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产品创新思考

农业保险产品创新思考

摘要:我国是农业大国,也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我国农业机械化的水平还不高,农民收入低,农业抗风险能力差。开发适应当地现阶段农业发展的险种,对保障广大农民生产和生活有着重要意义。分析了农业保险产品创新的困境,提出了提高保险意识和合理创新险种等建议。

关键词:农业;保险;产品创新

农业保险作为一项政策性保险,对农业生产有着重要的支持和保护作用,是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加快农业发展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农业保险产品创新,能够为农业保险的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对农业发展尤为重要[1]。

1农民参保农业保险的必要性

农业生产风险种类繁多。种植业中,农民投入了全部时间和精力种植,受暴雨、台风、冰雹、气候变幻等影响,可能导致产量不足、收入降低。即使丰收,也可能面对较低的农作物市场价格,甚至不足以支持收割成本。在这样的形势下,农户参与农业保险十分必要。通过农业保险产品,将农业生产风险分散,可以保证农民获得相对稳定的收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飞速发展,我国农业经营涌现出很多专业种植户和养殖户。这类经营者初期投入成本非常高,一旦遭遇风险,损失非常大。对这类经营者而言,投保农业保险是分散风险的必备手段和重要保障[2]。

2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困境

2.1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我国缺乏农业防灾防损经验,农业风险控制能力不足。我国是人口和地域大国,自然灾害频发,一次自然灾害往往带来大面积、大金额的损失,农业抵抗自然灾害能力较差。

2.2农民收入低

我国农民平均收入很低。农业保险是政策性的保险,保费不高,但农民受收入水平太低,投保意愿仍然不强。此外,由于保费收入低,保险机构收益很低甚至亏损,保险机构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受打击,对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意愿不强。

2.3农业保险理赔纠纷多

农业保险承保标的一般是农作物或家畜家禽等,具有特殊性。这类保险标的理赔需要有相关农业知识的专业人才,目前这方面人才是极度缺乏的。农民文化水平低,对农业保险很多条款并不了解,使农业保险理赔纠纷频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保险机构和农民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2.4农民风险意识不强

我国大部分农民保留着传统农业生产意识和生产过程。面对自然风险,往往缺乏风险转移意识。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同度不高,参保意识也不强。

3对农业保险产品创新的建议

3.1提高保险意识

农业是第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非常重要。目前我国农业现代化程度不高,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使得农业生产回报率赶上其他产业。农业发展好,农民收入也能相应提升,农业保险产品参保率也能得到提升。政府和保险机构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农业保险产品,特别是通过简洁易懂的方式使农民明白保险产品的作用和必要性,提高其保险意识。

3.2合理创新农业保险产品险种

针对我国不同地区和不同自然灾害风险,应当因地制宜开发不同的农业保险险种。鼓励地方政府和保险机构实地调研,根据地方特色细化农业保险的险种、缴费方式和补贴办法等。在产品创新上,应当加大农民自主选择权,让农民选择险种和缴费档次。在农业保险产品险种创新上,还应注意合理性原则。合理性指的是农业保险新险种的开发应当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不能为了完成创新任务而创新,开发一些当地农民不需要的险种。合理性还表现在农业保险新险种开发应服务于当地农业发展需要,而不仅是保险机构搭售其他保险产品的噱头。

4结束语

农业保险对保障农民收入水平和促进农业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应当加大创新力度,研发农业保险产品险种,以分担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风险,切实保障农民经济收入和农业生产正常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1]蒲应,吕晓英.加拿大农业巨灾风险分散体系及启示[J].世界农业,2015(9):97-101+111.

[2]魏怡方.盐城市农业保险发展现状遇到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农业与技术,2016(15):132-135.

作者:王业鸿 刘德 单位:江西中医药大学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江西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