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个人履职报告范例6篇

环境保护个人履职报告

环境保护个人履职报告范文1

一、煤企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1、煤企社会责任的内涵

David认为CSR是决策和行动的采取,至少要部分考虑企业直接的经济和技术利益以外的原因。后来,戴维斯与他的合作者布洛姆斯特朗进一步明确指出社会责任是决策者在考虑自己的利益的同时,也有义务采取措施以保护和改善社会福利。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卡罗尔(Archie B. Carroll)认为CSR是指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之义务;社会不仅要求企业实现其经济上的使命,而且期望其能够遵法度、重伦理、行公益。卢代富认为CSR 就是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雇员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环境、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责任、对所在社区经济发展的责任、对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叶祥松、黎友焕在《广东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中说“ 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两个特征,第一是法律和制度要求的强制性的社会责任,这类企业社会责任往往是通过相应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制度的制定来强制推行的。第二是道德和价值观念要求的自发的社会责任,这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是建立在企业文化中对人、自然、社会和谐关系的认可上,体现了企业家自身的人文素质与价值观念。”

由此,煤炭企业的社会责任为:煤炭企业在谋求利润最大化之外对利益相关方包括员工、消费者、债权人、政府、所在社区、当地环境和社会等承担的责任。包括法律和制度对煤炭企业要求的社会责任和煤炭企业道德和价值观方面自发履行的社会责任。

2、煤企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1)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CSR是煤炭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CSR有助于企业吸引、培养和保留人才。一支综合素质高、热爱企业的员工队伍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CSR的内容之一就是对员工负责。包括为其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空间;建立制度化、多层次的培训和员工发展体系,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为员工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企业将遵守劳动合同法,保证员工享有合法权益等,这些都有助企业吸引、培养和保留人才。

CSR会给企业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产品品牌和持续创造力。这些是企业可利用的无形资产,能使企业在竞争中获得更加有利的地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利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CSR意味着企业将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符合时代要求,利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2)有利于建立和谐的政企关系。CSR意味着煤企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包括《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CSR意味着煤企的重大决策会注重体现政府战略。这些都有利于建立和谐的政企关系。

(3)有利于建设和谐社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吸收当地居民就业,兴建公益项目,改善当地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等多方面为当地排忧解难,有利于赢得民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4)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以前,煤炭企业在开采中忽视生态保护,造成地下水渗漏、地面坍塌、土壤干旱等一系列的生态问题。CSR要求煤炭企业在开发中要注重对环境的保护,有利于经济发展和保护自然环境的和谐。

此外,CSR也为企业之间有效沟通提供了很好的平台。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可以加深彼此之间的了解,增加信任,促进合作。

二、当前煤企CSR所面临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

CSR虽然从上世纪初就被提出来作为一大理论来研究,但是直到近几年,随着企业之间竞争的加剧,企业发展中产生的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的出现,比如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CSR才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

目前,一些煤炭企业对CSR认识上的不足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煤企对CSR的内涵了解不全面,他们简单地认为,企业CSR就是照章纳税,创造就业,就是向社会捐款,投资兴建公益项目;二是没有深刻认识到CSR关系着企业的生命,是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2、没有形成煤企CSR的理论体系

目前,许多煤炭企业已经承担了很多的社会责任,比如,在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员工待遇、职业健康和安全、教育培训、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都有很详细的规章制度,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还没有形成符合本行业特色的CSR理论体系。

3、缺乏煤企CSR的报告体系

CSR报告的必要性。一是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比如,2004年根据原统配煤矿的调查统计发现煤企的安全欠账达550亿元后,出台了煤企按吨煤成本提取33元的安全费用专用于安全设施改造。二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企业通过报告向社会公布CSR履行情况,可增进社会各界对企业的了解,提高社会信誉;同时督促企业不断完善CSR。三是CSR也是监督政府行为的需要。比如,煤炭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了排污费,政府理应用企业支付的资金进行治污管理。

目前,专门的煤企CSR报告未见。首先,社会责任信息主要分散在董事会报告、会计报表附注等项目,未曾发现有单独报告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其次,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仅限于对社会责任的关注程度以及履行情况的文字说明,即局限于非会计基础型的披露形式。

4、缺乏CSR评价体系

目前,政府对煤炭企业主要的考核指标是产量利润和安全指标。而在员工健康、安全、资源、环境以及当地社会均无考核评价体系。缺乏了社会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会使企业管理者忽视社会责任的履行,就像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对政府业绩考核以GDP为主要指标一样,忽视了资源环境的代价。

5、缺乏CSR审计制度

欧洲会计专家协会可持续性审核主席Lars OlleLarsson认为“ 没有经过审核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比广告好不了多少” 。因此,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应该通过审计确立公信力。目前我国还未推行CSR审计制度。

三、推进煤企履行社会责任的建议

1、转变观念,把企业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的战略规划

煤企要对CSR的内涵有准确的把握,并进一步认识到CSR关系企业的生命,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自觉把CSR作为企业的价值追求和战略目标。例如,三鹿乳业集团无视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遭到了破产;而以生产尖端汽车电池和电动汽车为主的比亚迪,其主要持股人著名投资家巴菲特预言:比亚迪凭借在电动汽车方面的实力,能够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制造商。

2、建立煤企CSR理论体系

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除传统经济效益方面内容外,还应包括人力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的内容。针对煤炭行业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企业收益方面的履行责任情况。

(1)经济效益。经济效益是一个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基础,任何一个企业组织首先要获得财务上的盈余,可持续地生存下去,才有可能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因此,收益目标是企业效率和素质的全面检验,它既是一个财务目标,又是一个社会目标,因而应该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加以反映。

(2)资源和能源的消耗状况。煤炭行业本身是资源型行业,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本身消耗了大量的不可再生的煤炭及伴生资源。其资源的回采率、伴生资源的利用效率等既影响当代人的生活福利,也影响到后代人的生活福利,因此,煤炭企业的资源利用效率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项主要内容。

(3)员工待遇方面。一支热爱企业、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对员工的责任包括对员工的招募录用、为其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空间、建立制度化、多层次的技术培训体系、提高工薪水平、改进职工福利、改善劳动条件等多个方面。这不仅对本企业有重要的微观意义,而且对于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重要的宏观意义。

(4)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在煤炭开采过程中,造成的地下水渗漏、植被的破坏、空气中煤尘的飞扬等都是煤炭企业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建议企业建立专门的生态保育基金,逐渐修复煤炭开采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实现企业发展和保护环境的和谐统一。

(5)反映企业对消费者履行责任情况。主要包括产品质量与性能、广告的忠实程度、向公众及用户报告企业产品的使用效能、产品的安全性等信息,了解顾客对本企业产品的需求和满意程度等。

(6)反映企业对政府、公众的履行责任情况。包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对本地区公益事业提供财力、人力支持,对文化、体育、教育事业及公益活动的捐赠情况等。这些行为对于提高企业形象、促进企业未来发展也非常重要。

(7)对产品整个生命流程承担责任,建立以“生产者延伸责任”为基础的循环经济体系。对产品整个生命流程承担责任,即企业承担“生产者延伸责任”。欧盟将“生产者延伸责任”定义为:生产者必须负责产品使用完毕后的回收、再生或弃置的责任,将生产者责任向下游延伸。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生产者的责任向上游和下游都进行了延伸,其定义是:生产者应承担废弃物回收消除处理责任及产品废物管理责任,应从以“产品”为中心的责任转向原材料选择、产品制造、使用和产品废物回收、再生和处置全过程的责任。对煤炭企业来说,企业应该对煤炭开采过程中附属物煤矸石等进行再生利用。

(8)与供应链体系的上下游企业特别是供应商共同承担责任,建立共同承担社会责任的合作共赢机制。与供应链体系的上下游企业共同承担责任,实质上是使产品生产流通链条上的所有参与者,通过一致性战略和一体化标准,建立共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价值链。在这个方面,瑞典企业的主要做法有:一是建立上下游企业可追溯体系,确保供应链体系全过程的一致性;二是鉴定与供应商的责任契约,确保供应商共同履行社会责任;三是设计供应商管理项目,确保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供应商履行责任;四是建立对供应商的核查和评估机制,确保形成与供应商共同承担社会责任的一体化战略。

3、依法经营,规范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

当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保法》、《劳动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它们涉及环保、安全生产、职工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以及市场经济秩序等各个方面,煤炭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4、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

美国的一些企业为了更好地对有关社会责任的问题进行管理,纷纷设置了直属董事会领导下的企业道德委员会或道德责任者等专门机构。道德委员会是企业定期召开的处理经营道德问题的专门会议,当企业准备进入新领域或做出重大决策时,由该会议做出应当遵循的道德基准,对报告的道德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改善方案,委员会大多数由经营层人员构成,吸收人事、销售、财务、生产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因此,道德委员会是企业道德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目前,我国的煤企中有保障负责员工权益的工会组织、销售部、采购部等。建议煤企业建立统一的CSR部门,统筹规划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并计划和汇总报告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5、逐步建立和完善煤企社会责任报告制度

建议企业按照规定定期向社会报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报告采用文字和会计基础的数字详细、客观地报告企业在收益、遵守法规、执行政策、员工权益保障、资源消耗利用、废弃物的处理回收利用、环境的保护和开发、消费者服务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开销等。

6、构建煤炭企业CSR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985年,财政部公布的评价国有企业效益指标中仅有社会贡献率和社会积累率两个指标,从经济角度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而没有涉及企业人力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为推动各种所有制企业积极建设和谐社会环境,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我国政府应构建适用煤炭企业的社会责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按年度定期公布,使煤炭企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都能被实时监控,通过将企业指标与同行业乃至全国企业进行比较, 政府、企业及利益相关群体能及时发现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满足政府、员工、客户、投资者、债权人、广大公民及企业本身了解和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需要,这对推进企业克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积极参与建设和谐社会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7、实行企业CSR的审计制度

社会责任审计是评价与报告那些在传统的企业财务报告中没有涉及到的企业成果和影响,如对环境的保护情况、对员工利益的保护情况等,旨在全面、广泛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督促各方面的工作,保护各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美国,来自企业外部的社会责任审计机构主要是投资基金组织和如环境保护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社会公益监督机构。前者审计的目的首先是为了确保资金投向那些有较高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其次是为了敦促接受投资的企业遵守投资者的要求。后者审计的目的是为了给消费者、投资者、政策制定者、雇员等企业的相关利益者更好的做出经济决定而提供信息,同时也对公司起到监督作用。而美国企业内部也会对自身的社会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其目的是为了了解自身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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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会责任; 会计报告; 体系

一、建立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体系的意义

(一)建立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体系是我国企业所处社会环境的客观要求

国家以对子孙后代负责和对国际社会负责的态度,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资源和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传统的以资源高投入和环境污染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是不可取的、不可持续的。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企业片面追求高利润,从而使得起决定作用的价值规律在面对有关生态平衡、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社会问题上显得无能为力。而社会责任会计报告能从社会的角度去披露企业所取得的各方面的效益,特别是能从社会责任的成本和社会责任的效益对比中确定其社会净贡献,避免了传统会计报告只从经济过程本身来披露其经济效益的弊端。只有将与经济活动交织在一起的社会和环境因素考虑在内来评价企业的效益,才有可能消除企业经济行为的“内部经济性”而外部“非经济性”的现象。因此,在我国急需建立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体系。

(二)建立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体系是实现企业目标的需要

新《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运作行为不仅关系股东、职工等内部利益关系人的利益,也对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在追逐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新《企业财务通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依法实施安全生产、清洁生产、污染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等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列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法律制度要求企业要履行其社会职能,以使企业的社会目标得以体现,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已势在必行。

(三)建立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体系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随着企业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企业有能力且愿意承担部分的社会责任。通过编制社会责任会计报告披露有关社会责任的会计信息,可以提高企业的社会地位,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将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的效益。所以说,建立社会责任会计报告,披露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既是社会的需要,同时也是企业本身发展的需要。

(四)建立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体系是我国企业全球化的必然选择,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是对企业经营管理所要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的规范

我国外贸企业,特别是那些以劳动密集型为核心的出口加工企业,要走向世界,在国际大融合的潮流中,为拓宽生存空间,提高经济效益,就必须很好地履行其社会责任。借助国际标准的实施,加快我国外贸企业并最终在全国所有企业中实施社会责任会计,必将促进我国企业全球化的进程。

二、建立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体系的现状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在生产经营中只考虑经济效益和经济成本,而不重视社会成本和环境成本;同时履行社会责任又会增加企业的成本负担,所以企业一般都不太愿意甚至逃避履行其应履行的社会责任。这种仅仅将企业看作是一个单纯的盈利组织的传统思想必然导致企业对社会责任目标的忽略。实际上,企业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之一,其运行显然离不开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而这种自然和社会环境的保护以及维持责任只能靠生存在这一环境中的每个组织和成员来共同承担。另外,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高度统一的国民经济管理体制,国家管得过死,对企业职能和责任认识不清,国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得到的利益为国家所有,对社会造成的损失由国家承担,这也导致企业社会责任观念淡薄。

(二)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有关法规尚不完全或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缺乏约束机制。社会责任的履行从法律上看,属于义务的范畴,可无论是在社会责任意识强,道德风尚高的国家和地区,还是在社会责任意识薄弱,社会道德风尚差的国家和地区,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和保障公民和组织履行其应有的义务都是必要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的阶段,加强法律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我国法律制度还有很多空缺,虽然已制定了《公司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但仍未全面规定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容,造成我国实施社会责任会计没有法律依据,或主观随意性大,给具体实施造成很大障碍。

(三)我国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体系不完善

我国研究社会责任会计起步较晚,还没有设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很少有这方面的专著,对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在许多领域还是空白。这一方面是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认识不够,无论政府还是会计职业团体都未对社会责任会计产生多大的兴趣,当然更没有任何这方面的规定。理论界虽有不少学者对其研究,但由于未得到政府的支持,进展也较缓慢。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出现了许多用传统会计方法不能解决的新问题。实务界关于企业披露相关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也只是停留在原始的自发阶段,十分不规范和不完整。现有的会计报表体系对企业的社会贡献(上缴利税、劳动就业率、全员劳动生产率)情况反映不足,无法满足国家管理部门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这已成为会计信息披露的重大缺陷。

三、建立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体系的设想

目前,我国会计界对企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内容尚未统一,但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和西方社会责任会计的经验,社会责任会计要求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至少应包括:企业对投资者、债权人的责任,对职工的责任,对政府的责任,对客户的责任,对周围社会的责任,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也就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应披露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一)人力资源的开发与使用情况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人力资源已成为企业兴衰的决定性因素。企业在开发利用和保护人力资源方面的信息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企业在发展人力资源方面所从事的工作是多方面的,它包括企业职工结构、招聘录用、劳动保护条件、技术培训、职务轮换、确定合理的工薪水平、企业文化、培养职工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以及增进企业职工和管理人员的相互信任,促使职工和企业目标的协调一致等等。

(二)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情况

企业成败取决于市场,取决于消费者,所以企业必须给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和合格产品。这包括消费者的权益,产品的性能、安全保障措施、售后服务和顾客对产品的满意度等方面的信息。这样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改善与顾客的关系。

(三)其他相关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企业要依法实施安全生产、清洁生产、污染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有毒物质等对环境的污染,尽量降低能源消耗和生产对环境保护有益的产品。企业需要使用社区的各种基础设施和其他资源,也有义务对社区作出相应的贡献,如:提供人财物资助、发展社区的公共事业,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为下岗职工提供培训等。在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中还需要反映企业对政府履行义务的情况,如:缴纳的有关税金、教育附加及有关费用。

建立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体系是社会责任会计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因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者的覆盖面远比传统会计信息需求者的覆盖面广得多,并且他们更关心和要求的是精炼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

【参考文献】

环境保护个人履职报告范文3

关键词 环境公益;检察机关;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文/秦天宝 段帷帷

案例概述

2014年10月20日,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检察院以“环保局怠于处罚逾期不缴纳排污费的企业”为由把金沙县环保局告上了法院,集中管辖赤水河流域环境案件的遵义仁怀市法院受理了该案。在法院受理此案之后,被告金沙县环保局对违法企业进行了处罚,检察机关认为通过诉讼促使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目的已经达到,便向法院申请撤诉并且得到了允许。本案作为我国首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有着重要突破,并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乃至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都产生了较为积极的影响。

案例的焦点及现实意义

确认检察机关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

本案是我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即检察机关首次为维护公众环境利益,以原告的身份对行政机关的失职行为提起诉讼,而检察机关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确认将使检察机关在今后保障环境公益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首先,推动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立法工作的全面开展。一方面,虽然我国相关法律对检察机关维护公众利益的职能进行了确认,但是在实践中却鲜见检察机关以原告资格向行政机关提起诉讼,造成了公众对检察机关维护公众利益失位的质疑。此案中遵义怀仁市人民法院通过受理诉讼确认了金沙县人民检察院的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把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衔接了起来。另一方面,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不仅在实践中尚属首次,在立法方面也有待确立和发展。在此案中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的诉讼资格进行了确认,这将会推动相关法律(如《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文件)对检察机关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明确,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

其次,开启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新模式。本案确认检察机关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原告资格,将推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原告资格的确认是向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迈出的重要一步,也为今后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中以此为基础进行的诸如诉讼操作程序、诉讼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追究等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和实践建立了基础,据悉,金沙县所属毕节市的人民检察院已经以此案为契机,决定全面探索开展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最后,检查机关作为原告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较之以往更为有效。大多数情况下,是公民对行政机关提起诉讼,即“民告官”,公民在对行政机关提起诉讼时因其与行政机关在权利、资源方面具有不平等性,导致公民很难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而本案中检察机关充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诉讼成为了“官告官”。依据法律监督职权、诉讼资源等条件,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较其他社会组织更为有效。

由专门的环境法庭审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本案受理诉讼的法院并不是被告所在地金沙县人民法院,而是遵义仁怀市人民法院,虽然同样是基层法院,怀仁市人民法院却设有环境保护法庭,并担负集中管辖赤水河流域环境案件的职责。因此,从本案可以看出,在今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专门的环境法庭将会承担此类案件的审理,并由此产生较为积极的意义。

首先,建立环境法庭制度能够促进案件审理专门化。我国环境法庭建设工作已取得了较大进展,过半省份已经建立了专门的环境审判机构,最高人民法院还设立了环境审判法庭,并且在实践中我国环境审判法庭已经审理了较多的环境案件,为维护公众环境利益、惩治环境违法行为做了较大贡献。但是,由于我国环境法庭建设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在司法实践中通过环境法庭审理的案件仅仅是诸多环境案件中的一小部分,公众环境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而本案中的受理法院是设有环境审判庭并专司赤水河流域环境案件管辖的怀仁市人民法院,明确了今后我国环境法庭对此类案件的管辖权,并且为环境法庭今后审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操作借鉴。

其次,案件的集中审理可有效防止地方保护主义。不可否认现在一些地方仍存在单纯追求经济发展而不惜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在此情形下行政机关尤其是环保部门难以有效地履行职责,从而“无奈地”成为被告。同时,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会出现政府为了经济发展而对失职的环保部门进行庇护,向当地的审判机关施加压力,迫使审判机关进行不公正审理。而本案在怀仁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属异地审理,有效杜绝了地方保护,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平。

最后,建立专门的环境法庭能使案件审理更为有效。今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如能以此案为契机,明确由设有环境法庭的相关人民法院集中审理,将会在保障案件审理公正公平的同时,提高案件审理效率。一方面,专门的环境案件审理机构在设立伊始就注重提升对各类环境案件的应对能力,具有丰富的环境案件审理经验和合格办案条件,在今后审理更多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则会得心应手。另一方面,我们注意到本案中怀仁市人民法院不仅受理了案件,并且在检察院认为诉讼目的达到之后请求撤诉时,法院允许撤诉。这说明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充当了为维护环境公益而提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并且由于起诉目的并不在于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而旨在促使其履行行政职责,所以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以维护环境公益为目的,决定了受理法院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从而使此类案件的审理更为灵活、有效。

有效监督行政机关尽职履则

在金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之后,被告金沙县环保局便积极地履职,对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处罚,这反映出今后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将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督。

首先,环境行政机关执法信息将更加公开透明。本案中,检察机关对环保行政机关提起诉讼的理由是“怠于处罚逾期不缴纳排污费的企业”,而这里的“逾期”在本案中仅是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这种“轻微”失职行为被发现并被提起诉讼在以前是难以想象的。通常情况下,公众对环境行政机关的执法信息并不完全了解,而环保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也暂时难以满足公众对获取环境保护部门执法信息的要求。加之环保行政部门可能存在“权力寻租”行为,所以环境行政机关怠于处理环境违法的类似失职行为很难被一般公众所知悉。而检察机关通过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使行政机关的执法信息公之于众,这也为今后行政机关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其次,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将面对巨大的社会压力。作为首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被告,金沙县环保局虽然积极地履行了职责,但是仍然遭受着巨大的社会压力。而随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的确立与发展,环境保护部门在全社会的监督下,将会有更多失职的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站上被告席。虽然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环保部门可能会承担较少的法律责任,但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于对自身社会形象的考虑,也会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积极地履行自身职责。

最后,环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将受多主体监督。正如上文所述,通常环保行政机关受地方政府领导,对其负责。当地方政府盲目追求经济利益而牺牲生态环境时,环保机关便难以有效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确立,标志着今后环保机关履行职责将在检查机关乃至其他社会组织等多个主体的监督之下完成。

保障环境公益,落实环境违法行为处罚

本案中,金沙县检察院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告上法庭,随后金沙县环保局立即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有效实现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达到保障环境公益的目的。

首先,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落实了环境保护部门维护环境公益的责任。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一般主要目的是在于保障公众的环境利益,在实践中已有许多诉讼案例,并取得了一定成效。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一改以往公益诉讼中为达到保障环境公益的目的对环境违法企业提起诉讼的做法,而是把环境保护行政机关推上了被告席。除了公众积极参与以外,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更重要的是相关企业遵守法律和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的尽职尽责。在贵州金沙县这则案例出现之前的公益诉讼中,由于被告往往是相关环境违法企业,社会通常把焦点集中于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上,忽视了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对环境保护承担的责任。由于难以有效对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因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失职而产生的环境公益损害难以获得有效补偿和修复。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则把失职的环境保护部门和相关违法企业同时推向了环境公益诉讼的被告席,更好地保障了环境公益。

其次,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使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监管。金沙县环保局在被告上法院后不久,便立即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这正体现了检察机关通过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实现了对违法企业的责任追究,在环保行政机关可能出现“权力寻租”而默许相关企业的环境违法时,检察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可通过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充当环境保护的监管者。鉴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主要针对环境行政机关的失职行为,所以一方面环保机关在日常环境执法时会积极地履行职责;另一方面,在成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被告之后,环保机关为免于受到法律制裁,也会积极地履行职责,处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所以,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保障下,企业损害环境公益的违法行为将受到环境保护行政机关更为严厉的管制与处罚。

案例启示

虽然我国首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对今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产生了许多积极意义,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此制度在今后发展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唯有如此,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保障环境公益的积极作用。

尽快出台相关法律依据和具体操作指导

在贵州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伊始,学界便对其产生了各种质疑。最终,检察院申请撤诉并得到人民法院的允许,如果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仍然不履行职责,或者撤诉未得到允许,如何开展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将是今后此项制度确立和发展中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亟待法律确认与制度指导,现今最为可行的是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发展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本案件中怀仁市人民法院明确了检察机关作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同时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也开始着手探索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结合我国立法权下放到省辖市的规定,地方应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法律文件与具体操作规范。

对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进行条件限制

虽然本案明确了检察机关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原告资格,但是今后如何明确、规范检察机关在诉讼中的职权还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鉴于环境公益诉讼的特殊性,如未对诉讼提起条件进行限制,将会出现检察机关权力滥用的“烂诉”现象。如本案中检察机关直接对失职的环保局提起诉讼,事前并未向环保局进行告知。所以,今后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诉讼时,基于权力限制和诉讼效率的考量,可规定检察机关或其他组织在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前告知行政机关,若行政机关在规定期限内积极履行职责,原告则不得继续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此外,人民法院还应对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进行审查,对于越权提起的诉讼应予以驳回。

注重对公众环境利益的保护与补偿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失职的环保行政机关提起诉讼促使其履行职责,从而保障公众环境利益。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向行政机关提起诉讼只是一种手段,最终目的仍要回归于保护公众环境利益不受侵害。本案中涉事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已对相关公众的环境利益造成侵害,但是直至撤诉,那些被侵害公众的环境利益并未因此次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而得到补偿。虽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也属于保护公众利益,但是这仅是在预防层面上的保护,而未涉及公众环境利益的补偿。所以,今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设计中,应考虑行政失职行为造成的环境公益损害补偿或修复问题。

主要

参考文献

[1]吕忠梅.环境公益诉讼辨析[J].法商研究,2008(6):131-137.

[2]别涛.中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建议[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4-8.

[3]张明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刍议[J].法学论坛,2002(6):91-97.

环境保护个人履职报告范文4

关键词: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披露 社会责任会计

欧美发达国家的企业已普遍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但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尚处于认识与探索阶段。目前,我国正在大力建设和谐社会,国家“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首次把单位GDP能耗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体系中;一些组织和地方政府也正在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2005年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发起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联盟正式成立,联合与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推进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事业有组织地开展,并为中国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提供理论指导与支持;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于2005年颁布了《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CSC9000T),并正采取措施在全国行业范围内推广实施。深圳市2006年在全国率先制订了《深圳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讨论稿),目前正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和市民征求的意见,准备在全市全面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许多报纸、电台、网站等媒体越来越关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光明日报》正通过“光明公益报告”专栏系列报道跨国公司和我国一些大型企业的企业价值观、社会责任理念及其履行社会责任的事迹;越多的企业注重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有些跨国公司也开始在我国推出专门的社会责任报告,国家电网公司也在2006年3月正式对外了我国中央企业的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国家电网公司2005社会责任报告》。种种迹象表明,在我国推行社会责任披露制度的时机已趋于成熟。

一、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政府加强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宏观监控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政府需要加强宏观调控作用。“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纲要提出了我国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在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中,首次把单位GDP能耗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耕地保有量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纳入指标体系,这不仅显示出党中央、对建设和谐社会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决心,也凸显了政府强化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服务人民生活等方面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责任。各级地方政府要首先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更重要的是各级政府要运用行政力量,加强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政策手段促进企业从职工、消费者、社区、环境等方面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政府要运用行政力量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考核,要求企业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上全面、准确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而目前我国企业会计信息无法了解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只有通过社会责任会计客观、公允地披露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政府有关部门才能全面评价企业的业绩和对社会做出的贡献;同时,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披露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可为政府部门制定国家经济政策、配置社会资源提供决策依据,促进经济、人文、环境、社会和谐发展。

(二)有利于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观念还不强,有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差,生产事故频频发生;有的企业依靠减少职工收入福利来谋取利润,忽视职工工作条件和教育培训;有的企业缺乏环境意识,随意排放废弃物;有的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有损身心健康的产品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有的企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偷逃国家税收等。这些企业行为与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是相违背的,也严重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而建立社会责任披露制度有利于企业经营者树立企业社会责任观念,按照和谐社会发展的要求开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虽然企业社会责任必然会增加企业经营成本,但履行社会责任将有利于吸引人才和提高员工积极性,使企业与广大相关利益群体形成和谐关系,改善企业社会形象,增强企业竞争优势。社会责任披露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增强企业社会责任观念,将企业社会责任落到实处。

(三)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西方发达国家早在二十世纪初就提出了社会责任观念,近年来更进一步演化为社会责任运动,社会责任已成为企业重要竞争策略。纵观国内、外各种公司声望调查、最佳公司排名都显示出使用社会责任标准评价公司的趋势。2004年至今,欧美的跨国企业纷纷对供应链上的中国企业实施诸如SA8000等社会责任标准认证,许多企业因为不符合要求而被取消了供应商资格,广东省社科院调研统计显示,目前深圳市大约有六成的出口企业遭遇跨国公司不定期的社会责任审核。因此,我国企业要尽快应对国际环境挑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投入产出情况进行确认、记录和计量,并及时对外报告和披露,反映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进行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为企业开展国际竞争创建良好的国际环境。

(四)建立社会责任披露制度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企业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 和谐社会要求企业不仅要对股东负责,还要对职工、供应商、顾客、消费者和社区居民等利益相关群体负责,企业要与各利益相关群体形成互惠合作及互相信任的关系。

随着建设和谐社会目标的深入人心及社会责任运动在国际社会的普及,各利益相关群体越来越希望通过企业财务报告了解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信息。跨国公司等采购商需要了解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以确定是否保持其供应商资格;顾客需要了解企业能否提供优质、安全、可信赖的产品和服务;职工更需要了解企业在权益保障、薪金待遇和教育培训等信息;社区居民需要了解企业在环境保护、社区建设、公益事业等方面的贡献情况;咨询中介机构、研究机构和宣传媒体需要在了解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开展的各项工作及取得成效基础上对企业进行全面公正评价。企业根据各相关利益群体的需要迅速建立起制度化和成熟化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报告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提高企业形象,与企业各利益相关群体建立起和谐关系。建立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公开机制能够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在全社会树立起社会责任意识。

二、我国推行社会责任披露制度的对策

(一)企业要转变观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及时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 企业作为市场独立经营的主体,需要通过合法、公平的经济活动获取必要的利润,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如果用浮躁、短期的眼光来看,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似乎是同企业的经济利益对立的,但是如果用长远的、可持续的视角来观察,两者是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在建设和谐社会和追求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企业并不只是一个盈利组织,更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元,追求经济利益仍然是企业的主要目标之一,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在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协调发展过程中才能实现。虽然履行社会责任意味着企业要增加资金投入和提高生产经营成本,大量的研究与实践证明,社会责任与企业经济效益之间存在正相关性。美国Curtis C.Verschoor2002年对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关系的实证研究

表明,《商业伦理》杂志基于社会责任评出的100家“最佳公民企业”的整体财务状况要明显优于“标准普尔500强”中的其他企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完全可以转化为现实竞争力。随着人们观念的转变,履行社会责任已经不是企业可做、可不做的“善举”,而是企业要生存、求发展的必然选择。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来讲,要积极通过适当的方式披露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努力,让企业社会责任价值“显性化”,使公众认识到企业的努力,认可企业价值,同时给予企业足够的回报。

(二)制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会计制度 企业的社会责任,如果没有制度的约束,往往会流于形式。虽然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自身的事,但企业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发展和运作的,企业社会责任不能仅靠企业家自身的觉醒形成,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推动,政府主导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是顺应世界潮流的客观需要,更是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存在的诸多不稳定、不和谐难题,引导企业走上科学发展轨道的迫切要求。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已首次成为我国“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规定的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新公司法也明确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这也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义务。但是,如果没有相配套的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披露社会责任的相关措施,国家的这些政策和法规就会成为“纸上谈兵”。同时,这些政策法规也为制定强制企业披露社会责任的会计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75年的《公司报告》中也要求企业编制社会责任报告――增值表。目前,欧美跨国企业纷纷对我国出口企业实施社会责任认证,我国应制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强制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规定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最低信息要求,并鼓励社会责任意识强的企业做更多的自愿性披露。强制性社会责任披露制度可以在上市公司和出口企业中实施,然后在全国所有企业推广使用,推动全部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

(三)完善社会责任披露内容 目前,虽然我国有一些企业正通过媒体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情况,但披露内容还更多体现在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方面上,披露内容的深度、广度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讲还有较大差距。目前,国际会计界对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内容尚无统一的认识。受宏观经济导向和社会福利主义影响,法国社会责任披露内容强调职工利益;德国社会责任会计则非常重视披露企业对环境保护的贡献。当前我国正致力于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企业除要向股东、债权人、供应商承担责任外,还要对职工、消费者、资源环境、社区和政府全面承担社会责任。对职工的社会责任应包括工资福利、职工医疗、健康和安全保护、教育培训等;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包括企业诚信、公平竞争、产品的性能与安全性等;对资源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能源及原料利用、企业环境保护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环境保护设备资本性投入、环境保护费用支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研究费用等;对社区的社会责任包括企业参与所在城市的改造与开发、公民权利和就业、公益性捐赠等;对政府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法规、纳税情况等。为提高社会责任信息的可比性,建议国家应适时制定相关法规,明确规定社会责任披露的内容,促使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

(四)规范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式为提高社会责任信息的可比性,应在社会责任披露制度中明确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式。社会责任信息与其他会计信息相比,计量单位不能仅限于货币计量方式,应根据社会责任项目特点,全面采用定性披露和定量披露多种方式。如对企业诚信、公平竞争等方面社会责任信息主要可通过文字说明的方式进行定性披露,而对劳动保障、工资福利、环境保护、公益性捐赠、纳税情况可采用实物、时间或货币为计量单位,从数量上进行表述和披露。对可以采用货币计量的社会责任项目,可在企业现有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基本会计报表中增设相关项目来揭示企业社会责任,同时,针对企业社会责任内容多,可货币化计量项目少的特点,可要求企业在现有财务报告基础上编制单独的社会责任报告,如“社会责任年报”或“可持续发展年报”,按年度定期编制并对外公告,促进企业全面披露社会责任信息。

环境保护个人履职报告范文5

记者问:《指导意见》的,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下面,请您简单介绍一下《指导意见》出台的有关背景情况。

答: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越来越受到国际国内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国际上,联合国于2000年正式启动了“全球契约”计划。国际标准化组织于2004年启动了社会责任国际标准ISO 26000的制定工作,全球约120个国家及国际组织的400多名专家参与该标准的制定工作。一些跨国公司纷纷制订社会责任生产守则,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出现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全球性新趋势。

我国也越来越重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公司法》第五条明确要求“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履行社会责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着眼于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总书记在2006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既要继续健全企业激励机制,也要注重强化企业外部约束,引导企业树立现代经营理念,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近年来,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也提出了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议和提案。可以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我国社会各界对企业的殷切期望和广泛要求,是改革开放发展到当前阶段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也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中石油、中远集团等一批中央企业公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反响。但从整体看,中央企业如何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理清思路,履行社会责任的内涵、方式和方法也有待规范。在这种背景下,我们从2006年开始对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形成了20多万字的《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面意见,最终形成了《指导意见》。

记者问:《指导意见》对企业社会责任是怎样定义的,和国际上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是否一致?

答:各个国际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各有侧重。联合国在《全球契约》中要求跨国公司重视人权、劳工标准、环境保护和反腐败,以克服全球化进程带来的负面影响。欧盟则把社会责任定义为“公司在自愿的基础上把对社会和环境的关切整合到它们的经营运作以及它们与其利益相关者的互动中”。世界银行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世界经济论坛认为,作为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好的公司治理和道德标准,二是对人的责任,三是对环境的责任,四是对社会发展的广义贡献。国际标准化组织认为,社会责任是指一个组织在开展任何活动时都要负责任地考虑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其活动应当满足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社会道德标准,不与法律和政府间协议相抵触,且全面贯穿到该组织开展的活动之中。从这些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国际组织对社会责任的认识,既有共同认可的内涵,也有不同的侧重和差异。

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要与国际接轨,又要结合我国国情和企业实际,体现出自己的特色。我们认为,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第一,法律规范的自觉遵守。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生产、职工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法律规范,全社会都应该共同遵守,这是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的基本保障。自觉遵守法律规范,是中央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是必尽责任。

第二,企业价值的充分体现。企业的价值体现在多个方面,对股东要给予回报,对消费者要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对职工要创造更好的劳动、生活和发展条件,对自然环境要给予更好的保护,对国家和社会要创造财富、提供就业岗位、缴纳税收等等。充分体现企业价值,是中央企业基本的社会责任,是应尽责任。

第三,道德伦理的高尚追求。讲操守、重品行,保持高尚的道德伦理追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企业在遵守法律规范、体现企业价值的基础上,还应该对社会承担更大的义务,要有善心、有善意、有善举,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模范实践对道德伦理的高尚追求,是中央企业在自愿基础上履行的社会责任,是愿尽责任。

记者问:中央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骨干和支柱力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也非常重要,请问近几年来中央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都作了哪些实践?

答:中央企业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在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保证市场供应,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石油石化企业在国内成品油与进口成品油价格严重倒挂的情况下,加强管理,降低成本,保证了国内成品油的稳定供应。煤炭企业在煤炭市场供不应求,价格大幅度上涨的情况下,信守合同,保证质量,为稳定市场作出了积极贡献。电力企业加快电力建设,大力发展农电事业,全面推进“户户通电”工程,保障了电力供应。电信企业积极开展“村村通”工程,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在经济社会信息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军工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为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载人航天、青藏铁路、三峡工程、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南水北调、奥运工程等一大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建设中,中央企业都作出了重大贡献。

中央企业带头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关停小火电、小水泥等落后装备,率先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发挥了表率作用。中央企业还主动参与扶贫助教、慈善捐助等一系列社会公益活动,推动了和谐社会的建设,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到目前为止,已有11家中央企业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国家电网公司于2006年在中央企业中率先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总理批示:“这件事办得好。企业要向社会负责,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宝钢、中远集团、中国铝业等一批中央企业按照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制定的标准了可持续发展报告,中远集团的可持续发展报告被联合国全球契约办公室评为典范报告。这些都是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行动,得到了国际、国内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记者问:请问为什么《指导意见》强调中央企业要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

答:中央企业要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是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所决定的,是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所要求的,也是大企业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发挥领头羊作用所需要的。党中央、国务院和全社会对此寄予了殷切希望。

一是中央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骨干和中坚,要求中央企业发挥在履行社会责任中的表率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中央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骨干和中坚,是公有制经济的集中体现,这就要求中央企业在市场主体层面体现国家意志,发挥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率作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为实现小康社会建设新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是中央企业大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需要发挥在履行社会责任中的表率作用。中央企业大多处在军工、石油石化、通信、电力、矿业、冶金、机械、交通运输等重要行业和领域,在支撑、引导和带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客观上要求中央企业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并通过自身的模范示范的作用,更好地发挥影响力和带动力,促进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是中央企业是我国参与国际经济交流合作的领头羊,客观要求中央企业发挥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率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化和发展,国际经济竞争日趋激烈。近年来,中央企业已经形成和发展了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是我国参与国际经济交流合作的重要力量。要具有与国际大公司同台竞技的素质和水平,就必须履行社会责任,在国际市场上树立负责任的中国大企业形象,培育和形成新的竞争优势,为提升我国综合国力作出积极贡献。

所以,我们在《指导意见》中要求,中央企业要“成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表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表率,以人为本、创建和谐企业的表率,努力成为国家经济的栋梁和全社会企业的榜样”。

记者问:请问《指导意见》提出的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三项原则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指导意见》提出,首先要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这是因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保障。良好的经济效益,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物质基础。加快企业改革发展,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前提。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提高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所以,我们提出要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继续深化企业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履行社会责任要与企业实际相适应。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要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与民族文化传统相融合,与企业发展实际相协调。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必须立足我国国情,立足企业实际,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力求取得社会责任工作实实在在的效果。

坚持履行社会责任还要与创建和谐企业相统一。中央企业已经广泛开展的创建和谐企业活动,与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是一致的。中央企业要把履行社会责任与创建和谐企业结合起来,把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营造和谐劳动关系,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实现企业与职工、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记者问:您能否概括一下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和依据?

答:我们首先强调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这是因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我们要求中央企业必须要带头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做市场经济中的健康力量,自觉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这是中央企业必须履行的最基本社会责任。

其次,我们要求中央企业不断提高持续盈利能力。保持良好的经营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根本保证。这就要求中央企业要科学决策,正确制订企业发展规划,合理统筹安排生产经营各项活动,及时适应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开拓创新,加强管理,挖掘潜力,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投资者带来长期良好的回报,为国家强大、经济繁荣和人民生活幸福做出积极贡献。

三是要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这是企业经营成功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形象的最直接体现。中央企业要通过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改善产品性能,完善服务体系,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安全健康的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维护消费者权益,努力为消费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是要做到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短缺,资源相对不足和生态环境恶化已对我国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制约。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政策方针,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发展方式,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投入产出水平,实现企业和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是要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科技进步是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我国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一项重要国策。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的中坚。中央企业大多是各行业的排头兵,在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方面负有重要责任。中央企业要大力推动企业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加大研究开发投入,有重点有步骤地构筑知识产权优势,在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方面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

六是要保障生产安全。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大局。保障安全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前提,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责任。中央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放到一个非常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

七是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加强职工素质教育和培训,促进职工全面发展,是贯彻“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创建和谐企业的重要内容。中央企业要努力创建和谐企业,建设和谐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员工权益,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八是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对每一个公民,包括企业公民的道德要求。企业是社会的经济细胞,也是社会的一个重要成员,关注民生、回报社会是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中央企业有责任热心参与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情况下,要以大局为重,积极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和援助,妥善应对危机,帮助共渡难关,促进社会和谐。

记者问:为了使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取得成效,需要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保障。可否对《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落实保障作一概括的介绍?

答:《指导意见》提出了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五大措施。

首先要树立和深化社会责任意识。中央企业要切实树立和深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把社会责任理念化为每一位员工的行动,深入推进社会责任工作。

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机制。把社会责任理念纳入公司治理,融入企业发展战略,逐步建立和完善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机制,为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与保障。

三是要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中央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要通过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等形式,及时了解和回应利益相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监督。

四是要加强企业间交流与国际合作。中央企业要深入研究学习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先进理念和做法,有条件的企业要自觉加强与履行社会责任先进企业的对标,发现差距,改进工作。还要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的对话与交流,参与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制定。

环境保护个人履职报告范文6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计划的安排,区人大常委会第67次主任会议决定:由我在本次常委会上作述职报告,并接受选举单位的述职评议。下面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本人当选市人大代表以来的履职情况作一报告,请予评议。

我由1997年底在繁昌县时,就当选为芜湖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并获得连任的;2007年12月又在*新区再次当选为市十四届人大代表。面对组织的信任和和人民重托,我既感到无比光荣,又深感责任重大。回顾十多年来担任人大代表的历程,我感想甚多,体会颇深,收获很大。今天,能有幸向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代表报告工作,心情十分激动,这既是我向选举单位汇报工作,也是听取大家意见和要求,接受监督和改进工作的一次很好机会。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述职报告:

一、坚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作为连续三届当选的市人大代表,我的心中充满着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当选之初,我曾认为人大代表是组织给予的荣誉,就是开会时举举手,表表态,走走过场而已。后来,通过多次参加省、市以及县、区人大代表培训班和小组活动经验交流会,我才深深地认识到,人大代表不仅是“荣誉”,它是一种法定职务,更重要的是责任;我在实践中也深深地感受到,人大代表要不断加强学习,吸取新的知识和营养,才能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当好人民的代言人。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坚持加强学习,力求提高履职能力。一是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深刻内涵,用正确的理论知识指导工作,丰富自己的政治素养;二是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中国人大》、《芜湖人大》和《代表工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积极参加各级人大举办的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提高为民履职的水平;三是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多渠道地收集和购买有关企业管理方面的书籍,不断“充电”学习,增强驾驭

企业的能力,不但要体现“代表性”,还要努力提高人大代表的“先进性”。

二、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人民群众代言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担负着代表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参与决定重大事项,协助政府推行工作等职责。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必须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才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和期望。十多年来,我始终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为己任,广泛听取、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依法为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代言,履行代表职责。

一是加强与选民的经常联系,真实掌握社情民意。每次人代会前夕,我能够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会前视察活动,主动与选区单位相关领导联系沟通或深入基层人民群众家中走访,及时掌握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如实了解群众的愿望是什么?群众碰到的难题是什么?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是什么?真实掌握社情民意,为大会期间提出有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掌握第一手材料。

二是积极参政议政,认真行使代表权力。出席人代会,是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主要途径。作为一名老人大代表,能够及时准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履行代表职责的关系。每次人代会,我能够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出席人代会,积极参加代表团的活动,从未请过假。会议期间,我能够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踊跃发言,并就新的发展时期如何关注民生、解决“三农”问题以及改制和困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许多议案和建议。十多年来,我坚持会前深入群众,了解掌握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会中积极发言,向大会反映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领衔提出议案、建议17件,附议参与提出议案、建议19件,闭会期间,还先后向市、县(区)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参与撰写专题调研报告8件。这些议案、建议及调研报告都是事关我市和繁昌县、*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我领衔提出了“关于加快实施龙窝湖高效渔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议案”;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领衔提出了“关于尽快解决三县困难企业职工社保、医保的议案”;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领衔提出了“重视加强对基层薄弱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三农”现代化的议案”;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年12月,我们*代表团在会前视察调研中了解到,2006年2月*新区成立以来,新区境内增加了不少重点项目和来*投资创业的外地企业,过往车辆和企业员工不断增加,然而,由于*区境内s321省道收费站的设置,加大了外地投资企业的成本;另外,*境内运泰公司和新福利公司的利益等问题,中巴车不能进入市区,导致在*区上班的企业员工和老百姓出行不便,群众反映强烈,为了降低外地投资企业生产成本,方便*区老百姓和企业员工的出行,使更多的大项目落户*,促进*区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在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我积极附议参与了本组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搬迁s321公路*段收费站》和《关于强烈要求公交车尽快进*的议案》。这两件议案的提出,得到市委及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使问题在2008年得到了圆满解决,老百姓对此赞不绝口。

四、立足本职岗位,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带头作用,是人大代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职责。作为一名市人大代表,又是农委二级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更要以身作则,当好模范。多年来,我一直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本着克勤克俭、努力奉献的态度,扎根基层,关心职工,尽心尽力,守护龙窝湖,为维护一方稳定,促进企业稳健发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努力提高经济效益。我工作的单位是1958年成立的老国有渔场,十几年前,由于经营体制和管理模式陈旧,导致企业连年亏损,职工工资难以解决。1997年初,组织上让我接手管理这个濒临倒闭的企业,上任之后,我和班子成员,在深入调研,查找亏损原因的基础上,决定对龙窝湖的经营体制和管理模式进行大胆改革,在单位内部实行股份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效益。2008年,龙窝湖的鱼蟹产值超400万元,产值、产量再创历史新高,与改革前的1996年相比,产值翻了5倍。如今,职工收入逐年提高,居住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全场近180名职工的社保和医保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二是不断调整养殖结构,全力保护渔业资源。为促进龙窝湖渔业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每年鱼种投放期间,我们注重掌握龙窝湖自然增殖鱼类生长繁育和水生动植物饵料的存量情况,进行科学放养,合理搭配,全力保护龙窝湖渔业资源。

三是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逐步改善生态环境。为保持龙窝湖生态平衡,改善龙窝湖生态环境,近几年,我们在实施龙窝湖鱼蟹生态养殖项目过程中,不断加大资金投入,除添置必要的固定设施,每年还向龙窝湖滩涂播撒数百公斤苦草籽,以补充湖内天然水生动植物饵料的不足,恢复其对水体的净化功能,保护和营造“水下森林”,逐步改善龙窝湖生态环境。

四是开拓创新,谋求发展,着力打造企业品牌。近年来,我们不断创新,谋求发展,在生产经营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广泛吸纳民间资本,招商引资,寻求合作伙伴,谋求新的发展空间。利用龙窝湖丰富的渔业资源,实施品牌战略,先后注册了“龙窝湖”牌水产商标,认证了“龙窝湖”河蟹等五个绿色水产品,打造了龙窝湖品牌,提高了企业知名度。

当前,我单位正处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关键时期,如何稳定职工队伍,保护龙窝湖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新企快速发展,是组

织上对我新的考验,对此,我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期维稳工作,积极与各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做好新企登记和发展工作。

二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拓宽视野,统筹兼顾,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继续加大保护龙窝湖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力度,科学放养,合理搭配,不断调整养殖结构,实施鱼蟹生态养殖。

三是抓住正在建设的芜湖碧桂园大型人文社区落户龙窝湖畔的契机,综合利用龙窝湖自然条件和区位优势,立项开发龙窝湖旅游景点,大力发展旅游产业、生态农业、休闲渔业,打造龙窝湖特色品牌,建立龙窝湖新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