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范例6篇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范文1

    2009年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矛盾调处成功率高。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5%。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2009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44起:其中伤害、损害赔偿25起,土地纠纷共31起,山林纠纷25起,婚姻关系8起,邻里纠纷31起。其他纠纷24件。调处成功140件,成功率98?。指导各村调解委调解70件,其中:洗羊塘村6件、箐脚村8件、坡脚村3件大水井村10件、仙人洞村15件、水塘村15件、**村13件。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维稳组的建立。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领导组司法所作为牵头单位,每月到各个村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各村委会干部、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例会制度的确立。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范文2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为圆满实现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杜绝群众上访案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的目标任务。我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提高认识,增强化解矛盾纠纷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通过以案说法,动员民警干部充分认清当前社会稳定形势,增强化解矛盾纠纷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行动起来,努力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维社会的长治久安。

2、明确职责,强化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明确责任,积极与综治办、司法所、各村委会及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开展排查化解疏导工作,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认真排查,明确当前辖区社会稳定形势。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深入各村民小组走访座谈、听取汇报,了解和掌握了目前全镇各村存在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4、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个击破。对于排查出来的社会矛盾,我所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逐个进行研究,逐个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制定了化解方案,明确了化解时限,力争通过具体措施的落实,使矛盾纠纷能得到有效化解。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的集中调处工作。排查期间,共排查出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及隐患26件,涉及土地流转、邻里纠纷、劳资纠纷、婚恋矛盾等方面。从总体上来看,近年来,婚恋矛盾在诸多矛盾纠纷中表现尤为突出,也是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频发的根源所在。我所在这方面尤为重视,从接处警到纠纷调解、从调解到回访,注重每一个环节,确保矛盾调解落到实处。通过一年的努力和协作,目前,我所共调处各类矛盾26起,其中婚恋家庭矛盾纠纷18起、劳资纠纷4起、邻里矛盾4起,隐患得到有效消除有力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全年我辖区未发生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一年以来的集中排查化解,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减少了群众上访案件的发生,确保了社会稳定的目标任务。

三、主要经验和做好

一是领导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有了坚强的领导、有了正确的决策,就有了做好工作的方向。

二是社会稳定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情况不同了,新的矛盾就会不断的产生,所以需要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时时关注,及时加以化解。只有这样,社会的长治久安才能够成为现实。

三是及时排查和预防各种社会矛盾的发生很重要,防止一件矛盾纠纷的发生远比等矛盾纠纷发生后去化解需要的成本要小的多,及时性的优势就在于防患于未然,处理成本小。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范文3

医院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要求,确保我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深入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做好我院信访工作,医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师,团综治办下发的综治文件精神,医院全面深入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调处了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开展工作和具体任务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学习信访工作矛盾纠纷化解结合我医院工作的实际,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网络

我医院及时调整和充实成员、进一步巩固,完善矛盾纠纷信息员的调解网络,纠纷信息员、纠纷调解员、普法宣传员,在医院周边结合矛盾纠纷建立联合调解组织。

二、加强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预防调处工作

为做好矛盾纠纷预测工作,医院每月定期召开矛盾纠纷预测分析会,重点对一定阶段、季节、不同类型人群,易发矛盾纠纷的重点人、户、事,场所进行分析预测,预测矛盾纠纷的发生、发展、变化的特点,做好提前防范工作。

同时,医院采取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活动逐级上报制度,定时组织开展集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工作,全面排查涉疫情期间影响当前医院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疫情期间就医群众和医护人员工作生活的矛盾纠纷、医患矛盾、医疗纠纷和因疫情期间疾病预防、诊疗来院做核酸检测中检查、登记、消毒需配合医护人员检测可能引发的医疗纠纷等问题,影响医院稳定的突出隐患确保得到有效消除。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面,医院每星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五天一排查,十天一登记,做到四清。对矛盾集中工作反映强烈的医疗纠纷难点、热点纠纷和易发生的群体性纠纷清楚。

进一步加大了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一边抓医疗行业矛盾纠纷稳定的新形势下的巨大作用,彰显了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廉洁公正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广泛利用广播、横幅、宣传栏等宣传阵地,进一步激发广大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对活动开展重要性的认识,为今后进一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工作创造了良好基础。

有力地维护了医院的社会政治稳定。开展要对已掌握的和排查中发现的信访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工作。建立责任制,在认真梳理、及时登记的基础上,要区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建立和谐医院,平安医院更好的为全团职工更好的服务。全院上下,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位,解决得好的”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存在的各种矛盾活动和不稳定因素,全面建立我医院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新机制。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范文4

一、切实健全排查调处

1、办事处设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在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内设立予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依托联创中心,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受理、分流调处、调度管理。

2、村设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各村(居)委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由村(居)和会主任担任调委会主任、予排室主任,兼任综治室副主任,主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村民小组设立和谐平安理事会,由村长任会长,选定3-5名热心综治工作、群众基础好、威望高的村民为理事会成员,组织化解本村小纠纷,及时报告大问题。按照“十户联防”的划分,安置小区以楼道为单元,农村每十户选定一名调解信息员,及时疏导、报送纠纷。

3、单位内部设立矛盾纠纷排调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设立矛盾纠纷排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认真开展排查工作

4、加大排查频率。管理处、驻办单位每半个月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平时开展日常排查,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使排查工作常态化,临近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社会敏感期,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排查。

5、拓宽排查渠道。一是认真做好干部下访工作,通过“大走访”摸清所包村矛盾纠纷隐患,了解社情民意。二是从上级领导交办、转办件和办事处接访中梳理、汇总矛盾纠纷信息。排调组织及时了解、掌控矛盾纠纷状况。

6、落实排查责任。按照“村级排查、行业排查、单位排查”齐头并进的排查模式。排查工作纳入综治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该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而没有排查出,或排查出来却隐瞒不报,压着不报,导致矛盾激发、升级引发影响稳定事端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三、着力提高调解效率

7、实行“四级”调处。对一般性的矛盾纠纷或群众反映的问题,首先由村排调室(调委会)主任、十户调解信息员组织调解处理;村一级无法调处的矛盾纠纷,由乡镇及部门包村领导、干部组织调解;包点干部无法调处的,报办事处综治办,由联创中心(排调中心)拟处理建议呈送办事先上分管领导批办,确定专人负责限期调解处理;办事处一级仍不能调解处理的,再以“急、大、难”矛盾纠纷排查报表形式报区维稳办、排调室。区直综治责任单位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的矛盾纠纷,先行调解处理,无法调处的,再以“急、大、难”形式上报。区维稳办、排调室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急、大、难”矛盾纠纷确定主办、协办单位和责任领导、责任人进行交办处理。区里对一些跨区的重大矛盾纠纷、重大问题、无法协调解决的,及时向市里专报,请求办理。

8、运用“三调”联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检、法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调解、联动调解作用。建立“三调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动本地“三调联动”工作深入发展。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调解,根据需要,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请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提前界入,为群众明法析疑,指明正确维权渠道。尝试在乡镇调处中心评聘调解能力强、社会威信高、群众基础好的“五老”人员担任“调解师”,参与调处矛盾纠纷。

9、落实领导包案。对市、区排查交办的或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升级激化的“急、大、难”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一包到底,主要领导要带头包案,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对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要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明确化解责任,化解时限,确保及时化解。

10、实行矛盾纠纷例会制度。办事处每周要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分析矛盾纠纷态势,研究对策,对突出的矛盾纠纷,按照管理权限,向事发地区和事发部门下发抄告单,明确解决时限,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结的,下发督办单,经督办仍未解决的,实行限期整改。对已调解的,实行回访反馈制度,了解协议执行情况,掌握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及时发现有无新苗头。

四、扎实做好应急处置

11、完善应急预案。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实在管用、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对组织指挥、运作机制、保障措施等作出具体规定,并根据客观需要及形势变化适时修订和不断完善预案,确保应急处置指挥灵通、运作规范、保障有力。

12、果断稳妥处理。一旦发生,涉事单位主要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判明情况,果断作出决策,并从镇指挥处置;准确把握用警时机,科学用警、智慧用警、果断用警,防止用警不当导致事态扩大,严格依法办事,立足于教育争取大多数群众,孤立打击极少数策划组织者和违法犯罪人员,迅速平息事态,把负面影响缩小到最小范围,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切实兑现承诺。事件平息后,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立即解决群众合法合理的诉求,积极主动回应群众的期盼,做到言必行、行必果,真诚待民,取信于民。对非法无理的诉求,也要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工作,讲清不能解决的道理,争取群众理解,理顺群众情绪。

五、做细预防预警预测

14、做细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建立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以减少矛盾纠纷发生。规范村级集体所有山林、水地租赁、拍卖经营秩序,严防暗箱操作,引发群众不满。坚持村务公开制度。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

15、做细矛盾纠纷预警工作。对可能引发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实行三级预警,有可能引发群体越级非正常访的矛盾纠纷设为第三级预警,先由涉事地分管领导立即处理,处理未果的,报告主要领导处理;对可能引发群体、闹事苗头的矛盾纠纷设为第二级预警,可能引发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设为第一级预警,应立即报告办事处主要领导处理。报告和处理情况登记在册,以备责任倒查。

16、做细矛盾纠纷预测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汇总梳理,对矛盾纠纷发展状况进行比对分析,对矛盾纠纷的筷趋势准确进行预测,针对性提出工作对策,把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权。

六、及时处理纠纷信息

17、超前掌握信息。拓展信息渠道,广辟信息来源,多层面、多角度、多手段收集信息,下功夫获取深层次、内幕性信息,力求在第一时间对可能引发影响稳定事端的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警、早化解。

18、用心研判信息。对获取的信息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准确判断其性质和发展趋势,对可能影响稳定的苗头笥、倾向性问题,逐一甄别核实,做到心中有数,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19、及时报送信息。对一般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报送。对有可能引发影响稳定的重大信息,按照急事急报、特事特报的要求,在第一时间报送,并跟踪报送处置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任何一级不得迟报、漏报、虚报,任何人不能压着不报。

七、规范建立排调台帐

20、规范建立排查化解台帐。按照“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原则,管理处、驻办单位必须每月以文字和报表形式,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汇总后,逐级上报上一级综治办。对排查化解一般的矛盾纠纷要全部统计到“矛盾纠纷排查表”中,对“急、大、难”矛盾纠纷要逐一报送详情。对“分级排查表”各单位每周统计一次并存底,对可能引发影响突出的矛盾纠纷乡镇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并续报处置情况。每月20日前各单位要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报告,半年上报排查调处小结、年终报总结。

21、规范建立“急、大、难”台帐。对排查化解的“急、大、难”矛盾纠纷要建立一案一卷,包括调解协议、销帐申请报告、准予销帐通知、上级督办单等资料。“急、大、难”矛盾纠纷台帐要体现上月结转的、本月新增的、申请销帐的矛盾纠纷,确保挂在帐上和申请销帐的“急、大、难”矛盾纠纷一目了然。

22、规范建立“三调联动”台帐。运用“三调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建立一案一卷。如果是人民调解组织接受邀请调解的,则要将邀请书、纠纷基本情况、调解协议建立成一案一卷;如果是人民调解组织接受委托的谳解的,则要将委托书、纠纷基本情况、人民调解告知书、达成的协议等建立成一案一卷。

八、强化排调工作保障

23、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对本地、本单位矛盾纠纷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考核奖惩。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考察管理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的重要内容,把工作绩效纳入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24、强化质量考评。办综治办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纳入年终综治考评重要内容,按照调解率100%,成功率达90%以上的目标,对各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和具体成效,进行检查考核。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范文5

一、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

坚持执行每半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调处服务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国土资源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资源所、司法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乡建设规划、城镇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城镇建设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经济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0、其他民事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和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站调处。

11、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抽调人员协调调处。

12、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直接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中心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中心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中心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中心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 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6、中心实行矛盾纠纷调结报告制度。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七、档案管理制度

1、中心工作档案包括:(1)调处网络组成人员名册;(2)会议记录、培训记录、业务学习记录;(3)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情况登记薄;(4)矛盾纠纷调解卷宗;(5)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两次以上矛盾形势分析报告;(6)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相关材料;(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2、中心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内容:(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调解申请书;(4)调查笔录;(5)证据材料;(6)调解笔录;(7)调解协议书;(8)回访记录;(9)附卷材料。

3、中心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统一归档。

4、中心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综治办。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5、矛盾纠纷调处材料应在调处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八、培训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负责对本辖区调解人员进行培训。使广大的调解人员明确职责,掌握与调解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按照“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群众威信,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配好调解人员。中心工作人员要实行公开上岗制度。

九、考核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制定对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对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因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上交或激化的单位严格按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紧紧围绕“平安*县”创建总要求,通过认真排查各企业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及其原因,确定好目标、任务和职责,运用各种有效措施,妥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上访、等,为企业经济发展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以各企业为主,重在调处,力争7月底收到明显成效。特别是对可能引发非正常上访和的矛盾纠纷,要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防范,把此类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企业内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集中归类,限期处理,并建立预防、排查、调处、回访机制和完善信息报送、挂牌督办、跟踪反馈、建档立册制度。

三、方法步骤(共分三个阶段)

(一)6月1日—6月10日为全面排查阶段,各企业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种矛盾纠纷按轻重缓急梳理,找准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调处意见,并登记造册留存备案,按时汇总上报,做到对本企业的问题底数清、情况明,件件有着落。

(二)6月11日至7月20日为矛盾纠纷调处阶段,要对企业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委办发[20*]34号)的要求调解处理,做到“五个不放过”,疑点没核实的不放过,政策把握不准的不放过,定性缺乏依据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案(事)没查清的不放过。对需要上级或其它部门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请求协助解决,对一些因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工作,防止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对跨地区、跨行业、涉及多部门的问题且需要县委、县政府协调的重大、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并提出建议方案。

(三)7月21日—7月30日为总结建章立制阶段。各企业要健全档案,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企业的排查调处工作总结7月25日前报县局。

四、工作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企业要把此项活动,纳入工作的议事日程,作为维护稳定,推进“平安创建”的重要措施来抓,法人代表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