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建议范例6篇

十四五规划建议

十四五规划建议范文1

一、持续深化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一)纵深推进全旗公检法司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构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推动全旗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机构的实体化注册和专业化运作。同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有机衔接、紧密配合,组建“公安干警+检察官+法官+团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服务的工作队伍。深化落实《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同相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观护工作,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行为矫治、心理干预、回归社会等服务。探索建立亲情会见制度、心理测评与心理干预制度、临界预防和保护处分制度以及被害人办案救助机制。

(二)提升品牌项目质效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跟多精准帮扶。

进一步提升“守望成长”关爱农村留守少年儿童服务项目的精准度、满意度。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拓展丰富具体服务内容,聚焦性侵害未成年人社会热点问题,实施自治区团委、团市委“守望成长”防范侵害和胁迫服务专项普法关爱活动,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农民工随迁子女、服刑人员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关怀帮助工作。

二、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暨预防犯罪工作的专业性

(一)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域和具体项目。

创新“与法同行 健康成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载体,以防范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和胁迫为主题,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特别是农村和城郊结合部中小学。创新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渠道和方式,利用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升家长和老师观察应对问题的方法和能力。配合禁毒、卫生健康等部门,集中开展青少年毒品预防、艾滋病防治等宣传教育活动。

(二)继续深化“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工作和2020年度市“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

配合职能部门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工作效能,通过相关法治维权活动的开展,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齐抓共管,鼓励更多的青少年、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积极投身青少年法治建设,在全旗选拔建立更多“青少年维权岗”,惠及更多青少年。

三、积极引导青年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做好民主协商代言工作

(一)不断优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内容。

围绕2021年活动主题,积极配合协调人大、政协等部门,常态化收集整理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和现实困难,做好主题调研、倾听诉求、集中反映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议案、建议、提案质量。加强政策倡导和社会倡导力度,引导全旗广大青少年有序参与社会治理。

(二)充分借助人大、政协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服务青少年。

协助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共青团、青联界别建设,积极引导配合政协、人大委员加深对青少年工作的了解,提高界别意识和代言能力。以热心和熟悉青少年事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主体,组建青少年事务顾问团队,推广设立基层代表、委员工作室(站)。

(三)进行青年维权工作专门课题研究。

面向全旗组织开展青年维权热点课题研究,鼓励全旗各级团组织评选年度青少年权益事件等,提升共青团代言青少年发展的社会形象。对青少年权益工作提供科学化指导和理论支撑,不断深化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的深度,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工作统筹。

四、优化整合12355品牌

十四五规划建议范文2

第一条  为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和环境的保护,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市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深圳市行政区为深圳市城市规划区。

在本市行政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城市规划应当依法制定,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更改或者废止。

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确定的基础设施项目,应当纳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  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体现社会公平原则。

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遵循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原则。

第五条  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是城市规划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管理。

市规划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依本条例及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管理。

第二章  城市规划委员会

第六条  市政府设立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草案进行审议;

(二)对城市规划未确定和待确定的重大项目的选址进行审议;

(三)下达年度法定图则编制任务;

(四)审批法定图则并监督实施;

(五)审批专项规划;

(六)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市规划委员会由二十九名委员组成,委员包括公务人员、有关专家及社会人士,其中,公务人员不超过十四名。

市规划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市长担任,设副主任委员二名。副主任委员和其他委员由市政府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第八条  市规划委员会可设发展策略、法定图则和建筑与环境艺术等专业委员会。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经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法定图则委员会可以行使法定图则审批权。

第九条  市规划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参加每次会议的人数不少于十五名,其中非公务人员不得少于八名。

第十条  市规划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获得参加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第三章  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编制分为全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法定图则、详细蓝图五个阶段。

第十二条  市政府制定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作为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主要技术依据。

第十三条  市政府应组织制定全市发展策略,指导全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第十四条  全市总体规划应根据全市发展策略确定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发展形态、次区域及组团结构划分、城市建设用地布局、交通运输系统及全市性基础设施的布局、农业及环境保护、风景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等进行总体布署,并确定各专项规划的基本框架。

全市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市规划委员会在审议全市总体规划草案前,应将规划草案内容公开展示30日,征集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市规划委员会应对意见进行全面收集与审议,吸收科学合理的意见。

全市总体规划草案由市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全市总体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市政府应于30日内在本市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其摘要。

第十五条  市政府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全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应报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备案并公布;对全市总体规划在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上作重大变更,应按照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进行。

第十六条  单独编制的各专项规划应与全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并服从全市总体规划。由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编制的各专项规划,应经市规划主管部门综合协调后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

第十七条  次区域规划应根据全市总体规划制定,指导次区域内土地利用和各项城市建设。

次区域的范围由市政府依据全市总体规划确定。

次区域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应征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的意见,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市政府审查同意,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

第十八条  分区规划应根据次区域规划的要求制定。

分区的范围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次区域规划的城市组团结构布局,参照河流、山脉、道路等地形地物的分界并结合行政区划确定。

分区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组织编制,应征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的意见,由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市政府审批。

对分区规划作重大调整,须报经原审批机关审批。

第十九条  法定图则应根据分区规划制定,对分区内各片区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配套设施等作进一步明确规定。

法定图则的编制、审批以及修改依本条例第四章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详细蓝图应根据法定图则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制定,详细确定片区或小区内的土地用途及各市政工程管线等项目的布置。

详细蓝图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编制、审批。

法定图则未能覆盖的地块,应在现状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分区规划确定的各项要求编制详细蓝图。

第四章  法定图则

第二十一条  法定图则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全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和分区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法定图则草案由市规划委员会公开展示征询公众意见后审批。

第二十二条  市规划主管部门每年应制定法定图则的编制计划,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三条  法定图则包括图表及文本两部分。

法定图则编制的技术要求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市规划主管部门在编制法定图则草案过程中应征询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  法定图则草案经市规划委员会初审同意后,应公开展示30日,展示的时间和地点应在本市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

第二十六条  法定图则草案在公开展示查询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书面形式向市规划委员会提出对法定图则草案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十七条  市规划委员会应对收集的公众意见进行审议,经审议决定予以采纳的,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对法定图则草案进行修改。

市规划委员会在审议公众意见时,如认为必要,可通知提议人或其人出席。

市规划委员会对公众意见进行审议后,应将审议结果书面通知提议人。

经市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的法定图则应予公布。

第二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修改法定图则:

(一)城市总体规划发生变化,对分区的功能与布局发生较大影响的;

(二)重大项目的设立,对分区的功能与布局发生较大影响的;

(三)对法定图则实施的定期检讨过程中,市规划委员会认为有必要修改的;

(四)公众人士对法定图则实施的修改意见,获得市规划委员会接纳的。

修改法定图则按照制定法定图则的程序进行。

第五章  城市设计

第二十九条  城市设计分为整体城市设计和局部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应贯穿于城市规划各阶段。

第三十条  整体城市设计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和分区规划进行,并作为各规划的组成部分。

局部城市设计应结合法定图则、详细蓝图的编制进行,是详细蓝图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重点地段应在编制法定图则时单独进行局部城市设计。其他地段在编制法定图则时,应当进行局部城市设计。

第三十一条  以下地段应单独进行城市设计:

(一)市中心、各区中心、各建制镇商业文化中心;

(二)主要生活性干道;

(三)口岸及客运交通枢纽;

(四)广场及步行街;

(五)生活性海岸线;

(六)重点旅游区。

第三十二条  整体城市设计的主要成果是城市设计导则,对城市设计各方面提出原则性意见和指导性建议,指导下一层次的城市设计。

第三十三条  包含在城市规划各阶段中的城市设计成果,随规划一并上报审批。

单独编制的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

第六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三十四条  城市建设用地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新区开发建设必须成组成片进行,市政公用设施必须同步建设。

第三十六条  禁止在城市规划建设区外或城市基本配套设施不能满足需要,又无有效措施的地段安排建设项目。但下列项目除外:

(一)原地扩建的配套工程和技改工程,保密科研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程项目;

(二)配套建设的公共设施和市政工程、防灾排险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

(三)河流水系、山体滑坡的整治工程;

(四)易燃易爆、有污染性等不利于集中布局的建设项目。

第三十七条  下列土地应加以妥善保护,不得侵占、改变用途:

(一)城市建设用地:绿化用地;文化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市政走廊;

(二)非城市建设用地:农业保护用地;自然植被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用地;组团隔离带用地;其他城市发展备用地。

(三)其他城市用地:海岸线;旅游用地;城市发展备用地。

第三十八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建设项目时,必须同时配套建设市政基础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建设单位还必须同时建设部分市政公用设施及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公共设施:

(一)在各种配套设施不足的旧城区或建成区进行建设的;

(二)在各种配套设施尚未完整建成的新开发区进行建设的;

(三)在现有各种配套设施不足负担因建设单位开发而产生压力的地段进行建设的。

建设单位需要承担建设为公众服务的各种配套设施的项目和数量,由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规划确定。

第三十九条  旧区改建应以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为主要目标,优先安排该区域内需配套的建设项目,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美化市容市貌。

旧区改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禁止零星插建。

旧区改建应按规划有步骤地疏散工业企业。对污染环境和影响居住安全的工业企业,应及时调整规划,并限期搬迁。

第四十条  下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持市规划主管部门发放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计划立项:

(一)大型或有污染的建设项目;

(二)危险品库场;

(三)其他指定建设项目。

第四十一条  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程序为:

(一)建设单位填报《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并按规定附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有关文件、图纸等资料。

(二)市规划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审议,在40日内予以答复。审核同意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对城市规划未确定区域的重大项目的规划选址申请,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提请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未通过的,市规划主管部门予以书面答复。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年内,未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

第四十三条  以招标拍卖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凭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对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必须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之前,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主管部门或派出机构按照相应地区的城市规划,审定建设用地的相关规划设计指标,提出城市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90日内,未能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四十五条  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两年内不得申请变更规划内容;两年后申请变更的,市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对申请进行初审后,按法定程序审批。

获得批准的,市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向申请单位重新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回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办理相应的用地手续;不批准的,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书面答复申请单位。

第四十六条  除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及急需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外,严格控制城市临时建设用地。

第四十七条  禁止在城市近期建设用地、绿地和规划作为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的用地内安排临时建设用地。

第四十八条  临时建设必须依法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应与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临时土地使用合同》,并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放程序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同。

第四十九条  临时建设用地使用期限为两年,期满确需延期的可申请延期一次,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使用期满,用地者负责拆除一切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使用期内因城市建设需要,用地者必须服从并按规定时间自行拆除一切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用地者有权获得不高于其所交土地使用费百分之五十的补偿。

临时建设用地只能修建不超过两层的简易建筑物、构筑物。

第七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五十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

建筑工程包括除市政工程以外的建筑物与构筑物。

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规划区内的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设施,城市供水、排水、防洪排涝、电力、照明、邮电通讯、有线电视、油气、热力管线及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及其他公用设施工程。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应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和附件是该证的配套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一)申请者持申请书、当年建设工程投资计划批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用地方案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报送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扩初设计。

(二)申请者持申请书、设计文件、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对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申请扩初设计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三)申请者持申请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设计文件、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对施工图的审查意见书,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申请施工图设计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多层居住建筑按本条第一款第(一)、(三)项的程序办理。

成片开发的项目可分期分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时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有已批准的详细蓝图。

第五十二条  下列情况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或未按政府主管部门对各阶段审查意见作出设计修改的;

(二)设计单位资质与资格不符合有关行业管理规定的;

(三)设计文件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业技术规范和规程的。

第五十三条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超过一年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五十四条  大、中型项目,因工期紧迫,需在全套施工图完成前进行基础部分施工的,在扩初设计审批完成后,建设单位可持提前开工申请书、总平面图、基础部分施工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发给建筑工程基础提前开工证明文件。

第五十五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取得建设工程基础提前开工证明文件并办理开工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准备和现场放线。建设工程现场放线后,必须向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申请复验,复验无误后方可施工。

第五十六条  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有关工程设计因以下情况确需修改的,应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涉及建筑物位置、立面、层数、平面、使用功能、建筑结构的;

(二)市政工程中涉及规模、等级、走向、工艺设计、立面、平面、结构、功能及设备的容量、造型有较大变化的。

其他不涉及前款规定的局部设计修改,可在报送竣工图时一并备案。

第五十七条  已建成的建筑确需改变使用性质的,须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补充协议、付清地价款后,持设计文件等,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许可文件。涉及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批的,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第五十八条  非国家机关、部队驻地、学校建筑物周围不得建围墙。确有特殊需要的,必须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申请。围墙不得超出建筑红线,其形式应通透、美观。

第五十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兴建临时建筑必须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申请,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超过临时建设用地的期限。

临时建筑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临时占用道路的施工材料堆场和工棚,应在兴建的建筑物裙房或第三层完成后十五日内拆除、清场。

第六十条  在建成区内、城市主干道两侧不得兴建非施工使用的临时建筑物。

禁止在车行道、人行道和绿化带上修建临时建筑。确因施工需要修建临时建筑,应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规划主管部门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作出批准决定。

第六十一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建筑工程竣工测绘报告向原审批部门申请规划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发放《规划验收合格证》,不予房地产权登记,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进行规划验收:

(一)擅自变更建筑设计(包括变更建筑物位置、立面、层数、平面、使用功能、建筑结构、设备的容量);

(二)未拆除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标明应拆除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三)未拆除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未完成其配套工程的;

十四五规划建议范文3

“一五”计划:奠定工业化基础

“一五”计划,是从1953年到1957年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由、陈云同志主持制定。

“一五”计划时期,我国建立起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基本确定。五年内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550亿元,新增固定资产460.5亿元,相当于1952年底全国拥有的固定资产总值的1.9倍。595个大中型工程建成投产,初步铺开我国工业布局的骨架;工业总产值比1952年增长128.6%,五年合计钢产量1656万吨,等于旧中国从1900年到1948年49年间钢的总产量760万吨的218%,煤产量达到1.31亿吨,比1952年增长98%。

“二五”计划:出现“”波折

1956年9月,党的“”正式通过主持编制的《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

“二五”的主要指标是:工业产值增长一倍左右,农业总产值增长35%,钢产量由1958年至1962年达到1060万吨到1200万吨,基本建设投资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由“一五”35%增长到40%左右。由于1958年以来的“”运动和“反右倾”运动,造成国民经济主要比例关系失调,连年出现财政赤字,人民生活遇到很大困难。

“三五”计划:“三线”建设起步

1966年到1970年是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1965年9月初国家计委重新草拟了《关于第三个五年计划安排情况的汇报提纲》,明确提出:“三五”计划必须立足于战争,把国防建设放在第一位,加快“三线”建设。“三五”计划期间各主要经济指标都完成了计划。其中,农业总产值超额2.2%,工业总产值超额21.1%。煤炭开采6806万吨,发电机组存量860.4万千瓦,石油开采2777万吨,炼钢652.7万吨,铁矿开采3590.1万吨,新建铁路交付营业里程3894公里,新建公路31223公里,沿海港口吞吐能力达1191万吨。

“四五”计划:修正高指标

1970年,我国制定了《第四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在党的九届二中全会上曾作为参考文件印发。由于一些指标过高,1973年7月国家计委拟订了《第四个五年计划纲要(修正草案)》。1975年是“四五”计划的最后一年,按照《修正草案》规定的1975年指标要求来检查计划执行的结果是:发电量完成103.1%,棉纱完成96.8%,铁路货运量完成98.7%,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完成101.6%。

“五五”计划:经济企稳

1975年,中共中央制定了《1976-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纲要(草案)》,安排了“五五”计划。1978年国民生产总值达到3650亿元,比1977年增长11.6%,财政收入和支出连续两年大幅度增加。1978年3月,又修订了十年发展纲要,一些主要目标被修订得不符合当时的生产能力。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对此作了修正。

“六五”计划:发展进入健康轨道

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正式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1980-1985年)。“六五”计划是在调整中使国民经济走上稳步健康轨道的五年计划。

“六五”计划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1%,国民生产总值1985年达到7780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0%。与1980年相比,钢产量增长26.1%;煤炭增长37.1%;发电量增长35.8%;粮食的年平均产量由30530万吨增加到37062万吨。我国出口额在世界的位次由1980年的第28位上升到1984年的第10位。

“七五”计划:改革稳步推进

198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年)提交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七五”期间,国民生产总值增长44%,平均每年增长7.5%,进出口贸易总额五年增长35%,并相应扩大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的规模。城乡居民实际消费水平平均每年增长5%。在这五年内,继续保持国家财政、信贷、物资、外汇的基本平衡。

“八五”计划:提前实现世纪末目标

1991年3月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

“八五”计划期间取得的最大成就是提前五年完成了到200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的战略目标,中国经济年均增长速度达11%左右。1995年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达到57600亿元,扣除物价因素,是1980年的4.3倍。“八五”时期,生产总量居世界第一位的有煤炭、水泥、棉布、电视机、粮食、棉花、肉类。居世界第二位的是钢和化学纤维。发电量居世界第三位。“八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38900亿元。“八五”期间新建铁路干线5800公里,复线3400公里,电气化2600公里,公路新增10.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600多公里,港口吞吐能力增加1.38亿吨,电力年均增长9%。

经济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以分税制为核心的新财政体制,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新税制已经基本建立并正常运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对外开放总体格局基本形成。

“八五”期间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对外贸易总额累计达l0145亿美元,比“七五”翻了一番,年均增长19.5%。1995年底,城乡居民储蓄余额接近3万亿元,比“七五”末期增加两万多亿元。

“九五”计划:多项生产指标跃居世界第一

1995年9月28日,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建议》。

“九五”期间,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超过8%,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98万亿元,经济总量由世界第九位跃居第七位。煤炭、钢、化学纤维、数字程控交换机等重要产品产量为世界首位。国家外汇储备超过1600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二。

“十五”计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时代

中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十五”期间,我国GDP高速增长。2005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8.2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9%;财政收入突破3万亿元,增加5232亿元。“十五”期间,青藏铁路全线贯通,“神舟六号”载人航天飞行圆满成功,标志着我国在一些重要科技领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49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255元,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增长9.6%和6.2%。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道路上迈出了新的坚实步伐。

“十一五”规划:成为世界第二经济体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与成熟,从“十一五”起,国家将“五年计划”改为“五年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实际增长11.2%,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97983亿元,扣除价格因素,比2005年增长69.9%。经济总量居世界位次稳步提升。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按平均汇率折算达到58791亿美元,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十二五”规划:现代化全面推进

十四五规划建议范文4

一、精心部署,层层落实

11月18日,XXXX主持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各单位、各党支部负责人参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公司党委成员、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围绕“XXXXX”认真谋划明年和“十四五”工作,深入研讨公司履行核心职能、推动高质量创新性发展的思路举措。

会上,公司党委对各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党课作出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推进,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切实把全会精神学习好、宣传好、研究好、贯彻好、落实好。要结合好专题党课中学习到的内容,抓好重大问题研究,聚焦全局性长远性问题开展调研、加强研讨,更好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要抓好当前重点工作,确保实现提质增效稳增长,扎实推进国企改革,大力推动脱贫攻坚,持续抓好党建工作,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和疫情防控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十三五”收好官、“十四五”开好局贡献力量。

二、党委领学,统一思想

11月19日,XXXXX党委书记XXX以“XXXXXX”为题,召开了五中全会专题党课。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中层干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支委成员以及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共XX余人参加了党课学习。

专题党课分别从三个“百年”背景下的五中全会、中国历史上的五年规划变迁、国际视野里的五中全会和如何以全会精神会指导,描绘“XXX十四五”蓝图四个部分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全会精神,让党员干部从历史的角度,从国内、国外的视野了解五中全会,了解十四五的规划建议,同时,采取“引用中央五中全会相关新闻视频、图文并茂的PPT课件对五中全会进行全面解读,并结合主责主业对公司”十四五“规划蓝图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作出了安排部署。

XXX指出,党的五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即将开启的重要历史时刻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

XXX强调,全体党员干部一是要握稳接力棒,增强政治定位。要胸怀“两个大局”,找准个人定位与奋斗目标,把个人际遇融入公司发展大局,做“十四五”时期的奋进者、开拓者、建设者,跑好“十四五”接力赛。要在思想和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保持政治定力,坚定不移地走好自己的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担当实干,在正确把握奋斗目标和发展举措中办好自己的事。二是继续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巩固扶贫成果。认真研判现状与趋势,结合“十四五”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规划,科学提出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符合当前和今后五年实际,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打造亮点,把民生工程做成民心工程。切实保障基本民生,落实“六稳”“六保”要重要任务。公司上下要戮力同心,把社会责任放在心上、主责主业抓在手上、培育发展新动能落实在行动上,不断推动项目优化、质效提升、内涵拓展,打造幸福标杆,全力推进XXX城市更新、XXXX项目等重大任务的建设,提质增效奋力实现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四是抓牢风向指标,制定安全发展战略,在XXX“十四五”规划和今后各个历史时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把“安全发展”理念纳入“新发展理念”范畴,从牢固树立综合安全观、优化公司各项制度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绝对和全面领导三方面入手,为公司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后劲提供强大动能。

三、全面覆盖,全员学习

公司党委下属XXX个党支部根据党委安排部署,于11月19日内由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分别召开了专题党课,及时传达,认真学习领会全会会议精神和公司党委党课内容,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国共产党第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进行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全体党员同志在思想上与公司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在行动上对标公司党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做到真正学懂悟透会议精神。

十四五规划建议范文5

副县长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县政府召开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下面,我先就“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讲几点意见。等会,雷县长还将作重要指示,请大家认真领会,贯彻落实。一、关于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有关精神3月8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会上,廖炎秋常务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市发改委康强主任传达了全国、全省会议精神,部署了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强调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其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通过规划引导,积极适应国家发展环境新变化。百年罕见的金融危机,使世界经济孕育深刻转型,原有经济增长模式难以为继,全球主要国家的需求结构和供给结构面临深度调整;在世界政治格局中,不同利益集团重新分化组合,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话语权进一步增强;“后危机”时期引领全球经济的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低碳经济等高新技术产业竞争更加激烈。同时,国际金融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以及气候变化等全球治理问题凸显。这些新变化、新特点,要求我们树立全球眼光,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与重塑国家竞争新优势结合起来,对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认真研究和规划,在新的国际分工中不断提升我国地位。二是通过规划引导,妥善应对国内发展新挑战。未来五年,我国将面临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深化体制改革、妥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诸多压力。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我们把充实完善应对当前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同长远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对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行研究和规划。三是通过规划引导,全面加快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党的十七大在十六大的基础上,对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面对这些新要求,我们要紧密结合“十二五”期间的新变化,全方位规划提出更具针对性和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四是通过规划引导,全力推进“一化三基”和富民强省、强市战略。就我省和衡阳市来说,当前面临着国家实施中部崛起等战略机遇,承担着深入推进“一化三基”战略和“两型”社会建设等重要任务。这些机遇和任务,要求我们通过编制好“十二五”规划,为湖南领先中部崛起提供路线图,为推进“一化三基”、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供行动纲领。(二)明确了“十二五”规划编制重点。国家、省、市发改委要求规划编制要深入研究重大问题,强调在指导方针和重要原则上,要体现“统筹兼顾、创新驱动、绿色增长和共建共享”;在主要目标上,要重点突出“经济增长速度、经济结构调整、社会民生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等四大类指标的量化研究;在战略重点上,要着重研究八个方面的问题,即:如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如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如何调整优化城乡结构,如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如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如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何推动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省里提出,全省“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要着重搞好发展动力、产业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区域协调发展、“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开放等6个方面的研究。(三)提出了“十二五”规划编制要求。主要是五个方面:一是要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做到“高、新、深、实”,即把握全局、高屋建瓴;开拓进取、耳目一新;深谋远虑、体现全球战略思维;增强可操作性,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二是要加强协调、强化支撑。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切实发挥好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三是要规范程序、依法决策。严格遵循规划编制各个环节的要求,以程序的规范来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序推进。四是要民主参与、集思广益。通过开展建言献策、专家咨询论证等活动,提高规划编制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五是要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各乡镇、各单位要组织得力的规划编制工作队伍,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二、关于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安排根据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法和步骤,县政府起草下发了《**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和各阶段的具体任务。(一)关于规划编制的重点任务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点任务包括:重大课题研究、思路提炼、文本编制三个环节。课题研究。重点

 

是解决“为什么”论述性的问题,侧重于摸清情况、认清形势、找准症结、突出重点、寻求对策,为规划思路提炼、文本编制奠定良好基础。重大课题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要紧扣“科学发展、科学跨越”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对“十二五”时期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统筹、科教文卫、改革开放、人民生活和资源环境等方面进行研究,重点要突出综合交通、城镇发展、优势产业、商贸物流、节能减排、重大项目等领域。具体内容要把握指标测算、项目筛选、政策对接三个关键:指标测算,相关单位要根据所编规划的性质,会同统计部门研究提出一套全面、系统的规划指标体系,并对“十一五”期间指标完成情况和“十二五”期间指标安排情况进行摸底、测算、论证和说明。项目筛选,相关单位要对“十一五”期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十二五”期间安排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论证,形成“十二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库。同时,对需要纳入国家、省相关规划的重大项目,要及早向上级部门衔接汇报,避免出现遗漏。政策对接,各单位要认真对“十一五”期间相关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加强省市相关部门衔接联系,对“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或可能新出台的政策进行梳理对接,形成“十二五”规划政策推进体系。思路提炼。重点解决“怎么做”方向性问题,侧重于提出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基本方向、工作重点和战略布局。全县总体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都要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提炼出准确鲜明、符合时代、号召力强的规划思路。文本编制。重点解决“做什么”实施性的问题,综合汲取课题研究和思路提炼的成果,侧重于对主要工作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及综合保障措施等进行安排部署。文本编制要用精炼的语言、慎密的思维、科学的论证,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思路、主要目标、战略任务和战略布局,阐述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的主攻方向、目标和重点,标明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布局,提炼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等。(二)关于规划编制进度安排。“十二五”总体规划编制大体分为动员准备、前期研究、纲要形成、报批四个阶段,各专项规划要与总体规划同步推进,其程序可适当简化。1、动员准备。召开“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对各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采取指定、委托、招标等方式,落实课题研究和规划编制承办机构和承办人,并积极开展基础调查、信息搜集、项目论证等工作;聘请“十二五”规划决策机构和专家委员会,引导专家学者参与“十二五”规划编制。2、前期研究(20xx年3月-5月)。4月中旬,完成全部课题研究任务,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形成最终研究报告;4月底前,县直有关部门召开行业座谈会后,提出专项规划思路;5月底前,县发改局综合提出全县“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听取县人大和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后,报县政府审定,由县政府报县委,县委研究提出《关于编制**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建议》。3、纲要编制(20xx年6月-11月)。8月底前,县发改局根据国家、省、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和县委《关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完成全县“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文本起草,并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专项规划文本起草;20xx年9月-11月,各规划编制单位组织开展征文、建言献策等活动,召开一系列座谈会、衔接会、论证会,基本完成“十二五”重大项目库建设,并在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文本草案。4、规划报批(20xx年11月-20xx年初)。全县“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提交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专项规划在总体规划批准后,进一步做好衔接工作,报县政府批准。经过批准后,统一向社会公开。同时,对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三)关于规划编制中应注意的问题。具体来说,做到“四个结合”:内容上,要做到贯彻上情与体现县情相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既要充分体现国家有关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思想,反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推进经济转型,创新发展模式,又要紧密结合**实际,科学继承“十一五”期间好的经验和作法,提炼出指导性和号召力强的提法,充分体现**特色和时代特色。方法上,要做到定量分析与定性描述相结合。编制各类规划时,既要强化规划目标及指标研究,突出导向型、约束性,形成一套能检查、可评估量化指标;又要从突破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发展新兴经济入手,对战略重点、政策导向、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进行深入研究和科学论证,真正做到“高、新、深、实”和图文并茂、形象生动。程序上,要做到依法决策与民主决策相结合。既要按照国家、省规划编制的相关程序规定进行,又要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公众参与、规划听证等制度,开门编好规划,使规划更能反映群众意愿。体系上,做到上下对接与平行协调相结合。在规划目标、生产力布局、投资安排和政策手段等方面,“十二五”规划要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下级规划要与上级规划相衔接,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之间要相互衔接,防止规划交叉重叠和撞车,形成一个上下衔接、左右协调、有机统一的规划体系。三、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几点要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覆盖范围广、涉及领域多、时间跨度长、工作任务重,必须聚全民之心、集全体之智、举全县之力,全力以赴,共同推进。各部门要在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编制出一部可操作性强、能解决实际问题、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高质量的“十二五”规划。一要加强组织保障。各单位要加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凡有调研任务和专项规划编制任务的单位,必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安排充足的工作经费,切实做到组织领导、责任任务、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四”到位。尤其要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规划编制队伍,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同时安排足够的工作经费,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财力保障,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二要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一定要认识到,“十二五”时期将是我县的一个黄金机遇期,这一时期将揭开我县全面建设大交通、突破发展大产业、财税实现大增长的崭新一页。所以,我们要更新规划编制理念,准确把握“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时代背景,准确把握国家宏观经济趋势,准确把握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发展战略,准确把握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增强中长期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政策性和操作性,严防规划与实际脱节、规划滞后于发展的问题。三要突出项目支撑。据测算,**“十二五”期间经济增长要实现12%的目标,投资至少要保持25%以上的增速,五年内投资总规模将达到330亿元以上。这么大的投资必须要有项目作支撑,因此,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要以项目来定规模、定方向,各行业、各领域的规划发展都要落实到具体的投资项目上。同时,也要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项目开发、策划、包装和推进的过程,努力争取**有更多的大项目、好项目纳入到国家和省里相关规划。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与规划文本相配套、与规划目标相适应、与争取支持相吻合的“十二五”重大项目库。四要加快工作进度。现在已经是3月底了,离规划报批,不到10个月时间。全县上下要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紧推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今天的会议后,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尽快制定和实施具体工作方案,组建得力的工作班子,全面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今年,县政府将“十二五”规划编制纳入到年度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县发改局要会同县委督查室,对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和督查,以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要求落实到位。五要形成工作合力。编制“十二五”规划,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全县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县发改局的衔接,县发改局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省市发改委及相关部门的衔接,有的项目还要加强与国家发改委及相关部门的衔接,尽最大努力争取将我县规划的重大项目更多地纳入到国家、省和市里的规划。各部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明确各自职责,确保整个规划编制工作有力、有序进行,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六要加大舆论宣传。“十二五”规划编制,是今年经济工作中的一件大事。请**报社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积极关注,紧密结合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通过开设专版、专栏、专题,采取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准确、丰富、生动地宣传“十二五”规划相关情况,公开透明规划编制全过程,并引导广大居民围绕难点和热点问题发表意见,为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创造良好条件,为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营造良好氛围。同志们,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对于加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绘制出我县“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美好蓝图。

 

十四五规划建议范文6

今天,县政府召开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议,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科学编制好我县“十二五”规划。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十二五”规划编制的重大意义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和公共服务等职能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区域发展的指向标。与“十一五”规划编制相比,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大背景和区域发展小环境,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在这种特殊时代背景下,科学编制和实施好我县“十二五”规划,对于应对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1、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是我县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背景下,适应发展新变化的现实需要。“十二五”时期,我们所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将更加复杂。从国际来看,虽然世界经济正在逐步恢复增长,开始步入后金融危机时代,但这种主要依靠政策推动实现的经济复苏是乏力的、缓慢的和不稳定的,再加上全球资源、市场争夺的不断加剧,贸易保护主义的进一步抬头,财政赤字压力的日益加大和通货膨胀预期的不断积累等多项风险的存在,世界经济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从国内来看,虽然我国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但我国经济在保持30多年快速增长的同时,各种结构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进一步凸显,如传统增长模式面临严峻挑战、改革攻坚面临深层次矛盾、对外开放面临新考验、社会建设面临诸多新课题等,特别是全球经济增长减速与国内周期性结构调整的叠加,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进入了以转型促发展的新阶段。面对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我们在编制“十二五”规划时,必须科学分析世界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带来的发展机遇,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和调整结构的政策机遇,结合我县实际,立足当前,超前谋划,力争把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成一个既能适应发展新变化,又能体现我县特色的规划,为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是我县在跻身百强县行列背景下,增添发展新动力的现实需要。“十一五”期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并成功跻身全国百强县行列。尽管如此,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县仍然存在着底子还不够实、基础还不够牢、动力还不够强等问题,在较长时期内还面临着环境容量和要素制约的双重矛盾、肩负着做大总量和提升质量的双重压力、承担着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双重任务,在全国百强县行列的地位还很不牢固,随时面临掉出全国百强县行列的危险。这些,都要求我们在“十二五”期间必须寻求新的发展动力。因此,我们在编制“十二五”规划时,必须客观看待我们所处的位置、充分认识我县存在的不足、准确把握我县面临的任务,积极谋求发展新动力,努力保持加快发展的良好势头,突出主攻工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为我县在新一轮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增添发展动力、抢占发展先机。

3、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是我县加快两型社会建设背景下,实现发展新跨越的现实需要。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又是国家在经济转型时期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更是我县“十二五”时期面临的重大战略任务。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全境纳入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核心区的县和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县无论在发展速度、发展方式,还是在发展质量等方面,任务都十分艰巨。如何坚持以改革推动发展,把握好改革的时机、力度和节奏,需要在规划中予以总体设计和安排。目前,我县两型社会建设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探索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还需要不断的改革创新、大胆实践,才能探索出一条两型社会建设的成功道路。“十二五”时期,是我县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因此,我们在编制“十二五”规划时,必须始终把握好两型社会建设这一时代背景,通过规划来全面谋划和科学引领两型社会建设,努力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奠定坚实基础。

4、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是我县全面建设省会新城区背景下,应对发展新挑战的现实需要。“十一五”期间,我们建成的长沙电厂、澳优乳业、金龙铜业、长高集团、亚华乳业、雪津啤酒等重大产业项目为我县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已经启动和即将启动的湘江综合枢杻工程、京珠西线、潇湘大道北延线、湘江大道北延线、黄桥大道等重大产业项目和中航飞机起落架、湘船重工、有色控股、有色金属等重大产业项目将为我县未来发展注入活力。“十二五”期间,我县将很有可能由城郊县变成省会长沙的一个区,这将是我县发展环境的重大转变,这种转变既是发展机遇,也是严峻挑战。如何实现由县向区的重大转变,如何参与长沙的产业分工,如何面对各种经济要素的重新组合,特别是如何搞好我县建设省会新城区的前沿阵地—湘江新区建设,都将是我们“十二五”规划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因此,面对这个重要历史时期,只有科学编制好“十二五”规划,积极应对发展新挑战,才能进一步推动我县发展步入经济持续增长、社会平稳进步的良性轨道。

二、统筹安排,扎实抓好“十二五”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县实际,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年2-7月,为动员部署和前期研究阶段,主要是研究部署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我县“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第二阶段是年8-10月,为规划编制阶段,主要是根据“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编制全县“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和各专项规划草案,并广泛征求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修改完善。第三阶段是年11月至年底或2011年初,为规划报审阶段,主要是将全县“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报请县委、县政府审定,并在根据审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人大会议审议。第四阶段是2011年1-6月,为规划编印成书阶段,主要是各专项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审议通过后的全县“十二五”规划纲要,对各专项规划进行最后修订完善;县发改局将全县“十二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和重大课题研究等系列成果编印成书。在这四个阶段里,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以课题调研为基础,做深前期研究。深入研究“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是理清发展思路的前提,是规划编制工作的坚实基础和重要保障。前期研究是否深入透彻、研究成果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规划编制的质量。目前,我们根据国家、省、市“十二五”研究重点,联系我县实际,拟定了“望城县空间发展和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望城县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望城县城乡一体化发展研究”和“望城县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研究”等4个事关全县长远发展大局的“十二五”前期研究重大课题。为了保证研究质量,这些课题研究要积极借助外脑,采取委托相关专家和专业机构的方式进行深度研究。同时,各级各部门也要按照自身职能职责,针对本部门、本行业自行选题,开展相关前期研究,努力把前期研究做深做细做实,最终形成系统的研究报告,为规划编制奠定坚实基础。

2、以项目谋划为抓手,做实重大项目库。项目是规划落地的重要抓手,是各类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今后我县向国家、省、市争取支持的重要依据。因此,我们在编制“十二五”规划时,必须高度重视重大项目库的建设。我们要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省、市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的发展需要,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民生、生态建设、自主创新、节能环保、城市建设、两型社会建设等方面加强重大项目的谋划,着重策划、包装、储备战略性项目、公共设施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高标准建设好我县“十二五”重大项目库,确保“十二五”期间我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快速增长,充分发挥投资增长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从而为“十二五”期间我县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在建设好重大项目库的同时,各级各部门还要时刻注意加强与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衔接汇报,力争将我县更多的项目纳入上级各类规划,为今后争取更多的上级资金支持作好准备。

3、以两型建设为主线,做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我县是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建设的主战场,编制我县“十二五”总体规划,必须全面、系统地贯穿建设两型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这条主线,努力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以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农业现代化为主要内容,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高科技产业,逐步推进我县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此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率先发展。

4、以细化落实为重点,做精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目前,我县根据长沙市专项规划的安排,从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引导的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确定了25个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和3个重点区域发展专项规划。这些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由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编制,县发改局负责统筹协调。各专项规划编制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编制,要以全县“十二五”总体规划为纲领和依据,细化落实总体规划的任务和要求,切实增强专项规划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同时,没有专项规划编制任务的县直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本单位、本行业“十二五”发展的基本思路。

三、精心组织,明确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工作要求

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县政府已以文件形式作了明确,请各级各部门严格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这里,我再四点要求。

1、要提升理念,科学规划。编制“十二五”规划是事关我县中长期发展的大事,是对规划期经济社会发展前景进行前瞻性预测和统一认识的过程,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战略眼光,突破传统思维,提升规划理念,大胆开拓创新。在整个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始终做到体现“四性”。一是要体现前瞻性。面对当前国内外发展的深刻变革,要以战略性思维,把握时代脉搏,放眼未来,深谋远虑,既要重点规划“十二五”,又要展望“十二五”后的发展走向。二是要体现科学性。规划编制既要把握全局,高屋建瓴,又要立足实际,实事求是,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使“十二五”规划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三是要体现创新性。要在继承以往五年规划编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的战略意图,坚持从望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勇于偿试,找准望城未来发展的亮点,形成具有鲜明望城特色的发展规划。四是要体现可操作性。规划不能停留在空洞的口号上,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着力研究解决制约望城发展的问题、政府有所作为的问题、重大项目支撑的问题等,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使规划能够真正起到引导和促进望城未来发展的作用。

2、要广纳智慧,形成合力。各类规划都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研究,切实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提高编制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要广开渠道,采取专题咨询、座谈研讨等方式,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要通过在政府网站、电视台开辟专栏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使规划编制的过程成为一个民主参与、集中民智的过程,一个统一思想、达成共识的过程。要通力合作。县发改局要精心组织编制好全县“十二五”总体规划,并做好专项规划编制的协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紧密配合,统一步调;各专项规划编制单位要精心组织编制好本部门、本行业的专项规划,并加强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宣传部门要广泛深入地做好规划编制的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参与规划编制的良好氛围;没有规划编制任务的县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也要深入研究本单位、本行业、本地区的“十二五”发展思路、产业布局,重点策划、包装一批影响深远的重大项目,并及时报送县发改局,充实“十二五”重大项目库。要科学决策。“十二五”重大课题和总体规划纲要都要经过专家评审,特别是总体规划纲要须提交县政协主席会议,人大主任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人大、政协“两会”审议审定,以确保决策的。

3、要相互联动,加强对接。“十二五”规划涉及方方面面,要保障各类规划相互协调,关键要切实做好规划的对接工作。一是加强上下对接。要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省市各类规划的重点和方向,从重要指标设定、支柱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和重大政策等方面加强与上级规划的对接,特别是要注重将我县的重大项目更多地挤进上级总体规划和各个专项规划。二是加强左右对接。要加强各类规划的衔接协调,总体规划要与土地利用规划对接,各专项规划和具体建设规划要与总体规划对接,特别是要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加强对接,使“十二五”规划更加符合我县实际,更具时代特色。三是加强前后对接。要确保“十二五”规划与“十一五”规划全面对接,保持规划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