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督与控制的结合

审计监督与控制的结合

 

审计监督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审计机关除了运用审计手段进行审计查证、审计调查、审计反馈之外,还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或法律手段控制被审事态的发展,这种控制,有事前的、事中的和事后的,因此说审计具有控制职能。只有审计控制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才能保证审计目标的实现,完成审计任务,达到审计目的。   一、审计控制职能的概念   审计控制职能是指审计机关对被审经济事项具有规范其行为,控制其发展的功胎.审计控制是“根据预定的审计目标和既定的环境条件,按照一定的依据审查监督被审单位经济运行状态,调整偏差,排除干扰,使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运行在预定范围内,并朝着期望的方向发展”,以达到规范企业行为,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审计控制是间接控制,多以信息反馈的方式进行.其审计的时间通过事前审计(如对荃建投资预算的审计)和事中、事后审计实施控制,以事后审计为主.审计机关通过对被审事项有关资料的收集、审核、调查、分析及加工整理,将其真实情况和存在的间题,反该给管理者或决策者,来调整或补充原来的安排,实现审计控制.审计机关的独立超脱地位,决定了审计信息具有抗干扰、真实性强、可信度高的特点,信息质t优于会计信息和其他经济信息。因此使用价值高,通过审计反镇对经济行为进行控制,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发展.   二、实橄诊计控栩的法律保陈   《审计法》通过斌予审计机关的必要权限,保障了审计控制职能的发挥,一是《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报送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报告,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从报送的资料中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二是审计机关.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什帐称、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有权进行审计调查.以确认被审事项的真实性,从中发现问题,三是“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有权“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以上规定为实施审计控制提供了法律保阵.   三、诊计控侧的手段和方法   1.审计控制的手段   ①行政手段.对被审计单位违反规定,阻碍审计检查的,通过贵令改正或通报批评.给予警告等手段实施审计控制。   ②经济手段.对违规、违纪行为,根据违纪性质,可通过给予被审计单位经济处罚的手段实施审计控制。   ③法律手段.对违法违纪严重,需要依法惩处的,可通过移送司法机关进行惩处的手段实施审计控制.   2;审计控制的方法   ①审计规划法。对审计控制活动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安排,确保审计控制目标的落实。   ②审计验证法。通过对被审单位有关帐、证及资料的核实、审查,对有关财产进行清查的方法,确认被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为实施审计控制提供审计证据和审计信息.   ③工作底稿法.对审计控制的执行过程及审计事项的有关情况进行记录,并收集有关原始记录,以全面反映被审事项的全貌,为确定经济活动偏差提供证明材料,为做出审计评价提供依据.   ④审计评价法。对被审事项进行评价,确定其性质时所采用的方法,主要是对被审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真实性、有效性以及被审资料的可信性做出恰当地评价,为编写审计报告提供依据。   ⑤审计报告法。指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汇报,一是审计的方法及过程;二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三是对被审事项的评价,四是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为领导制定审计意见作出审计决定提供依据.   ⑥调节方法。指对控制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或干扰如何进行校正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的形式.提出校正的方法,根据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由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审计控制的落实,完成审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