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部门事业发展规划

区人社部门事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新时期的新变化新特点,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对于实现“强区富民,振兴”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要求,现制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

总结“十一五”期间的工作,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城乡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五年来,我区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优势,加大了投入力度,扩大就业和培训宣传深度和广度,顺利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保持了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十一五期间,我区严格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加强就业培训,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全区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4万人,平均每年0.8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万人,平均每年1.8万人。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比2005年下降1个百分点。

2、社会保险体系日臻完善,保障民生作用充分发挥。十一五期间,我区以“保障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大力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大宣传,群众的社会保障意识普遍增强,社会保障政策越来越完善,保障范围越来越广,保障水平越来越高,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为主干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已经形成,社会保障功能逐步显现,为保民生,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一五期间,全区累计收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7.62亿元,年平均增长率在25%以上,年收缴5.38亿元(预计),比2005年增收3.71亿元,增长222%。全区累计发放各项社会保险金13.5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撑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较好地发挥了社会保险“安全网”、“稳定器”作用。

3、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围绕我区“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牢固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理念,大力引进高层次、急缺型人才为我区重点工作服务,加强人才培养力度,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年以来,引进外国专家10余人次,全区培训各类人员3.28万人,开展技能鉴定1.6万人,培养技师、高级技师518人,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达0.4万人。年度对比,新增专业技术人员1.14万人,增长15.5%。

4、公务员队伍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全面完成了区参照管理单位人员登记工作,公务员及干部队伍管理制度不断健全。紧抓干部队伍培训工作,通过双向交流、上挂下派等多种形式,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5、维护职工权益,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强三部法律的宣传、培训、普及和贯彻落实,完善机制,加强管理,劳动关系调整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年以来,全区检查用人单位6000户次,涉及职工39.6万人次,为劳动者解决拖欠工资390万元;受理举报案件立案296起,结案296起,结案率100%。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22起(非立案574件),结案率100%。有效地维护了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6、各项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十一五期间,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深化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制度更加完善。改革完善计划安置军转干部考核计分办法,全面完成了军转安置任务。

二、“十二五”时期工作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市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按照区委“强区富民,振兴”战略目标,努力扩大和稳定就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公务员管理,扎实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区做出新贡献。

三、“十二五”时期工作发展目标

“十二五”末,力争在全区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社会就业更加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的奋斗目标。

1、积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十二五”期间,力争每年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6000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1.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

2、加快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政策规定更加完善、管理服务更加规范、运行机制更加高效、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到“十二五”期末,全区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3.5万人、22.7万人、9万人、10.34万人、13.5万人和32.01万人以上。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围绕巩固加强农业、做强做大工业、提升发展以旅游为龙头的服务业,大力引进各类人才智力,大力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通过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工作机制。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年培养高技能人才600人,年开展在职职工培训、创业和再就业培训等各类培训1.87万人。

4、健全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和《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加快完善公务员制度,健全公务员管理机制,强化公务员培训,全面推进公务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5、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为重点,完善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投诉案件查处力度,妥善处理各类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统筹协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工作;进一步完善军转干部安置制度,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安置机制。#p#分页标题#e#

四、主要工作措施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城乡就业。

(1)全面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继续完善税费减免、保险补贴、培训补贴、担保贷款、就业援助、企业裁员、财政投入、平台建设等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延续充实扩展完善扶持政策,强化政策落实机制。健全和完善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制度,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岗位开发和重点帮助的机制。加大政策落实调度力度,切实加强对就业再就业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检查,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全面推行城乡统筹就业。依据“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共同发展”的社会经济发展原则,学习借鉴其他县市区经验,将城乡人力资源进行科学整合,以良好的就业环境,提高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力争到“十二五”末实现城乡统筹就业。

(3)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和管理制度。依托街道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积极开发社区就业资源,大力发展社区服务,构建集岗位开发、再就业服务、托底安置于一体的基层就业服务体系。

(4)巩固发展创建创业型城市经验。总结利用好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经验,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并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培训范围。通过健全创业服务组织、完善创业服务内容和搭建培育创业服务载体来搭建创业服务平台。通过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健全创业投资机制、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等方式搞好创业融资服务。

2、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养老保险。一是进一步加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基金应收尽收;二是逐步探索解决城市未参保老年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三是贯彻落实省级统筹的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市级统筹;四是加快推进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逐步提高做实比例,争取各级财政加大投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基金支付压力问题积累资金;五是继续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研究做好过渡期(年-年)结束后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平稳衔接工作;六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2)失业保险。一是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二是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的作用;三是加强失业调控工作,建立失业保险预警制度;四是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建立健全失业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调整情况,适时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3)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继续做好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扩面工作。通过包容性和灵活性的政策引导和有效的强制措施,全力推进三项保险扩面工作。力争“十二五”末,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力争达到22.7万人以上,参保率达到95%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34万人以上;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5万人以上。

(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是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国家新农保试点和地方新农保探索试点;二是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对新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行即征即保。

3、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进完善政府特殊津贴、百千万人才工程和有突出贡献专家等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制度,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专家,开展大规模继续教育,努力造就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2)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的趋势,整合优质资源,依托条件好、质量高、管理规范、技术先进、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龙头企业,分项目建立在区域内或行业内起示范作用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速度,扩大培养规模,满足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3)强化就业培训。实行市场化运作,整合培训资源,依托有招标资质的第三方面进行招投标认定定点培训机构,加强对定点培训机构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对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培训学员培训信息实名制管理。建立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就业效果挂钩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个人报销、机构报销、用人单位报销的要求,科学制定培训补贴报销程序和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选拔体系、考核评价奖励体系、管理服务保障体系,发挥高技能人才的带动引领作用。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实现技能人才初中高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加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就业准入制度

4、加快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以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与建设,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发挥好公务员队伍在提高政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中的主体作用。

(2)创新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建立我区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利用好信息资源。认真做好公务员任免等日常管理工作,逐步推进公务员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3)着力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制定实施年度公务员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建设一支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目标,加大公务员的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

5、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1)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推进劳动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2)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全面开展用工备案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督促企业建立职工名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动态管理,全面开展用工备案工作。依托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结合社会保险数据库、就业失业登记等工作,采集劳动用工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并实现劳动保障业务“一条龙”服务机制。#p#分页标题#e#

(3)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完善“全程调解机制”。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重点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员进街道(乡镇)、社区,培养基层协调劳动关系的骨干力量,落实职责任务,切实发挥街道(乡镇)、社区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

(4)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按照“主体协商、三方指导、政府调控、依法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规范工作制度。巩固和完善三方协调机制,推进街道(乡镇)、社区、区域性、行业性三方机制建设,形成多层次、全方面的工作格局。

(5)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以“维民权、保民安、促民生”为目标,深入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评价活动,完善以诚信数据收集体系、动态监管体系、信息交流体系、失信惩戒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引导用人单位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通过“网格化”建设,实现“职权下放、重心下沉、人力下移”,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网格体系;通过“网络化”建设,全面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对监察对象的动态监管和对违法行为的主动预防,实现执法重心下移、执法信息向上汇集,实现监管范围从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型向主动预防型转变。进一步完善“一体执法”、“网格执法”、“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工作机制,综合运用举报专查、书面审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四种”执法方式,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形成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实时查处的工作态势,快速有效地为劳动者提供维权服务,树立劳动保障部门执法维权的良好形象。

6、以人事制度改革为重点,稳妥推进各项改革。

(1)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完善公开招聘的政策措施,提高公开招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管理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的指导,确保岗位竞聘工作平稳推进。

(2)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健全政府工资收入分配管理体制和宏观调控体系。完善政府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管理体制和宏观调控体系,继续加强工资指导线、人工成本信息等制度建设,强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的分配制度。

(3)加强军转安置工作。改进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办法,完善考试考核的安置制度,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安置机制;严肃安置纪律,确保安置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和改进管理服务工作,抓好培训,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思想稳定,维护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