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安全教育范例6篇

儿童的安全教育

儿童的安全教育范文1

关键词:交通安全;儿童 ;宣传教育

根据联合国儿童权益大会的惯例,儿童是指年龄不大于18岁的人。道路交通伤害(Road Traffic Injuries,RTI)是全球儿童的主要伤害死亡原因之一。儿童主要的出行方式是步行者、骑车和乘车,使得他们成为道路交通系统中的弱势群体,世界各国的研究者都注意到儿童是道路安全关注的重点人群。我国已经迈入汽车社会的门槛,如何有针对性地开展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儿童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已经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这方面学校有义务,家庭更有责任,家庭、学校任何一方面的安全教育不到位都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外在儿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起步早,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明显成效。

1.国外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措施

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并在全社会的共同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宣传和教育效果。其中一些国家在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对于儿童心理研究,课程设计、社会合作等许多方面都有比较先进的措施和经验,对我们国家积极提高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效果,培养学生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促使我国儿童交通安全宣传管理工作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进程方面,有许多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地方。

1.1丹麦

丹麦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儿童出行安全的规定,例如,“乘坐家用轿车时,7岁以下儿童必须配备车用儿童座椅,否则属于违法;孩子骑自行车或坐自行车的儿童座椅时,必须戴安全头盔,或使用安全带,将双脚固定在儿童座椅上”①。法律条款以硬性规定的形式制约了儿童和家长的出行行为,从小注重培养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并进一步加强了家长的安全意识,降低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丹麦的幼儿园每周都会举行“徒步行走”活动,老师会带领孩子们到大街上进行实景教学。因此,在丹麦的大街上经常可以遇到几个老师带着一群孩子在街上行走的景象。幼儿园老师带队行走的同时,还会为孩子们讲解在马路上遇见的各种交通标志,帮助他们进行认知、记忆和识别。

除了在幼儿园接受教育外,丹麦的儿童社区里还有专门以丹麦交通为主题的俱乐部。俱乐部的特点一是普遍性,加入儿童交通教育俱乐部的成员占全丹麦三岁到六岁儿童的35%。家长只需交少量的费用,孩子在三岁时就会收到来自俱乐部的一套交通安全知识教材。二是系统性,俱乐部每段时间分发的画册和组织的活动均是根据不同年龄的儿童和其接受知识的能力而设计,例如,三岁的儿童应该学会区分人性道和机动车道,四岁的儿童应该懂得在规定的地点过马路。通过这种少量多次的新内容刺激,可以使儿童更好的掌握交通知识。三是直观性,直观的图片教材和住所附近的现实场地,家长可以辅助孩子进行交通练习,加深儿童对道路和车辆的理解。

1.2法国

行车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驾车人的素质,而孩童时代是一个人习惯养成的重要时期。法国在全国共设立了400余所交通公园,用于对儿童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参与交通活动的模拟训练。②在公园中,由老师或者工作人员向8岁以上的孩子讲解他们自己或随父母出行时可能在道路上遇到的危险,并在各种安全培训结束后,给通过“考察”孩子们颁发“马路行走许可证”。这样可以让他们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遵守道路规章的习惯。

2.国外先进理念对我国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启示

总结发达国家在儿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的做法,我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推动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进行,以期从小培养“遵守交规我为先”的良好风尚。

2.1强化法律规范,制定儿童交通安全专项法律条款

在儿童交通安全教育方面,国外许多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来规定儿童及他人的出行准则,以确保儿童的出行安全,例如美国制定了《儿童乘客保护法》。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于完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体系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在这套法律体系中没有提及对儿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等的具体、可落实的细项章程和规定。这使得儿童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的开展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得不到具体的法规、政策支持。

因此,要从提高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对儿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视程度以及开展相关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国家应制定全国性的儿童交通安全教育规划体系,将此类体系纳入法律,以条文法规的形式确保实施。此外,教育部门作为现阶段我国儿童道路安全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应在全国范围内,将有关儿童交通安全的内容纳入教学课程,并组织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我国国情,针对处于各年龄段的不同儿童群体,编写和分发交通安全教育教材知识普及教材等,同时给予课时保证和配备相应的师资力量。

2.2国家层面高度重视,确保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经费

英美等国家以完善的交通法规体系确保儿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实施和完善,除此之外,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资金支持也是推动儿童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驱动力。国外发达国家有关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活动项目一般是由国家交通部、国家陆运基金以及地方政府的拨款来维持运营的。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保险公司、银行以及其他企业也会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提供资金和赞助。我国在儿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方面缺乏明确的经费渠道,制约了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只依靠学校或交警部门组织的小型的集体活动,难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知识的有效普及。

3.小结

我国目前在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了解和学习国外发达国家在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最新做法,有利于帮助我们认清我国目前存在哪些方面的缺陷,进而采取措施填补漏洞,促进我国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开展。从发达国家制定的措施中可以看出,儿童交通安全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需要国家层面的大力关注,同时结合我国国情,在关于儿童道路交通安全的知识传授方面,要充分结合儿童的学习心理和行为特征,采取新颖的互动方式,吸引儿童和家长主动参与到知识的学习中来,逐渐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作者单位:1.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2.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参考文献:

[1] 国外的儿童交通安全教育.妇女生活(现代家长).2012.11

[2] 汶爱萍,邱慧敏.国外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措施简介[J].道路交通与安全2010.06

[3] 庞勇.关于我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若干思考[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05.02

[4] 李小伟.慢,我们在这里行走[J].中国教育报.2005.1

[5] 曹晓华,段海丹.儿童交通安全心理研究[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1.04

注解:

儿童的安全教育范文2

(一)实施儿童安全教育是应对当前复杂社会治安的要求

第一,小学生由于心智发育尚未成熟,缺乏生活经验等,这就使得他们在面对社会危机时变得束手无策,无法保护好自己。第二,当前校园内部社会化现象也日益明显,校内以及学校周边环境也日益复杂,有的学生拉帮结派,将不良之风带入校园,因而,安全教育有助于维护他们的人身安全。第三,在校学生也成为不法分子伺机作案的主要目标,骚扰学生、校园暴力的案件也时有发生。为此,增强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并提高他们应对复杂社会治安形势的能力,就必须加强儿童安全教育。

(二)实施儿童安全教育是提高儿童安全意识的要求

在小学阶段开展儿童安全教育,其主要的目的在于增强儿童的生命意识。小学生自身的安全意识薄弱,容易盲目行事,对于身边潜在危险的分辨能力严重不足。这主要表现在:缺乏对社会的全面了解,危险意识薄弱;对用电、用水、用气、用火等缺乏安全意识;对于打架斗殴、盗窃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估计不足。因此,如果我们不及时对他们加以正确的引导和教育,他们的心理和行为很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因此,提高小学教育中儿童安全教育正适应了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及心理素质。

(三)实施儿童安全教育有助于深化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的目的在于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求能力和知识并重,即学生能够将所学到的知识灵活地运用到现实生活中。而小学生的安全教育之目的在于强调通过对儿童进行安全教育能够提升他们自我管理和自我防范危险的意识,这也是与素质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也可以说安全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一部分,是素质教育的重中之重。

(四)实施儿童安全教育有助于落实儿童的全面发展

小学教育阶段是整个教育中最为基础的阶段,也是小学生终身发展的基础阶段。因此,有意识、有组织、有目的地开展小学生安全教育将有助于他们的终身发展,对于家庭、学校和社会来说意义也非常重大。开展儿童安全教育,从学校角度而言,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他们的全面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和外部环境;从儿童的角度而言,为其学习和生活所必需的外部条件及稳定的治安环境提供保障,对于加速合格人才的培养,落实儿童全面发展起到了保障作用。

二、小学教育中实施儿童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

儿童安全教育的核心环节在于提升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使他们在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的同时,养成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儿童安全教育涉及的内容颇为广泛,主要内容可概括为:校园活动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网络安全以及防触电、溺水、踩踏、跌落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一)校园活动安全教育

中小学作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场所,经常会组织儿童参加校内校外的各种活动。无论是活动的组织者还是场地的管理者,均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儿童安全卫生方面的法规要求,防止事故的发生。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儿童食品、玩具、游乐设施和用具,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学校和幼儿园安排儿童参加文化娱乐、集会、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面对儿童活泼好动的特性,学校一定要加强儿童的安全教育,加强对课内与课外活动的管理,保证各种教学设施的安全。

(二)消防安全教育

消防安全是儿童安全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需要全社会在改善整个消防安全环境的同时,加强对儿童的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监管保护。校园的消防安全工作,不仅关系到校园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也关系到儿童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小学生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因此,做好校园的消防安全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全球儿童安全网络曾有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每年有将近1100名14岁以下的儿童死于火灾,因为儿童玩火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呈上升趋势,达到平均每年1万多起。目前,这种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观。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学校一定要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向学生全面讲解和宣传科学知识,教育他们远离炉火、煤气等易燃易爆物品,以防意外事故之发生。带领儿童学习消防知识,看演习,请消防队员讲解火灾形成的原因,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让儿童切实掌握简单的基本自救技能。

(三)网络安全教育

我们生活在网络的时代。不可否认,网络越来越早的进入到儿童的生活中。当前,形形的网吧遍布于城乡的每个角落,其中存在不少没有合法运营牌照的“黑网吧”,这些黑网吧的主要市场就是学龄儿童。面对网络游戏的诱惑,有些儿童失去了抵抗力,深陷其中,整日沉迷于虚幻的网络世界里,荒废了学业,身体健康也由此受到严重影响。针对这些问题,学校要加强对儿童的网络健康教育,提高儿童网络安全意识,争做网络文明的好学生,科学用网,维护网络安全。

(四)食品安全教育

众所周知,儿童食品安全是攸关儿童健康的的问题,直接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甚至是整个国民的健康水平,因而成为家长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当下,儿童普遍存在食品消费心理急切、食品安全辨别能力弱的现象,因此,通过对儿童及家长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生活的教育,引导和鼓励儿童形成科学饮食、均衡营养的良好习惯,提高儿童的生活技能和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家长正确选择食品、合理搭配食品的能力。在学校里,教师要特别注意儿童的食品安全教育,例如:教育儿童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乱吃零食、不吃不洁净的食物等。

(五)防触电、溺水、踩踏等各类生活安全教育

触电是日常生中比较常见的意外伤害,少年儿童因触电而死亡人数占儿童意外死亡总人数的10.6%。小学要经常对儿童进行防触电教育告诫儿童不能随便玩电器,不用剪刀剪电线,不用小刀刻或划电线,不将铁丝等插到电源插座里等。溺水多发生在幼儿园高年级和小学生之间,他们常常背着家长去非开放水域嬉水,因各种意外而发生溺水的现象并不少见。在儿童中间进行防溺水教育,一定要告诉他们不能私自到水库等危险水域嬉水,外出游泳须有成年人监护。此外,告诫儿童防止踩踏事故的发生也是儿童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据报道,2014年9月26日,昆明市北京路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故,酿成6人死亡的悲剧;2011年11月,新疆阿克苏市第五小学发生踩踏事故,酿成6人重伤、34人轻伤的严重恶果;2009年12月,湖南湘乡市一所私立学校发生学童踩踏事故,造成8人死亡、26人受伤的人间惨剧。这些事件无不反映出加强儿童安全教育的必要性与急迫性,学校要对儿童实施防触电、溺水、踩踏等各类生活安全的教育。

三、小学教育中实施儿童安全教育的教学方法

(一)运用案例教学,避免空洞说教

同样的教育内容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最后的教学效果是不一样的。在小学教育阶段,教育的方式和手段是影响小学生学习兴趣的重要因素。小学生之所以对儿童安全教育的学习兴趣不高,主要是教育者所采用的教学方法简单落后。据笔者调查,我县绝大多数小学进行安全教育主要是通过说教,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而现场模拟教学却很少引入。比如,我们可以邀请消防、交通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来校开展安全教育演练。有数据表明,小学生普遍喜欢的教育形式包括:观看相关电影,教师举例讲解以及观摩演习等。可见,容易为学生所接受的还主要是那些与生活能紧密结合的,有详细案例或者能够亲身体验到的教育模式。素质教育的教学目标,不仅仅在于让学生获取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运用及创造的能力。案例教学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应当充分运用到小学儿童安全教育中,增进儿童对安全知识的理解,避免空洞的概念描述以及宏大叙事式般的理论说教,真正增进教学的实效性。教师讲解的安全知识只有同生动的实际案例相结合,才能抓住学生的注意力,进而达到让学生真正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目的。

(二)利用情景教学,亲身体验生命安全的价值存在

情景教学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教学方式,它没有学科偏见,不受学科范畴的局限。成功的情景教学好比汤羹中的调味剂,能够使课堂教学远离枯燥,通过情景布置,使学生真正置身于其中,把平时不理解的知识以可以观察到的形式表现出来,在与客观事实进行比对后会引起强烈的认知冲突并进一步加以反思,最终彻底地理解客观事实。笔者认为,将情景教学引入到小学儿童安全教育中来,学校可以根据不同的内容、对象、规模等,提供适合的安全材料,布置各种安全场景。还可以组织各年龄段的儿童进行安全模拟演习,比如,模拟地震时的逃生场景,学生面对地震来临如何自保;模拟火灾场景,学会利用湿毛巾捂住鼻口匍匐逃生;带领儿童观察公路车辆运行情况,让儿童亲身体验“红灯停、绿灯行”等交通安全常识,让儿童在愉快的情绪中学习安全知识,在亲身体验中感受到生命安全的价值。

(三)充分考虑儿童接受能力,使儿童明白珍惜生命安全的意义

儿童的安全教育范文3

【摘 要 题】聚焦青少年社会热点问题

【关 键 词】儿童安全/安全现状/系统工程

【正 文】

1991年12月29日,我国加入了《儿童权利公约》。作为公约国成员,按联合国有关规定,18岁以下的“任何人”都应列入儿童范围。换言之,每一个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都应享受家庭、社会对他们的特殊关爱。这种对儿童扩大化的保护范围的确立,不仅符合国际社会对儿童问题认识基本统一的发展趋势,也体现了中国重视儿童权利事业发展和我们应尽的国际义务。

一、关于儿童安全的界定

在我国,对儿童安全认识是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传统意义上,我们对儿童安全的理解都是从它的反方面来理解,即从对儿童伤害的角度来理解儿童安全问题。例如,我国教育部2002年颁布的和儿童安全问题最为紧密相关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生伤害事故”是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伤害后果的事故;同样,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也都采取了“人身伤害”的定义。这种对于儿童安全问题的理解固然考虑到了中小学生作为发生伤害事故的主要群体,但明显具有狭隘化之缺陷。

在当今开放、信息化社会中,一个健康的儿童不仅仅是要求人身的完整,更要求具备精神的健康。同理,对儿童的伤害不仅有大量有形的即显性人身伤害,也逐渐出现了很多无形即隐性“精神伤害”,还有,随着网络普及程度的提高,网络对于儿童的多重伤害也正日益增加。因而,我们认为对于儿童安全的界定应该是:使儿童在社会生活各方面都免受人身和精神上的侵害,并得到特殊保护。这样理解既能体现儿童安全的完整性和时代性,也具有了内在的逻辑合理性。

由于对儿童安全问题的视角不同,我们还可将儿童安全范围做一个界定。从空间范围看,儿童安全主要涉及学校、家庭和社会等三个主要领域;从时间范围看,儿童安全主要包括学校教育期间、家庭生活期间和社会生活期间;从对儿童安全影响因素来源看,主要涉及网络影响和现实影响等。当然,所有这些儿童安全范围的划分只是为了研究这一问题之便利,现实生活中的影响大多是以上多种领域影响的综合结果。

二、当前我国儿童安全的现状

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儿童安全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儿童事业有了长足进步和发展,这同我国党和政府大力推进儿童工作是分不开的,所取得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由于传统影响,我们的儿童安全状况依然存在不少问题。根据对有关调查数据(注:劳凯声、孙云晓主编:《新焦点:当代中国少年儿童人身伤害研究报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的梳理,我国儿童安全现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因意外伤害造成儿童死亡占我国儿童死亡总量约1/4 统计表明,我国儿童伤害最大因素依次是:交通事故、中毒、跌伤、烧伤、溺水、动物咬伤和其他意外损伤。我国因意外伤害造成的儿童死亡,占儿童死亡总量的26.1%,即每100名死亡儿童中就有26人死于意外伤害。目前每年约有16万0至14岁儿童死于意外伤害,约有64万儿童因伤致残。儿童意外伤害已经超过4种常见儿童疾病(肺炎、恶性肿瘤、先天畸形和心脏病)死亡的总和,不仅导致儿童伤亡、残疾,而且严重影响到了儿童身心健康、正常发育和学习。

(二)游戏和运动中受伤居校园伤害之首 2002年一项全国10个城市12岁至15岁(s=5846)学生调查显示,在游戏和运动时受伤的比例最高,“经常”和“偶尔”的选择率为53.6%;其次是“由于学校楼梯或其他通道拥挤所导致的事故”,“经常”和“偶尔”的选择率为13.1%;“上实验课时受伤”的人数比例是6.0%,其中“因受伤而住过医院”的人数比例为5.5%。调查还发现,有41.3%的人选择“上学、放学的时候,学校门口从来没有专门维持交通秩序的人员”。这说明一些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存在严重漏洞,这无疑增加了儿童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目前,在我国存在安全事故及其隐患的学校比率较高,而且,游戏和运动中的儿童最容易受到伤害,这个时间段特别需要父母和教育工作者的关注。

(三)放学之后、自由活动是儿童最易发生伤害事件的时间 在对教师、父母调查儿童“在学校中最容易发生伤害的环节”时,教师认为最容易发生伤害的环节依次是:学生自由活动时间、放学以后、体育课上,选择率分别为:47.0%、38.9%、8.8%;父母认为最容易发生伤害的环节依次是:放学以后、学生自由活动时间、体育课和实验课,选择率分别为:41.3%、40.3%、12.9%、1.5%。统计发现,容易发生伤害事件的时间均是儿童活动较多的时间段,而恰恰在这一时间段,基本没有成人在场。

门卫制度方面的漏洞已经成为公认的校园安全隐患,应引起学校管理者注意。同时,儿童校园伤害问题已经成为教师和父母“最不能放心”的事情。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是无成人在场时,儿童活动较多的场合,因此急需对儿童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

(四)家庭暴力是儿童遇到最多的暴力伤害 暴力伤害通常对儿童身体所造成的影响往往是严重的。重者可造成残疾或死亡,轻者造成身体损害。近年来,儿童所受到的暴力伤害有增加趋势,成为儿童生活中的重大伤害源。调查发现,家庭暴力是儿童遇到最多的暴力伤害,父母在管教孩子时,经常采取打或骂方式。调查显示,60.9%的孩子在家中挨过打,84%的孩子在家里挨过骂。同时,儿童在遭遇家庭暴力的时候,具有强烈反抗愿望,甚至想采取极端的自毁手段来报复施暴者。

儿童对暴力伤害的恐惧比其他伤害要严重。例如他们对“害怕受到别人威胁、打骂”的选择比例高达41.2%。调查显示,西部城市和中小城市中,对“害怕受到别人威胁、打骂”选择比例要高出大城市约15%。值得注意的是,教师打学生现象仍有存在,有15.4%被访学生报告曾被教师打过。此外,高年级同学的暴力也是儿童遇到较多的一种暴力伤害,有38.6%的学生有过被高年级同学欺负的经历。我国儿童无论在家庭教育还是在学校教育中,普遍地存在着被打的现象,父母打孩子的现象更为严重。虽然打孩子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的行为,而体罚学生也是我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所明确禁止的行为,但在现实中,这一现象却较普遍地存在。这一事实不得不引起我们对有关儿童权利、成长等观念的进一步反思。

(五)我国儿童的隐性伤害多发生于家庭 儿童对在上学期间睡眠状况进行自我报告的结果显示,在全国10个城市抽取的5846位学生中,10.4%儿童在12岁以下每天睡眠不足8小时;13岁、14岁、15岁儿童中,分别有22.1%、33.1%、44.6%的学生每天睡眠不足8个小时,这些年龄段的儿童绝大多数为初中学生。数据表明,儿童睡眠状况虽然有了明显改善,但仍有相当部分孩子睡眠不足,值得广大教育工作者和父母关注。

儿童所受到的隐性伤害还包括饮食状况。调查发现,接近8%的儿童午餐没有规律,或用零食、方便面代替,或在快餐店或用盒饭解决。比较而言,小学生的午餐状况好于初中学生;初中阶段午餐无规律者的比例逐渐上升。也有相当数量的孩子对食品中的人工添加成分的有害性缺乏认识。这些都会给儿童带来隐性身体伤害。

隐性精神伤害则多发生在家庭中。8.6%的孩子说“父母经常把我一个人留在家中”;47.4%孩子说父母偶尔把自己一个人留在家中;11.7%的孩子曾经遇到过“父母只顾自己,不关心我”的情况。此外,还有9.1%的孩子把父母不关心自己列为最害怕的事件。近20%的儿童在遭遇伤害或受委屈时不告诉任何人或找不到人诉说。而把父母吵架、打架列为“自己最害怕的事件”孩子的比例高达35.7%;45%的孩子遇到过父母吵架或打架的情况。

(六)社会及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欠缺 与高发安全事故及其隐患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儿童对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却很差,由于自身行为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发生比例很高。其中骑车带人、骑车逆行、在马路上玩耍、翻越隔离栏杆等行为的发生率分别为46.6%、24.6%、21.9%、19.8%。在遇到紧急事情时,儿童闯红灯过马路现象就会更加严重。

在儿童生活环境中,例如“公路正在修建,无安全提示”、“下水道窨井没有盖子或盖子没盖好”、“建筑施工现场无安全隔离设施”等安全隐患比例均较高。这表明社会诸多部门在保护儿童安全方面还没有树立应有的防范意识。儿童好动的天性与社会环境中充满安全事故隐患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也是教师和父母们担心儿童自由活动时间和放学之后活动时间受到伤害的重要原因。

(七)城市儿童安全事故发生率明显高于乡镇 城市儿童在生活环境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机会要明显高于县镇和乡村。分析城市儿童多发的安全事故类型可以发现,它们多与儿童的活动空间、家庭中的现代设施等因素有关。城市儿童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也明显高于乡镇儿童,城市儿童因受伤而住过院的人数比乡镇要高出两个百分点,并且差异达到显著性水平。当然,这种情况也与城市在医疗方面便利有关。同时,城市儿童活动空间相对乡镇儿童来说过于狭小,城市中有关儿童安全防范措施明显不足。

另外,现代城市生活出现了许多新的儿童安全事故隐患,增大了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例如,各种新交通工具的使用、电器、煤气、游戏娱乐设施、城市建筑工地等都是儿童人身安全危险源。现代城市在建筑设计时,并没有对儿童的活动及其安全予以充分的注意,致使城市儿童的安全事故屡有发生。

(八)儿童食品安全监管亟待加强 食品安全尤其是儿童食品安全问题近年来一直受到社会所关注。最近,在我国发生的劣质奶粉导致的“大头娃娃”案、浙江省“雀巢”奶粉案、麦当劳的“苏丹红”一号案和郑州光明奶业案等都涉及儿童安全问题,并向我国儿童食品安全现状敲响了警钟。这些问题的出现,反映了现有儿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漏洞(注:徐澜波:“食品安全事件拷问食品安全法律机制”,《社会观察》2005年第8期。),如《食品安全法》内容不全面、儿童食品检查以时段性抽查为主、缺乏儿童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和生产商缺乏食品安全意识。

(九)网络新媒体对儿童的心理伤害不容忽视 儿童在接触网络时,多数情况是进行交友、聊天和影视娱乐,有些人被算卦等带有迷信色彩的网站所吸引,还有少数人接触所谓“成人保健”方面的内容,而这些内容实际上对儿童来说是非常不合适的,因为它们远远超过了儿童理解水平。调查显示,有22.5%的儿童有经常联系的网友,有12.4%的儿童在网友提议见面时会去见面。儿童是否有经常联系的网友、是否选择与网友见面,与其学业成绩和其父母的学历有显著相关。学业成绩越低,父母学历越低的儿童,越愿意与网友保持经常联系,并且更愿意与网友见面。同时,年龄越大的儿童,越可能与网友见面,男生较女生更多地选择与网友见面,城市儿童较乡镇儿童更多选择与网友见面。调查显示,网上聊天中的不健康内容比例相当高。

考察父母对子女使用电脑时间的控制情况时,调查显示,超过一半的父母意识到了长时间使用电脑可能会对孩子身体造成不良影响,不管孩子是否用电脑学习,他们都会嘱咐孩子注意休息,不要连续使用太长时间。另一方面,仍有47%的父母对孩子使用电脑不加限制,或在孩子用电脑学习时不加限制;11.6%的父母对孩子使用电脑根本“没有限制”;18.7%的父母认为只要孩子把电脑“用于学习则不加限制”;16.6%的父母只是限制孩子上网玩游戏。他们显然没有考虑到长时间使用电脑可能给儿童造成的身体伤害,如视力下降、肌肉劳损等。父母对子女身体健康状况缺乏关注,也是导致儿童身体伤害的一种潜在的危险因素。

三、我国儿童安全现状原因分析

(一)传统社会对“儿童安全”观理解不全面性的影响 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儿童安全观念在中国社会具有一定片面性。这种片面性主要表现在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

从实践来看,整个社会对儿童安全持狭义和客体性的理解。所谓狭义是指认为儿童安全主要是人身即生理上的完整性,忽视了儿童精神即主要在心理方面的健康。在这种观念支持下,社会群体更多只关注儿童的存在,关注儿童最基本的需要,忽视了对儿童安全整体把握。所谓客体性的理解是指由于儿童在诸多方面和成人的差异,我们在理解儿童安全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把他们视为成人行为和观念的受体。这种观念容易越俎代庖,导致从一个成年人角度出发去看待儿童安全需要,忽视他们本身也是社会生活的参与者和主体的最自然的需要。

从理论上看,儿童安全观念片面性体现在儿童安全有关的学科研究上。我国目前未成年人法学研究的主要缺陷是强调打击犯罪而忽视权利保护。这种以犯罪和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针对儿童的保护,在方向上显然是有误的。我们应该多考虑通过怎样的法律手段去保护他们的权利,如何为儿童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在由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当下,很多人缺少法律观念和基本的法律知识,这种社会背景容易导致弱小的儿童特别是在校学生成为缺乏制约的暴力行为的受害者。

(二)独生子女教育的误区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使我国在上世纪70年代末独生子女大量涌现。虽然对于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群体之间是否存在显著性差异的认识上存在争议(注:蔡扬眉:“近五年我国‘独生子女’研究的现状与问题”,《中国青年研究》2002年第7期;),但不可否认独生子女这一群体容易出现问题。如独生子女的“三高”(过高保护、过高期待、过高溺爱)现象明显存在并易于导致他们产生不易接受挫折、孤独感强、缺乏独立性等心理特征,具体为:其一,他们的价值观、认知的统一性受到挑战,与长辈之间文化差异大,在一个多元化社会中生活,自我内心冲突,容易造成心理缺陷。其二,隔代抚养的利与弊。由祖辈照料的独生子女群体非常普遍,如何克服隔代抚养的不足也是确保儿童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三,“压力后置”的潜在忧虑。独生子女看上去“压力”小了,实质上是一种“压力后置”现象,压力事件被推迟到下一个家庭历程中以另一种形式出现。(注:陈建强、包蕾萍:“‘独生父母现象’及其对未来中国社会的影响”,《上海社会报告书(2004年)》,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年版;)

(三)对生命与权利教育的忽视(注:杨雄:“第五代人:自身特点与发展趋势”,《中国青年研究》2002年第3期;) 在当前学校中,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方针落实到操作层面上仍存在问题,对学生评价标准和价值导向仍以分数至上,甚至好分数可以掩盖学生其他问题。情感、审美、自理能力、社会合作等人文训练被忽视。文理科过早分流,造成了理工科教学缺乏人文精神关怀。现实社会中物质与精神的失衡,现实教育中知识本位、技术至上等外在于教育因素的介入,使教育演化为工具教育,教育过多谋求“何以为生”的本领,而放弃了“为何而生”的思考,忽略了情感培养,没有教育学生对生命尊重,没有引导学生对人生负责。过分强调智育、强调“快餐文化”教育方式,使学生成为考试机器,班级成为竞争的“战场”。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儿童,他们面对的是无情的竞争。快餐的教育方式又使他们缺少对生命意义的理解和欣赏。他们面对挫折和打击,缺少耐挫力和容忍度,轻则产生心理问题,或逃避,或消沉,重则走向自我毁灭,或报复他人,造成许许多多不应该发生的生命悲剧。

另外,由于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我们对儿童权利教育的普及工作仍显不足。首先,在现今学校教育中,我们过多关注集体主义、纪律教育和育模式,忽视个体作为生活主体而应享有的多种权利的教育;其次,在家庭教育中,我们更多关注教育的功利性,忽视对儿童进行爱的教育和美育等以儿童权利为基本内容的教育;第三,全社会没有确立一个完整的尊重儿童权利的教育氛围。儿童在学校或者家庭中接受到的权利观念和相关的权利意识容易与现实社会中他们接受到的观念相冲突,使他们无所适从。

(四)对网络及其由此带来的安全问题缺乏准备 高科技和新媒介是一把双刃剑,在给我们带来福音的同时也带来潜在的威胁,网络世界就是一个最明显例证,尤其反映在当代儿童安全问题上。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公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2004年我国已有网民9000多万,其中19.4%在网吧类经营性场所上网,初步估算,网吧接纳了1000多万网民。网民中18~24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最高,达37.3%;其次就是18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占17.6%;最引人注目的是,在最近两年间,青少年网民的数量增加了15个百分点,而且预期可以上网的人当中青少年又占了17.5%,他们无疑是将来网民的主力军。曾光顾的占46%;76%的学生网民沉迷于聊天,近三成同学选择“搜索信息”、“下载软件”;另有35%的学生选择玩游戏。由于儿童心智尚未完全成熟,还不能对外界的信息进行正确的筛选,如果他们频繁接触网络,就可能对其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形成构成潜在威胁。儿童阶段的身心特点决定了他们还不能对自己的行为加以完全自我控制。如果儿童通过网络接触虚拟世界,上网成瘾,脱离现实,会对其日常学习、生活产生负面影响,甚至使其荒废学业。当前的网络世界的内容可以说是良莠不齐,儿童通过网络可能会接触到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甚至引发网络犯罪,对其身心健康和安全构成危害和威胁,问题严重性在于,我们成人对由此可能带来的儿童安全问题仍缺乏必要准备。

四、关于儿童安全若干政策思考

我们认为,儿童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多方面力量的参与,针对现阶段中国儿童安全现状,本文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一)建立新的儿童安全观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委员会曾提出未来教育的四大支柱,即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儿童应该成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人,一个“清晰而有效的沟通者,自我指导的终身学习者,创造性和实际的问题解决者,负责任的和参与的公民,合作的和优秀的工作者,整体的且富有信息的思考者。”要达到上述这个目标,当前我们必须树立全新的儿童安全观。不仅要保护儿童的人身安全,更要关注他们的精神世界,尤其是心理健康,并为他们创造一个“绿色”成长环境。同时,要从尊重人权角度出发,切实尊重儿童参与主体性,从他们自身需要出发,全面理解儿童安全需要,为儿童发展与保护儿童安全在观念上创设思想准备。

(二)进一步加强生命教育(注:杨雄:“生命教育与青少年发展”,《当代青年研究》2005年第1期;) 面对青少年自杀增多和逐渐低龄化趋势,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早就开始对中小学生进行“死亡教育”。台湾和香港地区也已经尝试开展“生死教育”计划。我国内地许多学者也提出应当在中小学开设“生命课程”。上海市教委在二期课程改革中也加强了就中小学生“生命教育”课程内容。生命教育对儿童安全重要性在于,通过系统教育,使青少年懂得珍爱生命,懂得生命的价值,战胜生活中的挫折,去创造有意义的生活。这是应对现代文明自身内在危机的一项明智举措,非常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

生命教育是珍惜生命的教育,包括引导学生认识生命,使学生学会保护生命,尊重生命。珍惜生命首先表现为保护生命。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会面临各种成长的考验,有些甚至是灾难性的。尽管绝大多数不是直接来源于教师,但作为学生成长的守护者,教师既要关注学生自身精神发展的规律,又要教给学生各种生存的知识、方法和遇到各种生存危机的处理办法、逃生的本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止任何可能性的伤害事件发生。

(三)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教 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有效防范儿童伤害事故的根本要求。从目前来看,主要应做的是:(1)从立法角度完善现有的有关儿童安全法规。由于对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的性质的认识存在争议(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律科研中心《民法典》建议稿;),所以导致对教育部现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存在不同理解,这从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律对儿童伤害事故的保护力度。应尽快对相关法规加以完善和修改;(2)强化全社会依法保护儿童安全的法律意识。儿童安全保护强力保障是法律,但这种保护同样有赖于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家长、教师和儿童自身等多种主体的法律意识,才能够建立一个良好的儿童安全的法治环境。具体来说,我们应该通过在政法院校、师范院校开展教育法律教育,通过学校尤其是广大中小学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接受教育法律的继续教育等工作,提高他们的儿童安全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司法部门的司法公平,通过各种举措使我国的教育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教育法律体系进一步的完善,为切实保护儿童安全确立一个良好的法治平台。

(四)强化学校管理制度建设 学校是儿童白天生活和学习的主要场所。学校管理不善或疏忽是导致儿童伤害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学校管理应充分考虑到儿童年龄、环境等因素差异,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形成符合实际、系统、严密和切实可行的校本管理制度。首先,学校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比如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学校的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按制度要求对其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和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建立严格的卫生制度,避免外来因素对学生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体质特殊儿童在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意外伤害;建立体育场地、器材和设施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修复或处理损坏器材,防止体育运动中伤害事故的发生。此外,还应建立儿童活动前安全教育制度、安全防范值班制度、医疗卫生安全制度、后勤管理物业供应安全制度等,使事故防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其次,学校应建立保障学生安全的责任追究制度。在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的同时,应将儿童伤害事故防范工作责任到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起安全奖惩制度,以增强各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心,使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避免部门之间、岗位之间因责任不清,而导致相互推诿扯皮,人为地造成和扩大伤害事故。

(五)确立新的家庭教育观念 保护儿童安全应强调儿童的参与能力的提高,必须鼓励孩子到群体中去。日本教育家山下俊朗强调要以“儿童教育儿童”,即互教。他认为这是对儿童进行教育的根本原则。儿童从模仿开始他的学习生活,而模仿最好的对象是儿童伙伴。尤其是从一些优秀儿童身上,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因为他们之间往往是无所不谈,一旦形成一个健康、活泼、向上的学习共同体,最容易互相学习,共同进步。成长阶段良好的同伴关系,是他们一生的财富。家长要鼓励孩子出去找伙伴,并且尊重他们的活动圈子。同时,也要欢迎他的伙伴进家门,给他们固定的活动范围。

锻炼坚强意志,培养健全人格。广大父母在煞费苦心为孩子补充生理钙质的同时,容易忽略儿童成长所需的另一种更为重要的“钙质”,那就是精神上的钙质。这种钙质是儿童成长至关重要的元素。这就是自立、自强、自尊、自爱和自信,就是拥有坚强信念,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耐心,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会勇于面对生活带来的压力,不会被困难所击倒。意志坚强、心理素质良好的儿童在遇到突发事件,涉及人身安全危机面前,会沉着冷静,想方设法保护自己,逃离危险,战胜困难。当代教育就是要培养人格健全、素质全面的新型儿童。

(六)改进与完善社会公共政策 社会公共政策是党和政府向社会公共领域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其目的是协调社会公共领域中人们多方面的关系,以保证公共领域的积极、正常的运行与发展。也是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发挥自身多方面职能的有效手段。现有的社会公共政策在保护儿童安全方面应该加以改进:第一,完善保护儿童安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宪法规定的儿童权益保护是根本性的,需要具体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来配套。要进一步明确社会群体对儿童安全事业的具体职责,使《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更具有操作性;第二,强调儿童安全公平性。目前,儿童群体具有复杂性,大量失学儿童、农民工子女、残疾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的安全现状更不容乐观,他们比正常儿童面临更多的安全威胁。因而,制定一些保护特殊儿童群体的倾向性政策是完全有必要的;第三,努力缩小儿童安全的地区差异。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差异决定了在儿童安全问题领域也存在差异,合理的社会政策应该努力缩小这种差异,使得儿童安全的保障措施不因经济差异而有过大区别,力争在一个合理的期限内使社会整体对儿童安全保障实现平等的保护和对待。

儿童的安全教育范文4

关键词:留守儿童教育 教育政策 学校教育 家庭教育

2010年7月29日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新纲要)四次出现“留守儿童”一词,并在第三章“学前教育”、第四章“义务教育”和第二十一章“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三个章节专门论述了留守儿童教育,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留守儿童教育的高度重视。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外出打工而被留在家乡或寄宿在亲戚家中,长期不能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儿童。留守儿童主要是农村留守儿童。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工作人口特别是农村流向城镇的工作人口不断增多,留守儿童也随之增加。近几年来,留守儿童教育已成为社会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一、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分析

留守儿童问题自古就有,但我国留守儿童教育成为社会问题是近几年的事。分析留守儿童规模等基本情况,是分析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前提。

1.留守儿童规模。我国目前有多少留守儿童,还没有精确的全国权威数据。近年来,一些学者和机构对留守儿童规模进行过分析,但结果不一,差距较大。根据罗国芬评述,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庞大是有共识的,然而,由于统计口径不一,具体版本较多,如2004年5月31日,教育部召开留守儿童问题座谈会,提到农村留守儿童已近1000万人,这里的留守儿童是指16岁以下的儿童;段成荣、周福林估计,我国0~14岁农村留守儿童有1981.24万人;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组织河南省城调队对河南鲁山、叶县4个乡镇的4所学校500名学生进行调查的结论是,留守儿童比例为33%。而段成荣、杨舸的研究结论是,全国17周岁及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高达5861万人,其中6~14周岁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总规模为3264万人;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增长迅速,2000年至2005年间增长了140%。根据对赤壁市神山镇的调查统计,全镇在校中小学生1598人,其中留守学生达613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8.36%,这个数据与上述33%的比例接近。因此,可以认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学生大约三分之一是留守儿童。

2.留守儿童分类。目前,多数研究者将留守儿童分为单亲监护型(父亲或母亲)、隔代监护型(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上代监护型(亲友)、同辈监护型(哥嫂姐)或自我监护型等。实际上,留守儿童主要有二种:一是隔代监护型,即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对留守儿童进行监护。父母对这种监护比较放心,但监护人大多对孙辈过于溺爱,生活满足较多,宽容放任过多,管束引导较少;祖孙年龄差距大,代沟明显,沟通困难,祖辈往往以他们自己的成长经历来教育孙辈,观念保守,方法简单,而孙辈见多识广,喜欢新潮、刺激和创新,做事不拘一格等,对祖辈的思想观念和教育方法难以接受。另外,老人岁数大,健康欠佳,精力不济,监护力不从心。二是上代监护型,即由父母同辈人如叔、伯、姑、姨、舅等亲友进行监护。由于监护对象并非自己儿女,监护人有所顾虑,不敢严格管教,导致上代监护也多属物质型和放任型,容易养成留守儿童的任,对较为敏感的留守儿童,则易产生寄人篱下的感觉,形成怕事、孤僻、内向的性格。

二、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

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相比,虽然在生活自理等方面有一定优势,但由于发生长时间的亲子分离,其教育问题已成为基础教育的重大问题。

1.学习滞后问题。由于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学习监护不力,与学校教育配合不够,导致留守儿童学习滞后。特别是在隔代监护情况下,监护人文化水平偏低,加上存在重养轻教倾向,致使留守儿童学习得不到有效辅导、督促和引导。同时,有些打工父母工作不顺,怨天怨地,对留守儿童不闻不问,使留守儿童的幼小心灵承担着很大的精神压力,严重影响了正常学习;还有些打工父母认为“能读就读,读不好打工也能挣钱”,甚至认为“读书无用”,对留守儿童的学习没有明确要求,甚至带来负面影响。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相比,整体上学习滞后,且男生学业失败的风险大于女生,具体表现为:学习自觉性较差,迟到早退较多,上课不专心听讲,作业草率了事,纪律性不强,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成绩显著下降,个别甚至产生厌学逃学辍学情况。

2.心理健康问题。亲子关系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因素直接影响儿童身心健康,特别是心理健康。由于留守儿童长期缺乏正常的亲子互动,很少有机会向父母表达自己的心理感受,父母也很少有机会直接传达对子女的关爱,导致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缺乏健全的关爱和沟通,遇到困难不能从父母那里找到亲情支持;出现问题得不到及时帮助、引导,久而久之,会使父母与子女产生心理隔阂,使留守儿童丧失基本的心理归属和心理依恋,形成心理问题,产生心理障碍。观察表明,由于亲情长期缺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整体上不如非留守儿童,主要表现为:内心封闭,亲情淡漠,行为孤僻,缺乏爱心,自信心不足,性格变化明显,人际交往困难,不主动与人交流,压抑、苦闷与孤独感严重,有些甚至冲动易怒、常为小事与人发生纠纷。

3.德行失范问题。家庭是儿童成长的摇篮,父母担负着对儿童的养育责任。养育不仅仅是抚养,更重要的是教育儿童遵守社会道德规范,习得正确行为习惯,为长大成人奠定基础。由于留守儿童监护人缺乏必要的监护能力,对其学习、生活监护尚且困难,更谈不上德行教养。正是缺乏有效的德行教养,有些留守儿童是非不分,不能正确地看待问题,容易受社会负面因素影响,养成不良习惯。观察表明:有些留守儿童经常说谎、爱说脏话、不服管教、悄悄拿同学的东西;有些由于家庭经济有所改善,零花钱较多,养成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个别甚至利用零花钱沉溺于网吧玩游戏等。虽然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的德行表现整体无显著差异,但留守儿童德行缺乏必要约束,分化明显,个别留守儿童违法乱纪严重,成为留守儿童教育的难点问题。

4.安全保障问题。如前所述,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多数是隔代监护人,由于年龄偏大、健康欠佳以及劳动负担重等影响,导致其安全监护能力不足;留守儿童作为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容易引发安全问题。留守儿童面临玩耍、劳动、生活中的安全问题,与非留守儿童相比,更易遭欺负,交通安全威胁比较大,安全事故发生率相对较高,此外,还面临三种安全隐患:一是学校布局调整后,多数留守儿童上学较远,没有监护人接送,安全隐患较大,特别是女孩的安全隐患更大。二是临时监护人不住一起的留守儿童,有的独守一栋房子,存在侵扰、盗窃等安全隐患。三是临时监护人缺失时,留守儿童生病了,在学校有老师、同学们关心,回家便无人照顾,如果在家突发疾病,安全就更无保障了。

三、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的对策

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加强留守儿童教育,要落实新纲要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的作用。

1.政府落实政策。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要高度重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以新纲要为依据,标本兼治、统筹兼顾、多管齐下,落实留守儿童教育政策。一是落实农村学前教育政策。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二是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三是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投入,改扩建劳务输出大省和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校寄宿设施,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

2.社会积极参与。政府有关部门要鼓励社会积极参与留守儿童教育,动员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形成留守儿童教育合力,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妇联、团委、少工委等组织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难题;村镇组织要要创新管理模式,考虑以村、组、镇为单位,创办托管中心,配备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和安全;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和大中专学生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以多种形式为留守儿童提供教育支持;组织社会爱心人士与留守儿童结对子,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同时,基层党委和政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要把关心留守儿童作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帮助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3.学校加强教育。学校要在留守儿童教育中发挥主导作用,在做好日常教育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留守儿童德智体全面发展。一是制定留守儿童教育规划。将留守儿童教育纳入学校主要议事日程,健全教育管理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二是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建立“镇村组”和“镇校班”两线三级调查网络,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掌握留守儿童情况,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库。三是全面推行家长制度。发动广大教师争当家长,为每个留守儿童确定一位学校临时监护人,重点加强“问题”留守儿童的转化教育。四是解决留守儿童实际困难。认真落实生活补贴政策,改善住宿环境,开展互助活动,解决留守儿童实际困难。五是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在学校建立留守儿童家长联系花名册,开通亲情热线和师长热线,方便家长与留守儿童电话联系,让老师随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利用春节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强化家长的家庭教育责任感。六是加强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教育。配备生活和心理辅导教师,加强留守儿童的生活指导和心理辅导,定期进行体检,传授健康知识,促使他们健康成长。

4.家庭主动配合。学校要组织监护人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意识。家庭要主动配合留守儿童教育,强化监护意识,尽量避免双亲同时外出;外出后要经常与留守儿童进行电话和书信交流,询问其学习、生活、安全、健康情况;利用节假日定期回家探望,寒暑假可接孩子到自己身边团聚,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父母双方均外出时,要委托责任感强的监护人,否则,如果为了打工赚钱而放弃对孩子的教育,那就本末倒置了。留守儿童父母教育责任缺位导致的家庭教育缺失,是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解铃还须系铃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需要家庭主动配合,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强化家庭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监护人的教育功能,促使他们切实承担家庭教育作用,确保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罗国芬.农村留守儿童的规模问题评述[J].青年研究,2006,(3).

儿童的安全教育范文5

在私家车越来越多的今天,如何从小培养孩子自我保护的交通意识,已成为一个全社会的课题。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每年有18万以上的15岁以下儿童死于道路交通事故,数十万儿童致残,交通意外伤害已成为儿童意外伤害的“第一杀手”。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每次训练营都会有那么多家长带着孩子们来参加BMW儿童安全训练营活动。而作为该活动的亲历者,笔者也见证了BMW爱心团队在这八年来对这一活动上所倾注的巨大热情。显然,透过大家对这一活动的热情参与,我们看到了“小活动”背后的大意义。做一件事不难,难的是八年如一日的专注与持之以恒。一个简单而有说服力的数据是,到2011年底,BMW儿童交通训练营累计受益的中国儿童数量已经超过33万,而它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影响,则更加深远浓厚。

记得第一次接触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是在2008年,那是训练营进入中国的第四个年头,至今还清晰地记得当时的活动主题是“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很简单直接的一个口号,不过对于那些4~6岁的儿童来说,这也正是在如今复杂道路环境下,需要家长和老师循循教导的一个交通安全好习惯。

当时,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训练营寓教于乐的“情境教育”模式。不同于简单的说教, BMW针对小朋友们的接受能力和天真好动的天性,为孩子们精心设置了一个模拟真实交通环境的交通安全公园。车行道、红绿灯、斑马线,以及一辆辆漂亮的BMW迷你小汽车,通过有趣的角色扮演游戏,有的孩子充当司机,有的则充当交警,既学到了知识,也玩得不亦乐乎……

之后的这几年里,笔者一年不落地参加了这项活动,也见证了BMW这一经典社会责任项目的成长历程。应该说,宝马在儿童交通安全领域的坚持、努力和贡献,使训练营收获了孩子的笑容和家长的感激,更引起了各级政府和媒体的广泛关注。2008年底,训练营被媒体评为“2008中国创新公益项目”。2009年3月,训练营入选“2008跨国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2008中国汽车工业蓝皮书”的“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奖优秀案例”、2011年,荣获“最具公众影响力企业社会责任杰出事件奖”。

不得不说,凡事最怕认真,在八年如一日的坚持、用心的做事和不断创新的促动下,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不断给人以更多的惊喜和启迪。

创新之源

如何让听惯了老师和家长叮咛的孩子们,真正接受关于交通安全意识的培训,BMW的工作人员们也为此倾注了很多心血。一直以来,BMW在坚持创新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的同时,更不断拓展活动范围、扩大受益人群,把安全知识和快乐时光送到中国更多的小朋友身边。

例如从2010年开始,BMW即与教育部合作,将项目直接送进小学校园,出版好读易懂的《BMW小学生交通安全读本》,下发给全国数十万名小学生,并在此基础上,着手实施“儿童交通安全教育示范课计划”,帮助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接受系统、规范的交通安全教育。

同时,延续BMW对弱势儿童群体的关爱,2012即将开展的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还计划在沈阳、成都、厦门、杭州的“BMW童悦之家”长期设立交通安全教室,为经济条件相对落后地区儿童的安全成长提供必要的援助。

而为了让交通安全知识深入到每个家庭,BMW从2010年开始,还在多个城市特别举办“家庭日”活动,邀请父母们与孩子一同参与:孩子们在儿童安全主题乐园中快乐游戏,在小影院里观看卡通片,在“汽车总动员”里同做手工,和父母一起学唱交通安全拍手歌……孩子们在家长的陪伴和呵护下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同时,家长们也在陪伴孩子的过程中更加规范和完善自身的安全意识。

坚持创新,是BMW不断获得成功的重要基石,也是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能够年复一年地给人带来不一样惊喜的重要原因。通过寓教于乐和多元化的形式,BMW没有将训练营做成儿童安全教育的“教科书”,而致力于成为孩子们健康安全出行的“大伙伴”。这一切看似平凡,却孕育着无限创新和活力。

尤其是这几年来,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唤醒公众关注儿童交通教育的道路上,可以说是屡创新招:从专题安全教育项目,到儿童交通安全乐园;从好读易懂的儿童交通安全读物《安娜&保罗和贝贝鼠》,到“BMW儿童交通安全拍手歌”;从与教育部合作出版《BMW小学生交通安全读本》,到精心制作“BMW儿童城市安全生活电视系列动画片”;从儿童安全教育的大本营,更兼 为孩子了解环保、珍爱地球资源的启蒙课堂……

事实上,不仅仅是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纵观BMW企业社会贡献系列活动,无论是BMW中国文化之旅带领公众播撒华夏文明的旅程、倡导低碳环保的BMW绿阴行动创造绿色生活的喜悦、抑或传递关爱的宝马爱心基金带给人们的关爱体验,BMW正试图将“BMW之悦”传播到每一个角落。

新场馆,新惊喜

从今年4月开始,训练营将携手“安安家族”再次与全国小朋友一起,踏上第八年的快乐之旅,共同开启“安安2012完美任务”了。那么今年,训练营又给我们带来了怎么样的惊喜呢?

相较于往年,2012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在原有的“安安影院”和“交通安全主题公园”之外,又新增了多个具有不同功能的新场馆,如“安安奥运体育馆”、 “安全座椅体验馆”等。因此,今年孩子们不仅可以继续在“安安影院”中观看安全教育小电影,还将共同在全新的“安安奥运体育馆”里感受奥运精神,为奥运助力,以及在“安全座椅体验馆”中感受4D体验的震撼,充分了解儿童安全坐椅的重要作用。

除了全新的场馆外,今年的训练营还打破了以往各个场馆相对比较分散的布局,并更加突出了“交通安全主题公园”这一传统明星项目的模拟驾驶概念,将原有的各个场馆都整合进升级版的“交通安全主题公园”中,因此整个训练营将成为一个拥有真实交通环境的微型社区。而“小司机们”也将驾驶升级版的迷你电动车,自己开车前往各个场馆进行学习,并在实际的“路况”中,更好地理解与运用自己所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

与新场馆、新环境相匹配的,还有全新的学习内容。今年,除了交通安全教育,训练营还将新加入日常生活安全教育的内容。小朋友们将与“安安”一起,在安全教育辅导员的指导下学习如何进行人工呼吸、外伤止血包扎、伤员护送等常用的急救知识,以掌握应对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方法,提高自身保护能力。从最初的交通安全教育层面,扩展至更为广泛的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在这一变化的背后,凸显的却是BMW持之以恒关怀儿童成长的拳拳之心。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经过近一年时间的精心制作后,由“安安家族”共同出演的“BMW儿童城市安全生活电视系列动画片”也将在今年与全国小朋友见面。该部动画片以深受孩子们喜爱的“安安熊”为主角。而BMW也通过制作这部动画片,为孩子们搭建起了一个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新平台,让安全教育走出训练营,进入千家万户。

4月12日,2012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就将正式从北京起航,并在随后的半年多时间里,陆续到达济南、沈阳、昆明、深圳等10座城市,预计迎接过万名小营员,让他们在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安全知识。与此同时,BMW也将在每一站活动中都开设“家庭日”,鼓励更多家长和孩子们一起参与训练营项目,学习安全知识,并在生活中实践安全绿色交通。

八年坚守 与中国孩子共成长

八年来,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已成为企业公民参与儿童交通安全教育的成功范例,并使超过33万名中国儿童从中受益。

2005年

BMW在中国推出主题为“为了儿童,请减速”的专题安全教育项目,BMW儿童安全训练营正式进入中国。

2006年

儿童交通安全教育读物《安娜&保罗和贝贝鼠》,通过经销商在全国分发,推广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2007年

推进针对幼儿园小朋友的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共有15个城市的近2000名4~6岁儿童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2008年

与中国儿童中心合作,BMW在全国10个城市的少年宫开展以“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为主题的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活动,全国共有3500名4~6岁的儿童从中受益。此外,BMW还与知名幼教专家合作开发了“儿童交通安全大礼包”,并通过10个城市的少年宫发放给全国500家幼儿园,使受益儿童的数量增加到10万人。

2009年

以“我做交通安全小先锋”为主题的2009 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开营,18个城市250个幼儿园的6000余名小朋友参与到训练营活动中。

举办BMW车贴设计绘画比赛,超过250个幼儿园的6000名儿童通过画笔表达了自己对交通安全的理解。

为迎接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5周年纪念,BMW特别创作了《儿童交通安全拍手歌》作为训练营活动的主题歌。同时,BMW还为主题歌拍摄了MV,并通过中国儿童中心,将光盘赠送给全国各地的幼儿园。

2010年

以“交通安全伴我健康成长”为主题的2010年BMW儿童安全训练营,10个城市、80个小学和幼儿园的3200名儿童参加了活动。

首次与教育部合作,在全国20站活动城市的小学校园搭建交通公园,并出版好读易懂的《BMW小学生交通安全读本》下发给全国12万名小学生,让交通安全走进校园,融入更多孩子的日常生活。

在2010年BMW儿童安全训练营里,BMW融入了其在德国成功推广的“宝马少年学院”元素,让4~9岁的小朋友不仅可以在交通安全公园里学习交通知识,还能够通过参加“环保小影院”、“安全小讲堂”、“汽车总动员” 了解环保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2011年

以“交通安全我当家”为主题的2011年BMW儿童安全训练营在全国20个城市展开。其中一些城市的活动时间从以往的3天延长至5天,有万余名儿童参加活动。

连续第二年与教育部合作,并将继续出版《BMW小学生交通安全读本》,下发给全国小学生。

在北京、广州等7个城市举办“家庭日” 活动,鼓励更多父母和孩子以家庭为单位入营学习。

在北京、沈阳、深圳和上海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开设交通安全示范课程,系统规范地向孩子们传授安全知识;同时,还设立“爱心义卖角” ,让父母和孩子一起送出爱心。

2012年

以“争当交通安全小冠军”为主题的2012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将陆续在全国10座城市展开,预计迎接过万名小营员,并将在每一站活动中都开设“家庭日”。

经过近一年时间的精心制作后,由“安安家族”共同出演的“BMW儿童城市安全生活电视系列动画片”也将在今年与全国小朋友见面。

在原有的“安安影院”和“交通安全主题公园”之外,又新增了多个具有不同功能的新场馆,如“安安奥运体育馆”、 “安全座椅体验馆”等。

儿童的安全教育范文6

    一、我县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分析

    (一)缺乏家庭教育,学习成绩不佳

    留守儿童大部分自控能力差,对自己不能严格要求。同时,监护人多数因文化素质较低或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辅导孩子学习,致使留守儿童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据教师们反映,留守和非留守儿童在完成家庭作业方面有明显差别。非留守儿童的作业完成得比较及时、认真,而留守儿童的作业经常拖欠,甚至还会出现抄袭、不写的情况。此外,经过抽样调查我县29所中学的辍学率及学习成绩显示,留守儿童辍学率约为5%,在学留守儿童46%成绩较差,42%成绩中等偏下,仅有12%成绩较好以上。

    (二)缺乏家庭关爱,性格发育不健康

    留守儿童正处在生理发育、心理逐渐成熟的关键时期,但很多留守儿童的父母及监护人无暇顾及他们的这些变化。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缺少家庭的温暖、长期情感缺失和心理失衡导致许多留守儿童的心理不能健康发展。据我们对全县36 735名留守儿童调查发现,有24.6%的孩子出现不同程度的顽皮任性,有些甚至出现心理问题:内向孤僻、自卑多疑、自暴自弃、焦虑自闭、缺乏自信、悲观消极。

    (三)缺乏有力的监管,不良行为多

    监护人往往只管留守儿童的吃住问题,忽视其他方面的监管,致使一部分留守儿童抵制不住社会上的诱惑,出现了厌学、逃课、迷恋网吧、玩游戏等现象,有些甚至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混在一起,逐渐染上、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等恶习。

    (四)安全意识差,人身安全缺乏保障

    由于缺乏父母的教育和管理,多数留守儿童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判断能力较低,不能对人身安全方面的隐患和危险因素作出准确的判断,对诸如交通意外、溺水等突发性灾难的应变自救能力差。

    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对策

    留守儿童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因留守儿童存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越来越突出和严重,我们必须尽快着手解决。笔者通过对横县留守儿童现状的分析,对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提出一些对策,旨在给当地政府、学校和教师提供参考,使其以后更好地开展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

    (一)政府要认真重视,加大投入,有的放矢抓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当地党委和政府要把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除了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还要重视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净化社会环境,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整治(如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别让这些不良社会环境影响到留守儿童。

    一是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社会闲散人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严打、抓管各个帮派,共同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积极和健康向上的良好环境,让留守儿童共享同一片蓝天。

    二是政府要大力支持创办寄宿制学校,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儿童的长效机制。教育部门要引导学校坚持树立“教学相长,和谐共进,全力创办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思想,以“留守快乐,寄宿温馨”为目标,把留守儿童都集中在学校住宿。同时,应给学校配备专门的生活教师,尤其是配备专门的心理辅导教师,使学校能针对留守儿童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定期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工作。例如,针对留守儿童自卑、怯懦的心理,组织学校开展“确立一位心中崇拜的英雄人物,确立一条激励、奋进的人生格言,练就一项受益终生的生存技能,培养一种愉悦身心的业余爱好,参与一次提升素养的实践活动”的社会活动;针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和情感问题,开设留守儿童活动室,开通热线电话,让缺少亲情的留守儿童有机会通过电话与父母倾心交流。另外,还要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儿童的长效机制,实行“学校主管、家长学校搭桥,社会参与、家庭配合”的管理体制,为留守儿童提供系统、全面的服务。教育部门要帮助学校通过梳理留守儿童的情况,制订行之有效的计划。例如,除了让学校利用校会、班会、校刊、班刊,与监护人、班主任签订责任书,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教育、健康教育、生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促进留守儿童教育保护工作的开展之外,在具体的班级活动中,还要让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也联动起来,深入留守儿童家庭进行家访,摸清留守儿童在想些什么,做些什么,有什么愿望等,有针对性地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学会处理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难题。这样留守儿童才能得到帮助,让自己也坚强起来,学会做学习和生活的主人。

    (二)学校教育应主动承担起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

    学校教育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极其重要,强化学校教育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家庭教育的不足,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

    一是加强多方合作,齐抓共管,建立社会监护体系。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是全社会都应该关注的大事,学校应积极争取和动员社会各方参与,不断强化留守儿童教育监护体系,努力构建覆盖到边、监护到底的社会监护网络。

    二是搭建平台,构筑校园关爱网络。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学校除了传授知识外,还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例如,发挥学校、班级大集体的资源优势,以争当文明学生活动为载体,组织非留守儿童与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开展“一帮一”结对子活动,让他们成为学习上、生活上的知心朋友,营造浓厚的关爱氛围。学校还可动员班主任成为留守儿童的“爸妈”,对重点留守儿童实行结对子帮扶,全程跟踪教育,通过为他们洗衣服、拉家常、改作业、解难题、聊生活等,让他们感受家的亲情和温暖。另外,各校还可根据本校条件建立教师关爱留守儿童的机制,动员教职工参与到关爱留守儿童的行动中。例如,在学校内选拔优秀的青年教师帮扶留守儿童,并明确帮扶的内容(主要是义务参与留守儿童心理辅导和学习跟踪,义务承担留守儿童突发性事件的辅助性处理,义务参与学校组织的关爱留守儿童的相关活动)。

    三是建立档案,强化留守儿童自我管理能力。每年新学期开始,学校应要求班主任对留守儿童登记造册,将其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纪律情况以及其他表现记入档案,明确留守儿童的问题根源,以便“对症下药”,解决问题。学校要加强对留守儿童潜力生的管理、教育和转化。首先是明确对象,对症下药。哪一个是留守儿童潜力生?存在哪些问题?引起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教师要深入调查了解,建立潜力生档案,并组织教师进行对口帮教,对潜力生进行心理疏导,为潜力生消除障碍。其次,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留守儿童,建立定期汇报制度,要求其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政教处汇报每天的学习情况和存在问题,督促其改正缺点的时间。最后,学校还可通过多表扬、多鼓励的办法,挖掘留守儿童的优点或创造机会让他们做出成绩,促进留守儿童培养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促使他们的行为习惯有所改变,在心理素质、安全意识、自控能力和学习成绩方面也能有一定的提高。

    (三)应多方协助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家庭教育是最直接也最容易出效果的,所以留守儿童的父母必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与学校、监护人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共同商讨教育的策略与办法,使留守儿童能在良好的心理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由于家庭教育十分重要,所以社会各方也要配合留守儿童家庭抓好家庭教育工作。

    一是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营造留守儿童安全上学的良好环境。针对留守儿童可能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学校要与辖区公安机关、社区、村委会、家庭等联动,给留守儿童创造一个安全的上学环境。如学校可通过家长会向家长传达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让家长重视安全教育问题,通过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广播、板报、演讲、安全演练等手段,加强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其次,明确监护人承担保护学生安全上学的重要职责。另外,学校教师、公安人员、社区人员、村委会人员还要密切配合,共同承担起与监护人沟通的责任,让监护人重视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此外,学校还可以利用每学期开一次家长会的时机让家长代表作打工感言,使学生理解父母的辛劳,或让留守儿童一周打一次电话给父母,或召开留守儿童主题班会等,以此让孩子明白父母外出务工是为了生活,为了家庭,为了儿女,从而使留守儿童理解父母、遵守纪律、好好学习,感恩父母,报效社会。学校还可以组织开展亲子活动,如要求留守儿童的父母每周给孩子打一个电话,每月给孩子写一封信,每季度与孩子的班主任联系一次,每年至少回家一次看望自己的孩子等,让留守儿童得到爱的浇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