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自纠整改措施范例

自查自纠整改措施

自查自纠整改措施范文1

一、监督检查时间和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从2020年5月1日开始,至2020年6月30日结束。共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和开展“回头看”(2020年5月15日前)

1.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应当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面必须达到100%。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填报自查情况表(见附件),于2020年5月15日前报县财政局财监局。

2.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对2018年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吉财监[2018]14号)和2020年财政局《关于全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整改的指导意见》(泰财监[2020]1号)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检查各项整改意见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项违法违规资金是否整改到位;账务处理是否到位;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是否到位。要求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提供问题整改佐证材料并装订成册,形成整改报告,于2020年5月15日前报县财政局财监局。

(二)重点检查(2020年6月20日前)

各乡镇(场)和县直有关单位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要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对我县实行的重点检查工作。市重点检查:

1.自查自纠问题“零报告”的乡镇;

2.2018年、2019年各项监督检查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的乡镇;

3.有群众举报问题的乡镇;

4.存在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2019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情况的乡镇。

(三)整改总结(2020年6月30日前)

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对自查、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县财政局财监局,县财政局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市财政局。

二、监督检查内容

1.政策落实情况。对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扶贫政策,对扶贫资金的投向,扶贫对象的确定,项目资金的安排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政策举措落实是否有偏差。

2.资金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扶贫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是否存在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扶贫项目问题;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问题;利用职务影响、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问题;其他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3.会计管理情况。财政、扶贫部门是否建立了扶贫专项资金内控机制,有效保护扶贫资金的安全;报账手续是否规范、完备,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财经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行为。

4.项目管理情况。财政扶贫项目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按规定立项,组织招标、实施和验收;项目计划编制是否完善,监管主体责任、监管内容是否明确,有无建立项目库,资料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地点等问题;是否违反政策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5.问题整改情况。各项监督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是否到位,包括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2019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重点检查:各项违法违规资金是否整改到位;账务处理是否到位;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是否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是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安排专人负责工作的沟通衔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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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关于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以查找整改涉农项目存在问题为重点,明确责任分工、注重上下联动,加强源头治理、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制度机制、强化风险防范,着力提高涉农项目建设水平和资金管理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分别实施。局成立专门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相关有涉农资金的股站负责本股站专项整治具体工作。

二是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清理2012年以来所有涉农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地区、单位全覆盖。同时,突出重点,着重检查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三是标本兼治、清防并举。既要清理财政专项资金的滞留截留套取挪用问题,又要立足长远,边清理、边整改、边完善,推动涉农项目有效实施,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四是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工作开展和协调运行机制,细化工作职责,落实任务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协调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三、重点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涉农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项目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找整改以下问题:

1、利用项目、资金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的。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的。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或骗取财政资金的。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

5、滞留、延压项目资金的。

6、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的。

7、违反政府采购和政府招投标管理规定的。

8、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建设任务的。

9、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验收,对监督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

10、其他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10月18日—10月30日)

1、领导小组组织负责开展本行政区域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清理范围覆盖本单位内所有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实施股站和科室,以及使用涉农专项资金的项目受益主体。主要工作包括:

(1)认真排查解决存在问题。对照此次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摸清涉农项目具体情况,全面深入查找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理清资金项目管理部门责任。10月23日前将《农牧系统2012—2017年涉农项目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报市农牧局。

(2)认真整改落实对2012年以来各级审计、财政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对专项整治期间群众反映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问题,要认真检查清理,提出整改落实意见。

(3)对清理出的问题,要发现一件、登记一件,整改一件。对能够整改的要力行力改,尽快见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到位。

(二)抽查督导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配合好市农牧局、农工委专项清理工作督导小组的督导,对督导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1日—11月30日)

针对清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认真剖析根源,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靠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涉农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涉农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履行谋划部署、组织推动、综合协调、督导检查、责任追究等职能,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工作机制。

(二)加强政策指导。各股站和科室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涉农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的学习,熟悉掌握相关政策,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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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市委从严治党精神和县委从严加强监督检查的要求为指针,围绕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创优经济发展环境,为实现“创新转型,后发赶超”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检查对象

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主要是滥发钱物、公款旅游、同城之间公款吃请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

四、时间安排

财经纪律检查所属时间截止2015年12月,根据检查的需要也可追究到以前年度。检查时间从2015年3月开始,12月底结束。

五、检查形式

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由县财政局和县审计局牵头,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随机深入各单位开展检查。

六、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及时填报《财经纪律专项检查自查表》,有二级机构的单位,请自行复制该自查表分发到各下属单位,分别填写汇总后,于3月25日前上报县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各镇和滨江新区报县农村财政管理局),财政局各业务股室和县农村财政管理局汇总所辖预算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并于3月30日前报县财政监督局,县财政监督局汇总后报县纪委。

(二)重点检查。

在自查自纠的同时,财政、审计部门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单位,开展重点检查。

(三)整改完善。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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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商务局春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杨建平任组长,毕传平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科(股)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毕传平兼任。

二、检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加油站

三、检查内容

(一)进行消防安全情况检查,现场排查以下火灾隐患

1、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或设计备案检查合格擅自施工;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或竣工备案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外墙及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3、违章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构件的。

4、人员密集场所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

5、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

6、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不到位的。

7、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隐患。

(二)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常规检查

1、安全生产日常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是否完备,是否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监控、整改台账。

2、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3、消防通道安全距离是否足够、是否畅通、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善。

4、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备,应急物资、技术、人员是否到位,是否组织开展演练。

5、其他影响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四、检查方式

1、自查自纠。辖区内加油站进行安全工作自查自纠。

2、重点督查。县商务局春节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将于1月7日起对加油站进行督查。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

五、具体工作要求

1、企业为主,彻查彻治。全面动员企业主动开展自行检查,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求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按照要求在企业醒目位置进行公告,同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限期把隐患整改到位。

2、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治理,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及措施等。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做到万无一失。检查人员要切实履职,准确详实地做好检查记录,完整、规范地归集、管理痕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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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市里要求,集中整治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种乱象和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隐患。通过专项整治,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路工程建设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得到有效规范,廉政风险隐患得到有效防控,行业作风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全县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分工

1.县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治期间各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同时将核查工作和问题处理情况形成阶段性工作总结,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国省道升级改造工程和县道升级改造工程整治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其他农村公路工程项目整治由各乡(镇)负责。

三、整治内容

(一)项目决策审批:

1.建设单位未批先建,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违反基本建设程序;

2.公开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违规设置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3.邀请招标、直接发包的项目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审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4.询价项目存在规避公开招投标嫌疑,询价过程流于形式,询价方案过于简单,主要内容未明确或无询价方案,询价方案、定标等未经会议讨论通过。

(二)项目招投标:

1.招标人、招标、有关监管部门和投标人串通投标;

2.通过出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其他方式,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

3.无从业资质的企业、个人或者有从业资质的企业,利用其他企业的资质及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

4.中标企业转包、违法分包。

(三)工程建设:

1.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等造成超概算;

2.设计变更依据不充分、资料不齐全、费用计算不准确;不按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报批变更文件;变更肢解规避审批;

3.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

(四)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压实政治责任,强化组织实施。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要高度重视公路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履行好主体责任。要以案为鉴,组织开展一次责任剖析会,班子成员要带头开展案情剖析,对照自身实际查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措施,落实各项整改。要开展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以王四华、宁都公路分局有关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强化红线思维。〔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11月10日前〕

(二)开展自查自纠,推进集中整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要组织对辖区内2016年以来享受市级以上补助资金招标开工建设的普通国省道公路工程和农村公路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要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设立专项整治检查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多渠道排查问题,对于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11月10日前〕

(三)强化制度建设,促进长效长治。结合赣州市公路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以及查处的系列违纪违法案件,深刻剖析根源,研究解决路径,积极探索符合公路发展的体制机制。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基础上,重点围绕公路工程项目“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包括审批监管流程、监理、专家评审、公示和责任追究等,深挖各个环节存在的管理漏洞或制度缺陷,开展流程再造,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管用、高效的管理制度,推动公路工程建设规范有序和长效长治。〔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11月25日前并转为长期坚持〕

(四)强化统筹推进,做好结合文章。将专项整治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专项整治、与“五型”政府建设结合起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着力解决“怕、慢、假、庸、散”等方面突出问题,深入摸排公路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插手、干预项目建设及项目建设中涉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大力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作风建设。〔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11月25日前并转为长期坚持〕

五、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初步成效阶段自即日起开始至11月25日前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长效长治阶段时间为12月1日起,长期坚持。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于11月9日前将《2016年以来公路工程项目自查自纠情况调查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二)监督检查阶段。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开展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审批不严、未批先建、挂靠承包、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监管缺失等问题。对于自查自纠零问题、少问题的情况列入必检名单。

(三)整改落实阶段。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要针对自查和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狠抓整改,力求通过整改,建立规范的公路工程建设运行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构建体系完备、程序闭合的监督链条,有效防止公路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并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交通运输局、政府办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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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任务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1.活动方式

企业挂点干部通过深入走访企业、座谈自查等方式方法收集问题,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逐一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2.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实现走访企业全覆盖。重点查找企业自身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经开区和行业部门在服务企业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挂点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分析研判,明确整改措施,实行挂账管理,按照时限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

二、保障措施

1.开展专项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一岗双责”不落实、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2.畅通问题投诉。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信访反映问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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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议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心组织和指导下,市国税局、卫生局、各乡镇人大和代表小组把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使评议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

(一)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整体工作。为确保评议工作有序进行,市人大常委会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推进。一是加强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委室主任组成,具体负责统筹指导评议各个阶段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评议市国税局、卫生局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对象、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部署等。二是周密部署。在评议的各个阶段,通过集中召开会议,部署和推进工作,保障评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评议工作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对评议工作作出具体部署。7月中旬,分片召开评议工作交流会,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分别深入挂钩联系的乡镇人大和代表小组,听取评议工作情况汇报,并指导各地整理汇总代表评议意见。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工作推进会,集中听取市人大代表的评议意见和被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部署整改阶段的有关工作。三是指导督查。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切实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指导,先后多次分别到市国税局、卫生局、有关乡镇人大和代表小组听取汇报,了解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被评部门和各代表小组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加强与被评部门和代表小组之间的沟通联系,既让代表全面了解被评部门自查自纠、整改等工作情况,又及时把代表评议意见、整改工作的反馈信息等告知被评部门,实现评议各阶段工作的良性互动。

(二)多措并举,切实提高评议质量。各乡镇人大和代表小组采取多种措施,引导代表积极参与评议活动,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一是充分准备。成立评议工作小组,由乡镇人大主席和代表小组组长负总责,具体抓好评议阶段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制定评议工作方案并下发给每位代表,让代表明确评议的目标任务、时间部署和具体要求。通过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代表集中学习国税、卫生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让代表了解被评部门工作职能;及时传达贯彻全市评议工作动员会议和推进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激发代表参与评议活动的热情,为顺利推进评议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深入调研。为确保代表对市国税局、卫生局工作提出高质量的评议意见,各乡镇人大、代表小组组织代表深入到企业、选民中,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全面了解市国税局、卫生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两个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据统计,各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共召开座谈会65个,走访企业100多家,接触选民1000多人,下发调查表3000余份,使代表们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三是认真评议。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各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分别召开了小组评议会议,代表出席率达85%,与会代表人人发言。各代表小组的评议意见经整理汇总后,分别在全市评议工作推进会议上作了交流。涉及市国税局的评议意见有32条,主要包括税法宣传、便民服务、税收征管、队伍建设等方面;针对卫生局的评议意见有58条,主要涉及医疗卫生资源整合、改进基层医疗卫生保健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合作医疗水平、改厕、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这些评议意见肯定成绩实事求是,指出问题一针见血,提出的建议意见针对性强。

(三)端正态度,扎实做好迎评工作。自评议工作开展以来,市国税局、卫生局坚持以主人翁姿态、以积极负责的态度主动迎评,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筹划。市国税局、卫生局分别成立了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并组建工作班子,指定专人负责迎评的各项工作;制定迎评工作方案,把任务逐项分解,确定了负责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确保“全员参与、事事落实”;召开迎评工作动员会议,并将宣传发动贯穿到评议工作全过程,使全系统干部职工提高认识、统一行动,变“要我评议”为“我要评议”,为迎评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和组织基础。两个部门还把本部门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发给每位代表,让代表熟悉、了解国税、卫生部门的职能。

二是边评边改。市国税局、卫生局坚持自查自纠,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第一,自我排查。市国税局由局领导带领机关科室和各分局的同志深入基层,以“纳税服务开放日”、“税企恳谈会”等形式,向1000多位纳税人征求意见,走访乡镇党政领导、企业代表、特约监督员、人大代表等100多人次,并在国税网站开设局长信箱、在纳税服务大厅设置意见箱,多途径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市卫生局深入开展“五查五看”活动,认真排查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遵章守纪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局领导带队分片区、分单位走访医疗卫生单位36家,召开座谈会15次,向市级机关部门、乡镇发放问卷调查表300多份,广泛征求意见。第二,自觉纠正。通过全面自查和征求意见,市国税局排查出10个方面存在问题,市卫生局排查出5个方面存在问题。对这些问题,两个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讨论研究,逐一制定纠正措施,积极加以改进。能立即纠正的,做到随查随纠。在评议阶段,市国税局通过自我排查,及时解决了加强分局与办税服务厅的衔接沟通、深化宣传、简化办税程序、提供个性化服务等4个问题;市卫生局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卫生政务公开、提升卫技人员素质等3个方面,出台了具体的措施并及时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逐步纠正的问题,市国税局、卫生局在作好解释的同时,分别制定了纠正计划。

三是落实整改。市国税局、卫生局坚持把落实整改作为评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做好落实整改工作。第一,制定方案,明确思路。两个被评部门分别对评议意见进行梳理、分类,根据整改时限、整改内容等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员,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第二,全面部署,明确责任。市国税局、卫生局分别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根据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形成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分工分片负责、业务科室具体办理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国税局分别与各科室和分局负责人签订了评议整改工作责任状。第三,严格把关,认真答复。一方面,市国税局、卫生局分别以片为单位,根据整改方案,逐条书面答复评议意见。书面答复由相关科室和基层单位拟写,局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后定稿,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待”。另一方面,分别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和代表小组组长,召开评议答复交流座谈会,由局领导对评议意见答复逐一作具体说明,并征求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书面答复。据统计,全市22个市人大代表小组对市国税局、卫生局的书面答复工作满意率达100%。第四,因情施策,分类落实。市国税局、卫生局根据整改方案和书面答复,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对事实清楚,能在短期内整改的,做到迅速落实。如市国税局针对要求加强税收政策宣传的评议意见,采取定期举办培训会和咨询会、张贴公告、短信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并利用国税网站、QQ群、热线电话等加强与纳税户的互动,及时为群众解疑释难。针对加强纳税流程辅导的评议意见,采取每月举办新办纳税人培训会、组织专题税收宣讲会、实行纳税提醒服务等措施予以解决。市卫生局针对要求延长社区卫生室服务时间的评议意见,采取在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显要位置公布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的办法,方便群众就医。针对要求加强农村家宴“一条龙”服务管理的评议意见,制定了《市乡村厨师卫生管理办法》,为乡村厨师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加强从业人员的卫生状况、食品安全、餐具清洗消毒、加工程序等方面的监督。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做到统一规划、分步落实。如市国税局针对提升税务干部队伍素质的评议意见,从加强业务培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廉政教育、完善激励考核机制等4个方面制定长效管理措施,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市卫生局针对提升乡镇卫生院软硬件水平的评议意见,制定了乡镇卫生院改造规划,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并按照计划分年度更换医疗设备、修缮基础设施等;通过实施送技帮扶工程、采取业务进修等办法,加强人才梯队建设,逐步提升乡镇卫技人员素质。对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整改的,市国税局、卫生局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商解决办法。如市国税局针对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捐赠、村域范围内企业上缴税收款返还、加强企业会计培训等评议意见,与财政局和市慈善总会进行了沟通联系,并及时把相关政策详细告知代表。市卫生局针对要求加强学校周边小吃摊位、大排档、农贸市场海鲜产品卫生监管力度的评议意见,与工商、质监、药监、城管等部门认真沟通,并开展联合执法进行专项整治。对因政策因素或现有条件限制无法落实的,两个部门分别作出诚恳解释,取得代表理解。如关于税收网上申报系统运行速度缓慢、基层办事机构撤并给纳税户带来不便的评议意见,是由于省国税局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造成的,市国税部门无法予以解决;关于村级卫生室基本药物偏少的评议意见,是由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造成的,市卫生部门没有决定权。对此,两个部门除向代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外,还把基层的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作了反映。

二、整改工作的存在问题及建议

近几个月来,市国税局、卫生局在自查自纠和评议意见的整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整改工作的要求和代表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具体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不足:一是少数评议意见整改措施不够具体,导致难以落实;二是少数评议意见整改的落实主体不够明确,导致整改无法落实;三是少数评议意见整改落实力度不尽到位,导致成效不够明显。为进一步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提高评议工作实效,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市国税局、卫生局要根据整改方案,认真检查每条评议意见的整改措施,并加以细化完善,确保整改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市国税局、卫生局要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和下属单位主办的整改工作机制。根据评议意见内容,以责任状的形式,进一步明确整改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各项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自查自纠整改措施范文8

一、总体要求

在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基础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违法违规施工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务争无一例全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从建安股、规划股、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抽调。办公室设在建安股,由周辉镑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计划、指导、检查和协调等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重点

依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本地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建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治理中查出的突出问题及今年以来发生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点审查以下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的行为。

(一)重点审查建设单位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监督手续、建筑施工许可手续是否办理,工期制定是否合理,是否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是否干涉施工企业正常建设管理。

重点审查施工企业工程意外保险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违法分转包、安全生产许可、专职安全员配备及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资格证书、省外建筑企业进琼单项登记、贯彻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等方面工作是否到位。

重点审查监理企业管理情况、省外监理企业进琼单项核准、监理人员配备、监理人员在岗在位等情况。

重点审查设计、勘察等服务性行业履行服务职责情况。

(五)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等措施是否到位,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五、时间步骤和措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各种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打非治违”教育宣传活动。全员动员、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员参与氛围,增强建设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与建筑领域“打非治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督促各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各方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隐患排查阶段(6月-7月):协同县安委会全面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非法建设大排查,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要监督指导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8月中旬):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我渠道的检查活动,督促各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有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提高阶段(9月):针对此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建立起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长效机制。对开展的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打非治违”的责任,认真做好“打非治违”的工作部署及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要以建筑施工“打非治违”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工作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实施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执法要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突出工作重点。建设部门要按照具体的工作目标,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和联动机制,强化协助配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加强对轨道工程建设的监管,落实参建各方的责任。

(三)加强部门沟通。要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要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从多样性、全面性、层次性以及灵活性等方面入手,积极开展不同类型的监督检查,将政府监控手段落到实处,将各级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暴露问题、解决问题、遏止事故。检查工作要注意和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把握各个施工季节、施工阶段的不同检点,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坚持检查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全面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和项目部,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