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平台范例6篇

网贷平台

网贷平台范文1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 金融监管 潜在风险

一、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产生背景和发展概况

P2P小额借贷是一种将非常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商业模型。它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满足个人资金需求、发展个人信用体系和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三个方面。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P2P小额借贷逐渐由单一的线下模式,转变为线下线上并行,随之产生的就是P2P网络借贷平台,这使更多人群享受到了P2P小额信贷服务。同时通过这种借贷方式来缓解人们因为在不同年龄时收入不均匀而导致的消费力不平衡问题。

(一)国内外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产生背景

P2P在线借贷的兴起并非偶然,一方面,正规金融体系中金融机构在市场定位上忽视中小企业、弱势群体的金融需求,小额信贷市场存在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P2P在线借贷是民间借贷与网络科技相融合的产物,其提供的无抵押担保、自助交易模式、近距离的交易空间和新型的理财选择契合了众多中小型客户的金融需求,对市场主体的自主创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我国,今年以来温州等多个地区发生的民间借贷信用危机充分表明我国民间金融市场庞杂无序,发展模式尚不清晰。据中国社科院统计数据显示,民间金额规模约在1万亿元以上,在法律不完善的情况下,各级民间金融机构并未在工商局注册,而小额信贷网站既克服了地域限制,节约线下成本,又辐射范围广阔,资金流动率高,将成为释放民间金融的有益尝试。

(二)国内外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概况

1.国外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概况。美国的Prosper公司凭借便捷自助的操作模式、低廉的费率和差异化的定价机制,已经成为P2P融资领域在线借贷的领军者。其引人“客户组”概念,不同的客户组拥有不同的信用评级,任何一个客户组内的借款人若未能及时还款将直接影响该客户组的信用水平,从而使整个客户组成员借款利率的优惠程度下降。网站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交易金额的0.5%~2%),同时通过与保险公司合作出售还款保险获得一定的佣金。

除Prosper外,P2P在线贷款领域还有其他几家以贷款为目的,以在线P2P为形式的公司。如2007年5月上线的Leading Club,通过社区网络的“病毒式传播”特性,使用Facebook应用平台和其他社区网络将出借人和借款模式人聚合;全称为英国Zopa网上互助借贷公司的Zopa,平台内的贷款人可以提供500~25000英镑的贷款,以贷款利率竞标,利率低者胜出;2005年成立的非营利的P2P贷款网站Kiva,采取“批量出借人小额借贷”模式,不仅提供免费借贷中介服务,还设置“零利率”借款模式,主要面对的借款人是发展中国家收人非常低的企业和个人。

2.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概况。在我国,初具规模并且富有影响力的P2P小额信贷网站有拍拍贷、红岭创投、宜信等,在线借贷中已经搭建起了一个平台的雏形。虽然受国内多方条件约束,我国的网络借贷平台还难以与发达国家如Zopa、Prosper等公司平台相匹敌,但作为信贷市场创新融资方式的网络借贷平台在起步阶段就开始尝试探索较为完善的运作模式,在资格审核、信用评级、风险防范等多方面一一规范。自2007年在上海登陆以来,网络借贷影响范围遍及全国。在银行信贷持续偏紧的背景下,人人贷中介公司近来呈现发展快速的态势。

二、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信息提供平台,联结借贷双方促成借贷成功的业务,在运作上可以弥补银信合作和小额借贷短期内资金出借额度用完,不能及时收回持续经营的不足,可以促进市场资金流动,改善资源配置,为市场上需要资金的中小企业或个人提供资金,在现实背景下具有积极的发展意义。同时,其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有一些缺陷。因此在评价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体系时,应该结合其优势和风险做出客观的评判。

(一)国内P2P网络借贷业务的发展机遇

1.当前借款人筹资渠道单一,P2P网络借贷平台提供低准入门槛、较为安全的筹资渠道。目前中小企业在面临筹资问题时能够选择的借款途径主要有银行、小额贷款、私募基金、高利贷以及公益信贷机构。银行和私募基金在选择贷款人时往往有较为严格的标准筹资,偏重商业模式优秀的企业,小额信贷意愿不强烈;小额贷款由于只能运用自有资金出借给借款人,额度有限,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公益信贷机构出借金额上限过低,欠缺灵活方便。这些限制都使得中小企业和个人的借款需求的不到满足。

相对于以上融资渠道,网络借贷平台的准入门槛很低,国内的借贷平台都将有小额资金需求的市场主体纳入客户对象。宜信公司还有专门针对学生、农民、小业主的特殊项目,能够满足不同阶层客户对资金的需求。信用等级良好的借款人还可以获得数额较大的借款,筹资效率高并且对放款人的资金安全也有一定保障。许多由于公司规模不大或公司业务不成熟而被银行拒之门外的资金需求者能够在网络借贷平台上获得资金,发展企业。

2.传统借贷手续繁琐,网络借贷办理程序简易。银行筹资,往往审核严格,手续繁琐,需抵押;公益信贷机构虽无需抵押,但一般执行困难,审核繁琐,欠缺灵活方便。网络借贷办理程序简易,减少时间、空间上的限制对借贷双方产生的影响。由于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办理各种手续,借贷双方只需在家通过材料传输完成各项认证,节省了往返银行、公安机关、法院的各项流程,既节约成本,又省时省力。

3.网络借贷给予放款人更多放款选择权和灵活度。对放款人而言,放款人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借款人作为资金出借对象,同时将一笔钱分散投给多个借款人,如同资产组合投资一样分散一笔贷款的风险。目前国内几家较出名的网络平台,其出借资金方单笔放款金额在100元至10万元不等,放款人可以根据自身资金使用情况和借款人资信等级选择如何放款,同时进行几笔收益率不同的放款人,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个人所期望的收益。

4.大众投资理财收益率相对偏低,网络借贷提供较高收益率。当前银行存款利率普遍低于3%,虽然稳健,但回报较少。网络借贷平台非常吸引投资者的一点是其高于银行的收益率,这不仅体现在借款利率上,同时反映在还款方式上。目前国内网络借贷平台的借款利率设定在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以内,还款方式均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这不仅提高了投资者的收益率,同时增加了借贷资金的流动性,提升了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一家网络借贷平台“畅贷网”的借款案例可以说明网络借贷在收益率上带给借贷双方的便利与优惠。一位借款人在网络平台上通过审核后一笔十万元的借款,年利率自行定为20%,借期为一年。放款人在网络平台上看见信息后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最后的审核,经网络平台确认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划转相关资金。由于网络借贷平台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则借款人每月都将还给放款人一笔相同的金额,月还款额通过公式:每月还款额=■计算得出,则该笔借款每月借款人需还给放款人9263.45元,由于这笔每月还款包括本金与利息每月等额偿还,借款人还款中的利息额度是随着本金的增加不断减少的,这就比从银行借款一次性付清全部借款本金的利息有很大优惠。借款人实际最终还款额111161.4元,也就是说实际年贷款成本为11.16%,虽然高于银行借款利率,但首先借款人融得了资金,其次借款人可以一次全额获得十万元资金投入使用,而不需要先行扣除利息,通过网络借贷可以实现其融资运营的目的。而对放款人而言收益率的优势显而易见,其每月可以取得借款人的还款,比银行定期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先期获得的还款可以进行再投资,总收益率也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

(二)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面临的风险与挑战

1.监管职责不清,法律性质不明。目前大部分专家认同,由于银监、公安、工商、网监等部门均未出台针对性法律法规,P2P行业目前属于我国法律的“灰色”地带,存在监管职责不清,法律性质不明的问题。在美国,专门针对民间借贷方面的法律包括《诚实借贷法》、《消费者信用保护法》等,使得民间借贷与主流金融机构借贷一样拥有合法地位,因而美国的网络借贷平台可以发展迅速。可见,网络借贷必须得到法律法规和监管层的许可才能够持续稳定地发展下去,而我国目前在这方面还缺乏强制有效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P2P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2.业务风险难以控制。这也是银监会的风险提示中重要的一条。这主要是说网络平台无法核实征信,进行有效贷后管理及无法防范洗钱。现实运作中,由于网络借贷平台的资料平台未与银行连通,P2P平台目前主要通过成本较高的方式来获取客户个人征信资料,且大多数需要客户自行提供,这让一些潜在放款用户存有担心。在美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社保号码,只要查询即可见其信用记录。而身份证无此功能,全国信用评价体系尚未建立,无法避免个人开立多个账户或盗用他人信息开户,进而多次集资,扰乱国家金融市场。参照国外成熟的P2P在线接待模式可见,一国发达和成熟的征信体系可以为网络借贷的发展提供夯实的基础。征信机构之间信息的共享和信息提供者积极的参与有力地推动了征信市场的不断扩大。我国征信体系尚未成熟,亟须国家行政支持,让我国P2P行业征信更公开透明和全面。

3.客户资源有限,企业发展遭遇瓶颈。目前网络借贷平台自身的经营由于受到客户数量有限、资源流通缺少效率等因素也面临极大的挑战。作为一个新兴行业,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知名度仍然不高,加之银行等金融机构尚未认可其经营模式,握有大量客户资源却仍不愿共通,使P2P行业的生存环境十分艰难。不久前,一家国内知名网络借款平台“哈哈贷”关闭,其创始人姚宗场坦率表示:关闭公司主要是资金的问题。未来,规模小、运营不佳的网站或将被淘汰出局,这一现状表现出P2P网络贷款行业的弱小。国际成熟的P2P信贷网站中,Zopa实现年贷款总额1.5亿美元,Prosper3个月完成总计1200万美元的风险投资。Kiva进行跨国借贷,成立至今已经给41个国家提供总计超过2000万美元的无息贷款,而国内几家知名借贷平台,最早成立的“拍拍贷”年成交量也仅达2千多万人民币。加上国内新兴网络平台为扩展业务,在服务费、管理费上连续给予优惠,网络平台盈利渠道需要扩展以维持公司的运营,因而国内网络借贷平台需要其他金融机构更多的关注和互通,才能在国内市场上有良好稳定的发展。

三、对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建议与发展前景分析

在我国,未受到相关法律明确规范的网络借贷仍处于相当不成熟的成长阶段,借贷平台的盈利模式、信用评级制度等方面也在不断探索改进。银监会近日《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对P2P平台风险做出提示,从中我们也可以结合国外成功经验对中国网络平台的发展进行规划和设计。

(一)对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建议

1.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将P2P行业纳入监管。对国家来说,把小额信贷网站纳入监管已成为杜绝非法集资、完善金融市场、搞活民间小额信贷市场的必要条件。应结合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制定一部专门的针对广泛意义上的民间借贷行为的法律,给予民间金融活动合理的生存发展空间,明确参与民间金融活动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调整修订现行法律中有关民间金融的法律依据,鼓励民间金融阳光化发展。

银行等传统借贷机构不应将之视为行业竞争对手,应该采取更为有效的扶持方式,比如给予客户共享等支持,同时将P2P平台纳入平台,业务纳入表内进行监察,在不影响国家整体宏观经济运行的情况下给予新企业相应的扶持,促进该行业的发展,通过建立更完善高效的征信系统,促进P2P网络借贷平台加强对借贷双方的审核、监管,并逐步打造有特色的审核评价机制。

2.大力促进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完善征信体系。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征信市场的培育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良好的征信服务既有利于授信者业务发展,也有利于消费者更方便和快捷地获得信贷服务,英美两国P2P在线借贷平台之所以能够迅速崛起,其基础就在于其成熟规范的个人信用体系。此外,还要建立高效运行、服务规范、种类齐全的中介服务体系,对现有的资信、评估、审计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整合、再造,积极引进国内外资信等级高的大型中介服务机构,吸收国外相关的先进经验和组织形式,促进中介服务业服务水平和诚信水平同步提高。

3.引导民间金融组织化规范化发展。监管部门应以开放式的思维来审视民间金融活动,充分考虑金融现象的灵活性,引导民间金融组织化和规范化发展。一方面要通过相关法律规定将民间借贷契约化,另一方面要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鼓励民营资本自愿联合成立多种所有制的民营金融组织,如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组等,发展非吸收存款的贷款零售商。

4.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投资者教育,强化投资者风险意识,预防可能风险。网络借贷行业应该重视投资者教育,通过定期培训、讲座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教育,指导放款者在放款前详细认证贷入方的收入和信用状况,选取正规、品牌信誉好的贷款网站;督促借款者在借贷交易中遵守法律法规,从而降低借贷交易中可能的风险、健全民间金融法律框架。

(二)国内P2P行业的发展前景

虽说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一个新兴行业,征信、监管等多处业务方面存在职责不清,法律性质不明的问题,但这些并不一定代表风险。第三方支付行业在初期也属于监管职责不明的状态,可市场实践证明,其很有存在价值,在国家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后也获得长足的发展。P2P网络借贷在银行信贷紧趋、投资风险加大的大环境下,既为贷入方提供了快捷的贷款服务,又满足了借出方的投资需求,如果通过借鉴国际网络借贷公司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究网络借贷平台的实际意义、完善风险监管、改进经营模式,相信小额信贷网络平台将在国内经济发展、资本流动中起到重要作用,成为将来金融行业中一个新的发展分支。随着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居民小额贷款、投资将更加便捷有效,民间金融市场将得到更多资金并实现更好发展,国家金融市场亦得到很好补充和完善。这对国家、民间金融、借贷双方来说将是三赢局面。

参考文献

[1]孙之涵.P2P网络小额信贷探析[J].征信,2010(3).

[2]王艳、陈小辉、邢增艺.网络借贷中的监管空白及完善[J].当代经济,2009(12).

[3]尤瑞章、张晓霞.P2P在线借贷的中外比较分析――兼论对我国的启示[J].金融发展评论,2010(3).

[4]张永青.我国小额信贷商业化发展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6.

网贷平台范文2

2、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其它五花八门的名字,收费标准都非常高。因此,有能力按时还款的,千万不要逾期。

3、承受平台花式催收。催收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刚逾期几天,平台客服MM轻声细语、温馨提醒,告诉您已经逾期,请按时还款;第二阶段,逾期较长时间,平台客服严肃警告,威胁再逾期不还将面临严重后果;第三阶段,逾期很长时间,平台不再好言相劝,开始展开实际行动。

4、实际行动分为很多种,例如:平台给你的亲戚朋友推送你的欠款信息,让你在朋友圈里颜面扫地;平台排专门的催收人员上门催收, 面对面沟通要账等。当然,这些还是比较温和的。有些平台将催收外包出去了,由专门的催收公司进行催收,前段时间爆出的催收公司“暴力催收”,相信借款人都不愿意遇到。

5、人行征信产生污点。目前,大部分网贷平台还没有接入人行的征信系统,但接入人行征信已经成为一个必然趋势。以后网贷平台借贷逾期不还,将会和银行贷款、信用卡逾期一样被记录到人行的征信系统中,产生信用污点。如果说之前的后果,仅仅是颜面扫地的话,那么征信产生污点后将会影响到实际生活,想买房没办法贷款,想买车没办法按揭等等。

网贷平台范文3

【关键词】网络借贷平台 发展现状 未来趋势

一、前言

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使得网络借贷平台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基于社会大众对信贷的现实需求,网络借贷平台在融合了互联网属性和金融属性之后,成为了一种重要的借贷形式。而线上模式和线下模式的结合,使得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得到了有效拓展。但是由于网络借贷平台发展时间较短,在制度和政策层面的监管力度还不强,导致了一些小的网络借贷平台发展不规范,影响了借贷群体的利益。因此,网络借贷平台只有解决了监管问题、风险控制问题和信誉问题,才能在未来获得全面快速的发展。

二、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现状分析

我国第一家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于2007年,它秉承“让朋友之间的借贷成为乐趣”的理念,通过提供网络借贷中介服务,实现借贷双方达成合意、资源互补的目的。目前我国网络借贷平台主要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模式。线上模式以拍拍贷、红岭创投为代表,所有的借贷活动均通过网络完成。线下模式以宜信为代表,它的借贷并不是通过网络来完成,网络只是一个提供信息的平台,具体的借贷是由分布在全国的30多家分公司来完成。结合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实际,其发展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网络借贷平台发展速度较快

虽然网络借贷平台出现时间较晚,但是由于其借贷门槛较低和管理机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吸引了大量的社会资金参与其中,同时也吸引了众多有借贷需求的公众参与其中,使得网络借贷平台能够以一种较快的速度迅速发展。

(二)网络借贷平台数量较多

正是基于市场需求,以及网络借贷平台带来的示范作用,目前网络借贷平台总体数量出现了快速增长,无论是增速还是网络借贷平台规模,都呈现快速发展的状态,网络借贷平台的数量更是得到了全面增加。因此,总体数量多是其重要特点。

(三)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量逐年增长

伴随着网络借贷平台的快速发展和数量倍增的,是网络借贷业务量的逐渐增长。究其原因,除了民间借贷需求较为旺盛之外,良好的资金利用机制也是网络借贷平台吸引社会公众的重要原因。因此,业务量逐渐增长是其发展现状的缩影。

三、网络借贷平台的影响因素分析

虽然网络借贷平台发展较快,但是由于网络借贷平台在管理制度上还不够成熟,同时也缺乏政策层面的有力监管,导致了网络借贷平台在实际运行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影响了网络借贷平台发展质量。结合网络借贷平台发展实际,网络借贷平台的影响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层面的监管对网络借贷平台产生较大影响

由于网络借贷平台经营业务的种类比较特殊,在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过程中必须得到上级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而监管制度的完善性和监管力度,成为了影响网络借贷平台经营管理效果的关键。因此,政策层面的监管是影响网络借贷平台经营效果的重要因素,对网络借贷平台有着重要影响。

(二)资金风险对网络借贷平台有着重要影响

在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过程中,如何处理资金风险,避免资金风险累积,是网络借贷平台经营的重点。从目前经营不善的网络借贷公司来看,没有处理好资金风险是他们的通病。因此,正确认识资金风险对网络借贷平台的影响,是做好网络借贷平台经营的关键,对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三)经营信誉对网络借贷平台有着重要影响

由于网络借贷平台主要是对中小客户服务,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诚信度是决定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质量的关键。基于对网络借贷平台的了解,只有不断提高企业的信誉和诚信度,才能满足网络借贷平台经营需要,提高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质量,推动网络借贷平台经营管理的发展,提升网络借贷平台经营水平。

四、网络借贷平台的未来发展趋势

虽然网络借贷平台在经营管理水平上存在一定的差距,并且在实际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上也存在一定的不同,但是所有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目标是一致的。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无论是在政策层面还是在具体资金风险防控上,网络借贷平台都能有效解决。因此,网络借贷平台的未来发展趋势将会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网络借贷平台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上级监管力度更大

随着国家对网络借贷平台的重视,针对于网络借贷平台的管理制度将会越来越多,上级金融部门对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也会更加严密,监管力度也会更大,对规范网络借贷平台经营秩序和提高网络借贷平台经营管理效果具有重要作用。

(二)网络借贷平台将会借助信息联合,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考虑到资金风险对网络借贷平台的重要影响,在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中,将会加强各公司之间的信息联合以及行业间的信息联合,有效提高资金风险防控能力,提高网络借贷平台的抗风险能力,对促进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网络借贷平台将着力打造诚信经营机制

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以及社会大众对网络借贷平台的需求,在未来网络借贷平台将会对诚信经营引起足够的重视,并着力打造诚信经营机制,保证网络借贷平台能够做大做强,最终达到建成规范市场环境的目的。

五、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基于社会大众对信贷的现实需求,网络借贷平台在融合了互联网属性和金融属性之后,成为了一种重要的借贷形式。而线上模式和线下模式的结合,使得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得到了有效拓展。但是由于网络借贷平台发展时间较短,在制度和政策层面的监管力度还不强,导致了一些小的网络借贷平台发展不规范,影响了借贷群体的利益。因此,网络借贷平台只有解决了监管问题、风险控制问题和信誉问题,才能在发展中取得实效。

参考文献

[1]张职.P2P网络借贷平台营运模式的比较、问题及对策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2013年.

[2]沈霞.P2P网络贷款的法律监管探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

网贷平台范文4

论文关键词 网络借贷平台 法律规范 监督管理

一、当前网络借贷平台存在的法律问题

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民间借贷出台专门、系统的法律制度,更未对网络借贷平台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地位、市场准入、监管部门等均处空白,2011年以来先后出现哈哈贷倒闭、人人贷被银监会风险警示、贝尔创投被公安机关调查等事件,凸现了规范网络借贷平台的迫切性。当前,网络借贷平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网络借贷平台主体资格不符合现有法律规定,且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

由于现行的法律未明确网络借贷平台的身份地位,导致其一直游走在政策和法规的灰色地带。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除了要符合股东人数、注册资金、固定场所、从业人员等要件外,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还应当依法经过批准。从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特点而言,其具有金融的属性,如保管用户货币、代收用户款项、就保管或代收的款项向特定用户支付、退付款和信用担保等。而目前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公司,仅在工商部门注册,并未经过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批。

(二)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方式存在诸多法律风险

1.合同利率偏高涉嫌高利贷。按照网络借贷平台的交易撮合模式,借贷双方在网络借贷平台以竞标形式达成借贷协议,导致借贷合同的利率往往偏高,尤其是短期的借贷合同,普遍高出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这种“高利贷”借贷合同违反了相关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2.双方的行为易顾此失彼或引发道德风险。网络借贷平台既为借方,又为贷方,当交易双方产生纠纷,维护一方利益的同时,难免侵犯另一方利益。同时,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也极易导致道德风险。

3.将沉淀资金的孳息据为己有涉嫌侵权。网络借贷平台只是代其用户保管资金,其账户中的资金并非网络借贷平台所有,双方之间形成的是保管合同关系。保管人在保管期满,应该将保管物及其所产生的孽息一并归还给保管物的所有人。但目前几乎所有的网络借贷平台都没有将沉淀资金的孳息支付给用户,侵犯了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控制能力相对偏弱

1.容易发生骗贷现象。虽然网络借贷平台制定了相应的审核机制,但仅通过在网上提供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不可靠,难以准确评估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实践中就常出现借款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贷款的案例。

2.沉淀资金缺乏管理机制。网络借贷资金并不是由放款人的账户直接转入借款人账户,必须通过网络借贷平台才能实现周转。平台经营者往往能控制平台内的大部分沉淀资金。如果将这些沉淀的大量客户资金用于风险较高的投资活动,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3.对借款人拒不还款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网络借贷属于信用借贷,大多没有抵押的要求,虽然平台也能提供一些风险防控措施,但当借款人拒不还款时,往往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难以维护资金的安全。

4.个人信息保护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网络借贷平台一般要求借款人填写详细的身份信息,甚至要求填写亲朋好友的个人信息。据报道,拍拍贷、宜信等借贷平台已有了数十万注册用户,一旦平台遭遇黑客攻击或者管理上出现漏洞,很可能出现大面积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四)网络借贷监管缺位不利于防范风险

目前,我国网络借贷行业处于监管缺位的状态。实践中,网络借贷平台向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但由于其经营的业务带有金融属性,工商部门难以对其进行监管。而平台又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金融机构,其设立也没有经过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批,金融监管部门也难以对其进行监管。因此,网络借贷市场一直是监管的真空,由于缺乏监管,一些网络借贷平台打着中介的幌子,跨越中介角色,自营放贷业务,有些平台甚至为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渠道。

二、网络借贷法律规范的英美经验借鉴

英美两国网络借贷发展较早,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法律体系和监管模式相对成熟,其先进的立法经验对我国完善网络借贷法律体系具有借鉴意义。

(一)明确网络借贷性质及法律地位

英国的《消费者信贷法令》将网络借贷界定为消费信贷。美国网络借贷主要通过债权和收益权凭证在借贷双方流转实现,网络借贷平台将对应某一债权的收益权凭证出售给放款人,并通过用出售收益权凭证所得的资金向合作银行购买债权来安排合作银行向借款人放款。因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以《证券法》为依据,认定网络借贷平台向放款人发行、出售收益权凭证的行为属证券交易行为,对平台实行准入管理,要求平台在SEC登记注册,以证券形式发行收益权凭证。

(二)明确网络借贷监管主体和职责

美国通过多项法律明确网络借贷监管主体和职责。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实施业务准入监管,并通过强制信息披露提高网络借贷平台产品的透明度和标准化;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根据《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公正债务催收法案》监管网络借贷平台及第三方债务催收机构的不公正甚至欺诈行为;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根据《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中“金融隐私条款”监管网络借贷平台及其合作银行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根据《多德-弗兰克法案》监管网络借贷市场,受理金融消费投诉,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三)建立网络借贷市场准入及信息披露制度

1.建立消费信贷许可证制度,严格市场准入。英国制定消费信贷许可证制度,规定从事消费信贷、债务管理(包括P2P)、信用调查等业务的公司需向英国公平贸易办公室(OFT)申请消费信贷许可证,并按许可证约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内容、信息更正告知义务规范经营,无证经营或未按约定条款经营的将被处以经济处罚(最高5万英镑)、暂停或撤销许可证、拒绝新证申请、认定为刑事犯罪等处罚。

2.建立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减少信息不对称。美国对网络借贷平台执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强调错误信息披露责任追究,要求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发行说明书详细披露借贷活动相关的具体条款,毫无保留地说明可能出现的风险,并通过递交发行说明书的补充材料及时更新每笔新发生的贷款信息,而这些信息均由SEC通过电子数据收集、分析和检索系统(EDGAR)对外公布。

(四)加强对合作银行的监管及金融消费投诉案件的受理,突出强调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和犹他州金融机构管理局(UDFI)有权对两大网络借贷平台Prosper 、Lending Club的合作银行Wedbank采取监管并在证实其违规时采取处罚措施。而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有权对网络借贷平台进行直接检查,通过执行联邦消费金融法案,搜集、受理金融消费投诉,保护借款人的利益。

三、网络借贷平台法律规范的主要构想

(一)明确网络借贷平台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以立法的形式明确网络借贷平台的身份和地位,可以将其作为民间借贷的特殊形式进行管理,引导其走上正常的运行轨道。此外,要严格禁止网络借贷平台吸收民间资金和参与放贷等经营范围之外的行为,严禁集担保、借贷于一体,防范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决不允许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两条底线。

(二)建立网络借贷平台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

由于网络借贷平台带有金融属性,建议对进入网络借贷市场的公司设立前置性行政许可,明确规定网络借贷平台必须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设立,具体规定网络借贷平台的资格条件及设立程序,如最低注册资本、申请人资格、平台规则、风险控制能力等,以此限定经营主体范围,对符合设立条件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发放经营牌照。同时建立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完善破产清算制度,对于有悖法律法规的及无法适应市场要求的网络借贷平台,根据退出的条件、清算财产的清偿顺序、清算责任等退出条款予以有序清退。

(三)确定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规则及风险管理要求

法律应对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规则及风险管理提出具体要求,以规范其发展。如明确要求其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管理组织,以保障经营方向、经营措施以及经营目标的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按规定制定借贷中介服务协议,明确其与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纠纷处理原则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要求其制定岗位独立、人员分工、职责分明、实际合理的业务操作规程,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形成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日常工作关系。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管理体制

1.明确监管机构和监管事项。以立法的形式确定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机构,明确其地位、职责及具体的监管事项,包括平台使用规则、资金存管、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强制信息披露、大额可疑交易报告、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平台合同要求以及停止运作标准等。同时,赋予监管机构对网络借贷平台开展监督检查的权力,便于掌握网络借贷平台运营情况,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借贷平台存在的问题或风险进行提示或要求其整改,降低运营过程中的操作风险。

2.建立网络借贷平台的资金管理机制。限制网络借贷平台的第三方支付功能,确定网络借贷平台的资金托管银行,将放款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放在网站账户内,该账户由托管银行管理,托管银行按照网上借款成交后产生的电子协议进行资金汇划,严格监控账户的资金流向和取现情况,并由网络借贷平台定期向客户公布账户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加大透明度,防止出现资金被挪用、侵占、隐匿的风险。

网贷平台范文5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小微企业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全球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企业不再满足于以往传统的融资渠道,互联网逐渐与小额借贷款相结合,从而产生了P2P网络借贷平台。它解决了许多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难的问题,对促进中国的国民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P2P网络借贷平台在其发展过程中,也不断发现本身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比如信息不对称,跑路情况不断发生,信用评价不完善造成的信用风险。诸如此类的风险,都提醒了人们应对P2P网络借贷平台进行规范化管理。P2P网络平台的规范化不仅仅需要其自身进行自律,更需要外界对其的约束。

1 P2P的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概况

1.1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兴起及发展现状

(1)P2P网络借贷兴起的原因

首先,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使消息的成本越来越低,让更多的人能够了解到P2P网络借贷。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为P2P网络借贷提供了强大的群众基础。

其次,当前的金融体系仍然以银行为主导,但是市场上也存在着一些小微企业和个体,他们没有抵押物品,而银行对小微企业和个人的信息调查成本非常高,所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很难从银行贷到发展所需的资金,他们就从网络借贷平台寻求借款,这也从一定程度上推动P2P网络借贷的发展。

(2)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现状

21世纪以后,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小额信贷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从线下模式向线上模式转变,这就出现了P2P网络借贷平台。2005年,最早的P2P网络借贷公司Zopa在英国伦敦成立,随后各个国家纷纷效仿。自2007年成立第一家P2P借贷平台以来,大量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上线,2014年全年网贷行业由导入期进入到快速成长期。但在其快速成长过程中,由于P2P平台数量快速增加及监管环境宽松,行业内竞争激烈原因,导致倒闭、跑路、提现困难等问题也随之而来。在这种情况下,行业内已达成规范化发展的共识。2012年,中国小额信贷联盟成立P2P行业委员会,同年,在上海举办了中国首届P2P小额借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峰会,与32家机构讨论通过了P2P行业公约,协商P2P内部的征信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虽然成立了行业的自律联盟,但这些组织的规范作用不强,要走向规范化发展还是需要企业自律。

1.2 P2P网络借贷的特点

(1)投资借贷双方广泛,覆盖人群多

P2P网络借贷通常是面向无法提供担保财产,在银行无法获得发展资金的中低收入人群,其中不乏学生、白领及个体工商户等。他们的资金一般用于短期周转。相对于银行贷款手续繁琐和发放资金时间长,P2P网络借贷对于这些在短期内需要资金的人群无疑是一种便利。由于投资门槛低,中高收入人群既可以使自己的闲置资金得到合理的配置,也可以让自己接触到一种新的投资方式。由此可见,P2P网络借贷覆盖面非常广泛,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满足了不同人群的需求。

(2)交易方式灵活

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上,用户注册成为网站会员后,提供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以及信用证明等信息,就可以借款需求。之后,平台会对于借款金~、还款日期进行审查,网站会根据借款人的信息寻找与之匹配的投资方。借贷双方无需当面进行交易,在网上就能够完成所有的交易手续,交易方式非常灵活,符合当今互联网时代的要求。

(3)高收益 高风险

P2P借贷平台在借贷双方之间搭起了着桥梁。借款人在平台中上得到借款,平台就会收取所借出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管理费,借款人还需要根据借款时间,金额支付给被借款人一定的利息。被借款人得到收益之后,平台也会向其收所得利息的一定比例作为费用。面对如此高的收益以及几乎无准入门槛,许多电商都投入了P2P的大浪潮之中,但是如此大的平台却缺乏法律和行业规范的制约,这就导致了P2P借贷平台出现许多问题,使得P2P也给人们烙上了高风险的形象。

2 P2P网络借贷平台对小微企业融资的影响

2.1 P2P网络借贷平台对小微企业融资的积极影响

(1)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出现使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更加丰富,增加了小微企业获得贷款的机率,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2)交易方式灵活,放款速度快、效率高。在P2P网络借贷平台出现之前,小微企业主要向银行借款,需要提供繁琐的材料,并且贷款审核时间长。P2P借贷平台利用线上操作,打破资金借贷双方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简化了放贷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间,使小微企业在短时间内获得资金,提高了小微企业融资效率。

(3)改善了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中,资金需求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借款的利率和期限,再与符合条件的资金出借者的信息相匹配,双方直接交易,信息透明,从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资金需求者和资金出借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2.2 P2P网络借贷平台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消极影响

(1)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高影响平台的长期发展。P2P平台的跑路潮、倒闭潮,增加了运营风险,降低了人们对平台的信任,从而影响了人们对其资金的投入,平台的资金规模也会缩小。其次,P2P网络借贷平台也存在着操作风险。目前P2P网络借贷处于发展阶段,大部分平台都缺少优秀的网络技术的支持,存在技术方面的风险;另外,P2P借贷平台对于员工没有制定准入规则,存在员工道德方面的风险,客户信息难免会遭到泄露的操作风险。总而言之,P2P借贷平台存在许多的风险,最终会影响平台的长期发展。

(2)小微企业无法承受高昂的利息费用。尽管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它自身的优势使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得到降低,但由于P2P借贷平台本身有着民间借贷的性质,它的利率也有不断上升的趋势,所以利息成本也比较高,给小微企业的融资带来的较大的利率方面的风险。

3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完善措施

3.1 P2P网络借贷平台资金托管模式的完善

目前,P2P网络借贷平台由于缺乏监管,卷款跑路的平台层出不穷。2014年开始,为了防止跑路现象,对P2P资金进行托管的模式开始出现。P2P资金托管模式从托管主体的不同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的资金托管,另一种是银行提供的资金托管。

第三方资金托管指的是借款人向贷款人付款的资金不通过P2P平台,而是借款人通过第三方平台把钱转到贷款人手中的方式,这样就能够避免P2P平台挪用资金,保证了资金的安全。首先,第三方支付公司必须经由央行的审核通过,必须加强监管,防止第三方公司再次挪用资金。其次,第三方资金托管的公司应该具备一定的实力,在技术层面上能够防止黑客的入侵,不能让黑客有机可趁,侵入平台随意篡改平台的数据。最后,第三方托管能够防止平台自建资金池,平台将资金托管出去,所有的交易资金都会独立在平台的账户,加强了投资人的资金安全。

银行作为一个信赖度高的金融机构直接参与到P2P平台的资金托管中,这无疑是给投资人打上一剂定心针。当前,许多银行都参与到P2P平台的资金托管。银行对P2P平台的资金托管不仅保障了平台资金安全性,也提高了平台的权威性。一方面,在银行存管的模式下,每个投资者都要在银行开立账户,投资者的进出资金都能够得到有效监控;另一方面,银行在与平台合作之前都要对其考核,所以能够与银行合作的平台都是经过银行严格检测的,所以从一定程度上也加强了投资人的资金安全。

3.2 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机制的完善

(1)应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明确其监管主体

目前,P2P平台由于缺乏法律法规和监管主体对其进行制约,导致平台的投资风险高,投资者维护自身权益难度大。所以,立法机构必须建立互联网金融准入以及退出的相关法律制度,也必须对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等相应法律做好修法工作。2014年,P2P网贷被归为信贷类金融业务,确实由银监会负责监管。监管主体的确定必定会促进P2P行业的良好发展。

(2)必须完善企业的征信体系

首先,要加强小微企业的信用观念,树立其以诚信为经营之本的理念,使小微企业自发加入建设征信体系的队伍当中。其次,也必须要完善小微企业的征信法律制度。目前,我国还未制定统一的征信法律法规,对于信用管理也主要依靠道德和舆论的约束,缺乏法律约束力。我国目前仅有的关于征信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有《征信业管理条例》,所以我国必须借鉴如美国等国家建立完备的法律征信体系,尤其是对于征信数据的上报、开放、使用和保护相关法律制度需尽快完善。在网络借贷平台中,大多数贷款都是依靠信用贷款,所以完善我国的企业征信体系非常的重要。2006年,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就已经开始,但还是处于起步阶段。而国外的P2P能够快速发展起来,就是归功于发达和成熟的个人征信体系。此外,国外的借贷平台充分地利用了征信系统的资源,他们都是根据专业的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信息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评分,以此决定借款的资格和借款的金额。若借款人出现逾期未还款等行为,他们就可以向信用部门报告,这样违约者的信用就会下降,使平台的交易更加安全和稳定。所以,我国在完善征信系统时,可借鉴国外,大力发展征信市场,支持专业的征信C构与P2P平台实现对接,推动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发展壮大。

(3)政府应介入对P2P借贷平台的监管

为了维持P2P行业健康良好地发展,将其纳入政府的监管是十分有必要的。一方面,政府应大力发展互联网信息安全方面的技术,防范金融风险,对网络黑客的行为进行阻止,保障用户的资金安全,加强互联网金融的安全。另一方面,政府必须加强对P2P借贷平台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管。政府部门有义务让用户及股东了解到P2P网络借贷平台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报告、风险信息,这样才有利于提高平台的透明度,增加客户的信赖度。政府的监管能够有效地维持行业运行秩序,维持行业公平竞争环境,使行业能够健康发展,构建政府监管安全网。

(4)要加强P2P行业自律

2013年8月26日,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了《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以实现P2P借贷平台的自律和规范化运营。2013年12月18日,在上海了全国第一个P2P网贷的准入门槛。这使得原本市场进入门槛低、人员素质门槛低的现象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另外,加强行业的自律,行业组织可从以下几点入手:第一,制定P2P平台的行业标准;第二,监督P2P平台的信息透明度;第三,实现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第四,建立P2P平台的保障基金,以备不时之需;第五,建立行业退出机制,强制退出不合格的P2P平台。加强P2P行业的自律,不仅维护了P2P行业合理有序的市场环境,也规范了行业的运作和行业人员的行为,树立了P2P行业的良好形象。

3.3 完善P2P借贷平台信息披露制度

P2P网络借贷平台之所以问题不断,大部分原因是由于P2P平台披露的信息太过于简单,一般只显示融资项目的名称、收益率以及周期,导致投资者认为自己不需要承担起任何的风险而盲目投资。所以,为了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提高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透明度以及公开性,制定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信息披露制度势在必行。首先,要推出产品登记和信息披露系统,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个系统看到公司的信息、平台的信息、产品信息等信息的披露,这对于投资者了解产品以及产品风险有很大的帮助。其次,P2P平台信息通过数据接口接入系统之后,系统中的数据引擎会对平台的坏账、逾期行为等数据分析,这样有利于提高P2P行业自律以及政府监管。最后,随着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联网金融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上线,P2P平台应着手自己平台的信息披露完善,对平台数据进行调整和开发升级,以实现与信息共享平台尽快对接。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全球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企业不再满足于以往传统的融资渠道,互联网逐渐与小额借贷款相结合,从而产生了P2P网络借贷平台。它解决了许多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难的问题,对促进中国的国民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P2P网络借贷平台在其发展过程中,也不断发现本身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比如信息不对称,跑路情况不断发生,信用评价不完善造成的信用风险。诸如此类的风险,都提醒了人们应对P2P网络借贷平台进行规范化管理。P2P网络平台的规范化不仅仅需要其自身进行自律,更需要外界对其的约束。

1 P2P的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概况

1.1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兴起及发展现状

(1)P2P网络借贷兴起的原因

首先,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使消息的成本越来越低,让更多的人能够了解到P2P网络借贷。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为P2P网络借贷提供了强大的群众基础。

其次,当前的金融体系仍然以银行为主导,但是市场上也存在着一些小微企业和个体,他们没有抵押物品,而银行对小微企业和个人的信息调查成本非常高,所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很难从银行贷到发展所需的资金,他们就从网络借贷平台寻求借款,这也从一定程度上推动P2P网络借贷的发展。

(2)P2P网络借贷平_发展现状

21世纪以后,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小额信贷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从线下模式向线上模式转变,这就出现了P2P网络借贷平台。2005年,最早的P2P网络借贷公司Zopa在英国伦敦成立,随后各个国家纷纷效仿。自2007年成立第一家P2P借贷平台以来,大量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上线,2014年全年网贷行业由导入期进入到快速成长期。但在其快速成长过程中,由于P2P平台数量快速增加及监管环境宽松,行业内竞争激烈原因,导致倒闭、跑路、提现困难等问题也随之而来。在这种情况下,行业内已达成规范化发展的共识。2012年,中国小额信贷联盟成立P2P行业委员会,同年,在上海举办了中国首届P2P小额借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峰会,与32家机构讨论通过了P2P行业公约,协商P2P内部的征信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虽然成立了行业的自律联盟,但这些组织的规范作用不强,要走向规范化发展还是需要企业自律。

1.2 P2P网络借贷的特点

(1)投资借贷双方广泛,覆盖人群多

P2P网络借贷通常是面向无法提供担保财产,在银行无法获得发展资金的中低收入人群,其中不乏学生、白领及个体工商户等。他们的资金一般用于短期周转。相对于银行贷款手续繁琐和发放资金时间长,P2P网络借贷对于这些在短期内需要资金的人群无疑是一种便利。由于投资门槛低,中高收入人群既可以使自己的闲置资金得到合理的配置,也可以让自己接触到一种新的投资方式。由此可见,P2P网络借贷覆盖面非常广泛,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满足了不同人群的需求。

(2)交易方式灵活

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上,用户注册成为网站会员后,提供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以及信用证明等信息,就可以借款需求。之后,平台会对于借款金额、还款日期进行审查,网站会根据借款人的信息寻找与之匹配的投资方。借贷双方无需当面进行交易,在网上就能够完成所有的交易手续,交易方式非常灵活,符合当今互联网时代的要求。

(3)高收益 高风险

P2P借贷平台在借贷双方之间搭起了着桥梁。借款人在平台中上得到借款,平台就会收取所借出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管理费,借款人还需要根据借款时间,金额支付给被借款人一定的利息。被借款人得到收益之后,平台也会向其收所得利息的一定比例作为费用。面对如此高的收益以及几乎无准入门槛,许多电商都投入了P2P的大浪潮之中,但是如此大的平台却缺乏法律和行业规范的制约,这就导致了P2P借贷平台出现许多问题,使得P2P也给人们烙上了高风险的形象。

2 P2P网络借贷平台对小微企业融资的影响

2.1 P2P网络借贷平台对小微企业融资的积极影响

(1)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出现使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更加丰富,增加了小微企业获得贷款的机率,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2)交易方式灵活,放款速度快、效率高。在P2P网络借贷平台出现之前,小微企业主要向银行借款,需要提供繁琐的材料,并且贷款审核时间长。P2P借贷平台利用线上操作,打破资金借贷双方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简化了放贷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间,使小微企业在短时间内获得资金,提高了小微企业融资效率。

(3)改善了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中,资金需求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借款的利率和期限,再与符合条件的资金出借者的信息相匹配,双方直接交易,信息透明,从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资金需求者和资金出借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2.2 P2P网络借贷平台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消极影响

网贷平台范文6

中图分类号:F83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10-0034-05

引言

P2P(peer to peer Lending),即网络信贷模式,2005年起源于英国。这种方式能够将社会闲散资金集中起来,借给有资金需求的人。资金持有人通过将资金提供给网贷平台的方式,将资金借给对方。P2P网络贷款方式,在利用了网络技术的优势的同时,有效的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所以有很大的发展潜力。自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传统金融机构融资需求显著回落,而P2P金融借贷平台却迎来了高速发展。以欧美国家的Prosper、Zopa、Lending Club和Kiva为代表的 P2P借贷平台模式在国外出现,并在全球范围内很快推广。2007年8月,我国的P2P网贷平台拍拍贷成立,自此这种网络借贷平台在国内也得到了迅速发展。

我国P2P的发展尚处于探索阶段,与欧美国家相比具有很大的区别。首先,欧美国家较大的网贷平台,例如Prosper、Zopa等的资金提供者均可以凭借对于网络平台所提供的信息,选择资金借出的对象,资金供求双方可以自由地进行匹配。而我国的P2P网贷平台的透明度不高,资金提供者往往缺乏对借款人的了解,存在很大的风险。其次,中国P2P的发展模式大量的借鉴了国外的成熟经验,但是在很多方面又结合了国内的实际情况,有所创新,以适应我国目前个人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的现状。

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高风险。由于成立门槛低,监管缺乏,自2014年以来,多家P2P平台陆续倒闭,P2P平台安全问题受到了广泛关注。我国P2P网贷平台的运作模式和风险控制系统需要不断完善,政府也需要加强对网贷平台的监管力度,以此保障网贷平台的稳定发展。目前虽然我国还没有涉及互联网金融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政策,北京、上海、贵阳、深圳、广州、南京、武汉、青岛、成都、浙江等地均已出台或者拟出台相应的政策,各地出台的政策虽然支持力度不同,但基本保持宽松和包容的态度,在监管上也遵循“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

一、我国P2P平台的发展现状

P2P网贷平台拍拍贷成立于2007年8月,是我国第一家P2P网贷平台。在这之后,各种网贷平台相继成立,带动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到2013年底,我国的P2P平台总数接近700家。2014年,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我国P2P网贷平台数量增长迅速,至2014年底,我国P2P平台的总量已达到1700家。

P2P网贷平台的迅猛发展主要由于:1、这种方式能够通过互联网方式方便快捷得满足借款人的小额资金周转需求。当借款人提出需求,提供资信相关材料,融资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之后,很快就能得到所需资金。2、网络贷款平台非常灵活,使其满足市场需要。我国中小企业存在很大的资金需求,但是银行一般不愿承担较大风险,贷款给中小企业。P2P网贷平台能够灵活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满足市场需求。3、网络技术的发展。随着网络技术的运用,可以大幅减低借贷两方的交易成本。利用网络手段进行交易,能够有效地缩小经营成本。

P2P网贷平台的用户群体近年来迅速扩容,人数及参与的资金规模也进一步上升。目前用户结构从资金流动方向看可以主要分为两类,分别为资金流入方和资金流出方。其中资金流入方的用户群体较为复杂,这是由于网贷平台的低门槛和便利性,使得所有有需求的用户都可以参与,但是具体分析来看,由于互联网金融的超前性和我国P2P平台当前已知的较高风险,目前大多数在P2P网贷平台上进行理财投资的用户都愿意承受较高风险且具备一定的经济学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水平。从资金流出方看,按照贷款的担保物和用途的不同,主要可以分为个人信用贷款、小微企业贷款、车辆抵押贷款、房产抵押贷款及混业经营贷款等五类用户,这五类用户的风险也存在不同之处,其中车辆抵押贷款、房产抵押贷款由于存在足额的担保物,风险相对较小;个人信用贷款由于较低的贷款额度,风险相对有限;小企业贷款、混业经营贷款由于要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对于风控的要求较高。

近年来,随着P2P网贷平台数量不断增加,各平台累计的交易额不断增加,影响范围不断扩大,业务模式从线上模式逐渐转变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其中,发展比较好、名气较大的平台网络贷款平台有拍拍贷、人人贷等。

我国目前主要的几家网贷平台如表1所示。

根据运作模式的不同,可将我国的网贷平台分为线上模式、线下模式及线上线下模式相结合的三种运作模式。在国外,由于征信业成熟、征信体系完善,P2P网贷平台仅扮演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的角色,债权债务关系在借贷双方之间直接产生,平台本身只起到一个中介的作用。在中国,由于个人征信体系不完善,难以判断个人信用情况,导致纯线上模式的P2P网络平台风险较大,因此,目前为止我国的网贷平台较多地选择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运营模式。

1、线上模式

目前拍拍贷、人人贷等P2P网贷平台是采用线上模式的典型代表。采用线上模式意味着网贷平台本身仅作为借贷双方的中介,负责提供双方交易的平台,整个贷款流程通过线上完成。借款人在平台上提出借款需求,而投资者根据借款人信用情况和其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做出贷款决策。在这个过程中,平台仅起到交易中介的作用。

这种模式最能体现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并能够大幅降低经营成本。但由于我国征信体系的不完善,投资者很难判断借款人风险状况和偿还能力,这使得线上模式的坏账率高,风险难以得到有效控制,使线上模式的发展受到制约。这种模式并不符合我国国情,最终有可能会使得平台难以存活,因此单纯采用线上模式的网贷平台数量很少。

2、线下模式

宜信的宜人贷采取的就是线下模式。这种模式主要以线下为主,网络平台主要起到宣传作用,提供辅助信息。线下的服务人员能够采用面对面的方式完成收集借款需求信息、对贷款进行审批,使得对借款人信用的评估更加真实可信,并要求借款人为资金提供抵押,降低风险。宜信建立了严格的信用审查和审批制度来防范风险,将资金分配到多笔借款当中,以此分散风险。要求借款人按月还款,并根据借款人还款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建立了风险准备金制度,一旦出现风险,将由风险准备金先行支付,保障投资者权益。

线下模式的优势在于严格的审查机制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劣势在于网贷平台所收取的费用较高,提高了交易成本,且未能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进行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

3、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是我国大多数P2P网贷采取的模式,这种模式是参考了线上模式,并结合我国的信用环境,提出的适应我国国情的模式。这种模式在网上通过提供理财的方式吸引投资者,将服务内容和借款需求信息公开。而将贷款资金的发放、借款人资质的审核以及风险控制放在线下完成。当借款人发出借款需求,线下工作人员会对借款人的情况进行审核,保证信用评估的真实性。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信用风险,通过实地调查能够提高平台对于借款人资信状况的了解,能够灵活的采取有效措施对资金进行管理,从而降低坏账率,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这种模式是网贷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线上进行筹资、线下进行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利用两端的优势,能够提高P2P网贷平台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的准确度,提高控制能力风险,扩大规模实现快速发展。

如图1所示,P2P网贷平台虽然根据线上线下宣传模式、担保模式等要素分为诸多模式,但是其基本运行结构只是借助互联网这一科技手段,发挥中介作用,进而满足借款方与投资者的不同需求,所以从长远来看,P2P网贷平台能否适应传统金融业运行结构,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实际上取决于能够在保证借款者资金安全和稳定收益的同时,帮助更多的优质投资者及时获得贷款。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区域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以及我国征信体系并不完善,因此我国必然会出现多种P2P网贷平台模式并存的现象,无论采用哪种运作模式,只有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同时能够运用平台自身的优势,才能不断扩大经营规模。

二、P2P网贷平台优势

近年来,P2P网贷平台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主要由于这种贷款模式能够弥补银行贷款的不足,能够弥补现有金融系统的不足。相比银行而言,P2P具有以下几方面优势:

1、实现了资金的优化配置。

P2P平台通过网络方式,吸引很多手握闲散资金的人到平台投资,再将资金投入到有资金需求的人手中,实现了资金的优化配置。相比较而言,由于风险控制的要求,银行不一定愿意满足所有资金需求者的资金要求。

2、手续便捷,操作简单。

与一般的银行相比,在P2P平台获得贷款相对比较容易,只需要在网上提供相关信息通过审查便可获取资金,节约了大量时间和成本。而银行贷款往往流程复杂,办理进程缓慢,容易给资金需求方带来损失。

3、收益率较高。

由于P2P主要从事中小企业和个人的借贷业务,承担的风险比银行要高,因此收取的利率也比较高,能够为投资者带来较高的收益。存入银行的资金收益主要是无风险或者是低风险的收益,收益率相对较低。

三、P2P网贷平台面临的风险

1、信用风险。相对于欧美国家而言,我国P2P网贷平台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征信体系不完善造成的。欧美国家建立了完善的征信制度,能够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风险。P2P网络贷款是信用贷款的一种,这种纯信用贷款面临的最主要风险就是信用风险。很多平台在审核借款人资历时并没有对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加以核实,借款人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无法保证。很多借款人所提供的信息是伪造的,冒用他人姓名和身份贷款的现象时有出现,给资金的追回造成很大困扰。P2P网贷平台提供的一般为信用借款,并未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关的抵押,加上这些网贷平台往往成立时间短,规模较小,控制风险能力较弱,难以对贷款事项实现管理,这些均增加了网络贷款的信用风险,有可能导致坏账的产生。

2、经营风险。P2P网贷平台往往面临着比较大的经营风险。为了吸引投资者,很多网贷平台为投资者提供建立了风险准备金制度,承诺一旦出现风险,将由风险准备金先行支付,保障投资者权益。由于借款人通常未提供财产抵押,这种准备金制度往往提高了平台的经营风险。同时,很多网贷平台将多笔贷款拆开重新组合,如果错配现象严重,将会使平台难以进行正常兑付无法提现,增加了平台的流动性风险。由于我国的P2P网络借贷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在监管和征信等方面都不是很完善,多家P2P网贷平台由于经营不善或坏账率过高而出现相继倒闭的现象。

3、技术风险。在技术方面,P2P网贷平台的技术门槛比较低,安全性也没有银行高。一旦有黑客高手对网站进行攻击,很可能会导致客户的资料泄露,甚至是资金的流出,严重影响网贷平台的运作,并会造成借贷双方的重大损失。P2P网络贷款方式的优势就在于其利用了网络技术降低了交易成本,如果技术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无法保障投资人资金的安全,很容易使得平台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影响网贷平台的发展,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4、道德风险。2014年以来,很多P2P平台出现多笔贷款逾期,无法提现,多家网贷平台陆续倒闭,P2P平台安全问题受到了广泛关注。由于进入门槛低,行业缺乏监管,给了很多网贷平台有了可趁之机。有些网贷平台通过虚假宣传,采用各种方式骗取投资者资金之后卷款跑路,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5、政策风险。截至目前,我国尚没有建立起P2P网络借贷方面的监管政策,也没有相关方面的法律制度,整个行业处于监管缺失的状态,只能依靠自律,容易出现问题。法律对于P2P网络借贷定义的合法性很模糊,经营业务范围也没有明确定义,使得平台安全性无法得到保障。一旦投资者出现损失,监管机构无法可以,难以为投资者追回损失。

四、P2P平台风险控制措施

(一)、考虑经济因素对P2P平台的影响

对于小微实体企业由于经营风险造成的违约风险,P2P平台内部可以在信用体系管理中加入经济因素。因为企业的发展状况很大一部分受经济环境的影响。因此,当经济发展迅速时,小微企业的发展自然也会平稳,造成违约风险的可能性就会减小。此时,如果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则增加信用评分;相反如果经济出现衰退,则相应的减少信用评分。如此,势必会减小P2P平台的不良资产率,有效降低平台的经营风险。

(二)提高P2P网络借贷平台自律性

P2P网络贷款平台要提高自身的认识,不做违反法规之事,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减少操作风险和经营风险的发生。网贷平台要对自己所负的责任有明确认识;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要公平公正的对借贷双方的身份等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实,以此保证健康稳定发展。

五、促进我国 P2P金融平台发展的相关政策

我国 P2P金融平台发展,政府部门应当对于P2P金融平台的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同时也要对平台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运行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全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

(一)、完善征信体系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建立在良好信用环境的基础之上。目前,我国的征信体系还不够健全,制约了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政府等有关部门应积极推动我国信用体系的建立,加强评级机构的透明、公益化、公平化。各P2P平台应在行业内部公开自己的数据库,以此建立整套客户网上交易数据库,为投资者查询借款人信用提供便利,同时也推动整个P2P行业信用体系的完善。对于电商企业,完善的征信体系将大大减小借款人质量低下造成的违约风险的概率。完善的征信体系不仅对于电商企业,对我国整个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都将提供很大的利处。

(二)、对互联网信息加强监管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信息由信息产业部作为主管部门,但由于互联网的灵活性、开放性特点,其监管问题仍亟待解决。监管部门应对互联网信息的真实性做详细的规定,并且加大对网络违法行为的查处。如此才能对个人消费贷款中的违约行为进行有效的遏制。

(三)、建立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体系

我国P2P网贷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未专门出台与之相配套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的进入门槛低,缺乏有效监管,因此,行业的发展一开始就很难避免良莠不齐的局面,风险也日趋凸显。因此,必须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系,减少道德风险,防止诈骗行为的产生,准确定位P2P网贷平台的业务范围。

六、结论

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我国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也表现出了较快速度的增长。本文首先对于我国的P2P网贷平台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根据运作模式的不同,可将网络借贷平台分为线上模式、线下模式及线上线下模式相结合的三种运作模式。其次,分析了P2P网贷平台发展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经营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和政策风险。最后提出了促进我国 P2P网贷平台发展的建议。需要完善我国的征信体系,考虑经济因素的影响,并对互联网信息加强监督,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同时提高P2P网贷平台的自律性,这样才能保证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健康持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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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懿增(1962-),男,上海人,经济师,硕士。研究方向: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