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分析

水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分析

[摘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结合工作实际,对于张家港市自2017年将全市的所有河湖纳入河长制工作系统管理以来河长制实施现状及成效进行梳理分析,并结合国内比较成功的经验,对张家港市河长制水环境治理模式的创新工作重点进行了明确与细化,结果可为张家港市境内河长制管理制度顺利实施提供指导。

[关键词]河长制,水环境,治理,模式,创新

1河湖概况

张家港市境内水网纵横交织,共有大小河湖近8000条,其中市级以上重要河湖29条,镇级河道270条,村组河道7300余条,有15条河道被列入省级骨干河道名录。内陆水域面积63.28km2,长江水域195.67km2,水城面积占总面积的26%。列入省保护名录的湖泊1个、水域1000亩。近年来,全市上下与时俱进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2017年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河长制为重要抓手,掀起水环境治理新高潮。大力开展生态河湖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清江”行动,推动“一事一办”清单的任务落实等,省考断面水质达到考核目标,达标率100%,主要河流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苏州断面优化比例82%,总体水质状况良好。

2河长制实施现状及成效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求,张家港市于2017年5月27日印发《张家港市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的工作方案》(张委办[2017]28号),将全市的所有河湖纳入河长制工作中。河长制工作方案确立了河湖长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明确了河湖长的设立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全面建立各级组织体系,市、镇两级分别设立总河长,全市设市、镇、村三级河长。市级河长体系中,第一总河长由市委书记担任,市委副书记、市长任总河长,市委和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河长。市级重要河湖全部由市四套班子领导担任一级河长,区镇主要领导担任辖区段相应河段的二级河长。2017年6月26日,印发《关于成立市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张委办[2017]32号),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河长制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员,各区镇按市级模式均设立双总河长制度,成立领导小组。市级河长办设在水利局,河长办主任由水利局局长担任,水利、农委、交通、城管、环保、住建等部门相关负贵人任副主任。各区镇河长办主任均由区镇党政领导担任,每个区镇河长办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工作人员。目前,全市河长办工作人员总数25名,比2017年增加6名,市镇两级河长办配置均满足上级要求。

2.1水污染防治方面

张家港市始终坚持系统治理原则,针对河湖问题,瞄准关键问题,重点关注水质提升,先后组织开展散乱污整治、清江行动、水岸同治等专项行动,使工农业生产及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河湖岸线侵占问题逐渐得到缓解,河湖面貌显著改善。水利工程补短板,张家港水利管理部门对河道治理力度持续加大,就塘桥镇2016年以来,三年投入1.3亿元,大力开展以农村河道综合整治、拆坝建桥、圩区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农村水利工程长效化管理等为核心的农村水利建设工作,全面夯实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解决消除了多片防汛内涝风险。张家港市在2017年~2019年,通过一支河疏浚项目,城北横河里村及东墩头水体整治控源截污工程,乐余镇镇区排水管网排查项目,长黄港、弯背塘、小城河、万红港、纪澄河及谷渎港等沿河区域黑臭水体控源截污整治工程,杨舍镇、全港镇、锦丰镇、塘桥镇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等治理改善了包括一支河、长黄港、弯背塘、小城河、万红港、纪澄河及谷渎港、晨阳大润发河、三节桥港、星火12组~16组河、久生7组河、袁家河、常丰村20号河、长丰村康家埭后河等在内的一批黑臭河道水体,培育打造了一些水美村庄亮点。

2.2水环境改善方面

(1)加快推进控源截污。紧盯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倒排时序、责任到人,全力推进水环境整治项目落地见效。突出入江支流水岸同治、重污染河道周边、建成集聚区、主要摸排排口等重点,加快推进老旧小区、企业单位、沿街门店等污水排放治理,缓解黑臭水体压力。(2)突出黑臭河道整治。相关部门、村居根据水岸同治、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能快则快推进黑臭河道整治,确保完成年度任务。(3)抓好“两违”、“三乱”整治。根据三优三保及规划建设等,迅速整治、加速推进、落实长效。在整治过程中,利用“三治办”工作平台,探索“河长制+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确保消除存量、杜绝增量,巩固好整治成果,严防边整治边违建的现象发生。

2.3“一河一策”编制情况

张家港市级河湖《一河一策》在2017年6月份正式启动编制至11月底,市级29条重要河湖的“一河一策”行动计划均全部编制完成,在省及苏州市级编制的基础上将长江、张家港河等的“一河一策”进行了细化;并于2017年底编制完成河长制“一事一办”工作清单,召开交办会,由市级第一总河长统一交办“一事一办”治河任务,河长制改革正式进入治河阶段。镇级河道“一河一策”、村级河道“一村一策”全部完成编制,逐步开展部署工作,全市共编制镇级“一河一策”270本,村组河道“一村一策”173本。在“一河一策”的编制过程中,各级河长对编制的进度、内容及时进行了解,并提出相关建议与要求,通过召开会议、意见征求等形式定稿并由责任河长进行签发。

3基于河长制的水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应用

3.1在全区镇范围内构建河长制信息化平台

河长制管理模式必须紧密结合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构建河湖管护信息化平台,落实河湖管护过程中所对应的权责划分,加强协调沟通效率,切实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制度,通过构建一套系统而完整的河湖科学监督、高效管理的综合信息平台,为河湖管理效率的提升提供信息化支撑。河长制数据信息化平台系统包括基础信息平台、数据监测平台、河湖管护平台、指挥辅助平台、民众互动平台以及APP部分。为更好地掌握各级河长巡河、护河、治河情况,区镇率先在乡镇中开发河长助手“河长巡河通”手机APP软件,该软件为集河长巡河、巡河轨迹、问题上传、问题交办、资料查询、工作管理、数据统计等日常功能于一体的专用软件。河长巡河通APP的开发与应用,为河长巡河,护河、治河提供现代化手段,各级河长巡河主动性增强,河道问题解决的时效性显著提升。

3.2不断建立健全区镇河长制工作制度

为健全完善河长制深化改革工作机制,推动河长履职尽贵,建立包括应急联动、动态管理和常态跟踪在内的区镇河长制工作制度体系(图2),该制度体系应与河长制数据信息化平台有效对接,资源共享。经开区(杨合镇)编制完成了《河长巡河工作办法》及《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经开区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9项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度。这些制度明确了区镇各级河长的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压实了各级河长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为今后河长制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区镇河长巡河日志》手册的印发为区镇各级河长和民间河长巡河带来便利,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记录定期反馈,真正做到“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3强化考核督察

河长办牵头制定河长制考核办法,建立由总河长牵头、河长办具体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第三方监测评估的绩效考核体系,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问题实行河湖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通报市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并向社会公布,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责任审计和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及河湖环境恶化、生态环境破坏、河湖空间岸线侵占严重的要严肃问责。

3.4加快区镇河道连片整治

在全力推动企业生活污水接管及内部雨污分流工程的同时,为有效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区镇应结合水美村庄建设,在辖区范围内以疏浚、连通、清洁、控排为重点,对各类阻水障碍物、断头河、明暗坝埂、大中型河沟进行轮流疏浚,对于淤积深度达0.5m及以上的生产沟按底宽2m~4m、底高程-0.5m~-1.0m的标准分两年进行集中连片疏浚;对小型生产沟渠进行集中连片改造,建立道路、河道、垃圾、生态“四位一体”的统一管理模式,加快推行农村河道连片综合整治工程实施。

4结论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时展赋予水环境治理模式转变的必然产物,是依法治国、推行河长制的有力举措。为不断探索和完善河长制治理模式发展的有效途径,必须基于法律法规、制度机制、信息技术等多个角度,构建责任明晰、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水环境治理新模式,为河湖功能恢复及水环境良性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作者:张引 单位: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中心水利管理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