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候选人考察材料范例6篇

书记候选人考察材料

书记候选人考察材料范文1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扩大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中的民主,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一般由7至9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规模较小的由5—7人组成,其中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时,采取“一推两考”(民主推荐、理论考试、组织考察)的办法确定下届乡镇党委和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换届后乡镇党委执行五年任期。

第三条 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在县(区)委的领导下,由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民主推荐

第四条 民主推荐由乡镇党委主持。县(区)委派出考察组参加和指导民主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包括:乡镇机关全体人员;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所辖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村委会(居委会)主任;部分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会的群众代表要有一定的比例,一般占参会总人数的20左右。

第五条 民主推荐的程序是:⑴听取本届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的述职报告,并分别对其进行民主测评;⑵县(区)委考察组负责同志就推荐下届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有关问题,包括推荐职务、名额、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推荐原则和要求等作出说明;⑶填写推荐票,全额定向推荐下届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⑷当场公布测评和推荐结果;⑸向县(区)委汇报测评和推荐情况。

第六条 县(区)委和乡镇党委根据推荐票的多少、候选人的条件和工作需要,分别按照比下一届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应选名额多40的差额,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如推荐后,符合上述条件的人选不足以取满应有的差额数时,对缺额的人选是否举行第二轮推荐,或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以取足名额,由县(区)委考察组决定。

第七条 原则上现任领导班子成员拟留任的人选,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不称职票达到20且与基本称职票之和超过50,或在全额定向民主推荐中得票率未达到50的干部,且经过重点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不再继续提名。新进人选的推荐得票率一般应达到30。

第三章 理论考试

第八条 凡是被推荐确定为乡镇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必须参加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取得理论学习合格证书后,方可列入组织考察人选。理论学习合格证书有效期五年,五年后继续上岗的干部,需重新进行考试。

第九条 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乡镇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内容等相关细则另行规定。持有市级以上颁发的任职培训和任期培训合格证书的可以免试。

第十条 县(区)委在考试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下届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考察人选。

第四章 组织考察

第十一条 县(区)委考察组对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进行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和差额考察制,认真落实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

第十二条 考察要全面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特别要注重考察干部的勤政廉政、贯彻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和心理素质等情况。要改进考察方法,扩大干部考察范围,既看工作实绩,也看品德作风;既要了解在本单位的表现,也要了解在原单位和社会生活方面的表现情况。对乡镇原党委书记要重点了解其履行农组建设直接责任人职责情况。

第十三条 考察应当征求县(区)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和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第十四条 考察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或者民意测验情况。

第十五条 考察结束后,县(区)委根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分别研究确定下届乡镇党委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代表大会进行酝酿、选举。

第五章 党内选举

第十六条 组织召开乡镇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

第十七条 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在党委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报县(区)委批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在纪委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经乡镇党委全体会议通过后,报县(区)委批准。

第六章 监督和处分

第十八条 “一推两考”整个过程要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强化监督。

第十九条 对扰乱、破坏选举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以威胁、贿赂、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经查实后,由县(区)委宣布其当选无效,并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书记候选人考察材料范文2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好党代会代表的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结构关,确保代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央、省市县委有关要求,现就怀安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考察内容

深入考察和全面了解代表人选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履职能力、廉洁自律以及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情况,加强对代表人选资格条件的审核把关,重点考察核实四个方面的情况:

1、政治素质:是否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忠诚,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廉洁自律:是否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公道正派,严格自律,有良好的作风和道德品质。

3、履职能力:是否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忠实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

4、身份职业:是否存在身份失真失实或变换身份规避审查情况,代表人选以提名时所从事的职业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照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

二、考察时间

2021年6月11日至14日。

三、考察范围

包括各级领导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等。

四、考察程序和方法

1.组成考察组。委托各选举单位,抽调政治可靠、作风过硬、熟悉业务的同志组成考察组,以“县十四次党代会代表人选考察组”名义开展工作。

2.沟通情况。考察前,考察组长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电话沟通、说明意图,就工作程序交换意见,作出具体安排。

3.撰写思想工作小结。通知考察对象撰写近年来个人思想工作小结(2500字左右),在考察结束前交考察组。

4.考察预告。考察组委托人选所在单位考察预告,尽可能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度、参与度。

5.个别谈话。个别谈话的范围,按照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合理确定。领导干部代表人选,按照干部考察时个别谈话范围掌握。专业技术人员和先进模范人物中的代表人选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个别谈话一般在本单位其他负责同志、中层正职和上级党组织分管同志、纪检机关负责同志的范围进行;其他代表人选,个别谈话一般在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纪检机关负责同志、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及本人所在机构有关人员中进行(在村、社区工作人员,还要与所在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有关站所负责人、党员代表、驻村干部谈话)。具体谈话范围由考察组商有关单位党组织确定。谈话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对单位较小、谈话人数达不到30人的,按照上述范围,做到应谈尽谈。

6.审核有关情况。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根据人选身份和工作实际,要书面听取有关部门和机构意见或商请提供有关情况。

(1)是否有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2)是否有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行为,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者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者培训情况,听取安全部门意见。

(3)是否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是否有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会道门、邪教组织活动情况,听取公安部门意见。

(4)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侦查调查,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听取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意见;是否有审计方面问题,听取审计部门意见;是否有参与或者鼓动群众参加非访、越级访、对抗党组织和政府情况,听取信访部门意见。

(5)企业负责人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代表人选,是否有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情况,听取生态环境部门意见;依法纳税情况,听取税务部门意见;合法诚信经营、安全生产情况,听取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听取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6)党员领导干部代表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听取党委组织部门意见。

(7)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人选,要开展综合评价,并听取企业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意见。

(8)对新社会组织人士代表人选,要听取所在社会组织监管部门和上级党组织意见。

(9)考察组负责审核人选的个人档案,重点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查看档案是否有涂改、造假或存疑的问题,了解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结果,根据审核情况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其中,“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审核意见”栏,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考察组意见”栏,由考察组审档人员填写并签名);负责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进行修改完善。县委管理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向考察组提供代表人选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没有个人档案的,考察组要查阅其入党材料和身份认定的有关依据。

(10)核实有关情况。专业技术人员,要查看核实并复印其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先进模范人物,要查看核实并复印其主要奖励或荣誉称号材料。一线工人、农民,要重点核实其身份职业是否符合一线工人、农民的要求;农村干部,要重点核实其是否已取得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是否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入股参股或参与企业经营等情况。

书记候选人考察材料范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紧紧围绕“打造部级高新区、创建部级软件产业基地、率先迈进基本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以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以夯实基层组织、优化村(社区)干部队伍、提升整体素质为目的,以加快开发开放进程、强势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目标,着力打造一支“团结、创新、务实、清廉、争先”的村(社区)干部队伍。

二、目标要求

坚持党管干部、公开择优、依规选举、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换届,实现“四个明显”的目标:即选拔渠道有明显拓展,队伍结构有明显改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村(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有明显增强。

1.班子结构更加优化。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从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大学生村官、复员退伍军人、民营企业家、返乡能人、其他优秀村(社区)干部等七类人员中择优选拔,也可从农村致富能手、种养殖大户、农民经纪人、回乡大学生及高学历党政后备人才等人员中择优选拔,真正把政治思想素质强、科学发展能力强、群众公认度高的党员能人选拔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控制在45周岁左右,加大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不断优化村级班子整体结构。

2.职数配备更加合理。各村(社区)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原则上1-2人。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鼓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社区)委会主任“一肩挑”,村(社区)委会成员中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应进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一般应兼任党小组长。

3.选举方式更加民主。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坚持党内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通过党员个人自荐、党员群众联名举荐和党组织提名推荐等方式产生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坚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在候选人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形成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程序和环境,确保选出组织满意、党员群众认可的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提高党内基层民主选举的科学性和公信度。

三、方法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7月6日-7月25日)

1.动员部署(7月6日)。党工委召开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动员大会,传达全市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精神,统一思想认识,部署换届工作,落实责任到人。

2.宣传发动(7月7日-7月15日)。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充分运用广播、板报、公开栏以及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的十精神、学习新和有关党内选举的法规,正确理解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目的、原则、方法、程序和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工作计划,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参与公推直选。

3.考察预审(7月10日-7月20日)。党工委成立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对现任村(社区)党组织班子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对照“双强”型村书记标准,逐村分析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及成员的情况,组织村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村(社区)退职干部等参加民主测评,经集体讨论后初步确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对象,并将候选对象上报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预审,凡预审通过者方可参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

4.试点先行(7月15日-7月25日)。选举工作采取试点先行,再面上推开的方法进行。党工委研究确定在机关村(社区)先行开展党组织换届工作试点,积累经验,总结提升,在组织其他各村(社区)观摩学习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二)推荐考察阶段(7月28日-8月7日)

1.报名审查(7月28日-7月30日)。各村(社区)党组织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党员参加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候选人报名,党工委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符合任职条件的人选。现职村(社区)党员干部符合条件的原则上都要报名。鼓励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民营企业家、返乡能人、农村致富能手、种养殖大户、农民经纪人、回乡大学生等积极报名。

2.民主推荐(7月31日-8月2日)。党工委将下派驻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各村(社区)党组织在指导组的指导下召开由全体党员和每个村(居)民小组选派1名村(居)民代表参加的民主推荐会议,根据党工委确定的村(社区)党组织班子职数,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全额定向推荐。党工委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和班子结构要求等,差额确定并公布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考察公示(8月3日-8月9日)。党工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不少于应选名额的20%差额,讨论确定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一般应比应选人数多1名,形不成差额的也可等额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要在区、村两级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举报,党工委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预备人选由党工委讨论批复为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正式候选人。村(社区)党组织可以有组织地安排正式候选人与党员、党代表和群众代表见面,进行竞职陈述,作出履职承诺,回答有关问题,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

(三)党内选举阶段(8月10日-8月15日)

1.选举方式: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原则上均采取由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由村(社区)全体党员先直接差额选举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再直接差额选举党组织委员的方式,也可采取由村(社区)全体党员先直接差额选举产生党组织委员,再直接差额选举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方式。

2.注意事项:①做好会前准备。包括会场、票箱、印制选票、确定不能参加党员大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名单等。②确保参会率。各村(社区)党组织要根据日程安排,下发会议通知,明确告知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对外出党员必须通知到位。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80%,会议有效。③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党工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四)批复总结阶段(8月16日-8月20日)

1.审定批复。各村(社区)将选出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报党工委批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将选出的党组织委员报党工委备案。党工委统一下发村(社区)党组织成员的任职批复。

2.制定规划。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产生后,要迅速进行工作分工,并围绕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制定任期工作目标和规划,报党工委备案。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向全体党员和村(居)民作出任期三年的公开承诺,努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按照地域或产业、行业类别设置下属党支部,并科学设置党小组,一般3个左右村民小组设一个党小组,每个党小组10-15名党员,每个村建一支党员志愿队每个村民小组设1个党员中心户,形成“村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位一体”的组织网络架构。

3.培训教育。党工委将举办培训班,加强对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其履职能力。

4.材料归档。8月20日前,各村(社区)党组织将换届选举工作的材料、表格等资料,分类立卷、归档,填写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历表上报党工委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有序推进。本次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为切实加强领导,建立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由党工委书记石兵担任组长,副组长为孙得利、储开平(常务)、沈彬、陈晓华、纪卫国、刘志伟,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志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为戴春祥、洪林(常务)、刘志斌、宋晓晴、季美华、季陈中、丁飞、叶雯、张婧、沈燕,工作人员为徐亮、左明及党政办、督查办、社会事业局相关人员。同时由全体党政班子成员组成驻村工作指导组,实行分片分村联系包干,具体指导各村(社区)的选举工作。

书记候选人考察材料范文4

一、准备工作

换届前,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时间、议程和下一届委员会成员名额,以及换届选举工作(直选)的具体安排。乡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乡镇党委的批复精神,讨论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

二、党员推荐

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下一届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会党员超过党员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党员大会吸收非党的村委会成员、配套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民组长参加。党员大会听取本届委员会成员的述职报告,公布候选人条件,全额定向推荐下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场公开计票。如果推荐同一人选为书记(副书记)或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时,在考虑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时,票数可累加计票。推荐结果及时报乡镇党委。乡镇党委根据推荐票的多少,分别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三、群众推荐

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当场发表竞选演讲。村民代表对乡镇党委批复的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额定向信任推荐,现场公开计票。参会的村民代表超过村民代表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乡镇党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差额确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差额1名)初步人选、委员候选人(差额1名)初步人选。若村民代表推荐过半数的人选不足名额时,经到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可以再次组织推荐,也可以按照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足额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四、组织考察

乡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实行预告制,广泛听取党员、村组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村党组织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书记1人。村党组织由5人组成的,可设副书记1人。乡镇党委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等额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

五、党内选举

选举采取党内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村党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召开党员大会,分别直接选举新一届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委员。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缺额的可以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按比缺额多1人的差额确定候选人。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应及时向乡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

六、具体要求

1、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试行直选的意义,把试行直选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在20*年初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中,每个乡镇确定1至2个村(不含选派村)进行直选的试点工作。

书记候选人考察材料范文5

根据规定和我县实际,县委决定县直机关12个党委和驻军单位党委统一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党员人数不到100人的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即县人武部、粮食局、供销社、电信局、交通局以及消防大队和武警中队等7个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其余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包括96321部队)。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这次县直局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和县党代会代表选举的具体操作从四个方面谈谈个人的一些意见。

一、党代表大会组织工作流程

(一)筹备阶段

1、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有关事宜。

这次会议后,各单位党委必须在4月8日前要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任务和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选举办法,下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书记名额及“两委”委员选举办法。根据全县实际,县委决定全县12个局党委统一进行换届,各局必须在4月17日以前完成筹备工作、选出党代表,4月22日以前开完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

2、向县委呈报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请示应涉及的内容。

党委会作出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定后要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请示。一是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大会召开的时间和主要议程;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差额比例及选举办法;下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和纪委委员、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等。二是请示的时间,应于2006年4月8日前向县委呈报。三是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县里下发的文件办。各局可在此范围内,在上届代表数额的基础上作适当增减调整。四是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构成,应从本局的实际出发,既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领导干部,又要有一定数量的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五是局党委班子、纪委班子的职数设置,根据省、市委的要求,按县委的规定,局党委职数根据工作量的大小为5—11人;纪委委员职数为5人。六是候选人差额,研究、推荐党委、纪委候选人时,要严格执行差额原则。局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差额均为1名。七是请示中需要明确的选举办法: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得少于20%。局党委现配备有副书记的,还要选举产生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的选举,通常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先选举委员,再采用等额选举办法,从当选的委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这些都需要在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中予以明确。

3、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

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委批准后,即可开始筹备工作。首先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委组织委员、纪委委员、宣传委员、办公室负责人等人员组成,根据需要,可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后勤组、安全保卫组,分工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按期完成。筹备工作就绪后,各组即转为大会的工作机构。

4、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在选举局党代表之前,党委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一般由党委负责同志及组织、纪检等党员干部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对代表的选举工作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和指导,审查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写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负责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

5、发出做好召开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委批复后,局党委即应向所属党组织发出《关于做好召开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名额分配(附表);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代表选举工作完成时间及需报的材料;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号召及要求。

6、搞好宣传教育工作。

搞好宣传教育工作,是开好党代表大会的重要一环。在党委发出做好召开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后,党组织要通过上党课、过组织生活等形式,在党员中进行召开党代表大会目的、意义的教育,使广大党员明确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自觉认真地搞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代表大会的召开;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激发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民利;进行实行差额选举重要意义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实行差额选举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求党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正确对待党内选举,保证党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

7、组织指导选好代表。

主要内容有:一是指导选举单位按《通知》规定的代表名额、差额比例和代表构成指导性比例,确定好代表候选人构成人数。二是指导选举单位按《通知》的要求,确定好酝酿提名和选举办法,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民主程序办事。三是对选举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审查,严格把好政治关。发现不具备代表条件的人选,应建议选举单位及时进行更换。四是对需要分配到各选举单位选为代表的领导干部,经党委确定后,应及时向有关选举单位发出通知,将其分配到所属选举单位作为代表候选人,并附上领导干部的情况介绍,与所在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一并进行选举。

8、做好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

代表选出后,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进行认真审查。一是看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在酝酿提名和选举中是否充分发扬了民主,是否符合规定的差额比例和应选代表名额;二是看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具备资格。如发现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然后写出审查报告,经党委讨论同意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人向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经大会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9、组织酝酿提出下届“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两委”组成人员名额经县委批准后,即可着手进行酝酿提出“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工作。一是提出“两委”组成方案。二是根据推荐的名单,经党委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原创:三是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几次反复,最后集中所属多数党组织和代表(党员)的意见,由党委会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经县委审查同意后,作为建议名单,分别提交大会主席团和新产生的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10、向县委呈报关于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一般情况下,“两委”委员人选同委员、副书记、书记人选一并请示,由党委呈报。上报的材料包括:《关于xxx党委、xxx纪委换届人事安排问题的请示》;党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名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名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等。

11、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党委工作报告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人撰写,并由党委领导同志负责。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所属党组织进行讨论,认真听取所属党组织和代表(党员)的意见,进行反复修改,最后经党委会讨论定稿。纪委工作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先召开纪委会讨论通过,然后经党委会讨论定稿。

12、提出有关名单,编制代表名册。

主要包括: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编制代表名册;划分代表组,提出代表编组名单。

13、做好党代表大会材料准备工作。

主要包括:一是起草大会开幕词、闭幕词和关于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二是起草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三是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和总监票人及关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的说明,选举工作的主持词;四是提供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及候选人情况介绍;五是提供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及选举办法(草案);六是起草上届党委负责人在代表组召集人会议上的讲话稿;七是起草预备会议、正式会议、主席团会议和党委、纪委一次全会等主持人的主持词;八是提供选票式样和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清点人数报告单、领发选票报告单、收回选票报告单等样表;九是起草大会须知。

14、召开党委会,审议党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筹备工作基本结束后,即开党委全委会,听取筹备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建议名单;列席人员名单;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选举办法(草案),以及大会会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15、做好临开会前的准备工作。

主要有:一是打印大会各种文件材料,并将有关材料装袋;二是制作代表证、列席证、工作人员证和总监票人佩条;三是准备票箱等选举用具;四是布置大会会场;五是向代表发出报到时间、地点的通知;六是联系邀请上级领导;七是落实代表食宿、医疗等安排;八是组织接待代表报到。

(二)预备会议阶段

1、召开各代表组召集人会议。

代表报到后,应及时召开代表组召集人会议。会议由上届党委主持。主要内容是:一是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二是对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及其他有关确认事项进行说明;三是布置各代表组推选正副组长;四是向代表提出开好大会的有关要求。会前,提供会议主持人讲话稿。同时,将代表名册、代表组名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发给上届党委委员和各代表组,并发给各代表组记录本。

2、召开各代表组会议。

代表组召集人会议结束后,各代表组分别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一是传达代表组召集人会议的内容;二是推选代表组正副组长;

三是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四是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和大会议程。

各代表组会议结束后,由大会秘书处负责收集各代表组讨论情况并向党委汇报。如代表提出不同意见,及时进行调整修改,然后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对选出的代表组正副组长经确认后,由大会秘书处组织组将名单印发各代表组和有关人员。

3、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大会预备会议由上届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二是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三是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四是通过大会议程;五是宣布有关事项。预备会议结束后,要将通过的报告、名单去掉“建议”二字、议程去掉“草案”二字,在其标题下加上“(xxxx年x月x日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字样,及时印发各代表组。

4、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产生后,即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议程包括:一是明确大会主席团的任务;二是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三是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四是通过大会日程;五是通过其他需要确定的事项(如大会秘书处各组负责人名单等)。

(三)正式会议阶段

1、举行党代表大会开幕式。经选举产生并经代表资格审查获得正式资格的党员代表,应参加这次大会。同时,安排不是代表的有关部门党员负责人和邀请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列会。

党代表大会开幕式的主要程序:一是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后,大会执行主席报告代表出席情况并作出说明(应到会代表数,实到会代表数,大会是否符合法定人数,能否开会等),公布这次大会执行主席名单,对上级领导和参加大会的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表示热烈欢迎;二是宣布党代表大会开幕;三是全体起立,奏(唱)《国歌》;四是上届党的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纪委负责同志作纪委工作报告(书面);五是宣布休会。

2、召开各代表组会议。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组织代表审议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二是按照大会日程安排,各代表组对“两委”工作报告审议一定时间后,要根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的布置,讨论大会选举办法。三是酝酿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四是推选监票人。五是审议关于上届“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3、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在各代表组开始审议上届“两委”工作报告后,根据大会进程,适时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会议的主要议程:一是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二是讨论通过上届党委提出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三是布置推选监票人;四是听取各代表组审议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情况汇报;五是审议通过关于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前,要将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主持词提供给主持人;将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情况介绍、关于“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发给主席团成员。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及时印发各代表组讨论,然后提交大会通过。

4、组织“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与代表见面。

为了使代表对“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有更多、更直接的了解,除向代表印发“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情况介绍外,可召开全体代表会议,组织“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与代表直接见面。上级党组织向代表介绍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候选人个人也可向代表作简要发言,自我介绍姓名、简历,表明自己的态度和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见面会结束后,继续分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讨论“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审议关于“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各代表组会议结束后,应即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主要议程有:一是听取各代表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情况汇报,确定“两委”委员正式候选人;二是审议通过监票、计票和唱票人建议名单;三是听取各代表组审议关于“两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的情况汇报。

会后,要抓紧下列工作:一是印制选票,并清点、包装好;二是准备好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的标志佩条;三是培训监票人、计票人;四是准备好票箱、封条、剪刀;五是准备好计票统计用具、计票结果报告单和清点人数、领发选票、收回选票报告单等表格。

6、大会选举。

党代表大会选举的程序一般是:一是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代表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代表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后,方可实施选举;二是通过大会选举办法;三是通过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名单;四是宣布下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五是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执行主席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也可由大会工作人员宣读);六是选举人填写选票,并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行投票;七是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八是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九是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进行正式选举时,由监票人向主席团和大会报告,并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7、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计票结束后,应立即召开主席团第四次会议。这是主席团最后一次会议。主要议程:一是听取总监票人报告大会选举计票结果,确认“两委”委员名单;二是确定“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

8、举行党代表大会闭幕式。

主要议程包括:一是通过关于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二是通过关于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三是全体起立,奏(唱)《国际歌》;四是宣布党代表大会闭幕。

二、党员大会组织工作流程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工作项目及主要议程,其具体内容和样例,可参考党代表大会组织工作流程和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工作流程相关部分。有几个具体问题需要注意。

1、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党员大会有关事宜(与党代会一致)

2、向县委呈报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应涉及的内容。(与党代会一致)

3、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筹备事项

4、做好会议材料准备和会务准备工作

需准备的会议材料主要有:党委工作报告,大会选举办法,组织选举的主持词,选票、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等。

需做好的会务准备工作主要有:编制大会所需经费的预算,制作有关佩条,准备选举用品,布置会场,联系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等。

5、按照《》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时,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实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会议有效。此外,中组部规定,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五种情况”可以不计算应到会党员人数:①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转走的。

6、召开各支部负责人会议或党小组长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是: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

会后,即可向所属党组织或全体党员发出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在通知中要明确要求所属党组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所有能参加会议的党员都参加会议。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特殊情况也可口头通知,确保会议有效。

7、召开全体党员大会

8、各支部(或各党小组)分别召开党员会议

9、召开党委会全体会议

10、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党员大会一般不单独搞闭幕式。党员大会完成选举工作、通过有关决议后,主持人即可宣布党员大会闭会。

三、党委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工作流程

党代表大会闭幕后,新一届党委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和副书记;纪委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选举产生的纪委书记还要在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主要工作流程是:

1、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选举纪委书记。会前,将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主持词、选举办法、候选人建议名单送交会议主持人,准备好选票。选举结束后,要立即写出选举结果的报告,提交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会议的程序一般是:

一是清点到会委员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委员人数和实到会委员人数,确认是否可以进行选举;二是讨论并通过选举办法;三是党委会负责人作关于新一届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说明;四是酝酿讨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五是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六是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七是填写选票,投票;八是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九是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十是监票人向会议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数半数为当选),并提交党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十一是通过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十二是新当选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讲话。

2、召开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的议程有: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会前,将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主持词、选举办法、候选人建议名单、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送交会议主持人,准备好选票。会议程序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一致。

3、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对党代表大会和“两委”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结果,要及时向县委写出报告。

4、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党代表大会闭幕后,党委要及时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一是要教育他们正确对待差额选举,明确作为党员干部,必须适应党内民主生活,自觉接受广大党员的选择,必须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二是要教育他们正确对待自己,明确实行差额选举,就必然有落选的,这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种正常现象。三是要充分肯定他们的成绩,使他们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在选举中作为候选人,这本身就体现了广大党员和党组织的信任;既要看到自己的成绩,也要看到存在的差距,积极进取,努力工作,为实现党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作出自己的贡献。四是要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更好地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5、做好会议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上报相关材料。

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将具有保存和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属于反映同一个方面问题的归在一个卷内,如请示、报告、批复,党委、纪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登记表,选举办法、选举结果等;也可按时间顺序和工作程序进行归类组卷。要做到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党代表名册》及转接组织关系的情况报告等材料,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关于县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一)、关于代表名额分配和构成比例。

1、县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根据《》第12条规定:“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及中组部关于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县第十次党代会的代表名额分配主要按如下要求操作:①党员人数作为分配代表名额的一项重要依据,但又不简单地按党员人数分配。在党员人数较多,又比较集中的党组织,适当减少了代表名额的分配比例;对党政机关和少数民族地区则适当增加代表名额。②充分考虑了所辖党组织和党员的分布情况,各阶层党员的特点以及选举单位的经济、科技、文化等发展状况。③党委、纪委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机关的主要党员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可以作为县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通常是领导同志工作过的单位或原籍)选举。按照上述要求,经县委九届九次全委会议研究决定,我县第十次党代会代表为295名,主要由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全县各条战线的优秀党员代表组成。

2、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代表候选人酝酿人选的考虑范围。(1)县直局党委的主要负责人、县人武部一名副部长、原创:驻县96321部队政治部主任、消防大队和武警中队一名党组织负责人。(2)考虑民族、性别等结构的要求而纳入考虑范围的。所有代表名额由县委根据各县直党委的实际情况分配到各基层党委,由各基层党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组织选举产生。

3、代表构成比例。县党代表会议代表的推选,一要注意代表的分布。代表构成比例按规定要求,一定要重视代表分布的广泛性,可以根据提名推荐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具体要求。总的原则是,在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和预备人选时,都要从思想政治素质、年龄结构、构成比例、代表性等方面通盘考虑,并作出统筹安排。二要把握好代表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各方面生产和工作一线党员的划分。一线的党员主要是指从事生产、科研、教学等工作股以下的党员。有些既担任领导职务又从事专业技术、科研、教学工作的党员,可以列为一线代表。出席县第十次党代会的代表构成比例为:各级领导干部占60%左右;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代表占38%左右;、武警、消防部队代表不少于1%;妇女代表不少于20%;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2%;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50%。

(二)、关于选举工作的基本步骤和程序

1、选举单位按照分配名额和各方面代表比例要求,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2、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要注重考察他们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在群众中的公认程度,尤其要考察他们在关键时刻、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局党委逐个进行考察,都要写出考察材料,并将考察情况于2006年4月14日前向县委组织部汇报。

3、党委为选举单位,都要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按1名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单位于2006年4月16日前报县委审批。

4、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于2006年4月24日前将县党代表登记册和代表名册(由各党委按党员领导干部、各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各方面先进模范人物分类造具花名册,并以代表的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各一式两份和代表选举情况的报告一份报县委审批。

书记候选人考察材料范文6

入党是什么样的流程?自己要入党需要做什么?有哪些手续需要办?非常理解大家的心情,作为一名党支部书记,在发展党员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希望能够在这里分享这些经验,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对于以下的解释,完全按照规定,但融入自己的经验体会,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个更好的途径了解怎么从一名普通群众,变成真正的共产党员的过程。

入党的一步,是递交《入党申请书》,向党组织表达你入党的强烈愿望。原则上只有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人,才是党组织考虑发展的对象。而不是说你学习多好,工作能力多么突出,在入党这个问题上,都不起决定作用。《入党申请书》写好之后,原则上是交给本班所属党支部的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但一般来说,可以交给本班的团支书或者辅导员。

递交《入党申请书》之后,党组织会对你进行考察,主要是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最好是有突出表现,比如获得奖学金或助人为乐等等。半年之后,党组织会选择一部分表现良好的人,发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确定你为“入党积极分子”,并选择2名正式党员作为你的培养人。

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每个季度至少要向党组织递交一份《思想汇报》,向党组织汇报这段时间以来你的思想状况,要求内容贴近实事,并有真情实感。可以说《思想汇报》是党组织了解你的重要渠道,所以一定要认真撰写。

“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表现优异,可以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可以理解为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是党组织准备发展为预备党员的群体。在“积极分子”(包括“培养对象”)这段时间里,你应该已经上过党课,并拿到了党课结业证。

“培养对象”半年之后,党组织在发展你为预备党员之前,会向你的父母单位和主要社会关系,比如叔、姑、舅、姨等发送函调材料,主要是调查你的家族亲属是否存在政治历史问题,比如是否参加过89、flg组织等等。这个阶段也叫做政审。政审通过后,党支部会开群众调查会,在班级中随机选择普通同学(非党员),询问你的平时表现,得到“群众调查会议记录”。这些手续履行完成,没有问题,党支部就可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你的入党问题了。

支部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与预备党员参加,在大会上,你要宣读你的《入党申请书》,你的入党介绍人会报告你在培养考察期间的表现情况。并且在大会上会报告你的政审情况。最后由全体正式党员讨论表决,只有超过半数的票数,才算通过,并在大会上当众宣布表决结果。

之后,党支部会汇总“党支部大会会议纪录”、“政审材料”、“群众调查会议纪录”、《党课结业证》、《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等一切有关你入党的资料,交给上级党组织审批。所以说,《思想汇报》一定要认真写,因为它会放在你的档案里面,伴你一生。这时候,上级党组织会找你谈话,了解你的思想状况,主要包括你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知识的了解。复习《》和党课的辅导教材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当上级党组织审批通过之后,你将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这时候,你就真正成为一名预备党员了。以后,各种表格的“政治面貌”一栏,你就可以填写“中共党员”了。到了这一步,可以说大功告成,记住,你入党的日期就是支部为你召开支部大会的那一天。从此以后,你就需要向党组织交党费了,作为学生,这个数目并不高,每月两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