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感染监管状况调研

妇产科感染监管状况调研

作者:刘小丽 梁建生 邓兵 徐桂兰 朱军生 王斌 刘德丰 单位: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医院感染管理基本情况本次调查的35所基层医疗机构均配备了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但只有5所医院配备了专职人员,专职人员配备率为14.3%。所配备的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中,有85.7%为护理人员,多数只有大专学历,平均年龄为50岁。62.9%的医院有消毒隔离制度,71.4%的医院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只有22.9%的医院有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消毒管理情况调查的35所医疗机构中,34所配备有压力蒸汽灭菌器,其中30所为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器,4所为预真空式或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仅26.5%的医院能自行开展生物监测,4所使用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单位中,有2所未开展B-D试验。压力蒸汽灭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为57.1%。有34.3%的医疗机构灭菌物品包装上有灭菌标识,60%以上单位灭菌物品包装上无标识或标识不完整。35所医院妇产科检查室和手术室均安装有紫外线灯,均能每天照射1~2次,照射时间在30~60min,有85.7%的机构有照射记录,只有45.7%的机构每3~6个月开展1次紫外线辐照强度监测。

医疗废物污水管理情况所调查的35所医疗机构均能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交、集中处理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62.9%的机构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97.1%的机构能把诊疗过程中产生医疗废物使用黄色垃圾袋盛放,68.6%的机构能把损伤性废物放入一次性使用的利器盒。71.4%的机构配备有二氧化氯或臭氧污水处理设备,均无专人管理,只有44.0%的机构能正常运行,只有少数单位进行污水中余氯浓度监测,均不进行微生物监测。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情况所调查35所医疗机构中,有54.3%的医院妇产科医生在进行诊疗操作时能佩戴一次性乳胶手套;74.3%的机构医护人员在清洗消毒时能佩戴橡胶手套,仅有2.9%能佩戴防水围裙。

手卫生情况调查表明,武汉市基层医院妇产科基本没有非接触式水龙头,91.4%的机构在诊疗区内设有手动式水龙头;有56.3%用肥皂洗手,有34.3%用公用毛巾擦干;只有28.6%的机构在洗手处张贴《标准洗手法》的流程图(表1)。2.6消毒质量监测结果本次调查共采集不同消毒对象样品174件,合格170件,平均总合格率为97.7%;其中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效果检测合格率为97.0%,紫外线灯辐射强度合格率为90.9%(表2)。

妇产科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科室,因此要求医务人员具备专门的业务素质,这样不仅有利于妇产科诊疗工作质量,同时对于搞好医院感染防控工作也很关键〔1〕。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在具备相对专业素质基础上,还要有护理学、检验学、流行病学、医院消毒学等相关知识。本次调查发现,武汉市基层医院只有14.3%的医院配备了医院感染专职人员,且学历偏低、年龄偏大,这在某种程度上很难保证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质量。建议要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队伍建设,增加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配备,经过统一培训,持证上岗,真正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对预防和控制医源性感染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多数医疗机构能拿出有关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但是大多没有针对性,有些管理制度只是照抄照搬一些法规条文,没有结合该医院自身情况进行细化、内容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的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适合自己医院,且便于操作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本次调查发现,武汉市基层医疗机构消毒质量整体合格率较高,常规监测项目均合格,但一些关键项目或重要项目尚不尽人意。多数医疗机构配备了压力蒸汽灭菌器,但有42.99%以上的压力蒸汽灭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灭菌效果监测不规范,甚至有某家医院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效果检测不合格。另外还发现少数单位压力蒸汽灭菌设备使用年限过长,大部分医疗机构消毒灭菌后物品无专区存放,直接发放到各个科室;并且灭菌物品包装上标示信息不全,缺乏可追溯性。建议建立区域性消毒供应中心,既提高质量又节约成本,达到了资源共享〔2〕。

医务人员手卫生是一种最基本、最简便易行的有效预防和控制病原体传播的手段,洗手的条件及合理的设施是保证卫生洗手质量的基础〔3〕。本次调查发现,武汉市基层医疗机构有56.3%用肥皂洗手,有34.3%用公用毛巾擦干,加之执行率低,直接导致医务人员手卫生质量得不到保证。因此,必须改善医院重点部位手卫生设施,安装非接触式水龙头,使得洗手和手消毒不会受到二次污染,确保手卫生质量。引进卫生质量较好的洗手液和自动出液器,严格执行手卫生指征和六步洗手法;采用快速手消毒剂和无菌干手器材和装置,发挥手卫生措施在医院感染预防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