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创新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影响

农业保险创新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影响

【摘要】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我国农业农村的发展越来越受重视,与此同时,农业保险也迎来了崭新的发展时期,为了适应农业发展的全新阶段,打赢脱贫攻坚战,农业保险也应随着农业发展的进程进行合理的改革与创新。农业保险应该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保障、放大、普惠、精准和增信的功能,通过分析我国农业保险现阶段所面临的不足,并根据农业发展情况,并据此从农业保险发展方向,保险服务,政府补贴等方面提出农业保险创新的方向,和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影响。

【关键词】农业保险创新;脱贫攻坚;新型农业

1引言

农业保险又可以简称为“农险”,是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2018年9月,国务院发表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提到了农业保险体系的完备和积极创新研发适应目前农业发展情况的全新保险产品对新型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同时,2019年2月,《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农业保险在确定保费方面要做到科学合理,政府也应该在资金方面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确定农民所能承受的合理保费,提升农业保险对农业农村农民的保障水平。综上所述,政府也很重视创新型农业保险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2我国农业保险问存在的问题

2.2.1农业保险理赔工作不规范

农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各种农作物,但是农业生产过程中,可能遭受的风险是多种多样的,具有复杂性与不确定性。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没有能够支持农业灾后确定损失工作的高新技术,从而无法准确、合理的确定理赔款,对于农民来说理赔时间过长,保险公司的工作效率低,花费时间长。

2.2.2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低且赔付率高

农业保险的投保人为受教育程度不高的农民,因此许多农民并理解农业保险对于保障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因此也不愿意进行农业保险的投保,因此保险公司并不能通过农业保险业务提高保费收入,而自然环境产生的对农业多为毁灭性打击,因此导致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的赔付率较高,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和理赔费用不相匹配,保险公司无法从农业保险业务中收益,因此其不愿意开展规模较大的和仅依靠自身实力的商业化的农业保险业务。

2.2.3财政对农业保险扶持力度不统一

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仍以单一的政策性保险为主,这种形式的保险主要依靠政府的财政补贴来实现。就我国而言,各个省份的财政收入不同,所能对农业保险的财政扶持力度也各不相同。全国各地的财政扶持力度都不同,会打击不发达地区农民的投保积极性,不利于农业保险的发展。

2.2.4农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现在,与农业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一些条款无法和农业的实际情况相匹配,严重的限制了我国农业保险的长期发展,因此必须要建立系统、完善和实用性强的农业保险法律体系。

3农业发展现状

3.3.1新型农业发展模式

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农业的发展模式也由传统的种植业和畜牧业等方式,通过同业与其他产业的创新融合,逐渐发展成了农业的新型产业形态。目前农业的新发展形式有服务型、创新型等多种形式。其中订单型农业、定制型农业、休闲型农业、创意型农业和智慧型农业是发展势头较好的五类新型农业类型。

3.3.2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

目前我国的大部分地区仍保留着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农民使用简单的机械进行人力化的农业生产活动,对科技的应用不广泛,仍然无法改变靠天吃饭的现状,因此遭受风险损害的可能性也很的,这部分的农业经营也需要大量的农业保险业务服务。

4农业保险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

4.4.1有助于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目前,我国正处于脱贫攻坚战的决胜时期,因此保障那农民的利益就至关重要,通过农业保险与政府的财政资金补贴的双重保障,既可以确定农作物产量的安全性,从而确保产品市场的有效供给,同时,也可以在农民受灾后对其进行补贴,这样也可以促进农业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始终向好发展。

4.4.2有助于创新农业生产模式

首先,充分发挥农业保险自身的风险保障、融资增信等功能,介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需要农产品或农产品服务的企业建立联系以实现农业生产经营出售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的新发展模式,同时还有效的规避了农产品出售难,产品积压的风险。其次,各个地方政府可以引入农业保险作为一种农业产业的扶贫政策性措施,通过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业务与政府的扶贫政策相结合,根据科学的保险产品设计与有力的资金支持相结合,根据农业产业的不同特点制定出不同的农业新模式。

4.4.3有利于绿色农业的发展

首先,可以设计保障绿色有机的农产品的农业保险险种,并以此来促进农业生产朝着有机方向转变。其次,针对于一些对农产品进行二次加工的工业方面进行防止环境污染的衍生农业保险产品的设计。三,保险公司可以与国家农产品质量监管平台进行合作,通过对绿色健康无污染安全的农产品进行担保,帮助农产品挖掘潜在市场,同时也能通过一些成功的案例以此刺激其他的农业生产者的生产过程中尽可能的减少污染,生产出绿色农产品并以此脱贫致富。

4.4.4有利于打赢脱贫攻坚战

农业保险机制对农民来说至关重要,农业保险可以在农民遭受损失的时候予以补偿,这一保障机制可以做到精准的作用到受灾者个人,从而有效对接政府的精准扶贫措施,能够使专项扶贫资金得到有效利用,也确保可以使资金真正的惠及贫困人口,可以巩固农业扶贫的成果。

5促进农业保险发展对策

5.5.1创新适应新农业保险产品

农业保险在我国属于政策性保险,同质化情况严重,但随着新型农业的发展,传统的农业保险不再适用于目前的农业发展发展情况,新农业的生产经营主体对农业保险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应该大力开发适应新农业的新型农业保险。通过在传统农业保险的基础之上,根据新型农业的发展特点,构建出包括具有财政补贴的基础农业保险、农业商业保险、增值附加保险和大灾保险等多种保险在内的农业保险体系,还可以将农业保险融入其他商业保险的特征。

5.5.2引入科学技术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

目前农业保险的理赔过程中,对于风险损失的定性能力还是较弱的,因此理赔时的服务效率和时间都较长,而且保险公司没有统一标准和对受灾情况和受灾程度的全面了解,无法具体准确的确定理赔款数额,因此保险公司在农业险业务方面基本处于不盈利和利润很少,这也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这造成了恶性循环,而无法保障农业安全。在保险定损时,可以利用各种科学技术手段,来加强确定损失的全面性,准确性科学性。可以利用卫星定位系统来准确确定农业受损的面积、部位和程度的大小,防止道德风险的产生,给出合理的保险赔付款项,使农民和保险公司都受益。对此,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加强对“互联网+”和大数据信息平台等技术的科研投入,建立统一的农业风险防范信息网络平台,使农业保险更高效、更智能、更易于管理。

5.5.3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

目前我国的大多数农民由于知识储备匮乏,对农业保险重要性的认识程度不深,缺乏参保的积极性,因此政府和保险公司应该加大力度宣传有关农业保险的相关知识,使农民由被动保到自愿保。首先,基层政府部门可以走进农民群众,向农民普及农业保险的相关知识,使农民开始有意识的寻求自我规避风险的方法,让农民自愿购买农业保险产品,促进农业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55.4完善农业保险的法律体系保障

农业保险的发展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进行支撑作用,我国目前涉及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很少,无法起到支持农业保险良性发展的作用。而法律的不完整性也无法使有关部门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这也是我国农业发展的一大阻碍。因此我国可以借鉴国外针对于农业保险的有关发律法规,例如日本的《农业保险法》、《农业灾害补偿法》,美国的《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联邦农业保险改革法》和加拿大的《农作物保险法》等等。通过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台我国的农业保险相关法律,明确与农业保险有关的各方的相关的责任与义务,切实的保护好农民的权益,为农业保险的良性发展奠定一个完善可用的法律基础,以此实现农业保险向上发展。

6农业保险创新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影响

6.6.1对保险公司的影响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从农业保险业务上无法取得较大的收益,有一些保险公司的收益甚至为负,因此,很少有保险公司主动开展商业化的农业保险项目,而大多为与政府合办的政策性保险项目,因此为适应新型农业发展,通过对农业保险的创新和改革,可以使政策性农业保险逐步转变成为商业化农业保险,同时通过创造有关于农业的一系列保险从而构成了农业保险体系,丰富了农业保险的多样化,拓展了有关于农业保险的客户范围,有助于保险公司提高农业保险业务的回报率,使农业保险项目积极向好发展。

6.6.2对保险市场的影响

农业保险未被创新之前,农业保险在保险市场上,与养老保险,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等大性商业性的保险业务相比,所占市场份额郊小,甚至可忽略不计。但是,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我国的产业中占比比较靠前,因此农业保险的发展状况与农业生产规模不相匹配。而通过对农业保险的创新后,农业保险不再是传统的、单一的和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向着针对性、多元性和全面性进行转变,随着农业保险的商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其客户规模和市场份额都逐渐增多,能够在保险市场这个大市场下确立一个农业保险子市场,从而改变了保险市场的结构与规模。66.3对农业和农民的影响农业保险存在的意义就是为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遭受的风险和损失提供去年全保障,同时保障农民对农业生产活动的积极性。通过对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同时引入互联网技术并对农民普及农业保险知识,使农民能够有意识的选择适合自身农业生产环节的农业保险产品,能够更精确、更有效的防范风险,得到安全的保障。同时多样化、科技化的农业保险产品使农民有更大的选择范围,也可以通过科学技术远程享受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理赔服务,更加省时高效。

7总结

针对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所面临的保险产品同质化,有关法律不健全等问题做了分析。而后,针对我国新农业发展进行了分析,同时提出了农业保险对我国农业发展的作用和农业保险发展的一些建议,以及农业发展创新对我国农业保险的各方面的影响。通过上述的分析说明,目前保险公司应该与政府一同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农业保险的良好发展使各方面均受益。

作者:苗雨薇 单位: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