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期绿化工作总结

领导干部任期绿化工作总结

回顾我县一年来的造林植树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公民参与的积极性。

林业宣传工作,是保证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和义务植树工作的首要环节,几年来,我们始终把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个重要措施来抓,建立宣传队伍,制定了宣传方案,设定了义务植树宣传月(每年3月12日—4月12日),配合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取宣传车、标语等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有效地增强了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绿化意识。

2、健全管理体制,强化行政推动力度。

为推动全民造林绿化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我们逐步制定并完成了绿委成员会议制度,部门分工负责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检查验收制度,把造林植树纳入法制化轨道,确保了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顺利开展。

几年来,坚持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绿化责任状,将义务植树工作切实纳入县、乡(镇)两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将领导的政绩和绿化成效挂起钩来。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带头建立绿化点,由于领导重视,亲自抓、干得实,绿化点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健康发展。

3、采取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几年的义务植树运动中,我们因地制宜,不断拓展,活化了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丰富了义务植树的内涵,从到现场参加义务植树的单一形式,向参加劳动、以资代劳,爱绿护绿等多种形式发展,提高了义务植树尽责率。同时实行了由财政直接代扣代缴收取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将义务植树与重点生态工程以及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走出了一条义务植树、环境改善,农民脱贫致富互助互动的路子,既活化了义务植树的形式,又促进了农民增收,取得了较好效果。

4、健全造管机制,确保绿化建设成效。

为保证全民义务植树成效,在推行义务植树造管机制上,一是实行了“定地点、定单位、定任务、定时间、保成活、保管护”的“四定双保”责任制,切实加强了义务植树组织、检查督促、审核等一系列管理工作,植树前认真核定义务植树的法定人数、株数、地点,植树中,组织技术人员分片包干,深入现场技术指导,严把造林绿化责任关,植树后,根据验收情况,对积极履行义务,完成和超额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绿化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无故不参加义务植树的通报批评,并收缴绿化费。二是创新造林机制,由最初的春季一季扩展为春、雨、秋植树,拓展了义务植树的时间。三是创新管护机制,把义务植树通过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明确权属,明晰主体,充分调动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

5、建立精品基地,展示植树成果。

今年,我县先后在一波生态园、忻阜高速线两侧、三环路两侧、上汤头河滩地、官庄乡中 区、 河畔生态站、林场河滩地,先后有100多个单位,分别建立义务植树基地,为了搞好技术服务,林业部门先后抽调100余人次,由局领导带队,深入现场指导,确保义务植树质量,当年成活率均达95%以上。

6、加强管护,巩固义务植树成果。

“三分造,七分管”,管护是义务植树成败的关键一环,为了巩固义务植树成果,造林后,各乡(镇)普遍建立护林队伍,制定了护林公约,全县已建立护林队伍9个,有专职护林员300余人。同时落实了管护责任制,从而调动了护林员的积极性,增强了护林员的责任感,巩固了义务植树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