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文化资源开发利用问题研究分析

酒文化资源开发利用问题研究分析

酒文化资源的开发以产业的健康发展为直接的价值取向,解构酒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问题,需要以白酒产业为重要依托来展开。但是应该看到的是,在以白酒产业为主要依托的白酒文化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尚存在种种乱象(天价酒,塑化剂,公款消费以及种种失灵现象),反映出类似的竞争性产业发展在新阶段面临的新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导致酒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陷入矛盾重围并导致不可持续性;另一方面也表明了酒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可避免的“条件性”。有效地开发利用酒文化资源以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需要建立这种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上合理有效的秩序。经验证明,这种秩序无法在单纯市场自发的条件下得到建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制是一种内在要求[6]。因此,在酒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引入“规制”成为必要。基于这种判断,在市场交易、管理交易和配额交易的路径上,建设私人规制和公共规制相结合的规制体系,将为区域经济发展中酒文化资源的有效开发提供保障。以“规制”思路为导向,将对现实的产业发展和关联文化资源的有效开发,产生极强实践指导价值,并具有重大的政策含义。

酒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制路径

1.规制、路径与基本原理规制本身是一种制度安排,并通过制度资源在质和量上的供给调整,改变经济部门主体行为活动的边界,由此确定其行为开展可遵循的基本框架,并形成影响和改变效率水平和性质的影响力。规制影响力的发挥,依托于特定的规制路径,以及在相应路径上及路径之间形成的作用机制。就规制主体来看,可分为政府和非政府主体两大类[7]。规制的路径也存在政府规制和非政府规制。政府规制也即是“公共规制”[8],其以政府职能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为主体,依靠正式的制度供给来建构行为框架,借以约束和调整客体对象行为,达到干预调控的目的性。非政府规制通常被视为私人规制。这种规制的实施主体是非政府主体,包括法人、自然人及其集合。其规制功能的实现以微观层面的正式制度供给和非正式制度供给为基础。规制内在的结构体系,为此处围绕酒文化资源开发利用规制路径进行的分析,提供了一个赖以依托的基本框架。

2. 酒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制路径分析为概括表现酒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制路径,这里结合图 1 进行剖析(图略)。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主体之间的行为通常可以用交易来概括。依据交易的不同性质,可以划分为市场交易、管理交易和配额交易[9]。如果把酒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本身“行为化”,那么,这种资源开发利用过程本身便是各种路径下交易的展开。基于这样的交易结构划分,对酒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制路径得到塑形。在将酒文化资源导入规制路径的思路上,存在路径选择、作用机制、功能载体和目标能结点。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市场交易渠道涉及平等主体之间交易,作用机制体现为市场自身内在的机制形式,比如价格机制、供求机制、风险机制和竞争机制等。在假定市场完全的条件下,其主要的功能载体包括供给部门、消费部门和中立部门。市场自发的条件下,以非正式制度为支撑的“私人规制”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事实上,在我们强调市场有效性的同时,客观上已经肯定了私人规制的重要性。这种规制的范畴包括针对主体自身的及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规范与约束;(2)在管理交易的路径上,涉及到层级关系与管理控制,其作用机制表现为组织管理职能的建立与实施,并以微观层次的制度建设与供给为基础。它的功能载体主要是具有经济组织形式的企业。因为企业的主体性质,所以,这种借助于企业自身的管理职能得以实现的规制,仍旧属于私人规制的范畴。与市场交易渠道的私人规制相同,这种规制的内涵中包含了自觉性要求;(3)在配额交易的路径上,通常存在交易主体地位的不平等。权能优势方通过成为制度资源的供给方,借助宏观调控的系列手段,对目标对象进行公共规制,以追求和实现带有全局性、整体性和长远性的目标。三条规制路线存在对立统一的关系,反映了宏观与微观、强制与自觉、规范与自发等的协调要求。

规制路径下酒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逻辑演绎

1.市场交易路径下,私人规制中酒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实现市场交易路径的规制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地位,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即是对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哲学前提的修正,是导致交易主体具备良好道德情操的前提。私人规制的目的是引导供给部门、需求部门进行合理价值取向,并在中立部门正确价值取向的导向与影响力作用下,规范与优化交易主体的行为,促长行为约束的自觉性,实现多元利益的统一。在市场交易路径下,酒文化资源配置依靠市场自身的内在机制得到实现。在现实的市场条件下,市场的无安全性和有效性条件无法实现,因此其机制对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也并不充分。因此,酒文化资源在相应市场上依托自身的机制实现资源配置的同时,需要运用私人规制的力量,实现约束和纠偏的影响效果,以保证和促进酒文化资源配置的效率。这种私人规制的实现,借助于非正式制度作用影响下,主体行为符合规范的自律,由此营造利于实现酒文化资源优化配置的有序、开放、竞争和高效的市场环境。

2.管理交易路径下,私人规制中酒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实现在管理交易路径下,酒文化资源配置将市场机制作为外生性变量,更加强调组织内部及同类组织之间的组织制度资源的建设与实践。在获得交易路径支持的前提下,管理交易路径实现规制的根本依托,是组织制度的建设与组织职能实施,并由组织内部的科层安排提供保障,并付诸于科学管理。在一定条件下,组织之间建立的外部协调系统,也将为这种路径下,酒文化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提供支持。

3.配额交易路径下,公共规制中酒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实现配额交易路径下,酒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依托正式制度建设,并依托政府主体提供的优势暴力资源,保障其实现和实施。应该明确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公共规制通常具有宏观调控的性质,并辅之以必要的直接管制。换言之,酒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需要政府为主体,实现行业运行所需要的一般性制度资源供给,并保障期权威性和普遍的约束力;但另一方面,它提供的仅仅是一个可供遵循的基本的框架,而不是具体详实的计划安排或实施步骤。显然地,在公共规制形成的制度资源及其框架下,酒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仍然要以市场微观经济组织作为基本的实践载体,并在市场交易和管理交易的路径上得到具体的贯彻和实现。#p#分页标题#e#

结束语

对酒文化资源开发利用规制路径的选择,旨在提供在规制路径在实现酒文化资源优化配置的概念型思路。规制立意的基本依据是市场的非效率,规制的实质是通过有效的制度资源供给与累积来引导或约束主体行为,规制效率的保障依赖于在各个交易路径下的具体选择。而总的来说,酒文化资源开发利用规制路径的实践,要以对酒类产业充分的经验研究为基础。

本文作者:苏奎 单位:四川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