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文化论文范例6篇

家文化论文

家文化论文范文1

[关键词]儒学市场经济诚信危机

我在2006年7月19日《环球时报》“国际论坛”版发表了《礼仪之邦为何缺诚信》一文后,7月21日谭中先生在《环球时报》同一版面发表了《缺诚信不能怪儒家文化》一文,对我的文章进行了评论,对我的一些观点进行了批评。在这里,我由衷地表示感谢。

对儒学的争论由来已久,我对儒学的研究十分肤浅,今天就谭中先生所提问题,围绕儒学与诚信建设的问题谈一些不成熟的认识,与谭先生商榷,与大家共勉。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中国是一个传统的礼仪之邦,在这样一个国度里,完成现代的市场诚信体系应该是举手之劳。但经过千年的苦苦探求,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这个五千年的诚信大国,至今还是没有找到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支点。那些被我们一直称之为“尔虞我诈、利欲熏心”西方世界,反而把中国纳入不诚信国家的“黑名单”之中。

隋唐的鼎盛源于中华文化厚重的底蕴和超强的凝聚力,而当今中国,市场经济的个体主体的力量正在瓦解着大一统的意识形态。强大的主流文化是一种统一的力量,但其本身也是一种最为可怕的、凝固思想的力量。儒家文化一家独霸天下历史,也是中国由盛世走向衰落的历史。中国文化与市场经济越走越近,但其实质内涵却越来越远,矛盾与冲突也越来越尖锐,这些深层次的问题,才是理论家要探明的真问题。

一、传统文化再遇市场尴尬

“五四”运动以前,中国传统文化经过西方舰船礼炮洗礼后,对外傲慢的习性稍有收敛,对内依然张牙舞爪,但是,在革命者的枪炮声中,中国传统文化伴随着大清王朝的灭亡而是去宗统地位。最原始的文化论战可能就是这种“兵器交锋”,“五四”后,中国人自己拿起手中的笔,用自己的大脑,用西方“民主与科学”的思想对中国人进行现代的“文化洗脑”,建国后,国人再次经历了西方的马克思主义“武装清洗”,此时的孔家店只剩下残砖烂瓦,儒学也早失魂落魄,体无完肤。

当我们谨慎的引入市场经济机制,导入个体的主体意识时,我们不仅看到了市场经济活力,也发现我们身边处处都是假冒产品、虚假广告、坑蒙拐骗、骗税逃税,伪造假账,恶意拖欠;在我们生活中,从小学生雇“工”代父母参加家长会,到大学生公开雇人撰写毕业论文,到学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而不脸红,到政府鼓励各类学校巧立名目收取费用,此类现象竟然无遮无掩,大行其道。

这些行为像“病毒”一样侵蚀着社会的肌体,像“沙尘暴”一样吞噬着信用的“绿洲”。不讲诚信、欺骗欺诈已成为人人痛恨的一大社会公害。面对教育与学术诚信的缺失,我们真的开始担心我们的传统“礼仪”是否依然具有现代市场活力。我们会扪心自问,再也不敢妄谈用“礼仪之邦”的普适价值观念改造西方的诚信体系了。

更为可怕的是有些地方政府也不知不觉地从支持、鼓励,最后干脆直接加入了欺骗潮流。据新华网消息,“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梁子镇党委、政府靠虚报年龄制造寿星,借百岁老人提高知名度,靠谎言制造震惊中外的‘中国长寿第一岛’”[1]现在,这几任领导倒是升官了,给当地政府留下了永远也洗不干净“骗子”的骂名。

在我国出现的诚信危机,一度引起世界市场的恐慌,但并未引起国人的足够重视,因为在我们的文化理念中,市场本身就是“肮脏”的东西。改革开放以后,在我国搞市场经济有了合法化基础,个人、企业和政府在搞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原来被认为是“不诚信”行为就有了合法性依据。尽管大家深受其害,也激烈地谴责这种不道德行为,但当全社会都不以为然的时候,法当然不能责众,道德,更何况是中国的传统道德的约束力也就可想而知了。

谭中先生认为:“中国现在全心全意投入以美国这样一个‘公司王国’为领头羊的全球化市场经济中,怎么不会沾染到并不是中国传统所固有的‘尔虞我诈、利欲熏心’的生活方式呢?”接着,他又举证说:“中国在国际上的‘不可信’程度可以举例说明。我的侄女在美国长大,她设计的一种新潮时装非常成功,还到东京去展览过。我动员她去上海展览,她说:‘到上海展览以后,中国人那种冒牌取代的本领会使我的生意完蛋。’”谭先生一方面批评中国现在的不诚信源于学习西方市场经济的结果,另一方面又强调“市场经济以信誉为重,国际信誉太差会变成中国自己发展的绊脚石。”

这种举证上的自相矛盾,难免使我们处于两难的境地,我们到底搞不清楚是“中国现在全心全意投入以美国这样一个‘公司王国’为领头羊的全球化市场经济中,…沾染到并不是中国传统所固有的‘尔虞我诈、利欲熏心’的生活方式”,还是中国向美国学市场经济时,没有学到市场信用,反而学到不诚信,沾染到并不是中国传统所固有的‘尔虞我诈、利欲熏心’的生活方式。

在谭先生的文章中,他在美国长大的侄女实际上已经给了谭先生答案,因为他的侄女宁愿在日本或美国,或西方各国搞展出,在那里虽然竞争较为激烈,但他的侄女相信这些国家的市场诚信程度较高,能保证她的市场和良好信誉,不至于被“中国人那种冒牌取代的本领会使我的生意完蛋。”既然谭先生的侄女相信西方市场的诚信,谭先生也说市场经济以信誉为重,但为什么谭先生却说中国因“全心全意投入以美国这样一个‘公司王国’为领头羊的全球化市场经济中,…沾染到并不是中国传统所固有的‘尔虞我诈、利欲熏心’的生活方式”呢?

在市场氛围内,处于统治地位的显学处境尴尬,显得手足无措,人们在无奈中,想起了曾经令国人痛心不已的“儒学”,于是,振兴中华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政治选项,着实地掀起了“儒学”救国的热浪。谭中先生也和大家一样,对当前严重的诚信缺失问题,伤透了脑筋,从谭先生的主张中,我们可以看出,他认为儒学是最讲“诚信”,他相信儒学也许它能够成为我们抵挡“以美国这样一个‘公司王国’为领头羊的全球化市场经济”向世界传播“尔虞我诈、利欲熏心”生活方式的武器。

二、“儒学”的自恋情节在市场迷途中萌发

传统的中国与现代的市场,无论在意识形态、法律理念、文化渊源和政治取向上,还是在市场机制、游戏规则、信用规范和市场责任上、都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我们在学习西方的市场经济时,有识之士学到了一些概念,忽视其本质内涵。

早期的资本主义,其罪恶滔天不容回避,但早期的启蒙文化对市场经济的修复作用也同样不可忽视。纵观市场经济发展的轨迹,我们可以发现,它是沿着“人本”基点以放纵人性,追逐效率为手段,以制约本性,保证自由为机制,在自我纠错、自我制约、自我修复的过程中逐步生长起来的。

中国时后发国家,我们学习西方也经历了百年历史,从洋务运动、清末新政到辛亥革命这一时间段中,西方市场经济也经历了以野蛮、侵略的手段追逐利益的不光彩历史,建立在强盗逻辑之上的市场经济,诚信建设当然不是主流文化。中国学习市场经济的短暂过程,有一个最明显的共同点:清王朝主张新政要有祖宗之法不能变的前提与主张的“一个党、一个领袖”不能改,这些都不是向西方学习的结果,而是学习不彻底的结局。

49年后,我们放弃个人的自由民主的追求,转向学习西方的计划经济,我们遏制住“尔虞我诈、利欲熏心”社会风气,但同时也扼杀了效率与人性。在一个权力、利益高度集中的社会里,诚信不存在大问题,但也不是社会关注的问题。从洋务运动到改革开放,中国探索现代化的道路历经百年艰辛,又回到了市场经济的起点。

但此时的西方,市场经济以进入了高度发达的阶段,如果用我们传统的观点去看待它,仍然可以发现它的缺陷和不足,如果我们还用老的办法去学习它,也可把市场经济最肤浅的、最原始的、最野蛮的东西学到手。例如,市场经济是以放纵人性,追逐效率为手段,以制约本性,保证自由为机制,在自我纠错、自我制约、自我修复的过程中逐步生长起来的。而我们只学到了放纵人性,追逐效率,忽视构建制约本性,保证自由为机制,结果权利就围绕利益,就滋生腐败,就滋生出连我们自己也不认识的“文化与市场”怪胎。

个人不诚信、企业不诚信可以解释为市场主体的逐利行为,但政府的公信力缺失以及地方政府默许、支持和保护地方企业的非法逐利性,甚至于直接参与其中,分享权利与市场合作的美味佳肴。这在现代社会中十分罕见,也是令世界各国不能理解的,这可能就是那种“文化与市场”怪胎的表现。但是,如果其他国家的政府或企业批判、指责这种不诚信的行为,甚至拒绝与我们合作时,国民还会在媒体舆论诱导下,掀起一点“爱国”热潮,以保护政府的非法牟利行为。这种文化现象外国人不理解,中国人又有谁能说清楚呢?

改革开放初期,我们把不诚信的社会现象,都归结为:西方资产阶级特有的、唯利是图的市场本性在侵蚀我们的肌体,而当我们真正打开国门,西方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和马克思但年所描绘的资本主义世界已不能同日而语了,他已经成为一个成熟的,完善的,具有法治的、信用的、开放式的经济形态。如果今天我们还把当前诚信缺失归罪于市场经济,归罪于个人的逐利本性,归罪于西方资产阶级的遗毒,那可真是一种很不负责任的主观臆断。

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社会诚信问题也日益突出,有人就提出用儒家文化改造和重构市场经济的道德体系,还有人说要挖掘儒家文化中有价值的东西,把它根植于市场经济的泥土里,与市场经济的个体主体意识进行跨文化的嫁接,既体现中国传统的文化“集体的、爱国的”国体的意识形态,又体现出个人的主体利益的追求;既有团结奋进的局面,又有活泼祥和的氛围。

儒学家推销治国之道不是从今天开始的,但今天的儒学奇思构想和几千年前一样,都是建立以“仁”治天下的臆想之上,这些观点既忘记了儒家礼仪的本质,又模糊了西方诚信内涵,是典型的井底之见。这种把中国的传统诚信体系移植到市场经济之中,用宗亲礼仪规范个人、市场主体和政府的行为,其潜在的、长远的社会危害性比儒家礼仪本身的能量要大得多,也是标准的“儒学”自恋情节。

三、200年前,西方学者从“中国伦理”中发现了儒家的“文化死结”

谭中先生说:“儒家伦理最讲诚信,世界上所有的古典理论书中,儒家伦理是最讲‘诚信’的。薄薄一本《论语》,就有23次谈到‘信’的重要。对儒家来说,‘忠信’就是圣人的标志。世界上所有的古典理论书中,儒家伦理是最讲‘诚信’的。薄薄一本《论语》,就有23次谈到‘信’的重要。对儒家来说,‘忠信’就是圣人的标志。”

对于“儒家伦理最讲诚信”,谭先生的判断是准确的,也是符合史实的。早在春秋时期,儒家学者就把仁、义、礼、智、信作为“立人”的五德。但是儒家的“礼”与“信”是要确立君、臣、父、子的差序格局,即所谓“爱有等差”就是在不同的等级中,爱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即爱有厚薄,有先后,有层次,有等级.视血缘亲疏,往来多寡,地域远近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在这样一个社会诚信也必须服从等级的、封闭的熟人社会中,诚信没有平等和公平的含义。

儒家主张和提倡讲诚实、守信用,认为“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2]的思想品德有利于维持超稳定的社会秩序。但它同时又认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3]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对老百姓可以不讲信用,只要哄过去就行,由此可知,儒家的“诚信”伦理是一种服务于统治阶级有等级的、狭隘的诚信。

谭中先生认为儒家文化“只对自己的亲朋好友讲诚信,对所谓的‘外人’则要有所保留”现象绝不是中国儒家所独有的。并以“现代社会学分析:人们的本性就是把社会分成‘圈子内’(in-group)与‘圈子外’(out-group)”为佐证。

在西方的文化语境中,“圈子内”(in-group)与“圈子外”(out-group)是对人性自觉为善的怀疑,这种怀疑人性,不信任“人性”是人类的共同特点。儒家文化与西方文化所不同的是,儒家认为人性可通过教化、修身而“忠义”、“忠诚”,在“圈子内”的社会成员是没有个人的权利、成员平等的概念,所以,它的发展方向就必然走向靠道德自律的、高尚的“诚信”体系,直至走向它的反面。而西方诚信思想也来源于对人性的怀疑,他在保留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基础上,然后通过“契约”的形式约束人性,是一种被动的诚信,直至走向以契约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的现代诚信体系。

儒家的“诚信”伦理思想是以家庭和个人为中心,强调血缘共同体,强调由这种血缘关系组成的一种亲疏远近的人际关系秩序。在这种关系中,人们只对自己的亲朋好友讲诚信,对所谓的“外人”则要有所保留。比如,中国的家长从小就对自己的孩子说,陌生人给的东西千万不能吃,言下之意,陌生之人,不可信也!这种“内外有别”的诚信文化对我们今天生活的影响,同样是深刻的,反映在社会关系上就是蔑视个人权利,以成员忠诚为基础的专制诚信。

由于儒家诚信伦理思想是调节君臣、父子、夫妻等血亲礼仪,它自然把“无商不奸”作为商品贸易的代名词,君子不齿于经商,但又认可了经商的者“奸”是聪慧的标志。在中国人看来,对上的“忠”于对下的爱,对朋友的“厚”与对市场的“奸”只不过是诚信等级不同而已。如果我们把这句话翻译成外语,大意是:做臣子的只要对皇帝忠诚,为朋友就要两肋插刀就叫诚信,做商人的欺诈就是你的职业。现在,我们再看一看我们的社会不正是在这种“爱有等差”光环笼罩之下吗?

中国的这种传统“诚信”伦理对后人的影响延伸到国外,就形成了外国人对中国“诚信”伦理的怀疑,产生了对中国“诚信不良”的评价。18世纪上半叶,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他的名著《论法的精神》中说:“中国人的生活完全以礼为指南,但他们是地球上最会骗人的民族,特别表现在他们从事贸易的时候。”[4]

四、中国人恨自己的文化劣根性,但绝不允许别人揭短

谭中先生认为:“西方社会伪善的人多的。举美国为例,小孩从小就看到父母对外人不讲实话,本能地学会对父母撒谎。夫妻是人类群居中最亲密无间的,但美国夫妻之间‘隐私’像喜马拉雅那样不可逾越。美国社会最受人崇拜的是政客——比方说,参议员、总统、州长等,但美国政客几乎没有一个不是‘伪善’专家,每个人都有一笔‘好话说尽、坏事做尽’的账,但他们还是能成为社会楷模。”

谭先生把美国夫妻之间“隐私”、政客“好话说尽、坏事做尽”都归结为“伪善”,反而成为社会楷模的现象十分不解。说明谭先生虽然生活在美国,但对美国的文化却知之甚少。实际上,夫妻之间“隐私”、政客“好话说尽、坏事做尽”是人的本性显露,也是人作为个人的权利。人的本性有“伪善”的一面,这是一个不能回避和掩盖的问题,西方文化正是发现和正视人性的“伪善”,才在法律上允许个人隐私,允许你思想上、言论上的自由,但又在法律上约束行为、规范行动。

为什么夫妻之间“隐私”、政客“好话说尽、坏事做尽”的人又成为社会的楷模呢?因为在法律上夫妻和政客都有明确的自然权利、法律权利和职能性责任。作为夫妻、总统你只要维护自己的自然权利,履行法律上的手续,承担法律上的责任,你已经是社会的楷模。不需要给你立个“贞节牌坊”,也不需要像圣人一样不食人间烟火,更不需要全社会成员的摩顶礼拜。难道我们还以儒家的“忠”与“义”要求夫妻、政客们把他们的隐私公布于众吗?在这里,谭先生用儒家蔑视个人权利观点,把中国儒式“仁政”的“满嘴讲的礼仪道德,干的全是男盗女娼”移植到市场诚信之中,得出了西方人依法维护个人权利与履行职业职责不同表现方式是“伪善”的结论。

中国传统的道德诚信与西方建立在契约精神、平等精神基础上的道德诚信,是两种完全不同文化。这两种不同的道德诚信演变出不同的社会形态。西方人的诚信理念是每一个人对其他的任何人都具有基本的社会责任,实现社会责任的手段是社会契约,它从规定陌生人之间的行为准则,演变为维系市场经济的首要条件。

西方文化中的道德诚信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生活准则,它是对承诺和协议的遵守和兑现。西方社会形成的基础是人与人之间的契约与合作,诚信的对象是整个社会上所有互不认识的陌生人,而不仅仅是熟人。

五、西方学者理论上可能不完善,但也不至于成为歪曲东方文明的恶劣典型。

谭先生说:“为了论证儒家文化是造成当今中国社会不讲诚信的根源,丁文还引用了马克斯·韦伯的话。其实,马克斯·韦伯在很多方面已经过时,他那认为儒家文化使东亚各国无法变成现代化工业国家的论点早已被事实,成为西方学者歪曲东方文明的恶劣典型。”

在20世纪初期,批评中国商人最具影响的人物当属马克斯·韦伯,他在1915年出版的《儒教与道德》一书中写道:“中国人在世界上是罕见的不诚实,与同样经历过封建社会的日本相比,日本人在零售交易中讲诚信,中国人在零售交易中也不讲诚信。一个商品的‘定价’,即使对中国自己人而言,也显然是虚假的。中国人彼此之间典型的不信任,为所有的观察家所证实。”[5]

马克斯·韦伯在很多方面已经过时,这不是谭先生的发现,因为任何社会理论家,包括儒学在内都因时间、条件和社会实践差异,存在许多不适应或根本不适应的问题。但马克斯·韦伯基于东方人重“礼仪”,轻“契约”,重“义气”,轻“责任”的文化基因,作出东方人在经商时把礼仪、忠义和义气作为准则,将导致最终的不诚信的结论。实际上,礼仪、忠义和义气本身就是守规者和打破规则的矛盾体,即“忠义”悖论,它实际上是构建市场诚信的大敌。

当外国人用自己契约式的诚信标准,抱怨中国商人不守规矩,不讲诚信的时候,中国人还在笑谈外国人不懂“原则的坚定性与方法的灵活性结合”的哲学价值。当中国人自己深感全社会的诚信在流失时,他们一方面还会为中国商人在国际市场因不守信用,得到的一时之利欢呼雀跃,另一方面,又被因这些违背“兔子不吃窝边草”祖训的“奸商”祸害而痛恨不已。

由于诚信标准不一,政府的施政行为也自然表现出极大的灵活性,群众痛恨的人还有可能成为利益群体的功臣和英雄。政府打击外地企业造假与支持地方企业造假,医院对穷人见死不救和对富人的敲砸勒索的事情,在同一个社会里,都能同时赢得不同群体的唾骂和掌声。潭中先生不会把这些现实存在的、没有标准的、蔑视法律的行为也划为西方学者歪曲东方文明的恶劣典型吧。

六、在西方的语境里,“中国式诚信”与“骗子”是同义语

谭先生认为:“诚信是文明的基本因素之一,培养它必须从小开始,从家庭、学校、工作单位开始,还必须从上到下提倡与从下而上监督。”

谭先生把诚信看作是文明的基本因素之一,这一点完全符合历史潮流,但是,谭先生所开出构建诚信社会的药方是从小开始,从家庭、学校、工作单位开始,进行持久的“义”与“廉”教化,反对“利”与“贪”行为。而且要求领导要以身作则,为民众做出表率,人民才会跟着学好,才能形成“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的全民诚信的社会。

谭先生用“义”与“廉”,反对“利”与“贪”行为,在中国实践了千年的历史,如果在封建专制的前提下尚不能有效的遏制人的“利”与“贪”行为,何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保障个人追求利益,实现人性“贪利”本性的权利,如果仅靠“义”与“廉”教化,而没有法律约束和规则的限制,就会出现上好信,则民敢不用情,上失信,则民也无可奈何的结局。

但谭先生一方面说“对儒家来说,‘忠信’就是圣人的标志。”另一方面又强调要搞好诚信建设,必须实现自下而上的监督。谭先生相信圣人的“忠信”,但也担心“圣人”的人性发作,他希望通过自下而上的监督,用“圣人”的“忠信”教化民众,用民众的眼睛监督“圣人”的人性。在这一点上,谭先生不是完整地宣扬用传统儒家“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卑劣手段,忽悠民众,而是主张给与民众的监督权利,这是儒学的进步,但这距离现代诚信社会还差之甚远。

在现代中国的历史上,批判宗法“礼仪”一直是构建新的社会文化的主要手段,从打烂“孔家店”的文化怒吼,到“”期间国人对传统文化的致命一击,最终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在现代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但对中国社会的诚信来说,五伦之外的一般社会成员之间应遵循何种伦理准则,到目前为止,还几乎是一个空白。

尽管我们也从文化上对传统礼仪进行再造,但取而代之的阶级标准和政治标准,“爱有级差”的道德标准最终演化现代版的诚信等级。中国传统诚信的市场尴尬和诚信迷途,是宗族等级诚信与契约平等诚信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冲突的表现,从血脉级差演变为阶级级差,从经济级差上升到政治级差,最终体现在法律条文和法律执行的反差上。这些现代中国式诚信的建设,实际上,都没有真正脱离儒学的文化辐射,最终成为儒学的现代祭品。

西方的学者在研究中国的诚信问题时得出的结论与我们对自我的评价正好相反。如果把最会骗人的民族、世界上罕见的不诚实与五千年的“礼仪之邦”放在一起,我们根本就不会把这些我们曾经讥笑西方资产阶级唯利是图的本性与中华民族特质联系起来。但在我们真正搞市场经济的时候,我们发现我们这些的血脉“礼仪”与西方的法条诚信的的确确是格格不入的。在市场条件下,我们的那种自己人的“诚”与“信”,主体之间的诚信依然存在着不可逾越鸿沟,你能说你构建的诚信体系不是“骗子”的代名词吗?

七、五千年“修身、齐家、平天下”的梦幻绕梁不断

谭中先生说:孔子说:“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我们从这个现代版的儒学“仁政”中看到谭先生的良苦用心,也看到谭先生把“诚信”的回归,完全寄托于“上好信”教化天下。其实,谭先生的观点在主流媒体上,主流艺术作品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前看看《汉武大帝》,后看看《太平天国》,中间看看《康熙大帝》、《乾隆盛世》。这些都是中国现代版的“大儒”,他们遵循儒家学说,他们“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儒家学说独尊中华两千年。我们真的不敢想象13亿中国人,还会在现代社会重新掀起一场“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的新文化运动。

道德诚信的紊乱,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个人权利缺乏、市场主体地位缺失、法律缺位的表现,而这些正是中国传统诚信中最为匮乏的东西。然而,无论是传统文化中的宗法至上观念,还是中国现代意义上的阶级至上观念,两者和都与我们所着力打造的“以人为本”的市场经济体系有着本质的不同,与我们正在构建的“以人为主体”的法治国家存在本质上的对立。文化的发展逻辑,反映在社会形态上,就构成了社会自发演变的逻辑链条,如果把不同文化发展逻辑上的文化精髓缝补在一起,就有可能繁衍出“文化怪胎”。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天天都在感觉社会道德的沦丧,但我们个人也天天也在不讲诚信,我们天天在被人骗,但我们也天天在骗别人。我们不知道诚信的标准为何物,也搞不清谁“不诚信”,有时自己也感觉别人“诚实守信”吃亏,有时感觉到对领导“忠诚”有利可图,但是忠于领导就必须服从领导,服从领导也就要“内外有别”。

儒学家们梦想把儒学中最完美的、最有价值的东西缝补在市场经济个体权利上,不知是出于要改造个人权利的目的,还是要与精神相吻合,强化对国家权力的约束;是出于通过道德自律的“慎独”精神,修炼完美自我,还是通过后天道德教化,实现塑造个人的典范。实际上,儒家文化从起点的“自我修养”到终点“仁者爱人”的文化逻辑,反映在社会演变逻辑上表现出一种靠人类自己难以规避的抹煞个性、侵吞个人权利的、循环往复的过程,这一点被“五四”以后,乃至于今天,所有的思想颤变、凝固的历程所证实施。

八、在哪里找到架构市场诚信的逻辑起点

谭中先生认为:“中国一方面奇迹般地崛起,令人刮目相看;另一方面‘假恶丑’变成普遍时尚,许多人甚至靠它青云直上。”谭中先生在为之感到痛心的同时,还向全社会呼吁“在社会舆论中掀起提倡‘真善美’、反对‘假恶丑’的强大新文化运动的时刻已经到来。”否则,“国际信誉太差会变成中国自己发展的绊脚石。”

诚信人类的共同向往,但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标准。谭先生这里所指的“新文化运动”所倡导的提倡用“真善美”,反对“假恶丑”是用那些被人类各国所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去反对那些狭隘的、陈旧的,甚至于背离与人类发展的理念,还是指用儒家礼仪去改造具有普世意义上的价值观呢?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许多美好的、人类向往的东西,例如,古代的“义利之辨”,“无为而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观点,在未来人类发展的过程中,其作用将不可估量。在中国传统文化之中,还有许多个性化的东西,也是人性关系中最普遍、最珍贵内涵。中华文化与世界潮流接轨成功的范例已枚不胜说,它表明儒文化与市场经的矛盾和冲突、合作与交融是相形不背的。文化的经济化与经济的文化化已不是政治,这将有力推动文化的进步与市场的繁荣。

在儒文化圈的国家里,市场的繁荣并没有导致文化的衰亡,文化的进步也没有沿着人们设计好的轨道递进。无论从哪个角度,凌驾于个性之上的,具有某种支配性的文化主导力量,最终都不能造就出绚丽多彩的百花园。我们一直在不断地采用西方的技术、规范、标准改变我们的产品性能、提高市场能力,但对于那些演绎出来现代技术与市场规范的文化理念却嗤之以鼻。

实际上,“诚实信用”是现代民法四大原则之一,被国内外学者称之为“至上原则”。诚实信用之所以成为现代民法典的原则,是因为它高于法律,是人类本性的自律与他律结合点,是道德体系与法律体系的逻辑原点。在这个原点上,人类最脆弱、最需要上帝的抚慰,最需要相互遏制的正是人类自己。

对于现代中国的诚信建设,首当其冲的是用“法”的力量保障个人自主、自由的权利与有效约束国家权力。用法律保障个人的主体权利的本身就是对人类自身自利行为的膨胀有效约束。我们把诚信建立在法的精神之上,使之在契约土壤里生根,在市场的竞争之中发芽;我们只有把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普适价值的文化精髓与现代民法典中的独立民事责任分离开来,用法规范行为,用道德约束思想,才能确立与市场经济相协调的道德规范与独立的文化追求,架构其与市场主体相一致的法律诚信体系,形成独具特色的市场性民族文化。

注释:

[1]《“中国长寿第一岛”真相:政府虚报年龄制造寿星》新华网武汉4月14日电

[2]《论语》[M]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3]《论语》[M]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家文化论文范文2

婺州南宗从创建孔氏家庙始,后经历朝历代不断拨款修葺,至清末年间遭焚烧破坏,到民国初期重建已有880多年的历史。正如刻在家庙门柱上的对联“脉有真传尼山发祥燕山毓秀,支无异派泗水源深桂水长流”所说,孔子的后代们在燕山(榉溪山名)一带像桂水一样源远流长。婺州南宗的发展将儒家文化在江南之地进行着广泛的传承,同时也经历着文化的变异和演变。

(一)儒家文化在婺州的植入与传播

早在春秋战国期,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就已经被称为“显学”。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学取得了“国家意识”的合法身份。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儒学对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可以说,儒家文化构成了中国文化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儒家文化的这种影响明显表现在以北方为政治中心的黄河流域。在南方,尤其是江浙一带儒家文化是何时进入的呢?在吴越贤者的《越绝书》以及赵晔的《吴越春秋》中都提到了子贡这个人物,二书称赞说,“子贡一出,存鲁、乱齐、破吴,强晋,霸越”,并认为“子贡被认为和孔子是唇与齿的关系,相去不远,其角色就是亚圣”[3](135)。由此可见,儒家文化早在春秋时期已经进入了浙江一带,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南宋时期,孔子后裔的一支定居婺州榉溪,由此奠定了中国孔子的第三圣地——婺州南宗。婺州南宗孔氏家庙的建立对儒家文化在当地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直接的联系,儒家文化的广泛传播对当地人的文化和生活起到了重要的影响和潜移默化作用。婺州南宗确立之后,孔氏后裔们秉承孔氏家族的理念,传承孔子儒学文化,对内忠孝持家、教儿育孙,对外开办学堂,教授邻里。据《榉溪家谱》记载,“杏园书塾当时由山东曲阜携带的书籍文物均珍藏于此,评事公端躬和松阳县丞孔挺公曾在此开檀教学”。[1](65)此外,婺州南宗的孔子后裔们还以儒家精髓思想命名建造了多个建筑,警醒自己和后人们谨记先人教诲,如“九思堂”“学忍堂”、“九德堂”、“上宗祠”等。“九思堂”取自《论语•季氏》,孔子所倡导的“九思”,“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在榉溪建的九思堂以及学忍堂、九德堂、上宗祠等均是从不同的方面体现出“仁”、“义”、“礼”、“孝”等儒家文化的精髓。孔氏后裔们以“明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治隆平”[4](170)为宗旨,人人都恪守着儒家的“礼”,传播着“仁”,促进了南北的区域认同,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吴越文化语境下,婺州儒家文化的发展和变异

吴越文化指有人类活动以来存在于先秦时代吴、越立国地区的一切文化现象,主要是存在于江、浙、沪地区及皖赣之一部分。吴越文化的地域位于长江中下游,江河湖海润泽了江浙人,形成了独特的文化传统。其主要特征是“工商皆本、求新求变、崇文重教、务实趋利”[5](1170)。而儒家文化则是存在于北方的齐鲁文化的核心,儒家文化倡导血亲人伦、现世事功、修身存养、道德理性,其中心思想是孝、弟、忠、信、礼、义、廉、耻,其核心是“仁”。其文化特征是:“重农抑商、尊礼重教、守成求稳、重义轻利”。[6](74)两者早在春秋时期就有了交流,而随着孔子后裔的南迁于婺州、衢州,儒家文化与吴越文化开始更加密切的联系,碰撞和融合。婺州地区自古以来就是学术繁昌之地。宋元以来,以陈亮为代表的永康之学,以吕祖谦为代表的婺学,以何基、王柏、金履祥、许谦为代表的北山学派,都对中国文化的演进产生过深远影响。[6](74)孔氏南渡使之得以“近圣人之居”[7](519)。榉溪孔氏与婺州学者的交游广泛而密切,他们对榉溪孔氏十分敬仰、评价很高,对婺州南孔士人的学养、品行、忠义精神与诗礼文化推崇有加。据《磐安县文化志》载作为“北山四先生”之一的宋濂为丹山书院山长孔克英(榉溪人)撰写墓志铭。孔克英系孔子55代孙,元朝学者,宋濂曾在金华山听其讲学,并说道“缙绅方满座,而府君扬擢古今,陈义甚高者,盖忻然无倦色”[1](65)。在儒家文化与吴越文化相濡以沫的几百年间,它们相互影响具有吴越特色的大儒辈出还涌现了南宗永嘉学派、永康学派等多个学派与学说体系。他们所倡导的“义利双行”的价值观、“知行合一”的认识论,求真务实的理性精神已经不是儒家文化或者是吴越文化的单纯体现了,而是在吴越文化语境下儒家思想文化在发展传承的同时也经历文化的变异。这种变化更适应吴越的文化语境,更符合当地民众的精神诉求,同时这种变化何尝不正是儒家文化自身的发展和完善。婺州南宗不但克服了文化横移过程中的水土不服现象,也没有产生“桔生淮南为橘,生于淮北为枳”的现象,同时儒家传统文化在保持正统性的同时又表现出与吴越本土文化和谐共荣的独特性。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中华文明体系具有“多元一体”的特征,儒家文化和吴越文化这两支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主体文化,它们互相存在,互相撞击、互相融会、互相补充,从而成就了中华文明博大精深、刚柔互济、绚丽多姿、绵延不绝的特性。[8](70)

(三)婺州南宗与衢州南宗、曲阜阙里的区别与联系

曲阜阙里是儒家文化的发源地,也是儒家文化的核心。婺州南孔与衢州南孔是在同一历史时期、相同的文化背景下南迁的,孔子四十八代嫡孙衍圣公孔端友受封定居衢州,而因为父守墓的孔端躬定居婺州榉溪。同为孔子圣地,为什么衢州南宗被人广泛关注而婺州南宗却鲜有人知呢?众所周知,儒家文化强调“礼”,且“礼”在国家秩序方面表现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在家族中表现为长子嫡孙制。孔子的嫡派后裔们有一个世袭封号,世袭封号西汉元始元年开始,当时汉平帝为了张扬礼教,封孔子后裔为褒侯。到宋仁宗至时期改封为衍圣公,后代一直沿袭这个封号。而历代衍圣公都成为孔氏家族的核心。同为孔氏后裔的两支孔氏族人分别定居衢州与婺州,而衍圣公孔端友无疑是朝廷与社会认同的儒家的核心。南宋时期从孔端友到孔洙衢州共有六位衍圣公,他们希望南宋统一国家、收复失地,“具言陛下食不重味,居不求安,思雪大耻,图复故疆之意”[9](91),可见其在政治中的重要地位。衢州南宗的这种重要地位在元朝建立之后、孔洙让爵时期发生改变,之后衢州南宗经历了200年之久的家道中落,直至明初南宗复爵。但是衢州南宗始终与国家的历史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历史也还衢州南宗一个倍受关注、广为人知的南孔圣地的盛名。除了身居深山、地理交通不便等自然条件之外,婺州南宗的孔氏后裔们恪守“礼”道,恪守“兄友弟恭”的先人教诲,不争名夺利,儒家思想的“谦”、“和”或许是婺州南宗不被人知的深层人文原因。婺州南宗如榉溪的流水一般默默地流淌,传承着儒家文化,默默地支持衢州南宗的孔氏正统。正如婺州南宗孔氏家庙的对联中所说—“支无异派”,同是孔氏后人的婺州南宗和衢州南宗两支派系之间一直保持着联系,同时也与曲阜阙里保持着血脉相连的沟通。据记载,“榉溪孔氏曾先后6次前往曲阜谒林,清朝乾隆皇帝赴曲阜祭孔,衢州婺州也各派代表参加大典”(见榉溪孔氏家庙内前言介绍)。元皇庆元年(公元1312),孔济中一行北上谒林,曲阜宗长孔思凯《赠孔济中还南稿》诗云:“派出尼山本一宗,孙枝绍祖德修同。金衢岁久成家业,湖海心诚谒圣容。祖宴醉归槐市月,春衣香惹杏檀风。还期南北同思勉,宦泽书香万古隆。”[9]婺州与衢州的孔氏后裔们不仅在孔氏家族事务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文学方面也有着深刻广泛的交流。其中许谦、吴师道、黄溍、胡翰、宋濂等婺州的名儒们与衢州的学者最为密切,他们的交流推动了儒家文学在江浙地区的传播和发展。婺州南宗与衢州南宗以及曲阜阙里的频繁交往,促进了南北文化之间的融合,同时也密切了同宗共祖的孔氏亲情。

二、婺州南宗:“活”在古村落中的儒家文化

家文化论文范文3

杨家埠文化与潍水文化的关系主要表现兼容并包上。原因在于古潍水地区工商业经济的发展,潍水文化对外包容开放。杨家埠文化在发展过程中融汇了潍水文化并自成一体。潍水文化之所以能够产生众多的文化艺术门类,与其开放的地域文化形态密切相关。潍坊发达的工商业经济为杨家埠文化艺术的传播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与此同时,也在杨家埠地区诞生了很多新的民间艺术文化。这些文化艺术类型能够在杨家埠地区生根发芽,正是潍水开放的地域文化所致。杨家埠木版年画在中国民间美术领域能得到如此高的地位,成为中国三大木版年画产地之一;以及潍坊风筝作为一个农业文明的产物,却能顺利的“飞”出潍坊,与外界多种文化相结合,不仅形成不同的风格和流派,而且扩大了影响力。杨家埠文化的传播正说明了潍水文化这一兼容并包的特性。

二、杨家埠文化理论范式概说

(一)杨家埠文化理论范式的提出

“范式”的英文为“Paradigm”,源自希腊词“Paradeig-ma”,有“共同显示”之意,由此引申出模式、模型、范例、规范等意。1962年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在其博士论文《科学革命的结构》中提出了著名的范式理论,但是对于“范式”概念库恩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涵义。在其研究生涯的不同时期库恩对“范式”概念做了各种澄清和总结性的解释,从《科学革命的结构》中范式含义的模糊而引起的轰动与争议,《再论范式》对范式的再次说明,到范式的解释学转向,“范式”这一概念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对于“范式”的概念,中国的学者们结合库恩一生的研究成果以及国内外相关的资料文献,对“范式”的概念进行了定义,即某一科学共同体在某一专业或学科中所具有的共同信念,这种信念规定了他们的共同的基本观点、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为他们提供了共同的理论模式和解决问题的框架,并使之成为该共同体的一种传统,为该学科的发展规定了共同的方向。换言之,随着科学的发展,社会上产生了许多新事物、新现象,而原来的一些理论却无法解释这些新事物、新现象,即过去的理论框架与现实之间出现了“方枘圆凿”的尴尬,这时必须有一种全新的和更加完善的理论框架来解释新事物、新现象,这就必然导致范式的转变。随着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设立,作为潍水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杨家埠文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杨家埠文化应以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设立为契机,充分整合优化资源要素,推动文化资源与城市人文、生态环境有机融合,构建起一个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生态保护和谐共存的空间,实现文化资源与寒亭区经济、生态的协同发展。

(二)杨家埠文化范式的载体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认识不是来自天赋的观念,不是来自头脑本身,而是后天形成的,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反映。恩格斯说:“我们的意识和思维,不论它看起来是多么超感觉的,总是物质的、肉体的器官即人脑的产物。”同样,任何一种新文化的产生都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来源于实践,杨家埠文化的产生也是来自于千百年来劳动人民的生存方式、生活体验,并在日常生活中加以总结概括形成的。杨家埠文化的形成主要依托于其传统民俗文化资源,传统民俗文化资源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也是地区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杨家埠的传统民俗文化资源主要以“杨家埠年画、潍坊风筝、高密三绝(扑灰年画、剪纸、泥塑、红木嵌银漆器、仿古铜工艺、核雕)”等为代表。

1.杨家埠木版年画

杨家埠木版年画是由杨氏祖先于元末明初洪武年间由从四川成都府的梓潼县移民到寒亭后,结合北方的乡土民情,创造出的色彩艳丽的木版套印年画。至明代中期,刻印已臻于成熟。清代光绪年间是杨家埠年画发展的鼎盛时期,当时的杨家埠村已有“画店百家,画种上千,画版数万”之说,成为中国著名的三大年画市场之一。历史上,战乱和十年“”,曾使杨家埠年画受到重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杨家埠年画重获新生。1979年,原潍县政府成立了杨家埠木版年画研究所,引入美术专业人才对杨家埠木版年画进行挖掘整理、研究创新。近年来,寒亭区委、区政府成立专门工作组,结合挖掘保护,先后出版了《中国木版年画集成•杨家埠卷》《杨家埠孤本年画全集》《中国潍坊清末年画》《杨家埠年画故事》等图书。2006年,该遗产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杨家埠年画的题材极为广泛,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祈福迎祥、消灾除祸;美女娃娃、吉祥欢乐;人情世事、男耕女织;小说戏曲、神话传说;山水花卉、飞禽走兽;时事新闻、讽刺幽默;还有些以实用为目的,服务于人们的现实生活。目前杨家埠现精于刻版的有杨福源、杨洛书、杨乃东、杨成信等50多位优秀艺人,40岁以上的村民几乎人人都熟练掌握印制技术。农户家中现存留年画古版1600套,杨家埠木版年画研究所收藏400多套,全区拥有年画加工户近百家,年产年画2300余万张。

2.杨家埠风筝

风筝在中国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早在公元前600年的春秋战国时期,鲁国的能工巧匠公输班(也称鲁班)为了刺探敌国军情,把竹子劈开削光滑,用火烤弯曲,做成了喜鹊的样子,称为“木鹊”,在空中飞翔达3天之久。《鸿书》上说:“公输班制木鸢以窥宋城”。潍坊放风筝兴起在宋代,至明代更加普及。《潍坊志稿》记载,早在明代,“本邑每逢寒食,东门外,沙滩上……板桥横亘,河水初伴,桃李葩吐,杨柳烟含,凌空纸鸢,高入云端。”在明代中叶,艺人还把年画风筝艺术融为一体,有“放在天上是风筝,挂在墙上是年画”之说,在我国风筝史上独创一体,造就了潍坊的风筝文化。在20世纪30年代,潍坊首届潍坊风筝赛会举办,此后几经沉浮,改革开放以来,潍坊风筝又焕发了生机。1984年4月,首届潍坊国际风筝会拉开帷幕,至今已成功举办30届。潍坊的风筝主要产于杨家埠,杨家埠风筝构图朴实优美,形象鲜明生动,其独特的艺术个性和魅力,其特点源于年画,以年画的艺术为根基,题材广泛,内容丰富,花鸟鱼虫、飞禽走兽无所不有,多达几百个品种。手绘点染,洒金点银,画龙点睛,做到了“飞到天上是风筝,贴在墙上是年画”的效果;按制作工艺共分为硬式、软式、板式、串式、立体和特技六大类型,形成了“硬翅风筝为主,长串蜈蚣为最,软翅鱼虫为巧,筒子风筝为奇”的风筝体系。目前,寒亭区建成了杨家埠风筝博物馆,西杨家埠村有集体风筝厂一处,另有近百户常年从事风筝扎制和销售,年产风筝600余万只。除了年画、风筝外,杨家埠还有高密三绝等一系列民俗文化资源。这些民俗文化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潍坊民间艺术的水平,体现着潍坊文化的特点,它形成了杨家埠文化的重要支撑,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和社会价值。

三、强化潍水杨家埠文化理论范式的实践导向

马克思曾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潍水杨家埠文化的出现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它的发展也深深根植于生生不息的实践。探讨潍水杨家埠文化对于实践的指导作用尤为重要。

(一)强化潍水杨家埠文化范式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政治、经济、文化是有机结合在一起的,文化对政治、经济具有巨大的反作用,新形势下,文化不仅是重要的精神财富,其创造的物质财富,推动经济发展的功能越来越重要。经济发展离不开文化,文化与经济的交集就是文化产业,文化产业是极具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同其他产业相比,具有低能耗、无污染等特点,是经济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文化产业化中,有着深厚的传统历史土壤的民俗文化不可或缺,民俗文化产业是我国文化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艺术开发是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文化和人类文化传承的载体,是文化交流的重要手段。”首先,要转变认识,“民俗艺术的生产不再是民俗生活的一部分,而成为与市场相适应、以产值为追求的经济活动。”在保护好文化资源特色性的同时,让市场成为传播民俗文化资源的工具和载体,是发展的必由之路。寒亭在发展过程中应该充分利用其独特的地域文化资源,发挥以木版年画、风筝、红木嵌银漆器、核雕、仿古铜为代表的高密三绝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使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推动地区文化和经济的发展,增强地区文化经济竞争力。其次,要转变市场定位,积极创新。杨家埠文化本身就具有开放创新的特征,市场经济的到来,风筝、年画所依赖生存的文化生态背景已经改变,它们必须重新寻求自身的发展定位。要依托杨家埠高密三绝资源,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设计新的内容题材,大力开发各类具有时代符号的文化内涵,体现时代主题的产品及衍生品,使风筝、年画形象与设计、动漫、服饰、刺绣品、装饰品等各种现代时尚需求相挂钩;同时要扩大载体形式,整合各种资源和要素,与剪纸、陶瓷、服饰、刺绣等多种艺术形式相结合,形成服务和体验的组合。最后,要以重点项目为载体,充分整合全区文化旅游资源。以杨家埠民间艺术大观园为核心,以杨家埠民俗旅游接待村为依托,将杨家埠民间艺术大观园、中国农民画博物馆、浞河会所、年画公园、风筝缘、潍水人家等10多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通过“浞河景观带”与古寒国文化城特别是于家大院景区连为一体,形成以“民俗体验、水景游览、古宅探幽”为特色的寒亭旅游线路。同时要加快培育旅游节庆会展品牌。充分利用好已经举办的“文展会”“杨家埠年画风筝节”“风筝产品交易会”等各种会展和节庆活动。举办过程中要减少政府色彩,强化市场运作,调动市场的积极性,加强游客的亲身参与,通过民俗产品交易会来促进产品营销,进行文化产业项目的规划和投资洽谈,以规模化和批量化促进民俗产品的销售。

(二)强化潍水杨家埠文化范式对社会和谐的推力作用

家文化论文范文4

中华文化追求“大一统”的价值观是奠定和强化国家统一的牢固基石

中华文化对于国家统一大势的形成与发展的意义,首先在于“大一统”价值观长期以来深入人心,从而使统一成为人们所普遍认同的理想政治秩序。

早在先秦时期,中华民族随着内部凝聚力的不断增强,就初步形成了“大一统”观念。《诗经·小雅·北山》中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就表达了这种思想倾向和价值取舍。而战国时代“九州说”与“五服说”的盛行,则反映出人们的大一统观念进一步走向成熟。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众口言九州的情景,反映了九州观念普遍流行于先秦社会。……九州就是中国,九州的完整代表着中国的完整”(唐晓峰:《“体国经野”:试论中国古代的王朝地理学》,《二十一世纪》2000年8月号)。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这种追求统一的思想趋向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历史必然性。当时,西周社会创立的礼乐文明遭遇到根本性的冲击,早期初始形态的“一统”格局趋于瓦解,天下缺乏合法一统的政治秩序,结果导致诸侯争霸,混战绵延,因而人们渴望重新实现政治上的统一,建立起合理合法的政治秩序。这一点在当时大多数思想家的学说中都得到了充分的反映。虽然他们在追求统一的方式上存有歧见,但天下必须“定于一”则是普遍的共识。譬如,法家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韩非子·扬权》);墨家提倡“尚同”,“天子唯能一同天下之义,是以天下治也”(《墨子·尚同上》);儒家强调“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孟子·梁惠王上》),并憧憬着“四海之内若一家”(《荀子·王制》)的局面。这些思想充分反映了“大一统”观念已成为人们普遍的精神寄托和政治信仰,并发展成为中国传统文化观念的一个重要内容。正是具备着这样的思想基础,当统一条件基本具备之时,才会由秦国通过战争的手段,横扫六合,鲸吞六国,使这种政治理想变成了现实,“车同轨,书同文”,建立起多民族的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才会有继秦而起的两汉大统一,出现汉武帝在“泰山刻石文”中所描绘的那幅国家“大一统”的理想图画:“四海之内,莫不为郡县,四夷八蛮,咸来贡职。与天无极,人民蕃息,天禄永得。”(《后汉书·祭礼志》注引《风俗通》)

作为思想观念的“大一统”,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涵,并随着历史的演进而发展变化。在地理概念上,它是指国土统一,“天无二日,土无二王”(《礼记·坊记》);在政治概念上,它是指全国上下高度一致,听命于最高统治者,“天下若一”,“夙夜匪解,以事一人”,“尊天子,一法度”;在时间概念上,它是指长久统一,千秋万代江山永固,“至尊休德,传之亡穷,而施之罔极”(《汉书·董仲舒传》);在民族概念上,它是指“夷狄进至于爵,天下远近小大若一”(《公羊传解诂·隐公元年》)。这种以“统一”为理想政治秩序观念的形成,其根本原因在于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亲身体验到分裂割据给国家、民族带来的深重灾难。所谓“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孟子·离娄》),所谓“白骨蔽于野,千里无鸡鸣”(曹操《蒿里行》)等等,都是关于分裂战乱对社会生产力造成巨大破坏的形象写照。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统一的政治秩序下,社会生产的发展相对迅速,民众的生活相对安定,国家的安全相对能得到保证。这无疑是比较理想的局面,可以实现人们向往的“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盛况。由此可见,对战乱的厌恶,对和平的渴望,以及对中央集权的追求,使得统一既是统治者的政治雄心,客观上也符合广大普通民众的意愿。

正因为“大一统”的理念植根于中华民族的内心深处,成为人们衡量政治有序、天下有道的主要标志,所以自秦汉以降,历史上虽然统一与分裂交相更替,但总的来说,统一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主流,是不可逆转的总趋势;割据分裂的局面虽然不时出现,但它始终无法为人们所认可,始终不能被承认为正常、合理的政治状态,也始终被中华文化所排拒。即便是在分裂的年代里,追求统一也始终是各族统治者和广大民众的共同政治理念和奋斗目标。如魏晋南北朝时期,天下分崩,群雄并立,但各个政权的统治者大都以统一为己任,并以炎黄之后自居:诸葛亮倡导“还定旧都,汉室可兴”,前赵刘渊以黄帝之后自居,后赵石勒赞赏刘邦不封六国之后,前秦苻坚渴求“平一六合”等均为明证。它从一个侧面说明中华民族宁合不分的愿望是多么顽强而普遍。这种强烈的“统一”意识还反映在人们对“正统”观的理解上。从政治学的角度看,古代“正统”说的主导倾向就是为“大一统”观念作历史哲学层面的论证。所谓“正统”就是指“王者大一统”。正如欧阳修所说:“夫居天下之正,合天下于一,斯正统矣。尧、舜、夏、商、周、秦、汉、唐是也。虽始不得正统,卒能合天下于一”(《居士集》卷十六,《正统论下》)。

千百年来,这种以“统一”为“正统”理念的思想普遍流行,进一步强化了人们认同国家统一的自觉性,成为中华文化培育统一意识、指导统一实践、完善统一秩序的又一个显著标志。

中华文化为中国统一大势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资源

在中国统一大势不断巩固和发展的过程中,博大精深、与时俱进的中华文化不但起到了团结各族人民、促进国家统一的重要作用,而且为合理化解统一道路上所遇到的各种矛盾提供了重要的智力资源。这种作用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中国文化讲求“用中适时”、“随时以行”,要求人们把国家统一视为一个长期复杂的历史过程。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用中适时、随时以行是人们认识和处理事物的思想方法论,所谓“极高明而道中庸”正是这种理性精神的集中体现。这种文化理念决定了人们在对待国家统一的问题上,能够秉持现实客观的态度,既充分肯定大一统的历史合理性和必然性,又冷静看待实现大一统的艰巨性与曲折性。作为统一大略的制定者,尤其要注重统一基本条件的创造与统一有利时机的把握。而其基本原则就是“时不至,不可强生;事不究,不可强成。”(《国语·越语下》)所以,在一些特定的形势下,要敢于面对暂时分裂的现实,先完成局部的统一,并肯定局部的统一对于最终实现国家统一的必要性,努力为将来的大统一局面的形成创造条件。譬如,在历史上,战国七雄争战之于秦汉统一、魏蜀吴三国鼎立之于西晋统一、南北朝分治之于隋唐统一、宋辽金对峙之于元明清统一等等,在当时不少政治家、思想家看来,都是走向国家大一统的必要环节,是“分久必合”的重要前提。在这个时候,对于当时的战略决策者而言,关键是如何作好充分的准备,繁荣经济,改良政治,增强军力,从而在统一时机成熟之时,运用军事、政治、经济等多种手段,顺应民心以结束分裂的局面,“宜当时定,以一四海”(《晋书·羊祜传》)。与此相反,如果昧于时势,企冀在条件不成熟之时“毕其功于一役”,则必然事与愿违,不但无法实现大统一,而且还可能导致更加严重的分裂局面。应当指出的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谓“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云云,绝不是简单的重复和循环,而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分”是为更高层次意义上的“合”作必要的铺垫和准备,“合”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从中国国家统一的历史大势看,秦汉统一的规模胜过宗周的天下一统,隋唐统一的规模超迈秦汉,有清一代的统一规模又远逾隋唐,这正是国家统一大势日趋增强的历史印证。因此,可以这么说,“用中适时、随时以行”的思想方法论,几千年来始终维系着人们对大一统的坚定信心,帮助人们克服分裂与统一交替出现所带来的困惑,推动着国家统一大业在曲折中不断向前迈进。

第二,中华文化讲求“守经用权”、“和而不同”,强调国家的统一是一个富有层次的文化现象,要求人们在国家统一的历史进程中实现稳步推进。“守经用权”指的是在处理实际问题的过程中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统一,相辅相成;“和而不同”指的是要正确看待事物之间的共同点与差异性的关系,更好地实现“一”与“多”的辩证统一。按照“经权”原则,“大一统”是人们必须严格遵循和不懈追求的“大经大法”。因此,建立“大一统”的政治秩序,既是历代王朝一以贯之的最高政治目标,又对国家的统一与发展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在这种文化思想指导下,人们在坚守“统一”至上原则的同时,要“守经用权”,通权达变,从而为更好地实现“大一统”这一基本目标铺平道路。而“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文化观念则为人们追求与完成国家的大一统提供了哲学上的依据。它提醒人们,在国家统一大势的形成与发展上,既要看到统一的必然性,又要承认统一的差异性。因此,中华文化始终强调,“天下”乃是有中心与边缘之别的天下,有层次的天下。早在战国时期人们就已经充分意识到这一点,“五服制”的提出就是证明。而事实上,在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发展过程中,不仅拥有广大的农业区,而且还有广大的农牧业结合地带和牧业区,地区差异很大,彼此的矛盾与冲突在所难免。在这样的背景下,要在全国雷同地推行“大一统”行政管理,显然不切实际。因此,传统的“经权”、“和同”思想正好为历代的统一政治实践提供了可事操作的方法。这就是要坚持“大一统”之“经”,以建立大一统的政治秩序为目标,全面推行中央集权制、郡县制,积极经营边疆,同分裂割据等违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同时,也承认统一的地区差异性、内外层次性,重视区域差别与文化多元。在统一实践上体现出“通权达变”的理性宽容精神,对不同地区或不同民族采取不同的政策和制度。如形形的“羁縻”体制及政策,就既赋予了“四夷”边疆在“一体”中的角色,体现了大一统的原则,维护了中央的权威;又“适天地之情”,“各适其性”,“地移而事移”,照顾到了不同民族和地区生活方式和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做到了因时因地因人而治。这种“经权”、“和同”理论,无疑是国家统一的强大粘合剂。

第三,中华文化强调“王者无外”、“夷夏一体”,要求人们把国家统一视作一个民族融合的和谐形态,在实践中追求各民族文化、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共同进步。中国自古就是多民族的国家。因此,所谓“统一”就不单纯是华夏汉族方面的问题,而是汉族与众多少数民族共同关注与参与的历史主题。换言之,统一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消除国内各民族之间的畛域,实现民族大融合。中华文化有关民族问题的立场有两大支柱:一是所谓“夷夏之辨”,鼓吹“用夏变夷”;一是所谓“夷夏一体”、“王者无外”。就前者而言,它承认诸夏与夷狄之间有差别,但这种差别不以种族归属为标准,也不以地域远近为界限,而是以文明进化程度为标准。由于所处位置以及观察角度的不同,占主体地位的华夏民族自然认为诸夏代表着文明与先进,夷狄代表着野蛮与落后,历史的进程当以诸夏为中心,由诸夏的文明改造所谓的夷狄,“以夏变夷”,使夷狄逐渐向先进文明过渡,最终实现大同的理想。当然,对这种诸夏本位观,国内少数民族不一定完全赞同,汉代时中行说与汉使辩论时亟论匈奴风俗文化之优长,就是证明。就后者言,“王者无外”、“夷夏一体”意味着天下乃是“统一”的天下,“日月所照,舟舆所载”的普天之下、“六合之内”均为“皇帝之土”(《史记·秦始皇本纪》),所以,华夏的天子是全“天下”的天子。按照这个逻辑,国内不同的民族自然可以各处其所,进而走向融合,统一于天子的号令之下。这两种民族文化观念从本质上说是一个整体,互为弥补,共同作用于民族融合与国家统一的历史进程。应该指出的是,“用夏变夷”的深层文化含义,是视夷夏关系为可变的实体,而非不变的顽石,两者的区分仅仅在于道德、政治方面,而与血缘种族、地域环境无涉,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韩昌黎文集》卷一,《原道》)。夷狄可以进为中国,中国也可以退为夷狄。这样便为历史上少数民族推行汉化,入主中原,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民族大融合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至于“王者无外”,则是致力于化解国内不同民族的对立与矛盾,使其认同于“天下”统一的理想。强调华夏与各少数民族的和谐相处,并在时机、条件成熟之后一步步走向融合。这样,便为历史上开明的统治者推行“胡汉一家”的进步民族政策,维护大一统格局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唐太宗倡言“天之生人,本无蕃汉之别”(《李卫公问对》卷中);强调“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资治通鉴》卷一九八,太宗贞观二十一年)。雍正一再主张不得“有华夷中外之分”(《大义觉迷录》卷一)。中华文化这种增进国内各民族之间的沟通与联系的价值观,毫无疑问在促进民族融合、进而巩固和发展国家统一大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继承中华文化宝贵遗产再创中华民族新的辉煌

从中国历史发展大势看,追求统一、维护统一始终是中华文化的本质属性与价值取向。千百年来,中华文化既为国家统一大势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也为人们参与这一历史活动提供了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手段与方法。即使在今天看来,它对中国历史发展的影响也是深远的,贡献也是巨大的。

首先,它使中国在历史上长期保持了大统一的基本格局,形成了中华民族的现代政治版图,并为中华民族在向近代民族国家发展中培植了政治、民族和文化资源。自夏商周以来,中国古代文明的辉煌成就,为秦始皇统一天下,推行“书同文,车同轨”的政策,建立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帝国创造了条件;而自秦汉以降,儒家的“大一统”文化价值观更是一以贯之,支配和规范着历代传统政治实践,成为传统政治运作的至上原则和行为方式。正因为如此,历朝历代都在不断地巩固多民族统一国家这一成果,各少数民族也都以融入到中华一体的民族大家庭为其发展的归宿,从而使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政治格局不断地得到巩固和拓展。换言之,大一统文化观念的深入人心,汉族与各兄弟民族在碰撞、融合、和谐的基础上互动互补,共同发展,不断增强政治与文化的认同感,这对于坚持国家统一大势的健康发展、增进各民族间的凝聚力、向心力功不可没。到了近代,中国虽然遭受到西方列强的野蛮侵略,但中华民族始终保持着国土的基本统一,表现出坚不可摧的民族力量,这不能不归功于以统一为宗旨的中华文化的整合凝聚作用。

家文化论文范文5

内容提要:regulation在经济法上的含义是规制,规制包括权力性、强制性规制和非权办性规制,非权办性规制包含了宏观调控的诸多特征,因而我们完全可以从regulation中提炼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宏观调控权;作为副产品,经济法的研究范式也得以最终确立。罗斯福新政作为当代宏观调控制度的起源,孕育了宏观调控职能的生成,其法律依据是美国联邦宪法授予国会的贸易调控权(regulation)。

关键词:宏观调控权;规制;经济法

一、问题的提出

罗斯福新政作为当代宏观调控制度的起源,[1]孕育了宏观调控职能的生成,其生成的依据则是美国联邦宪法第1条第8款第3项的“贸易条款”。但是,“从联邦法律看,美国宪法的贸易条款经最高法院逐步解释后,使联邦在管理经济方面的决定权目前已经涉及到越来越多的活动,而且是最重要的活动,即超越各州边界的活动(指州际贸易,相对于完全属于各州权限的州内贸易而言)。

由此产生的问题是:我们能否从美国宪法所规定的国会调控权(regulation)中提炼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宏观调控权?如果可以,则意味着尽管“宏观调控”语词是中国特有的,但是源于凯恩斯主义的国家干预经济的普遍实践所产生的这种重叠性共识,可以消弭宏观调控法理论完善过程中无谓的概念之争,从而极大地促进经济法的发展;如果不可以,则将证成当下我国经济法学界种种宏观调控法理论的原创性与合理性,从而可以从容应对来自经济法学界内部和外部的各种诘难。因而,对于regulation(regulate)的解读就成了关键。

二、regulation的经济法含义

罗斯福新政以后,美国联邦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干预越来越多,美国成为一个规制国家(regulatorystate)。这个regulatory以及它的名词形式regulation,在汉语语境中很难找到一个确切的对应词。国内翻译家在翻译中国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时,一般用regula-tion。

“规制”一词源于英文regulation”,其含义是有规定的管理,或有法规规定的制约,体现的是限制与促进、鼓励与惩罚相结合的精神,因而直接译为管制、管理、调整、制约等与原意不尽符合,故日本学者创造了“规制”这一译名。[6]例如,日本经济法学家金泽良雄认为,经济法按其本质,应是以国家对经济干预之法为中心而形成的。就此见解而言,体现于经济法中的“国家干预”,对决定经济法的性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金泽良雄的定义,将规制解释为:在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经济体制条件下,以矫正和改善市场机制内在的问题(广义的“市场失灵”)为目的,政府干预和干涉经济主体(特别是对企业)活动的行为。那么,规制就包含了至今为止已经说明了的、全部与广义的市场失灵相关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1)主要以保证分配的公平和经济增长与稳定为目的的政策——财政、税收、金融政策;(2)主要提供公共产品的政策——公共事业投资、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福利政策等;(3)主要是处理不完全竞争的政策——反垄断法、商法、依据民法产生的规制企业活动的政策。[9]

可见,日本学者根据regulation苦心创制的“规制”一词所调整的领域涵盖了宏观经济政策(1)、微观经济政策(2)~(6)、产业政策(7)和劳动政策(8)。对此,可能有学者并不赞同金泽良雄教授根据‘规制’所确定的经济法调整范围,尤其是第(8)项基于劳动经济学的劳动政策。

至于“调控”和“管制”,这两个词不过是中国学者对regulation的不同翻译而已,在经济法上并无区分的意义和必要。实际上,在经济法上需要和“规制”区分的是“统制”。“统制”这一概念,以三十年代的经济危机为契机,着眼于对自由经济实施的统制经济为特征的国民经济的状态而产生。其后,及至过渡到战时统制经济而终于固定下来。“统制”一般可以理解为具有“将经济纳入一定的方针”或“为引导经济以实现特定目的”的涵义。

三、“规制”的界分

上文通过比较法的视角考察了regulation的译名“规制”一词在日本经济法中的具体内涵,我国学者通过翻译日本的微观规制经济学著作也引进了这一译名,[18]所以“规制”并非是汉语中的新词。

可见,该学者所提及的“市场规制”与日本学者移译于regulation的“规制”产生了冲突。并且,经济法学界将宏观调控法作为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应于市场规制法,已然成为定式。由此导致的问题是,试图从regulation中演绎出中国式的“宏观调控,语词似乎成了一个理论悖论。

其实,经济法规制的方式有多种,但大体分为国家权力性、强制性规制以及非权力性的规制两种。由于经济法变更和修改了依据市民法的自由放任经济(私人自治),但为了能充分确保规制的效果,势必成为权力性和强制性的时候多,[26]所以在“市场规制法”中强调权力性、强制性规制并不为过,但是不能因此而忽视非权力性规制。非权力性规制表现为国家自身以非权力性和私法的手段介入经济,并对之加以规制,或由国家(政府)进行非权力性的行政指导。

综上所述,移译于regulation的“规制”已经包含了中国特色的宏观调控的内涵,而“市场规制”中的规制更多的类似于经济法中的权力性强制性规制,也就是说,“市场规制”和“宏观调控,体现了经济法的不同的规制方式。至于为什么我国学者独树一帜地创造了“宏观调控”一词来指称非权力性规制,有学者从中西方国家人们对国家与市场关系的不同定位进行了解释。[31]笔者认为,除此之外,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学者们对中国经济法体系化的努力。但是,由此带来的却是语词的混乱,而且,这一混乱由于经济法学体系划分的路径依赖特征还在不断地被强化。

四、代结论:宏观调控权提炼的“外部性”[32]

源于regulation的“规制”一词包含了宏观调控所指称的对象,因而从美国宪法所规定的国会调控权中提炼中国式的宏观调控权不再是一个难题。“洞见或透识隐藏于深处的棘手问题是很艰难的,因为如果只是把握这一棘手问题的表层,它就会维持原状,仍然得不到解决。

家文化论文范文6

1.1科学化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整个社会环境都为现代科学技术及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在科学进步极大改变社会生活和生产的同时,也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体育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湖北土家族民俗体育文化的发展在科学化方面步子缓慢。而在21世纪,随着高科技领域出现的更大突破,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和应用,人类的生活、对健康需求的方式、娱乐方式已渐渐多样化。土家族民俗体育文化研究要在开展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发展和深化,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加强土家族民俗体育文化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建立科学的长效保护和长远发展机制。

1.2规范化

对土家族民俗体育文化的发展而言,湖北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非常重要。我国历来对中华民俗体育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工作十分重视,2003年启动了包括中华民俗体育文化在内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设立了中国民俗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国家中心,近年更是连续了一系列的重要文件。我国政府把“政府主导”放在工作原则的首位,是符合国情的英明举措。土家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丰富多彩的土家族民俗体育文化,是土家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联结民族感情的纽带和维护国家统一的基础。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重视和倡导、支持就显得尤为重要。除了必要的经济扶持外,政府可以在“正名”、引导、组织三个方面,为土家族民俗体育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1.3大众化

土家族民俗体育文化来自于民间,属于大众,对它的继承和发展离不开社会,也离不开大众自觉保护的意识。土家族民俗体育文化的发展,政府强有力的支持是前提,专家的指导是科学行事的保证,民众的文化自觉是基础,要得到长远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最终还要依靠广大民众的力量。因此,在全社会开展宣传和普及教育活动就显得尤为重要。广泛发展社会教育,发挥出版、传媒、协会组织和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的作用,向全社会进行宣传、展示等普及、推广土家族民俗体育文化的工作。民俗体育正是我国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加上具有活动内容丰富多彩、能够满足个性需要又具有大众化特点,因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喜爱,成为现代社会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补充。土家族民俗体育应随着现代人生存方式的转变,逐步向大众化方向发展。

1.4现代化

土家族的传统文化造就了特有的民俗体育,也促成了独特的土家族民俗体育文化。当代民俗体育的发展,应在继承中创新,在保护中开发。土家族民俗体育实现现代化,不仅是适应当今文化潮流的需要,也是发展湖北民俗体育特色文化的需要。现代化的内涵有两个方面,一是土家族民俗体育的内化,即在土家族这个特定的民族、地域文化和历史背景下进行文化构建重组,使自身向更高水平发展;二是与其他文化产生接触、碰撞,在不改变本质的前提下,吸收外来的文化营养,通过内在融合使土家族传统文化得以重构,达到现代化,使其更有价值。

1.5竞技化

传统民俗体育项目竞技化,并不是指完全西化。土家族民俗体育竞技化,是由传统的、单一的体育文化向多元化、现代化转型。民俗体育竞技化,有利于促进民俗体育的发展,激发大众参与激情,提高民俗体育项目技术。土家族民俗体育项目竞技化,也要在遵从民俗特性的基础上,加入竞技元素,使土家族民俗体育项目具有可比性,为其向国际化迈进,促进湖北民俗体育的发展奠定基础。这样,民俗体育文化就由传统走向组织化、规范化和竞技化的现展道路。

2湖北土家族民俗体育文化标准化发展策略

2.1加强理论研究,重视科学发展

当前发展民俗体育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对民俗体育进行深入的研究,剔除其不科学、具有迷信色彩的成份,弘扬其健康向上的优秀传统文化思想内涵和养生、娱乐与健身的科学合理方法;并赋予其新时代竞争与奋进的精神内涵,积极向学校体育及大众健身娱乐推广,将其作为体育生活方式推广的重要形式,使其在广泛开展的基础上走向完善发展的道路,最终成为现代体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及现代社会文化交流的重要形式。只有进一步加强土家族民俗体育的理论研究,以培养社会群众的体育锻炼习惯为目的,以适应全民健身、终身体育思想为主要内容,以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作指导,运用社会学、经济学、运动医学等多种方法和多种角度加深对民俗体育的理论研究,健全民俗体育发展理论的内容体系,优化民俗体育的内容结构和组织形式,使民俗体育的发展走科学化的道路,才能符合社会的需要,促进民俗体育的大力发展。

2.2加大政府主导力度,提供法制保障

政府作为民俗体育文化保护、资源开发的主体,政府的主导作用是至关重要的。没有政府的政策支持,民俗体育文化的生存与发展就可能被边缘化,民俗体育的一些优秀文化元素就不可能持续为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服务。首先,政府在制定和完善民俗体育文化法制保护和发展机制;成立专门的普查、挖整、科研工作小组,组织专门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深入的挖掘整理、创新运用研究;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让社会了解民俗体育文化的价值和重要性,提高认知度,扩大社会参与力量等方面加大主导力度。湖北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可以配合,借鉴已出台的相关条例与办法,积极、努力完善法制机制,以保证和充分发挥他们在抢救、保护、创新、运用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其次,加快相关配套法制建设的进程。土家族民俗体育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只有用法的形式固定下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才能保证其不受强势文化的冲击。第三,政府应改变管理思想,完善管理体制。湖北省政府管理部门应该积极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尊重土家族民俗体育文化发展规律,依法管理,引导其发展,规范其运作,使其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2.3提高娱乐审美价值,向大众化方向发展

土家族民俗体育项目向外推广传播并能被其它地域、种族的人们所接受,必须具有很强的娱乐审美性或现代性的吸引力。土家族民俗体育活动以强身健体为目的,其表演性、娱乐性项目居多,活动大都适于业余时间进行,且运动者和观赏者都能通过项目运动来愉悦身心,陶冶性情,撷取运动的审美体验,以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要。土家族民俗体育在本质上正适应了现代人建构身体和谐、追求人性回归的本质需要。它依托自然地理环境,在构建人与自然、社会和谐的过程中构筑着自我的信仰存在,正是和谐精神的体现。并且它将这种和谐精神统一于大众参与、情境投入等形式之中,所创生出来的运动形式负载了娱乐身心、健康体魄、发展个性、完善生活等价值。满足大众需要,适合每天健身,适应现代生活方式以及向产业化发展,应当成为其改造的基本思路。因此,应做到保持文化差异性与形式多样性,以满足大众需要;加强参与性,简化组织形式以适合每天健身;活动日常化以适应现代生活方式来促进土家族民俗体育向大众化发展。

2.4在继承中创新,促进现代化发展

土家族民俗体育文化不是静止和僵死的东西,其民俗体育文化的形成,是不同时代的文化积淀物,其中不仅有着不同时代的文化因素、文化世界观、习俗和宗教的痕迹,而且它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变异与传承、流动和变化。所以,加强土家族民俗体育传承的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在继承中创新,是现代湖北民俗体育发展不可或缺的。在传承中,活态传承是民俗体育文化保护与发展的最有效形式。活态传承的主体是人,因此,对传承人的培养是关系到民俗体育文化能否持续发展下去的主要因素。扶持、资助土家族民俗体育文化传承人,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给予较为优厚的待遇,改善生活条件,会促使土家族民俗体育文化的传承。有创新才有发展,因此,在继承土家族民俗体育精华部分的同时,注意去其糟粕,吸收多元有利因素,使土家族体育文化更进一步向现代化发展。

2.5与现代体育接轨,竞技和传统并重

民俗体育文化发展的内涵之一就是对一些项目进行改造、整合,使其成为竞技化的体育运动项目,实现组织化、规范化发展。许多土家族民俗体育项目不乏竞技因素,竞体力、斗智力、比技巧、赛技艺是其常见的竞技形式。在体育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将其中具有鲜明竞技特征的项目进行改造与推广,借鉴现代竞技体育的组织制度和以奋发与竞争为核心的精神价值,使其实现功能的根本转变与现代体育接轨,走向国际体育竞技舞台。理性告诉我们,如果一个民族项目如果失去了自主性,失去了本位,盲目追求与世界体育的“接轨”,最终的结果只会是成为别人的附庸,被其他文化征服。因此,土家族民俗体育竞技化要有自我的意识,要有世界的眼光,立足民俗体育体育文化特色,坚定自我,结合竞技化发展趋势,采取批判态度,用科学方法来发展。它的形成又反过来作用于民俗体育文化系统,无疑现代民俗体育文化是一种开放文化,在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期,要根据不断变化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不断地创造出既符合市场规律又符合国内实际的新方法和程序,创造出有活力,又有生命力的土家族民俗体育文化。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发展中华民俗体育是一项关系到尊重中华民族文化传统、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精神的伟大事业。土家族民俗体育文化是我国民俗体育的组成部分,在其发展趋势上,应朝着科学化、规范化、大众化、现代化、产业化、竞技化方向发展。在发展策略上,应该加强理论研究,重视科学发展;加大政府主导力度,提供法制保障;提高娱乐审美价值,向大众化方向发展;在继承中创新,促进现代化发展;打造特色品牌,创造经济价值;与现代体育接轨,竞技和传统并重。只有这样,土家族民俗体育才能真正得到传承和发展,才能实现伟大复兴,才能促进人类体育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3.2建议

上一篇面文化论文

下一篇男护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