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分析论文范例6篇

经济分析论文

经济分析论文范文1

[关键词]边际分析边际效用作用

一、边际的含义

经济学中的边际指的是因变量随着自变量的变化而变化的程度,即自变量变化一个单位,因变量会因此而改变的量。边际的概念植根于高等数学的一阶导数和偏导数的概念。在经济学中根据不同的经济函数,我们可求不同的边际。如边际成本、边际收入、边际效用、边际消费、边际储蓄等。

二、边际分析特点及对经济学发展的作用

边际分析是马歇尔二百多年前创立的,它告诉我们人们在作决策的时候,除了应用绝对量作决策参数外,更应该运用增量参数进行决策。这种方法有以下几个特点:1.边际分析是一种数量分析,尤其是变量分析,运用这一方法是研究数量的变动及其相互关系。这一方法的引入,使经济学从常量分析发展到变量分析。2.边际分析是最优分析。边际分析实质上是研究函数在边际点上的极值,要研究因变量在某一点递增、递减变动的规律,这种边际点的函数值就是极大值或极小值,边际点的自变量是作出判断并加以取舍的最佳点,据此可以作出最优决策,因此是研究最优化规律的方法。3.边际分析是现状分析。边际值是直接根据两个微增量的比求解的,是计算新增自变量所导致的因变量的变动量,这表明,边际分析是对新出现的情况进行分析,即属于现状分析。这显然不同于总量分析和平均分析,总量分析和平均分析实际上是过去分析,是过去所有的量或过去所有的量的比。在现实社会中,由于各种因素经常变化,用过去的量或过去的平均值概括现状和推断今后的情况是不可靠的,而用边际分析则更有利于考察现状中新出现的某一情况所产生的的作用、所带来的后果。

边际分析法在1870年代提出后,首先用于对效用的分析,由此建立了理论基础——边际效用价值论。这一分析方法的运用可以说引起了西方经济学的革命,具体说它的意义表现为:

1.边际分析的运用使西方经济学研究重心发生了转变。由原来带有一定“社会性、历史性”意义的政治经济学转为纯粹研究如何抉择把有限的稀缺资源分配给无限而又有竞争性的用途上,以有效利用。2.边际分析开创了经济学“数量化”的时代。边际分析本身是一种数量分析,在这个基础上,使各种数量工具线性代数、集合论、概率论、拓扑学、差分方程等,逐步渗入经济学,数量化分析已经成为西方经济学的主要特征。3.边际分析导致了微观经济学的形成。边际分析以个体经济活动为出发点,以需求、供给为重心,强调主观心理评价,导致了以“个量分析”为特征,以市场和价格机制为研究中心的微观经济学的诞生。微观经济学正是研究市场和价格机制如何解决三大基本经济问题,探索消费者如何得到最大满足,生产者如何得到最大利润,生产资源如何得到最优分配的规律。4.边际分析奠定了最优化理论的基础。在边际分析的基础上,西方经济学从理论上推出了所谓最优资源配置,最优收入分配,最大经济效率及整个社会达到最优的一系列条件和标准。5.边际分析使实证经济学得到重大发展。研究变量变动时,整个经济发生了什么变动,这为研究事物本来面目、回答经济现象“是什么”问题的实证经济学提供了方法论基础。

从平均分析进入到边际分析,是经济学分析方法的一个重大发展和转折,意义十分重大它表明数学对经济学的渗透迈出了重大一步。希克斯1946年的《价值与资本》与1947年萨缪尔逊的《经济分析基础》全面总结和发展了边际分析阶段的研究工作,使边际分析达到顶点,从而成为经济学史上的两部名著边际分析阶段,形成和发展了一大完整的微观经济活动行为理论,提出了一般经济均衡问题,建造了一般经济均衡的理论框架,创立了当今的消费者理论、生产者理论、垄断竟争理论及一般经济均衡理论的数学基础,因此边际革命的影响是深远的。

三、边际分析在经济分析中的两个简单应用

1.应用实例:最佳产量的确定

(1)不计税收下,最佳产量的确定

结论:利润在边际收入等于边际成本时的产量水平上达到极大值。此时的产量水平称为最佳产量水平。

例1某食用油生产厂的收人函数R()=6140-302(元),成本函数C()=102+60+1200(元),其中为每周产量(单位:吨),求最佳产量和每周预期利润。

解:由已知边际收入R‘()=6140-60,边际成本C’()=20+60,由上结论有:6140-60=20+60解得=76,即每周最优产量76为吨,预期利润为L(76)=R(76)-c(76)=219040元。

(2)赋产量税后,最佳产量的确定

例2:在例1的已知条件下,若每吨产量缴纳t元产量税,求最佳产量和每周预期利润。

解:由已知吨应缴纳元的税。则该厂利润为:L()=R()-C()-t

由前面结论可得最佳产量为边际利润为零时的产量。即由L’()=0,解得:。

这样产量税将影响最佳产量水平,当然对预期利润也有影响,且赋税越高,最佳产量水平越低。

2.应用实例——确定白酒储存期

例3假定有白酒100吨,现价8元公斤,多陈一年可增值2元/公斤,贮存费每年10000元,因贮存酒积压资金引起机会成本每年增加105p.r,(其中105为酒的贮量,p为当年白酒价格,r为利息率,且假定r=10%),那么这些酒须储存多久效益才最大呢

分析:假设须贮年才最佳,由已知可得如下函数关系;

(1)年增加的总收人函数R()=105×2=2×105(元)

(2)年增加的贮存总成本C()=10000+×105×10%[(105×8+2×105)/105]=90000+200002(元)

(3)年净增利润函数L()=R()-C()=2×105-(90000+200002)=110000-200002

此时边际收人R’()=2×105,边际成本C’(×)=90000+40000

因为当R’()=C’(×)时利润最大,所以有2×105=90000+40000,即=2.75(年)

由于驻点唯一,故只有当储存期为2.75年时,企业才能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其最大净增利润为151250元。

由上进一步表明边际分析这种以微积分为工具,以经济现象为内容的数学分析方法已深深融人到了经济学中,并成为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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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球经济不平衡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失衡问题的日益突出,学术界对此的讨论及相关文献也越来越多,各有各的观点。其中在2005年美国UCBerkeley的著名经济学家BarryEichengreen做过一个较为全面的回顾。他认为可以将全球经济失衡的原因分析归为四个主要的观点。第一种强调了美国储蓄率太低对经济不平衡的贡献。第二种认为国际收支失衡的主因不是美国储蓄率过低,而是因为美国经济增长非常有活力,投资环境好,全球资本自愿流向美国。因此不需要担心目前经济失衡。第三种观点认为东亚国家储蓄过度、内需不足是失衡的主要原因。第四种则强调了东亚国家和美国经济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导致了当前经济现状。美国是全球巨大的商品和金融市场,因此东亚国家可以将商品出口到美国。与此同时,资金也可以在美国的金融市场上获得很好的运用。另一方面美国也依赖东亚国家,美国消费需求旺盛,但储蓄率偏低,需要东亚国家向其提供巨额资金以弥补经常帐户逆差。

上述四种观点从不同角度描述了全球经济失衡、国际收支不均衡的原因。但是单从某一个角度看都是不完整的,必须综合起来才可能比较全面地解释当前的国际经济现象。

2、全球经济不平衡的可持续性分析

当前全球经济失衡的状态能否继续持续下去关键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美国是否会继续向世界上其他国家借钱,二是后者是否愿意继续借钱给美国。如果美国会继续借钱,那么其他国家的决定取决于两个因素,即风险与回报。这里,外债余额占GDP的比例有多高是一个较好的技术指标。债务余额是经常项目逆差的累积,前者是后者的积分。美国经常项目逆差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逐步增加,90年代头几年有所好转,但以后又进一步恶化,债务余额与GDP之比也迅速增加。从历史上来看,澳大利亚的外债余额占GDP之比曾经达到60%,爱尔兰为70%,而目前美国还远没有达到这一程度。因此,尽管美国经常项目逆差占GDP之比已经很高,我们还是不能确定说这种逆差已经不可持续。关键在于其他国家是否愿意继续购买美国的国债或其他美元资产,从而为美国的经常项目逆差提供资金。如果答案肯定,那么这种不平衡状态是可以维持下去的。

此外,当前国际金融安排存在一种内在的限制美元下跌的机制,从而约束着那些持有美国资产的国家。其原因在于美国持有的海外资产都是以外国货币计价的,而外国持有的美国资产都是以美元计价的。美元下跌,美国所持有的海外资产自然升值,相反外国的美元资产持有者将遭受损失,这当然是持有者所不希望看到的现象。

对美国的经常项目顺差方可以分为四部分。一是东亚地区。在经历了疯狂的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东亚国家认识到必须通过贸易顺差增加外汇储备,以保证经济安全。不过只要有了安全感,这些国家就会停止追求贸易顺差,表现出贸易顺差的短期性。二是日本。目前日本面临人口老龄化问题,居民储蓄率也在下降。企业的高储蓄率是日本储蓄大于投资且经常项目顺差的主要原因。不过我们可以预测当日本经济走出长期低迷后,投资必将更加活跃,其经常项目顺差也会随之减少。第三个是石油输出国。由于石油价格的持续上涨,输出国的经常项目顺差激增。最后是我国。我国的国际收支不平衡集中表现为“双顺差”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均为顺差,而且已经持续了十几年。这样的国际收支格局是不正常的。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正常的格局应该是经常项目的逆差与资本项目的顺差并存,东亚国家过去和现在都是这样的走势。

3、全球经济失衡的背景下中国存在的问题分析

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的国际收支失衡在与贸易顺差和外国直接投资顺差两部分造成的。究其原因可以归结为四个部分:经济周期的影响、结构性因素的影响、体制性因素的影响以及短期冲击。

首先是经济周期的影响。中国的宏观经济从1994年开始在总体上告别了相对严重的通货膨胀,并进入了紧缩时代。多年来CPI等物价指数一直在低位运行,与1993年之前的情况相比产生了重大的转变,与投资储蓄缺口的变化有着非常紧密的关联和一致性。宏观经济态势的转变和投资储蓄缺口的改变,部分地为长达十多年的经常帐户顺差提供了解释。此外宏观调空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投资和进口需求的减少。其次是结构性因素的影响。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国民收入的稳定增加,为国民储蓄的持续增长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坚持对外开放和面向市场的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加入WTO使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FDI目的国,直接增大了资本帐户的顺差。此外,金融体系改革的滞后以及医疗、社保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居民不得不放弃即期消费,导致储蓄率一直持续不下。再次是体制的影响。对出口和FDI流入的过度刺激和鼓励,是形成贸易帐户和资本帐户双顺差的制度性原因。在很多地方招商引资规模和出口创汇量成为衡量地方行政官员政绩的重要指标。最后是短期冲击。近几年,美元对其他主要货币的名义和实际汇率均出现了大幅度的贬值。汇改前中国实行盯住美元制,使得人民币也相应发生实际贬值,对出口起了促进作用。另一个短期冲击是投机性资本的较大规模进入博取人民币升值的收益。

4、改善当前中国收支不平衡的几点建议

通过理论研究和国际经验表明,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保持适度的经常项目逆差、资本帐户顺差才是正常的国际收支格局。只有维持这样的国际收支平衡状态,才可以确保中国继续通过资本净流入来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而不是作为资本净输出国向别国特别是美国这样的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输出资本。

我国已经在1995年对汇率政策做出了调整,目前实行的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是一种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1)从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影响角度看:适当调整人民币汇率水平,有利于贯彻以扩大内需为主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油画资源配置;有利于增强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提高金融调空的主动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保持物价稳定,降低企业成本;有利于促使企业转变经营机制,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提高利用效果。(2)从对世界经济金融格局的影响角度看:适当调整汇率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美两国之间在汇率问题上的紧张关系,有助于消除国际社会对人民币汇率政策与改革方向的各种疑惑、猜测和不良预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国际社会推动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从而有利于增强世界经济金融发展的稳定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国之间的贸易失衡状况。有助于改善国际“热钱”的流动和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冲击,促进国际短期资本的合理流动。

此外,笔者认为还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调整:

调整贸易和发展战略。应该进一步调低出口退税率等一系列有利于出口的政策。在中国已经存在巨额外汇储备的情况下,鼓励出口不应该继续成为一个政策目标。不仅仅要调低税率,还应逐步优化税收结构。此外,还可以调整进口政策,以刺激进口。

资本流动政策应该更为谨慎。近几年大规模投机性资本的流入,对经济造成一定的损害,因此需要加强对短期资本流动的控制。另外,要适当加快推动资本外流的步伐,加速国内优质企业的海外投资、扩大QDII的规模等。

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目前,我国面临一些结构性经济问题,前文也有所提及。财政应加大对医疗机制、社会保障体制的建设健全,从而使居民能够放心的进行即期消费,从而优化中国储蓄与投资的比例关系。政府由相对保守的财政政策转为扩张性财政政策,不仅可以直接扩大内需,而且可以缓解结构性问题带来的影响。

参考文献

[1]陈雨露,国际金融,修订2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许少强,外汇理论与政策,第1版,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3]刘伟、凌江怀,人民币汇率升值与中美贸易失衡问题探讨,国际金融研究,2006.9

[4]陈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问答(二),中国金融,2006.1

[5]易纲,中国的货币化进程,第1版,河北:商务印书馆

经济分析论文范文4

[关键词]生态补偿机制生态经济学

在生态学上,生态补偿分为生态系统的内部补偿机制和外部补偿机制。其中,生态系统的内部补偿机制是指自然生态系统由于外界活动而遭干扰、破坏后的自我调节、自我恢复。生态系统的外部补偿机制是人类为了推进和加速生态系统的内部自我补偿机制,恢复与重建生态系统,所进行的生态建设活动的总称。从生态“经济人”的角度讲,生态补偿给恢复和重建生态系统的人带来一定的成本费用,表现为劳务和物质的付出,它的实质是实现经济价值补偿生态价值的过程。从“法律人”的角度讲,既保护环境污染者和破坏者应该承担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也包括污染者、破坏者支付恢复和重建费用,以及生态环境的受益者向生态建设者支付一定费用的义务,这一过程在法学上表现为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法学和生态经济学中所研究的生态补偿是生态系统的外部补偿机制。

一、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生态经济学根据

1.生态系统是可恢复的

在自然界的一定空间内,由生物群体和无生命物质构成了具有一定物质和能量循环功能和自净功能的生态系统。生态系统中的生态因子如气候因子、土壤因子、水因子、生物因子等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不断演进,并在一定的时期内形成相对稳定的动态平衡。但是,来自自然和人为两个方面的干扰,会使生态系统发生变化并导致失衡。如森林砍伐、草原开垦等都会使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导致生态系统受损。在人类的参与下,生态系统也可以从自然干扰和人为干扰所产生的失衡状态中得到恢复,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得以逐步协调。生态补偿就是根据生态学原理,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和生态系统的自然规律,通过自然和人工的结合,通过人类向生态系统的投入来恢复和重建生态系统的生态建设活动。因此,生态系统的可恢复原理,为我们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提供了生态学依据。

2.生态环境资源是稀缺的

人的欲望要用各种物质产品(或劳务)来满足,物质产品(或劳务)要用各种资源来生产。但自然赋予人们的资源却是有限的。人类需求的无限性与自然资源有限性的矛盾便产生了环境资源的“稀缺性”。同时,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延续,以及环境资源在空间上分布的不均衡性,使得环境资源的稀缺性更加明显。为了用稀缺的资源来满足人类的需求,我们就需要不断地保护、改善和补偿环境资源,使环境资源实现可持续利用。然而传统的经济价值观认为环境资源的天然的,没有凝结人类的劳动,因而没有价值。所以,认为环境资源可以无偿使用,从而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改善、整治和补偿措施得不到重视。但现代经济学认为,稀缺的东西具有价值,物以稀为贵,越稀缺的物质,其价值越高。环境资源的稀缺性和具有的价值属性为生态补偿奠定了价值理论基础,它要求在开发利用环境资源时,人类应当不断地改善、补偿环境资源;同时它还要求将环境资源补偿的具体行为引入到社会关系内部,使损害生态环境者和生态补偿的受益者补偿生态建设者和为生态建设放弃发展机会的损失者,使生态补偿从人对自然的补偿转化为人对人的补偿。

二、生态补偿机制的生态经济学目标

1.生态正义目标

正义是法律所追求的基本价值之一,正义的主题是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分配和社会合作利益的划分。美国当代著名的哲学家、伦理学家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确定了社会经济不平等条件下的正义原则:第一,人们在收入和财富方面的分配是不平等的,但这种分配是对“最少受惠者”最有利的;第二,人们在使用权力方面也是不平等的,但掌握权力的地位和职位应该是对每个人都开放的,即具有同样条件的人应具有同样机会担任这种职务和占有这种地位。环境正义是对罗尔斯“正义原则”的运用,它包含了以下几层意思:第一,环境正义是作为公平的正义,包括了环境的代内公平、代际公平和权利义务分担公平;第二,环境正义的核心是公平地分配环境成本和费用;第三,环境正义体现了发展权和发展机会的均等;第四,环境正义必须体现差别对待原则,优先考虑最不利地区和成员的利益问题,如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利益问题。环境正义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法理学和伦理学的依据,环境正义要求对那些为地球生态系统恢复和重建做出贡献和失去发展机会者,以及生态脆弱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提供生态补偿,以达到整体生态均衡。

2.环境均衡目标

均衡分析是理性选择理论分析决策人之间关系的基本方法。具体到生态补偿机制的生态经济学分析,主要要考虑以下两个均衡:

第一,代内均衡:指代内的所有人,不论其国籍、种族、性别、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差异,对于良好的生态系统享有平等的权利。目前讨论最多的就是不同区域之间生态补偿的不均衡,西部廉价的能源供应东部而没有得到生态补偿,造成东西部生态系统负担的不均衡,从环境正义的角度看,地区之间有平等的发展权,上游地区因保护生态环境而丧失发展机会,下游地区应当给予其适当的补偿,其次,大江大河上游地区的自然环境恶化是由千百年的战乱、自然灾害、政策失误造成的,如果让上游地区单独承担生态恢复和重建的责任是有损生态公平原则的。然而,目前因为地区间的生态效益难以测算,使地区间生态补偿的标准很难确定,加之,地区生态补偿协商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这为地区间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安徽省黄山市是新安江流域上游的水源涵养地,而浙江省杭州市是流域下游的受益区,两市都对新安江流域的生态补偿问题非常重视,但在如何补偿的问题上,却各抒己见。黄山市希望能得到浙江省获得生态补偿,并期待浙江省来投资,而浙江省和杭州市则认为,上游没有提供合格的水,特别是总氮和总磷指标甚至达到V类,对下游水质造成影响,下游不应对其进行补偿。另外还有不同主体之间生态补偿的不均衡。例如当代社会中有人是生态环境的破坏者和受益者,有人是生态系统的建设者,按照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出发,享受生态效益好处的人应该给生态环境建设者提供生态补偿。但是因为生态效益的计算困难和补偿机制的不完善,我国不同主体间的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

第二,代际均衡:罗尔斯在其巨著《正义论》中,为代际平等提供了一个起点。罗尔斯认为,假定把每一个人置于“无知的面纱”之后,则是一种可能得到公平的普通标准方法。无知的面纱防止了他们对于自己在社会中真实处境的了解。人们被置于这个面纱后面,一旦他们做出决定,就被迫生活在一个社会里,而且会根据某种原则做出决定来管理这个社会。这种方法意味着当代和后代所有成员进行假设性协商,根据这些准则来决定资源的代际间分配。由于无知阻碍了他们知道自己属于哪一代人,因而人们既不是过度的保护主义者(除非他们变成了前代的成员),也不会过度开发(除非我们变成了后代的成员)。代际均衡的环境正义,确立了当代人和后代人共同享有地球生态系统的权利,要求当代人在对地球生态系统造成毁损时,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恢复地球生态系统,,给地球生态系统以补偿,并公平地负担恢复和重建生态系统的成本费用。

三、评判生态补偿机制的生态经济学原则

生态补偿是为了恢复和重建生态系统,使生态系统具有良好的物质、能量循环功能和自净功能,使生态系统保持高的能量转化率、物质积累率和最大的自净能力,这就是生态效益;而经济效益要求在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提高环境资源的利用率,使投入和产出最大化。所以生态补偿中,要用最大的投入换来最大的生态效益,用生态效益更好地为经济效益服务,同时良好的经济效益又能为生态补偿提供经济基础,这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所以,我们评判生态补偿机制的生态经济学原则应该是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四、评判生态补偿机制的生态经济学标准

在考虑环境资源法中权利安排的价值目标时,传统法学往往以公平、正义标准来衡量。但公平与正义的标准是基于主观的价值判断。即使涉及客观的标准,也往往将利益的衡量限于经验的观察,而缺乏理论的例证。事实上,公平、正义绝不是与功利主义相悖的,仅属古典自然法的价值目标,亚里士多德曾区分出交换的正义和分配的正义。所谓公平与效率的冲突,不过是因各自内涵在不同条件、不同价值层面下的差异所引起的,他们完全可能统一于某个价值终点。生态补偿机制应该以效率作为其生态经济学的评判标准,因为其允许生态破坏者对生态建设者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受益者得到的补偿大于破坏者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其结果是社会的总体福利增加,那么这就实现了一次帕累托改进(ParetoImprovement),在不违背效率的同时向分配正义的“理想王国”迈进了一步。这也同时表明:在现代环境资源法学领域,公平原则有着自己独特的判断标准和解释。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必然会涉及到利益、资源的分配和调节,这就必然存在着对某一方的损害。帕累托均衡和帕累托改进对现实法律世界的可适用性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因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复杂的社会关系,每项法律在对一部分人有利的同时,必然也会对其他人不那么有利甚至有害。所以就有了卡尔多—希克斯改革,这是指在改革中受益总量大于受损总量,以至受益者可对受损者进行补偿,使之不受损或受损最小。严格说来,卡尔多—希克斯改革是非帕累托改革通过“赎买”、“补偿”向帕累托改革的一种转化。卡尔多提出:“任何潜在的变动都要受到以下的测验:要问所有因革新结果受到有害影响的人,认为革新给他们带来的不便最低要有多少货币补偿。同样,也要问所有因革新获得的人,估计最高意愿让出多少钱而又不放弃已得的利益。只要后者的总和大于前者的总和,就可断定这是社会合意的革新。”其意思是说如果一项法律制度的安排使一些人的福利增加而同时使另外一些人的福利减少,那么只要增加的福利超过减少的福利,就可以认为这项法律使社会福利总体实现了增值,因而这项法律就是合乎效率的。换言之,只要法律收益获得者能对受损者给予补偿,最终的法律安排就是有效率的。

参考文献:

[1]张炳淳:生态补偿机制的法律分析[J].河北学刊,2008(1):172

[2]吕忠梅主编:环境法原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387

[3]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199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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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法;哲学视角;认识

一、有关经济的部门法产生的经济及法哲学背景

人类经济经历了自然经济、商品经济的几个阶段,到今天的市场经济阶段,不同的经济环境滋生了不同的法哲学思想,从而建立起不同的法律体系。人类早期社会以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为主,商品交换关系简单,市场不发达,人与人之间、各地方之间联系疏散、任意,基本上呈现各自隔离的生存状态,为自然经济社会。从古希腊到古罗马,直至乌尔比安将公法解释为与国家组织有关的法律,将私法解释为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法律,对后世影响至深;又根据适用对象的不同,将调整经济的法律分为市民法和万民法,基本成就了有关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较完备的法律形式和较完整的法律体系,达到古代西方世界法律制度发展的顶峰。到封建社会末期,特别是资产阶级革命以后,商品经济发达起来,逐步上升为社会经济的主导地位,商品经济社会正式建立,后来随着市场的日益发达,人们又把商品经济称为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成为人们各种经济活动的枢纽,连接着从生产到消费的社会再生产全过程。传统的商品市场更加繁荣,又陆续出现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等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各类市场互相关联,有机结合。地域上也打破了割裂封闭状态,逐渐形成统一的全国(或大地区)大市场体系。各地方、各行业的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可以自由出入这个统一的市场,进行各种商品交换,并开展自由竞争。这就使市场具有了统一性和开放性。在统一和开放的市场上,价值规律充分发挥作用——“在这样做时,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去促进一个目标,而这个目标决不是他所追求的东西。由于追逐他自己的利益,他经常促进了社会利益,其效果要比他真正想促进社会利益时所得的效果为大。”1这就是著名的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原理。这时的国家一般不介入经济生活,国家调节职能不发达,被古典的自由主义表述为守夜人式的国家,国家不能因某种目的——哪怕就为扩大个人权利的目的——而为它的某一侵犯个人权利的行为辩解,社会经济基本上全靠市场这一调节机制,而它在事实上也足以有效地进行调节。因此人们一度认为市场是万能的,这就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即自由市场经济阶段的情形。这个时期,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们提出了一系列思想,诸如“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自由是天赋的人权”2“人人是平等独立的,因此,任何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所有权”3、“没有本人的同意,最高权力不能从任何人那里取走财产的任何一部分”4;政府是社会契约的产物,没有全体人民的同意,它不可做任何有害于任何人的事情,每一个国民都有权在不损害他人权利的前提下,自由地追求财富和幸福等。这些思想推动了全社会的思想解放,成为现代法学思想的哲学源泉,促使人们树立新的法律理念,即在人人绝对平等的前提下,以保护私权为中心的个体权利本位的近代法律体系。至此,强调人的自由意志,以及财产的稳定性(物权制度)和流动性(债权制度),从人的自由与对财产的完整性保护这两个基点出发的传统民法体系得以完整构筑。这种法律体系与当时的经济环境相适应——以小商贩、小手工业者、小作坊和小农产主为市场的主体而形成的小商品生产社会,极大的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机制暴露出弊端,市场出现失灵现象,主要表现为:市场势力呈现积聚化态势,阻滞自由竞争的进行,产生垄断现象;信息获得状态不对称或不完全,即市场交易双方对交易对象所掌握的信息从决策的角度来讲不对等;公共物品基于其使用的不可独占性而在市场条件下呈现稀缺和无效率状态;一些非价值物品在完全放任的市场方式的作用下呈现失控状态,市场调节的被动性和滞后性特质日益显现,造成从个人到社会的经济效益和利益的损害日益严重等等。市场完美的神话就这样被一层一层地剥落,直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世界性经济危机的爆发而被彻底粉碎。可以说,市场完全自由发展的结果必然是由自由竞争走向垄断,由公平走向不公平,由高效率走向低效率。这在理论上是确定的,是任何市场所不可避免的。这也构成经济学家解释政府对市场进行合适调制的理由,也成为法学家们解释政府干预、政府权力介入经济的说法。经济学家、法学家们开始进行痛苦而艰难的制度与学说的反思和重构。在经济领域,崇尚经济自由主义的古典经济学派逐渐让位于凯恩斯主义,政府对经济的渗透作用积极起来,打破了原有的最弱意义的守夜人的角色安排,针对垄断、与社会道德相冲突、经济的外部性、市场的不完全、分配上的不平等等问题加强了政府的协调管理功能。萨缪尔森在他的《经济学》中将政府在现代混合经济中日益扩大的作用归纳为三个方面:政府支出的增加;国家对收入的再分配,直接调节参与经济生活5.在法哲学领域,传统的权利本位受到质疑。人们发现,对个体自由和权利的维护,如今并不能当然地导致社会公平和正义,还往往妨害其他个体和团体的自由和权利,损害社会的总体利益,影响整个社会良性秩序的维护。人们逐渐意识到,权利本位只是塑造了形式正义的理想态势,而实质正义的实现尚需寻求其他路径。既然个体与团体、与社会整体存在矛盾冲突,就应加以协调,即社会经济需要一种新的社会力量和机制进行积极作用,来建立一种新的秩序、效率、公平和正义,这时的国家再次被负以重托,其职能被赋予新的内容及意义。完全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已经消失,政治国家向社会性国家演进,以寻求社会整体秩序与利益维护的“社会本位”的法哲学思想逐步建立,法的基本价值实现了潜在的转换和位移,相应的法律体系也随之调整。其中对于经济领域的立法,一方面传统资产阶级民商法出现社会化倾向,另一方面,适应社会经济新调节机制即国家调节出现的要求,经济法出现。经济法理念比民商法等法律更加鲜明地体现了整个法理念的社会化新时代特征。人们希望藉助于此法(再同民商法等部门法律互相配合)可以克服或缓和由生产社会化和垄断等等引起的个体与社会的矛盾冲突和传统法律理念的混乱,实现理想的社会经济生活目标模式,实现个体同社会在利益、效率与秩序上的和谐,从而实现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实质正义。当然,经济法自诞生之日起就具有双重功能,除了对阻碍社会整体利益与秩序的行为、现象进行适度矫正外,还要对政府行为进行适度规范,即要严格遵从行为的目的性及实践性原则,重质而非量,重效果而非形式。

二、有关经济法研究基点的几点看法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主张在研究经济法时要重视经济科学的作用,要转变原来纯粹法学的方法,将经济法放到社会经济生活当中,习惯以经济的背景为指引,再附之以经济分析的方法,再结合其他的社会系统,来探究经济法现象的存在实质和发展脉络,这样才符合研究的理论及实践意义的要求。与此同时也要注重法价值的研究,要注意法基于不同的时代背景,其暗含的基础要义、基本价值也会随之改变,不同的时代特质对于经济法所提出的总体价值要求不同。以往许多学者习惯以调整对象入手,来研究经济法,为经济法下定义。比较而言,过去的经济形势发展的比较稳定,要经过很长很长的时间才能孕育萌生新的特质。因此作为法的调整对象也具有相对稳定性,在很长的时间里一个部门法的调整对象不会有实质意义上的变化,可以较固定地开展纵深层次的研究。但是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现在和未来的经济也呈现出高速变化的态势,有人称现在的经济为信息经济,其是否准确不作判断,至少这种称谓指出了现代经济发展迅速、发展模式及其载体崭新等特征。作为部门法的调整对象也已逐渐退却其稳定性,开始呈现相对频繁的变数。因此笔者认为,现在的法学,尤其是像经济法这样随着新经济时代而诞生的法学,其研究基点应落在相关背景特征的准确掌握及相关部门法价值的总体把握上。对于经济法,一方面要进行横向研究,不断地匡正其确切的调整对象的范围,以跟上时代的步伐,使法学研究更具现实意义。另一方面,要深化经济法的纵深价值研究,即要从法哲学这一更深层次上把握经济法的制度内涵,准确定位,并以此为基础,抽象出经济法的共同本质及普遍的运动规律,从而作出合理而富有创新的前瞻预测,发挥法作为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增强对现实的指引和预测功能。

「参考文献

1.漆多俊:《论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J],《经济法研究》。

2.卢梭:《社会契约论》[M],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经济分析论文范文6

“循环经济”,就是在满足成本效益原则的前提下,利用生态学原理,对经济活动中的有限资源不断地进行循环利用,高效率或无浪费地使用资源。具体地说,“循环经济”就是在再生产过程中利用生态经济(指符合生态学中的能量转换和物资重复利用原理,同时满足经济学中的收益大于成本的原则的一种生产方式)原则,将上一生产过程或工序所产生的废弃物,转变为下一生产过程或工序的投入品,以使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同时尽可能少地产生或不产生对环境有害的废弃物的一种生产方式。如工业生产中对水的利用,当水在生产过程中被各种化学产品和重金属污染后,经过特殊工艺处理,将这些化学产品和重金属分离出来,不仅可以使水得到净化而能够被重新使用,而且可以回收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化学产品与重金属。要特别指出的是,循环经济的主要内容虽然是资源的循环利用,但核心内容却是“经济性”,更确切地说,就是资源的循环利用必须满足“收益大于成本”的经济性原则;否则,资源的循环利用就不可能实现。

然而,在国内外对“循环经济”范畴的众多定义及其内容的理解上(赵云君等,2006),重点却都放在资源的循环利用和节约上面,“经济”内容或被忽略或被置于极其次要的地位。如果说这种情况局限于早期提出“循环经济”概念的工程技术人员尚可理解的话,那么在当今为“循环经济”寻找政策依据的经济理论研究中出现这种情况,或者说一成不变地沿袭该概念的内涵并在分析中忽视资源循环的经济性要求,却是极不正常的了,明显违反经济学的本质。这是因为,在人类社会,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资源的利用和对环境的保护,都是服从于人的经济利益的,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才是决定资源配置的关键,而经济学正是从人的利益关系去看待和研究人类社会的一切行为的,并以产出是否大于投入确定行为结果的好坏,所以,经济学角度的“循环经济”的内涵是不同于技术角度的“循环经济”内容的。这也就是说,经济学视角中的“循环经济”,是资源的再利用必须做到“经济循环”,而不是工程技术人员视角中的“循环经济”。

我们知道,以今天的技术水平来说,已经可以做到将几乎所有的有形资源加以回收利用,因此确实如科学家或工程技术人员所说的那样,“只有放错地方的资源,而没有绝对的废弃物”。如从技术条件来说,完全可以将各种燃烧气体中产生大气酸雨的“硫”做到零排放,但事实上我们知道,无论技术多么发达的国家,其实际排放都没有做到这点,也就是说,技术能力与实际排放之间存在着巨大差距,原因就是“零”排放的技术使用不能满足人类社会的“经济性”要求,所以暂时还不被人类所利用。这是因为,各种废弃物的回收在达到一定程度后存在着极其明显的甚至是指数式的成本递增倾向,如将煤炭燃烧排放气体的脱硫量由90%提高到95%,那么成本将上升一倍以上;要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个百分点,成本的增加又需要一倍以上;而要达到100%的脱硫,其成本将成为任何社会都无法承受的天文数字。中国正在被关闭的大量达不到一定规模的造纸厂、电镀厂等“五小”工厂,也不是缺乏相应的污染治理技术,而是这些技术的利用满足不了经济性或规模经济的要求。如要使各种排放物达标,那么这些企业将出现严重亏损,甚至投入企业的全部收入也满足不了治理污染的要求。这说明,循环经济并不是单纯的技术上的资源循环,而是符合经济要求的资源循环。如果不能满足这种条件,那么无论技术水平达到何种程度,这些“被放错地方的资源”就只能成为污染环境的废弃物。其原因,就是人类社会的资源配置不是完全由技术决定,而是由(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济原则支配。无论是各种废弃物的排放或保护环境的标准,还是各种资源的循环利用等,都是如此。因此,那些被利用过的资源或废弃物是否能够被重新利用,从而资源循环是否能够实现,取决于它们的回收与使用成本是否小于新资源的获得与使用成本、是否在社会的合理承受范围之内;否则,循环经济不仅不能实现,甚至原有的循环经济也会因此而转变为非循环经济。如东方的传统农业就是一种典型的循环经济,几乎没有任何废弃物的产生(桔杆作为牲畜的饲料,牲畜的排泄物又作为农田的肥料;由人消费而产生的各种排泄物也通过同样的方式循环等),但它们最终却被非循环的石化农业所取代。原因就是各种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成本及其效益低于资源非循环利用的石化农业,以致原来作为农业肥料和有机物投入的各种废弃物,不仅不能成为有用的资源,反而成为污染环境的元凶(在中国许多地区,原来被农民作为重要资源的“桔杆”,由于劳动力成本提高等原因而造成处置成本的增加,因此收获后大多被一焚了之,结果不仅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而且在许多地区还影响客机航班的起降)。这种情况,显然从技术方面得不到合理解释。由此说明,循环经济的核心是经济利益,而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资源循环的技术,只有在它能够带来比非资源循环技术更大的经济效益时,才会被采用。现在一些地区正由石化农业向生态农业回归,就是因为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使得后者在经济上更有竞争力的结果(杨文进,2005)。

不仅资源能否循环利用取决于经济原则,而且社会在制定各种废弃物的排放标准时,也是根据排放一定量废弃物所产生的各种社会成本(和收益)与社会为减少这些废弃物排放量所承担成本(及取得的收益)之间的关系来确定的(由于实际中污染所产生的各种成本难以准确计量,因此损失的计量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只有当后者小于前者时,人们才会提高废弃物排放的社会标准,由此减少废弃物的排放。也正因为如此,各国的排放标准都是根据各自在这方面成本收益情况的改变而不断调整的,由此才会出现发达国家的排放标准高于发展中国家的情况。这说明,循环经济与非循环经济的界限并不是泾渭分明的,而是根据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而改变的。

自然,强调“循环经济”的经济核心本质,并不是否定技术的作用,而是指在人类社会中,技术是服从于人类利益或经济要求的。这种情况,不仅在循环经济中存在,而且在各个方面都是如此,许多在技术上先进的生产方式,如“铱星移动通讯”等,因经济性差、竞争不过适应性技术而遭到淘汰的例子,在现代社会是不胜枚举的。只有当先进技术在经济上能够超过传统技术时,它才会在社会实践中取代后者。因此,才会出现许多最先进的技术,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成为社会的“普适”技术,那些不能满足这个要求的技术则会被淘汰(在人类发明的各种新技术中,绝大部分因达不到这个要求而被湮灭)。

二、循环经济的实施条件

循环经济的内涵说明,循环经济的实施是需要一系列条件的,如果不能满足这些条件,循环经济就不可能实施,甚至原有的循环经济也会转换为非循环经济,传统农业被石化农业所取代等就说明了这点。显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条件最终都必须体现在其收益大于成本的基础上。只不过在这里,厂商与社会或政府之间的成本和效益内涵存在着重大差异。如厂商在生产过程中为节省成本而采取的将废弃物排放所导致的生态环境破坏,则成为社会巨大的成本负担;而政府为减少废弃物排放所产生的成本,对社会来说,则会因生态环境改善而获得明显收益等。一般来说,循环经济的实施条件主要有:

1.技术的成熟度及其适应性。虽然从本质上说,循环经济的核心内容是经济性,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即产出品与投入品的市场价格不变等基础上,能否实行或在何种程度上实行循环经济,则主要取决于技术的成熟度及其适应性。这是因为,技术水平的发展状况,决定着循环经济生产方式中成本投入和产出收益的大小,它们之间的关系则是决定能否实施循环经济的重要条件。一般地说,投入成本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污染物处理或资源回收利用设施的建设成本;二是这些设施的运行成本。这两方面的成本,都与技术的发展状况及其成熟程度密切相关。收益则是回收资源的价值。我们知道,原来许多不能实行循环经济的生产方式,如造纸过程中各种废弃物的回收和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水泥厂粉尘的回收等,之所以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成熟而变得在经济上可行,就是因为技术进步降低了其中的成本,或者是提高了资源的回收效率而取得了更大的收益。我国许多产业生产过程中的循环程度低于西方发达国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国在这方面的技术落后,结果造成治污的效果达不到基本的要求,或者是运行的成本太高而使社会或企业无法承受,因此难以满足循环经济的要求。所以说,加强资源循环利用的技术创新和改进,是实施循环经济战略的重要条件。

2.资源供给的数量约束程度。资源供给的约束程度,显然是决定一个社会或厂商是否实施循环经济的重要条件。如果资源供给丰裕,能够以极低甚至免费的方式供给,社会和厂商自然也就没有在这方面实施循环经济的动力和必要,这正如在水资源丰富且价格低廉的地区,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是提不上议事日程的。只有在资源供给短缺,它的硬性约束使得不实施循环经济方式生产就不能正常进行时,或者是它导致的资源高价格使循环经济变得有利可图时,人们才会积极地实施循环经济生产方式。这正如我国一些严重缺水地区,许多企业因水资源缺乏而受到供给的硬性约束,不实施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生产就无法正常进行,实施循环经济的成本虽然较高,但却远远低于因资源约束而造成生产停顿的代价,所以迫使缺水地区的许多大中型企业纷纷实施水资源的循环利用。这说明,在一定条件下,尤其是在那些依靠公共基础设施提供稀缺性的资源供给方面,如水资源的供给等,通过具有较大程度的强制性的限制性资源供给,可以促使厂商和居民加强资源的循环利用。

3.资源的市场价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各种公共性资源,资源的约束程度一般会反映在价格水平的高低上,即资源的约束程度越高,在供求作用下的价格水平也就越高;约束程度低,则一切相反。假设实施循环经济的成本不变,并且资源的回收是其中惟一的收益,那么很显然,循环经济能否被实施的条件就是资源的价格,即资源的价格越高,实施循环经济的条件就越充分;价格低,则一切相反。由此我们看到:随着资源价格,如能源价格的提高,原来无利可图而被搁置的一些循环经济生产方式,如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与取暖等,正变得有利可图而得到快速发展;一些原来严重污染环境的废弃物中的重金属,随着价格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其回收变得有利可图。显然,如果在此过程中原来被循环经济替代的资源,如石油的价格出现下降,那么循环经济就可能被非循环经济所替代,这正如20世纪70—80年代石油价格高涨时期发展起来的许多能源循环经济,因此后石油价格的持续下降而重新被石油经济所替代一样。这些情况说明,循环经济的实施,需要资源的硬性约束与高价格作动力。因为市场经济是利润经济,只有当实施循环经济的收益大于成本时,才会被追求利润的资源配置主体——厂商所采用。

4.企业生产规模的大小。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下,能否实施循环经济生产方式的条件是企业或生产单位的规模,一般地说,两者间具有正比关系,即生产单位的资源利用的生产规模越大,循环经济的实施效果越好。这是因为,在现代生产方式条件下,任何资源的循环利用都需要一定的物质技术条件和工艺流程,从而需要相应的成本投入,如果企业的生产规模或资源再利用的规模太小,就无法承担所需的成本费用,如我国目前正被大量关闭或清理整顿的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五小”企业,并不是缺乏相关的治理技术,而是因为它们的生产规模太小,承担不了相关的治理费用,所以不得不被政府强令关闭或迁移。同时,一些有用资源的再利用也需要生产单位达到一定的规模,如发电厂余热、炼油厂废气、造纸厂的废碱等的回收利用,都要求企业生产达到相当程度规模后才可实施。这说明,只有企业或资源利用的规模大到一定程度时,循环经济生产方式才有可能得到有效实施。在一些污染行业,各国政府确定的起始规模,往往也就是满足污染治理所需的经济规模。自然,如果单个企业自身的规模满足不了循环经济的规模要求,那么将这些达不到循环经济规模要求的企业在区域上集中起来,进行统一的污染治理或资源再利用,也能够满足循环经济的规模要求。这也就是说,要做到循环经济,就要求资源的利用和再利用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要求,这种规模要求可以是单一的生产单位,也可以是众多生产单位的集合。

5.产业的聚集程度。循环经济不仅要求产生相同污染物或可被利用物的生产单位在区域上的集中,以符合循环经济的规模要求,而且要求存在着投入产出关系和废弃物排放与利用单位之间的空间集中。这是因为,循环经济的核心内容,就是原来被作为废弃物并会污染环境的排放物被作为资源而得到利用,达到资源循环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这个要求往往是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单个企业无法完全做到的,或者说要做到这点,就需要企业的规模无限大并涵盖所有废料与副产品回收和利用的生产领域,否则,任何厂商都无法通过资源循环方式消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解决这个矛盾的方法,就是建立社会化的资源再循环体系。这种体系包括区域与社会整个层次。要做到区域内各生产单位的废弃物和副产品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就需要废弃物的排放单位与利用单位在空间上有效集中,即做到区域上的产业聚集。这正如著名的丹麦卡伦堡生态工业园区中的发电厂、炼油厂、制药厂和石膏制板厂之间,通过贸易方式把其他企业的废弃物或副产品作为本企业的生产原料,建立工业部门间的生态链关系。如电厂向炼油厂和制药厂供应发电过程中产生的蒸汽,使炼油厂和制药厂获得了生产所需的热能,并通过地下管道向全镇居民供热,由此关闭了镇上3500座燃烧油渣的炉子,减少了大量的烟尘排放;同时将除尘脱硫的副产品工业石膏,全部供应附近的一家石膏板生产厂做原料,还将粉煤灰出售,供铺路和生产水泥之用;炼油厂产生的火焰气通过管道供石膏厂用于石膏板生产的干燥,减少了火焰气的排空,其中一座车间进行酸气脱硫生产的稀硫酸供给附近的一家硫酸厂,炼油厂的脱硫气则供给电厂燃烧;该工业园还进行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如炼油厂的废水经过生物净化处理,通过管道向电厂输送,每年输送电厂70万立方米的冷却水;整个工业园区由于进行水的循环使用,每年减少25%的需水量;此外,炼油厂和制药厂也进行了综合利用等,由此做到了对资源的最大利用和对环境的最小破坏。这种情况说明,产业的地域集中,是实施循环经济的最基本要求。只有这样,才能降低资源再利用过程中的成本,使得循环经济方式变得有竞争力而得以生存。

6.社会化的资源统筹利用。无论各企业和区域内的资源循环利用做到何种程度,都不可能完全满足资源永续利用的要求。因为受技术、成本等方面的限制,任何性质的企业规模都是有边界的,不可能将生产过程中的一切外部影响都内部化;更重要的是,在生产社会化的条件下,不仅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系列对生态环境不利的外部影响,而且产品的使用也会产生这种影响,当今遍布各地的塑料包装物造成的白色污染就是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所以,要使生产方式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就需要进行资源再利用的社会化分工协作,如建立专业化的废弃物回收与加工利用体系,如德国双轨制回收系统(DSD)DSD是德国一个专门组织对包装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的非政府组织。它接受企业的委托,组织收运者对他们的包装废弃物进行回收和分类,然后送至相应的资源再利用厂家进行循环利用,能直接回用的包装废弃物则送返制造商。DSD系统的建立大大地促进了德国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等。没有资源循环利用的社会化分工,是不可能真正做到社会层面的循环经济的。若要单靠企业自身消除其产品使用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或者是回收使用后的废旧产品及其包装废弃物,其成本是任何企业都无法承受的,只有依靠社会化的专业分工,才有可能做到这一点。这说明,要做到循环经济的有效实施,需要企业、区域与社会三个层次的相互协作。缺少任何一个环节,循环经济都难以深入。

7.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规制。在实施循环经济中,国家或政府对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无疑居于核心的地位。这是因为,无论是企业还是区域与社会,其实施循环经济的成本与收益,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影响,如:国家对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程度提高,就会明显增加循环经济中的成本;国家如果增加对某些资源使用中的政策补贴,如我国对农药和化肥的财政补贴,将降低循环经济中的收益(相反,国家通过税收等提高紧缺资源的市场价格,则会提高这些资源循环利用的经济效益)。所以,国家政策对各经济主体是否实施循环经济及其程度起着支配性的作用。这说明,如果一个社会要有效地实施循环经济,就要求政府在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能够与之相适应。如:在成本方面,政府必须大力降低企业与区域实施循环经济的成本,可通过财政或金融支持,鼓励循环经济的技术创新,对实施循环经济的投资及其运行成本进行补贴或减免税收等等;在收益方面,可通过提高各种资源的价格,尤其是公共产品性资源,如水、电、燃料等的价格,以改善实施循环经济生产方式厂商的收益。提高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或者是较大幅度地提高排污费,也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政策。

此外,一个社会对不可再生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伦理价值、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的严厉程度等等,也是决定循环经济程度的重要条件。

以上分析说明,实施循环经济并不单纯是技术的选择问题,也不是微观主体一厢情愿能够做到的事,而是需要一系列条件来满足的,在实际过程中,这些条件是随着产业的整体演进而逐渐实现的。这些条件如果不能被满足,那么循环经济也就不可能实现。同时说明,不同的范围,循环经济的主体对象及其成本和效益的内容也是不同的。由厂商完成的循环经济(注意的是,由厂商完成的循环经济,从性质上说不一定是微观的,如区域和社会范围内由厂商以分工协作所完成的废弃物排放与利用之间的循环经济,就具有明显的区域与宏观性质),其成本与收益都是以财务现金表示;而由政府完成的区域与社会范围的循环经济,成本与收益则不完全表现为财务收支,有相当部分是非财务的,如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等,这是因为政府与企业各自承担的社会职责不同,所以循环经济的侧重点也不相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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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进.2005.可持续发展经济学教程[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3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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