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重点和问题

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重点和问题

摘要: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作为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促进畜牧业的产业发展,同时作为畜牧业的发展基础,对于提升养殖业的整体规模具有重要意义。但现阶段我国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中仍存在着部分问题,通过对其工作重点进行探讨,就当前畜牧兽医动作防疫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畜牧兽医;动物防疫;重点;问题

1畜牧兽医防疫中的工作重点

1.1加强畜牧动物疫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

我国当前畜牧动物防疫中的主要问题是缺乏良好的基础设施建设。在一些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动物防疫的基础设施落后,一些正常的疾病防控工作不能开展,因此给畜牧业造成一定的损失。为了全面推广畜牧防疫工作的发展,一些动物防控相关部门通过邀请一些专家,在对本地区畜牧产业的整体状况进行了解之后,通过进行合理的设计来推行全面的防疫管理。同时,相关部门还应该对畜牧业相关从业人员专业知识进行考核,从整体上提升防疫工作的效果。

1.2提升兽医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

兽医作为动物防疫的主要人员,为了提升整体的效率,应先从兽医入手,相关畜牧兽医防控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在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化的管理。通过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对其中的工作重点进行辨别,以此来提升对于畜牧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力度,从而提升整体的防控效果。在日常的工作中,相关管理人员应通过对一些专业人员进行任务的下发,收集各种疾病防疫信息以及发病症状、原因等进行整理,根据基础的动物疫病内容进行防控的开展。对于一些已经出现的传染病,应该尽快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并让专业的人士进行动物疾病的治疗。在有效控制的基础上提升工作的科学性。同时还应进行定期检查以此来保证动物的工作健康。

2现阶段畜牧兽医防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1对于畜牧动物防疫工作缺乏正确的思想认知

一般情况下,动物的疫病传染性极高。在现阶段我国畜牧业的逐渐发展中,为了提升经济效益,一些养殖户为了减少养殖费用,通过采用交叉养殖的方式来提升整体的效率。这种方式下会使各种动物的接触频繁,同时由于不同动物之间带有的病菌不同,经常会造成动物的传染。病菌在不断传播中逐渐出现不同的特点,在严重时经常会产生变异,造成整体疫病产生不可控制的情况。一些养殖人员缺乏防疫工作的基础知识,因此在不够重视的情况下不能完成防疫工作。严重时,将会造成大范围疫病的传播,进而很难控制整体的状况。对于当地的畜牧业来说,影响较大,同时也会造成经济损失。

2.2缺乏专业的动物防疫人员

一般情况下,基层防疫站的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没有较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实践操作能力相对来说也较差,在缺乏专业经验的同时将会严重影响整体的工作。相关动物防疫部门也没有加强相关动物防疫人员的培训,在整体建设建设较差的情况下,严重影响了动物防疫工作的效果,对于一些动物的病症也很难进行掌控。

2.3动物防疫手段落后

当前防疫工作的首要问题是缺乏资金的投入,因此在防疫站基础设施和专业设备差的情况下影响了整体防疫工作的开展,老化的设备以及没有专业的工作人员使防疫站的工作质量下降,一些工作也不能顺利开展。尽管有一些地区建立了动物防控单位,但整体的防疫手段落后,没有先进的理论和实践知识影响了整体防疫工作的发展,当前我国的畜牧防疫工作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3处理畜牧防疫问题的有效策略

3.1建立和完善畜牧检疫制度

对于畜牧防疫工作来说,应首先对本地区的常见疫情类型进行收集,通过实际全面系统的整理分类,对动物的发病原因、防治手段进行记录,从而提供科学有效的防控信息。通过建立完善畜牧检疫制度,在当前多媒体平台等的作用下,带领农户等进行防疫的总结交流,在疫情发生的情况下,通过利用多媒体手段进行网上的防控指导,在有效开展动物防治的基础上防治疫病的蔓延,提升整体的经济效益。

3.2加强检疫力度和防疫工作的宣传教育

为了有效控制疾病的发生和蔓延,其首要的工作是在源头进行控制。相关部门应在动物产品进入市场之前,进行疾病的控制,从而在保证市场稳定的基础上提升动物产品的安全。通过完善相关的监管制度,在保证需求的基础上提升检疫效果。相关部门应加强防疫工作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培训,通过完善考核制度,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在培训的基础上提高防疫人员的能力,并定期对基层养殖农户进行宣传教育。

4结语

本文通过对畜牧兽医工作中的重点进行探究,并针对现阶段畜牧防疫工作中的专业人员知识不够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的情况进行论述,并提出了一定的防疫策略。

参考文献:

[1]胡小然,唐志鹏.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重点[J].中国动物保健,2019,21(6):33-34.

[2]张海清,王艺伟.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重点探析[J].农民致富之友,2019(15):185.

[3]王福德.简述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措施[J].今日畜牧兽医,2019,35(5):41.

作者:佟春花 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