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思考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思考

一、应以实现“三共、三通、三无、三新”为和谐共建活动的终极目标

“和谐共建”的核心是在“和谐”两字上,关键是在一个“共”字上,通过开展和谐共建活实现工程建设单位与周边社区(村)之间的交流互动,拉近建设者与周边群众的感情与距离,最终实现“三共、三通、三无、三新”的目标。“三共”即:共建双方把加强社区(村)建设和加快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作为建设者和地区管理者的共同目标;把贯彻文明施工方针,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与社区(村)共同解决轨道交通建设中所碰到的困难和矛盾作为双方的共同责任;把各自的特长和优势作为双方的共同资源;“三通”即:结对双方明确专人进行联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系,通报情况,确保联系畅通、信息畅通、交通畅通;“三无”即:达到无建设工程中的违法乱纪现象,无不文明施工引起的扰民事件,无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目标;“三新”即:实现党员模范作用有新体现,党群干群关系有新进展,社区(村)工作有新提升。

二、应以搭建沟通交流机制作为开展和谐共建活动的有效途径

良好的沟通交流机制是确保和谐共建活动有力开展的保障,也是实现各方和谐共建的有效途径。一是要建立“结对”机制。在工程正式开工之前,提前梳理工程建设所可能涉及的社区(村),让施工单位项目部与周边有关的社区(村)结为对子,并签订共建协议书,明确共建各方的责任与义务,以“结对”形式拉开和谐共建活动的序幕。二是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结对双方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和工程建设进展,共同协调工程推进过程中引起的问题和矛盾。三是要落实“四个一”工作措施。施工单位通过分发一封公开信,向周边群众介绍轨道交通工程概况、建设意义、发展远景,争取群众的支持;设立一只意见箱,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组织一次参观活动,让周边群众近距离了解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难处,得到群众的理解;聘请一名协调员,收集社情民意,协调各类矛盾和问题,推动活动开展。

三、应以资源共享、活动共办、难题共解为和谐共建活动的基本内涵

资源共享,即以共建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为和谐共建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条件。作为共建一方,社区(村)一方面具有开展群众工作的优势,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分调动周边单位、医院、学校等方面的力量为外来建设者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关怀。而作为共建另一方,施工单位在工程技术、专业人员、资金物资等方面具有一定的长处,可以为周边群众提供修路搭桥、疏通管道、维修家电、结对帮困等力所能及的帮助与服务。活动共办,即共建双方在党建、工建、团建、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体育等方面开展广泛的合作和交流。通过共同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拉近共建双方的距离,增进彼此间的友谊与感情,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生动局面。难题共解,即面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征地拆迁、管线迁移、改道封路、噪音扬尘等众多难题,共建各方齐心协力,出谋划策,最终实现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和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的共同目标。难题共解是开展和谐共建活动的核心和关键所在,只有共建各方充分发挥合力,才能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四、应充分发挥共建各方单位党组织在和谐共建活动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作为开展和谐共建活动的组织方和策划方,建设单位党委应在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建设单位党委要加强活动的统筹和协调,建立“共建”活动的相应办法和工作机制,并把“共建”活动纳入工程管理的日常过程,了解掌握共建各方的有关情况,及时协调工程推进过程有关的问题,牵头组织共建各方围绕“和谐共建”主题开展丰富的活动。同时,还要加强活动的总结与宣传,为“共建”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氛围。结对项目部和社区(村)党组织应作为“共建”活动的专门领导组织,并以党组织书记为开展“共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把“共建”活动纳入党组织日常工作议程。其次,要充分发挥项目部党群干部、社区(村)干部、志愿者、义工以及热心居民在“共建”活动中的骨干作用,使之成为党组织开展“共建”活动的得力人。第三,双方党组织要围绕“共建”活动的基本内涵为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及物质保障。

作者:欧阳水平 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