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国际交流合作能力初探

农业科技国际交流合作能力初探

1我国农业科技国际合作概况

1.1基本情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十分重视农业科技对外合作交流工作,与有关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科技交流与合作。通过引进国外技术、管理经验及农业种质资源,有效推进了我国农业科技进步,对农业科技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1996年5月正式实施的“948”计划是我国农业领域唯一以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示范推广为主的中央财政专项。农业部主要承担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业等领域的技术引进工作(包括种质资源、仪器设备、先进农业技术的引进及国际交流合作等)。随后,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主要包括《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十一五”农业部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资金管理办法》和《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项目验收办法》等)以保障国际合作的有序、高效实施。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交流合作方位全、层次高、规模大、形式多、对象广和领域宽的特点明显。在现阶段,我国农业科技合作的主要思路是充分利用国外科技与人才资源以及学科优势,实现从单纯技术引进到技术与智力同步引进;从“引进来”到“引进来,走出去”;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

1.2国际合作的主要成效

一是服务外交大局。与140多个国家的主要国际农业和金融组织建立了农业科技交流和经贸合作关系,与50多个国家成立了农业合作联合委员会或工作组,与80多个国家、地区在农业科技领域建立了广泛的合作与交流关系,并签署了合作协议与备忘录,与欧盟、东盟、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农业和生物科学中心等国际组织或机构开展了务实的农业科技合作和交流,先后建立了60多个国际联合实验室和科技合作中心。这些成果为我国外交提供了技术支撑,使我国在国际粮农领域和区域农业合作机制中的地位和话语权不断提高,对国际粮农事务的影响力不断增强。二是节约科研经费。引进的2000多项国际先进农业技术几乎囊括了产前、产中和产后加工的所有环节。特别是地膜覆盖、保护性耕作、节水灌溉和设施农业等重点引进技术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大大缩短了研发周期,降低了研发成本。三是推进人才培养。在农业科技领域,设立了60多个双边和多边合作的联合实验室和科技合作代表处,累计派出访问学者、留学生和各类短期培训人员14000多人次,请进专家30000多人次,目前,这批专家大多已成为我国农业科研领域的领军人物和骨干力量。四是提升综合能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国际合作,共引进粮食、棉花、油料、糖料、水果、蔬菜、牧草、花卉、微生物和畜禽等动植物种质资源10万多份,挖掘出高产、优质、抗病虫和抗逆育种材料近50万份。通过材料和种质创新,培育出了适合我国不同类型生态区的动植物新品种,如杂交水稻、西门塔尔牛等。目前,在生产上推广应用的600个作物品种中,有50%以上是从国外引进或者利用国外引进的材料育成的。五是建立良好输出渠道。先后派出大量专家和技术人员到东南亚和非洲等地传授农作物杂交品种、生物防治和畜禽饲养等农业实用技术,积累了境外农业项目实施和管理的经验,带动了良种、疫苗、农机设备和劳务输出。目前,我国在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动物疫病防控及疫苗生产、设施园艺、农业机械和沼气等农村能源技术领域已经开始走出国门,产生了很好的国际反响。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缺乏顶层设计和全球布局战略蓝图

一是现有科技体制和机制瓶颈凸显。国家、省、市科研机构职责分工不明确,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地方和计划与计划之间条块分割,导致资金和研究力量难以有效集成;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偏少;政府多边、双边合作协议中务虚的框架式合作偏多,真正落实到具体合作单位、具体专家和具体项目的务实性合作偏少。二是项目支持上政策缺乏持续性。科研经费以竞争性投入为主,项目周期较短,许多项目因为缺少后续支持而难以为继。三是缺少大的国际科技合作平台。一些部门和单位重争取项目资金、轻合作平台建设。平台数量少、基地规模小,且缺乏稳定的支持,限制了其功能的发挥。

2.2国际农业科技合作的机构不健全,队伍素质需要提高

目前,我国还未设立专门进行国际农业科技合作的机构,只是由农业部国际合作司、农业部科教司、农业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贸易促进中心、对外经济合作中心等机构和单位负责或参与部分国际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务,没有设置专门负责国际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务的岗位。这些机构在职能上存在着交叉和重复,同时,用人制度不够灵活,人才资源配置不够合理,未能发挥农业国际合作人才队伍的整体功能作用。

2.3农业科技合作经费不足,缺乏落实重大合作和布局的手段

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以打工式、受援式为主,体现了我方意志不够,资源浪费和流失严重。由于缺乏国内经费资助,无法为引进专家提供必要条件,很难吸引优秀的科学家来华进行技术指导和工作。主管部门未能实施统一的规划布局、政策指导和经费支持,合作缺乏制度支撑。金融机构认为科研创新转化周期长、风险大,存在融资难的问题。

2.4农业科技国际合作和经贸合作“两张皮”

农业科技国际合作引进来而走不出去,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与经贸合作相互脱离的现象依然存在。在引进国外资金、技术、管理经验、人才和农业资源的同时,未能促进农业贸易,开拓国际市场,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未能提高我国在国际价值链中的地位和对外贸易的综合效益,使得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依然相对落后。我国农业企业规模一般较小、自身科技能力不强,再加上体制和机制等因素的制约,目前大多数企业在合作研发中处于从属地位,一些重要的关键技术仍然依赖引进,在承接国际技术转移过程中,“技术飞地”普遍存在,技术溢出效应不明显。

2.5智力资源和知识产权流失严重

目前,已获得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护的农业知识产权数量与我国实际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数量相比仍有较大差距,造成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大量流失,许多优秀的动植物品种和科技成果因为未受到及时严格的保护而大量流失。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获得国外经费的资助,在洽谈合作条件时让步过多,导致我方虽然进行了大量投入,尤其是智力资源的投入,却没有获得相应的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此外,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起步较晚,现有体制机制不能适应发展需要。

3提升我国农业科技合作能力的路径

3.1制订相关政策规划,加大农业科技国际合作支持力度

我国农业科技全球战略布局工作应紧紧围绕我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和我国的整体外交战略确定的重点合作领域,在国家层面上达到充分利用全球农业科技资源、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提高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及为解决世界粮食安全作贡献的目的。在农业科技全球战略布局时,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各种机遇,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的原则,有选择、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工作。

3.2实施科技先行,经贸跟进

要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的需要,有重点地筛选外方和我方各自需要的技术进行合作研究、引进和技术输出,带动基础和产品贸易。充分利用我国与世界各国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海外建立的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以及驻外使馆为涉农企业“走出去”提供前沿支撑,推动农业国际合作向科技经贸一体化深入发展。使我国的农业科技合作有的放矢、使关键技术引进有良好的氛围、使技术贸易和产品贸易少走或不走弯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是通过农业科技合作,促进产业技术转型的优质化、轻简化、清洁化、机械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技术的提升、推广和应用。二是在技术合作、引进和输出上重点围绕包括工厂化育苗技术,精准施肥、喷药技术,集约化和节本增效精准栽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与品种、栽培技术相适应的耕作、播种、收获技术与机械,高效(设施)农业技术,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畜产品安全生产和质量控制技术,环境和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降解和在线检测技术,动植物疫病高效安全防控技术,动物(水产)良种繁育、健康养殖与环境技术,农畜产品加工和高效保鲜技术等支撑产业的关键技术开展与美国、巴西、加拿大、欧盟成员国、俄罗斯、澳大利亚、以色列、日本、韩国和东盟国家的合作。在合作和技术引进、技术输出的做法上要以合作为先、引进为辅;在中国开展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推广为主、“走出去”示范和推进我国技术和产品为辅的方式。

3.3积极开展科技外交,加强对外科技援助

应当充分认识科技援助在科技外交中的重要地位,通过科技援助开拓国际市场,获取多方利益,制订农业发展规划,帮助他国政府推行结构调整,利用小额贷款支持农户发展农业经济,选择有增产增收潜力的经济作物和蔬菜推广种植,帮助他国建立研究和推广中心,转让能够提高产量的农业技术、技术培训和改良种子,援助修建小型农田水利、小型供水设施和农村道路等。总体上,应以技术合作为主,重视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综合发展农业经济。

3.4设立专项国际合作经费,强化前沿技术合作

从总体定位上来讲,通过国际合作强化前沿技术储备工作要围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升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以技术合作和引进为核心,以夯实基础、培育优势为目标,按照“跟踪前沿、强化合作、提升能力、集成引进、注重衔接”的总体思路,促进前沿技术合作、引进和自主创新相结合,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显著提高我国农业科技的国际竞争力,大力提升现代农业发展的科技支撑水平。同时应加强前沿技术的合作,主要是为未来农业发展提供保障的前沿高新技术,如动植物分子育种和分子设计技术、动植物规模化安全高效转基因技术、数字农业和精准农业技术、新型农业生物药物创制技术、高效缓(控)释肥技术、现代节水农业技术、农业环境生物降解和修复技术、农产品生物工程和精深加工技术、生物质能源技术、动植物疫病和农畜产品污染物分子检测技术及智能化农业装备技术等领域与重点合作伙伴开展类似我国与美国、澳大利亚开展的重大前沿项目旗舰计划,由合作方共同设计和资助计划项目,成果共享。实施前沿技术合作旗舰项目战略将巩固我国与全球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为提升我国农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奠定坚实的科技基础。

3.5签署谅解备忘录,拓展国际合作伙伴

一是与国外资助机构签署谅解备忘录,为两国科学家间的合作扫清障碍。合作谅解备忘录基本上分为政府层面、科研机构(大学、NGO)层面和企业层面。三个层面的协议各有所侧重,平衡发展。二是围绕某一领域的科学研究展开合作,其主要合作内容包括合作研究、能力建设、信息交换和共建合作平台等方面,同时要求参与各方本着互利互惠、风险共担和成果共享的原则。三是围绕着某一具体的农业技术和市场的合作项目完善企业合作协议,协议应当包括项目的目标、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等方面。一般情况下由企业提供技术和资金,而另一方提供示范推广并协助开发市场。

3.6实施海外布局,充分利用国外科技资源

国外农业机构和国际组织在我国建立的相关学科领域联合实验室和办事处多达60多个,仅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的国外农业科研机构、国际组织办事处和联合实验室就达33个。推进农业科技“走出去”战略是保障世界粮食安全和我国未来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选择。立足于农业科技“走出去”的总体目标和农业产业特点,根据中国农业现阶段的发展优势和发展基础,到2020年,我国在科技领域应重点向非洲、拉美、亚洲周边国家和地区依托农业部、科技部和商务部的非洲合作伙伴计划、拉美地区农业合作专项计划、东盟和亚洲国家合作基金计划以及APEC产业基金合作计划等分阶段、分区域、按重点需求有序推进、量力而行,输出农业技术和技术产品。核心的两大任务,一是农业技术“走出去”,要谋划在东南亚、非洲、南太平洋、中东欧、拉美和中南美洲等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新建一批以农作物杂交技术、粮食高产技术、动物疫苗技术、设施农业技术、农业机械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农村户用沼气技术以及农村新能源技术为重点的农业技术示范基地,促进我国农业技术“走出去”。二是农业产品“走出去”,依托我国在种子、肥料和小型农机具等生产资料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育种、肥料研究开发方面的科研特色,重点输出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品种、复合肥料、优质饲料、动物疫苗、小型农机具、塑料大棚和沼气设备等产品,打造我国农业技术产品的国际品牌。

3.7建设应对全球挑战的关键技术平台

中国应对农业科技全球挑战的关键技术合作平台战略选择的主要目的是针对国际性、区域性重大农业技术问题,依托在我国和我国在境外建立的60多个联合实验室和联合研究中心等平台,加强引导与指导,强化与国际、区域组织以及周边国家双边或多边的合作和交流,鼓励我国科学家和农业科研机构参与或牵头组织国际性和区域性的科学研究计划,分享世界最新研究成果,提升我国农业自主创新能力。吸引重要国际组织在华设立总部或分部,鼓励和支持国人到国际组织任职,提升我国在国际组织的影响力。要建设功能齐全的农业国际合作信息交流平台,同时考虑在拉美、东欧和中亚地区逐步设立中国农业科学院与上述区域重点国家农业科研机构的联合研究中心或联合实验室,增强合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共同发起和参与重大国际合作项目计划,解决我国农业发展中存在的单独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树立大国形象,提升我国农业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作者:杨旖旎 单位: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