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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税收政策范文1
虽然增值税的实行能够一定程度上进行抵扣减税,但在建筑企业的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其自身规模与经营管理方面的限制,使上游的建筑产业无法全部被覆盖到增值税的范围之内。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沙土等的施工材料很难获取增值税的进行发票。此外,相关的工程施工设备已经购置并计入相应的折扣,因此无法再归入到进项税额的抵扣中。同时建筑企业中的劳务成本所占比重较大,也无法列入到增值税的抵扣范围中,同时还需花费大部分的成本安装相应的税控系统。
(二)建筑企业实行营改增税收政策的问题
1、抵扣链条不健全由于建筑施工的工程项目较大,并且施工复杂,所以涉及的领域也较广,施工中所需的建筑材料要通过不同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但不同的领域所使用的增值税率不同,相应取材较为方便的材料大多数情况就地取材,无法获取增值税发票,并且施工中的劳务成本也无法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这种抵扣链条的不健全情况,使建筑企业在实行营改增税收政策后无法获得充足的增值税发票并进行相应的抵扣,影响了其自身的负税情况。
2、企业财务管理问题营改增税收政策实施的效果不仅与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及经营方向有关,同时与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息息相关。大多数的建筑企业在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上缺乏一定的管理经验,缺乏高素质高技能的财务管理人才,使得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漏洞百出。此外,建筑企业忽视对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导致其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时常出现账目、发票等管理的杂乱无章,影响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
3、建筑工程概算、造价及招投标问题不断在实行营改增的税收政策后,对于建筑工程的概算以及造价和招投标的工作都应进行相应的改革。营改增涉及到进项抵扣的问题,所以对于工程的概算与造价的计算应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在招投标的工作中也应进行一定的调整,进而更好的适应营改增税收政策。
二、建筑企业应对营改增税收政策的纳税筹划
(一)树立正确应对营改增税收政策的意识
在相关的改革方案中,经过实际的测算可以得知,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带给建筑企业的负税变化并不乐观,使得其生产经营的竞争与环境更具挑战性,因此应树立正确的危机意识,以积极的心态面对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行,实时关注营改增政策在建筑企业的实施方向与动态,有效加强准备工作。
(二)完善建筑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因此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在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应对会计科目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财务报表的项目与内容也要进行修改。此外,加强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与变动的解释。对于增值税发票应进行严格的管理,因为增值税发票与普通发票相比更重要,因此,在其出具、等级以及报销和抵扣的过程中都应进行严格的管理。根据相关的要求与规范,应积极安装税控系统,对发票进行相关的防伪检验,并且与相关的税务部门进行及时的沟通。而针对建筑企业施工过程中的劳务成本无法进行抵扣的情况,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引进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来代替相应的人工劳务,进而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自动化效率,降低人工劳务的成本,通过机械设备的使用抵消劳务成本无法进行增值税抵扣的问题。
(三)合理使用纳税筹划手段
根据企业的规模与经营状况选择相应的纳税人身份,尽量选用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能够有效的规避企业的负税。同时,在进行相关材料的采购时,尽量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增加进项税额的抵扣,降低运营成本。此外,在进行固定资产的购置时,应选择合适的购买时机,有效减少负税。
(四)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与业务水平
建筑施工企业在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方面应进行相应的培训工作,提高其自身的税务处理能力,增强专业技能与相关的业务水平。同时,财务管理人员也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进而有效帮助企业预防营改增税收政策带来的影响。
三、结束语
建筑企业税收政策范文2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企业;财务工作;影响分析
建筑企业财务工作的重要一部分,就是依法为国家缴纳税款,而具体的税款缴纳额度和相关内容,则由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来决定。“营改增”,这项税收政策的施行,引起了建筑企业财务工作的一些相应的变化。在新的仍然有待完善的税收政策下,建筑企业的财务工作如何变被动为主动,成为了建筑企业需要考虑的问题。努力适应新的税收政策,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出发,通过正确的财务管理方式方法实现企业的正常收益,才是建筑企业的长远发展之路。
一、“营改增”内容概述
在1994年和2009年,我国都进行过税制改革,此次“营改增”税制改革,可以说是前两次税制改革的又一次发展。此次“营改增”,目的是非常明确的,即深入解决重复征税问题、为企业减负,当然也为了我国税收在未来的长远发展做了一些必要的铺垫。为了增加建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此次“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范围也包含了建筑企业,具体增值税的征收标准为销售额的11%。此次“营改增”首先在上海的部分行业试行,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后,从2013年8月份开始在整个国内推广施行。
二、“营改增”为建筑企业财务工作带来的影响
在新的税收制度下,如果企业不能及时地转变财务工作策略,适应新的税收制度,必然会遭受较大的由于税制改革带来的影响,而对于一些小的建筑企业来说,这样的影响是非常严重的。
1.增加了建筑企业的纳税负担
国家制定“营改增”税制的初衷,是为了减少企业包括建筑企业的税负,然而,在实际施行中,情况却并非如此。原因是,“营改增”税制改革后可以降低企业税负的说法,仅仅是理论计算的结果,其前提是建筑企业的材料和设备等都能取得足够额度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专家们的计算中,建筑企业的进项税额只需要超过销售额的8%,就可以让企业的税负低于“营改增”制度实施之前的税负。从理论上来说,确实如此,但是实际建筑企业的税负情况却并不乐观,很多企业的实际情况显示,它们的税负相比“营改增”之前,反而增加了。究其原因,就是由于建筑企业在实际运行中的各种成本,包括人力成本、物资成本、维护成本等,造成了建筑企业无法得到足额的进项税额。
2.建筑企业的财务指标难以确定
“营改增”税制改革后,由于制度的切换较为迅速,导致在建筑企业的运行过程中,一些重要的财务指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产生了不确定性。这些财务指标中,包含了项目报价、资产存量、资产债率、企业经营相关指标、企业资金流转情况等。由于营业税和增值税不同,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从而对建筑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产生了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采取应对方法,把各项财务指标确定下来,将会给企业的财务工作带来很多不利影响,不利于建筑企业的长远规划和发展。
3.增加了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难度
由于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涉及各种材料、设备、装置等,所以建筑企业需要在市场中进行大量的购买工作。而我国的税务法规规定,增值税实行的扣税法是购进扣税法,因而建筑企业必须在购买中取得发票,而国家对于发票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开具发票的单位也需要具有足够的资格,导致在实际购买中,很多企业由于没有取得发票或者只是取得了一堆结算单或者出货单造成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难度增加。
三、建筑企业应对“营改增”的措施
1.对建筑企业的税收进行必要的规划
建筑企业对自身需要缴纳的税收进行规划的目的,是为了利用良好的规划,有效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具体来说,建筑企业可以请求国家财政扶持,通过国家对于企业的帮助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增加企业的财务管理建设;建筑企业同时也要做好投标事宜,通过正确的投标工作合理比价,洞察市场各种供货方的情况,选择正确的避税方案;建筑企业还应当合理确定单环节税改和全环节税改的标准,控制纳税时间,综合制定纳税方案。
2.做好建筑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涵盖了建筑企业在盈利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种与盈利相关的风险因素,其中在税收风险管理方面主要是发票管理、合同管理等。发票管理要时刻保持清醒的思路,认真细致,从发票的开具、保管、审查等方面,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避免风险。合同管理要注意对方的资格资质,同时也要注意合同备案后的后期管理。另外,在选择合作企业的时候,务必要选择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保证把风险降到最低。
四、总结
“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施行,无疑给我国税收的发展和企业税负的降低带来了良好的效果,也有利于我国税收政策的长远发展。但是,“营改增”对于建筑企业财务工作的负面影响也应该得到相关人士的重视,采取妥善的方式解决,才能够让“营改增”政策的优势面体现出来,更好地为企业的未来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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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税收政策范文3
关键词:营改增 房地产行业 影响 对策
营改增政策是指将缴纳营业税项目改变为缴纳增值税的项目,自2011年试点至今,营改增政策已在多个行业中得到了推广,其中包括物流、电信、交通等行业。经过试点推广,多数企业的纳税负担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已到了转型的关键时期,营改增是经济结构转型的必然趋势。由于营改增在我国调整产业结构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而房地产行业是经济改革中受机遇与挑战最大的行业,因此房地产行业要积极应对营改增对自身行业带来的正面及负面影响,为房地产行业及自身的长远、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一、房地产行业实施营改增的必要性
我国目前实施的税制结构中,营业税和增值税是两个重要的流转税,两个税种分立并行。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房地产行业经营的自有房和开发经营房的税率有:转让固定资产5%,出租房屋租赁服务5%,物业管理服务业5%,房地产行业中介行业服务业5%,其余房地产行业不进行征税。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开始完善税收征管系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经济结构的科学整改,才能健全各个领域的税收体制,减少重复征税等问题出现。如今营改增制度已在大范围内得到了普及和应用,房地产领域是缴纳营业税的主要领域之一,因此必须实施营改增,才能满足我国税收系统的整改要求。
二、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税负的影响
房地产业在销售房屋时,销售、流通、分配、生产开发等环节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重复征税情况。根据目前税法规定,房地产行业要缴纳营业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施工的环节要缴纳增值税,但是在房屋销售的环节中销售房屋时缴纳的营业税无法和增值税、营业税直接抵扣,从而存在明显重复征税情况。同时业主在租赁非住宅类房屋时要根据所得租金上缴一定的营业税,税法明确房地产业在进行非营业、增值税业务时不得以增值税抵扣营业税,房屋在销售时属于不动产非增值性项目,所以因增值税流转环节断裂致使房地产下游企业无法进行进项税抵扣,给企业带来重复征税的不利影响。因此实施营改增政策可以使房地产企业在销售、租赁等流通环节中有效减少重复征税的情况,从而优化税收政策。
房地产业在房屋销售环节征收营业税的主要依据是转让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时所获取的价外费用以及全部价款,但房屋在销售的过程中需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增值税的应税货物[2]。其中不动产在销售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混合销售行为,房地产行业对混合销售和兼营的范围无法准确界定,增加了征税的难度和成本。由于增值税是由国家税收系统进行管理的,营业税由地方税务系统进行管理,因此在征税的过程中极易造成交叉征管的现象,降低了税收征管的效率。房地产行业在实施营改增政策后,延续并完善了缴纳增值税的方式,可使房地产业的税收政策不断得到优化。
三、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一)对建安成本的影响
房地产开发成本的重要部分是建安成本,通常由具有建筑安装资质的建筑企业完成,根据目前实施营改增的情况来看,建筑企业在实施营改增后,税负会有不同程度的上升,由于税赋转嫁的存在,会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成本相应增加。
由于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将导致房地产产业增加赋税。房地产行业在建筑安装的过程中常用建筑材料有混凝土、自来水、石料、砂,建筑材料根据目前税收政策按照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因此即使房地产可以直接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房地产行业的赋税负担。
(二)对房地产偿债能力各项指标造成的影响
营改增税收政策在房地产企业中对房地产偿债能力各项指标造成的影响有以下几点:第一:如果房地产行业的进项税额无法在税制的范围获取一定程度的抵扣,那么这一部分没有得到抵扣的进项税会导致房地产企业拥有的数额不在产生变化,从而增加了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流动比率。第二:假如房地产企业中的流动负债数额能在相应的市场、税务规则中得到全部抵扣,那么这些被抵扣的进项税将在较大程度上影响房地产建筑企业流动资金的上升,从而导致流动比例不断增加。
(三)无法适应统一税收政策
目前我国房地产业在区域发展上呈现出明显的发展不平衡的状态,这导致营改增的政策对不同地区注册的房地产企业出现截然不同的情况,无法适应统一税收政策的表现有:第一:对发展速度慢、发展水平低的地区来讲,房地产行业无法及时适应营改增的税收政策,从而导致房地产行业的经营以及运行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挑战和打击。第二:房地产行业的投资主体呈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对民企而言,将会有较高税率。第三:房地产行业的类型结构是多种多样的,融资结构和资本结构不同的房地产企业在税制改革时仍然会出现一定的困难和风险。
四、减少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不利影响的措施
(一)提升纳税意识
在房地产原材料采购过程中,很多买家都会因为一些商家的折扣策略和优惠策略放弃获取增值税发票,从而导致企业进项税额无法正常抵扣,甚至导致纳税过多或者多重纳税问题出现。如今房地产企业的涉税资金相对来说都是比较大的,尤其是在统一采购当中,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增值税抵扣。企业应该加强内部监督,无论开展什么业务和什么活动都必须获取正规发票,避免无发票情况的出现,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效率,在合法性缴税的同时尽量节税。房地产企业在缴税和纳税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做到有法必依,科学使用优惠政策有效避税。
(二)加强企业宣传
因为增值税纳税的管理比较复杂,所以必须加强企业宣传。要开展一系列宣传模式,主要包括在企业的内部网站上设置营改增税收政策的专栏,宣传营改增政策的有关规定,使房地产企业的员工认识到营改增政策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使得企业决策人员全面的了解了营改增实施的具体政策和方向,有效减少营改增政策对房地产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改变经营模式
房地产行业对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所带来的企业资金负担加重等问题,在改变企业经营模式方面有以下对策:第一是将开发周期缩短,将财务费用和资金占用率降低。第二是提高房地产开发产品的质量,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智能化、高品质的环保型社区已经成为了房地产业发展的趋势,将房地产企业建筑房屋的质量提高可以使房地产行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大大增强房地产企业的竞争能力。第三是建立企业合作的模式,将房地产开发行业作为核心,主要合作方式有股份项目制、联合开发、联合购地以及拆借资金等模式,使企业之间扬长避短、结构优化、强化管理职能,最终使房地产行业以合适的企业合作的方式获得良好的发展模式。
(四)加强会计核算与企业财务管理
减少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措施还包括加强会计核算与企业财务管理,主要措施有:一方面,房地产行业尽可能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对开发项目较多、资金力量雄厚的房地产企业来讲,在采购材料时可以进行集中采购材料,减少材料来源不明或者供应商散杂的问题。另一方面,在会计核算的程序上严格规定,对进项税额及时抵扣、认证。房地产企业要加大对会计核算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度,要提高全体人员发票意识,特别是采购原材料和接受劳务环节必须取得发票;加强工程结算、决算管理,及时从施工单位取得发票。要加大对会计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还要适当进行会计核算方法创新,提高会计核算人员以及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企业各个部门要加强合作,尤其是在政策下发初期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实现内部进项税额合理抵扣,并落实税务策划工作。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实施营改增政策标志着我国税收政策、体制得到快速发展,这不仅仅是我国经济发展中必经的一部分,同时也为房地产业带来了可观的发展的前景。但是房地产行业在享受营改增带来的机遇同时,不可忽略营改增政策可能带来的企业资金短缺、成本增加以及赋税增长等不利影响。所以房地产企业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适合本企业发展的应对方案,避免资金短缺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后果,确保自身及所处的房地产业稳定、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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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田志伟,胡怡建.“营改增”对各行业税负影响的动态分析――基于CGE模型的分析[J].财经论丛,2013,04:29-34
[3]姜涛.浅谈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J].建筑施工,2013,06:557-560
建筑企业税收政策范文4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施工;影响及对策
建筑施工行业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来说影响重大,其关乎着国家的经济发展,更加关乎着人们的安居乐业,同时还带动着其他行业的进步。“营改增”制度的实行必将涉及到众多方便,建筑行业也同样不可避免。在建筑行业进行“营改增”赋税制度调整,能够减轻建筑行业的赋税压力,能够提高其利润空进,能够通过国家完税制度的积极响应达到建筑行业收入的稳步增长,以及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因此,探究“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并寻找积极有效对策对该赋税制度予以应对应当成为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也应当引起相关人员的关注和重视。
一、“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意义
“营改增”税收制度的建立在建筑行业的应用与其他领域的应用不同,其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完善来说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于提高企业管理效应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营增改”的实行是新时代企业发展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要顺应潮流发展,改善以往的传统管理模式,与当前的“营改增”赋税制度有效连接在一起,从而让自身能够顺应时展的需要,能够在新时代环境中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其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实行主要目的是给企业减轻税收负担,降低企业征税,为企业提升竞争力与技术创新打下基础。营改增新税改政策的实行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又促进了企业经营模式的发展,对企业经济结构进行了调整,这就促使建筑施工企业逐步完善自身体制和管理水平,增加了企业在同行业中的竞争能力。第三,营改增税制改革使得建筑行业在采购材料时利用获得的发票来抵扣进项税,使得企业的税收缴纳和清算工作更加规范和严谨,很大程度的降低了企业在税收和成本上的负担是企业有更多的精力和经济来发展企业。同时,也能够让国家对于建筑行业的进出项予以更好地掌控,便于对建筑行业整体质量的把控。
二、“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一)对建筑企业税负产生的影响
对于建筑施工行业来说,建筑施工过程中采购材料所缴纳的税收在整个税收机制中占据着大部分数额,建筑施工企业在材料的采购前后均需承担一部分税收,致使材料价格的混乱。营改增政策的实行避免了这种重复征收税额现象的产生,降低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负担。新税改政策对企业税收明显降低,减少了企业经营中出现的税收不规范现象,如虚假发票等,使税收机制更加合理和完善。对于税收制度的完善,能够让建筑施工行业的整体运行更加规范,能够让建筑施工企业的行为更加合法、合理。
(二)对建筑施工企业规模影响
“营改增”制度在建筑施工领域的应用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赋税压力,提升了企业利润空间。“营改增”之后企业的机械税收可以进行抵扣,这样企业便可以通过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达到技术能力的提升,能够从最大程度上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减少企业的工作压力和工作量,提升企业的工作效率。同时,因为设备的引进,有效节省了成本的支出,对于企业利润空间的增加起到极大地推动作用。
营改增项目开始之后,由于税收和税率的变化,企业在发票的管理上更加详细、准确,确保避免漏税、虚开发票现象的发生,明显的降低了企业税收负担,增值税税率的降低给企业节省了很大一部分活动基金,资金链上的可用资源增多,优化了企业内部的运作情况,促进了企业规模的发展、变强,加快了产业链间的相互融合。
(三)“营改增”对施工企业内部管理的影响
施工企业实行后,根据其优惠的税收政策,企业会依照自身实际逐渐调整发展战略,由原始的制造、生产逐步转化为集制造、服务为一体的企业,如企业可将人力资源外包出去,以抵扣进项税额,增加了企业的运转能力。并且企业对原有的财务制度要进行相应的更改和调整,整理后的财务管理制度更加严谨详细,更加便于对新税收机制的管理。
由于“营改增”改革带来的税收资金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现金流量必然发生变化,企业应该对现有的资金管理进行重新整理,并重新制定发展发现,将资金分配到利于促进公司发展的项目上,以适应企业新形势的需要。“营改增”在建筑施工企业推行之后,采购的发票与进项税抵扣,降低了采购成本,促进了施工企业对施工设备的更新,推动了施工企业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施工工艺的革新。
“营改增”税收制度的实行同时也对建筑施工企业提出新的要求,其需要注重人才的引进,需要财务人员对相关的施工项目有所了解,尤其对于其管理流程更加要深入认识,通过自身的专业财务知识,最新的税收政策等了解,对公司的财务税收予以规划和建设。施工企业只有通过对财务人才的重视,来达到财务新制度的构建。
(四)“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竞争力的影响
“营改增”将税负进行了转移,减少了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时产生的成本。当前施工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而“营改增”能帮助企业提高利润水平,这样企业就可以将更多的资金应用在增加企业竞争力上,比如,通过对先进设备的引进,促进企业对施工技术的革新,提高施工水平,从而增加了建筑施工企业在同行业中的竞争能力。对施工企业竞争力的增强,也是对我国综合国力增强的一种方式,对于促进国家建设和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积极应对措施
(一)强化合同管理,完善进项税额抵扣环节的管理
营改增”的税收机制中,通过进项税和采购所使用的发票进行抵扣,可有效降低税收金额,提高企业的生产力,因此强化合同管理、完善进项税额抵扣缓解的管理至关重要。通过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流程,对供应商是否具备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合同上的材料供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发的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要求,明确规定材料供应方面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避免出现企业无法及时抵扣进项税的情况产生。并且施工企业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对纳税资格是否完备、信誉是否可靠进行评价和筛选,对资格完好且物美价廉的供应商优先合作,对无法及时取得进项税发票的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和排除,查因堵漏,配合相应的奖惩机制,保证进项税抵扣环节的正常进行以尽量减少企业损失。
(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企业经营方式
为了积极应对“营改增”体系,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企业经营方式。目前,大部分施工企业由于自身资质低的原因,采用挂靠在具备资质的法人单位进行投标,这种管理模式具有较为明显的缺陷,“营改增”后这种管理模式密林了极大的挑战。通过集团公司统一承揽,然后对子公司进行分配任务,分别进行施工的管理模式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来适应新的政策,以便于随手的同意管理,便于进项税与增值税的相互抵扣。成立利润中心后,对利润进行同意核算,各参建子公司不需要进行独立核算,只负责参建施工,最后共享所获得的利润,这样不仅降低了子公司的工作难度,更便于对营改增的管理和适应,是公司的内部管理和经营方式更加合理、更加规范。
(三)提高企业会计核算水平
“营改增”对施工企业财务人员素质提出更高要求,营改增税收的计算相对于旧体制要更加复杂、多种类,这就要求企业应加大会计人员培训力度,着力培养财务核算对税收管理的细化与规范化能力,使会计人员能够更加准确、高效地核算进项、销项等税额,并对税收项目进行详细的整理和陈列,使统计情况一目了然。如果企业发生混业经营的现象,对公司的财务带来的影响较为明显,会计对其核算时要注意详细整理分类,按不同的经营项目分别核算并做详细列表,避免由于核算失误产生较高的税率,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四)做好税收筹划,建立奖惩机制
顺应时代的发展,制定符合“营改增”的税收筹划对于企业的发展尤为重要。企业应做好营改增的税收筹划,设立专职岗位,定职、定责、定目标,通过阶梯目标的实现达到完整目标的完成。其次,建筑企业还要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量化、细化考核指标,对能充分研究利用国家政策,给企业税收减负贡献突出人员予以重奖,鼓励先进。通过检查、测算、评估,建立相关问责机制,严控税收风险。
(五)培养税务人才,加强纳税筹划,减轻企业税负
“营改增”后企业的税收筹划尤为重要,如何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政策进行合理避税、节税。节省生产成本,合理合法的降低企业税负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向。因此公司应注重培养优秀的税务人才以加强纳税筹划,减轻企业税负。因此企业要加强财会队伍的建设和培养以满足优秀的财务人员的需求,培养出一批思想素质高、业务水平过硬的财会队伍对公司的管理至关重要。企业可以采取对增值税知识的宣讲,来提高员工在采购材料、建设施工环节等方面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意识,使财务管理人员可以准确、高效的处理税收方面的问题,确保在营改增改革后对新体制熟练掌握和管理,从而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达到减轻企业税负的目的。
四、结语
随着建筑行业的进步和发展,国家“营改增”政策的实行,能够更好地推动国家建筑行业的进步和发展,能够减少建筑企业的赋税压力,提升建筑行业的利润空间,也能够让建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获得更好的提升。因此,建筑企业要积极研究国家“营改增”政策,对“营改增”的相关要求给予贯彻实施,不仅让我国的赋税制度得以平稳过渡,而且让自身企业的发展迈向一个新的高度,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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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税收政策范文5
关键词:建筑企业税收管理问题对策
一、建筑业的基本特点及其对税收管理的影响
(一)建筑业的基本特点
1.开发和生产项目的特殊性
建筑行业开发和生产项目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开发和生产项目的单件性、流动性和长期性。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一样.建筑业同样具有周期性,且从投入到产出的运行周期往往较长。
2.与其他产业的关联性
建筑业与国民经济其他多个行业具有较强的产业关联性,比如水泥、钢铁、玻璃、木材、家电、塑料等各种行业或产业,均在建筑业生产经营中扮演相应角色。正因为此,建筑业也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3.对国家政策的敏感性
国家和政府出台新的政策极易给建筑业带来明显影响,比如国家各项税费在影响建筑业成本核算基础上,使企业利润回报率出现变动.再如政府在建筑业投资规模的大小也直接影响到建筑业规模的变化。
(二)建筑业行业特点对税收管理产生的影响
1.税源变动不易把握
由于建筑业很容易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其税收收入计划、预测等难以保证准确无误,使得建筑企业决策和税收征管把握难度较大。
2.所得税管理难度较大
建筑业常出现开发项目实施时间持续一年以上的情况。对建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按照正常的以会计年度为单位,则很难对收入、配比结转成本等进行准确计算。加上有效开发项目具的流动性.给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造成更大不便。
3.税务稽查工作复杂
建筑业牵涉其他多个行业,这给某些建筑企业在成本费用上造假提供机会。此外,由于全国各地执行税收政策并非完全一致,则一些建筑企业到税负较低的地区申请代开,甚至使用假。建筑业材料票使用增值税,在上述情况下,地方地税部门稽查难度明显增加。
二、建筑企业税收征管中常见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
目前。建筑业企业账面核算不实、明亏实盈、逃避税务机关监管、偷逃企业所得税等现象严重。一则营业收入申报不真实,其主要原因在于建筑企业挂靠单位多、财务制度不健全、诚信度偏低、账证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比如将工程款结算收入或者合同外工程收入、工程差价收入等挂“其他应收款”,再如处理涉私建筑项目时,将私人合伙建房的部分收入以略低于税务机关所确定的最低申报价格入账甚至不入账,私自帐外经营,故意偷漏税款。二则企业列支成本费用随意性较大、成本费用较高.尤其是虚列各种名目开支.如人工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借款利息等费用。
(二)个人所得税监管不到位
在建筑业税收收入构成中。营业税占据较大比例.个人所得税所占比重甚小,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监管不到位,导致出现较多问题:代扣代缴义务时间滞后、收入难以把握、分包工程常被遗漏、逃税避税现象严重。比如企业承接分包工程所得收入应计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扣缴的计税金额,但在人账时往往被遗漏,再如个人承包人或挂靠人开具材料抵账,用以逃避工薪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三)营业税计税金额申报不足
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内容,纳税人从事建筑、装饰、修缮工程作业时,不管其与对方采取何种方式结算.纳税人营业额均应将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包含在内。在施工过程中,建筑企业需要与其他多种行业产生联系.但相当一部分建筑企业自行采购原材料,只向施工单位支付施工费用则申报缴纳营业税时,施工单位纳税人也只依照所得旋工费进行申报。对于常发生的绿化、木门、水泥路、路灯、电梯等配套及零星工程,均以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等形式直接计入且有账目,以减少计税金额。纳税人申报纳税只以施工费为依据,则漏掉了建筑施工过程中自购原材料费用及其他动力价款应缴纳的营业税。
(四)营业税征收难度大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营业税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不够合理和明确,客观上助推了纳税人税款申报延时、税款交付拖欠等不良现象的产生,十分不利于营业税征管工作的开展。首先,税收政策中关于建筑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规定过多、过细,在实际操作中遭遇较多难题,尤其是按照建筑营业税纳税人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的不同,现行政策规定了不同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使得纳税人巧用规定故意延缓税款缴纳期限,税务机关在未能全面掌握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的情况下,很难确定建筑施工单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其次.税收政策关于建筑营业税纳税地点规定的多样性也成为税收征管难度的诱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营业税纳税地点做出分散性规定,导致多数建筑企业不按时缴纳税金或者税金分毫不缴,由于时间、空间、人力成本的限制.主管税务部门无法准确掌握工程进度、成本核算、企业劳务、企业收入等具体情况,进而造成施工企业拖欠、少缴税款。
三、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的主要对策
(一)完善税源监控机制
做好税源监控应从管理流程和管理内容两个角度人手。
1.规范管理流程
规范管理流程,应实行有序的项目登记,包括项目开工登记即在办理开工许可手续前,建设单位须与施工单位一同到税务机关办理建筑业税收项目登记手续;项目变更登记,即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停缓建等较大变动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须到地税部门办理项目变更登记手续:项目注销登记,即建设单位须在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后.主动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项目注销登记手续,进行结清代征税款、交回《委托代征税款证书》、代扣代征税款凭证等一系列税收事宜。
2.细化管理内容
细化管理内容应实施双向申报方式,即建筑单位和建筑企业需在建筑项目被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轨道后,分别向项目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机构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申报纳税。其中建筑单位应定期明细申报,对工程进度、付款情况、代征税款、工程材料供给等详情进行分项目申报,并建立健全代征税款台账,按月解报税款。建筑企业则首先根据法定要求,办理相关纳税申报手续,并据工程进度将《建筑业税收明细申报表》报送至机构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处.以将税源监控延伸至具体的建筑项目,提高纳税申报准确性。
(二)有机协调工作局面
1.明确机构定位和职责
在建筑企业税收征管过程中。对建筑项目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建筑企业机构所在地税收收分局、建筑业税收管理员的地位、职责应予以定位和明确。建筑项目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同时监督建设单位代征税款申报、解缴、代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以及施工、贷款结算、开工与竣工验收等各个不同过程,并将税收信息传递给机构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建筑企业机构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既要负责对纳税人据项目预算和工程进度实施纳税申报情况的监督.又要对财务核算、税款缴纳等内容予以监管,以向项目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传递及时性信息,做好定期分析对比工作。
2.实现动态控制和相互制约
建筑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和动态控制要求,税务机关专人、专职、专责地对建筑项目施以跟踪管理方式,其目的在于监管建设单位代扣税款是否合法、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如何、涉税动态信息是否可靠,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税款从开工到项目竣工验收均能够及时足额入库。建筑业内部机构应相互协调、彼此制约,比如施工单位机构所在地税收征收机构、建筑项目所在地税收征收机构共同、定期对比析纳税申报详情,及时查找漏项工作、申报不及时等问题。
3.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
随着计算机技术不断翻新,建筑业信息化水平目益提高,其信息化管理诉求也日渐提高。比如借助于平台信息集成功能,对建筑企业内外信息资源有效整合;再如以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比对预警功能,实现税源智能化管理;或者以平台多元化查询功能,提升税收管理效能,此点最利于建筑行业企业各个职能部门与税收管理员的沟通,以全面及时地监控和了解税源情况。
(三)拓展税收管理范围
1.扩充税源信息渠道
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须解决税源信息不对称问题,构建信息共享、管控有效的综合治税体系和综合治税网络,积极扩充税源信息渠道。具体来讲,建立健全和相关部门进行信息交换与联系的制度.保证重点建设项目信息的定期获取,并对工程项目计划投资、招投标以及投资完成进度等及时、全面掌握,充分挖掘潜在税源信息.实现现有税源信息准确、真实、可靠。
建筑企业税收政策范文6
【关键词】建筑业;税收征管;工程项目
一、建筑行业的经营特点
一是建筑业涉及面广,生产周期长短不一。建筑业就是生产建筑产品过程中涉及的各类活动的集合。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45-2002),建筑业主要包括房屋和土木工程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及其他建筑业。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由此可见,建筑业涉及面较广。由于各个分行业间经营内容区别较大,进而导致生产特点差异较大,生产周期长短不一。如房屋和土木工程作业工期长,或跨年度,或时断时续跨越数年;而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工期则较短,短则数天即可完成。
二是建筑企业数量庞大,从业人员多,以建筑业尤为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投资司的相关统计报告:到2004年末,我国建筑行业拥有建筑业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建筑户近70万个,从业人员3,270万人,营业收入32,426亿元。建筑行业中的主要力量是建筑业企业,全国近13万家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达2,791万人,拥有资产超过31,600亿元,当年完成施工产值约31,000亿元,实现利税1,830亿元。
三是建筑行业经营规模大小不一,经营地点流动性强。根据国家统计局投资司的相关统计报告:到2004年末,从事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占44%,就业人数占84%,完成建筑业产值占83.8%。从上述数据可见,房屋和土木工程业企业规模相对较大。相应地,从事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完成产值少。此外,建筑业的经营地点就是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地点,其经营内容决定了建筑业经营地点的流动性较强,这些都给日常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挑战。
四是建筑行业经营方式多元化。目前,建筑行业竞争激烈,纳税人为规避风险,纷纷采取分包、转包、承包经营等方式。一些资质低的建筑企业或无资质的工程队,甚至通过向有资质的大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管理费后挂靠大公司,以大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和签订合同以经营、独立核算。经营方式的多元化,容易混淆建筑业的纳税主体,给税收征管带来一定困难。
二、现行建筑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建筑行业涉及的营业税及其与增值税征税界限不清。建筑行业涉及面广,较多经营业务与服务业及增值税征税范围划分不清,给基层税收征管造成了一定困难。如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建筑业——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可实际情况中,消防设施、电梯、管道设施、通风设施、空调及智能化系统的维修保养是鉴定为营业税——建筑业、营业税—服务业还是增值税就很难把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其中,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笔者认为:凡属于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资产的维修保养应该按照营业税——建筑业——修缮进行纳税鉴定。
二是建筑业营业税应税收入确认难度大。出于建筑行业生产周期长短不一等原因,国税发[1994]159号文件已就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了四条规定,其结果就是无论采取何种结算办法,其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均为收到工程结算价款或与发包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人。但在具体实施中,工程款的结算有多种方式,以上四种规定不能全部涵盖,而大部分都属于规定之外的结算类型,即虽划分形象进度,但采用其他结算方式——不定期结算。这就给营业税应税收入的确认、进而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的确认带来困难。
三是经营方式异变强化企业所得税征管难点。如挂靠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情况,税务部门实行以票控税只能监督其交纳流转税,所得税的上缴缺乏监督,不能保证及时入库,年终汇算清缴时,大公司账上不反映挂靠单位的收入和成木,造成该项所得税税款的流失。
四是税收政策制定层次低,扩大了税负不公平。一般情况下,总局制定框架性税收政策法规,省局进一步细化,各地再根据总局和省局的制定具体的执行办法。由于建筑行业生产经营地点流动性强,这就给政策执行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如,根据国税函[1997]524号文件规定:对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而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原则上在工程作业所在地办理个人所得税事宜。大框架既定后,各省局又纷纷出台相应管理办法,部分省市允许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的纳税人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部分省市对按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附征个人所得税,附征的比例又可能各不相同;此外,若附征税款回机构所在地无法抵扣,重复征税现象随即产生。可见,这种地方政策本身的不统一直接造成纳税户之间的税负不公,影响了部分纳税户的纳税积极性。
三、完善建筑业税收征管的举措
一是建议以工程项目为主线,实现营业税信息征管。由于建筑业实行属地管理和属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某个具体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包括:本地企业在本地承接的建筑(下转第43页)(上接第30页)工程项目、外地企业在本地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本地企业在外地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因此,完整的营业税管辖范围应包括上述三块。对于本地项目,具体建筑项目又存在下述对应关系:
一个建筑项目一个建设单位
一个及以上总包工程一个及以上总包单位
零个以上分包工程零个以上分包单位
工程项目作为建筑行业的基本衡量单位,以其为主线,按照本地工程项目和外地工程项目,本地再按照一个建筑项目对应一个及以上总包工程对应零个以上分包工程的关系,实现建筑业营业税信息征管,将大大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建议以建设单位为源头,优化代扣代缴制度。从上图也可看出,建设单位与工程项目具有惟一对应性,其数量少于总包。同时,建设单位既是工程项目的起始源头,也是工程资金的源头。因此,若改为以建设单位为主体推行代扣代缴制度,一方面可以大大减少税务机关需要面对的纳税人数量,降低税务征管难度,强化税收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可以极大地强化源头管理力度,减少税款流失。
三是建议以项目信息化管理为基础,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通过项目信息化管理,尤其是本地企业承接异地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税务机关在实现对管户收入完整管理的同时,就顺利实现了企业所得税管理。
四是建议提高税收政策制定层次。提升税收政策制定层次,可以较好地解决建筑行业经营地点流动性强所带来的税收政策执行难度大、重复征税等问题。由总局统一制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弱化该问题;由某一区域统一制定,可以在该区域弱化该问题;由省局统一制定,则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弱化该问题。
【参考文献】
[1]陆伟,程瑞林.实行户籍式管理对强化建筑业税收管理有积极作用[J].经济研究参考,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