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留守儿童行为失常初探

未成年留守儿童行为失常初探

摘要:近段时间,未成年人犯罪现象逐渐增多,犯罪者年龄逐渐降低,集中在十一二岁。对比以前的青少年犯罪现象,很多犯罪者大多是留守儿童,父母缺失其幼年时期的成长,成长环境复杂。

关键词:留守儿童;0~14岁的成长;父母的缺位;行为失常

近年来,留守儿童问题不断增多,并且向低龄、影响恶劣方向发展。近段时间内突发几起低龄儿童杀害亲人案件,都是常年缺乏父母约束的留守儿童在面对大人的严厉管教时心生杀意,并且在作案时表现出超过年龄段人该有的冷静。几起案件间隔不足一个月,犯罪者年龄之小,让人细思极恐。

一、行为失常的影响因素

(一)父母缺位的影响

全国留守儿童超过2300万,在成长过程中心理发育不健全,是留守儿童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并且不太容易被觉察,但对孩子的一生有很大的影响。6~12岁是儿童在一般领域、学业领域、日常领域、社会领域、道德领域中自我决断、自我行动、自我负责形成的重要阶段。据调查,这阶段中学业领域的自立相对较高,道德领域、社会领域的自我决断、自我行动、自我负责相对欠缺,也正是儿童需要父母对其教导的阶段。而留守儿童在这个过程中父母的缺失会造成很多问题。1.缺乏爱心。留守儿童幼年就离开父母,虽由直系亲属抚养,但与父母无法时常见面,父母的关爱严重缺乏,儿童的情感也无法得到正常表达。长此以往产生无助感,进而变得孤僻,在同龄人中不合群,和父母产生代沟、隔阂,对父母的概念陌生,长大后对自己社会中的定位产生偏差,难以适应社会。2015年6月10日下午五点多,在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一个名为界牌的小镇上,女孩汤某倒在离学校不足一千米的山坡草丛中,当场死亡,凶手是镇上12岁的留守女孩陈某,而汤几乎是她整个童年唯一的朋友。2.行为偏差。留守儿童行为上的偏差,父母无法及时纠正。据调查,6~12岁是一个人性格形成的重要阶段,也是三观形成的一个重要时期,父母的作用十分重要。父母作用的缺失,会导致孩子人格不全,以至于步入成年社会后,不能顺利融入社会,融洽地与他人沟通,甚至对社会安定和谐产生威胁。3.情感的缺失。留守儿童往往大都是由爷爷奶奶等直系亲属抚养。来自隔代的爱大多是物质上的给予。亲情的陪伴是孩子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因素,留守儿童大都处于可塑阶段,对很多事物有自己看法,在成长过程中也面临许多问题和压力,需要有人倾听心声,需要亲人开导。但是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外出,缺乏与孩子面对面的沟通,不能及时倾听孩子心声,给予孩子更多的关心,有些父母多年与孩子不曾见面,使孩子亲情淡漠。前面所讲陈某杀害汤某事件起因仅仅是玩伴跟母亲告状,导致陈某被脾气暴躁的爷爷惩罚。陈某认为好友背叛了自己,这让这个从小孤僻怕生、不爱说话,幼年就没了母亲庇护的她,没有途径表达自己心里的委屈,或许在她的认知世界里杀死对方是唯一的解决办法。通过后来走访了解到,在校期间老师也曾经试图打开陈某的内心,但是直到案发时也没能奏效。

(二)教育方式造成的影响

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在外,平时缺少沟通交流,见面机会少,偶尔回家发现孩子有恶习,一般就是拳脚相向,本来留守儿童的父母亲情就缺失,习以为常的习惯突然被制止并被暴力教育,使孩子与父母更加疏远。有一份关于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测验调查问卷,“当父母打你的时候,你心里在想什么”选项A.改B.怕C.恨,设计者的想法是:若有50%的儿童在父母打自己的时候,心里想“我再也不犯了,一定改”,那么,“打”这一教育手法就可以保留,但是800份调查问卷,选“改”这一项是0,选“怕”是40%,选“恨”是60%。可见,用打骂的方式来惩罚孩子,只能帮助他们产生更强烈的反抗意识。并且,现在的孩子接触复杂的社会环境,比父母更顽强,更有耐心,办法更多、心思更多!父母越是打骂惩罚,他就越报复,以暴制暴的后果可能就是孩子对父母“痛下毒手”!

(三)学校教育的影响

学校是青少年社会化的主要场所,是从家庭走向社会,加快个人社会化的重要场所。留守儿童尤其是个别男生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很难约束自己行为,经常违反校规校纪,又缺乏家庭教育的有效配合,学校、老师也经常感到力不从心。学校教育中,学校更看重学生的成绩,存在重才轻德的现象,留守儿童学习的自觉性相较其他学生较差。缺乏家长监督,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较差。为了保证班级的正常教学,在不影响班级成绩的情况下,老师大多会选择放任自流。在学校学业状况的不良,导致留守儿童辍学、退学,与学校的联系减弱,反之与不良伙伴关系就得到增强,这就更容易使留守儿童感染不良习惯。留守儿童特殊的成长经历本来应该得到学校更多的关注,但是因为当前的教育方式,重视教育结果和部分教育者素质欠佳的原因,留守儿童被当作负担,放任自流,使留守儿童丧失了在学校完善人格的机会。乡镇是留守儿童相对比较聚集的区域,多数乡镇教育资源匮乏,无论在师资软实力还是设备硬件上都不能给留守儿童学习、心理健康上保障。

(四)社区支持系统不完善

目前,中国留守儿童大多集中在乡镇。当学校对其“放任自流”后,其他学生家长担心会把自己小孩带坏,不让孩子与之接触。人为的隔离,使留守儿童被边缘化,长此以往,被贴上“坏学生”标签的留守儿童只好对被贴上的标签的身份作出行为回应。同伴群体是由一些年龄、兴趣、爱好、态度、价值观、社会地位等方面较为接近的人所组成的一种非正式初级群体,在频繁的交往聚集中,彼此有着很大的影响。网吧、游戏厅成了被边缘化的留守儿童聚集地,他们情况相似、成长经历相同,他们通过网络游戏、QQ等宣泄自己情绪,摆脱孤独,获得更多的认同感。在这样的环境中,留守儿童之间建立的情感关系在他们认知里是超过亲子关系和师生关系的。在这样的关系群体中,留守儿童感觉到安全,但是在具有诸多暴力元素的网络游戏和网络媒体暴力事件交织的网吧环境中,他们容易对暴力亚文化产生依赖,形成“习惯性思维”,当他们感觉受到威胁时就会效仿,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来进行自我防御,形成防御机制。

二、缓解留守儿童问题

(一)减少父母和子女分离

留守儿童数量庞大的原因是农村的收入不高,收入来源单一。城市的快速发展也需要更多的建设者,各行各业对人力的需求量极大。加之多数农村家庭不止抚养一个孩子,经济压力大,所以选择背井离乡外出务工。在健全保障机制的同时,应该加强农村的发展,减少农村人口不断流向城市,加快农村的工业化,进而加快农村的城镇化,政府加强对回乡创业者提供更好的平台,因地制宜,结合自身特点发展,增加乡镇就业岗位。如果父母就近工作,增加和子女的沟通交流,了解子女的思想状况,对子女所产生的问题能及时纠正,那么留守儿童问题会得到很好的解决。

(二)增强教育资源的公平性

一部分外出务工的父母会考虑把孩子带在身边,小孩在居住地所在片区读书,接受质量较高的教育。但是大部分人从事的是体力工作或在工厂上班,居住条件并不是很好,把小孩带在身边无法照顾,在经济上也是不小的压力。很多外出务工父母就不愿意把小孩带在身边,想的是自己生活差一点多寄点钱回家,至少在经济上让子女过得好一点。另一方面异地读书的学生,虽然现在义务教育年限里异地就读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但是在中考、高考这样的关键点,异地读书的学生只有回所在户籍地参考,所以大部分把孩子带在身边的父母一两年后又会把小孩送回老家。面对课本教材的不同,各地教育水平、深浅的差异,回户籍地学习、考试的绝大多数学生未必适应,授课教师对插班生也会有偏见,因此,留守儿童群体数量依然庞大。

(三)加强普法教育

留守儿童的教育是让老师和监护人“头疼”问题,学校教育在留守儿童思想道德、社会规则、日常学习等起着主渠道作用,各地派出所等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留守儿童或者留守儿童相对多的学校、社区、村的普法教育,增强儿童、青少年对犯罪惩罚、代价的认识,对思想上、行为上对有“越轨”倾向的留守儿童及时警示,必要时组织部分行为过激的留守儿童身临其境地感受监狱生活、与真正“罪犯”进行零距离接触。现行的《刑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分三个阶段,将“已满14周岁”作为追究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的起始点,即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不管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情节恶劣程度,都不认为是犯罪,排除了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构成犯罪从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以后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都不予计较,有监护人进行民事赔偿和监管,有必要时政府机构进行监管。未成年杀母案中的吴某正是因为未满14周岁,而被释放,当地教育局建议让吴某换个学校就读并进行心理辅导。

(四)建立社区支撑系

留守儿童本应受到更多的关注,但是在学校、社区,留守儿童实则是被忽视的群体,社区应该因地制宜,让留守儿童融入社区,被更多的家长理解、接纳。对“越轨”行为较为严重,如出现犯罪行为的留守儿童,可以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相对成熟的制度、办法加以教育。比如日本的少年院。针对青少年犯罪行为、年龄、性别智力程度划分等级,集中进行管理,其中包括了触犯刑法但未成年人员,和我们的少管所有所不同,少年院更倾向实施矫正教育,让有“污点”的少年更好地适应社会,个别少年院能达到1:1的比例,即1个少年犯配1个管理人员,并且和管理者及其家人生活在一起,就是为了让这部分孩子能有正常的生活环境,更好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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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杰轩 单位:西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