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资源开发的可行性

桂林旅游资源开发的可行性

 

一、桂林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   生态旅游资源作为生态旅游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发展生态旅游业的前提和基础。生态旅游资源的规模、数量、品牌及特色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生态旅游发展的规模和水平。桂林民族众多,地域辽阔,地理环境复杂多样,再加上历史悠久,孕育了丰富的旅游资源及人文生态旅游资源。   1.桂林自然资源极其丰富桂林地质条件复杂多样,山脉纵横,山川秀丽,物产丰富,有的为河流的发源地,形成了许多旖旎的自然风光,是全国自然生态旅游资源规模宏大、数量较多、种类齐全、品位较高的区域。截止到2009年底,广西自然旅游资源数量占全国的数字统计:“部级自然保护区:广西15个,全国307个,民族地区占全国的4.9%;部级风景名胜区:广西3个,全国187个,民族地区占全国的1.6%;部级森林公园:广西7个,全国660个,民族地区占全国的1.1%”。尤其是桂林山水、花坪部级自然保护区、猫儿山部级自然保护区,开发和利用其天然的生态旅游资源对桂林经济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2.桂林人文生态资源众多桂林拥有多姿多彩的精神文化财富和传统的物质文化成果,还有众多的名胜古迹和历史文物,孕育了绚丽多彩的人文生态旅游资源。桂林的民俗民居、民族歌舞、民族服饰以及民族文化孕育了桂林的民族风情;还有桂林悠久的历史、璀璨的文化、文物古迹,像印象刘三姐、兴安灵渠等在海内外享有较高的声誉;桂林的美丽风光如阳朔的自然风光;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及珍贵的文物古迹相结合,形成桂林充满色彩和强烈吸引力的生态旅游景观。   二、桂林地区开发生态旅游资源的有利形势分析   1.当今国内外生态旅游蓬勃发展的趋势给桂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社会大环境生态旅游已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潮流,从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环境规划署和世界旅游组织通过了《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提出了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及行动计划,到1999年国家旅游局开展生态环境活动,与世界旅游组织联合召开“可持续发展及中国生态旅游市场促销研讨会”,到2007年“中国国际生态旅游博览会”掀起了生态旅游热潮。使生态旅游的发展在世界范围内引起重视,形成社会大背景。这种热潮为桂林地区发展生态旅游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如桂林的猫儿山、资源的八角寨、龙胜的龙脊梯田等因发展生态旅游脱贫致富。2.桂林地区开发生态旅游资源有利于促进生态旅游的国际、国内大环境的逐步形成我国从第一个部级森林公园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的建立→首届生态旅游学术研讨会的召开→以湖南张家界和四川九寨沟等为主要生态示范推出的“99昆明世博会”和“99生态环境游”活动,同时与世界旅游组织联合召开了“可持续发展及在中国生态旅游市场促销研讨会”→2002年的“国际生态旅游年”→2007年“中国国际生态旅游博览会”,进一步使生态旅游发展达到高潮。为桂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提供了良好的机会。   3.时代的需求为桂林地区发展生态旅游提供了重要契机随着当今城市的迅速发展,人口急剧增加,环境污染日趋严重,人们对回归自然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热衷于生态旅游,为桂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提供了好的契机。   三、桂林地区开发生态旅游资源的不利因素分析   1.旅游资源的损害与浪费桂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的粗放开发和盲目的利用,造成许多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的损害与浪费。如政府部门在开发生态旅游资源时,缺乏全面的科学论证、评估与规划,匆忙开发,特别是新旅游区的开发,在缺少必要论证和总体规划的条件下,如果盲目地进行探索式、粗放式开发,就会带来无法弥补的后果。且桂林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和管理相对落后,开发资金不足,基础设施也比较落后。2.旅游需求的差异化对桂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代旅游者大多力求参与性、教育性和实质性的旅游,对旅游目的地的选择日益多元化,旅游者这种多样化的需求对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桂林生态旅游产品比较单一,形象也不突出。   四、桂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的主要原则   1.桂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应遵循“永续利用”的原则。通过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者的协调,使当代人用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旅游资源利用,造福子孙后代。2.桂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应遵循“保护性开发”的原则。3.桂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应遵循“特色性开发”的原则。旅游资源贵在稀有,其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与众不同的独特之处,即特色。有特色,才有吸引力;有特色,才有竞争力。特色是旅游资源的灵魂。4.桂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应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五、对开发桂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的主要建议   1.政府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   (1)政府部门对生态旅游资源进行科学的规划,并建立相关的评估体系。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进行统一部署,做好旅游开发与建设的项目审查、规划和协调工作,避免杂乱无章、缺乏统筹考虑的弊病。(2)对桂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开发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以保护桂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得到永续利用。比如,规定生态旅游的消费模式,征收生态区的生态环境费用,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森林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等。(3)对桂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开发还要做好环境检测保护工作,要建立科学的生态监测、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对资源开发采取预防性、监控性、综合性环保措施。   2.协调生态旅游的利益相关人员的关系,采取不同措施对生态环境进行管理和监督   (1)对生态旅游区的管理人员(包括景区环境管理的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生态旅游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采取邀请生态学专家、旅游专家进行知识培训,来提高他们对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认识并进行相关监督。(2)对参与生态旅游活动的游客进行宣传教育,规定他们不得随意破坏旅游区内的一切生物资源和自然景观,并维护旅游区的环境卫生。(3)对民族地区生态旅游地的当地居民,运用生态旅游教育专栏、广播、电视、相关互动活动等形式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当地文化和习俗的保护观念的教育宣传。活动应通俗易懂,以便于当地居民接受。#p#分页标题#e#   3.分阶段稳步推进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景点设计以原生态为本   在进行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时,不要操之过急,也不能随意放任,要分层次、阶段式推进,确保安全、稳步地发展。另外在景点设计上也应保持原始性和真实性,即保持大自然的原始韵味,保护当地的传统文化,旅游接待设施要与当地文化协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