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扶持范例6篇

创业扶持

创业扶持范文1

在重庆几天的采访中,发现绝大多数投资者对两江新区优惠政策,最为看好的就是“到2020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条。

两江新区甚于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的优厚政策,使得其成为了全国的一块“政策洼地”,对投资者而言,则是一块不容错过的投资沃土。

优惠政策鼓励创业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重庆市一直在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有利的发展空间,如不断改善发展环境,提高融资服务水平,并在财政上给予相应的支持。

以中小企业最为关心的融资担保为例,重庆就出台了,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担保费补贴相关条例。条例中规定,如果担保机构要获得本年度相关财政补贴,2010年1~9月对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总额必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同时对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不得高于2.5%/年,对企业收取的保证金不得高于担保额度的5%。另外,不得向企业收取除担保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与此同时,中小企业还能享受两江新区优惠政策的扶持。

据重庆市政府相关人士介绍,两江新区将集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部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内陆保税港区政策为一体,对区内的所有企业授予在综合配套改革和与国际接轨方面的先行先试权利。

扶持微型企业“一拖三”

记者还从重庆市工商局获悉,他们正在就前不久出台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中的各项细节,与其他各部门进行紧锣密鼓的磋商与核定。

重庆市将对雇员(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微型企业依据“投资者出一点、财政补一点、税收返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的“l+3”模式进行扶持。

这项针对微型企业出台的利好政策,被形象地称为“一拖三”政策:个人投资5万元,财政补贴5万元,税收减免5万元,银行优惠贷款10万元,即5万元投资可换回15万元资金和5万元的税收减免。这一政策没有就资本的属性,以及这些投资人的身份及原居住地、在渝投资的领域作出限制。

同时,当地政府指定专门的担保机构对发展前景好、扩张能力强、符合国家及该市产业导向的微型企业提供免费担保,承贷金融机构则按照担保基金与贷款余额1比3至1比5的比例向微型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重庆市计划今年将在主城区和部分区县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自2011年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半年前的一个公开场合曾披露过这一思路,他当时的意图是,要借此政策将全国的民间资金特别是一些小额投资吸引到重庆来,最终壮大重庆的产业投资。

要素成本相对低廉

对于创业者而言,还有一个比较关心的问题便是生产要素。

重庆在矿产方面,锶矿居全球第三,锰矿、铝土矿等储量丰富,煤碳自给有余。渝已探明的天然气储量为3700亿立方米。拥有中国陆地天然气的1/4。三峡成库后,形成393亿立方米的淡水水库,是全球最大淡水水库,日均发电1亿千瓦时。而且,重庆正在成为国家重要的石油、天然气、电力、煤炭等能源运输基地。在东部沿海地区拉闸限电的时期,重庆的企业仍能享受充足的电力供应。

除了资源丰富,重庆获得生产要素的代价也相对低廉。在东部地区土地、能源等生产要素紧缺以及建设成本、生产运营成本不断攀升的情况下,重庆生产要素的成本优势十分突出。

同时,重庆本地劳动力成本总体上在与北京、天津、上海、成都、西安、武汉等城市的对比中处于较低水平。

金融支持助力创业

重庆中小企业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针对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其着力的对策就是大力发展担保业。他说:“担保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所不同的是,它是分行业的,也就是说它对本行业内的具体情况比较熟悉,对风险评估更加容易、更加专业也更加准确。”他透露重庆中小企业局方面有这样的思路,让担保公司朝小额贷款公司的方向进行试点。

另外,重庆市专门针对帮助和支持个人创业,推出了“微小企业贷款”。所谓“微小企业贷款”是重庆银行专门针对起步、创业阶段的微小企业推出的一项金融服务,其服务对象是广大的小摊主、个体户、小企业,这些人即使没有重庆市主城区户口,也就是外地小型投资者也可申请贷款。

申请微小企业贷款,重庆银行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抵押,只要能找一两个其他自然人担保即可。对于金额较小的,比如借款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借款人又符合重庆银行的放贷条件,不找担保人也可以贷款;金额较大的,重庆银行将视借款人的具体情况要求找怎样的自然人进行担保。目前,重庆银行的微小企业贷款,最低2000元即可贷,最高可贷到50万元。贷款期限从3个月至2年不等。

为支持微小企业发展,重庆银行在利率上也进行了优惠,通过让利的方式对微小企业进行扶持和支持,按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和还款的时间不同,优惠幅度也不一样,最低利率可打8.5折。

入驻园区优惠叠加

在重庆,很多企业包括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都会将工厂或者办公地点选择在工业园区内。因为这个重庆市在政策导向上要把特色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加强规划管理,提高特色工业园区发展的总体规模和质量,促进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发展。而且重庆很大一部分工业园区就位处两江新区内,园区政策可以和新区政策相互叠加。由此,重庆两江新区的工业园成为了重庆市乃至全国的“政策洼地”。

重庆港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曾伟告诉记者,入驻都市工业园的业主都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等等。与此同时,凡入驻都市工业园的新办企业,从投产之日起3年内,每年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在区(市)财政分成部分中,可按50%安排扶持企业,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入驻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参加再就业免费培训,并享受再就业小额贷款、贴息、社保补贴和税费减免等相关再就业扶持政策。另外,科技型企业、创意类企业以及东部西迁的企业都可以获得财政资金的补贴。

用足政策走上快车道

胡笑蓉

穿过重庆江北区内一栋栋形态介于厂房与写字楼之间的建筑物,记者在一幢办公楼里见到了意气风发、说话中气十足的汪官蜀。他是重庆恒圣源投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也是重庆都市工业园楼宇企业协会的会长。

1992年,汪官蜀从国有企业的岗位撤了出来,走向自己性格更为适合的市场。仅仅靠着向母亲借来的2000元,白手起家创办了一家印刷企业。当经过几年的商海沉浮,汪官蜀的企业有着良好的发展

态势,但是却面临着因为没有合适的标准厂房而濒临崩溃的状态。

当时的重庆由于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的限制,主城区的大量工厂纷纷外迁,城市工业“空心化”的现象已显端倪。黄奇帆上任重庆市长之后,把上海都市工业楼宇的经验带到了重庆。由此,汪官蜀与朋友合伙完成了第一个都市工业楼宇的改造工程。

这种无奈之中吃到的“螃蟹”,竟让汪官蜀尝到了甜头。一来重庆市为市级都市工业楼宇提供了很多优惠政策,包括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全额返还土地出让金及城市建设配套费,以及其他各项税费减免。此外,他还获得了重庆中小企业局对于都市工业楼宇环境改造的补贴,每年为100万元。二来汪官蜀自己多来来经营中小企业的经历,使得他对于中小企业的需求特别了解,将都市工业楼宇建成一个涵盖所有后勤服务保障内容,企业只需一心搞生产的全新模式,工业楼宇无论是出租率还是出售率都十分理想,这又让他赚了个盆满钵溢。

为了即将来到两江新区越来越多的外地企业,汪官蜀已经在江北区策划了两片都市工业楼宇。“其中D片区占地90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将于今年年底开工,主要入驻的企业是依靠咫尺之遥的保税港区而发展的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商贸和加工业。E片区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将在2013年前完工,旨在发展成为包括微电子配套产业在内的创意产业和总部经济相结合的大楼。”汪官蜀对未来信心满满,他说:“我非常看好电子配套产业未来在重庆的发展。”

转战重庆投资休闲产业

甄爱军

一个对重庆毫不了解的浙江商人,为什么会愿意到重庆来投资呢?

王金富在山东东营广饶的义乌小商品城经营针织品,是梦娜袜业的地区总,年销售额达400多万元,按理说,只要把山东市场做大做强就已经足够了。但他还是不满足,决定来重庆投资。

尤其是在得知两江新区挂牌成立的消息之后,更加坚定了他的选择。目前他已从山东威海进了30多万元的货,只等今年10月份开业。

记者在重庆市合川区义乌小商品城采访问及王金富来渝投资的理由时,他表示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自己在考察之后得到的结果。当他出门打车,或者外出就餐时,发现不管是出租车司机,还是饭馆服务员,都能提供很规范的服务;当他在一些批发市场询问当地商户了解经商环境时,对方告诉他没有乱收费,更不会有街头混混来收保护费;晚上出来散步,居民也告诉他自重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以来,已经安全多了;雇请员工的劳动力成本电要比山东低;就连汶川地震对当地的影响,他都打听过。

考察的结果,一切OK。“我不会拿自己的血汗钱胡乱投资的,没有相当的把握,一般是不会轻易做出决定的。”他说。良好的经商环境、治安环境等,都是经营成功的保证,而重庆已经具备了这些条件。还有更让他心动的,就是重庆人口多,生意容易做。

不过放弃自己的“主业”改做渔具批发,王金富有自己的想法。在重庆考察期间,他发现重庆的上班族特别喜欢钓鱼,周末合川周边乡镇的池塘里,挤满了钓客。于是他专门跑到重庆市渝中区的菜园坝小商品市场了解渔具的销售情况,看到有好些商家经营规模很大,大到出乎自己的意料,这让他感到经营渔具大有“钱”途。

创业扶持范文2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 创业政策 政策扶持

在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成为促进社会就业新增长点的趋势下,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活动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等多方面的扶持。针对高校毕业生目前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政府正在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关注和帮助高校毕业生创业。从目前来看,现行的创业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一、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园建设

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园的建设是大学生创业的主平台,创业孵化园为创业毕业生直接提供场地和技术、科技研发等配套服务。凡是进入创业孵化园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可减免相关的企业税费。随着创业的实效推广,创业孵化园正逐步成为深化经济技术开发和高校科技研究的战略合作园区,在实现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同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高校教师的科研成果的转化,带动了高校毕业生创业,再以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推动大学生就业。

二、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为创业提供资金保障

面对日趋严峻的就业形势,很多高校毕业生选择了自主创业。由于缺乏经营管理经验,高校毕业生创业具有较大的风险,资金成为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拦路虎。面对资金问题,各地方政府出台政策,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大学生分担创业启动资金。通过政府担保的形式,鼓励各个商业融资机构对创业毕业生提供一定数额的贷款,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确保高校毕业生创业的顺利实施。

三、政府创业政策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创业在繁荣地区经济、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以及推动区域创新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而各地方政府把创业活动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业已成为理论共识,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正是创业活动的差异所致。因而国家、地方政府纷纷出台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扶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大力支持。最终形成社会、政府、高校、家庭合力支持的局面,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于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活动是一种支持。

四、创业政策不断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人数增加

国家出台的创业政策,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创业意识的萌发。同时,为了落实在十七大上提出的“以创业带动就业”战略构想,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国家和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创业扶持政策,这些政策从不同层面、多角度扶持了大学生创业,特别是解决了高校毕业生创业初期资金缺乏和相关政策支持的现实问题,也为广大毕业生提供了一定的创业平台,增加了社会财富,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五、多形式的创业孵化基地促进大学生创业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将坚持“政府扶持、属地管理、部门指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原则,充分借助各类社会资源,鼓励社会各方以多种形式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校、各市场经济实体均可投资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由孵化基地创业服务中心提供免费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六、推进创业教育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做好理论教育

创业教育是应对全球经济一体化挑战的必然选择。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不断推进,人才的竞争也日益国际化,就业竞争越来越激烈。高等学校仅培养学生单纯地去竞争现有的就业岗位已无法应对全球经济一体化带来的挑战。创业教育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而高校创业教育培养的大量既能主动求职又能创造就业新岗位的创业型人才,将有效地解决日益严峻的社会就业问题。

七、构建完善的创业服务体系

构建完善的创业服务体系,有助于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成功。创业配套服务政策主要包括降低大学生创业进入壁垒政策、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场地扶持政策、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器。部分地方政府为解决高校毕业生创业所需手续繁杂的问题,专门为高校毕业生申办企业开通一条绿色通道。创业服务体系也包括对大学生创业的前期到创业成功的一系列培训服务。同时,政府可在采购方面向大学生创业企业倾斜,为大学生企业开拓市场拓宽道路,提高创业的成功率。

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是具有高度市场不确定性和高风险的活动,而在这个过程中,周围环境对高校毕业生的影响尤为重要,可以说,创业政策是创业实施的前提,成功创业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原动力。创业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因此,创业政策也应该具有与时俱进性,要针对不同时期社会环境和需求制定相应的政策,发挥政策的最大效用。

参考文献:

创业扶持范文3

扶持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使用。根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和资金投入总量来确定扶持资金资助额度。对于部级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对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性、全局性影响的重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经领导小组确定,可适当提高资助比例。对于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应用项目,扶持资金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服务总合同金额的50%。(另可参见《2013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申报项目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本市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项目应符合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确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

《上海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版) 扶持的重点为优秀原创漫画、原创动画、原创动画电影与原创网络游戏产品。其中:

(一)优秀原创漫画:动漫出版物首印数在2万册以上或总印数在6万册以上的漫画作品,可申请该项扶持。给予每个作品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贴。其中,重点扶持2个市场反响好且具有动画、游戏等衍生开发价值的作品,给予每个作品15万元的补贴。

(二)优秀原创动画: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每分钟补贴800元,在省级电视台播出每分钟补贴600元。其中,重点扶持2部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且收视率排名前十位的作品,在原来的分钟数补贴基础上追加20万元。同一动画作品在中央电视台和省级电视台均有播出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补贴。

(三)优秀原创动画电影:在本市备案(立项)的动画电影上映一年内国内票房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该项扶持。根据作品内容、艺术水准及票房收入,评选3部优秀原创动画电影,给予每个作品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补贴。其中,重点扶持1部票房超过5000万元、弘扬主流价值观、品牌效应强的动画电影,给予80万元的补贴。

(四)优秀网络游戏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年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的应用游戏产品或年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移动端网络游戏产品,可申请该项扶持。根据产品内容与市场表现,评选5个优秀网络游戏作品,予以每个产品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其中重点扶持1个实现客户端游戏、网页游戏和手机游戏数据互通的跨平台移动端网络游戏,给予15万元的补贴。

本项还将对动漫游戏产业链其他领域优秀原创作品给予以下扶持:

(一)优秀原创网络/手机动漫:网络、手机动漫产品销售年收入(包括播出收入与产品授权收入)在15万元以上的,可申请该项扶持。根据作品内容及市场表现,评选2个优秀原创网络/手机动漫作品,给予每个作品最高不超过8万元的补贴。

(二)优秀动漫游戏出口产品:版权或衍生品出口收入达到20万元的动漫产品或版权或衍生品出口收入达到200万元的游戏产品,可申请该项扶持。根据产品出口收入,评选2个优秀动漫出口产品和5个优秀网络游戏出口产品,给予每个产品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

(三)优秀动漫衍生品:年收益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动漫衍生品,可申请该项扶持。根据作品内容与市场表现,评选2个优秀动漫衍生品,给予每个作品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

(四)获奖动漫作品:动漫作品获得国际知名动画节展或国际A类电影节主要奖项,获得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重点扶持奖励的,给予适度配套扶持。其中,电视动画、动画电影必须在本市备案(立项)。

《上海市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扶持资金补贴办法》(2013年版) 凡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持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民营院团均可申请专项资金补贴。

本专项资金用于民营院团优秀原创剧目创作、服务基层演出、专业人才培训、参与国内外交流等方面。

市文广影视局组织专家对民营院团申报的演出项目,从演出项目的重要性与影响力出发,按照项目实际发生的开支(包括国内外交通、道具运输、场地租赁等)给予适当补贴。原则上每个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个别演出项目经专家论证后,确有必要可酌情增加补贴额度。

市文广影视局按照民营院团参加重大公益文化活动的演出场次、演出质量、受众人数、观众反馈等进行综合考评,并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市文广影视局委托专业机构对院团长与业务骨干的政策法规、院团管理、市场营销等多方面进行专业培训并给予适当补贴。

《上海市民办(社会力量举办)博物馆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版) 民办(社会力量举办)博物馆是指为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举办,向公众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美术馆、艺术馆、展示馆等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

扶持资金对下列民办(社会力量举办)博物馆给予分类资助:

(一)经市文化、文物行政部门业务审核,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馆等;

(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举办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博物馆;

(三)个人设立的收藏展示馆。

《上海市网络视听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版) 专项资金的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沪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二)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企业单位,或经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网络视听产业基地。

专项资金采用贷款贴息、专项资助和奖励的方式使用,主要用于支持网络视听产业的内容创意、传播模式、产品创新、文化交流和公共服务。具体包括:

(一)原创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根据作品内容与市场表现,予以每个原创网络剧、原创微电影、原创专业类网络视听节目分别不超过40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贴息、奖励;

(二)创新项目。本办法所称创新项目,根据产品或模式的创新性、影响力和市场规模,给予每个创新项目不超过50万元的贴息、奖励;

(三)重点视听企业。根据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值和收入年增长率,给予每个重点视听企业不超过100万元的贴息、资助。

(四)网络视听公共服务活动。根据活动的权威性、覆盖面和影响力,给予每个网络视听公共服务活动不超过100万的贴息、资助。

创业扶持范文4

近年来,农村大量青壮年由于种种原因纷纷外出务工,直接影响了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致使农业生产发展后劲不足。并因此造成了农村空巢现象,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生活堪忧,随之产生极大的社会安全隐患。农村急需有激情、有想法的青年带头人带领农民走上就近创业就业的道路。

可喜的是,我市返乡创业青年逐年增多。以***县为例,2018年度新增创业主体****户,他们中的很多返乡创业青年已经扎根基层。目前,返乡青年需要更多的扶持政策帮助他们在农村舞台上取得更好的成绩。我市应积极完善针对返乡青年创业的帮扶政策,使青年将身心留在农村,助推农村脱贫攻坚。建议如下: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铺设绿色通道。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社保关系接续和优惠政策享受等“一站式”服务,全部审批部门入驻政务大厅,并对各项审批事项和手续办理流程进行公示。推行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制度。切实解决关卡多、办事难等问题。

二、完善基础平台,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建议加速完善工业园区、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和各类种植、养殖业基地以及商品流通等公共设施建设,使之成为返乡农民工兴办各类企业的聚集地。应加大完善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相关优惠政策和配套服务,将现有政策放宽,让更多创业青年享受一定期限的优惠政策扶持。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优化外出青年返乡创业的环境。

三、加强创业培训的力度和针对性,提高培训实效。优化整合培训资源,统筹培训的资金、物力、师资等,针对返乡青年的创业方向和薄弱点开展对口、长期、个性化培训,培训以实用技术为主,兼顾法律知识,将培训与技能认定相结合,丰富培训课程内容,扩大培训覆盖面。

创业扶持范文5

优化创业政策环境。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工作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创业型城市的意见》,出台《开展大学生创业结对帮扶活动实施意见》、《开展大学生创业“保姆式”服务的意见》、《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意见》,为促进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依据。联合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出台《镇江市市区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镇江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镇江市市区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降低大学生创业风险。会同工商、税务、财政、金融等部门,举办“镇江市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校园巡回展”活动,先后到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镇江高等专科学校等驻镇高校举办4场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解读和咨询会,就同学们关心的创业政策和创业会遇到的困难等进行现场解答,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智力支持。

营造良好创业氛围。提请市政府评选表彰10名大学生创业明星,在主流媒体进行创业事迹的集中宣传。组建创业典型事迹报告团,每周在《京江晚报》宣传一名“创业之星”。组织“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开展大学生创业指导3000人次,切实帮助大学生提高创业能力。分别启动镇江市首届电子商务创业技能大赛和“2010创业圆梦行动”大学生创业大赛,鼓励大学生进行网上创业,实现创业梦想。搭建大学生创业交流平台,通过座谈会等方式交流创业心得,分享创业经验。

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对在校大学生重点开展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培育创业意识,开拓创业思维,激发创业激情;对已离校创业大学生重点开展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丰富创业知识,提升创业能力,推动企业发展。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共开办SYB培训班141期,培训4732人,举办创业实用技术培训班11期,培训544人,累计有1867名培训学员成功实现创业。

加强创业结对帮扶。市人社局对大学生创业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摸底,开展大学生创业“保姆式”服务行动,人社局干部职工每人结对帮扶1名以上市区大学生创业。建立大学生创业帮扶责任机制、帮扶协调机制、动态管理机制,主动上门帮助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从创业立项、工商登记、贷款融资、市场营销、税收优惠等环节提供全方位的“一条龙”代办服务,帮助创业大学生用足优惠政策,规避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状况,提高创业成功率。

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建立镇江市大学生创业园,成立镇江市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开辟大学生创业“代办制、一站式”服务窗口,开通镇江市大学生创业网,在网上创业项目2000个。设立4家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5家大学生创业实验基地、2家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组建首批35名成员的“创业指导专家志愿服务团”,进一步完善创业项目、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企业孵化、跟踪服务相结合的创业服务体系,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全市干部群众的支持下,我市大学生创业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大学毕业生总量逐年增多,就业工作难度日益加大的形势下,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创业也面临着一些矛盾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大学生创业热情有待进一步激发。部分大学生毕业后仍然紧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金饭碗”、“铁饭碗”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创业念头、创业冲动缺乏。二是大学生创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大学生普遍市场开拓能力不强,缺少坚韧不拔、吃苦耐劳、自力更生的创业精神,承受挫折失败的心理能力较差。帮助大学生提升创业素质的针对性培训相对不足,创业教育体系不完善。三是大学生创业瓶颈有待进一步突破。在资金方面,大学生小额贷款手续繁琐、门槛较高,创业启动资金主要来源于家庭支持或向社会借贷,融资十分困难。在项目方面,可供大学生选择的创业项目不多,创业项目与大学生所学专业缺乏有效对接。在场所方面,大学生创业平台、创业孵化基地、廉租厂房建设滞后,已经挂牌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运作效率不高。四是大学生创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对大学生创业扶持的配套政策措施虽然出台了不少,但有些政策难以落实到位。针对大学生创业的投融资体系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的机构其功能还不健全,提供有效的创业项目、信息、载体、服务不多,指导乏力。

针对上述问题,我市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助推大学生创业,使大学生创业成为引领全民创业,推进跨越发展的强劲引擎。

营造氛围,鼓励创业。一是更新理念鼓励创业。鼓励大学生不等不靠、自主创业、敢为人先,以创业带动就业,使创业成为大学生踏入社会的首要选择。二是营造舆论助推创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导向作用,开设专题专栏,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和重点栏目中深入持久地进行创业宣传,使全社会关注创业、支持创业、尊重创业、参与创业,让大学生创业融入、引领全民创业浪潮。三是典型引路激励创业。通过大学生创业标兵评选、创业设计成果对接、创业典型事迹巡回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等活动,激发创业激情,丰富创业理论,传递创业经验,解读创业案例,创新创业模式,激励更多有志大学生投身创业之路。

技能培训,引导创业。发挥驻镇高校教育资源优势,加强创业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完善创业课程设计,大力开展创业教育,从学生进校开始,对他们输送创业理念、创业规划,传授创业知识,培育大学生创业精神,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强化政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制定大学生创业培训计划,加强创业技能培训,建立创业实践基地,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岗位,逐步建立长效的创业培育机制。

完善政策,助推创业。一方面,现有各项扶持政策要落实到位,初始创业补贴、困难群体创业实物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政策应及时兑现。同时,进一步降低创业小额贷款门槛,增加贷款额度,提高贷款效率。另一方面,要创新、完善扶持政策。抓紧制订大学生创业税收扶持、房租补贴、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街和创业示范培训基地认定和奖励标准等政策措施,从创业手续、创业培训、创业资金等各方面人手解决大学生创业的际困难,让想创业的大学生能创业、创成业、创大业。

创业扶持范文6

第一条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业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发[]28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意见》),市财政设立“市全民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我市全民创业。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是根据《意见》精神,由市财政在本级预算中安排的专用于推进全民创业,培育发展民营经济的财政资金。

第二章部门分工与职责

第三条专项资金由市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以下简称“市创建办”)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各司其职。

市创建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目标、部署、要求,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及重点,同时负责受理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审核、监督、检查、追踪等日常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办理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下达资金计划,资金拨付和财务管理,会同市创建办对申报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审核,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

市创建办和市财政局每年定期联合向市政府汇报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效果。

第三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式

第四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扶持社会各类初始创业人员。

其中重点扶持对象是:

1.经认定为就业困难群体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初始创业的;

2.毕业2年内初始创业的本市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

3.初始创业的城退役士兵及现役军人随军家属;

4.辞职并在本市初始创业的机关公职人员。

(二)扶持国内民间资本独资(或控股)、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进行第二次创业。

1.用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私营企业;

2.个体工商户升级为私营企业的;

3.初始创办的现代服务业;

4.初始创办的注册资金200万(含200万)以上的私营企业;

5.一般企业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企业;

6.首次进入销售超5000万元和超亿元的企业;

7.新评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8.成功帮扶发展初始配套企业的规模骨干企业;

(三)扶持全民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四)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器、实训)基地建设。

(五)扶持全民创业培训、宣传。

(六)扶持创业项目的征集、推介。

(七)为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业发展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

(八)(区)及部门创业工作考核奖。

(九)市委、市政府要求重点扶持的全民创业其它项目。

第五条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直接补助和税收返还及奖励三种支持方式。

贷款贴息是对创业个人和创业企业从金融机构取得的用于在本市投资建设的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利息补贴。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定。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给予全额贴息;吸纳就业困难群体人员占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最高额度为200万元,给予50%贴息。

税收返还及奖励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新增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全额返还或减半奖励。

第四章专项资金申报条件和材料

第六条申请专项资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享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必须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产业区域布局和我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

(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

(四)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五)依法足额纳税;

(六)为员工缴纳社保基金,无拖欠社保基金的不良记录。

第七条申报单位和个人需根据申报的项目附报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就业困难群体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身份由劳动保障部门予以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

(二)本市城退役士兵及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身份由人武部门予以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

(三)毕业两年内的大中专职校毕业和辞职创业的党政机关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由人事部门予以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

(四)社区创建创业基地、市村(社区)三级创业指导服务机构扶持创业、创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实训基地、初始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等由劳动保障部门予以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

(五)个人初始创办创业就业服务实体、初始创办现代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升级为私营企业由工商部门予以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

(六)从一般企业首次进入规模以上企业的由税务部门予以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

(七)首次进入销售超5000万元或超亿元行列的企业,其销售额由税务部门予以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

(八)初始创办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企业、用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金的企业,注册资本等财务指标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予以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

(九)新评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由科技部门予以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

(十)规模骨干企业转型升级发展配套企业由税务部门予以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

(十一)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先征后返和减半奖励的由税务部门予以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

第五章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审批和拨付程序

第八条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实行一年两次申报制度,为每半年申报一次。市创建办届时专项资金申报通知,公开申报的条件、内容、时限及相关事项。申报单位按要求办理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第九条专项资金的申报程序:

凡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专项资金,由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申报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区创建办。各()区创建办和财政所联合审核后,上报市创建办。

市创建办负责统一受理各(区)创建办报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申报材料,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再核查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申报入库管理。

第十条专项资金的审核程序:

对列入市全民创业项目库的项目(企业),由市创建办同市财政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项目(企业)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资格审核:项目单位、企业是否符合要求;

(二)形式审核:报送的文件、资料、表格等是否齐全完整,文字及表格填写是否真实准确;

(三)内容审核:项目单位、申请项目、推荐意见、证明材料等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企业)将由市创建办及时通过简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所公示项目(企业)的真实性、扶持额度等问题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对有异议的申报项目(企业),市创建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重新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的审批程序:

申报扶持的创业项目(企业)经审核并经公示后无异议后,由市创建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报请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的拨付程序:

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经市政府审查批准后,市财政局根据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下达预算资金指标,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拨付。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应每月及时将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市创建办备案,市创建办应妥善保存申报项目的原始档案材料。

第六章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企业收到的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的项目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专项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申请单位;

(二)有无虚报、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等问题;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

第十六条企业(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该企业(项目单位)专项资金申报资格,并且两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

第十七条建立项目定期报告制度。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单位(企业)须在收到扶持资金后一个月内,向市创建办、市财政局及时报送项目建设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市创建办和市财政局将适时组织评估小组对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取得实效。

第十八条项目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创建办和市财政局将收回专项资金,并根据情节轻重建议有关部门对其相关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