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督察报告范例6篇

意识形态工作督察报告

意识形态工作督察报告范文1

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工作报告

(2020年3月3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集团2020年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回顾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重点任务。

下面,由我代表集团纪委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集团“数字化转型年”,也是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之年。一年来,集团党委旗帜鲜明、以上率下,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从严治己、从严监督,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以贯之抓好清廉国企建设,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有力推进了企业高质量发展。集团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在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集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护航”为主题,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为主线,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护航集团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集团“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机制建设”实践创新成果得到时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振鹤的批示肯定;省纪委专项执纪监督检查组对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等系列经验做法被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反腐败导刊》等予以专题报道;集团代表队在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大比武”中荣获片区“第一名”、决赛“第二名”,并有选手代表国资系统参加全省总决赛。在此,向一年来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向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责的各单位党组织、向恪尽职守的纪检监察战线全体同志表示衷心感谢!2019年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政治监督进一步强化。加强对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上级党委和纪委监委及集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法规制度、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协助党委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动态研判政治生态。加强对集团党委、纪委换届的监督。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02人次。动态更新廉政档案。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集团党委成立巡察办,开展巡察工作。持续深化省委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建设。

(二)以持续纠治“四风”为重点,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上级部署,开展领导人员违规个人出书、印发讲话汇编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情况专项整治。着重纠治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紧盯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集团本级及下属成员单位共开展明察暗访

次,检查单位(场所)共

家。

(三)以廉洁风险与经营风险协同防控为着力点,日常监督更加有力。深化“大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实施廉洁风险与经营风险协同防控,排查梳理廉洁风险点200余个,建立“问题清单”“举措清单”“责任清单”,并赴

对有关子公司进行调研检查。集团监事会办公室、实业部、纪检监察室、审计部等部门联合开展项目招标和大宗物资采购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协同防控,如:

等等。

(四)以标本兼治为目标,执纪问责进一步从严。集团纪委从严执纪问责,2019年收到信访件件,党纪政务政纪立案件,给予党纪政务政纪处分人次,免职人次,诫勉谈话人次,责令检查人次,批评教育人次。严格追责问责。做好“后半篇文章”,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推动补齐制度短板、规范权力运行。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集团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进一步规范信访受理、问题线索处置与案件查办等事项的报告工作。

(五)以“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机制建设”为突破口,清廉国企建设全面推进。全面深化清廉国企建设,总结梳理集团在“一次混改”“二次混改”过程中加强清廉建设的情况,确定“十大项目试点”,并开展研讨和交流,形成了

等等系列成果。大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省法纪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内容纳入集团高管团队培训。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等单位将廉洁教育内容融入员工日常教育培训等等,营造了廉洁从业氛围。

(六)以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关键,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开展主题教育,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锤炼。持续深化“三转”,认真落实“三为主一报告”,单设集团纪检监察室,选配干部,规范成员单位纪检部门职责,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事项及时向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请示、报告。作为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第四协作组牵头单位,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一体化协作机制。承办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参加业务培训和测试,不断增强履职本领。

虽然2019年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必须清醒的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和企业廉洁风险防控依然任重道远,集团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等方面,个别基层党组织、纪检机构以及个别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责任履行还不够到位,抓落实不够深不够细。二是纪检机构推动职能部门抓制度执行还不够强,有些职能部门日常管理监督还不够,“一岗双责”还需进一步落实。三是廉洁风险与经营风险协同防控机制还不够健全,结合不同产业板块特点开展监督工作还缺少有效的方法、路径,监督还不够精准,效果还不够明显。四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对照上级要求、集团发展实际,集团本级和成员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数量、结构、履职能力等方面还存在差距,成员单位纪检干部以兼职为主,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集团“数字化转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年和“十四五”规划启动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2020年集团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从严治己、从严监督,践行“廉洁同样是生产力”的理念,持续深化清廉国企建设,围绕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防腐反腐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升正风肃纪反腐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集团建设“党建强、效益好的国企排头兵”,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强保障。着力抓好六方面重点工作。

(一)着力抓好政治监督,加强政治生态建设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贯彻《中共浙江省纪委 浙江省监委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把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作为巡察监督的重中之重,开展常态化监督。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任务,加大对专项整治任务落实的监督力度,督促解决问题,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重大战略和省国资委党委、集团党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各项法规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和执行。督促落实好省内消薄、东西部扶贫协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后续复工复产等工作。持续深化政治生态建设状况的分析研判和评估报告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

二是推进“四责协同”。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四责协同”。纪检监察机构要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同时,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组织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巡察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监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坚持把巡察工作与净化政治生态、督促落实责任、整治群众反映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二)着力抓好正风肃纪,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一是严格纠治“四风”问题。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越往后越严。盯住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正风肃纪工作。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烟票”、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以及借公务考察之名违规公款旅游、收送电子红包、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等问题,不仅要查处当事人,也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的责任,对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纠正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落实“一岗双责”只提要求不抓实抓细、企业经营管理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是推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针对纠治“四风”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督促有关单位、部门修订完善有关管理制度,推动构建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可监督、可遵循的制度体系。

(三)着力抓好日常监督,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巩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协助党委进一步健全统一领导、全面覆盖、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企业监督体系。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深化“四张清单”管理。坚持和完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及时、全面报告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情况。

二是完善“大监督”工作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动态管理监察对象,印发监察对象告知书。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逐项整改到位。推动党组织、职能部门做到主体责任与经营责任两落实、廉洁风险和经营风险两手抓、从严治党与从严治企两手硬,推进集团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推进对成员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换届和部分成员企业党组织换届的监督工作,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规定,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制度。

(四)着力抓好执纪问责,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一是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处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修订集团有关制度,充分运用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做好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集体研究、及时处置、定期报告等工作。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坚决反对、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切实维护党员干部权利。

二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程序,用好“四种形态”,防止小错误发展成大问题。重点查处惩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严肃查处违规关联交易、工作失职等问题。

三是精准开展问责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防止和纠正不敢问责、滥用问责等问题,对应当问责而不问责、问责泛化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工作,既守牢纪律底线,又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五)着力抓好“混改国企清廉发展机制”的深化落实,构建防腐反腐长效机制

一是深化“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学习推广省国资委党委“党建十大样板”之清廉国企建设成果。抓好“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机制”的深化落实,出台关于在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加强清廉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广“十大重点项目”试点经验做法,打造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的XXXX样本。出台员工违规处理办法,规范员工履职行为。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二是开展清廉文化建设。健全企业清廉文化建设机制,出台清廉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开展清廉文化“进部门、进车间、进岗位、进网络、进家庭”活动,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全过程。配合党委强化党性教育、思想教育、纪法教育,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五个一”活动。

三是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好查办案件后的“五个一”工作。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推进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进一步用好内外部资源,推动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

(六)着力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做到政治过硬。集团纪委委员会要带头坚守初心使命,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做讲政治、顾大局的表率。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做到本领高强。加强纪法培训、基础业务操作培训,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锤炼,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养成专业作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数字化转型,提升工作效能。增配纪检监察干部,优化专业结构,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

意识形态工作督察报告范文2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上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确保公司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余姚队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主体责任

(一)党委责任(25项)

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尊崇党章党规党纪,紧密结合单位实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组织领导责任

(1)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负全面领导责任,主抓直管,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纠正“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切实做到“五个必须”。

(3)坚持“三个统一”,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以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提出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

(4)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X业腐败,努力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5)坚决落实党中央对X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正确处理全面从严治党和经营发展稳定大局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关于公司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

(6)主动担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党委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7)认真指导检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本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本级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和下级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形势,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8)抓好责任分解,公开晒责,提请党员干部监督,督促抓好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下一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9)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或纪检监察组,下同)请示报告重要情况、突发情况、重大风险问题和重大决策,每年12月底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提交本年度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书面报告,同时接受下一级党委的书面报告;按规定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学习贯彻落实重要会议精神、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及移交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

(10)坚持“强企必先强党建”原则,加强党委班子建设,选好用好管好一把手。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整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为基层党务干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教育、管理、服务党员的长效机制。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11)开展廉政教育。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党委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夯实廉洁从业、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改良公司政治生态。

2、选人用人责任

(12)树立鲜明的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建设有理想、有信念、能吃苦、能战斗的优秀干部队伍。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完善干部考核体系,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尽职有为免责制度,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

(1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肃选人用人纪律。根据要求组织开展干部选拨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依规追究责任并督促整改。

3、作风建设责任

(14)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坚决贯彻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坚持不懈抓节点、抓查处、抓曝光。配套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15)有针对性地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应景造势、出工不出力等不良作风,严肃查处掩盖风险、责任挂账、业绩不实等突出问题。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对侵害职工利益的问题坚决整治,着力打造优良作风。

4、监督管理责任

(1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修复和净化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明晰党组织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禁专权滥权、随意拍板。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抵制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等歪风邪气,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业务关系、清清白白的社会关系。

(17)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查找党内监督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关于经营活动中防止利益输送有关规定的通知》,重拳治理利益输送问题。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8)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切实解决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19)按照从严、常在、常态的要求抓好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提醒、函询、诫勉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深化拓展日常监督的深度广度。

(20)加强和完善对巡视工作的领导,把巡视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围绕贯彻重大X业方针政策、上级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公司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式的巡视巡察。按规定向上一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备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报告工作。加强巡视整改,对移交问题线索逐一落实,及时公开整改情况。

(21)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22)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5、支持推动责任

(23)自觉服从上级纪委监督,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积极支持同级纪委按党章规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落实“三个为主”,深化纪委“三转”,推进各级纪委书记专职化,逐步单设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

(24)领导和支持纪委纪律审查工作。严格履行党委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的职责,定期了解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和纪律审查情况,协调解决纪律审查中的重要问题,提供人力物力保障。

6、表率责任

(25)充分发挥以上率下作用。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带头接受党内监督,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要求,带头学习宣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培养良好家风。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12项)

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抓从严治党是本职、抓不好从严治党是失职、不抓从严治党是渎职的观念,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班子、带队伍、管门户、做表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1、持之以恒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学习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项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主题学习。每年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主题讲1次党课。

2、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以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3、按照公司党委安排部署,抓好专题警示教育、教育反思、自查排查、整改提高等各阶段工作。

4、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5、积极承担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每年不少于2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对党委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6、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和对上级的请示报告、纪律审查报告、专项工作、述责述德述廉等请示或报告进行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检查考核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

8、全面领会和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洁自律,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规范做好新提任干部、分管条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

9、主动接受和支持同级纪委对本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积极支持纪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按规定办理的请示报告事项,支持同级纪委对发生问题的下一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执纪问责,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10、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11、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党内一定范围内主动公开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同级党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1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党委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从业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责任(10项)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负领导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1、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职责,主动担当,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推进,坚决防止只抓业务不带队伍的问题。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动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履职尽责。

3、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有效管用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至少在分管部门范围内上1次党课。

5、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至少约谈1次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掌握廉政风险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及时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委、纪委报告。

6、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相关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7、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发现、主动揭露,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执纪问责,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8、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令行禁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认真总结汇报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底围绕个人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撰写述责述德述廉报告,全面准确地向上级纪委和所在党委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党委工作部门责任(36项)

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支撑,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党委统一部署,既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又协助配合落实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相关责任。

1、党委办公室责任(7项)

(1)负责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协助党委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综合协调党委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相关事项。

(2)协助党委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协助党委做好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负责起草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和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工作。

(3)协助党委在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4)落实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督办检查。组织安排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协调落实有关事项。

(5)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等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6)负责党务公开工作。

(7)负责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记实管理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2、党委组织部门责任(12项)

(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提出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建议并抓好落实。

(2)协助党委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3)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指导所管理的党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杜绝违规干预、突击提拔、带病提拔、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问题,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干部问责,及时向党委提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意见。

(6)严格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动议审查、任前把关、责任追究等重点环节,切实防止“带病提拔”。

(7)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按照上级党委激励担当尽职免责意见,建立健全尽职有为免责制度。

(8)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对新提拔重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9)调查处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问题,受理关于对党员干部监督方面的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对于组织工作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党委报告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11)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年度考核,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12)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3、党委宣传部门责任(7项)

(1)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总体部署,列入年度宣传工作要点,提出明确要求。

(2)协助党委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方面发挥作用。

(3)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负责组织和督导学习。

(4)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动态、制度和成果的宣传报道,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弘扬廉政勤政精神。

(5)深入开展具有××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挖掘廉政文化资源,扶持廉政文化精品创作。

(6)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舆情信息汇集、分析、预警和处置机制,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网络舆论环境,防范声誉风险,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7)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督促所管理的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4、机关党委责任(10项)

(1)负责督促机关各党支部落实党委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相关事项。

(2)组织机关各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主题教育,根据党委安排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结合机关各党支部实际,抓好廉政文化建设。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领导、检查机关各党支部工作,协调公司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5)加强对机关党员的监督管理,配合机关各部门,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6)督促机关各部门转变工作作风,重点整治机关病和衙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7)领导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机关各支部定期开好组织生活会;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情况进行监督。

(8)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培训,每年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培训活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9)每年向党委和纪委汇报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述职。

二、监督责任

(一)纪委责任(19项)

各级纪委要加强政治建设,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专责机关职能,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协助同级党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1、协助履行主体责任

(1)协助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做好巡视工作。每半年会同党委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况。

(2)建立健全与党委协调机制,及时向党委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或突出问题,与党委就决定党员处分工作进行协调。协助党委督促下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年听取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检查评议下一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3)协助党委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下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及时调查处理,严肃追责问责。

2、全面履行监督专责

(4)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守初心使命,把“两个维护”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等问题,坚决破除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5)抓牢监督首要职责,紧盯各级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和关键部门“一把手”,紧盯党的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作风建设等重点,监督检查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和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保证政令畅通,推动公司脱胎换骨、转型发展。

(6)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紧盯有直接业务审批权、资金调配权、选人用人权等关键部门的“一把手”,重点监督决策是否规范阳光、内部治理是否有效、风险管控是否有力、廉政风险是否排查等。

(7)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发现重大问题或者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加强对下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把好新提拔干部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作风关,对政治不过硬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品行作风有问题的一律不用。

3、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8)巩固“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专题警示教育成果,认真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倡导廉政文化,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廉洁从业意识,营造风清气正、向上向善的文化氛围。

(9)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早发现早报告,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集体研究。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和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

(10)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协助党委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约谈、函询或诫勉谈话。对通过谈话函询了结的问题线索,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强化监督的严肃性。

(11)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拳遏制增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的监督,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有效化解存量。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亮剑,严查“微腐败”。对“零初核”和问题处置偏软、案件追查不深、处理不严的下级党委和纪委,进行约谈提醒和责任追究。

(12)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谨慎精准、讲究政策、注意方法,确保执纪执法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强化审查纪律和审查安全,凡发生审查安全事故的立即报告。加强对下级纪委案件审查、审理工作和纪律处分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受处分人员加强管理帮助,认真开展回访工作。

(13)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把“四个意识”牢不牢、领导班子强不强、政治生态好不好、选人用人公不公、廉洁风险防控力不力等作为巡视重点。优先审查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14)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切实提高警惕,时刻识别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对巡视、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对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坚决整治作风霸道、搞特权耍威风、欺凌克扣员工、问责泛化推责员工等侵害职工利益的问题。

(15)认真落实纪检监察组通报曝光工作办法,对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或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受到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问题,在公司系统内通报曝光。做好舆情工作,防范声誉风险。

4、完善监督体制机制

(16)贯彻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落实“三个为主”。围绕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纪委领导班子提名、纪检监察工作考核以上级纪委(纪检监察组)为主的要求,探索落实措施,健全制度规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深化“三转”,各级纪委不再参与与监督无关的议事协调事项,新任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业务,新配纪检监察干部实行专职,在任纪委书记退出与履行监督责任相冲突的分管工作,纪检监察部门退出与主业无关的工作。规范各级纪委运作,发挥纪委委员作用。

(17)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和执行工作,建立体系完备、衔接有序、执行有力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查找制度短板和管理漏洞,弥补完善有关制度。

(18)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前向上级纪委提交本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接受下一级纪委、党委的书面报告。按规定向上级纪委报告领导班子成员违规违纪问题、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问题情况、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从严管党治党情况及本人党风廉政状况等。

(19)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公司纪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执纪行为规范》,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坚决调离。落实问题线索处置、案件调查集体研究制度,实行监督、审查、审理相对分离,强化监督执纪中的廉政风险防控。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举报反映,逐一核实落地,核实结果报公司纪委审核把关。

(二)纪委主要负责人责任(11项)

纪委主要负责人按照政治过硬要求,站在全局的高度、党委的立场,协助党委书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担落实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

1、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守职能职责,努力在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表率,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各项决策部署。

2、主持召开纪委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肩负的监督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推动监督责任有效落实。

3、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党委工作全局,统筹谋划,部署推进,督促落实。经常与党委书记就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等交换意见,提出监督建议。

4、认真落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事项,加强对上级纪委、本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落实的监督,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主要负责人和上级纪委汇报,提出意见建议。

5、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纪律审查职责,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期组织召开问题线索集体分析研判会,听取重要案件情况汇报、督办重要案件审查,严格审查程序和审查纪律,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6、坚持抓早抓小,紧盯各级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和关键部门“一把手”,有针对性约谈有关领导干部,及时提醒诫勉,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对不履行“两个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及时提出问责建议,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追究责任。

7、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带头执行“三个为主”,持续深化“三转”,转变思想观念,创新监督执纪方式,集中精力抓好主责主业。

8、加强对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9、加强对下级纪委的监督,定期组织对下级纪委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听取其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汇报,根据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及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

10、始终做到政治忠诚,不断强化思想武装,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自觉以身许党许国。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坚守党性原则,保持斗争精神。带头勤政廉政,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改进作风,树立忠诚、干净、担当良好形象。

11、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每年向同级党委、上级纪委书面报告履行监督责任、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纪委其他班子成员责任(5项)

1、协助纪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2、按照分工,定期研究、布置、督促检查和报告分管工作,对所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范围内的工作认真负责,抓好任务落实。

3、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抓早抓小、快查快办,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4、协助纪委主要负责人对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所在纪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5、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改进作风,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好党委、纪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党支部责任

(一)支部委员会责任(19项)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到支部,穿透至每位党员。

1、组织领导责任

(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支部落地生根。

(2)认真谋划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部署,制定本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并认真落实。

(3)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照检查1次工作完成情况;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及时汇报履责情况。

(4)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决纠正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问题。

(5)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位党员,并作为本部门工作综合考评内容。

(6)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请示报告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要求提交年度支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书面报告。

(7)抓好支部党的建设,严格组织生活,严明组织纪律,强化组织功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思想建设责任

(8)坚持思想建党,制定支部学习计划,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经常对标对表,组织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9)广泛开展廉政教育,通过“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开展廉洁从政从业教育,打牢党员廉洁从业思想基础。

(10)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岗位和自身实际,自觉增强党员意识,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作风建设责任

(1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脑入心。

(12)大力整治形势主义和官僚主义,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不掺水分的业绩反对形式主义,以一心为××的举措、经得起检验的政绩破除官僚主义。

4、管理监督责任

(13)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依法科学决策,坚决纠正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现象。

(14)查找支部内部监督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15)加强日常监督,上下级之间、同志之间经常性善意提醒,推动形成主动监督别人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

(16)紧盯重点人、重点事,经常性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17)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理党员违纪违规问题,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5、推动落实责任

(18)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全面从严治党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支部全面从严治党的批评和意见。

(19)自觉服从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主动接受纪检委员和党员群众监督。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防范声誉风险。

(二)支部书记责任(9项)

支部书记作为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好支部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带领部门全体党员群众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和支部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全面从严治党措施的学习传达、研究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工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在支部得到贯彻执行。

2、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岗位工作有机结合,将责任分解到人、传导到位,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有关事项。

3、扎实开展政治教育,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组织开展“**”主题教育,结合支部实际,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4、以支部为切口,按照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抓好专题警示教育、教育反思、自查排查、整改提高等各阶段工作。

5、定期主持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检查督促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支部承担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清晰明了,亲力亲为,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全面完成。

6、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持续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每年至少组织2次支委廉政专题学习,为支部党员群众讲1次辅导课。

7、加强对党员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工作状态,监督检查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及时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8、善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示提醒,谈话教育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按规定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9、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按规定报告支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组织委员责任(7项)

作为支部委员会成员,协助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承担支部组织建设中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和支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在职责范围内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制定党员管理、组织发展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3、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生活会有关工作。

4、了解掌握党员思想状况,参与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5、按照规定,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和委员出缺增补具体工作。

6、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推优入党,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7、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统计等其他工作。

(四)宣传委员责任(5项)

作为支部委员会成员,协助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承担支部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宣传中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和支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在职责范围内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提出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开展政治学习,组织党员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时事政治,重要会议决议、会议精神和企业文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学习任务。

4、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党员和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5、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培育挖掘宣传先进典型,办好支部宣传阵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和其他工作。

(五)纪检委员责任(6项)

作为支部委员会成员,协助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承担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和支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在职责范围内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负责支部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拒腐防变能力和遵纪守法自觉性,督促党员严格执行上级党委、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3、保障和维护党员民主权力,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保障条例》等情况。

4、加强党员日常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情况,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或问题。

5、受理党员和群众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按规定向纪委报告。向纪委或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支部党风、党纪情况。

6、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守党性原则,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做好其他工作。

(六)党员责任(11项)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和支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强化党员身份认同,立足岗位,承担责任,以自身行动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努力。

2、加强政治学习,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3、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和支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5、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严格保守秘密,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交办的任务。

6、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

7、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8、遵守党支部政治生活制度,按时参加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主题党日、集中培训等活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9、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意识形态工作督察报告范文3

一、会议制度。文旅局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并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同时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二、定期向上级汇报制度。文旅局每季度向区委宣传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分别向区委报送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制度。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级党组织领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研判和通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每季度研判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每半年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要建立研判机制,组织好分析研判工作,研判情况及时向区委宣传部报告。

五、信息报送制度。全区各级党组织每季度向区委宣传部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情况,包括工作进展、突出问题、制度建设、追责问责等方面,遇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意识形态工作督察报告范文4

一、干部“两圈”考察工作的实践

从*年开始,我县把对干部的“两圈”考察纳入年度考核和任前考察的一个重要程序,进行了积极探索。一年多来,累计组织实施“两圈”考察130人次,新提拔任用干部全部接受了“两圈”考察。实践证明,干部“两圈”考察工作,不但为多层次、多角度地了解干部道德水准、思想境界和综合素质开辟了一条新的渠道,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了考察失真、用人失准问题,而且丰富了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手段,切实增强了干部的自律意识,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系。

1、灵通信息,摸准干部“两圈”的构成。准确界定干部的“两圈”构成是考察工作的前提。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在全县科级领导干部中推行了家庭及社会*系备案制度。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了《科级领导干部家庭及社会*系情况登记表》,由领导干部本人如实填写、单位审查、县委组织部查阅档案和有*资料核实后,建立专门的科级领导干部家庭及社会*系档案,作为确定干部“两圈”构成的基础性资料。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我们将家庭及社会*系变更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范畴,要求每一位领导干部在家庭及社会*系出现变更后,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报县委组织部,由组织部对其家庭及社会*系档案进行变更。三是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干部监督网络采集干部“两圈”信息。为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我县在15个乡镇和县直有*部门分别确定了干部监督信息员,要求他们定期上报干部“两圈”信息。同时,县委组织部主动定期与纪检监察、政法、审计、计生、、工商税务等部门及其下属机构,与餐饮娱乐单位及其有*主管部门联系,了解相*信息,然后把各种渠道获得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建成干部“两圈”基本信息库,为考察时确定了解对象奠定基础。

2、突出重点,科学确定考察干部“两圈”的主要内容。干部的“两圈”具有丰富的内涵,其交往活动和活动内容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之中,信息储量非常丰富,开展“两圈”考察工作必须有重点地进行。我们把“两圈”考察的重点放在考“德”和考“廉”上,主要了解其社会交往、个人爱好、生活方式、治家情况等四个方面的情况,并将内容逐项进行了分解细化,增强了操作性。

对其社会交往的考察,主要了解其对待社交或参加工作以外的社会活动的态度、动机、方式,看其是否以积极、谨慎的态度对待社交,交际行为是否健康;交际频率是否适度;主要交往对象是否合适;能否正确处理个人交际行为与工作行为之间的*系等。

对其个人爱好的考察,主要了解其个人的爱好、业余兴趣情况,看其是否具有广泛的兴趣、健康的爱好、文明的修养、高尚的情操,是否无所节制、丧志、经常出入歌舞厅及其他休闲场所;是否有等不良行为。

对其生活方式的考察,主要了解其生活方式、生活作风、公德修养等情况,看其生活作风是否检点,是否做到遵纪守法,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社会形象。

对其治家情况的考察,主要了解其家庭情况、邻里*系、经济状况,看其治家是否严谨,邻里*系是否和睦,是否敬老爱幼;家庭经济状况与其收入是否基本相符。

3、完善机制,推进“两圈”考察制度化。一是加强对考察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考察质量。一方面,慎重选派考察组成员,坚持抽调公道正派、素质过硬、经验丰富的科级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参加考察。另一方面,严格实行考察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考察纪律的干部从严处理,从而保证“两圈”考察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健全完善干部考察及监督管理机制,规范考察行为。我们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石泉县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暂行办法》,对“两圈”考察工作原则、适用范围、考察内容、考察方式以及考察结果的运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与此同时,结合推行干部“两圈”考察,先后配套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及其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监督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干部监督工作特邀巡视员制度》、《*于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办法》、《科级领导干部诫勉制度》、《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健全了考察公示制、责任制和保密制度,将“两圈”考察与“工作圈”考察有机结合,同步实施,让两个层面的考察结果相互印证,为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4、多措并举,努力提高干部“两圈”考察工作的整体效应。一是用活现行考察方法。把“两圈”的考察与述职述廉、年度考核、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和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千人测评领导干部等工作相结合,经常性的对干部在“两圈”的活动情况进行考察了解。二是强化对干部“两圈”活动情况的监督。我们主要采取健全干部日常监督制度和监督信息网络,充实监督信息联络员队伍,定期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以及群团组织的联系,及时了解干部在“两圈”中的活动情况,为有效实施“两圈”考察奠定基础。三是实行动态考察。干部“两圈”具有不固定性。为此,我们在实施“两圈”考察工作时,不仅仅局限于在其“两圈”范围内开展考察了解工作,而是大力拓展考察时空,把考察对象的服务圈、业务联系圈以及过去工作过,特别是近几年工作过的单位,一并纳入考察视野,做到圈内、圈外同时考察,现在、历史一并了解。

5、综合分析,认真做好考察结果的合理运用。一是强化对所反映问题的专项调查。对通过考察掌握的情况,一般由考察组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写入考察材料,存入考察对象档案。对一时不能核查清楚的问题,考察组向县委组织部专题报告后,由县委组织部联合有*单位组成调查组开展专项调查,形成专题报告报县委。对通过其它途径收集到信息,县委组织部落实专人及时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和分类梳理,并将结果存入干部“两圈”基本信息库,作为教育、调整、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二是及时合理运用考察结果。根据“两圈”考察了解的情况,及时对那些在“两圈”中存在问题和苗头性倾向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那些在考察中反响较大的,由县委领导给予诫勉谈话和轮岗交流;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坚决把他们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或不予提拔。一年来,共对20名在“两圈”考察中反响较为强烈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名领导干部的岗位进行了调整。

二、干部“两圈”考察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干部“两圈”考察工作是深化干部体制改革的又一新举措,是对干部考察工作的进一步优化。由于干部“两圈”具有复杂性和隐蔽性,加上干部“两圈”评价体系尚不健全,部分群众的参与意识不强等因素,使得“两圈”考察工作难以进一步深化,考察工作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1、干部群众对“两圈”考察工作认识不到位。少数干部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两圈”考察不积极支持,配合不够有力,甚至还有部分干部群众认为“两圈”考察是流于形式,没有多大实际意义。

2、现行的干部考察手段与“两圈”考察工作的需要不相适应。干部“两圈”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并且随着干部社会活动的增加、调整交流步伐的加快和社会交往的日益广泛,干部“两圈”的分散性和流动性也会越来越明显,使得考察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依靠现行通用的座谈、走访、测评、查阅资料等考察手段,不但工作量大、周期长,而且不能准确获取干部“两圈”的有效信息。

3、考察队伍素质与深化“两圈”考察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考察干部的“两圈”,信息渠道广,信息量大,需要考察者用辨证的眼光加以研究分析,去伪存真,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不仅需要考察者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还需要敏锐的洞察力、敏捷的思维能力和广博的学识(如还需掌握心理学、人才学、行为学、政治经济学等方面的知识)。但是,从目前来看,考察组人员大多数缺乏系统培训,存在知识结构不够全面、考察干部的艺术和技巧不够熟练等方面的缺陷。

4、干部“两圈”考察评价体系尚不健全。主要表现在考察评价指标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具体量化和评判标准,以致在实际操作中对考察结果难以评判,不便于运用。

三、深化干部“两圈”考察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有效解决考察干部“两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化对干部“两圈”的监督,必须着眼长远,狠抓规范。当前应以选准管好干部为目标,以提高全社会自觉监督意识为突破口,以制定干部“两圈”科学评价要素和标准为基础,以优化考察队伍为保障,以创新考察方式方法为手段,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立体、动态、务实的“两圈”考察工作机制。

1、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针对目前仍存在的种种不正确认识,必须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两圈”考察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他们的监督意识,引导他们自觉主动参与对干部“两圈”的监督,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种有利于推进干部“两圈”考察的良好氛围。

一要从端正对“两圈”的认识入手,突出正面引导。要从教育、提醒和防范的角度,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推行干部“两圈”考察对自身成长和进步的重要意义;要从大力推进“德治”进程,培育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角度,激发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的责任感;要加强法制宣传,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干部“两圈”与公民“隐私权”的区别;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各级干部正确认识加强对他们“两圈”的监督管理,是从严治党的一贯要求,从而增强各级干部自觉接受“两圈”监督,主动参与“两圈”考察的意识。

二要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入手,充分依靠群众对干部实施“两圈”监督。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工作的宣传报道,增强干部群众的参与意识。要通过展示干部“两圈”考察成果,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和疏漏进行研讨,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主人翁精神,想办法、出点子,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社会支持。要建立健全群众举报问题调查结果反馈制度,高度重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对提供有价值“两圈”信息的群众,在注意保密的情况下给予一定的物质或其他形式的奖励,保护好群众的积极性。

三要从弘扬正气入手,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和维护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道德风尚,表彰和奖励奉公守法、道德高尚的人和事,充分发挥典型、榜样的示范和导向作用,用道德的感召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从而坚决反对各种腐朽文化和各种社会丑恶现象,自觉加强对干部“两圈”的监督,为推进干部“两圈”考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科学制定评价要素和标准,打好实施“两圈”考察工作的基础。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全面、准确地衡量考察对象的基础和依据。“两圈”考察就其内容而言,是非常笼统和抽象的。因此,建立一个操作性强,能够客观分析、公正评价干部“两圈”情况的指标体系,显得尤为必要。

一要健全干部“两圈”行为规范。要进一步整合现行分布在多个法规中的干部行为规范,尽快制定出台《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行为规范》,明确规定干部在“两圈”该怎么样做,不该怎么样做;做了不该做的,该怎么处理,处理程序是怎样的等内容,将干部在“两圈”的行为纳入制度化轨道。

二要进一步将“两圈”考察内容具体化。根据干部“两圈”的范围和特点,要把“两圈”考察的重点放在考“德”上,着重了解其在“两圈”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政治品质、道德水准和人格状态。当前,要围绕这一总体目标,从社会交往、个人爱好、生活方式、治家情况等方面分别细化考察指标。如:社会交往可细化为社交态度是否以积极谨慎,交际行为是否健康、交际频率是否适度,主要交往对象是否合适,能否正确处理个人交际行为与工作行为之间的*系等;治家情况可细化为治家是否严谨,邻里*系是否和睦,是否敬老爱幼,家庭经济状况与其收入是否基本相符等。然后,将每一个考察指标划分为3--4个档次(如好、较好、一般、差四个评价档次),同时确定各项指标、各档次评分基数和权重*系,实现考察内容具体化和量化。

3、从优化考察队伍入手,确保干部“两圈”考察的工作质量。考察队伍作为对干部进行“两圈”考察的实施者,其成员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直接决定着考察工作的质量。

组织部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严格考察,从纪检、人事及有*部门挑选政治素质高,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一定法律、管理心理学和市场经济学知识的党员干部,建立干部考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组建一支数量充足、人员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考察队伍。根据干部考察工作需要,结合不同考察对象和考察人员的不同特点合理搭配考察人员,提高考察组整体素质。同时,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选派考察人员参加进修,定期组织考察人员学习干部工作政策和考察方法,交流考察心得,明确考察组成人员在“两圈”考察中的责任,严格实行干部考察责任追究制,提高选人识人水平。

4、从创新方式方法入手,着力提高干部“两圈”考察的工作实效

意识形态工作督察报告范文5

人大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方式有审议工作报告、人事任免、执法检查、评议、质询、交办、调查、个案监督、法律监督文书等等。其中,执法检查最为常用,而评议则正在探索并逐渐推广。本文试针对执法检查和评议这两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从被监督者的角度,结合实践经验,进行利弊分析,提出规范化、制度化建议;同时,以积极主动的心态,研究检察机关的能动作用。

一、协助人大完善执法检查制度,促进公正执法

关于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8月制定了《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对执法检查的组织、活动原则、主要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各级人大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每年都要组织几次执法检查。其中专门针对检察机关的执法检查不多,如《检察官法》执行情况检查;大多数是针对某一法律如《刑诉法》的贯彻执行或某一专项行动如“严打”整治斗争中的执法活动进行的系统检查或行业检查。执法检查也是执法评议的基础和依据之一,这些检查对促进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提高检察队伍执法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为避免执法检查和评议流于空泛和形式,还有很多方面有待加强和改进。而检察机关的能动作用将从中发挥积极有效的辅助功能。具体表现在:

(一)检查主体的专业性缺陷及其克服。检察机关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如不捕、不诉的法律分析、抗诉审查等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而系统、机构之间的分工、配合、制约关系又较为复杂。执法检查本身对监督者监督水平提出了考验。然而,当前人大拥有的法律专业人才与其不断强化的法律监督职能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导致所谓的“外行查内行”现象。如在对我院的执法评议中就有人大代表把取保候审也当作超期羁押的范畴,混淆了侦查期限与羁押期限的法律概念。

在提高检查主体的专业水准方面,检察机关可以有以下作为:一是作专业辅导,向人大代表、委员讲解有关检察业务的基础常识,对检务公开和检察工作报告包括的专业知识进行重点介绍。如我院张温龙检察长就曾经在全区人大代表培训班上作关于“如何提高人大司法监督的有效性”的讲座,受到人大代表的欢迎和好评。二是在执法情况报告后附注有关专业解释和法律依据以便对照检查。如我院将执法检查的具体内容分项逐案列表说明,使检查评议一目了然,简单方便,同时也使监督者更熟悉掌握相关业务。三是建议在检查组成员中增加司法实践者和法学研究者的比例,使检查组更具权威性。如我院接受人大进行执法评议时就建议邀请政法系统的法制委聘任委员参加,他们的意见、建议就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虽然上述措施并不能根本改善人大的专业化问题,但对于经验积累和具体操作仍不乏促进和优化作用

(二)检查内容的针对性缺陷及其克服。就针对检察机关或政法系统的执法检查而言,错案追究责任制等办案制度和办案纪律约束最严格的,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以及公检法三家矛盾最突出的执法权力和环节,才是执法监督的关键和实质所在。一些执法检查在内容选择上贪多求全,结果反而重点不突出,目的不明确,失去了督促检查的意义。

接受人大执法检查的目的就在于通过检查纠正错误,总结经验,防止执法权力被滥用或执法过程中出现偏差,保障公正执法。既然是监督制约机制就应当着重针对最要害最薄弱的环节,否则,忽略或规避都可能产生不公正甚至腐败的隐患。为此,检察机关应当主动向人大提出需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内容的建议,并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如我院主动邀请区人大进行执法检查评议时就提供了相关的内容目录附注说明,列举了不捕、不公开听证、自侦案件强制措施及犯罪预防、人大交办工作、检察长接待日工作等方面供人大常委会选择定夺。因为人大代表与社会各界联系密切,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最能反映人民的满意程度。主动建议检查内容,事实上是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检察执法质量与效果通过人大的检查和评议进行最严格的验收。当然,这也是人民群众的要求,是检察权的内在必然要求。对检查内容的建议,深层次的意义在于体现了检察机关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的端正态度和公正执法的信念。

(三)检查形式的真实性缺陷及其克服。现实中,大多数执法检查都经过事先长期的准备,在可预见和“包装”的情况下,采取书面检查、听汇报、开座谈会等形式,难免有走过场之嫌。在一些执法检查中,作为检查者,以完成工作计划和上级任务的心态,要求或不希望被检查者出现问题;而被检查者也以应付的思想进行迎检部署和材料准备,补缺补漏,扬长避短,报喜不报忧,结果是皆大欢喜。这显然有损法律至上的严肃性和人大的权威,造成人大监督“虚化”效应。对检察职能的全面正确履行也有害无益。

为此,检察机关应当以平常心对待执法检查,保持执法标准的一贯性和公开接受监督的经常性。首先要求杜绝为迎接检查而“造假”的不良现象,敢于暴露问题,正视检查结果。其次要深化检务公开,把日常的执法情况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经常向有关部门通报工作,定期向人大报送专项和

综合的执法质量分析、调研报告等,把定时间、定内容、定形式的执法检查向平时的各个具体的执法行为延伸,从而使检查评议客观真实地反映执法质量与执法水平。最后,应当主动欢迎人大执法检查采取暗访式、突击检查式、抽查式以及交叉检查式等不确定性形式,使检查结果不含水份。

(四)检查效果的持久性缺陷及其克服。执法检查的阶段性似乎成为思维定势,忙过一阵下次从头再来。一方面,是因为检查后的分析、评价、责任追究与督促整改措施没跟上,检查组一走就完事大吉;另一方面则由于某些量化标准不科学,过于僵化,没有充分考虑合理的差异进行区别对待,结果使先进更先进,落后更落后,非但不利于良性的竞争,反而挫伤了某些条件艰苦的弱势单位。

要体现执法检查的监督作用,检察机关还是应当从自身重视和配合上入手。首先,要坚持一检查一整改一反馈制度,认真从检查中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尤其针对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和要检查评议中过问的具体事项,要作为督办事项,由检察长亲自督促,指定业务骨干具体承办,在期限内及时办结并书面正式行文向人大报告反馈。如我院针对人大代表在执法评议中询问的有关个案,逐一进行了书面答复,对法制委委员指出的不足之处,全部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由专人负责落实,并定期反馈改进效果。其次,要将执法检查评议中的成绩与问题、表扬与批评和具体的责任人对号入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奖勤罚懒,赏罚分明。最后,要主动向人大了解检查活动的总体情况以及其中可以借鉴的得与失,主动与其它单位横向对比,树立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如此一来,不但检察机关内部对执法检查评议的不正确态度得到纠正,体现了人大监督的制约效力,从而促进执法责任的落实;对于人大而言,检察机关对检查评议结果的高度重视和整改落实则有助于强人化大的监督意识,维护人大监督的法律尊严。

二、以评议整改为契机,借人大监督促进检察监督

关于对检察机关的评议,包括对人大任命的检察员进行述职评议和对检察执法情况进行代表评议两种。评议不仅拓展了人大在例会之外的监督权,对被评议的个人和单位也产生有效的制约,有利于促进责任制的落实。当然,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值得研究探讨的问题:如评议是一种代表活动,还是一种监督方式,还是对现有监督手段的组合?又如,评议主体是谁?绝大多数地方,参加评议的是部分代表,少数地方(如上海)是全体代表,有的地方则规定代表参加的比例(如安徽规定10%)。还有,采取哪种形式评议比较适宜?是否必须在会议(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或者可以采取召集代表或委员开座谈会、办公会或者逐一走访的形式。再如,评议效果如何?不具备法定人数的评议和会议外的评议,是否具有普遍的约束力②。在监督法出台前,这些问题有待人大和检察机关通过协商加以解决。

以下,笔者仅结合我院主动邀请人大对检察执法进行评议的具体情况,谈谈检察机关在评议中的能动作用。

为了保证评议结果的公正、客观且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我院在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法制委委员以及来自区直机关和各基层单位的人大代表进行集中评议前,建议人大发动全区人大代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在评议中增加了质询的环节,由检察长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当场解答代表和委员提出了问题。评议的结果比预想的更加严格,批评和建议也相当中肯,直接反映了一些检察机关平时难以得知和掌握的情况。主要问题都集中在法律监督方面,如立案监督在监督立案后跟踪督促公安机关侦查报捕力度不够;又如石场非法采石致人死亡等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受到追究;再如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超期羁押现象严重而检察监督不力;还有附加刑中的罚金未执行等等。事实上,这些问题检察机关并非没有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而是被监督者的法律意识不高,而检察监督在许多方面又缺乏强制效力。但是在评议中由人大代表和委员们提出来,加上检察机关进行的解释说明,人大领导、法制委委员和与会的人大代表都形成了共识:必须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必要时由人大出面督促落实。这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最急需的支持。使检察监督获得了人大乃至广大人民群众的强有力的支持。

意识形态工作督察报告范文6

1、上下联动,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的检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采取区、乡联动方式,从4月初开始,历时3个多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执法检查。通过调研、视察、审议报告、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督促区政府及环保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解决了一批难点、热点问题,确保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特别是要求政府做好七里造纸厂关闭后善后工作的建议,得到区政府的高度重视。7月初,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采取6项措施切实解决七里乡关闭污染企业后的相关问题,帮助山区5000多名竹农转产增收,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这次省、市、区、乡四级人大联动开展的执法检查既有声势,又有力度,有力地推动了我区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文舸也对我区打造生态*,重视生态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2、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调研。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做好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是去年区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们寓监督于支持之中,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推进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进程。4月份,就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及时报告区委,为区委决策起到了参谋作用。还及时成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督查小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冒着高温酷暑,先后来到九华、石梁、花园、*等乡镇,与乡镇主要领导一起分析原因,商讨解决办法,制订具体工作措施,极大地推动了土地二轮延包工作进度。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领导小组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后,抽调人员,分成五个检查组深入农村开展检查,及时纠正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快了土地延包经营权证的发放。

另外,在全区民兵预备役点验活动中,配合区人武部开展国防法的宣传教育,收到较好效果,得到省军区领导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对区农业局的行政执法评议,对劳动法、档案法的执法检查,并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刑事诉讼法、文物保护法、工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3、加强监督,切实提高两院的执法水平。积极做好出台《司法案件监督办法》的相关工作,通过三次常委会审议,三次到两院和公安分局征求意见,做到积极慎重,认真严密,使该办法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顺利通过。它的出台,为常委会今后对司法案件监督提供了具体依据,使司法案件监督更趋规范。我们还组织人大代表到区人民法院旁听庭审、监督执行工作,对法院庭审、执行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提高了法院执法水平。

做好接待、件的转交及督办工作。常委会组织人员及时深入基层、深入办理单位了解情况,督促有关单位依法解决。一年来,共办理群众来信59件,接待来访336人次,办结率98%以上。

二、积极实施工作监督,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年来,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抓住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

1、加强对政府重点工作的监督。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城区、生态示范区建设等重大问题,坚持以民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视察,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去年以来,常委会十分关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下我区经济的动态发展,年初就组织代表到双港开发区视察,提出应对措施,随后分别组织人大机关干部深入到工业园区、企业、农村及相关的经济部门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采取的相应措施。在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20*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的报告,提出了若干合理的意见、建议,促进了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发展。还听取和审议了区本级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年财政预算情况的报告,并首次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本级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常委会还就在国家宏观政策从紧的背景下,如何加快我区工业园区建设开展调研,形成调查报告,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并得到区领导的肯定。

此外,常委会还组织代表对水利、科技等工作开展视察,并将有关视察的意见、建议抄告区政府,区政府非常重视,认真办理,及时反馈。

2、加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监督。一年中,常委会就群众普遍关注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活动中,及时抓住上半年市、区“两会”时机,组织代表开展会前、会中视察,向大会提出多项涉及创卫、创建工作的议案和建议,使一批创建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去年,我们还配合区委,两次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就创建工作开展视察和明查暗访,共查出存在问题130多个,通过视察督促政府帮助有关部门及单位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取得较好效果。

农村卫生体制改革是全区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及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及时把督促政府加快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组织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卫生体制改革情况进行调研,形成有份量的调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由于会前准备充分,会中审议氛围浓厚,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人员提出了高质量的审议意见。会后,我们及时抄告区政府办理。

另外,还组织近60名代表,开展人代会前集中视察20*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提出意见、建议。

3、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认真开展对“一府两院”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工作。重点开展对区农业局、计生(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4位局长的述职评议和对区农业局的行政执法评议工作。从8月初开始,围绕“两项评议”活动,认真抓好组织协调,推进活动深入开展。经过组织发动、调查自查、代表评议三个阶段,历时3个多月。共召开部门、乡镇街座谈会21个,参加人数为189人;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干部、职工、群众213人,各级各类单位21家;发放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表378份;查阅相关台帐资料27套(份);主动征求区审计局、监察局、局、效能办等部门的意见,特别是对受评人所在单位进行了全面的经济责任审计。召开了有全区各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和4个受评人所在部门的全体人员参加的“两项评议”动员大会,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国升作动员报告。述职评议大会也一改以往只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的做法,让区政府组成人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各分局局长以及受评人所在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列席会议,区政协、纪委、组织部的领导也应邀列席会议,还特别邀请了4个局所联系乡镇、街道的7名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长亲自到会作表态性讲话。通过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评议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教育了干部,发动了群众,强化了民主法治意识,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一年来,还认真做好任免21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示、考试、考察等相关工作,每一次都做到认真负责,不辱使命,从组织上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有效运行。

三、努力改进代表工作,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指导

一年来,针对代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拓展思路,强化服务,使代表工作有新的提高。同时,重视乡镇、街道人大建设,加大指导力度,使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1、丰富代表活动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重视代表素质的提高,及时将新修改的宪法和有关资料分发给每个代表,以代表小组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不断增强宪法、法律意识和代表意识。组织代表积极参与各级人大开展的23次执法评议、检查、视察活动,特别是“两项评议”活动,参加代表达235人次,充分发挥了代表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作用。

在做好代表工作的同时,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着力开拓代表工作新思路。一是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典型案件的庭审和现场监督疑难案件的执行;二是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行政执法评议大会和述职评议大会;三是在全市最早开展“代表进社区(乡村)活动”,接待群众300多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70多条,问题解决率达93%。*日报、晚报及市电视台等新闻单位作了充分报道,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提高办理工作质量。认真落实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取得实效的一个显著标志。在大会闭幕后我们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办理工作,明确办理部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开好交办会。同时,加强督办,突出“三抓”:一是抓重点建议;二是抓办理程序;三是抓承办大户。通过以上措施,使83件代表议案、建议均在三个月内全部办理完毕,代表满意率98%。

3、加强联系和指导,促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更加规范。一是认真指导各乡镇开好人代会和主席团会议;二是各乡镇人大全面完成乡镇人大主席团制度上墙工作;三是在各乡镇(街道)及有关社区建立了人大宣传窗;四是首次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进行考核。通过以上措施,取得“六有”的明显效果:一是各乡镇、街道全年工作有计划;二是活动经费有保障;三是日常工作有安排;四是监督工作有载体;五是各项活动有记录;六是基层人大工作有创新。

四、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注重人大机关自身建设

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学习,着力提高常委会及人大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并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树立自身良好形象,推动人大工作上新水平。

1、认真组织开展“人大干部学习年”活动。常委会注重把握学习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注重把握加强学习和提高工作水平的关系。一是人大机关召开学习会9次,学习、收集、借鉴外地先进做法的资料40多份;二是四位副主任、各工委主任参加省、市学习培训20多人次;三是组织3批、40多人次的人大机关及乡镇、街道人大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四是接待上海、新疆、杭州等省内外人大同行交流11批,交流了经验,增进了友谊;五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材料8份,6万余字。常委会出台了审议意见办理暂行办法、司法案件监督办法,加强了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人大机关也建立、健全了学习调研制度、失职追究制度等7个规章制度,推进了常委会及人大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5名同志在全区“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系列比赛、党的知识竞赛中取得好成绩,机关党支部还被评为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

2、努力加大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大宣传意识,切实把开展的每项工作和活动,都作为宣传人大制度、人大知识及人大工作的平台和渠道,进行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

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为契机,加强人大制度的宣传。常委会办公室牵头,与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联合举办了有400多人参与的*区“联通杯”宪法知识竞赛,宣传了人大制度和宪法知识。召开了全区人大信息宣传工作会议和人大信息员座谈会。一年来,共编发《*人大信息》10期,3万多字。对外发稿近300篇,市级以上刊物、网站采用280多篇次。报道次数得到增加,质量得到提高,影响得到扩大。去年,选送省、市人大参加好新闻评选的《一条议案还两江清水》分获三等奖、二等奖,还获得了全市人大信息工作第一名,并继续被省人大授予“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3、顺利完成区委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千方百计超额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人大机关的招商引资任务。二是协助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做好联系“六个一”工作,联系单位荷花街道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三是派出机关干部,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工作组,为解决铁路南移征地、“土碗社”历史遗留问题、考核中层领导干部、考察年轻干部、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献计出力。四是组织撰写《关于理顺市区管理体制的若干对策》的调研报告,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并得到区领导的肯定。五是组织人大机关干部全年向慈善事业捐款5000多元。六是围绕机关效能建设,做好5个阶段的组织、协调工作。出台了机关效能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这一做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充分肯定。七是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积极参与各种创建活动。在工作人员少的情况下,组织46人次的机关干部积极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派出办公室副主任担任社区指导员,使所在社区的创建及其它工作有明显起色。八是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档案管理,共整理档案200多卷,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九是落实专人,积极编写区志人大篇,并在全区率先完成送审工作。

各位代表,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是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取得的,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全体代表、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与全区人民、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的大力支持,与“一府两院”的密切配合分不开的。在这里,我代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