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聘上岗方案范例6篇

竞聘上岗方案

竞聘上岗方案范文1

一、竞聘范围与对象

全系统各类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除外),按照国家规定,在年底以前,通过评审、考试、定职取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编在岗、具有适应本岗位业务能力、知识技能和管理经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

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有准入制度的相关系列,须取得相应的准入资格证书。

3、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正高级:

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三级专业技术岗位:按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副高级:

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六级专业技术岗位: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满6年;

五级专业技术岗位: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满6年。

中级:

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九级专业技术岗位: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满6年;

八级专业技术岗位: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满6年。

初级:

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满6年。

第七轮竞聘,在七级岗位聘满12年并符合任职条件的可直接参加五级岗位竞争,在十级岗位聘满12年并符合任职条件的可直接参加八级岗位竞争。各单位要在岗位设置的范围内严格按照以上聘任年限要求组织竞聘,个别业绩突出拟突破以上聘任年限要求聘任的,需要经市人才办的审批。

三、免竞、择优聘任条件

1、免竞聘任条件:

(1)符合岗位聘任基本条件,上一聘期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男满58周岁、干部身份女满53周岁、工人身份女满48周岁及经组织批准的股级以上退“二线”的专业技术人员。

(2)符合岗位聘任基本条件,上一聘期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

①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②获得地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人员;

③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研究人员(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两位,三等奖首位。位次有争议的奖励,不作为依据);

④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国家机关表彰的人员。

2、择优聘任条件。符合岗位聘任基本条件,上一聘期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

(1)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的人员;

(2)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人员;

(3)受到两次以上市行政主管部门与人社局联合表彰的人员;

(4)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科级以上干部和事业单位法人;

(5)市级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

(6)获得地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研究人员(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两位,三等奖首位。位次有争议的奖励,不作为依据),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7)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抽调参加全市重点工作半年以上且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8)现援疆、或完成援疆、任务回单位工作不满两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解聘条件

上一聘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下一聘期不能聘任:

(1)有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已脱离专业技术岗位从事其它与原专业不对口工作半年以上的;

(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6个月至今仍不能工作的;

(4)严重失职、渎职的;

(5)违反工作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6)受到行政记过、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

(7)被劳动教养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没有完成继续教育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另有规定的。

五、时间安排

全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第七轮竞聘上岗工作原则上到前结束。具体时间安排为:

1、发动及准备阶段;

2、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

3、民主评议阶段;

4、确定聘任意见阶段;

5、总结审批阶段;

6、兑现工资阶段,竞聘结束后到工资科办理调资手续。

六、方法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发动及准备阶段

1、召开市水务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第七轮竞聘上岗动员会。

2、成立水务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第七轮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政工干部、部分基层单位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等组成。

3、成立基层单位聘任委员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聘任委员会主任,成员包括党(总)支部全体成员、政工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代表。聘任委员会可由5——15人组成,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聘任委员会人员构成要充分考虑到本单位各个岗位和科室的实际情况,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4、填报《符合竞聘资格人员登记表》。范围为在年底以前通过评审、考试、定职取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编在岗人员。

5、审批竞聘岗位数额。各单位于到局政工科上报本单位《符合竞聘资格人员登记表》和第七轮竞聘实施方案,同时验收符合免竞聘任、择优聘任条件的人员以及属于解聘条件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局政工科汇总后一并报市人才办,审批竞聘岗位数额。

(二)岗位竞争实施阶段

1、各单位将上级批准的各系列、各级别竞聘岗位名称、职责任务、任职条件、硬件积分考核标准、民主评议办法等向全体人员公开。

2、个人报名。由具备竞聘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报的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后注明级别。有符合免竞、择优条件的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聘任委员会按照要求逐一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确定免竞聘任人员、择优聘任人员和竞聘候选人。

4、聘任委员会公开公布免竞聘任人员、择优聘任人员和竞聘候选人名单,通知竞聘候选人准备竞聘述职报告。

5、进行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要吸收本单位全体在编在岗人员参加。个别人员较多的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可分块进行,但要确保民主评议质量。民主评议要根据竞聘人员的述职和平时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划分为四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30%,按优秀100分、合格80分、基本合格60分、不合格40分的分值计分。民主评议可按三个层面进行:全体人员的民主评议、聘任委员会成员的评议、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三次评议各占三分之一的分值,评议结果要当场公布。

6、确定聘任意见。首先由基层单位聘任委员会对照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综合各类评议和竞聘人选日常表现,对每名具有竞聘资格人员是否聘任,聘何级别职务提出初步意见(必须符合聘任条件),然后由单位党政领导根据聘任委员会提出的初步意见,集体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在竞聘中,首先竞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然后再竞聘高、中级内部各档次级别。首先聘任符合免竞聘任条件的人员(免竞聘任人员不占单位设岗名额),然后再按市人才办批复的岗位等级数额,优先聘任符合择优聘任条件的人员,不足部分从竞聘候选人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任人员。

7、对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8、办理聘任手续。各单位于前到市人才办专技科办理聘任手续。上报的材料包括:《第七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降、解聘)人员登记表》(要求上报EXCEL形式电子版)、《市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降、解聘)审批表》,同时审验资格证书、原聘书、上一聘期继续教育培训结业证书(指“创新案例”和“沟通与协调能力”培训)。符合免竞聘任、择优聘任条件的人员以及属于解聘条件人员要一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有关事项

1、第七轮竞聘的聘期为2年,从到。

2、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必须以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组织实施。

3、首次聘任以考代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须提供计算机合格证,同时要按照龙人科[]27号文件规定审查聘任资格。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个别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并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须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71号)审批后,依照本意见规定参加竞聘上岗。

5、专业技术人员连续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层次上被聘用满12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聘期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2年的,可按现聘岗位签订聘期至退休。

6、已经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聘用。

7、岗位竞聘应在本专业技术职务中按岗位等级由高档级别到低档级别逐级竞聘,聘任高档级别的数量不得超出已批复的岗位设置数。超岗聘任的需要在竞聘前到市人才办专技科审批,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轮聘任的高、中级数。

8、由高级降聘到中级,由中级降聘到助理级的人员,不再参与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竞争,直接聘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最高档,不占用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上一聘期中,未聘、降聘、解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备必要的竞聘条件,应按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最低档参加竞聘,不予聘任期间不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

9、聘任结束后,各单位要写出书面总结,报主管部门和市人才办。

竞聘上岗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全面完成卫生改革发展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在公开竞聘上岗工作中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科学设岗,按岗聘任,事职相符,人事相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双向选择,注重政绩,优化组合的原则

二、竞聘岗位:(共16个)1、县人民医院副院长3人。2、县中医院副院长3人。3、疾病控制中心副职职数6人。其中,疾病控制中心业务副主任3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1人,地方病防治所业务副所长1人,结核病防治所业务副所长1人。4、妇幼保健站副站长2人。5、卫校副校长2人。凡今后局直单位班子副职岗位出现空缺或设置新的领导岗位,原则上要实行竞聘上岗。随着改革的深入,逐步扩大到全员竞聘上岗。

三、聘任基本条件1、热爱卫生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卫生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有较显著的工作业绩。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3、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4、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5、身体健康。6、新参加副职领导岗位竞聘的人员,要具有大专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聘用范围1、各单位所有在职职工符合应聘条件者,均可申请竞聘本单位行政副职岗位。2、原在职的领导干部,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主动提出申请不参与竞聘的,保留原待遇到正式退休为止。

五、竞聘程序1、确定方案。根据行政副职领导岗位的现状和本方案要求,由局领导小组提出竞聘上岗的工作细则。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竞聘职位、竞聘范围、任职条件、方法步骤等。由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2、公布岗位,宣传动员。在聘用范围内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应聘条件。并学习有关文件,动员具备条件的职工踊跃参加竞聘。

3、个人报名,填写申报表。每人只能报一个职位,并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4、资格审查。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由局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予以公布。在报名过程中,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并允许根据情况改报其他职位。

竞聘上岗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干部“四化”方针,按照“德才兼备、适才而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工作,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改善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二、聘任职位和职数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职位和职数,严格按照经区编委审核,区委、区政府批准的区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执行。新闻中心内设科室的中层职位和职数分别为:

1、办公室主任1名。

2、报刊新闻部主任1名。

3、电视新闻部主任、副主任各1名

三、聘任资格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党性原则,组织纪律性强,职业道德良好,勤奋工作,开拓进取,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2、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具有与聘任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工作实绩表现突出。

3、竞聘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的在编在岗人员,身体健康。

4、竞争中层正职职位的,一般要有担任中层副职的经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越一级参加竞聘。

四、聘任程序与方法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按照“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决定聘任”等七项程序进行,具体方法、内容和时间安排列表如下:

五、组织领导和其他事项

竞聘上岗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企业机构岗位设置指导意见》为基础,结合公司实际,对机关一般管理岗位、生产岗位进行重新定编,对机关各岗位人员进行竞聘上岗,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硬、市场意识强、业务水平高、执行能力强的机关员工队伍。

二、组织机构

1.公司成立机关一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竞聘上岗领导小组

组长:辛国良、秦江扬

副组长:张超、杨伟东、李喜彬、王江、李德彬、李东强、林涛

成员:陈立志、黄沛昕、钟志毅、郭晓林、张子义、郭福中、张长春、王相暘,各部室行政负责人

竞聘上岗领导小组的职责为:负责竞聘上岗方案、岗位设置、岗位定员、上岗资格的审定;竞聘上岗的组织领导;对竞聘上岗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竞聘上岗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裁决等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若干竞聘上岗工作小组(以专业或部室为单位)

组长:公司各分管领导

副组长:张长春、张旭、各部室行政负责人

成员:各部室副职干部、人力资源部、纪委有关人员

竞聘上岗工作小组的职责为:负责竞聘上岗方案的制定,竞聘上岗的组织、执行、协调等具体工作。

三、竞聘范围

1.竞聘岗位范围:公司机关各部室及电费管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的一般管理岗位、生产岗位。

2.竞聘人员范围:长春供电公司(含长电集团)供电全民身份员工。

四、岗位定编

按照《指导意见》,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机关现各部室的一般管理岗位、生产岗位进行重新定编,具体岗位定编见《长春供电公司机关机构及一般管理岗位、生产岗位设置表》。

五、竞聘条件

1.有一定的政治素养,能够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党政工作方针、政策和要求。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爱岗敬业,善于学习,有较好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管理能力。

4.具有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本科学历的需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研究生学历的需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7.40周岁以下。

8.必须具备计算机操作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和网络应用的基本技能。

9.身体健康。

10.现公司机关部室人员(含借聘人员)不受第5、6、7项的限制。

六、竞聘程序及办法

1.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通过竞聘上岗方式将机关一般管理岗位、生产岗位人员一次性配置到位,以后形成竞聘上岗、末位淘汰的常态机制。

2.竞聘上岗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自愿申请、双向选择、考试考核、组织批准的程序。

3.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对公司机关一般管理岗位人员、生产岗位人员解聘,并根据岗位定编实行竞聘上岗。

4.竞聘上岗的工作程序

(1)人力资源部公布一般管理岗位、生产岗位的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岗位待遇、上岗条件等信息。

(2)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以单位、部室为单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名。每人只可报1个岗位,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布报名情况;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应聘岗位(仅限一次);人力资源部对调整应聘岗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布最终报名情况,并书面通知应聘人员是否参加考试等情况。

(3)机关一般管理岗位竞聘按照营销及综合,生产及政工两个序列依次进行。

(4)竞聘上岗实行量化打分制,满分为100分,包括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三个方面。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笔试占40%、面试占30%、组织考察占30%。

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笔试:以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管理水平。

面试:主要测试竞争上岗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管理、分析能力。

组织考察: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竞聘岗位部门的公司分管领导和部室主要负责人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核分数构成为公司分管领导40%、人力资源部30%、应聘部室30%。

5.决定聘任:人力资源部对每一竞聘岗位根据应聘者综合得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列,报公司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审核后,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决定。

6.同一岗位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数不超过岗位定员的,不进行笔试和面试,根据组织考察结果决定是否聘用。

7.对于竞聘机关一般管理岗位落聘的原机关人员,可参与基层单位岗位的竞聘上岗。

8.对于经过竞聘仍无上岗人员的空缺岗位,由所在部室负责人安排其它岗位人员兼职。

七、机关岗位竞聘上岗工作排版

1.2007年10月31日—11月2日,征求全体员工对竞聘上岗方案的意见,职工代表组长签字。

2.2007年11月6日,下发正式文件。

3.2007年11月9日—11月12日,营销、综合专业竞聘报名(包括电费管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11月13日,营销、综合专业考试、考核。11月14日,确定聘任人员。

4.2007年11月14日—11月15日,生产、政工专业竞聘报名。11月16日,生产、政工专业考试、考核。11月19日,确定聘任人员。

八、其它

1.机关岗位竞聘上岗工作周期原则上为一至二年,并形成常态机制。如出现新设岗位或空缺岗位,可随时进行竞聘上岗。

2.农电、集体在供电岗位混岗人员不参与本次竞聘上岗,现岗位不变,其岗位不占定编数。

3.电费管理中心及客户服务中心属于具有管理职能的基层营销机构,一般管理岗位的上岗条件与公司机关相同。

4.公司机关财务部已作为机关一般管理岗位竞聘的试点部门开展了竞聘上岗工作,本次不再进行。

5.本方案经公司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竞聘上岗方案范文5

为在学校(含局直属事业单位,下同)的人员管理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市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人[2005]143号),现就我局直属学校实行竞聘上岗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及原则

(一)学校的行政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原则上要实行竞聘上岗,择优录用。

(二)各学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实行竞聘上岗:

1、机构撤并,调整或现有人员超过岗位职数或编制限额的;

2、新设岗位或岗位出现空缺的;

3、岗位轮换,有必要通过竞争确定有关人选的;

4、其他情况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

(三)各学校应不断完善竞聘上岗的机制,逐步扩大竞聘上岗面,并在一定时期内实行所有岗位的竞聘上岗。

(四)竞聘上岗应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竞聘上岗的程序

实施竞聘上岗,一般应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制定并公布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实施竞聘、决定聘用并公示、签订聘用合同(或岗位聘任合同)。

(一)制定并公布方案

各学校拟实施竞聘上岗应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征求教职工意见,并报我局审核后在本单位公布实施。

工作方案应包括:组织领导、竞争岗位、竞聘范围、资格条件、竞争的方法程序、时间安排、考核奖惩办法等。

1、关于组织领导。学校应成立竞聘领导小组,负责竞聘上岗方案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一般应有学校党、政、工领导和教职工的代表组成。

2、关于竞聘范围。竞聘上岗原则上在学校内部进行,特殊情况经我局批准,允许本系统其他学校的人员参加竞聘。

3、关于资格条件。实施竞聘上岗应当根据市组织人事部门及我局有关文件要求,规定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初次参加竞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竞聘一般管理岗位(行政职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竞聘高校、中学(含职业学校,下同)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竞聘小学(含幼儿园,下同)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

(2)竞聘高校、中学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小学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3)竞聘工勤岗位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及相应岗位技术等级资格或上岗证。

4、关于竞争的方法程序。

(1)竞聘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可参照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办法实施竞聘。

(2)竞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可采取专家组考评结合民主测评的方式,也可采用笔试、面试量化评分结合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采用专家组考评实施竞聘的,先由竞聘者对自身的业务工作、专业水平及业绩情况进行述职答辩,再由专家组对其进行评价并量化评分。专家组的组成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并通过民主推荐产生。

采用笔试、面试量化评分方式的,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评分办法应事先在方案中明确。

(3)竞聘一般管理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岗位的,可采用民主测评,双向选择的方式实施竞聘。

(4)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主要是让群众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及其对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听取群众的意见。民主测评一般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规模较大、人员较多的单位,可在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范围内进行。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民主测评可以采用量化评分或其他定性的方式进行。

民主测评结果计入总成绩,也可作为是否入围的界定标准。

三、聘任(用)与考核

(一)竞聘成绩结果作为决定聘用的主要依据。学校领导应根据竞聘者笔试、面试、专家组考评、民主测评等情况,综合竞聘者与岗位适应程度、平时业绩表现等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定聘任(用)合同。

(三)聘任(用)合同应当规定聘任(用)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四)学校应按照聘任(用)合同和有关规定对竞聘上岗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及时记入考核登记表,作为职务升降、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

四、纪律与监督

(一)实施竞聘上岗必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遵守有关的纪律,违反者按照规定给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竞聘上岗工作应当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指导,组织人事部门对各学校的竞聘上岗工作要及时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三)竞聘上岗应当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对教职工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五、附则

(一)本意见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竞聘上岗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为目标,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重点,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所属事业单位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促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竞聘范围

全局所属二十二个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人员和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除外。

三、竞聘原则

列入竞聘范围的二十二个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都要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实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贯彻以人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与能力。

以市人社局批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为依据,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组织实施。

聘用人员资格要与申报的岗位一致或相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确因需要兼职的,经局党委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依照规定参加竞聘上岗。

四、竞聘基本任职条件

根据市人社局核准的我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所属事业单位共设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是: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管理岗位分为5个等级,现有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六至十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局按照有关规定和所属事业单位的需要、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整个竞聘工作分八步进行

(一)成立竞聘委员会(八月底以前)。

以平人字[2012]65号文件有关规定为依据,采取党委提名,二十二个事业单位分头召开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二)制定竞聘实施方案(八月底以前)。

竞聘委员会根据平人字[2012]65号文件精神,制定《市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以及工作考核量化积分标准、任期考核办法和民主测评票,提交职代会通过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三)调查摸底(八月底以前)。

由局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局二十二个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的类别、等级、获取时间,以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的取得时间,进行登记造册。

(四)传达文件,思想动员,公布竞聘方案(九月十五日以前)。

1、召开全局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大会,传达平人字[2012]65号文件和《市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意见》;局长葛学斋同志代表局党委做动员讲话。

2、张榜公布《市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意见》,以及拟竞聘岗位职数限额等有关事项。

(五)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九月二十日以前)

1、拟竞聘人员提出书面申请;

2、竞聘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3、将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按岗位类别张榜公布,公布期5天。

(六)组织竞聘(九月三十日以前)

由竞聘委员会按竞聘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1、工作考核。对竞聘人员进行工作考核,量化积分。竞聘人员按《工作考核量化积分标准》,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原件。

2、任期考核。竞聘人员向局竞聘委员会提交任期书面述职报告;竞聘委员会根据竞聘人员述职情况、任期内年度考核情况和平时表现情况,对其进行任期考核,并量化积分。

3、民主测评。召开职工大会,根据竞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学、廉等表现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七)公示(十月十日以前)

竞聘委员会将竞聘得分明细及竞聘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负责调查核实,予以答复。

(八)备案(十月二十日以前)

公示结束后,竞聘委员会写出竞聘工作报告,填写聘任人员花名册,一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六、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岗位竞聘关系到事业单位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实施过程中,要坚持思想领先的原则,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和《市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克服职工思想上存在的无所谓、思想抵触等模糊认识,将全体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上级文件精神上来,保障岗位竞聘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