有天高地下的区别,如此类推,山与泽也无高低的差别。据此可以看出,名家已经意识到语词的意义与语境参数的变化关系密切。语境并非是静态的。在言语中,即便是一个语境参数的改变都有可能导致对同一语句意义的不同解读。

(二)语用策略。言辨是名实相应思想的运用和深化,因此名家特别重视言辨中的语用策略。名家论辩的目的是说服和晓谕对方,因此尤为关注言语交际的语效行为。邓析将言辨的对象分为聪明的人,见闻广博的人,地位高的人,有钱的人,穷人,勇敢的人和愚笨的人。在此基础上他指出针对以上不同的言辨对象应使用不同语用策略。不难看出,名家已将目光扩展到交际中言辨对象的不同地位、性格和特点上,强调因人施辨,指出如果不顾及交际对象的实际情况,就难以取得满意的语效行为。

四、结语

先秦诸子在“名”“实”之辨演变过程中所彰显的语用思想,一方面说明中国哲人对语言和意义有着非凡的洞悉,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国哲学自先秦就具有浓厚的语用倾向,在语言使用研究上堪称一个早熟的国家。哲人们以独特的视界对言语的实施行为、语言与行为关系、言语行为恰当性条件、言语交际原则、言意关系、动态语境和语用策略等方面都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对后世中国哲学和语言研究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考察先秦儒家、道家和名家对语言使用的研究,对于人们在现代语言学的理论研究和深刻理解中国哲学与语用研究的关系等方面,无疑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孔丘. 论语[M]. 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 2001:191、223.

[2] Austin, J. L, 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2nd ed.) [M].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75.

[3] 孔健. 孔子全集[M]. 北京: 东方出版社, 2012.

[4] [魏]王弼注.老子道德经注. 楼宇烈校释. 北京:中华书局. 2011:152.

[5]. 张采民, 张石川.《庄子》注评[M]. 南京:凤凰出版社, 2007:332.

[6] 庞朴. 中国的名家[M]. 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2010.

[7] Leech, G. Principles of Pragmatics[M]. London: Longman. 1983.

[8] [战国]吕不韦. 吕氏春秋[M]. 王晓明注译. 南昌: 江西人民出版社, 2010.

关于家的名言范文5

关键词:诸子;共识;征圣;形名

中图分类号:B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0)08-0039-02

观先秦诸子书,虽然有流派的不同,思想内容的差异,但大体而言,“征圣”和“刑名”(或“名实”)作为当时的共识基本上为各家所接受。

从孔子开始,“述而不作”,讲“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老子“言道德之意五千言”,其中虽不道尧舜禹,却以古为是;墨子所论亦多言夏政。既欲以古史为标榜立己说,则对于以前的人物多有夸大之词。于此儒家为最烈,孔子讲“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大哉尧之为君也!”、“禹,吾无间然矣。”极力抬高尧舜禹在古史中的地位,并将其作为儒家之圣人,后世之典范。老子则更进一步,要“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虽不追捧古代圣王,却自我作古,将道寓于古往;墨子亦多以“昔之圣王禹汤文武”作为实践自己理想的典范人物。

到战国之世,这种风气更是愈演愈烈,儒家之征圣自不必言。孔子时不讲桀、纣之暴虐,《论语》中只有《子张》篇提到子贡说:“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到孟子、荀子继续以尧舜汤武为圣王典范,而且开始全面树立反面典型,孟子将“纣”称为一夫,大言其恶,荀子亦言汤武之“诛桀、纣若诛独夫。”道家则将所托圣贤的年代推至三代以上,如《庄子・缮性》将“世丧道”的过程从“混芒之中”、“燧人、伏羲”、“神农、黄帝”、“唐、虞”做出一个排列,认为道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失落,礼乐慢慢兴起。其中不无继承老子“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的历史观。同时通过在时间顺序上降低唐虞的地位,来贬斥儒家礼乐思想。《庄子-知北游》则直接将黄帝作为“行不言之教”道家圣人形象。战国中后期,阴阳五行思想盛行起来以后,一些相关的方术方面的书,大多都假托黄帝之名,这在《汉书-艺文志》表现的特别明显。这其中一方面反映了道家思想对阴阳五行思想发展的影响,导致所尊之圣人也几乎相近,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征圣”向“托圣”转化的一种趋势。在这种趋势影响下,战国时所著书其名称多题为上古圣贤,就连以恪守古典自居的儒家亦不能免俗,如《晏子》就是战国时人托名晏子所作。韩非虽然激烈反对以古为是,但在其论说中却不断引用圣贤事迹,如《五蠹篇》引“文王处丰、镐之间,地方百里,行仁义而怀西戎,遂王天下。”和徐偃王事对比,说明“世异则事异”。《扬榷篇》则直接引黄帝言:“上下一日百战”说明君臣之间的对立关系。这种学术上尊古征圣的风尚随着秦王朝的统一,思想文化上专制的到来,而暂归于沉寂。

春秋至战国时期的各派学说都极为重视形名之学,这也是当时知识阶层的另一共识。关于刑名的问题,在孔子之前以贵族为主的知识阶层中已屡有提及,《左传・桓公二年》:

师服曰:“异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义,义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易则生乱。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命太子曰仇,弟曰成师,始兆乱矣。兄其替乎!”

其中所反映的“政从名出”的思想,显示出当时贵族阶层对于礼乐传统的保守态度。认为当政者对“名”的使用要格外审慎,虽然此处的名限于姓名之“名”,但却关乎到了为政,因为“名”的使用关乎到言辞思虑是否符合现实,从现实出发才能进一步制定礼,再用礼规范政治。这里的“名”即是要求对实际情形的一种忠实反映,它所反映的是对礼的保持和执行上的一种一以贯之的要求,但名的来源却不是观念性的,而是看是否合乎实际。在《左传・桓公六年》中还有:“公问名于申]。”申]讲“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强调的也是对“名”的使用要进行审慎的考察。

到了孔子时提出“正名”,子路问为政,子曰:“必也正名乎!”孔子认为为政首先要“正名”,其原因在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孔子的思路是传统的,基本上沿袭了之前对名的认识,强调“正名”对现实政治的匡正作用,但孔子之“名”有着很强的观念性,来自于礼的已有规定,并不像师服强调“名以制义”,然后“用义出礼”。正名对于个人而言,可以达到“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从《论语》来看,孔子讲:“仁者,其言也韧。”“言”是君子修身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正名有着规范君子言论的意义,是和一个人能否达到“仁”的境界密切相关的。这是孔子赋予“正名”的独特意义。

孔子之后,墨子也讲形名。《墨子・非攻下》针对当时诸侯不断发起不义的兼并战争却得到称誉的情况,发出诘问:“…此譬犹盲者之与人,同命白黑之名,而不能分其物也,则岂谓有别哉?…”认为这是“不察其实”造成的对于言辞的不负责,其中包含了墨子对名实问题的思考。《墨子》中多处提到“名”,意思多倾向与功名、名誉。墨子对“名”的看法体现在《修身》篇的一段话中:

名不徒生,而誉不自长,功成名遂,名誉不可虚假,反身者也。务言而缓行,虽辩必不听;多力而伐功,虽劳必不图。慧者心辩而不繁说,多力而不伐功,此以名誉扬天下,言无务为多而务为智,无务为文而务为察。故彼智无察,在身而情,反其路者也。善无主于心者不留,行莫辩于身者不立。名不可简而成也,誉不可巧而立也,君子以身戴行者也。思利寻焉,忘名忽焉,可以为士于天下者,未尝有也。

墨子认为“名誉”不可虚假,要少言多行才能实至名归。墨子和孔子一样对“言”充满警觉,他认为言语和现实的功利在表面的统一之下存在着矛盾,因为“伐功者”和“繁说者”的存在,夸张的言辞扰乱了实际情况。所以他提出观察人要看重行动,如果一个人能言善辨,却行动迟缓,那么“虽辨必不听”。墨子对形名关系的论述,表明他更重视实际效果,这和孔子把“名”定为政之所出大大不同。

《老子》从“道”的高度探讨了“名”自身存在的矛盾性。开篇就讲“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王弼注解为“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指事造形,非其常也。故不可道,不可名也。”道是无形的,在老子看来凡是用言辞表达出来的东西,都有具体的形状,并不能达到无形的道,因此老子更看重“无名”,同时也不排斥把“有名”看做达到“道”的一个通道。在这个意义上他说:“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一方面通过强调无名来体察“道”的微妙,另一方面通过有名来观察道的归处。由此,老子提出对言辞的看法,认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少言辞才能接近道,也就是守中。

战国时期的各个学派,基本上保持了之前对于形名问题的讨论。孟子与淳于髡讨论孟子去齐的事,淳于髡曰:“先名实 者,为人也;后名实者,自为也。夫子在三卿之中,名实未加于上下而去之,仁者固如此乎?”孟子曰:“居下位,不以贤事不肖者,伯夷也;五就汤,五就桀者,伊尹也;不恶污君,不辞小官者,柳下惠也。三子者不同道,其趋一也。一者何也?曰,仁也。君子亦仁而已矣,何必同?”

对于淳于髡的问题孟子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把思路引到了他所设定的逻辑上。相对于墨家对于名实关系充满功利性的看法,孟子并不注重名实之间的对应关系,而是更强调内心信念和道德原则,他认为君子只要按照“仁”的要求去做,对于名实的先后问题是可以不考虑的。这与孔子把定名的标准建立在客观的礼的基础上不同,孟子更突出名实关系中人的主观性,多少带有了一些反世俗的理想化色彩。

荀子对形名问题的认识主要反映在了《正名》一章。在这一章中荀子对“名”的形成进行了源流上的考察,荀子痛切于当时“邪说辟言之离正道而擅作”的混乱情况,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法。他认为王者定名要依靠古来的制度和习俗“名”一旦确定下来,就要作为百姓“壹于道法而谨于循令”的依据。同时“名”也要随着现实变化,“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作“新名”的依据在于“缘天官”、“约定俗成”、“稽实定数”。荀子又将“名”与人性论联系在一起的,他对“散名之在人者”进行了界定,即“性”、“情”、“伪”,这三者是先天的,在于现实接触以后又产生了“事”、“行”、“知”、“能”、“病”、“命”等功用。他在后面详细探讨了关于“治”与“欲”的关系,认为治乱与欲之多寡并无直接联系,而在于人在满足欲望的过程中“心之所可”是否“中理”,这实际上是对前面“性”、与“伪”的回应。为了为“心之所可”立一个标准,他提出了“道者,古今之权正”的说法,本质上是要求治国者要以之为“生之所以然”的“性”正名,以约束飘忽不定的人性。

战国时道家也很关注形名之间的关系,庄子《逍遥游》,尧致天下于许由,许由不受,认为“名者,实之宾也”,并有“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的说法,认为名从实起,尧“治天下,天下既已治矣。”君子不能为了虚无的“名”而放弃内心的自然状态,为世俗的是非毁誉所约束。庄子主张跳出名实之间,追求一种自然自在的逍遥状态。

法家尤为重视刑名关系。前期人物申不害,强调“为人君者操契以责名;名者,天地之纲,圣人之符。”君主治术的核心在于“名正”,“以其名听之,以其名视之,以其名命之。”而制名的依据在于“道”,君则是“知其道”者,然而这多少有些对君主的盲目遵从。

关于家的名言范文6

关键词:古希腊 自然派 惯例派 春秋战国 孔子 墨子 荀子

一.古希腊语言学中自然派和惯例派的论辩

克雷特利斯和赫莫吉尼斯是苏格拉底的学生,有一天他们论辩“词为什么有意义”的问题,两人各抒己见,观点各不相同。克雷特利斯赞成这样的看法:一个事物的名称(不论是希腊语或是蛮族语言)是由它的本质属性所决定,因此语言自然而然的具有意义。他反对那种把某些人约定俗成的东西说成名称或词的说法。他认为,一切存在的东西只有一个正确的、根据本质产生的名称,所谓名称不是有些人约定怎样称谓就怎样称谓的。也就是说,一个事物的名称是由于它的性质而产生的,受自然的支配,所以语言自然而然地具有意义。

赫莫吉尼斯的观点与此相反,他认为,任何名称除了习惯之外,别无其它“正确性”存在。他表示,我不能相信名目繁多的正确性在与别的什么东西而不在于约定俗成,如果有谁确定一个名称,那个名称也就是正确的名称;如果后来改用别的名称而不再使用原先的名称,那么后来这个名称的正确性也丝毫不亚于前者,这正如我们可以任意改变奴隶的名字一样,因为任何人的某个名字都不是按本质产生的,它是在某些法律和习惯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他认为,名称是语言使用达成的协议,而协议是可以改变的,是约定俗成的;所以只要大家同意,用什么词都可以。

二、先秦诸子语言思想理论争鸣及与古希腊论辩的契合和碰撞

春秋战国时期是社会剧烈变革的时期,也是百家争鸣的时代。和古希腊的哲学家们一样,先秦哲学家们曾就“名”和“实”(即名称和事物)的关系进行讨论先秦哲学家们阐明了一系列的语言学原理,奠定了汉语语言学的发展基础。

1.孔子的正名论

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最早提出了“正名”的观念。严格地说,孔子的“正名”不是专门论述语言问题,但它对语言学思想的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孔子多次谈到了“正名”问题。

《论语 子路篇》:“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孔子这里讲的都是政治上的“名分”,这是孔子政治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名”是用来说明、表达“实”的,正名的目的核心是名实相符,恢复的是“信”。“信”是正名的核心,不正之名恰恰是无信的集中体现,并成为造成进一步混乱之因。言论、名称这些形式是说明内容的,但他并不是内容本身。形式是内容的表现,但形式证明不了内容。但形式与内容脱节开来时,人们不但会对形势不信任,从而影响到对内容的失望,并且逐渐的丧失信心,这才是最为危险的。另一角度思考,孔子对于名称与事物其实在“正名”中也有了一定的阐述:形式是内容的表现,但形式证明不了内容,形式与内容不能脱节。即:名称即为形式,而事物即为事物。名称是事物的表现,是表现内容的方式;但是仅有名称又无法确定其事物真实存在性,但另一方面,名称与事物不能够脱离使用和理解,如果脱离便会造成对应关系混乱。

2.墨子的语言思想

墨子也讲正名,但他们的正名与孔子的不同,墨子的正名是对说话人准确使用语言的要求。《墨子 说经下》:“正名者,彼此。彼此可:彼止于彼,此止于此。彼此不可:彼且此也。”意思是说,正名,就是要分清彼此。用于那个事物的名词只能用于那个事物。同一名词,不能既用于那个事物,又用于这个事物。墨子在《非攻下》里,辨析了“攻”与“诛”在语言上的区别。墨子认为“攻”是侵略战争,在动机上是“亏人自利”,在手段上是攻杀无度,在后果方面是“上不利天,中不利鬼,下不利人。”诛是秉承天命而行义,是合乎道义的利天下而为之。诛无道即伐其不义。攻是不义之侵略,诛是诛无道者必然进行的伐。这里的“攻”与“诛”同表示发动战争这一意思,可是名称不同,有很大的差异。

3.荀子的语言理论

战国后期,在语言问题上最有见地的学者是荀子。他的《正名篇》对当代论争的实名问题作了总结,阐明了若干语言理论,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正名篇》云:“名无故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宜,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荀子论述了名称和它表示的事物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名称的得来受到社会的制约。约定俗成的就是适合的,违反了约定俗成,就是不适合的。荀子的观点与赫莫吉尼斯的观点不谋而合。

三. 总结

孔子的“正名”中暗示着名与实的辩证关系,即整合并包了自然派与惯例派的主张思想。墨子的思想比较复杂,从其区别“攻”与“诛”和《墨子 说经下》看,用于那个事物的名词只能用于那个事物。同一名词,不能既用于那个事物,又用于这个事物。强调了名称与事物的自然由来的关系,体现着自然派观点。但墨子有关事物的分类(达、类、私)在某种程度上将自然派与惯例派做了一定的结合。墨子论述了语言表达思想的问题:墨子认为,集合表述事物的名称构成了句子,“口能”指口的机能,因为口可以发出表示各种事物的声音,故说“言也者,谓口能之,出名者也”。这实际上又与惯例派基本相似。

由此,古希腊语言学与中国语言学的发展皆起源萌发于哲学家和思想家的论辩,论辩是语言学发展的必经阶段。两者皆最先由哲学家和思想家发起思考,并且在语言理论方面论辩的观点:古希腊自然派和惯例派,先秦的孔子、墨子、荀子语言思想理论,二者有着一定的类似性观点,某些方面的碰撞和契合,以及整合发展的趋势。

参考文献:

[1]刘润清《西方语言学流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5-4

[2]俞允海.潘国英《中外语言学史的对比与研究》上海三联书店 2007-8

作者简介:

马艳红(1992-4-1),女,辽宁阜新市沈阳师范大学对外汉语专业;

上一篇法务专员

下一篇失恋后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