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中心方案范例6篇

监控中心方案

监控中心方案范文1

【关键词】数据中心机房综合监控系统

一、背景综述

在实际的工作中,一旦数据中心机房的设备出现丝毫的故障,就会对计算机系统的运行造成很大的消极影响,鉴于这样情况,我们必须制定一系列的有效措施,既能保证及时的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又能够减少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①机房的设备经常被盗窃,导致计算机系统没有办法正常的工作,另一方面,报警和监控以及记录功能的缺失,也导致了犯罪分子的作案活动更加猖獗;②维修人员在巡检的过程中,并没有良好的进行规范化管理措施,导致很多的工作出现了较大的漏洞;③供电系统有时候没有监控,一旦发生停电或者市电异常的情况,就没有办法及时的掌握数据中心机房的情况,更严重的情况就是,停电后若未及时切换到油机供电,后备电池也会因为过度放电而出现较大的损坏。

二、解决方案

2.1系统组成

从严格的角度来说,数据中心机房的综合监控系统包含两个部分,一个是数据中心机房周围环境和动力监控系统;另一个就是数据中心机房的IT监测系统,这两个系统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实际的工作中,绝对不能发生人为加强某一系统,忽略另一个系统的情况。

数据中心机房环境动力监控系统监控的主要内容为:①UPS设备监控,此项设备监控对数据中心机房环境而言,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柴油发电机组设备监控,柴油发电机作为设备的核心部分,一旦发生问题,必须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否则会影响供电,在根本上对数据中心机房环境造成恶劣的影响;②空调设备监控,空调设备能够良好的调节数据中心机房环境的温度,对每一个设备都是非常重要的,在任何一个季节,都需要对温度有一个良好的掌控,否则会影响设备的运行,在硬件方面造成很大的损害,为以后设备的正常运行埋下隐患;③温湿度监测,温湿度是考量数据中心机房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准之一,温度和湿度都必须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这样才能保证数据中心机房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数据中心机房IT监测系统监控的主要内容为:①硬件方面―――网络设备以及服务器的监测,两项设备都是数据中心机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客户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②软件方面―――主要包括数据库的软件以及中间软件等等,在日常的工作中,这些软件能够及时的处理数据,同时提供客户最优质的服务,因此需要得到有效的监测。

2.2系统实现方式

2.2.1数据中心机房环境动力监控系统监控的实施方式

UPS设备监控的实施方法:UPS电源是UPS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的监控当中,需要通过智能协议转换器来进行监控,科研人员经过研究发现,如果用软件的方式和通信数据集中器进行通信,能够达到一个较好的效果,并且能够有效的实现UPS状态的全面诊断以及对UPS各项参数的监视。

如果机房的网络设备出现了异常的情况,那么监测系统可以实现以下几种管理功能,有效的控制异常情况:①能够对告警事件进行详细的记录,同时由管理人员根据不同的需求,对每一种事件进行详细的分类,良好的实现对事件的过滤,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够及时的找到事件的原因,制定处理办法的时候也具有一定的针对性;②能够通过不同的定义,比方说事件的来源或者类型等等,实现对事件的分析,在实际的工作中按照实践的关联设置功能,自动、高效的区分重复事件,如此一来,就能大幅度的减少系统负载,提升系统的性能。

2.2.2服务器监测的实施方法以及服务器监测应该包括以下的内容

(1)监测服务器能否有效的运行,监测的系统需要广泛一些,虽然现阶段应用windows系统较多,但仍然需要对UNIX一类的主流系统进行有效的监测;(2)监测主流系统的平台上运行的相关进程以及服务的运行状况,这样有助于系统上的各种进程减少冲突,提高性能。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完善的数据中心机房综合监控系统应该具备三大特点:能够实现从设备运行情况到机柜微环境,再到机房整体环境的多层次监控;有丰富的阈值设置以便监测出危机的存在,且有丰富的预警方式和预警流程以保证相关人员能够收到警讯。

参考文献

监控中心方案范文2

关键词:城市隧道;通信监控;监控中心;控制预案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工程概况

厦门环岛干道厦大隧道左线全长1479.00 m,右线全长1491.69 m,隧道内设有4处人行横洞,1处车行横洞。隧道路段采用50 Km /h的设计标准,双向4车道。

隧道监控设施的构成大致分为9个部分:包括PLC控制系统、交通事件检测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风检测控制系统、照明检测控制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电力监控系统、紧急电话及有线广播系统。9个系统之间相互联系,既避免由于某个子系统出故障而影响其它系统的运行,又可保证整个系统的联动运行。在隧道外场设备的布设中,厦大隧道按A级设计,监控外场设备配置完整。

2系统总体构成

厦大隧道监控设施主要由监控中心和监控外场设备构成。

隧道监控中心主要由计算机系统和CCTV系统构成。根据厦大隧道的管理需求,监控中心计算机系统主要以三层以太网交换机为节点构成局域网,服务器和客户端、紧急电话及有线广播控制台、激光多功能一体机分别与以太网交换机相连。计算机系统根据外场设备采集的数据分析处理后,制定各种控制策略,以提高管理水平。

图3.1监控中心系统构成图

闭路电视子系统主要包括视频矩阵控制器、控制键盘、数字硬盘录像机、控制信号分配器、视频分配器、一体化显示屏、级联光端机、主监视器等室内设备,以及光端机、前端摄像机等室外设备。

图1.2监控中心CCTV系统图

厦大隧道外场设备按A级设计,监控外场设备配置完整,主要包含摄像机、交通信号灯、车道控制灯、火灾报警按钮、车辆检测器、CO/VI检测器、WS检测器、火灾探测器、光强检测器、可变情报板、PLC、配电箱、紧急电话、有线广播等。

4系统构成方案

4.1 PLC控制系统

厦大隧道PLC控制系统采用10/100MbpsTCP/IP快速工业以太网结构,根据隧道长短将隧道上、下行线分别分为若干个区段,每个区段配备一台控制器。隧道内的各种检测信息如: CO/VI检测器信息、风速风向检测器信息、光强检测器信息、电力监控数据等,经过PLC预处理后,上传监控中心。PLC驱动各终端控制器实现本地控制:隧道风机运行状态、隧道照明灯具、车道控制灯、可变情报板等,并可经由电力监控智能电表,读取各低压回路的运行状况及设备用电情况。当中央控制计算机系统或通信系统发生故障时,每个PLC仍可继续工作,保证其管辖内的小区域正常运行。每个PLC既能独立运行完成本地控制也能保证整条隧道协调一致运行。

4.2 交通事件检测系统

由于本隧道为城市主干道,交通量比较大,因此对隧道采用视频交通事件自动检测技术,对隧道内的所有固定摄像机图像显示的覆盖范围内,进行各种交通事件事故的自动检测,包括:交通量、车速、交通事故、交通拥堵、遗弃物、车辆停驶、停止的明显团雾、行人、车辆逆行、火灾、重大灾难等及交通数据的采集。

该系统具有联动功能,当系统检测到交通事件、事故时,系统能够快速自动报警和自动录像并自动弹出事故画面在显示器、大屏幕投影上进行实时地显示;管理人员可根据画面对现场进行临时调度,并及时改变可变情报板显示内容,进行提前预告。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道路运营的交通异常实时检测提供帮助,是道路全程监控的技术核心。

4.3 交通信号控制方案

交通信号控制主要是用于协助疏导交通、给司机提供信息,以保证道路安全畅通,提高整个路网的整体通行能力。该系统主要包括交通信号灯、车道控制灯、可变情报板等。

4.4 视频监控系统

隧道闭路电视系统实现了对隧道全部路段进行完全可视化监视。平时用以掌握交通状况,以利交通控制;紧急时用以确认通报上传的信息,及监视消防活动、疏散行动等状况。尤其是用于监视隧道内各种防灾设备和对火灾报警的确认。视频监控系统接受来自管理分中心计算机和火灾报警系统的报警信息,对摄像机进行选择控制,自动显示报警区段及相邻区段的图像,并自动进行数字硬盘录像,将时间、摄像机号码记录在录像资料上,作为处理事故的依据。

4.5 通风检测控制方案

隧道通风除了要考虑一氧化碳浓度、交通事故、火灾外,还要考虑风机运转平衡,延长设备寿命。正常情况下,配合交通高低峰时间设定不同的控制程序。当一氧化碳浓度检测值及风速风向检测值浓度上升或下降至《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规定的限值时变换通风级别,增加或减少风机群组数。当发生交通异常时,参考车流量情况做“前馈和后馈相结合的复合式”控制,以应付突发的交通事故。火灾时,能自动或人工开启风机,具体方案根据火灾工况预案进行,进入排烟救灾控制程序。

图4.1通风控制方案图

4.6 照明检测控制方案

隧道照明系统采用“以时序控制为主,光强检测器控制为辅”的控制方式对照明系统进行控制。即根据洞内外光强检测值,适当调整隧道内照明灯具,使驾驶员在进入隧道的过程中,享受到一个人性化的视觉适应环境,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几率。隧道照明控制根据隧道照明布设方式提供相应的控制方案。

图4.2隧道照明监控系统图

4.7 火灾报警系统方案

由于隧道空间狭小,存在潜在的交通事故危险,尤其是火灾危险,一旦发生火灾,没有合理的检测及控制方案,将会产生不堪设想的后果。厦大隧道采用光纤式火灾报警方案,该火灾报警系统可无间隙、不间断、在任何时刻和无人干预的情况下对隧道内的火灾状况进行自动监测。当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到报警信号并对其进行预处理后上传管理中心,并对隧道内的排烟风机进行联动控制,同时控制视频矩阵将报警地点现场图像自动输出到投影屏上,报警地点的广播也自动进行紧急预案的广播,隧道入口处的可变情报板也自动显示火灾报警动态文字。利用该系统的十几项联动功能将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影响。

4.8 紧急电话及有线广播系统

隧道内按每200m左右设置一对紧急电话分机,距每个隧道洞口外约10米处,设置一台紧急电话分机。为处理隧道内紧急情况,及时向道路使用者提供信息,在隧道内设置有线广播系统。每隔50m左右设置一台扬声器,在隧道外置一台有线广播扬声器。

紧急电话及有线广播采用合一的方案,即共用传输光缆,共用控制台,控制台设置在隧道监控中心。

系统控制预案

表5.1系统控制预案表

监控中心方案范文3

1段级集中控制、分局监控方案

在这种控制体系中,段控制中心是指挥调度中心,负责管辖范围内变配电所及电力线路的遥测(YC。、遥控(YK卜遥调(YT)、遥信口X”等功能的实现;同时负责把遥测、遥控、遥调、遥信等信息上报到分局监控中心。铁路电力变配电所是段控制中心的执行控制中心,负责执行段控制中心发出的指令,同时把电力线路和变配电所的运行情况及时反馈给段控制中心。通信通道是段控制中心、分局监控中心和执行控制中心(铁路电力变配电所)的联系纽带,实现各功能中心数据的互相传送,主要由铁路光纤线路和通信基站组成。

具体来讲,段控制中心负责所辖电力系统的运行情况、电参数、设备情况的集中管理,把过去由电力变配电所各自单独管理变成由段控制中心统一管理,提高安全经济运行水平。正常时实现合理的系统运行方式;故障时能及时了解事故的发生和范围,加快事故的处理,特别是配合电力线路自动故障探测装置的使用,能及时发现故障区间,快速恢复非故障区间的供电,实现了电力系统运行方式的灵活性,提高了供电的可靠性。同时,改变了原来运行方式中段、所两级管理的模式,实现现场值班的无人化或少人化,节约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本方案实现了电参数的实时传输,不仅段控制中心可及时得到现场运行参数、负荷等数据,分局监控中心也可通过段控制中心了解现场运行参数、负荷等数据。

可以看出在此控制运行方式中,所有操作均由段控制中心值班员来完成,操作作业程序相对简单;变电所作为段控制中心的执行中心,主要任务是完成段控制中心发出的指令;同时将完成指令情况反馈到段控制中心,实现了变配电所的无人操作。

2分局集中控制、路局监控方案

在这种控制体系中,分局控制中心是指挥调度中心,负责管辖范围内变配电所及电力线路的遥控、遥调、遥信等功能的实现,同时负责把有关信息上报到路局监控中心。铁路电力变配电所是分局控制中心的执行控制中心,负责执行分局控制中心发出的指令,同时把电力线路和变配电所的运行情况及时反馈给分局控制中心;段监控中心负责管辖范围内变配电所的遥测等功能的实现,同时负责把有关信息上报到分局控制中心。通信通道是段和路局监控中心、分局控制中心和执行控制中心(铁路电力变配电所)的联系纽带,实现各功能中心数据的互相传送,主要由铁路光纤线路和通信基站组成。

监控中心方案范文4

论文关键词 科技 制度 民警 规范执法

近年来,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屡有发生,比如“躲猫猫死”、“喝开水死”、“冲凉死”、“鞋带上吊死”、“睡觉死”,甚至还发生浙江温岭一民警办案时在办公室内强奸卖淫女的案件,有的被互联网和媒体大肆炒作,影响恶劣,教训惨痛,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新形势下,如何创新方法,破解执法监督难题,进一步促进民警规范执法,有效预防民警职务违纪违法成为摆在公安机关面前一个亟待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2009年以来,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局以警务信息化科技为支撑,建成启用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实现对办案可视化、远程化动态监督,同时出台相关配套制度,不断探索“科技+制度”新模式,推进执法监督工作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切实规范了民警执法办案行为,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公信力。该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国优秀公安局”。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技含量。WWw.133229.CoM在社会转型的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应顺应警务信息化发展的时代要求,积极探索“科技+制度”新模式,着力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民警执法办案规范,积极预防民警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一、以“科技+制度”新模式预防民警违纪违法的实践探索

2009年以来,张家港市公安局以警务信息化为支撑,从民警不规范执法的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入手,建成启用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实现对执法办案可视化、远程化动态监督,同时出台相关配套制度,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以“科技+制度”预防民警违纪违法的新模式,使“科技监督”和“制度建设”有机结合,充分运用警务信息化手段全面“倒逼”民警规范执法,推进执法监督工作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切实提高了制度执行力,有效防范了民警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一)建成启用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实现向科技要监督的新突破

1.全面建成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张家港市公安局依托现有的内部图像监控设施和公安网系统,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经过两年的筹建,于2009年3月正式建成并启用网上执法监督系统。该系统共投入资金109万元,主要包括视频监督、音频监督、执法监督、报备监督4个子系统,囊括了监控摄像机161只、拾音头161只、电话录音设备101部,实现对全局各个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卡口中队以及经侦大队、治安大队、信访室等部门的执法办案区域、窗口服务区域和监管场所的工作区域进行全程视频音频网上监督。通过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全局所有基层所队的警务工作一目了然,可以及时、有针对性地对各单位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执勤处警、行政管理、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实时、全程监督和倒查,又可以有效预防和制止民警刑讯逼供、违规使用警械武器等苗头性问题。

2.及时升级网上执法监控系统。(1)推进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近年来,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基础建设,全面加强办案场所安防设施硬件建设,全力保障执法安全防范工作,2010年10月,该局强力推进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对办案场所全方位安装监控装置。2011年年初,规范化办案区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各单位的办案场所均由二楼搬迁至一楼,每个询(讯)问室均安装高清监控探头、红外报警探头、紧急报警按钮,配备监听装置和录音录像设备,并且询(讯)问室内墙面全部实行软包,桌椅全部固定在地面上。(2)升级网上视频监控系统。建成人员进入办案区即自动启动同步录像录音的监控系统,每个询(讯)问室安装两个监控探头(一个监控涉案人员,一个监控整个室内情况)、两个监听装置(对涉案人员、办案人员分别监听),通过网上监控系统,询(讯)问活动“现场直播”。(3)整合网上视频监控系统。将办案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全部整合至市局指挥中心接警大厅,设立监控专门席位,负责全局办案场所实时监控。同时,接入市局纪委、督察、法制以及办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法制员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人员终端,前移监督关口,不留死角死面,对办案场所实行全程同步监控,强化执法监督,“倒逼”民警规范执法,确保嫌疑人“逃不了、伤不了、死不了”。

(二)出台相关制度,确保网上执法监督规范运行

1.出台《网上督察系统使用管理工作规范》。2009年3月,在正式建成网上执法监控系统的同时,出台了《网上督察系统使用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审查违法犯罪嫌疑人必须在装有监控系统的询(讯)室内进行,明确了网上视频督察、音频督察、执法督察、报备督察的具体实施程序以及发现问题和隐患的处理程序。

2.出台《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工作规范》。2011年1月,在完成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出台了《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工作规范》,明确了询(讯)问违法犯罪嫌疑人必须在询(讯)问室进行,办案民警不少于2人,并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保存至少一年。市局指挥中心负责全局办案场所24小时视频监控,发现违规违法等情况及时向纪检、督察部门汇报;纪检、督察部门负责执法安全防范、侵害违法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制度执行等情况的监督、倒查和追责;法制部门负责办案场所全程录音录像资料和执行法定程序、规范的监督和管理;信通部门负责办案场所监控系统的技术保障;违反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工作规范的,严肃追究责任民警和有关领导责任。

通过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有效机制,确保了网上执法监督规范运行,进一步促进了民警规范执法办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违纪违法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三)强化网上监督,促进民警规范执法

1.加强系统维护,保障正常运行。市局信通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抢修工作,为网上执法监控系统提供技术保障,在接到维修请求后及时响应,并在12小时内恢复监控正常功能。对于其他硬件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2.实行分级监督,形成监督合力。(1)市局监督部门网上监督。指挥中心监控值班人员通过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对全局办案活动进行实时网上巡查,发现民警违规违法或嫌疑人自伤自残等情况后,立即向纪检、督察部门汇报。纪检、督察部门通过网上督察、倒查,结合现场督察、投诉办理等方式,围绕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办案场所和重点执法环节,开展全方位执法监督,及时查究殴打体罚、故意规避视频监督、单人讯问、不在规定场所审讯、不按规定使用警械或强制措施等不规范执法的问题。法制部门在审核案件时,加强对办案单位不按规定录音录像等违反办案场所管理规范行为的监督,对存在问题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落实整改。(2)办案单位网上自查。办案单位值班领导通过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对本单位办案民警是否按照规定依法审讯进行监督,并对本单位办案场所的监控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设备故障的,立即报修。

3.坚持通报研判,及时整改问题。坚持落实局务会通报制度,每半个月通过全局视频会议的形式,由纪检、督察、指挥中心、法制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分别通报发现的不规范执法苗头性问题,及时研判预警,共同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同时,全局办案场所使用管理情况实行一日一通报、两周一例会通报制度,全面加强对办案场所使用的监督管理。

4.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结果运用。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和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情况纳入民警个人绩效考核和单位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对违规使用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和办案场所的,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值班领导、责任民警的责任。

二、以“科技+制度”新模式预防民警违纪违法的成效与存在主要问题

以“科技+制度”新模式预防民警违纪违法是公安机关强化执法监督、促进民警执法办案规范的探索和创新,是科技手段与制度建设有机融合的成功实践,是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金钥匙”,是公安警务监督事业的创新飞跃。该模式实施以来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突破监督警力不足的“瓶颈”,大力提升了执法监督效能

“科技+制度”新模式突破了时间、空间、地域限制和公安专职监督警力不足的“瓶颈”,前移监督关口,拓展监督视线,减少监督盲区,实现了技术、制度、人的无缝对接,实现了足不出户便可远距离现场督察,弥补了传统现场督察的不足,有效解决了“跑不到、不及时、督不全”的问题,极大提升了执法监督效能,实现了公安执法监督手段的变革,推动了执法监督工作的跨越发展。

(二)实现对办案的远程动态监督,筑牢了执法安全防范“防火墙”

通过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对办案情况进行远程动态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能够有效预防民警办案中刑讯逼供、体罚、单人讯问、违规使用武器警械等不规范办案问题的发生,以“阳光讯问”避免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有效强化了法安全防范工作。

(三)强化对民警办案的监督,以信息化全面“倒逼”民警执法规范化

网上执法监督使民警办案时,时时刻刻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使民警在潜移默化中将制度执行发展成习惯养成,以信息化手段确保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安全办案,解决了执法突出问题,有效预防了民警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实现了向科技要监督、向规范化执法要执法公信力的新突破。实践证明,该模式推行后,民警执法过程中的群众投诉显著下降。

(四)为核查提供直接证据,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具有电子化存储信息和事后再现等明显优势,可为核查群众信访举报提供直接、原始、客观的证据,以利于准确、及时地查明事件的真相,为信访办理、警务督察、维权等提供有力服务,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虽然“科技+制度”新模式在预防民警违纪违法的实际应用中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网上执法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领导或民警认为这是内部“挑刺”,影响打处绩效;二是网上执法监控系统保障不足,由于经费或人力等问题,出现故障后不能得到及时维修;三是制度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信息化在实践中势必对执法规范化带来挑战,影响破案率,个别民警故意规避网上视频监控,存在对嫌疑人动手动脚的苗头;四是执法监督重点不突出,有的公安机关网上执法监督没有突出执法安全重点,停留在窗口服务、内务管理、纠正警容风纪等浅表层次,执法安全制度未落实到位的问题时有发生。

三、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推进“科技+制度”新模式预防民警违纪违法的建议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指出,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网上执法管理监督,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监督。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应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警务信息化发展的要求,将科技手段与执法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科技+制度”新模式,切实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民警执法办案规范,积极预防民警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笔者认为,公安机关应着力从以下几方面推进“科技+制度”新模式。

(一)加强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奠定“科技+制度”新模式的基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加强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是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构建公安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2009年,公安部下发了《关于推进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加强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公安机关要更新观念,着眼长远,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加快推进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切实保障执法安全防范的实战需求。

以“科技+制度”预防民警违纪违法新模式的核心有三点:一是执法监控系统建设;二是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建设;三是网上执法监督。其中,执法监控系统建设是前提,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建设是保证,网上执法监督是关键。推进执法监控系统建设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加强顶层设计。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和维护需要投入较大经费和增加专职网上监督人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稳步推进。要坚持实际实用原则,注意不能搞“一刀切”和搞形式主义,更不能盲目攀比、华而不实。比如,张家港市公安局没有在督察部门专门设立网上监督中心,没有专门增加网上监督警力,而是根据本局实际,将办案场所网上监控全部整合到指挥中心接警大厅,设立监控专门席位,对全局办案场所进行动态监督,避免了重复建设,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笔者认为,网上监督中心设在指挥中心接警大厅比较可取。

二要加强系统建设。在执法监控系统硬件建设上,要对办案单位的办案区域、服务大厅、外部场地等部位全方位安装视频监控,做到嫌疑人员进入办案单位以后活动范围全覆盖、活动轨迹无缝对接。网上执法监督中心、信通、警务保障、办案单位等部门要加强网上执法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和解决系统出现的问题,保证系统正常运转。同时,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健全网上执法监控系统维护保障长效机制。

三要整合现有资源。要“借鸡下蛋”、实行“拿来主义”,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安网,整合改建公安业务信息系统,做到少花钱多办事。系统平台要简单实用,简明易操作,力戒复杂,突出重点项目,少设计一些“空架子”,避免因系统复杂而增加执法监督部门和基层办案单位的工作负担。

四要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是实施网上执法监督的前提条件。在处理好共享与安全的基础上,要整合部门监控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搭建统一的网上执法监控平台,打破部门信息孤岛,实现信息互通共享、随时查阅,形成监督合力。要将办案场所监控全部整合到网上监督中心、纪检、督察、法制以及办案单位负责人和法制员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终端,不留死角死面,强化常态化执法监督,形成分级监督、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

五要不断探索创新。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边建、边用、边改进、边完善”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狠抓实践应用,认真总结,积累经验,不断完善、升级监控系统,不断提高实际应用水平。

(二)健全执法监督制度,深化预防民警违纪违法源头治理工作

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规范民警执法办案离不开制度的保证,公安机关应加强调研,不断创新,结合本单位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从办案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易发的关键环节、重点区域入手,健全完善内容科学、覆盖面广、重点突出、操作性强、有效管用的执法监督制度,细化流程,严密程序,堵塞漏洞,不断推进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通过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确保网上执法监督正常规范运行,确保民警规范、安全执法,强化源头治理,形成预防民警违纪违法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民警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民警规范执法的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民警规范执法的理念不都是一入警就树立的,要通过不断地教育才能逐渐养成。公安机关要多措并举,强化对民警执法理念教育和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民警规范执法意识和执法办案能力,筑牢民警执法安全防范思想防线。

一要强化理念教育。可采取主题教育、警示教育、示范教育、预防教育、座谈讨论等方式,加强对民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执法形势、执法安全教育,尤其要利用发生在身边的民警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充分认识规范执法的重要性,正确处理规范执法与打处绩效的关系,不断增强民警的政治意识、人权意识、法治意识和规范执法意识,打牢“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思想基础,自觉养成遵守党纪警规、严格依法办案、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习惯。

二要强化业务培训。可通过警衔晋升培训、轮值轮训、鼓励参加司法考试、组织参加庭审旁听等途径,抓好对民警的执法业务教育培训,组织民警认真、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注重加强新法律法规的学习(比如2012年刑诉法修正案关于“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等新规定),引导民警培养与现代法治观念相适应的执法素质,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苗头性问题

历史和实践证明,失去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对执法的有效监督是提高制度执行力、预防民警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有效措施。要充分利用网上执法监控系统的远程动态监督、信息电子化存储以及事后情景再现等明显优势,着力强化网上执法监督、预警研判、责任追究,用科技手段确保制度执行的刚性。

一是实行层级监督。首先,办案单位网上自督自查。办案单位值班领导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本单位当日的网上执法监督工作,对民警是否按照规定依法办案进行监督检查,并明确专人实时监控民警办案情况,及时处置各类异常情况。其次,监督部门网上督查倒查。网上监督中心负责全局办案场所日常网上督查工作,纪检、法制、督察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负责执法过程中民警违规行为的倒查、核查、通报或追责工作,通过网上巡查、网上倒查,结合现场督察、投诉办理、案件审核或看守所在押人员调查,及时查纠办案中存在各类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法制部门在审核案件时,要把办案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和办案场使用情况所作为必审内容,对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督促落实整改。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网上执法监督分为日常网上督查和网上倒查。有的公安机关网上监督内容越来越多,有限的力量难以承担海量的视频监督。要按照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刘金国强调的“重点加强对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部位和环节的网上监督”,将网上监督重点放在执法办案(规范执法、执法安全防范)方面,对于窗口服务、警容风纪、内部管理等方面以投诉或追责的网上核查为主。要加强网上执法监督,结合现场督查、联合督察、突击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办案的全程监督,尤其要加强对容易发生违纪违法的重点执法环节、执法部位(审讯、看押、继续盘问、适用强制措施、押解犯罪嫌疑人出所辨认、鉴定、就医以及审讯室、候问室、看守所、拘留所等)的动态监督,及时查纠存在问题。

监控中心方案范文5

[关键词]综合监控系统、PSCADA、方案优化

中图分类号:U2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7-0363-02

以前国内地铁各机电系统一般是分立设置,独立管理,存在系统资源共享困难,不利于维护管理等缺点。随着自动化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地铁线路开始考虑和实施综合监控系统;通过综合监控系统统一的软硬件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设备集中管理和维护,以及对子系统故障的监测,并为紧急情况下事件的处理提供全面而及时的信息和控制能力,提高地铁整体运营调度管理水平。

早期地铁车站控制室的各系统都有自己的管理工作站,一般包括常规机电设备监控系统、信号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门禁系统、旅客信息系统(PIS)、防灾报警系统、广播系统(PA)等的工作站。而一般的地铁车站通常只设置2名车站值班人员,要负责监管如此多的机电设备,需要不断在各系统工作站的液晶显示(LCD)间切换,工作强度大。为了方便运营的集中操作,产生了地铁综合监控系统的运用需求。地铁综合监控系统采用集成和互联的体系结构通常,采用集成的子系统主要有:电力监控系统(PSCADA),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火灾报警系统(FAS),屏蔽门(PSD)或安全门(SD)系统,门禁系统(ACS);采用互联的子系统主要有:信号(SIG)系统,自动售检票(AFC)系统,闭路电视(CCTV)系统,广播(PA)系统,PIS,车载信息与安全防灾系统,无线通信系统,时钟(CLK)系统。

ISCS系统主要由中央综合监控系统、车站综合监控系统(包括综合后备盘)及综合监控骨干网等组成。

1 中央综合监控系统

中央综合监控系统由中央监控网络、运营控制中心(OCC)冗余实时服务器、冗余历史服务器、磁盘阵列、磁带记录装置、各类操作员工作站(总调工作站、电调工作站、环调工作站、维调工作站)、冗余的互联系统的网关装置(FEP前端处理器或通信控制器)、不间断电源、打印机、网络管理系统(NMS)、大屏幕系统(OPS)等组成,用于监视全线各车站(包括车辆段)的各个子系统的运行状态,完成中央级的操作控制功能。地铁综合监控系统在中央监控中心设立中央级监控网络管理工作站。中央级监控网络的核心是冗余配置的以太网交换机。

2 车站综合监控系统

车站级监控系统与车辆段监控系统分别位于车站、车辆段。车站综合监控系统由车站监控网络、车站服务器、车站(或车辆段)操作员工作站、前端处理器、双屏值班站长操作站、双屏值班员操作站、车站互联系统的网关装置(FEP)、打印机、综合后备盘(IBP)等组成,用于监视车站各子系统的运行状态,完成车站级的操作控制功能。

3 综合监控骨干网

通信骨干网是连接车站级监控系统和中央级监控系统的主干传输通道,它将中央级监控系统、车站级监控系统和车辆段监控系统连接为一有机整体。早期国内地铁监控网络大多基于同步数字分级(SDH)或异步传输模式(ATM)通信方式。而今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大多采用单独光纤通道组建综合监控系统骨干网,即开放式传输网(OTN)通信方式。

4 综合后备盘

车站车控室设置综合后备盘(IBP),实现紧急情况下(灾害及阻塞)相关重要设备的后备控制功能。根据不同站设备配置和车控室布置不同,宜采用一站一设计构思。每个车站控制室IBP柜、工作台的形状尺寸都应根据房间尺寸专门定制,控制室不仅要有高效的车站控制功能,而且在整体美观方面也有很高的标准。

在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中,电力监控系统作为一个深度集成的子系统已经在业内广泛应用。电力监控系统的中央级(主控级)通常布置于控制指挥中心,车站变电所内电力监控系统(PSCADA系统)在车站就地组建。PSCADA系统向上接入车站级综合监控系统局域网,向下与变电所内综合自动化隔层设备接口,它与中央级(主控级)的通信通道和综合监控系统其它子系统共用。PSCADA系统的技术方案对确保地铁综合监控系统的整体可靠性至关重要。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PSCADA系统的技术方案在不断的寻求进步和完善。良好的组网方式及设备选型对PSCADA系统的安全可靠提高十分关键。下面针对工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对以前的技术方案和现在的技术方案进行了比较。

以前接触到的PSCADA方案有三种,分别是分布式双以太网结构、集中式双以太网结构、单网单主机结构。

1.双以太网结构

此结构中协议转换单元分散安装在不同的变电所设备机房内,分布于地铁车站变电所控制室内的通信控制屏、变电所400V低压配电室(两个)、变电所高压开关柜内。为便于供电专业维护人员在车站巡检与作业,设置一套本地监控机,它负责对本车站变电所的监控,提供本站PSCADA系统人机界面,不与车站局域网及地铁指挥中心(OCC)主站进行数据交换。

本方案实现了PSCADA系统通信层得双以太亢余,当交换机或通信信道出现单点故障时,能够避免系统通信长时间中断。但本方案存在如下问题:协议转换单元不能全部集中在控制室内,PSCADA专业的维护人员须进入高压室进行设备检修与维护,对人身安全及设备系统构成威胁,协议转换单元较多且分布过于分散,不仅给PSCADA专业设备巡检工作带来不便,也提高了成本,且地下设备安装空间十分有限,上述网络结构及设备配置存在诸多问题。

2.集中式双以太网结构

此方案沿用了通信层双以太网亢余的构架,只是将第一种方案中的几台协议转换单元的信息处理功能由两台亢余的主机自主独立地完成,两台主机一主一备,主机之间通过跳线完成连接,平时主机处理相关业务,备机处于热备状态。当侦测到主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备机可以接管相关业务。任意一台主机均可完成全站数据的采集(包括协议转换功能)与网络中的上层设备进行数据交互。方案中两台主机通过硬件切换共享一套显示器、鼠标及键盘。

但由于采用光纤介质,通信控制屏的光电转换装置与光纤转串口的装置数量会比较多,会是屏内设备安装与布线拥挤,不便于运营维护,光纤敷设数量多于其他方案。

3.单网单主机结构

以前地铁PSCADA系统曾采用这种组网结构,它有简洁实用的优点,想节省光纤的敷设数量,可将众多的串行接口接到一台串口服务器上,在由一根光纤送到通信控制屏主机上,串口通信卡(NPORT)故障率一般很低,尺寸小,所以把它安装与高压柜的二次小柜内。但监控网络规模扩大后,传输时时钟延迟必然加大,且众多信息通过中央路由器时可能会产生拥塞,影响实时性要求严格的故障诊断信息传输(如电力系统监控和数据采集(PSCADA)等),严重的话还会造成数据报文的丢失,影响监控中心做出正确及时的决策。

本方案相对于第二种方案比较,虽然光纤布置数量比第二种方案少,但是本方案有单主机的缺点,在主机发生故障时,无法继续工作,会使运营及检修产生很大的麻烦,风险较大。

通过近些年PSCADA的发展,地铁的PSCADA组网方案采用的是10KV、400V为分段系统、750V为双网系统,附属系统为单网系统,集以上三种方案的优点于一身,既有双机双网的安全保障,还有单机的安装空间等。具体的网络拓补图如下:

10KV、400V为分段系统、750V为双网系统附属系统为单网系统

综合分析,现用PSCADA系统组网方案,无论是从技术角度还是从管理维护角度分析,现行方案为最优方案,可以保证整个PSCADA系统的稳定。

本文介绍了综合监控系统的组成及子系统PACADA系统的组网方式的选择,反映了综合监控系统对于各个子系统组网方案的选择有着很高的要求,并根据指标来进行相关的设备选型和采取相应的技术亢余手段,对于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综合监控系统正常安全运行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GB 50157―2003地铁设计规范[S]

监控中心方案范文6

一、案件质量监控机制的定位及监控主体的确定

(一)案件质量监控机制的定位

“机制”一词来源于希腊文,原义是指机器在运转过程中各个零部件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及其连环互动的表现形式,现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 从性质上讲,审判质量监督是人民法院的内部监督,是主动性的工作管理监督,也是审判前、中、后全过程的监督。也就是说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机制是人民法院对所审理的案件从内部主动提起的评价审判质量的监督管理方式,包括对案件一、二审审理过程中的质量监督以及对生效裁判的事后监督。另外从评查案卷的角度来讲,审判质量监督还是一种授权监督,是审判监督庭根据院长的授权代表院长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审判质量监控机制,就是人民法院内部主动提起的全方位、全过程的审判工作管理监督,属于审判工作综合评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联系性、制约性、合法性和管理性等基本特征。

(二)案件质量监控主体的确定

对于案件质量监控主体,存在不同认识。有观点认为,应设立“一委三部门”(即案件质量管理委员会、研究室、审委会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的机构作为实施主体; 有观点认为应设立专门的案件质量监督部门,如可设立案件质量监督处; 有观点认为应设立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 也有观点认为在各级法院内设机构中,增加案件专业质检机构,或在现已成立的单独审判流程管理机构中增加案件实体质量管理职能,从事日常案件质量评定工作。 笔者认为,从上述案件质量监控机制的定位出发,实施案件质量监控的主体不能超越现行法院内部设置,否则没有编制委员会的承认,缺乏合法性。《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确立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长选任等改革成果,坚持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和形象公正并重,已成共识,审判流程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对审判质量和效率的要求是不同的,影响和制约审判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审判质量监控主体应当是一个多元化的复合主体。审判监督庭是案件质量监控机制的主体之一,并且处于中心的地位,但从审判流程的具体环节和质量要求来看,还应当包括以下主体:1、各审判业务庭。审判质量监控是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这种监督不仅包括实体、程序处理方面,也包括案件的结案率、调解率、改判发回率等等。因此,各业务庭对本庭审理的案件质量和效率应当负主要责任,是审判质量的第一责任人。2、立案庭。立案庭承担着案件的立案审查、流程管理以及处理上访申诉等职责,对于案件的审限情况、上访申诉情况等等,立案庭负责管理,因此也是审判质量管理的主体。比如案件的审限情况,立案庭可以考察审限内结案率和超审限结案情况。当事人上访申诉的情况,无论从办案质量标准上,还是从减少上诉、申诉案件来说,上访、申诉情况都应列入质量监控体系中。3、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法官违法办案以及法官审判作风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这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职能。4、政工部门。审判质量监控一方面是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另一方面也是考察法官工作实绩的主要途径,特别是最后的考查结果,要和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挂钩,因此,政工部门也是审判质量管理的主体。5、档案管理部门。诉讼卷宗归档合格不合格,要由档案室根据档案管理的规定来检查管理。作为一个综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将档案部门列入监控主体也是需要的。

二、完善案件质量监控机制的主要内容

实践中运作的案件质量监控机制,基本上是以审判监督庭为主管,以案件质量评查为中心的质量监控机制,突出了审监庭的中心地位,但是忽视了其他职能部门和审判人员的作用,易造成审监庭唱“独脚戏”的局面,影响了质量监控整体效能的发挥。笔者认为,完善案件质量监控机制,除应完善质量监控机制自身内容外,还应完善配套机制,进而才能形成完整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达到审判质量规范化管理的目的。

(一)完善质量监控机制自身内容

基层法院的案件质量监控机制,一般以案件质量评查为中心,由审监庭代表法院统管各部门、各部门再统管本部门干警的单向度层级管理模式,将干警排除在管理者之外,干警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审监庭自身力量实际难以发挥全面管理功能,对加强审判质量管理没有实质性的作用;各部门管理的标准不一、方法杂乱,导致每个干警最终的审判质量、审判实绩不够客观、科学。完善案件质量监控机制,应将审判质量管理对象由部门转变为全院每一个审判人员,管理主体由单一的审监庭扩展为以审监庭为主体、其他庭室密切配合、全体审判人员共同参与,管理手段采取统一的指标考核和档案管理,最终形成“全面监控、全员参与、全员考核、全员建档”的互动式、多向度、平面化审判质量监控机制。

全面监控,是指在保留审监庭审理再审案件和案件评查原有职能的同时,赋予审监庭对全院每名审判人员审判质量的监控权,审监庭拥有对全部审判信息的查阅权、收集权、利用权、权,对全院审判质量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全员参与,就是在监控主体上,每个部门和每个审判人员都既是被管理者,也是管理者。部门一级,由原来审监庭单一监控转变为以审监庭为主体、其他庭室密切配合、共同参与的监控格局。如审判流程管理、审限警示、二审改判发回登记制度、信访申诉听证等由立案庭负责具体实施,回避登记制度和改判发回案件逐案分析制度由监察室负责,庭审观摩与法律文书检查评比制度由审监庭、立案庭和研究室共同负责,等等。各部门定期将上述审判质量信息报审监庭汇总。审判人员一级,每个审判人员在成为被监控对象的同时,也成为一定意义上的监控主体。一方面,他有权利、有义务按照规定的时间、遵循规定的程序将自己的审判案件信息通过办公网络向审监庭报送,以充实自己的审判质量档案、增加审判实绩,便于审监庭及时汇总公布;同时他也有权利、有义务监督审判信息统计的真实性、公开性及其结果的正确利用。全员考核,是指审监庭直接对全院每个审判人员,以结案率、调解率、上诉率、上诉改判发回率、信访申诉率、再审率、再审改判发回率、超审限率、评查差错率、违法审判率、精品案件(庭审、裁判文书点评、评比)优良率等十余个比率进行考核。根据案件质量标准和质量评估体系要求,逐项规定基本指标和基本分数并量化打分,超指标的给予奖分,达不到指标的予以减分。全员建档,就是以每个审判人员的上述审判信息为依据,每人建立一个审判质量档案,忠实记录审判人员的审判质量情况,作为对其审判业绩评价的依据。实行全员考核和全员建档,且专门由审监庭(调研宣传由研究室统一负责)统一管理,相应地弱化了各业务庭庭长、副庭长的审判管理职能,促使庭长、副庭长集中精力抓好庭内审判业务建设。为强化这一转变,实行对庭长考核,给其设定办案指标,对其庭审进行观摩,促使庭长潜心研究审判、增强指导能力,为审判人员作出表率。

改革后的审判质量监控机制,使审监庭能够统筹各个渠道的审判信息,实行一个标准,统一管理;也使审监庭汇总的信息能够及时向审判人员反馈,便于审判人员找到位置,及时作纵向与横向比较,改进审判质量,增加审判实绩;因每个审判人员都既是被管理者,也是管理者,享有平等的管理权利和义务,从而提高从事审判质量管理的积极性。但是,在此必须明确的是,构建中的审监庭职能,上级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按现行规定,审监庭主要职能是审理再审案件,由于基层法院再审案件的普遍偏少,实际上对其职能的扩张已成事实,但具体做法难以统一和规范,例如有的法院在扩张审监庭职能后,再审案件改由审监庭指定的相关业务庭法官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因此,要充分发挥审监庭对案件质量主管、监督的职能作用,需要省高院乃至最高法院对审监庭的职能进行再定位,明确监督的范围和内容,规范监督的程序。同时,由于审监庭的特殊地位,应明确规定对审监庭的考核应区别于其他业务庭,并从政治待遇和经济利益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当然,针对审监队伍素质与新形势的要求不相适应状况,需要上下联动,重视对审监法官的再教育,特别是上级法院对审监法官结合审监工作的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

(二)健全完善配套机制

1、完善审判质量评查机制。改进评查方式,将评查重心从结案后对案件质量的集中评查转向事前、事中对审判质量的动态跟踪评查;健全评查组织,建立起从业务庭到审监庭再到审委会的三级评查机构。

一是制定《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监督。对立案、送达、保全、庭前调解、庭审、执行、案卷质量评查、归档等案件审理、执行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工作,在时限、质量等方面应达到的标准作出具体规定,特别是要制定全方位的案件质量标准,不仅要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等一般指标细化分解为具体标准,就案件结案率、平均审限、二审维持率、改判发回率、再审改判率等制定出具体的控制标准和管理规则(详细内容限于篇幅不再论述),而且要把案结事了、调解率、上访申诉率、提出司法建议等事关社会效果的因素纳入其中,以规范化、理性化为目标,倡导高层次的质量标准,增强制度的权威性。通过审判质量监控机制的运行,形成一个对法官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的综合评价结果。 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对各业务庭和每个法官的审判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和经常性考核制度。在案件质量监控中,改变以往书面卷宗评查和再审监督的滞后性做法,坚持审判前、中、后动态监控。对案件的质量监控,通过多渠道进行。包括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批示、接待案件当事人来访、处理群众及当事人来信、查看微机资料、调阅案件登记、调卷审查、庭审评议、案件质量检查、回访案件当事人、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复查听证和审理再审案件、听取本院干警反映以及其他方法途径等。

二是以业务庭为主,开展审判质量自查。庭长、副庭长对每一起案件的审理要把好三个质量关口:一要规范庭审,严禁出现办公室开庭、书面审理、自审自记等违反程序的问题。所有庭审一律安排在指定的审判庭,由指定的书记员担任记录,执行统一的庭审操作规程,并由指定法警值庭。二要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一一检查裁判文书是否做到证据认证全面、法理分析透彻、法条引用准确、附引法条明白、制作格式规范。三要规范卷宗装订,检查有无错别字、缺项、杂乱的问题。各业务庭可设立质检员,由副庭长或业务骨干担任,实施案件质量自查与审监庭评查相结合,发挥各业务庭质量监督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以审监庭、立案庭为主,对审判质量进行全面评查、通报。实行审判质量评查情况月度三项通报制度。即,每月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包括报评数量、迟报数量、存在问题的案号、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承办人等,进行一次通报,监督业务庭进行整改反馈,督促业务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每月对全部案件受理、审结情况进行系统分析,编发审判、执行工作情况通报;每月对法官审判实绩进行通报。

四是以审委会为主,对审判质量情况跟踪督查。制定审委会全年审判管理工作计划,以庭审观摩、裁判文书点评、已评查案件的复评为主要内容,随机抽取案号对庭审活动进行检查,采取对审判人员轮流全评与随机抽号方式,对裁判文书制作水平进行集中点评,得出分值计入审判质量档案,对审监庭已评查过的案件进行抽查复评,看审监庭评查是否认真、到位。同时,建立审委会审判宏观指导机制。在日常案件评查中,往往出现同一类案件裁判结果不统一,有的甚至互相矛盾;有些新型、疑难案件审判人员适用法律拿不准,迟迟不敢裁判,审理期限拖长。这些问题都需要审委会发挥其职能作用,提出指导性意见,特别是在坚持审判独立和程序公正的现代司法理念下,绝不能依靠汇报、请示解决问题。应成立审委会法律适用研究小组,作为审委会附属机构,专门协助审委会研究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审委会办公室定期以审委会名义对审判经验进行总结,发挥审委会宏观指导案件职能,努力使本院范围内适用法律的相对统一,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

2、完善审判监督纠错机制。坚持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审判监督纠错机制。

一是实行案件检查讲评制度。要求各业务庭对质量评查中确定有问题的案件包括裁判文书定期进行讲评。同时,审监庭对评查中发现某类问题比较集中的业务庭或相关业务庭派专人进行讲评,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审监庭可以不定期检查落实情况也可以从案件评查中检验整改效果,改变有的业务庭将审监庭退回的监理单束之高阁,而重犯相同错误的现象。

二是实行案件质量监控情况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除上述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外,对庭审评议、回访当事人、执行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定期通报。实行二审改判发回、再审改判案件逐案分析通报制度,强化审判责任追究。上诉案件卷宗报送和二审结果反馈均由立案庭统一登记,信息反馈给审监庭后由其将二审结果填入审判质量档案。纪检监察室牵头,由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小组对发改案件、再审改判案件逐案分析并填写《逐案分析表》,提出是否追究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的建议,全部案件经审委会研究(对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小组初步研究认为属错案或部分错案的案件,应当通知原案件承办人参加),后由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小组以院文件形式至少每两月向全院通报一次,并将案件质量差错责任与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法官考评制度挂钩。属于认识水平原因的,不作错案处理,由审监庭在审判质量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并记入案件质量档案中;属于当事人二审、再审提供了新证据的,则不作处理。其他情况按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规定处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小组在对二审改发案件、再审改判案件分析过程中,可以在逐案分析基础上,归纳分类统一分析,并对一些共性或突出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必要的整改措施或建议,以促进全院审判质量的提高。原审判庭和承办人也应将改判发回、再审改判案件情况一一建档,写明改判发回原因、认识态度及整改措施,确保一错不犯第二次,再发生的从重处罚。

3、建立全面的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审判质量监控和评估体系的建立,必然呼唤建立全面的法官业绩评价体系。肖扬院长在第18次全国法院会议上也明确提出了“要建立能够形成有效激励机制的法官业绩评价标准体系”的要求。全面的法官业绩评价体系,至少应包括法官职业业绩、职业技能和职业形象三个部分。其中职业业绩应当包括审判质量、数量、效率、效果以及在审判工作中做出的其他贡献,如司法建议、工作经验创新等等。职业技能应当包括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和司法调研能力。职业形象应当包括职业道德操守、职业纪律作风、司法理念意识和改革创新意识等等。建立全面的法官业绩评价体系,要以审判质量档案、廉政档案以及政工人事档案为基础,按照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透明化的程序进行,确保对法官的业绩评价科学、客观、公正。法官业绩评价体系通过法官审判实绩档案体现,法官审判实绩档案由审判质量档案扩展而成,除将审判人员每月结案数量、质量、效果等十余个指标纳入审判业绩考核外,还应将裁判文书获奖、调研文章获奖、发表、执行审判纪律等情况,一并填入档案。由于实行了全员参与的案件质量监控格局,上述法官业绩评价体系的具体内容便由相应考核部门出具,最终由审监庭汇总,每月通报一次审判实绩档案记录情况,促使审判人员纵比看进步,横比看差距。年终汇总各项得分,报政治处备案。法官审判实绩档案,作为法官业绩评价和岗位考核的依据,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作为职级晋升和上级法院法官遴选的依据以及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的依据。

4、开发微机功能,充分发挥微机的监控作用。现在各级法院已投入较大资金建成了局域网等先进的信息网络设备,应当进一步开发其功能,充分发挥其监控作用,避免资源的浪费,使案件质量实行微机化监控,提高案件质量监控和管理的科技含量,提高管理效率和实际效果。

一是要严格案件相关信息的录入。对审判流程软件管理系统的每个环节,审判人员都要将相关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地输入微机,确保全院案件流程信息和运算数据的自动即时生成,实现对审判质量和效率的自动化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