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合同管理范例6篇

承包商合同管理

承包商合同管理范文1

Abstract: This article from the point of contract management, combined with the author's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experience, takes a foreign administrative building project as an example, describes how to conduct effective general contract project management in the project tender, evaluation and construction stage. The issues covered mainly includes contract strategy and choice, problems of contract management in the tender stage, risk management, problems of contract management in evaluation stage, reasonable contract management after awarding, change and claim management, subcontract management, material procurement management and contract closed management etc.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项目招标;风险管理;变更与索赔;分包商

Key words: general contract;contract management;project bidding;risk management;change and claim;subcontractor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8-0043-03

1 目工程概况

该项目是一幢二层的行政管理楼,总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涵盖的主要专业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等专业。

业主为一家在华投资多年的知名外商独资企业,业主聘请了某家知名的国际工程管理公司实施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面管理。

2 项目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项目前期阶段的决策,对整个项目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项目时间的推移,决策对项目成本控制、质量控制和工期控制的影响能力将随之减少。因此,应对项目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给予特别的重视。

例如,该项目的大部分的设备或材料,都是在详细设计阶段审核决定的。在施工开展以后,尤其是后期阶段,某一个很小的设计变更,将很可能带来巨大的返工,从而造成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

2.1 合同策略与选择

如果把建设项目实施的基本要素定义为设计、采购和施工,那么,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最基本的模式有多种。其中常见的有两种,一种是由业主把设计和施工分别委托给不同的承包主体的平行承包方式;另一种是业主委托一个承包主体作为承担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工程总承包方式[1]。

在决策选取哪一种项目管理模式的时候,为了保证它的优势能够成功实现,应该考虑到以下的一些因素:

①工程复杂程度;②合同金额大小;③工期长短;④概念设计完成程度;⑤业主更偏重费用的控制,还是工期的控制(例如,电子行业的项目,在迫于电子产品更新换代比其他一般产品快的压力下,通常更偏重于工期的控制,确保尽早完工,以实现产品在市场上的优势地位);⑥项目风险分担;⑦潜在承包主体的工程经验与能力。

针对于以上几点,该项目的特点是:①工程复杂程度高,涵盖多个专业;②合同金额较大;③工期为期1年半;④概念设计完成程度较高;⑤业主更注重费用的控制;⑥业主希望项目风险大部分由总承包商承担,且业主愿意为此多付出一些费用;⑦市场上存在一些对该项目感兴趣、具备项目经验和拥有能力的潜在承包主体。

因此,对该项目业主最终采取了以工程总承包、固定总价不变的合同策略进行招标。

2.2 招标管理流程及在招标阶段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①在准备招标文件的时候,应该尽量使用标准模板。如果使用其他项目的文件,很可能遗漏某些本应修改的内容。②招标工作是一项团队的工作,需要各个专业之间互相提供信息与协助,但是不应该不假思索地完全接受其他专业提供来的文件。在使用其他专业提供的文件之前,应该仔细检查。③招标人应该秉持公平的原则进行招标工作。例如,在开标之前的投标人提问阶段,对于某一家投标人提出的具有共性的问题的回答,投标人应该将其及时地共享给其他投标人,以确保所有投标人能够获取共同招标信息准备投标书。例如,招标人要确保投标时间针对于所有投标人都是一致的。一般情况下,在个别投标人延时投标、并且已经开标的情况下,该投标文件不应予接收,并作为废标处理。除非,在获得业主和管理层的批复下,才能给予该投标书参与评标的权利。④由于总承包商承担了工程建设的大部分风险,因此,在招标阶段,业主应给予投标人充分的资料和时间,以使投标人能够仔细审核业主的要求,从而详细地了解该文件的工程目的、范围、设计标准和其他技术要求,再此基础上进行规划设计、风险分析和估价等工作,以确保其向业主提供一份技术先进可靠、价格和工期合理的投标书[2]。

2.3 风险管理

①风险、风险因素和风险管理的定义。

风险,是事故可能发生以及造成损失的不确定性。其特点包括,不确定性、损失的可能性和无法预料性。

风险因素,是指事故发生的条件和原因。

风险管理,是在整个项目建设期间对风险识别、评估和处置的一门艺术。

②总承包项目主要的风险因素。

1)承包商对类似外资项目的工程经验的不足,管理人员经验的不足和工人的技术熟练程度较低的风险。2)语言沟通的风险。业主和项目管理公司都是外商独资企业,日常项目管理使用的语言以英文为主,因此,承包商应加强语言方面的能力,以避免因沟通不畅而造成的损失。3)材料供应商履约不力或违约的风险。材料供应商可能会供应不合格的材料或交货拖延。4)材料价格和劳动力价格变动的风险。近年来,通货膨胀成为一个威胁到全球经济发展的问题,在某些发展中国家情况更为严重。通货膨胀造成当地材料价格和劳动力价格不断上涨,使得工程造价大幅提高,该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价格基础是固定总价合同,必然使承包商承担额外支付的风险。因此,业主和承包商不仅要注意国内经济形势,还必须掌握物价浮动的趋势[3]。5)分包商的违约风险。例如,该项目的幕墙分包商,在项目分包竞标阶段,故意报出低价,授标之后,该分包商则利用各种可能的手段,寻求涨价,甚至以工程质量或工期作为要挟的手段。最后,业主不得不更换更换幕墙分包商,使得业主支付的额外的费用以及遭受工期延误的损失。6)天气的风险。该项目位于长江中下游,因遭受比往年更多的暴雨,导致现场土建工作无法顺利继续,造成了工期延误。

除以上风险因素外,本人在以往经历的海外工程建设项目中还总结出以下风险因素:

1)所在国政治动荡的风险。例如,本人在国外某著名铜金矿项目的建设期间,经历了政府政权更迭带来的政府政策的变化,不利于在该国项目的顺利实施。2)社会制度与历史文化差异的风险。各国人民的生活习惯、思维方式、价值尺度大相径庭,于是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当这种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发生冲突、摩擦、对抗,甚至更为严重的事件。3)所在国政策的多变。由于项目所在国法律、政策的变化,例如代扣代缴税政策的变动,使得业主和承包商遭受额外的损失。4)汇率浮动的风险。业主对承包商付款都是承包商所在国以外的货币,这就使得承包商不得不承担国际市场汇率波动的风险。例如,国外货币的不断贬值,给承包商带来巨大的损失。

在国内著名的工程管理领域的专家的著作中,会提及更多的风险因素。

③风险管理。

一旦识别了风险因素以后,下面就要研究采用什么样的策略和方法管理风险。以该项目为例,以下阐述总承包项目的风险控制和处理的基本方法:

1)风险预防:在该项目的决策阶段,业主仔细分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相应地调整了各种对应的管理程序、管理方式和方法。2)风险转移:在该项目的合同条件中,加入了业主保险、总承包商保险、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和保留金保函。并且,总承包商利用分包合同或采购合同的方式转移自身承担的风险。3)风险分散:在该项目的决策阶段,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避免在发生纠纷后联合体之间的推诿和扯皮的发生。4)风险自担:总承包商准备一笔特定的资金,当损失发生时,由自身的财力补偿损失。

3 项目评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在该项目的评标阶段,业主制定了一套系统的评标管理程序,以下阐述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几点问题:

①在整个评标期间,招标人应该严格遵守保密性。例如,不应该把一家投标人的信息传递给其他投标人;及时记录开标时间与投标价格;所有参与开标会的人员,应该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参与开标的人员,应该在所有带有价格的投标文件上签字。②在收到投标书后,招标人应该确保投标文件的安全,例如,及时记录标书接收时间、确保投标书存放位置的安全。③招标人应该审核各家投标书是否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以该项目实际发生的事情为例,在招标文件中,业主对防火材料规定了品牌,要求投标人必须响应。然而,为了压低投标价格并且想使用与之长期合作的防火材料供应商,某投标单位以远低于业主规定品牌的价格报价。

如果业主不o予该投标书废除,则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如果业主对该投标人的低价格品牌给予接受,那么业主应该通知其他投标人以同样品牌调整报价。

不幸的是,在标书评审期间,虽然业主已经意识到以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但业主最终决定不给予该投标书废除,同时其他投标人的价格也不给予相应调整。

该投标单位中标后,在业主多次要求该公司使用招标文件中规定使用的防火材料品牌的情况下,该公司在顾忌成本的考虑下,始终予以拒绝。

最终,业主在迫于工期的压力下,不得不接受该公司报价的产品。

所以,如果个别投标书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应该视其为废标,以免造成中标后带来的费用或工期的损失。

4 合同授标后的合同管理

4.1 变更与索赔管理

4.1.1 变更与索赔管理系统的建立

在该项目中,建立了一套规范、有效的变更与索赔管理系统。该系统将潜在的变更来源分为以下三大类进行管理:

①图纸及文件:合同授标后,一般情况下,图纸或文件会逐步更新完善。其中,部分图纸或文件对原合同产生费用或工期的影响。②潜在变更事件:记录所有可能产生费用或工期影响的事件,以便记录、跟踪、分析、汇总和报告。③索赔:是指当承包商认为某事件构成变更,但经过与业主沟通后业主认为该事件不应构成变更的情况下,该变更被认为是索赔,包括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该系统记录了所有可能产生费用或工期影响的索赔事件。

4.1.2 导致索赔发生的主要原因

①业主指令的延迟下发:例如,图纸、技术规格书、施工许可等下发延迟,造成总承包商无法按时展开工作,从而导致费用或工期的索赔。②文件之间存在冲突:例如,对行政管理楼地面基层的做法,图纸与技术规格书之间的阐述不一致,产生冲突。虽然最终业主与总承包商就基层做法达成一致,但耗用了较长时间,并且导致费用影响。③不可抗因素:对不可抗因素的定义,可参阅1999年出版的《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合同条件》(银皮书),这里不作具体阐述。④现场工作面无法提供:新建的行政管理楼西侧与现有的包装厂房的东侧有连接部分,在总承包商进行行政管理楼防火墙施工之前,业主雇佣的另一家承包商仍未完成现有的包装厂房相关区域的选择性的拆除改造。⑤业主提供的材料到货延迟。⑥承包商根据业主审核意见重新递交图纸或文件的不及时以及业主图纸或文件审核回复的不及时:虽然业主有权监督总承包商的工作,但不能过分地干预承包商的工作,也不要审批大多数的施工图纸。既然合同规定由承包商负责全面设计,并承担全部责任,其设计和所完成的工程符合合同中预期的工程目的,就应认为承包商履行了合同中的义务。例如,该项目中,业主对承包商递交的材料替代文件审核回复的不及时,以及业主对部分装修隔断图纸审核意见回复的不及时。⑦业主及时支付工程款的风险。承包商应及时递交付款申请,业主应及时审核付款申请。如遇到节假日,业主应提前计划、安排和调整付款申请与审核时间。

4.2 分包商管理

①指定分包:是指招标文件中业主规定的指示总承包必须雇佣指定的施工或安装分包商,例如,该项目的钢结构指定分包商、幕墙指定分包商和消防指定分包商。在招标阶段,业主对指定分包部分的成本规定“专业工程暂估价”,并要求各投标人将该金额计算入各投标人的投标书中。在授标后,业主再以合同变更的方式,对指定分包部分的实际成本予以追平。②提名分包:是指招标文件中业主列明的指示总承包必须雇佣几家提名的材料供应商,例如,该项目与装修有关的多份技术规格书中,针对不同材料所列明的多家装修材料供应商。③转移分包:是指在该项目总承包招标阶段,业主已经雇佣其他承包商开始了某单项工程的施工,但业主决定把该项目工程的工作范围纳入到总承包合同的工作范围中。例如,该项目的桩基工程,迫于工期压力,业主先于桩基公司签订了桩基合同。在总承包合同授标之后,业主、总承包商和桩基公司三方共同签订转移分包协议。该三方共同签订的转移分包协议规定,从转移分包协议的生效日起,I主把所有权利、利益、义务和责任均特此转让和转移给总承包商,而总承包商应继承并取得业主在桩基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④其他分包商管理应该注意的问题,参见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4.3 材料采购管理

一般来说,材料的价值占合同总价的相当一部分。并且,材料与工程质量息息相关。总承包商材料采购的延迟或交货的延迟,会导致业主遭受费用或工期的损失。

在该项目中,业主制定了一套系统的材料采购管理体系,用以跟踪和分析总承包商的材料采购状态。该材料采购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资料递交:例如,在该项目中,业主要求总承包商提供各种装修材料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技术参数、产品介绍、检验报告、安装示意图和技术规范等。必要时,比如针对瓷砖、大理石和幕墙等材料,业主还要求总承包商递交色卡。②材料样品。③深化加工图:包括钢结构深化加工图、机电深化加工图和装修中的深化加工图(如隔断等)。④签订材料订单:业主和总承包商应及时地、定期地跟踪材料订单预计签订和实际签订的日期,尤其应重视长交货期的材料,业主和总承包商应尽早安排。⑤催交:业主和总承包商应及时地、定期地跟踪材料加工、检验、运输、清关和货运现场等的状态。⑥大样:在现场正式施工之前,部分材料的施工,比如大理石、幕墙和装修隔断等,业主应要求总承包商在现场做大样。某些工程中,业主会将现场做大样的要求写入合同中。

4.4 合同关闭管理

在该项目中,业主制定了一套系统的合同关闭管理体系,包括联合各个专业对总承包商的打分评估、总承包商机械竣工的申请与批复、竣工决算、履约保函的退回、质保函的递交和保留金的发放等。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业主应在项目执行期间尽快审核并确定总承包商的变更,以尽快确定竣工图。因为只有在竣工图完全确定以后,总承包商才能到当地建筑管理机构进行竣工验收备案,获取竣工证。而业主只有拿到总承包商递交的竣工证,才能到相关建筑管理机构办理项目的产权证。

如果业主未能及时审核并确定总承包商的变更,业主将无法及时获得产权证,导致业主遭受费用或工期的损失。同时,最终合同价格因此无法确定,导致总承包商无法拿到变更款、进度款,也无法确定质保金金额,从而无法开具质保函,无法拿到质保金。所以,业主应在项目执行期间尽快审核并确定总承包商的变更,以尽快确定竣工图,避免以上情况的发生。

5 结束语

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的本质,是要充分发挥总承包商的集成管理优势,需要总承包商强大的融资和资金实力、深化设计能力、成熟的采购资源,以及施工技术精良的专业分包商的资源支持。

希望通过本篇文章所总结的外商独资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经验,可以使得业主和总承包商在新的项目中更有效地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承担合同责任,最大程度地降低项目风险、降低建造成本,最终安全、按时、保质地交付出满意的建筑产品。

参考文献:

[1]田威.FIDIC合同条件实用技巧[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承包商合同管理范文2

(中铁二局四公司,成都 610041)

(China Railway Erju 4th Engineering Co.,Ltd.,Chengdu 610041,China)

摘要: 合同索赔是维护承包商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是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索赔管理对于提升项目承包商的合同索赔意识,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Abstract: The contract claim is the important guarantee to maintai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contractor, and its an important part of contract management of the project. Strengthening the claim managemen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enhancing the awareness of contract claims of the contractor, and improving the level of contract management.

关键词 : 建筑工程;合同;索赔;措施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contract;claim;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06-0058-02

0 引言

合同索赔就是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合同一方当事人违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因为其它原因导致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时,要求违约乙方赔偿或者补偿其损失的权利,它是维护承包商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1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索赔概述

1.1 合同索赔的前提 承包商合同索赔存在的前提主要有:一是索赔双方必须具有合同管理,而且合同一方因为某某原因没有履行其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发生损失的,受害方就可以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比如发包人没有及时向承包商提供相应的工程价款,进而给承包商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因为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导致工期延期,侵犯了承包商的工期权利,对此承包商就可以向发包方提出索赔要求;二是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事项是基于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观点,也就是说侵犯一方并不承认其侵权行为,因此合同索赔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1.2 合同索赔发生的原因 ①发包人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双方都根据项目施工要求制定了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但是出于某些原因,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结果导致承包商施工工期的延长、施工费用的增加等,比如发包人不能及时为承包商施工提供相应的水、电等基础施工条件或者发包人没有及时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导致后期工程无法顺利实施,影响工程的工期等。②合同文件的缺陷。合同文件中如果出现用词不严谨、前后矛盾甚至合同出现某些漏洞时,监理师有权按照相关文件进行相应的解释,但是如果这种解释给承包商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增加经济费用,对此承包商就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③工程施工难度和复杂性的增大。随着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业主对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这就会导致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不断更改设计方案或者调整施工节奏的现象,不固定的施工设计方案无形之中就会增加承包商的施工难度,增加施工费用;同时我国的相关法律政策的调整也会影响承包商的施工费用,比如银行利率的调整、国家对建筑行业材料标准要求的提高等,总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都可能会成为承包商索赔的识别机会。

2 承包商合同索赔的程序

2.1 承包商提出索赔请求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不属于承包商应该承担的责任导致的工程延期、成本增加事项后,承包商应该在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声明对此事要求索赔,并且在提出索赔请求后及时收集相关索赔证据,如果对于不容易收集的相关证据,可以向工程监理师提出请求并经其同意后在陆续提供索赔证据。承包商提出索赔请求必须:一是要以书面形式向工程监理师提出,书面报告的内容一定要真实客观,保证反映的事项要客观描述,不得随意夸大,弄虚作假。同时对于反映的事项要重点陈述是由对方不履行其义务而导致的。对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具体数额的计算要选择正确的计算方法,并且写明计算索赔数额的计算过程;二是要注重对相关证据的收集,索赔证据的收集要注意其时效性和有效性。

2.2 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商的索赔申请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的索赔申请后,要对承包商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研究,并且根据事实对责任进行划分,并且按照事实对具体的事项进行合理的计算与确定,保证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请求符合实际情况;监理工程师在对相关责任进行重新划分之后,监理工程师要与承包商就索赔问题进行沟通与协商,以此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监理工程师有权确定他认为合理的赔偿标准报送业主和承包商。

2.3 业主审核监理工程师的索赔处理报告 业主根据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申请材料、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处理报告以及事件发生的原因等进行分析,以此决定是否同意监理工程师提出的索赔报告,如果业主不同意监理工程师的索赔处理报告,就会进行仲裁或者法律处理程序。

2.4 承包商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请求结果 如果承包商接受最终处理结果,就宣告索赔结束,如其不接受,则只能通过相关的仲裁途径或者法律诉讼实现。

3 完善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索赔管理的措施

3.1 依据企业的战略目标,确定索赔目标 基于建筑市场竞争程度的不断加深,承包企业要根据建筑市场的发展现状以及自身的战略经营目标,合理划分企业的索赔目标,将企业的索赔目标纳入到企业的总体发展战略中:首先承包企业要保证设定的索赔目标具有可行性,如果提出的索赔目标超过了建筑市场的基础状况,那么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是不能获得实现的;其次承包商要明白索赔的本质目的,索赔并不是终止与发包商的合作关系,而是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弥补自己的损失,因此承包商在提出索赔的同时要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管理,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这样便于获得发包商的好感,进而有利于索赔要求的实现。

3.2 索赔的时机要准确把握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事项的概率比较大,因此需要承包商能够熟悉项目合同文件,掌握合同条款文件,并且能够及时根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变化,判断是否已经超出合同管理要求,并以此为条件提出索赔要求。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加强对施工成本的核算,及时了解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施工成本构成,以便在以后的索赔中提出准确的计算依据;二是承包商在具体的索赔过程中一定要保持一定的风度与气魄,不能频繁进行索赔要求,准确把握索赔的时机,只有准确把握索赔申请时机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3 提高承包商的管理水平 提高承包商的管理水平是避免承包商在施工中出现经济损失,降低被业主反索赔的重要保障,提高承包商的管理水平:一是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技能培训和法律知识普及,尤其是对合同法相关知识的学习,以此提高员工的合同管理意识;二是提高承包商的风险意识,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施工风险,并且要将这些防范措施纳入到合同中;三是提高承包商的思想道德,避免承包商为了获得巨额的索赔而进行一些违背道德的行为。

3.4 尽可能采取协商方式解决索赔 在出现施工索赔事项之后,承包商要积极利用各种关系,合理友善地处理索赔事项,尽最大可能实现索赔纠纷的协商解决,具体的协商解决途径可以采取正式会议的形式或者利用私人关系的沟通方式,因为协商解决方式可以避免合同双方关系的恶化,为承包商节省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具相关资料表明:建筑工程项目索赔以对抗、仲裁或者法律诉讼形式进行的,其成功的几率非常小,即使获得法律的支持,发包方给予的赔付资金也很难落实,结果出现法律胜诉、资金落空的畸形现象。

4 结束语

作为维护承包商合法权益的合同索赔制度,其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经常发生,基于索赔管理工作的复杂性、系统性,要求合同管理人员一定要加强对合同索赔管理的研究,采取科学的索赔策略,实现承包商合法权利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袁莉,高森,朱旋.浅谈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承包商的合同管理[J].中国交通信息化,2014(06).

承包商合同管理范文3

【关键词】总承包;合同管理;发包商;结算;变更;解决措施

1、前言

总承包模式因能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和商品化的服务,比传统模式具有更多优势,既合理利用了社会资源又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又保证了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实现。因此,这一模式在得到了广泛采用。而总承包项目合同是建设工程活动中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凭证,所以合同的管理一定程度上关系到总承包施工企业的利益。然而,目前我国建设市场还有待完善,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着不少问题,因此,加强和提高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

2、总承包合同与合同管理体系

2.1 总承包施工合同的主要构成

总承包合同主要由承包范围、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工程经济及争议及诉讼等几大要素组成,各大要素又由若干小要素构成,具体见图1。

2.2 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体系

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需要整个项目团体的无缝隙协作,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形成以合同履约为中心的管理体系,各部门职能人员应对涉及合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进行学习,深入了解与熟悉合同内容。各职能部门紧密合作,相互之间及时沟通反馈,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合同管理体系,如图2所示。

3、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3.1 承包范围约定的问题

通常,对总承包商承包范围的描述为:“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与工程规范所示,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红线范围内房屋、室外总体等的建筑安装及各类附属工程,界面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本文认为,上述描述比较空泛,因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外力作用,如业主指定专业承包商的参与,致使总承包商施工范围与专业承包商施工范围产生部分重叠,那么这部分工作由哪一方实施就难以界定,因为在实际施工中,业主在协调时往往较强势的偏向于专业承包商。

3.2 工期及分包管理等问题

(1)关于工期期限约定的问题

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工期指从业主批准开工日期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日期止。我国目前实行的是项目竣工备案验收制,总承包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至项目完成备案验收之间的时间少则一个月,多则三个月,这个时间差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约定是否纳入总承包商工期内。

项目竣工备案验收工作的实施主体是业主,总承包商仅仅是配合业主完成项目竣工备案验收(如及时提供应由总承包商完成并提交的相应资料等),若这个时间差在合同中不能够明确责任归属,最终被业主纳入总承包商工期延期而进行处罚,或以此来平衡总承包商提出的他项索赔,那么对总承包商来讲将是极为不利的。因此,总承包商需要在合同签约过程中与业主进行沟通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工期期限。

(2)工程中使用新技术、新工艺产生的问题

在目前的项目施工中,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总承包商项目管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工期往往可以提前。但现实情况却是业主并不一定需要总承包商提前竣工(业主在后续施工过程中提出的除外),而且采用新工艺往往带来成本增加,可能引发索赔甚至产生纠纷。

(3)专业分包商的约束问题

我国的施工总承包制度规定,除了设备供应之外的所有图纸所示内容均应由总承包商承担施工。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业主或多或少会参与一些专业分包商的选择或指定某些专业分包商,造成总承包商整体施工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产生一些偏差。如业主决定对某专业工程进行指定分包,但在具体实施时,由于招标工作的延误而使专业分包商的实际进场施工时间超出总承包商整体施工计划拟定的进场施工时间,使计划衔接不畅。而专业承包商与总承包商的体制不尽不同,往往也会给总承包商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增加一些不可预见的风险。

而且,虽然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的主体关系是总承包商和专业分包商,专业分包商的工程款支付流程是:业主总承包商专业分包商,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某些专业分包商的工程款支付并不能由总承包商来实行,而是由业主直接支付,使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强制性不足。

3.3 工程经济

(1)工程造价与结算

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仅作为项目成本控制及支付工程款的一个指标,最终的工程造价应由具备审价资格的专业咨询公司,根据总承包商提交的经业主确认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的综合性审计结果为准。

通常,施工合同中并不会明确规定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具体完成时间,但合同中常会体现以下条款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一般项目在工程竣工后的付款比例不会高于合同总价的80%,且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及材料单价调整等产生的费用亦不会计入),工程审价后完成工程结算造价的95%。如若没有一个完成竣工结算的时间限制,那么这25%~15%的费用就需要总承包商长期垫付,这对总承包商来讲是不利的。

(2)变更与签证

通常,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对于变更、签证、暂定项目的费用计算均会体现以下约定: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有相同报价的按合同工程量清单报价执行;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有相似报价的参照合同工程量清单报价执行;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没有相同或相似报价的另行计价。

由于工程施工生产是一个动态的并持续较长时期的过程,在生产活动中各类要素均在不断变化,如:人工费用的增长、材料价格的变化等。如果单一的执行合同约定,则对总承包商来讲并不是完全公正公平的,此类情况若集中在生产活动末期则更为突出。

(3)工程款

工程款一般采取预付款支付、中期进度款支付和竣工结算支付的模式实施,其支付依据均为工程量清单计价约定的合同总价。

常规情况下,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及材料单价调整等产生的费用比例约为合同造价的5%~10%左右,甚至达到15%左右。

4、解决措施

4.1 对承包范围约定的建议

为避免施工时对承包范围界定不清,总承包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自我保护:

(1)在招标阶段,指出招标文件中描述不清、概念模糊的部分,并要求招标单位书面回复确认;

(2)在合同签约过程中,对可能出现争议的部分与业主协商并予以明确,具体可体现在各分部工程中;

(3)在实施过程中,当发生实际情况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出现争议但合同未有明确约定时,应寻求合同中对总承包商有利的论据,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权益。

4.2 工期、质量及安全文明问题的建议

(1)对工期延迟的处理

当发生工期滞后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并明确责任归属,若非总承包商原因而产生的工期延误,总承包商应及时将该等事件书面报告递交业主,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的工期顺延手续。

(2)工程中使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建议

在合同签约或实施期间,总承包商提出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与业主商榷确认后在合同中约定发生该等事件的奖惩措施。

(3)对专业分包商的合同约束

总承包商在与业主进行合同签约时或业主进行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时,应请业主在合同中或专业分包招标文件中明确以下对专业分包商的约束条款,使总承包商的利益得到保障。

1)分包商将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并在各方面满足总承包商和业主代表的合理要求,且遵守总承包商所有合理的指示和要求;

2)分包商服从、履行和遵守总承包商在总承包合同内所必须服从、履行和遵守的一切合同条款,只要此等条款是与分包工程或其他部分有关和适用的;

3)对于总承包商在总承包合同中为保障业主免于承担而应负的责任,分包商亦同样负责保障总承包商免于承担该等责任;

4)分包商保障总承包商免于承担分包商及其雇员或人的任何疏忽、遗漏或失职而引起的索赔要求,并赔偿总承包商因分包商或上述人士误用任何脚手架、设备或其他施工机械所造成的损失。分包商为上述索赔要求购买保险,并在业主代表或总承包商要求时出示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

5)分包商在指定期限内或分段期限内完成合同工作;分包商如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或经业主代表书面同意而由总承包商给予的延长期限内完成分包工程(如果分包合同是分段竣工时)或其中的分段工程,而业主代表书面向总承包商证明上述工程理应如期竣工,则分包商支付给总承包商一笔赔偿金额。该等金额按总承包商因分包商未能如前述完成工作对总承包商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金额;

6)在总承包合同下总承包商的雇佣终止时,分包商分包合同下的指定分包商的雇佣亦随即终止。

7)若专业分包商的工程款由业主直接支付,则总承包商在专业分包商提起工程款支付申请时,对专业分包商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进行综合评价并签署工程款支付意见,业主应根据总承包商的签署意见来支付,以加强总承包商对专业分包商的管理控制力度。

4.3 工程经济问题的解决措施

(1)工程造价与结算

在合同签约过程中,总承包商应提出规避此类风险的对应措施,以避免工程造价与结算中出现问题。可在合同中约定竣工结算工作完成的一个区域时间,譬如:在总承包商提交给业主完整有效的工程结算资料起6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工作,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的区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此外,竣工结算资料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送达给业主,同时结算资料必须保证其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避免业主藉此拖延结算时间,总承包商对此要引起重视。

(2)工程变更

在合同签约时,总承包商应提出合情合理的建议或措施与业主进行商榷,譬如当变更或签证发生的时间与工程投标时间有较长时间差距,且市场变化幅度较大时,应允许发生的变更或签证按照该等事件发生所在时间内的市场价格来计算。

(3)工程款

在合同签约时,总承包商应提出建议或措施与业主进行商榷:

1)中期进度款支付应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及材料单价调整产生的费用计入付款总价,即中期付款=(中期合同工程量清单完成价+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材料单价调整)*支付比例;

2)在竣工结算审计未完成的情况下,其竣工付款参照中期进度款支付方式执行;

3)在竣工结算审计周期较长的情况下,应约定在一段时间内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

5、结束语

总而言之,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融入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必须对整个项目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不足,总承包施工企业应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所在,进而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这样才能取得更大的效益。

参考文献:

承包商合同管理范文4

【关键词】:EPC项目管理 业主 合同管理 实践

作为国际工程实践中形成并逐渐发展和成熟的项目管理模式,EPC项目管理模式克服了传统承发包模式忽视设计、采购与施工内在联系,将其截然割裂的弊端;充分满足建设单位期望获得成本、工期及项目成功建设的强烈愿望,受到越来越多的青睐。国家建设部2003年《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引进并在国内大力推进这种模式。在政策推动下,国内对EPC项目管理模式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实践并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

EPC项目管理模式的概念、特征和优点

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设计-采购-施工” 项目管理模式,指一家公司(承包商)承担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等工作,对项目进度、费用、质量、安全进行有效控制,对合同项目实施全面管理。

该模式的特征:(1)承包商处于核心地位,为其主动经营带来机会,也使其面临严峻挑战和更大风险;(2)业力受到限制。承包商有权按自己的方式开展工作,业主只能通过合同控制;(3)分流了业主的管理工作。项目设计、采购和施工及业主合同管理日常管理由承包商承担,减少了业主管理工作量。

该模式优点:过程中的单一合同责任,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合理交叉与融合,能提高效率、缩短工期、降低成本;通过合同,可有效将项目风险转移给承包商,减少业主索赔的可能;能发挥承包商技术和管理优势,实现最大经济效益;提高了业主管理效率并为实施有效管理创造条件。

EPC项目管理的各种关系和业主管理的风险

管理的各种关系:

(1)业主与承包商的关系。业主是投资者,需要的是合格的建筑产品;承包商是组织和制造者,提供建筑产品、协调分包和设计、采购、施工各环节事宜。

(2)业主和设计的关系。EPC项目管理是设计、采购和施工一体化,设计由单纯设计变为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多角度的设计服务。

(3)总包和分包的关系。业主选定承包商后由承包商选定分包商,避免业主平行分包导致发包主体层次不分的混乱状态。

(4)法律和合同的关系。承包商应遵守依法办事原则,积极接受监管;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对分包商违法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主要的业主管理风险

除其他管理模式面临的风险,EPC管理模式下业主应重点关注的风险有:

(1)进度管理风险。进度计划管理是项目管理基本内容之一。业主和承包商必须结合项目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对关键节点、工序和流程实施动态监控,及时修正、调整偏差,进而实现进度管理目标。

(2)质量管理风险。只有合乎质量标准的项目,才能交付使用、投入生产。业主要督促承包商强化技术交底、图纸审核、物资检验、施工工序等环节管理,确保质量全面创优。

(3)成本费用管理风险。成本费用管理的关键是承包商要建立责、权、利结合的管理体制,明晰管理职责和范围并逐级分解、层层落实。

(4)安全管理风险。项目露天高处作业多、交叉作业多、手工及繁重体力劳动多、生产工艺和方法多,增加了安全隐患,面临安全风险非常大。

EPC项目管理模式下业主合同管理的实践

如前所述,EPC模式管理项目的投资规模大、管理跨度大、协调关系多、技术环节复杂,面临风险多。如何使项目各方主动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和行使权利,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作为业主,要充分识别项目风险,在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处理基础上,对可能的危害程度做出客观评价,有针对地制定合同管理措施。结合EPC项目合同管理的实践工作,笔者认为业主应关注以下工作:

(1)建立合理、高效的管理组织,配备高素质管理人才。通过完善项目管理组织及岗位职责,编制程序文件、作业指导文件、工作手册,提高业主对进度、质量、造价、信息、合同的管理和控制能力。机构设置上应按照职能设置,即招标、合同和法律事务设置一个部门,强化专业、一体化管理;进度、费用和总体协调管理由设置一个部门;施工、采购、设计按职能范围设置部门。各个岗位上要配备能组织大型项目投标、了解合同费用管理、熟悉合同文本、掌握验收标准和规范的高素质和复合型人才。

(2)注重合同策划工作。“磨刀不误砍柴工”,在项目定义阶段编制合同策划,明确执行策略从而为项目执行提供战略指导,能减少执行过程中的重复和反复。合同策划应由项目领导主导,相关管理部门参加。合同策划的大致过程:详尽、完善的市场调查,综合分析影响项目执行各种因素,确定项目定义、执行、收尾和关闭阶段各项主要工作、风险源、对项目影响,技术经济比选后确定合理的应对措施。合同策划的目的:实现项目标段合理划分,既保证市场竞争又易于引入充足的市场资源;为项目寻找合格承包商,也使合格承包商承担合适的项目;执行阶段的职责划分明确,重点工作清晰、责任落实;有纠正合同偏离的各种技术、经济和管理和合同措施预案并可行。合同策划工作成果是标段划分汇总表,项目承包商和供货商短名单等。

(3)合理设定合同架构,实行合同界面管理,保证业主管理职能的充分发挥,实现管理的有序、配合和分工。实践中,通过分析项目管理特点、内容和业主管理要求,首先优化设置EPC合同架构。如设计管理主要通过设计基础、设计管理要求和基础设计等3个合同附件来实现;采购管理主要通过合同条款、采购管理要求附件、供货商短名单来实现;施工管理通过合同条款、现场管理要求和施工规定、施工分包商短名单来实现,等等。除此之外,在合同中明确各项管理的职责分工、管理要求、进度要求、工作完成定义、考核指标和办法等,使业主和承包商间责任界面清晰、工作要求和验收标准明确,既强化业主管理,又不影响承包商工作,使双方通过有序配合共同实现项目目标。

(4)引入工程保证担保和保险,有效转移合同风险。合同签订后,可要求承包商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履约银行担保等。如果承包商无法完成合同工作、债务或义务,则由银行代为付出现金补偿。这一措施清晰化、价值化、数量化界定了承包商市场行为的后果及责任,能确保合同正常履行。为把项目和承包商承担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业主、承包商保险也需要统筹考虑和安排。

(5)强化合同履行的动态、过程管理,重点关注合同收尾管理。合同履行动态、过程管理涉及合同签订到关闭前的所有工作,包括进度与计划控制、付款管理、变更索赔管理、保险管理、保函管理、分包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围绕这些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细则和程序,使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和有效化。合同收尾是查验承包商工作是否满足合同要求的最终环节,需要全面核查承包商工作和成果,保证合同得到真实、准确履行。

承包商合同管理范文5

关键词:合同管理,FIDIC,索赔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近年来我国建设企业在国际市场投标的份额不断扩大,表现出良好的形势。但是在一片繁荣景象的背后却有着很多的问题。

自从1984年中国第一个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鲁布革水电站建设以来,我国逐渐开始在工程建设中采用项目管理的方法。而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对于业主,施工合同是约束承包商行为,保证工程准时、准确完成的重要手段。而对于承包商,施工合同是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而在国际工程中约束承包商行为的不仅有施工合同,还有技术规范和FIDIC条款。各种约束准则的优先次序一般为:

合同协议书

投标标书

特殊技术规范

通用技术规范

合同图纸

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因此合同是承包商在工程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承包商在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责任。所以,广义地说,承包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 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合同管理不只是项目经理的工作,也不只是商务部的工作,而是整个承包商所有管理人员以及所有技术人员的工作。在国际承包项目中,由于各种方面的原因,例如,语言沟通方面的障碍;国内外施工工艺方法差异;不可抗力的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局变动;以及国际汇率变化、材料人工费上涨等等问题。都会对工程的施工进度和施工成本产生影响,并且随着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因此施工合同管理是承包商必须要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下面从两大方面说明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施工合同管理在生产中的作用

由于业主是通过施工合同来约束承包商的行为,承包商需要对合同中的控制点进行了解,例如材料计划、进度计划等等。这些计划关系到业主的成本控制和进度控制,因此业主以及监理顾问会比较重视这方面的问题。承包商如果能够认真研究施工合同,找到业主对合同管理的控制点,就能够尽可能的减少风险,保证工程顺利开展,同时减小违约的可能性。

合同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目标控制,这句话放在承包商一方也没有任何疑问。承包商的最终目的是工程竣工,然后获取一定的收益。没有哪个承包商是不希望工程竣工的,也没有哪个承包商专门依靠索赔来获取收益。工程按时保质地完成,承包商获取业主的支付,这是最常见也是最靠谱的方式。因此大部分承包商的方法是每周召开生产例会,在会上分配给各个部门下周的生产任务,统计上周的完成情况,对未完成任务的原因进行分析,保证每周的任务能够顺利完成。大的目标是建立在无数个小目标的基础上的,小目标的实现也是实现最终目标的保证。

同时承包商也要做好质量控制,对自己的已完成部位进行质量检查,是否符合质量要求。这种检查不仅仅是对业主负责,同时也是对自己负责。所有的建设工程都有保质期,时间视工程的重要性来定,一般情况下不会低于1年。如果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商还要进行维修。对于国际工程,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返场维修会造成更大的成本,同时会对企业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到企业的长远利益。因此承包商在考虑成本的问题的前提下,必须要保证工程质量,这也是一个成功的建设企业所具备的基本素质。

进度控制也是承包商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任何一个项目,工程竣工不是项目的结束,而是项目的开始,项目还要实现它的使用价值。因此对于业主来说,工程越早竣工,工程能够创造使用价值的时间就越早,因此所有的业主都非常关心工程的进度。对于承包商来说,能按时完工能够避免工程延期所支付的高额违约金,所以承包商也十分重视工程进度。因此承包商要制定详尽的进度计划,在国际工程中,承包商每月都要向监理提交进度计划,监理通过承包商的进度计划来判断承包商是否能够履约,同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承包商要注意的是,进度计划的制定要符合实际情况,要考虑到各方面的制约因素,做出最合理的生产计划,避免造成对自己的不利。

施工合同管理在索赔中的作用

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现合同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索赔变更是在国际工程中最常见的现象。索赔是承包商的专利,也是FIDIC条款中规定承包商的最主要权力之一。没有哪个承包商不重视索赔的作用,甚至有人讲“以低价中标,靠索赔赚钱”。但是这种做法是一种很冒险的方法,索赔在实施过程中有很多困难,把工程利益建立在没有把握的索赔期望上是要吃亏的,必须要脚踏实地地干好工程,不能存有侥幸心理。

FIDIC的最大的特点是单价合同,正因为它的这个特点,才产生出索赔的概念。单价合同的概念,简单地说就是投标时要把每个单项工程的单价定死,而验工计价看你干的活多少,工程数量是在变动的。在签约之后,从来没有一个合同的总价与完工总价是完全一致的,一个有能力的承包商应该为之奋斗的是使履约金额大于签约金额。但是这个事根据签订合同时的单价而定的,如果单价很低,干得越多就赔得越多。因此,变更索赔不是发生在施工过程中,而是在报价的时候就已经埋下了伏笔,如果在前期报价的时候做下手脚,带来的利益将是非常可观的。

承包商合同管理范文6

关键词 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管理承包 长周期设备采购

一、引言

在大型项目特别是大型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中,材料和设备物资在工程总投资中占着极大的比重,并且涉及面很广,变化因素多,风险较大,对工程质量、进度及经济效益都有着很大的影响。为保证项目进度、控制项目成本,确保项目关键点的质量,业主通常选取项目中制造周期长、价格比重大或作用关键的设备作为长周期设备由业主自行采购和管理。

在长周期设备采购方面,由于业主缺少相关采购力量,一般由PMC承包商采购和管理,业主监控PMC承包商的工作,并根据PMC承包商的建议做重大决策。供货商负责设备的制造与交货,并需与基础设计承包商和EPC承包商进行设计数据交流,长周期设备采购后交付EPC承包商在项目建设中安装调试,最终与整个项目一起交业主运营。长周期设备的采购、管理、付款、设计、设计、制造监造、使用等各方面涉及到了几乎所有的项目参与方,合同关系与工作界面复杂,如果没有有效的管理和约束机制,很容易导致长周期设备采购工作中责任推诿、设备野蛮使用等问题,损害业主利益。

本文将分析PMC模式下长周期设备采购和管理工作中各参与方之间的工作界面,研究长周期设备采购和管理的合同机制,探讨PMC承包商在长周期设备采购和管理工作中的角色和作用,达到业主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二、PMC模式下长周期设备采购和管理工作界面及合同机制

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中设备采购,特别是长周期设备采购,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长周期设备采购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工程知识、设备知识、合同法律知识、国际贸易知识等,在国际工程中,还需具备相当的语言功底。业主作为投资方和运营方,很少具备这种专业的采购能力,长周期设备采购通常作为PMC工作的一部分,由专业的PMC承包商负责。业主监控PMC承包商的工作并根据PMC承包商的建议对某些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并按采购合同要求支付采购费用。设备监造、运输等工作需要专门的监造、运输公司,而设备的安装、试运行则是EPC承包商的工作,供货商负责现场的技术服务及培训工作。如此可见,长周期设备的采购和管理工作的涉及方众多,合同关系及工作界面关系复杂,也是一个多方博弈问题。因此,理清各参与方之间的工作界面,选择合适的合同机制,合理分配各方的权利和职责是做好长周期设备采购工作的关键因素。

(一)各参与方之间的工作界面分析

PMC承包商是长周期设备采购工作执行者及管理者,业主是PMC承包商工作的监管者和批准者,两者之间是一种基于PMC合同的委托关系。在采购工作中由业主委托或授权PMC承包商进行设备技术规格书的审查、资格预审、招标、评标等工作,并行使采购合同中业主的部分权力和职责。作为业主代表,需要选择合适的合同机制,合理分配供货商、设计承包商、EPC承包商、监造商、运输商等各参与方在长周期设备采购中的权利和职责,协调各参与方的工作,保证采购、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业主与供货商之间是基于采购合同的买卖关系,供货商根据合同要求对相关设备进行设计、制造、运输、交货,并提供培训、现场安装调试指导等技术服务,业主根据合同支付设备价款。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委托授权PMC承包商行使采购合同中业主的部分权力。PMC承包商作为采购工作的主要协调者,在供货商的设计制造等环节,协调供货商与设计承包商的技术参数、图纸的交流,协调供货商与监造商的监造、催交工作,协调供货商与EPC承包商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协调供货商与业主营运部门的试运行、运行等工作。

业主与EPC承包商之间是EPC合同关系,长周期设备作为甲供物资提供给EPC承包商使用,EPC承包商负责长线设备在现场的保管、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PMC承包商作为业主的代表,监督检查EPC承包商的工作。供货商需要根据采购合同要求,为EPC承包商的上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二)各参与方之间合同机制研究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长周期设备的采购和管理合同机制主要由业主与PMC承包商之间PMC合同,业主与供货商之间的采购合同和业主与EPC承包商之间的EPC合同构成。PMC承包商、供货商和EPC承包商在整个长周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方面负责各自工作,同时PMC承包商作为业主代表,管理协调各方工作。

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参与方众多,合同关系和工作界面比较复杂,及参与各方趋利避害的本能,很容易造成各方之间的事情反复、责任推诿等问题。如果设备出现质量或交货期的问题,EPC承包商可能会据此向业主提出工期或费用的索赔,供货商可以推诿到EPC承包商的设计数据有问题,可能还会涉及到监造商、运输商的责任。因此,考虑到EPC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建设、调试和试运行的责任,并更好地调动EPC承包商的积极性,减少长周期设备各环节之间的责任推诿、扯皮等问题导致的交易成本,更好地界定各方的责任,建议在长周期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及EPC合同授标后,将长周期设备的监造、检验及催交工作转交给EPC承包商,要求EPC承包商对长周期设备的质量问题和进度问题负相关责任,业主对此项工作向EPC承包商支付相关费用。

基于以上分析,建议长周期设备采购和管理合同机制如图1所示。

三、PMC承包商在长周期设备的采购和管理工作中的角色和作用

PMC承包商的长周期设备的采购和管理工作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节点分为两个阶段,即招标阶段和采购合同执行阶段。在招标阶段PMC承包商是主要的工作执行者,利用自己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完成从长周期设备列表的制定到合同签订的大部分工作,为业主的决策提供专业建议。而在合同执行阶段,由于监造、催交等工作已经转交EPC承包商,而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也是EPC承包商的工作范围,PMC承包商在其中主要起协调作用,协调供货商、EPC承包商等没有合同关系的各方之间的工作,保证设备按时的制造、交货、安装、调试和试运。

(一)招标阶段

PMC承包商的长周期设备

采购的工作应从项目的初步设计开始,根据选定的工艺方案,选择方案中采购金额大、制造周期长和作用关键的设备制定初步的长周期设备列表报业主审批。

长周期设备列表制定之后,在基础设备承包商开始编制设备技术规格书的同时,PMC承包商要开展各项设备采购的资格预审工作。在设备采购长名单确定之后,即向长名单中需要资格预审的厂商发出资格预审邀请函。根据业主批准的资格预审标准,对厂商提供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评估,评估完成后编制资格预审报告,根据资格预审的结果制定初步的短名单报业主审批。

设备采购短名单确定后,根据基础设计承包商的设计进度,需要组织短名单中的厂商与设计承包商进行技术交流,让基础设计承包商了解各个厂商的制造能力,也让厂商了解设计承包商对设备的技术要求,设备各技术参数和供货范围确定后,各厂商需与设计承包商签订技术确认书,作为下阶段投标报价的依据。

设备技术规格书审查完毕后,PMC承包商要根据采购计划组织招标和评标工作。大型复杂的非标设备的评标一般采用两阶段评标法,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密封包装,技术标评标合格后方能有资格进入商务开评标程序。

(二)合同执行阶段

长周期设备采购合同签订之后,则根据EPC授标情况,按EPC合同规定,将设备的监造、催交等工作移交给EPC承包商。PMC承包商起草授权函,业主确认签字后交EPC承包商对其授权。PMC承包商的主要责任则是作为业主代表,监督协调供货商、EPC承包商、运输商、监造商等各参与方的工作;根据业主授权,完成采购合同中没有授权给EPC承包商的业主的职责,如付款确认、关键停检点的见证和出厂检验见证等。

四、长周期设备采购中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一)严格控制可能出现的变更

如果基础设计承包商编制技术规格书的时间仓促,可能会导致设备的某些技术参数、设计条件等问题考虑不完善,在供货商制造时或EPC承包商详细设计时发现问题,则会出现变更。如果变更问题较大,会导致较大费用增加和交货期延长,给整个项目带来很大被动。因此,需要从源头严格控制可能出现的变更,在严格技术规格书审查的同时,PMC承包商需要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出可能会出现变更的问题,提醒设计承包商注意。并建议在业主与基础设计承包商的设计合同中增加相关约束条款,让设计承包商承担部分的变更后果,可以激励其尽可能完善技术规格书,减少变更的次数,降低变更的影响。

(二)重视招标前技术交流的作用

招标前技术交流,也称采购预询价,是设备采购活动中的重要一环。在设备开始招标前,PMC承包商应组织基础设计承包商和短名单中的厂商进行技术交流,让基础设计承包商了解各个厂商的制造能力,也让厂商了解设计承包商对设备的技术要求,是基础设计承包商和潜在供货商交流设计技术要求和实际制造条件的重要机会,进行了预询价可以使技术承包商在编制技术规格书时考虑得更加全面、实际,可以减少设计和实际生产间可能出现的矛盾,减少可能的变更。

参考文献:

王卓甫、简迎辉:《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及创新》,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年。

黄志新:基于石化设备采购工作的几点思考,《石化技术》,200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