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究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究

摘要:本文以终身净转移额、内部收益率作为指标,借助定量分析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收入再分配的代内再分配效应和代际再分配效应进行探究。研究证实,关于再分配效应的研究中,工资增长率、利率和缴费年限都产生一定影响。故应继续加强各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和政策协调,增加政府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建立科学合理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才能使收入再分配效应的积极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代际再分配效应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收入差距问题一直未得到完全的解决,针对这一问题,虽不能做到绝对的分配公平,但可以相对公平。社会福利制度是我国缓解收入差距的有效措施,而作为社会福利体系核心构成部分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应体现公平效应,这样才能更好地在实现社会公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了强化养老保险改革效果,我国国务院2015年推出《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标志着养老保险双轨制度改革正式开始,且改革后的养老保险的公平效应如何,备受社会公众的关注。从目前来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临的竞争压力在不断加剧,导致人们的收入差距越发明显,这就需要利用收入的再分配机制来缓解这些问题。因此,本论文选择终身净转移额、内部收益率两大指标,分析工资增长率、利率和缴费年限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收入再分配效应产生的影响,同时提出优化政策的建议,以期使养老保险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得到正向的发挥。

1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收入再分配研究背景

社会福利体系关乎民生,是影响人们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的重要因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福利体系中的重要构成部分,是决定“老有所依”的重要制度。因此,养老保险制度需要以公平作为首要标准,通过收入再分配效应推动社会福利制度的建设和发展进程。不过,从实践中看,我国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并不完善,无法充分发挥收入再分配的正向调节,引起了一定的社会矛盾。因此,我国出台各种制度和措施对其进行建设与完善。《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出台就标志着养老保险双轨制度改革正式推进。社会公众也密切关注着养老保险改革后的公平效应是否得到更好的发挥。

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收入再分配研究意义

2.1现实意义。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稳定发展出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收入再分配制度是满足我国共同富裕的重要措施,具有缩小经济差距的目的和作用。因此,关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的探讨,不仅能够对改革后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收入调节效果进行一定的评价,也为政府优化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本文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背景下通过终身净转移额、内部收益率两种评价指标对收入再分配的现状进行了研究。以此深度剖析养老保险的调节作用及存在的问题,希望以此为基础,探究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收入再分配优化途径。

2.2理论意义。目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全面启动,在各事业单位进展稳定。为了做出更好的理论指导,理论界对养老保险的收入再分配效应进行深入分析,已经涌现出部分优秀的实证研究成果,但研究学者采用的精算方式研究较少。本研究论述中对国内外相关研究内容进行分析和总结,并且对众多学者的观点进行整理与归纳,以具体数据作为论述依据,分析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的现状,从而通过数理精算模型深入剖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所面临的挑战,以期对该领域的理论研究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

3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效应的研究综述

3.1国外研究。MargitKraus(2004)在养老保险制度对收入再分配的影响研究中采用了集群分类法,以欧盟国家为研究对象,利用调查小组公开的数据(ECHP)对15个国家的实际情况进行探究。该学者为了使研究结果更清晰,将研究对象的总体数据按照四种支付模式进行分析,发现支付方式不同使得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效应存在明显差异。其对欧洲养老制度实施情况的分析后发现,该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于低收入群体收益较多;而该结果与北欧学者贝弗里奇模式的研究结论不同,即后者的研究结果认为养老保险制度更倾向于高收入群体;在研究过程中还发现在中欧地区实施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工人更为关注,但低收入人群得到的利益仍是最低水平;在南欧,俾斯麦模式产生了较弱的纵向再分配效应。Rodrigo(2008)对养老保险制度收入再分配效应的研究运用了一般均衡模型,他以智利为区域,研究分析该地1981年养老金由现收现付制转变为个人账户制对于收入再分配的作用。他认为:新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收入再分配主要体现在个人养老金方面,低收入者退休以后的收益会高于退休前的收益,他们得到了最低养老金保障,但改革后的养老金体制还不能满足许多低收入者的需求,综合而言,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使退休者的养老金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提升。

3.2国内研究。郑伟、孙祁祥(2003)通过搭建一个简化版的A-K模型,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制转变为部分累进制变迁的经济效应进行了模拟量化分析。结果表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具有正向收入再分配效应。彭浩然、申曙光(2007)选取1997—2005年养老保险收入数据进行研究,利用精算方式对养老保险的收入分配效应进行了定量分析。结果表明,2005年的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增强了激励约束机制,但显著减弱了代内再分配效应,如果目前的宏观经济条件不变,长此以往,下一代的负担可能会加重,从而导致严重的代际不公平。何立新、佐藤宏(2008)利用CHIP的1995年和2002年不同的数据,研究了我国以年度与终生收入为基础的部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效应的实际情况,最终结果表示,养老保险制度收入再分配效应具有明显的正向作用,对于缩小经济差距、稳定民生具有重要影响。其表示,在影响途径上,代际分配作用明显。陈其(2014)以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研究对象,通过抽取现有的职工工资数据建立工资模型,并预测职工的终生收入;然后比较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前后的净转移额,最后采用基尼系数、泰尔指数等指标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效应进行了定量分析,同时做出相应的评价。结果表明:随着养老保险的施行与完善,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逐渐缩小,而在途径效应分析中,代内收入再分配效应较代际收入再分配效应较强。戴文强(2018)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将已有的统计数据代入经济模型,通过不平等指数测算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再分配效应。结果表明:在缴费环节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起着逆向调节的作用;养老金给付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不同人群收入差距正向调节有限;虽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正向的再分配效应,但财政转移支付占比较大。综上,由于论述出发点的不同,各学者的研究结论也有所偏差,在参考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本论文主要借鉴学者有关养老保险再分配效应的精算模型,分析养老保险的代内、代际再分配效应。

4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测算的相关评价原理

本文在养老保险再分配效应分析中选取研究学者普遍认可的终身净转移额和内部收益率两大指标进行测算和评价。

4.1终身净转移额的相关评价原理。本文计算养老保险的指标为终身净转移额,根据精算原理,该指标是通过参保人员终身获得的养老金现值以及保险费现值做减法得出的。当终身净转移额处于正数时,表明参保人的终身养老金现值大于终身缴费现值,反之则表示为终身养老金现值小于终身缴费现值。终身净转移额的评价原理主要概括以下四项。(1)当高收入者<0,低收入者>0,该精算结果表现为养老金从高收入群体向低收入群体转移,两者间的收入差距在减少,体现出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发挥了正向代内调节作用。(2)当高收入者>0,低收入者<0,该精算结果表现为养老金从低收入群体向高收入群体转移,两者间的收入差距增加,体现出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发挥了逆向代内调节作用。(3)当高收入者<0,低收入者<0,该精算结果则表现为三种情况:首先,站在代际层面来分析,财富遗留而产生的代际分配不公平性;其次,地区层面来分析,财富的转移情况表现为甲地区转移至乙地区,当乙地区经济相对落后的情况下,表明养老保险制度对收入起到了正向调节作用。反之,当乙地区经济相对繁荣的情况下,表明养老保险制度对收入起到了负向调节作用。最后,从碎片化养老保险体系来看,财富的转移是从被测人群逐渐转向其他模式的养老保险人群。(4)当高收入者>0,低收入者>0,该精算结果则表现为不公平的代际分配,而且,着眼于地区因素,财富的转移情况表现为乙地区转移至甲地区,当乙地区经济相对落后的情况下,能够表示出养老保险制度对收入起到了负向调节作用,反之亦然。

4.2内部收益率的相关评价原理。从养老保险制度角度看,如果参保人通过养老保险得到的投资收益率较高,则表示其内部收益率也处于较高的水平,内部收益率的大小能够很好地体现出参保人收入水平的不同,也是体现养老保险制度调节收入的主要方式。在对内部收益率测算的过程中,学术界有关研究较多,但意见不一。部分学者对于内部收益率的研究以参保个人、单位为研究对象,即主要对参保人员的内部收益率进行分析;在关于内部收益率的计算中,仅选取个人参保作为计算维度,并以内部收益率作为判断指标。由于终身净转移额的单一统筹内容,本研究以参保人个人内部收益率作为精算标准,以此保证测算体系的全面性。所以本研究中的个人内部收益率是参保人缴费的现值总额与养老金未来支付的现值总额相等时的收益率,本文出于以下原理选取内部收益率进行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低收入者>高收入者:养老保险制度发挥正向收入调节作用。低收入者<高收入者:养老保险制度发挥负向收入调节作用。

4.3测算过程与结果。为了使研究结果更为全面,本文研究的内容主要从国家、地区两个方面出发。因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变化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指标变动。因此在研究中需要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缴费时间。本文针对终身净转移额不同假设条件下的情况进行分析,具体的参数指标为工资增长考虑(4%、6%、8%)、利率(1%、3%、5%)和缴费年限(15年、30年、43年)。通过了解和计算可知,事业单位人员的平均入职年龄约为22岁,在退休年龄最高为65岁时,最长缴费年限为43年。将参保人的平均寿命定为82岁时,养老金的领取时间为17年。根据现行养老保险政策,事业单位人员在缴费时统筹部分可以按照16%的缴费率进行计算,个人缴费率按照8%计算。4.3.1终身净转移额角度在缴费年限不同时,工资增长率为4%、利率为3%和工资增长率为6%、利率为5%时,高收入者<0,低收入者>0,反映出养老金从高收入群体向低收入群体转移,反映出养老保险制度发挥了正向代内调节作用,且在利率和工资增长率一样的情况下,缴费年限数值越大,代内再分配效应越明显。但是,当工资增长率大于利率且两者之差较大时,如工资增长率大于6%和8%,或者利率较低为1%时,收入较高的事业单位工作者在终身净转移额方面可以出现正数的机会,这说明养老保险制度不存在代内再分配效应。缴费年限不同时,当工资增长率、利率分别为4%、5%时,收入较高人员的净转移额即为负数,证明养老保险制度失去了代内再分配,或者产生了代际分配不公平,或者意味着参保人的财富转向其他模式的养老保险人群,促进整体养老保险制度的收入再分配。且在利率和工资增长率一样的情况下,缴费年限数值越大,再分配效应越明显。4.3.2内部收益率角度从参保人通过养老保险得到的投资收益率方面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增强了城镇职工收入均衡性。所以,工资增长率的变化是不会影响高收入群体内部收益率小于低收入群体的事实。表现为养老保险制度发挥正向收入调节作用。而且,随着工资增长率的不断增长,高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之间的差距不断增大,表明养老保险制度正向收入调节作用在不断增大,反之,二者之间的差距将不断减少,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效应将产生逆向的作用。

5结论与启示

5.1结论。5.1.1关于代内再分配效应从终身净转移额分析,当工资增长率>利率时,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新型的养老保险制度能够降低收入差距,发挥了正向代内调节作用,且其他地区的参保群体存在收入再分配的机会。第二种是在工资增长率大于利率且两者之差超出正常范围时,养老保险制度不存在代内再分配效应;当工资增长率<利率,意味着参保人的财富转向其他模式的养老保险人群,这不仅提高财富的使用效率和转移效率,更有利于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效应的发挥。结合内部收益率的精算结果可以发现,高收入群体的内部收益率均低于低收入群体,表现为养老保险制度发挥正向收入调节作用。5.1.2关于代际再分配效应以代际再分配角度考虑,工资增长率>利率时,新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将对下一代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工资增长率<利率时,新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将对上一代体现出不公平的特征。5.1.3关于缴费年限对养老保险制度收入再分配效应的影响随着缴费时间数值的越大,代内再分配效应、代际再分配效应越明显。

5.2启示。通过本文的研究结果,可以归纳以下内容:第一,工资增长率、利率和缴费年限都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收入再分配效应产生影响,而这些因素的形成又涉及众多行政机关,所以在实践中要结合多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保证政府所具有的调节能力,再结合利率和工资等因素的基础上完成养老保险制度的修正和完善,从而形成使收入再分配效应正常发挥的养老保险制度。第二,需要通过弹性调节机制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设计,按照精算结果,需要注重缴费年限对效应的影响。所以,在充分考量利率与工资因素的基础上建立缴费年限的弹性调节机制,促进其增强正向的收入再分配效应,避免其加剧负向的收入再分配效应。

作者:杨君 单位:北京市普仁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