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肺炎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发生,切断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防控工作部署,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

镇政府成立防治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建立指挥部,开展防控及紧急疫情处置工作。

(二)预防为主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病毒感染的肺炎实行强制免疫,宣传普及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镇村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巡查和监测,严格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三)依法管理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四)属地管理原则

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村对本辖区的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负总责,镇政府对辖区内的疫情防疫、医疗卫生资源统一指挥调度。

二、组织机构,部门职责

(一)成立禽流感防控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指挥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下设由分管副镇长为常务副指挥长的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派出所、卫生院负责人和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

(二)部门职责;各部门按照《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部门职责执行.

三、日常防控

(一)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有关要求,落实各项日常防控措施,健全管理组织,规范操作规程,明确每个程序的责任人及具体职责,加强防疫和监督检查,控制镇内感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村回乡人员登记工作。建立镇、村、组、片四级防控网络。镇机关包村干部为镇村联络员,各村也要建立防控机构,明确职责,专人负责。各村要以户为单位,每10至15户为一片,确定1名负责人,形成镇、村、组、片防控网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对外埠回乡人员摸排

各村要加强日常监测、信息沟通,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镇卫生院要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掌握有关信息,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对外来回乡人员进行严密排查,并做好登记。

(三)预防监测

按照县有关规定,做好有关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卫生院全部完成对摸排出来的回乡人员尤其是武汉回乡人员的预防监测,确保监测率达到100%。

(四)宣传教育

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公众法律知识和预防知识的普及教育,深入宣传有关预防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相关知识,督促村民搞好环境卫生,卫生部门与环境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有关宣传教育活动。

(五)建立报告制度

四级防控网络要严格执行信息日报告制度,各村、各单位信息员要做到准确、定时、定人、定向,将防控情况及时上报。同时要发动群众人人当信息员,及时向村指挥部报告,减少信息传递时间,如发现疫情半小时内必须报到镇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确保不出现漏报、误报、迟报的现象,以便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四、防控程序

(一)报告疫情

当镇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村分指挥部报告或其他人举报出现症状时,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报告,办公室主任立即向指挥长报告,同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上报。

(二)流调队赶赴现场

由办公室主任授权,办公室通知流调队人员赶赴疫点。

(三)对事发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办公室通知各村和镇卫生院对疫情现场采取控制性措施,对现场采取初步封锁、隔离控制措施,并等待进一步指示。

(四)初步诊断

经过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病理剖检等,对疫情的临床诊断指示做出初步确定,再由专家组做最后评估后,采集病样送上级实验室做进一步的血清学诊断。由县指挥部办公室给予指示。

(五)紧急启动预案程序

镇防控办公室主任向常务副指挥长报告流调队、专家组的诊断评估结果。由常务副指挥长向指挥长报告后,由指挥长封锁令,决定紧急启动预案程序;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时,直接启动二级预警机制,疫情重大时启动一级预警机制。

(六)治安、消毒、向导分队到位

办公室通知村和镇卫生院紧急启动预案程序,通知镇治安队、各村消毒分队、向导分队,在20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执行预案,各村同时应做好群众工作和各分队的配合工作。

(七)做好进入疫区的各项准备

镇办公室按信息统计分队汇总的相关情况通知物资储备分队,做好物资装运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通知各村和各分队,做好进入疫区的各项准备

(八)组成前沿指挥所

由镇长指挥牵头,在镇卫生院组成指挥所,疫点发生地的各村书记任指挥、村长任副指挥组成前沿指挥所,对疫情的处置实施统一指挥。

(九)各分队到位

封锁治安分队、各消毒分队、向导分队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同时物资供应分队、宣传分队、紧急免疫接种分队、医务分队、民政救济分队、信息统计分队、捕禽分队在30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集结待命.

(十)撤离现场

由区、镇指挥部命令,各分队分期分批撤离现场,消毒分队对废旧物资、防护服、鞋帽、口罩等统一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一)密切监视疫情

由镇防控办公室和流调队密切监视疫情14天。

(十二)解除封锁

由专家组提出评估意见报镇防控办公室,经上级验收后由上级政府解除封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