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市民阶层的节日消费思考

宋代市民阶层的节日消费思考

【摘要】宋代处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承上启下的转型时期,经济发展达到了封建社会的巅峰。随着城市化的进一步加深,市民阶层开始出现。宋代的商业繁荣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节日消费开始兴盛。宋代市民阶层逐渐成为节日消费的主体之一,他们既是节日消费的创造者又是其享受者。宋代市民阶层的节日消费除物质产品消费外,精神娱乐消费比重在逐渐增加,同时还具有全民性、集中性等特点,皆从侧面体现出宋代城市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宋代;市民阶层;节日消费

宋代是我国商品经济自战国、秦汉之后的第二个发展浪潮时期。费正清教授称宋代形成了“商业革命”,经济的发展推动社会生活的进步。自20世纪90年代始,史学界对宋代节日研究的关注度提高,但多限于社会文化、生活习俗领域,较少涉及经济领域。分析宋代市民阶层的节日消费,可从侧面看出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程度的提高以及社会生活的进步。

一、宋代城市化及市民阶层的兴起

(一)宋代城市化的出现

与西方不同,中国的城市大多是以政治力量驱动形成。而宋代市镇的大量崛起意味着中国出现了以经济力量驱动而成的城市,城市的经济功能地位上升。这标志着中国从宋代开始出现了真正的“城市化”。宋代乡村人口开始涌入城市,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增加。如《梦粱录》所载:“村落百戏之人,拖儿带女……求觅铺席宅舍钱酒之赀。”众多乡村人口进入城市谋生,逐渐转变为城市人口。斯波义信曾指出,南宋时期汀州的城市人口占比高达28%。[1]城市经济功能地位上升。城市的经济发展不再限于城郭之内,而是辐射至周边农村地区,带动农村的商品经济发展,城市与乡村的联系进一步加强。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比重增加。宋代出现了专业化生产城市,例如丝织品有蜀锦、亳州轻纱;造纸有蜀笺、温州蠲纸等。“我国古代城市发展服务性行业大于生产性行业”[2],服务业的发展在两宋城市中较为繁荣。

(二)宋代市民阶层的兴起及其构成

自夏至唐,城市居民的主体为贵族、官兵等。宋代商业化和城市化迅速发展,城市数量及城市人口增多,在城市内形成了由商人、店主、手工业者、艺人、落魄文人、市井小民、雇工、流民等组成的市民阶层。宋真宗时期,西京河南府“定本府坊郭居民”[3],正式将城市非农业生产户口与乡村农业生产户口区别开来,标志着市民阶层的形成。坊郭户包括官吏、城居地主、工商业者等复杂成分。按照其所有的房屋、地产课税及经营资本多少划为十等。[4]上五等为坊郭上户,包括官吏户、地主、商人、手工业者、揽户等;下五等为坊郭下户,包括“贫乏小经纪人”“极贫秀才”等。宋代市民阶层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创造者,又为商品经济发展的享受者。宋代放宽了对城市商业活动的时间及空间限制,商人、小手工业者迅速崛起,促进了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市民阶层脱离农业生产劳动后无法自给自足,亦不能享受国家俸禄,因此这一阶层的消费需要建立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而在宋代较为和平稳定的内部社会环境背景下,商品经济的发展恰好为市民阶层的消费创造了条件。

二、宋代节日消费的发展

(一)宋代节日消费发展的背景

从民俗学角度来看,中国古代节日可划分为“农事”“祭祀”“纪念”“庆贺”和“社交游乐”五大类别。[5]这五种类型或单一体现,或交叉体现。因此,可再进一步概括为三大类:以农耕文明为核心发展而来的农事节日、在农事的基础上赋予其他含义的综合节日以及宗教节日。自夏至唐,中国节日活动的主题皆以祭祀为主,又可分为农业祭祀、祖先祭祀与神灵祭祀。[6]此时节日娱乐活动较少,且多为贵族阶层的特权,几乎不存在平民间的节日交易活动。

(二)宋代节日消费发展的表现

宋代开始,节日活动出现全民化、娱乐化、市场化的趋势。“不论贫富,游玩琳宫梵宇,竟日不绝。”[7]节日娱乐不再是贵族阶级的特权,普通百姓皆可参与。节日祭祀活动减少,精神娱乐活动增多,为宋代市民阶层精神娱乐消费创造了市场。开始出现针对性的节日市场,专门售卖与节日相关的物质产品和精神娱乐产品。每逢节日时期均为消费高峰期,节日与经济联系加强,市民阶层逐渐成为节日消费的主体。

(三)宋代节日消费发展的原因

生产对消费具有决定性作用。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表现为商品生产扩大、商品种类增多、市场流通活跃,这为宋代市民阶层的节日消费奠定了经济基础,也创造了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政府对节日消费的引导与鼓励。据《宋会要辑稿》载:“国初休假之制,皆按令式。”可推宋代法定节假日共一百一十三日。除官吏外,官营手工坊中雇佣工匠均有假期。此外,在节日期间政府不禁买卖,士庶皆可游玩。从政策上为节日消费提供了契机。

三、宋代市民阶层的节日消费类型

(一)物质产品消费

1.饮食类产品消费

宋代餐饮业较为发达,酒肆茶馆林立。饮食产品在宋代市民阶层的节日消费中居于首要地位。三月十五谓之“上元”,此日“市人卖拍头焦䭔”。为吸引顾客,小商贩会“敲鼓应拍,团团转走”。晨晖门附近也多卖吃食,“金橘、橄榄、龙眼、荔枝诸般市合,团团密摆”[8]。南宋上元节饮食产品更为丰富,制作更加精良。“水晶脍、韭饼,及南北珍果,并皂儿糕、宜利少、澄沙团子……”[9]售卖食品的商人会以小调唱曲吸引顾客购买。冬至后一百五十日谓之“大寒食”,住在城中的人们不论贫富皆倾城而出,或祭扫或郊游,“抵暮而归,各携枣䭅、炊饼”,可见郊外有众多卖面点的摊子。寒食后第三日谓之“清明”,此日各处集市都有卖稠饧、麦糕、乳酪之类的小食。五月初五谓之“重午”,此日街上有银样鼓儿、香糖果子、粽子、白团等物出售。卖粽子的商贩会将粽子摆成车马、亭台楼阁等样式吸引顾客购买。八月十五谓之“中秋”,中秋节盛卖新酒,酒楼前多挂“醉仙”锦旗以招引顾客。此时螯蟹、石榴、榅勃、孛萄为应季食品,集市上随处可见。[10]综上所述,宋代节日饮食商品种类繁多,以小食、水果、酒类为主。且商品会随着时节变化而更替,或为应季产物,或具有节日寓意。这些饮食商品除了自食以外,还常用于节日的馈赠与祭祀。同时商贩会通过叫卖、摆位、挂牌等手段招揽顾客,反映出宋代商人经商思想的进一步成熟。

2.装饰类商品消费

宋代是中国古代审美的繁荣期。宋人不论贫富都十分讲究在节日中的打扮,富者除了会置办新衣,也会将自己的车马装饰一番;贫者亦会用一年间积攒下的钱置办新衣。因此,装饰类商品消费是宋代市民阶层的节日消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元旦之日,马行街、潘楼街等处“皆结彩棚,铺陈冠梳、珠翠、头面、衣着之类。”即出现了专门售卖帽子、梳子、首饰、衣物的货摊。《梦粱录》中亦载,关扑奖品多有饰品、绢匹等。元宵之际,各家各户会于门楣挂上绣额珠帘,互相攀比。女子“皆戴珠翠、闹蛾、玉梅、雪柳、销金合”盛装出席,观赏花灯。清明之时,富者将自己的轿子饰以鲜花及柳枝。“卖花者以马头竹篮铺开,歌叫之声,清奇可听。”端午节物“百索”本用以饰门户,至宋演变为佩于身上的装饰物,出现了专卖“百索”的“鼓扇百索市”。至南宋时,临安端午扑卖之物中亦有“百索”。综上所述,宋代节日装饰商品大致分为两类:或为关扑奖励,或为应节产物。

3.祭祀产品消费

祭祀是中国古代节日的一大主题,又可分为祭祖和祭神。随着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节日祭祀用品也逐渐商品化,出现了专门的售卖市场。立春之时,为迎合鞭春习俗出现了卖小春牛的货摊,这些小春牛以百戏图装点,摆放在小围栏中供人购买。清明之时,纸马铺生意最好,“皆于当街,用纸衮叠成楼阁之状”,方便人们祭祖所用。端午节前,街上有卖桃枝、柳枝、葵花、蒲叶等辟邪之物。至端午当日,人们会将其置于门口供养神明以禳毒气。中元节前,街上已然开始售卖冥器,皆为纸糊的鞋帽、衣物等,放于纸架上兜售。同时还有售卖楝叶、麻谷棵儿、穄米饭等祭祖用品的摊子。纸马铺除了卖祭祖用品,也会在除夕前售卖辟邪用品,有门神、桃符、迎春牌儿等。综上所述,宋代祭祀产品种类丰富,不同节日的祭祀用品皆可购买,反映出宋代商品化的发达以及市场结构的完善。

(二)精神娱乐产品消费

1.关扑消费

关扑,又称扑卖,是一种性质的游戏,在宋代极为流行。宋代的关扑是一种诞生并服务于市场的市民娱乐游戏。关扑的内容十分丰富,吃穿用度一应俱全。商贩会以规则简单的玩法来吸引顾客消费,较为常见的玩法是掷铜钱。虽然北宋法律明令禁赌,但政府会顺应民意,于节日之时“官放关扑”。至南宋时,禁赌法令被破坏,关扑成为市场上常见的娱乐项目。甚至不分时间,持续到夜市,“扑买奇巧器皿百色物件,与日间无异”[11]。

2.玩具消费

宋代对儿童较为重视,符合儿童需求的玩具市场应运而生。玩具商品种类繁多,每逢佳节还会有应节玩具上市供人购买。清明节之时,市场上会卖一种以木制成可以活动的小秋千,有的秋千上还会加以图画装饰。此外,也会售卖一种木制或者竹制的玩具车,“皆可运行,或为载土车水车,其制不一”。可见玩具制作工艺已经相当纯熟。乞巧节是玩具市场最为繁荣的时候。“京师是日多博泥孩儿,端正细腻,京语谓之摩喉罗。”[12]这种泥制的人形玩具制作精良,栩栩如生,“悉以雕木彩装栏座”,赢得了上至皇宫贵族下至市民百姓的喜爱,甚至于市井儿童之中掀起了模仿的潮流。除摩喉罗之外,商贩还会售卖“水上浮”“谷板”“花瓜”等玩具,类似于今天的微观模型。由此可见,宋代的玩具不再是贵族奢侈品,市民阶层亦可购买。

3.观赏百戏消费

由于宋代内部长期和平稳定,加之商品经济发达,社会上形成了享乐之风,每逢节日人们常去歌舞娱乐场所游玩。元旦之时,“间列舞场歌馆,车马交驰”,可见前去娱乐场所的游人众多。元宵节更加热闹,御街两侧的百戏摊子紧密排列,鳞次栉比,有奇术异能亦有歌舞百戏,乐声嘈杂十余里。各种表演“奇巧百端,日新耳目”。自乞巧节过后,勾栏瓦肆中的艺人就开始表演“目连救母杂剧”,直至中元当日,游人如织,观众是平常的两倍之多。宋代民间演出多为商业性演出,或需购票进入观看,或以“讨赏”的形式收费。因此,观赏百戏消费也是宋代市民阶层节日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宋代市民阶层节日消费的特点

(一)市民阶层节日消费具有全民性特点

宋代市民阶层按照资产分为十等,贫富差距极大。但是宋人重视节日之风与节日消费行为却不分贫富。富者节日之时吃穿用度极尽奢华。七夕促织价值三贯之多,衣着打扮一袜一领即费千钱,掷银六千只为盖一座乞巧楼。种种皆可看出富人的节日消费金额之高,所用物品制作之精良。贫者在节日中也会产生消费。如《东京梦华录》载:“一年之间,积累假借,至此日更易新衣。”生活较为困难的人会在平日中攒钱或者在节日即将来临时借钱以供节日消费。可见市民阶层无论富者贫者均会在节日时进行消费,只是消费金额,购买物品质量、数量有所差距。

(二)市民阶层节日消费具有集中性特点

市民阶层节日消费的集中性表现为两点:其一,消费金额集中。节日是市民阶层消费的高峰期,富者一掷千金,贫者积累假借。宋人对节日十分重视,因此无论贫富,节日消费均会高于日常消费。其二,消费产品集中。宋代不同的节日会形成相应的节日市场,节日市场上的商品均应节或应时。因此,市民阶层节日消费所购买的商品内容集中,仅存在数量、质量、金额等差异。

(三)娱乐消费是市民节日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心理学角度看,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的需求分为物质与精神需求,只有物质需求得到满足后,人们才会追寻精神需求。从经济学角度看,人们的消费分为物质和精神消费,只有在物质消费得到满足后,人们的精神消费比重才会增加。宋代关扑盛行,针对儿童的玩具市场形成以及勾栏瓦肆中百戏表演增多等现象,都证明了市民阶层精神娱乐需求在逐渐增加。也能反映出宋代市民阶层能基本解决温饱问题,整体经济水平较前达。

(四)市民既是节日市场的创造者

亦是享受者手工业者、艺人、商人、店主是市民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节日消费产品需要由他们创造并售卖。手工业者会根据节日需要创造出应节商品;艺人会在节日时表演相应节目;商人、店主会通过各种手段进行促销招揽顾客,这些行为都会促进节日消费的繁荣。因此,他们是节日消费的创造者。节日消费的繁荣又为商人、店主创造商机,增加收入;也为下层市民创造谋生之路,贫者可以成为服务行业的廉价劳动力或者杂耍艺人以谋求在城市中的一席之地。而这些市民通过经商、服务所挣钱财皆会用于节日消费中,最终形成了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经济循环。因此,他们也是节日市场的享受者。

五、结语

节日可以借助文化的表象创造出经济价值。宋代节日经济的发达是宋代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又对宋代整体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反作用。市民阶层在宋代节日市场上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其节日消费也存在一定局限性。此时阶级并未打破,市民的节日消费与皇室贵族依然存在较大差异。且市民阶层中贫富差距较大,大部分市民阶层购买力受到限制。研究宋代市民阶层的节日消费可以看出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市民阶层开始崛起,以及消费主义社会风气的兴起。直至今日,各国政府依然会以节日带动消费,促进经济发展。

作者:何洛冰 单位:重庆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