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疫情下医疗废物管理现状

重大疫情下医疗废物管理现状

摘要:《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明确规定,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处理要求,进行收集、运转、贮存、处置,不能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也不能直接就地填埋,以免病毒转移扩散和环境二次污染。医疗废物管理是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重要保障,在分析河南医疗废物管理现状的基础上,面对突发重大疫情,就如何解决短板问题从优化设施布局减少处置风险、探索处理模式、完善管理体制和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外部监管水平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医疗废物;管理现状;设施布局;处理模式;监管手段

0引言

肺炎疫情的暴发致使全国范围内各类医疗废物的产量出现井喷式增长,这些废物如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带来巨大的公共卫生安全隐患[1]。面对突发重大疫情,河南省作为人口大省,如何有效安全处置新产生的医疗废物,如何实现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又如何发挥河南省在中原城市群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除了对于重大疫情本身的防控以外,还需要继续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能力建设的提升。

1医疗废物管理现状

河南省同全国一样,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基本是在2003年暴发SARS疫情之后,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的《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建设而成。自此,也意味着全省医疗废物管理逐步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尤其在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工艺稳定运行、污染物排放控制等方面有力地保障了处置效果和水平,实现了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有效保障了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2]。截至2020年3月20日,全省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27家,日处置规模348t。其中,18个省辖市日处置规模为295t,兰考、汝州、滑县、长垣、永城、鹿邑、新蔡、上蔡、平舆9个县(市)日处置规模53t。实行企业化经营方式(多数为TOT模式)的25家,约占92.6%,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经营方式的有2家(1家“自收自支,企业化运作”、1家“财政差额供给全额预算,收支两条线”),约占7.4%。采用焚烧处置技术的5家(或处置线),日处置规模是102t,占全省日处置规模的29.3%;采用非焚烧处理技术的26家(或处理线),日处置规模是246t,占全省日处置规模的70.7%。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医疗废物每天的产生量基本保持在140t左右,单日最大产生量为2月3日的161t,单日最小产生量为1月25日的87t;全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负荷率大体保持在40%左右,运行负荷最大值出现在2月3日,为43%。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对医疗废物处置采取了启用备用设施、新增处置设备、延长工作时间等措施,处置能力较疫情前提升了近20%。总体来看,全省的医疗废物能够得到及时、安全处置,特别是疫情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能够做到“日产日清”目标。

2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存在的不足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医疗废物产生量的增加,面对这次突发的肺炎疫情,湖北省尤其是武汉市,在医疗废物处理领域暴露出诸多短板。同样,作为人口大省的河南,在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领域又存在哪些短板,值得反思。

2.1全过程管理认识还不够高

2019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的河南省医疗废物非法加工案例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告的全国医疗废物处置量远小于医疗废物理论产生量信息分析,不同程度地反映出全省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还存在漏洞。仍有部分医疗机构未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设置专人专岗,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管理环节存在安全隐患。

2.2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

由于医疗废物管理相关部门长效合作机制缺失,加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采用的特许经营模式,在医疗废物管理体制上存在诸多弊端。例如,医疗废物处理具有公益性特征,而实际的集中处置单位绝大多数为私营企业化运作,这些企业受管理水平和投资风险等多种因素影响,不同程度存在着运营过程中过多注重经济、利润,轻视了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效果和环境质量影响等。

2.3处置设施布局还不够科学

全省现有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基本每个省辖市一座(近几年,部分直管县市也建设了处理设施),属典型的“单一集中固定处置模式”。这种单一的处置设施布局,会因为医疗机构距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较远或医疗废物产生数量过小时,造成处置企业“挑肥拣瘦”,忽视偏远地区医疗废物的收运,存在医疗废物贮存和转运风险。应适当破解当前这种处置设施布局模式,推行多点集中处置与大型医疗机构自行处置相结合的医疗废物处置模式(“多点集中固定+移动处置模式”)。对于个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布局在本辖区行政区划边缘的,可以扩建处置线。同时,具备条件的大型医疗机构可以根据自身医疗废物的产生情况,选择合适的工艺设备,配套建设内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实现医疗废物就地处置,降低收集运输医疗废物过程中的风险。因医疗废物的最大危害在于具有感染性引发疾病传播,消除感染性,是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关键所在。这样,既可以减少涉疫医疗废物在医院内部的贮存时间,也可以解决长距离运输问题,也就是潜在的“移动传染源”问题,更便于监管,避免运输风险、打破垄断。

2.4处理模式不尽合理

目前,全省运行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中采用非焚烧技术的占70.7%。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投资运营商倾向采用非焚烧处理技术,是因为非焚烧处理路线相对焚烧处置技术路线具有投资小、操作简单的特点。但非焚烧处理的医疗废物在后续的无害化处置填埋过程中,存在占用大量土地和如果管理不当造成地下水污染等新的环境安全隐患弊端。

2.5外部监管力度还不够强

由于对医疗废物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个别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钻空子,将部分医疗废物倒卖给不法分子进行非法处理。同时,由于对医疗废物处置效果评估手段滞后以及对个别医疗废物处置流程不符合规范、排放不达标的企业惩罚力度不够,使部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存在侥幸心理和不按照规范操作的现象。近几年,虽然生态环境部将医疗废物监管纳入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当中,但从实际管理工作效果看,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力度还明显不够。

3对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的思考

经过2003年非典疫情之后近20年的发展,全省医疗废物的处置能力和管理水平均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作为中原人口大省,尤其是省会郑州,根据2018年统计,人口与武汉相当,在应对像此次肺炎疫情这样的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时,如何将“战时”临时新增医废处置能力转变为常态化能力问题势必应该引起重视。2020年2月1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为此,从热爱河南的家乡情怀,树立强烈的争先进位的出彩意识理解,必须立足全省实际,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下工夫,抓好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

3.1在优化设施布局减少风险上下工夫

基于目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布局,要在优化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布局上下工夫。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日前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有关要求[3],破解个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处置设施距离医疗机构较远的瓶颈,尽可能降低医疗废物贮存和远距离转运风险。同时,针对医疗废物处理特征要求,创新跨区域处置和处置费用补偿机制。尽快解决技术单一、适用性不匹配的问题,满足区域内医疗废物处置需求,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3.2在探索处理模式完善管理体制上下工夫

全省现在运行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中私营企业经营模式(多数为TOT模式)占92.6%。首先,应充分尊重医疗废物管理公益性特征,采用公共服务处理体系,将医疗废物处置行业纳入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和管理。以便降低因企业投资处置医疗废物过多注重经济收益而忽视了医疗废物处置效果带来的环境安全风险。其次,在现有格局下,要充分体现市场经济的规律,在医疗废物处置领域引进大型国企,发挥其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并积极探索将用于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和工业窑炉协同处置等性质作用较为类似的设施和行政审批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探索建立医疗废物跨区域集中处置的协作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完善相关部门长效合作机制;厘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职责,构建省、市、县三级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动态管理机制,强化环境应急演练,推进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规范化建设,加强各级医疗废物应急物资储备。

3.3在建立合作机制强化外部监管能力上下工夫

虽然生态环境部已经将医疗废物监管纳入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当中,但还需要相关部门积极协同加大执法力度才能更有成效。要建立健全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强化目标评价考核,对达不到相应标准要求且整改不到位的,终止委托处置合同,打破目前处置企业的“铁饭碗”思想。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和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面对重大突发疫情,只有坚持底线思维,增强社会公众环保意识,加强部门密切协作,认清短板并下决心补齐,把安全处置医疗废物作为关系自身生活环境的大事,使有关部门和公众切实自觉行动起来,才能真正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

4结语

面对突发重大疫情,河南省作为中原人口大省,在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方面,要尽快补齐短板,夯实基础。从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日常管理、优化处置设施布局、探索处理处置模式、完善管理体制以及合理规划和管理非专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合理储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构建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入手。加强全省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能力建设的提升,切实发挥河南省在中原城市群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作者:刘德杰 杨方圆 杨立敏 单位:河南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技术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