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要点

民政局工作要点

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目标,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决策部署,聚焦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基层基础、方法创新,奋力谱写瑞昌民政发展新篇章。

一、编密织牢最底线的民生保障网

保障民生,关键就是要保住基本、补上短板、兜牢底线,使困难群众生存有尊严、生计有保障、生活有盼头,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探索推进社会保障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逐步完善民生保障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加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完善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巩固拓展低保专项治理成果。继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提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全面提升“救急难”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作用。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抓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对兜底保障脱贫攻坚和城镇脱贫解困领域的监督,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2.统筹推进城镇脱贫解困。把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暖心工程,坚决打好城镇脱贫解困攻坚战。一是严格精准识别,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坚持精准识别对象,精准摸清基础底数,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二是加强建档立卡,经过前期的识别认定,已确定全市城镇贫困对象303户634人,要迅速建立城镇贫困对象档案资料,为脱贫解困帮扶提供信息支持。三是构建帮扶体系,协调构建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帮扶体系,确保城镇贫困群众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社保等问题较好解决,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有所提高,扎实推进各项民生保障政策落地生效。四是完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城镇脱贫解困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优化管理服务,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全市城镇脱贫解困工作全方位高效推动。

3.统筹推进困难群体权益保障。统一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落实相关帮扶救助政策。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孤弃儿童大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健全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强化监护人的监护主体责任,提升基层报告干预能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加强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改进救助管理和寻亲服务。

二、持续提升最基本的社会服务

1.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一是坚持政策支持,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二是推进项目建设,为加快提升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水平,结合正在实施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将市社会福利院进行搬迁重建,项目已完成平面设计,预计明年竣工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我市养老服务业设施更加完善、功能更加齐全、环境更加优美。三是开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抓好居家社区养老扩面增效、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养老院转型升级等工作。拓展农村敬老院服务功能,推广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巡防制度。四是落实权益保障,执行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落实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严密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行为。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行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深化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坚持基础先行、疏堵结合,积极稳步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真正把这件破旧立新的难事办好办实。一是强化宣传引导,要继续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确保殡葬改革政策家喻户晓。二是强化时间节点,严格把握时间节点要求,从3月1日零时起,全市财政供养(含离退休)对象取消了“二次棺葬”,此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形势比较平稳。从5月1日零时起,全市范围全面取消“二次棺葬”,城区规划范围内的丧事活动一律进入殡仪馆办理。三是强化设施建设,坚持公益优先原则,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快推进殡仪馆、火化设施设备、城乡公益性公墓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补齐殡葬设施短板。截止目前,全市应建127个农村公益性公墓中,完成墓穴挖掘的有48个,正在组织墓穴挖掘的有44个,墓穴挖掘未动工的有35个,各地建设进度不均衡,个别乡镇进展缓慢,甚至有个别地方选址还在调整,迟迟不能确定最终方案。四是强化惠民殡葬,积极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实行遗体接运、冷藏、火化、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等五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严格兑现节地生态安葬和散埋乱葬治理奖补政策。五是强化专项整治,坚决治理殡葬陋习,全面杜绝“二次棺葬”,持续推进“三沿四区”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加大殡葬市场整治力度,开展丧葬用品市场整治,对违规制作及销售棺木、石材、墓碑、烟花爆竹、殡葬用品等行为依法进行整治;加强殡葬从业人员管理,强化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歌舞乐队等殡葬从业人员管理,引导其成为文明绿色殡葬、节俭办丧的宣传员;建立公职人员落实殡葬改革“两报告一承诺”制度,要求全市范围内公职人员操办其配偶、直系亲属丧事时,必须做到“事先报告、作出承诺、事后再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加强殡仪馆运行管理,加快推进丧葬习俗改革,倡导文明节俭的办丧新风。

3.统筹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完善慈善组织监管机制,推动落实慈善相关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投身慈善事业。加大慈善宣传力度,积极做好“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擦亮“爱满人间”慈善品牌。积极发动慈善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和城镇脱贫解困,推动慈善资源与慈善需求有效对接。

4.不断优化婚姻收养服务。进一步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完善预约登记、延时服务等措施,探索跨区域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信息共享,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婚事新办。推进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补录工作。依法开展收养登记,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有效保护弃婴合法权益。

三、加强创新最基础的社会治理

基层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要坚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殷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1.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继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指导参与“绿色社区美丽家园”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村(社区)减负增效。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增强村级综合服务功能,推进农村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

2.引导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建立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平安建设。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巩固提升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工作成果,促进社会组织党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3.加快发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推进落实社会工作人才薪酬保障措施,推进民政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分类评价,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开展专业服务。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鼓励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全面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规范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完善志愿服务政策制度。

4.稳妥实施专项行政管理。认真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积极稳妥推进赛湖设镇。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论证程序,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宣传弘扬。加快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加快标准图录典志编纂工作,6月底前完成政区图和地名图编纂,12月底前完成地名志初稿,及时向社会准确的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加强对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完成年度边界联检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创建。

四、提升民政综合服务能力

1.做为民爱民的“民政人”。民政干部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意识,发扬“孺子牛”精神,将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民政服务对象手中;要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带着真心真情,做好各项民政工作,时刻把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2.做本领过硬的“民政人”。加强能力建设,打造本领过硬的干部队伍,既要有担当的精神,也要有成事的本领,能力提升永远在路上。发展的道路并非一马平川,矛盾与问题与之俱来,这就需要我们干部不断提高解决矛盾和破解难题的能力。大家一定要熟练掌握民政专业知识,提升业务素质,增加知识储备,增强为民服务能力。

3.做务实担当的“民政人”。面对艰巨复杂的工作任务,我们要以不待扬鞭自奋蹄的精神,始终保持担当实干的作风。要敢创新,看准了的事,只要符合大政方针、符合基层实际、符合群众利益,就要坚决干、大胆闯、勇敢试;要敢创造,对待上级精神决不能照抄照搬,照本宣科、“上下一般粗”,必须创造性地抓落实;要敢扛事,针对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破除阻碍,见功见效。

4.做干事创业的“民政人”。全体民政干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目标意识,牢记自身职责,点燃工作热情,以一等一的劲头、百分百的行动投身事业。要坚持干在前头、干在实处,不务虚声、不贪虚功,只为成功找办法,不为失败找理由。要敢于跟好的比、强的学、快的赛,在实干中比作为、在苦干中比拼劲、在巧干中比能力、在齐干中比业绩,共同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