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保证书范例6篇

贷款保证书

贷款保证书范文1

兹有我公司客户 ,现住址 身份证号 。

该客户于 年 月 日与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购销合同》购买我公司开发的九龙明珠 号商品房一套,建筑面积 m2,房屋总价款 元,业主自筹¥ 元,不足¥ 元,不足部份委托我公司向贵行推荐借贷个人住房贷款。

经我公司对该客户以及其家庭成员的经济状况的了解,认为该客户资信程度较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其月收入为 元,故推荐该客户向贵行申请贷款。我公司承诺在该客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未办妥交押贵行之前,愿提供该客户申请的个人住房贷款(大写) ,(小写) 元的经济担保。待两证办理后,交押贵行作为贷款抵押,同时解除我公司对该户此项贷款的经济担保责任(两证未办妥前,办理期房抵押登记手续)。

附公司有关情况:

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纳税号码:

基本帐户开户行:

帐 号:

xx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xx分公司

贷款保证书范文2

【关键词】以贷还贷;担保法解释;保证人

一、以贷还贷的含义

对于以贷还贷的确切含义,我国正式的的法律条文中并无规定,有学者认为以贷还贷,是指银行在债务人旧贷款未归还的情况下,与债务人签订新贷款合同,以新贷出的款项清偿旧贷的行为。另有学者认为以贷还贷是指借款人在未归还前一到期贷款的情况下,又与该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将该贷款用于归还前一到期贷款的行为。由此可见,对于以贷还贷的内涵并无异议。以贷还贷,又叫“借新还旧”、“以新贷偿还旧贷”,在银行业务操作中普遍存在,其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债务人偿还能力的问题,也有银行业监管、考核等原因。

在我国的法律文件中,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39条有规定。此规定并没有禁止以贷还贷,由此,当事人可协议约定以贷还贷。最早在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对浙江省分行关于借款合同有关法律问题《关于银行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有关合同合法性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提到:“以贷还贷(或借新还旧)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贷款通则》等有关金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贷还贷的借款合同应属有效。”由此可以看出,即便是在银行业内部也是认可以贷还贷合法性。

二、应当区分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不同情况

根据解释第39条,对于以贷还贷合同中涉及到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应区分以下几种不同情况处理:

第一,旧的贷款合同没有保证人,新的贷款合同有保证人。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偿还了旧贷产生了新贷,对债务人并无实质的影响;对债权人来说,旧的贷款变成了有担保的贷款;然而对保证人来说,有可能会直接承担新贷款的保证责任。根据解释第39条第一款的规定,保证人仅仅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事先没有将以新贷还旧贷的情况告知保证人,那么应当推定保证人并不知情,主合同双方的行为就属于恶意串通欺骗保证人,保证人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保证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以新贷还旧贷,而仍然自愿担保时,主合同双方的行为就不存在恶意串通欺骗保证人了,保证人自然应当依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对于此种情况符合基本的法理,并无分歧。

第二,逻辑上,有可能存在旧贷款合同有保证人、而新贷款合同没有保证人的情况,这也许是因为旧贷款合同的保证人根本不再具有清偿旧贷的能力,或者旧贷款的保证合同过了保证期间。此时,旧贷款已得到清偿,旧贷款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已不存在。但是,中国人民银行在以上复函中提到:“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新的借款合同以贷还贷,原借款合同如有担保人的,应当取得原担保人的书面认可。新借款合同没有取得原担保人认可的,原担保人只在原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承担担保责任。”此时旧贷款已得到清偿不复存在,那么此规定的合理性何在?由于以贷还贷的原因颇为复杂,有可能是债务人仅仅出于资金周转的需要,而此时旧贷的保证人有可能亦会存在有能力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在新贷款没有保证人的情况下,完全排除保证人对新贷款的保证责任则于银行不利,但此规定有加重旧贷款保证人责任的嫌疑。

第三,旧的贷款和新的贷款的担保均为同一个保证人。因为解释第39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不适用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所以不论保证人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以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均应对新的贷款合同的承担保证责任。这是因为同一保证人先后为同一债务人的贷款合同承担担保责任,以新贷偿还旧贷并没有加重保证人的责任。但是,审判实践中往往忽视了对旧贷款保证合同的审理程序,法院只审查旧贷款的保证人是谁,至于保证人在旧贷中是否承担责任,无须经过程序上的举证质证。原因是只要确定旧贷的保证人与新贷的保证人为同一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确定了,实体法的规定影响了程序的展开。如果保证人对于旧贷款的保证责任不成立,就不存在适用解释第39条第二款的空间,所以必须对保证人在旧贷款中是否承担保证责任予以确认。

第四,新旧贷款合同都有保证人,但分别为不同的保证人。对于保证人不知道以新贷还旧贷的情况时,从结果上来说等于新贷款合同的保证人承担了旧贷款合同的保证人的责任。所以后一份贷款合同的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取决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事先是否将此情况告知后一保证人,如果未告知主合同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欺骗保证人,对此保证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保证人是在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新贷还旧贷的,此种情况保证人依合同承担保证责任。但实际情况是,新借款合同上不直接注明借款用途是“还旧”,一般都以“流动资金周转”、“购买原料”等为借款用途。笔者认为要看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是什么:如果约定借款用途是“流动资金周转”,那么用于归还旧贷款属于“流动资金周转”,此时推定保证人对于主合同债务人把新款用于还旧贷款应当是知道的,不能以变更借款用途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是购买原材料,而实际上用于偿还旧贷款的,保证人可要求免责。依据行业惯例,实践中的以贷还贷多数以“流动资金周转”的形式,直接注明“还旧”的情况较少。有学者亦认同此观点。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认定

对于解释第39条中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如何认定呢?中国人民银行在以上复函中提到:“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新的借款合同以贷还贷,原借款合同如有担保人的,应当取得原担保人的书面认可”,此规定采取了取得保证人书面认可的方式。在司法实践中,涉及以贷还贷信贷业务的纠纷大多以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银行债权得以保全为结局。“在认定以贷还贷才能确定保证人责任时,则认定构成以贷还贷。在认定以贷还贷例外才能确定保证人责任时, 则认定构成例外。”因此,为了更好的平衡银行和保证人之间的利益,应当严格限定对以贷还贷的认定,特别是“知道和应当知道”的认定应当以取得保证人书面认可为认定标准。

在性质上,以贷还贷属于民事行为。因而,认定以贷还贷,要查明客观上借款人有将新贷偿还旧贷的行为,而且还应当查明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主观上有以贷还贷的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意思联络。”但是实务中,以新还旧的行为容易查明,但证明有以贷还贷的共同意思表示,难度较大。在没有证据证明共同的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应允许依据具体情况和司法经验使用推定的方法,比如“款项根本没有贷出,只是更换贷款凭证的;借款人短时间内归还贷款的,如上午贷出下午即还;新贷款正好是旧贷款本息相加之和,借款人又在短的时间内归还贷款的”。不难看出以上三例均属于以贷还贷的典型情况,认定属于以贷还贷并无异议,但对于其他的情形能否认定为以贷还贷则仍需谨慎。

以下是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做法。比如说,对于新贷与旧贷均为同一保证人,但并不能认定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且新贷的标的额高于旧贷的标的额的情况能否认定为以贷还贷而让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呢?最高人民法院在一则指导案例”中,在新贷与旧贷为同一保证人的情况下,最高院直接依据解释第39条推定担保人属于“知道或应当知道”承担民事责任,即便是在新贷和旧贷的标的额有较大差异的情况下亦不影响责任的认定。但是如果新贷旧贷标的额差距过大且为同一担保人担保,而不问担保人对以贷还贷是否知情一概推定担保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则过于不利于对于保证人的保护。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市综合信息交易所、上海三和房地产公司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案”中的裁判摘要可以看出,保证人在新贷款合同上盖章的即可认定为保证人知道,且新贷旧贷之间并不需要有形式和内在联系。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市先锋支行与湖南金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沙金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中依据解释第39条第一款“认定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借新还旧”,而仍然进行保证担保的,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担保人所提供的担保为抵押担保,而并非保证,最高院参照解释第39条关于保证的规定,认定对于抵押担保的情况下,也认定了担保人对以贷还贷的担保责任。“如何规避交易风险,强化债权效力,确保债权实现是现代民商事立法的重要任务。现代立法为此设计了两种制度:一种是债的担保方式如保证,另一种是物的担保方式即担保物权。”根据保证所产生的为债权,根据抵押担保所产生的权利担保物权,而物权的效力的对抗力高于债权,所以此种情况应当允许类推适用《担保法》第三十九条的关于保证的解释的规定。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我国法律条文中并无规定而实践中广泛存在的以贷还贷案件如何确定保证人的责任,应当依据旧贷款是否有保证人、新贷旧贷保证人是否同一且对于以贷还贷是否知情、新贷与旧贷之间标的额的差异等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区分。对于以贷还贷纠纷大多以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为结局的情况,为了更好的平衡银行和保证人之间的利益,应当严格限定对以贷还贷的认定,特别是“知道和应当知道”的认定应当以取得保证人书面认可为认定标准。从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案例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在新贷与旧贷为同一保证人的情况下,即便是在新贷和旧贷的标的额有一定差异的情况下亦不影响责任的认定,但是如果新贷旧贷标的额差距过大而不问担保人对以贷还贷是否知情一概推定担保人承担责任,则过于不利于对于保证人的保护;保证人在新贷款合同上盖章的即可认定为保证人知道,且新贷款和旧贷款之间并不需要有形式和内在联系。

【参考文献】

[1]曹士兵.中国担保制度与担保方法[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2]孙鹏.担保法精要与依据指引(增订版)[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3]汪世荣.“以贷还贷”纠纷中的保证人责任--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判决书为对象[J].法律科学,2005(6).

[4]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5]赵培元.新贷和旧贷的保证人为同一人时的保证责任承担[J].人民司法,2001(5).

[6]周清.“借新还旧”案件中的保证责任[J].法学杂志,2000(2).

[7]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庭.经济审判指导与参考(第1 卷)[M].法律出版社,1999.

[8]最高人民法院(2006)民二终字第2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时间2007年4月24日.

贷款保证书范文3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

保证人:

(1)__________

(2)__________

(3)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借款,保证人自愿提供担保。经审查,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种类、用途、金额、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结息,欠息按__‰计收复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借款和还款

1.分期借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借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借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计划办理贷款手续,实际放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和还款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4.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还本付息;到期不还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 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方式:本合同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2.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3.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应由借款人承担的全部债务。

4.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必须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借款人偿付。

5.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在本合同保证期内,保证人如发生分立、合并、改组、股份制改造或再向他人提供担保时,应及时向贷款人报告并在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后进行。

7.在本合同保证期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定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8.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的赔偿金。

第四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借款人有权了解农业发展银行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各项优惠政策和信贷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配合贷款人共同管好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遵守人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有关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只能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和相应的专用账户。对远离开户行的企业,经开户行审查同意,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辅助存款账户,但必须遵守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管理规定。

3.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并自觉接受贷款人的信贷监督。

5.借款人对专项用途贷款必须落实贷款利息补贴来源,向贷款人提交有关利息补贴来源单独文书。

6.借款人不得以银行借款及其形成的资产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或偿还贷款人以外的债务,以保证贷款的安全。

7.借款人发生分立、合并、改组、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等改变经营形式行为时,已占用的贷款本息应立即归还;立即归还确有困难的,由改变后的企业承担或分别承担贷款债务和利息,并办理贷款债务转移手续,同时重新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8.借款到期,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的,须经保证人同意,并提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按照有关规定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贷款人审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仍按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9.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发放贷款,并根据借款人实际用款进度供应资金。

2.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管。

3.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反上述约定义务的,贷款人可视不同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信贷管理规定,实行加罚息、停止贷款、扣收账户资金等信贷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借款人拒不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资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或追索保证人的连带责任。

2.贷款人违反约定义务的,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3.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均不追究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借、贷双方不得擅自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

2.贷款人同意办理贷款展期的,应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3.借款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者。

4.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5.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改变住所时,应于变更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组成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展期还款申请书、展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贷款保证书范文4

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书范文1借款人(全称):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按以下内容发放贷款

一、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资信状况和担保情况等向借款人提供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的人民币贷款,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用途、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生的业务,其贷款到期日的具体约定均不得超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的同意,提前还款时约定利率不变。

四、利息计付:

(一)本合同项下逐笔发放贷款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

(二)本合同项下借款按______(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每______(月/季末月)第20日。

第二条 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一、借款人在贷款人指定的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立____________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二、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委托扣款还贷协议》同意贷款人委托结算的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按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到期在借款人__________账户内直接扣划贷款本金和利息(含罚息)。

三、逐笔发放贷款时,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四、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保证、抵(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二、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账户中划收。

三、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借款凭证的记载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四、逐笔发放贷款时,贷款人有权审核借款人的有关情况,并自行作出贷与不贷的决定。

第四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二、按期归还贷款本金。

三、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四、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

五、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六、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七、借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业、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或其他意外事件、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九、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十、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十一、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小,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十二、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

(一)逾期罚息: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从逾期之日起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利率加付_____%的利息。

(二)挤占挪用罚息: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按挤占挪用处理,此期间对挤占挪用部分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利率加付_____%的利息。

(三)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复利标准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四)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项下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本息。

(五)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六)因借款人有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及实现债权的其它一切费用。

二、贷款人违约:

(一)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不能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资金时,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处以日利率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二)贷款人违约,借款人有权依法主张权力。

第六条 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担保,乙方可要求借款人办妥担保合同的公证、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要求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一、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二、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三、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质人)提供_______________(质物)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 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书范文2出借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月,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

1、借款期间,乙方按月息 2.0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即利息为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从借款发放当日起,每30日为一月,并以此计

3、借款利息分1次支付,若乙方提前还款的,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

五、借款本金的归还

乙方须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还清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

六、合同解除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将借款用于非本合同约定用途的。

2、乙方未按时支付利息超过20日的。

3、乙方遭遇重大诉讼或者严重经济困难,出现预期还款困难未提供有效抵押担保的。

4、乙方或保证人提供的资料、信息不真实的。

5、乙方有低价处臵资产、转移资产、无偿处臵资产等行为,可能导致还款困难的。

6、乙方或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有转移、灭失、毁损等情形的。

7、乙方出现死亡/注销/解散/吊销执照/破产、严重残疾、重大疾病、重大诉讼、经济状况恶化等导致或可能导致不能履行还款义务的。

8、保证人出现死亡/注销/解散/吊销执照/破产、严重残疾、重大疾病、重大诉讼、经济状况恶化等导致或可能导致不能履行担保责任的。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间,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2倍向乙方加收罚息,直至全部利息、罚息付清为止。

2、乙方未按时归还借款本金的,逾期期间,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四倍向乙方加收罚息,且乙方须并按应还本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本、息等付清为止。

3、因乙方违约,甲方通过司法程序主张权利的,甲方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律师费按诉讼标的5%计算)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自乙方违约之日起,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3倍向乙方加收罚息,直至本息、罚息等付清为止。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附则

1、乙方及保证人承诺,向甲方提供的电话、地址等联系方式和全部资料、信息均真实有效。乙方及保证人提供的电话、地址和其他资料发生变化的,将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及保证人未及时告知甲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及保证人承担。

2、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3、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时生效,同时开始计算借款期限和利息。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书范文3借款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贷款方与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__。 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合同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 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 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八、贷款到期后1 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九、本合同书一式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 份,公证机关1 份。

十、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贷款保证书范文5

意向书是表示缔结协议的意向,并经另一方同意的文书,这种文书旨在表明一种意向,并不是正式的协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贷款意向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觉得有用的朋友可以收藏一下。

贷款意向书1甲方:。。。。。。。。。。。。。。。。。。。。。。。。。。。

乙方:。。。。。。。。。。。。。。。。。。。。。。。。。。。

。。。。。。。。。。。。。。。。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就贷款担保事宜,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分散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合作。指导具体保证合同的签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接受

中小企业借款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向甲方出具书面的《贷款意向书》。

第二条 甲方在接到《贷款意向书》和中小企业担保申请后,着手对中小企业的担保事项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并落实好反担保措施后,与乙方订立保证合同。

第三条 协议双方就贷款合同订立保证合同。

第四条 保证方式以连带责任保证为主,在特殊情况下经乙方同意,也可以使用一般保证方式。

第五条 甲方在乙方开立专用贷款担保账户。

第六条 乙方接受为甲方提供注册资金5倍.最高不超过10倍的可担保贷款额度。

第七条协议双方应相互推荐信用等级较好的客户,在前期审查工作方面,尽可能进行紧密合作,包括共同审查或各自在审查结果的'交流。贷款的决定权在乙方,担保的决定权在甲方。

第八条 甲方提供担保的贷款种类为中小企业贷款,乙方对有甲方担保的贷款原则上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上浮30%--50%(含)之间。

第九条 在事中监控方面,协议双方应加强合作,建立稳定的信息联系,相互交流和通报借款养殖户的信息,共同进行对贷款中小企业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协议双方应督促中小企业筹措资金归还贷款。其借款中小企业确因困难申请展期,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可办理、否则视同逾期。逾期达25个工作日仍未归还,甲方按约定条款依法承担待偿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作双方应自觉.严格地遵守上述约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严禁未经协商或对方允许而擅自主张.自行其事。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采取以下制裁措施:

1.终止合作,责令

甲方限期改正或补救;

2.直接扣收账户存款;

3.追究违约责任,由甲方赔偿损失;

4.终止双方合作。

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以下制裁措施:

1.中止合作,责令甲方限期改正或补救;

2.甲方按已发生实际担保额度(包括本金和利息)留存保证金给乙方。

其余资金甲方有权调出,但甲方所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及贷款逾期后25个工作日内代偿的承诺不可更改。

3.追究违约责任,由乙方赔偿损失。

4.终止双方合作。

第十二条 未尽

事宜,协议双方根据具体的保证合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原则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如与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中小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有抵触,在正式签协议时,以《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中小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协议

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表示双方已达成合作意向,正式协议待乙方有权部门批准后,正式签订。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 (或授权)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意向书2__________________担保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现由担保公司推荐到 银行,贷款 万元,由担保公司担保,现本人承诺如下:

一、在银行放款前:

1、足额交清保证金、担保费、吊费预交金及担保公司要求的其他费用;

2、足额交清市场的店面租金,水、电、网络、闭路、电话、卫生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3、要求押物的,在放款之前将相应额度的货物入库到市场;

如未进货,无法及时将货物入库到市场将先向市场交纳应押货物相当金额的资金。

4、按银行要求购买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等银行金融产品。

二、放款后

1、放款后两日内,及时将该笔贷款全额划给提供给银行的购销合同中供方的银行账户,并将划款凭证复印件提交给担保公司;

2、按银行要求按时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

3、按银行的要求做好贷后货款的回笼和走帐工作;

4、按银行规定的日期准时、足额还利息,贷款到期及时、足额还清;

5、每月准时向担保公司提供当月报表及其他要求上报的材料。

以上贷款客户应尽的义务,本人郑重承诺一定按以上承诺兑现。如因本人没有兑现承诺造成不能放款或不能续贷的,本人毫无怨言,与担保公司和银行无关。

承诺人: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x年x月x日

贷款意向书3项目编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经本公司初步研究,拟同意为 公司在贵行的提供以保证:

1、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00元),贷款期限为

个月;贷款用途:

2、因本担保

项目涉及抵(质)押登记,请贵行协助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并签订借款保证合同。

本意向书仅为一种担保意向,并不构成本公司就上述贷款向贵行提供了保证,本意向书不具有担保的法律效力。

河南同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贷款意向书4国家综合计划部门在审批行业主管部门、地方综合计划部门上报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对使用商业银行贷款的项目要求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意向书或贷款承诺书。为加强和规范我行对外出具固定资产贷款承诺书和贷款意向书的管理,防范贷款风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附件一)和《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意向书》(附件二),是严肃的法律文件,会带来相应的民事法律后果,各行要遵循有利于竞争、有利于“双大”客户战略实施的原则谨慎办理,不得为争办项目而违反规定,盲目对外出具贷款承诺书等书面文件。

二、《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和《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意向书》一般由一级分行严格按照所附格式对外出具。因特殊情况需由总行出具的,一级分行应向总行信贷管理部报告,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出具。

三、出具《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的项目,必须是已经通过我行审批同意贷款的,未经贷款审批决策的项目不得出具贷款承诺书。

四、对未经我行贷款审批决策的项目,国家综合计划部门在批复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求我行出具《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意向书》,一级分行应对企业的资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简单调查,并有贷款意向后,区别下列情况按规定程序出具。

(一)属于一级分行信贷授权权限以内的项目贷款,由一级分行自行对外出具;

(二)属于一级分行信贷授权权限以上的项目贷款,一级分行应将项目贷款调查报告上报总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一级分行根据总行信贷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同意签发贷款意向书的通知》(附件三)对外出具。

五、总行营业部和住房与建筑业信贷部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附件一: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

年 第 号

(主送单位):

你单位提送的 项目贷款申请,经我行评估,同意承诺该项目(人民币,外汇)固定资产贷款 万元(美元)。

本承诺书自签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俟本承诺书下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在承诺期内列入国家(地方)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符合我行相关的贷款条件后,我行下达正式贷款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 行(签章)

贷款保证书范文6

银行借款担保书范文

编号:

交通银行   行:

鉴于你行向   (下称“借款人”)提供(币种) 贷款(金额) (大写: )(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合同”)编号为 。该贷款期限为 ,利率为 ,用于 。本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现本保证人同意为上述“贷款”全额担保,特此开立以你行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你行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偿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全部和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本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一期应付款项”,你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和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以“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你行,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和延付利息。本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保证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贷款”金额,对不超过“合同”金额   %的追加贷款部分,按本担保书规定承担担保义务。

五、在“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前,本保证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证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和索偿权。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证人提供抵押品,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你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

六、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担保书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

担保人:

日期:

银行贷款注意事项

1、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提供本人住址、联系方式要准确,变更时要及时通知银行;

2、贷款用途要合法合规,交易背景要真实;

3、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预期,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4、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还款额不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5、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

6、要按时还款,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7、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对于抵押类贷款,还清贷款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登记;

8、提前还款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与银行沟通才可以办理。

银行借款担保书范文 相关内容:个人担保贷款申请书范文3篇 上世纪80年代,为了降低我国银行业的高不良贷款率,国有银行率先开始了担保贷款的探索之路,时至今日担保贷款在我国的开展已有30多年的历史,且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的贷款业务。本文是个人担保贷款的申请书范文,仅供参考。

个人不可撤消担保书 致:XX公司鉴于贵公司将¼用 ,签订(试用期)一年期劳动(务)合同,经 请求,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 在贵公司经营活动或工作期间发生的债务(含Υ法和过失给贵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保障责任,具体保证事项如...

银行贷款信用担保书范本 对于大宗的借款,要有一个担保人,确保会还款,要不然,借钱了跑了,不还了怎么办。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借款担保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银行贷款信用担保书(一)致___________分行:根据你行与______(下称借款人...

工作单位经济担保书 本文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担保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经 济 担 保 书担保人:被担保人:一、担保人_____________愿意为____________ 作经济担保。

五篇个人担保书优秀范文 担保书是指担保人为了替被担保人进行担保而写下的协议书,担保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些担保书还约定了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那么个人担保书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个人担保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五篇...

各种担保书的范文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担保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担保书范文(一)履约担保书根据本担保书,___________...

上一篇贷款承诺书

下一篇贷款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