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发展下的社会管理

互联网发展下的社会管理

一、互联网条件下我国社会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科技迅速发展和互联网的广泛使用,给社会管理带来了很多新问题,使未来社会的矛盾提前出现,也暴露出现行社会管理体制、体系中自身的不足,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其主要表现为:

第一、干群矛盾较为突出,即群众对干部———专职的社会管理者的社会事务处理方式和服务绩效感到不满意,互联网的使用放大着这些问题。其原因主要有:一是民众的素质普遍提高,社会管理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管理水平和质量的预期也相应提高,管理者仍然按照原来的要求及思维惯性运作,导致群众不满意,干群矛盾比较突出。二是部分管理者素质不高。三是部分管理者未能正确对待民众的监督与问责。四是社会管理制度缺陷。五是极少数的管理者道德败坏,引发群众公愤。

第二、对利益重新配置的呼声很高,民众的经济诉求大于政治诉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也在不断变化,客观上要求社会利益的重新配置。由于竞争压力向劳动者身上转移,劳动力过剩引发劳动者话语权丧失,社会相关的分配政策和利益管理滞后或不同步,导致行业收入差距拉大,社会各阶层出现了不同的利益诉求。另外,经济活动中的民本问题,加大了经济问题的社会化。如拖欠工资、企业管理者殴打员工事件等,引起社会公愤,互联网有着推波助澜的作用,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第三、相对温和的诉求方式反映出深刻的社会内容。目前,我国民众激烈的诉求方式较为少见,通常以温和的方式进行。民众用温和诉求方式关注的主要问题多集中在就业、收入、社会保障、教育、住房等方面。表明民众的民本理念的形成与扩散,导致社会成员个体意识、财产意识和维权意识的觉醒,注重现实生活的质量而摈弃以往“禁欲主义”、“理想化”的行为取向。问题背后的政治方面的诉求正在逐步显现,民主、公平、正义、自由等政治诉求即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不断增强,值得我们关注。

第四、社会矛盾的演化空间大,个案问题容易演化成整体化的矛盾。现阶段的社会矛盾往往带有普遍性和连带性,在互联网条件下更容易迅速扩张,从社会矛盾演化趋势角度看,矛盾的再生空间很大。

例如,“上访”数量居高不下、劳资纠纷的数量上升迅速,劳资矛盾的显性化,新生代农民工对遭遇歧视的维权,甚至出现了社会不公平的代际传递现象,表明利益的争夺已经演化成利益集团的矛盾。

随着民众法治意识的成长,民众维权活动会增强,将加重社会矛盾。

第五、解决社会矛盾常常会陷入两难境地。

在解决此种社会矛盾的同时,却会引发彼种社会矛盾。

例如,商品房的房价与行业发展、工资与成本、就业与投资、社会劳动保障与资金募集等等,解决这些社会问题时常常遇到难以避免地出现此消彼长的情形。

同时,现阶段法治建设明显滞后以及社会管理体制的缺陷,各种各样的潜规则以及无规则现象各有各的生存空间,使得人们在判断或解决社会矛盾时往往缺乏统一的标准,许多社会矛盾解决起来此起彼伏,非常困难。

二、互联网条件下加快我国社会管理创新途径

第一、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仍是管理理念的更新。

在现代社会中,只有树立“以人为本”为中心的观念,才能跟上时展的潮流。创新可以使管理更有成效,更好地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让民众能够“体面的工作”,在社会管理中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社会价值,确保现代社会管理的实效性和持续性。

第二、努力构筑诚信、可靠、真实的互联网环境。

民众大量参与社会事务和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媒体高速传播,对信息的基本要求就是可靠、真实、具体。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实现普遍的诚信,信息的提供者与传播者或讨论者要具有较高的素质和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克服狭隘的视野和局部利益的局限,站在社会公允的立场上,传播真实信息,讨论社会公平,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等等。

我们要创新形式,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在传播信息上的优势,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广泛、全面地提高社会管理者与民众的素质,倡导人的诚信品格、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和社会责任,形成普遍诚信的局面和良好的社会风气,为现代社会管理优化基础条件。

第三、我国社会管理的创新要根据现代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和利用互联网信息传播的规律,致力于现代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的创新与完善。不断创新社会组织的发展与运作,保护、促进社会民主政治发展,包容社会的异质性和多元性,实现社会矛盾解决机制常态化。

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对现有社会管理组织系统的互补作用,创新民众参与社会决策、为解决社会问题建言献策的管理方式,提供更方便的渠道使民众更多地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实行亲情化服务、人性化管理,做好社会化管理本位向民本化服务本位的转换。强调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管理,实现由防范型管理向平等型、服务型、无偿型管理转变,让群众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感到更快捷、更便利、更文明、更和谐,用更积极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第四、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环境中政府管理社会职能的合理定位。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科技利用具有可塑性和倍加效应,会给社会管理带来风险。因此,既需要加强对互联网等现代媒体的管理,使之为社会管理服务,同时,也需要加大社会管理的创新,完善党和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强化组织、引导的职能,使社会管理在政府主导下,社会成员广泛参与乃至共同管理,构建全新的完善的社会管理体系,实现社会管理的良性循环。

第五,构建更加完善的法治体系。法律既是社会管理的依据,又是管理的手段。社会管理创新必须有法律规范支撑,从制度层面上确保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效性和持续性,用法律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做到依法管理和服务,形成社会管理创新与发展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