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对农民增收作用思考

农业产业化对农民增收作用思考

摘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适应我国现阶段农业发展新需求的产物,在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村三产融合、促进乡村振兴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作用明显。文章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和实践进行介绍,针对联合体各成员协同合作有限、应对风险能力不足等问题,提出通过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各方协同发展、增强抵御风险能能力、提升示范带动作用等举措推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康健快速发展。

关键词:农业产业联合体;创新实践;利益联结机制;农民增收

绪言

党的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之一。因此,国家提出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创新产业模式,颁布了一系列激励政策:2017年,农业部、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积极培育发展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18年,《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政策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出支持龙头企业围绕农业产业链延伸,发挥引领作用,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19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纳入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支持范围。在我国现阶段,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让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促进协同发展。二是有利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多元要素融合共享的转变,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三是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通过各农业主体间的联合推动整个产业链上下游长期合作,开展专业化、品牌化经营。四是有利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通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示范带动普通农户共同发展,同步分享农业现代化成果。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作为适应我国农业发展新需求的产物,成为推进乡村振兴的新生力量。

一、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运作方式和相关实践

(一)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主要运作方式。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全产业链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其中,龙头企业承担农产品加工、储运、销售、品牌打造以及制定生产计划、农产品标准等相关职责,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则按照龙头企业的规划和要求进行标准化生产,向联合体内龙头企业提供优质、安全的农产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产业模式打破了产业主体间的孤岛,为产业间的融合与协作提供了便利,并实现信息互通,从而节约成本,提升组织效率,实现产业组织创新;农业产业联合体模式打破了封闭性的利益分配机制,从而释放了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的土地价值,探索出一条新的利益分配机制,从而实现了利益分配创新;农业产业联合体的产业模式之下,合作社、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通过种肥、农机服务资金垫付、协助抵押贷款等方式缓解了成员的资金困难,形成了资金联结机制,从而实现金融创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为继联产承包责任制制之后的又一个农业利益分配新模式。

(二)我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现状。目前,已有多个省、市、区开展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创建,认定省级产业化联合体超过1,000个。在中央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迎来新一轮建设热潮,各省市纷纷响应,出台了相应的政策规划。例如,安徽省计划到到2021年,全省各类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数量要达到4,000个,其中省级示范联合体要达到1,000个。河北提出到2020年全省各类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3,000个以上;2019年4月,黑龙江省印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将通过支持政策、金融支持、贴息补助、以奖代补等相关措施,并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纳入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支持范围,安排25,000万财政资金在全省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建设。

(三)我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创新实践。黑龙江省方正县以龙头企业牵头创建了四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采取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等实现二次就业,创收增收,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方正县首个稻米联合体成立于2018年3月份,牵头成立联合体的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水稻生产订单基地30万亩,年加工能力50万吨。成员有两个家庭农场、六家专业合作社组成。联合体成员之间在技术服务、原料基地建设、产品加工、商贸服务、品牌建设和信贷担保等方面都有紧密的利益联结纽带。联合体内成员与龙头企业签订了《生产经营战略合作合同》和《粮食收购合同》,从技术服务平台、科研成果转换、商标品牌宣传、实体交易市场、电子商务平台、农产品订单生产、金融扶持服务等领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深度合作、实行全产业链共同发展。2019年联合体流转土地将达到5万亩,联合体通过订单方式,鼓励农户种植优质、富硒水稻品种和技术,并且每吨分别高于市场价格200-300元收购水稻,提高原粮的附加值,确保产品的品质。联合体产业涉及农户1,000户,带动农户户均增收3,000余元。

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一)农业风险对联合体发展存在不利影响。联合体在专业化分工协作、利益联结机制等方面形成较为紧密的产业组织联盟,但农业生产存在的高风险性仍然会导致违约情况屡有发生。农业生产风险主要表现在在自然灾害与农产品价格波动两个方面。如方正县米业稻米联合体2019年由于洪涝和低温寡照,造成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水稻大面积减产和品质不高。造成龙头企业优质原粮难以得到稳定供应和质量保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也出现收益下降。随着农产品市场价格和需求变动,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签订合时,对水稻种植品种、数量、价格逐年调整,影响家庭农场种植和生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家庭农场的生产调整对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数量与要求也会产生不可避免的影响。

(二)联合体成员协同合作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中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各主体虽然保持相对独立的产权关系,并通过制定协议或章程、签定生产和服务合同实行一体化发展。由于龙头企业在研发、资金、技术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天然优势,使龙头企业在联合体中处于主导地位。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主导组织,很多针对联合体的优惠政策也自然首先惠及龙头企业身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成为龙头企业的供应和保障组织,难以通过联合体的资源要素共享充分提升发展能力。

(三)联合体管理还不够规范、示范作用有待提升。联合体建立运营管理制度和利益联结机制多数还处在试验探索阶段,还存在运营方式不科学和管理制度不规范的情况。虽然联合体提高了各成员的盈利能力,但同时各成员的话语权和参与运营管理程度是不均等的,造成龙头企业成为联合体的实际管理者,按照管理企业的方式运营联合体的现象。没能形成一整套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在一定和度上影响了联合体在构建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推进农村三产融合、促进乡村振兴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的作用发挥。

三、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康发展的相关对策

(一)提高联合体风险抵御能力。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节水灌溉农业,鼓励联合体中的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运营,提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发起组织农业互助保险,联合体可以每年按收益的一定比例计提风险保障金,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等农业风险的能力。同时,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化解农业生产中的自然灾害因素,金融机构要创新保险产品,提供针对农业经营主体市场风险的保险产品,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促进联合体中各主体协调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作为实行一体化发展的农业组织联盟,需要有合理的分工协作机制,通过成分工协作推动各成员协同发展。在制定联合体发展规划时,要通过互利、平等的沟通协调机制,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强化家庭农场生产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提升联合体成员的独立经营能力,拓宽联合体成员的发展空间,通过合理可行的帮扶措施和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联合体中各主体协同发展。

(三)完善运营管理制度、增强示范带动作用。联合体各组成主体平等协商制定章程,明确责、权、利,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坚持民主决策、合作共赢,联合体成员主体之间地位平等。鼓励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探索符合市场要求的治理机制,协商决定涉及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共同制定生产规划,并要兼顾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各主体的利益诉求,通过打造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挖掘农业增值潜力。不断增强联合体促进乡村振兴农民增收的示范带动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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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琴,郭红东.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创新--基于安徽宿州的调查[J].新疆农垦经济,2017(1):1-8.

[3]周冲,黎红梅.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三产融合视角--来自GS粮食产业化联合体的案例分析[J].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9(1):17-22.

作者:张晓婷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方正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