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主要内容及意义范例6篇

十四五主要内容及意义

十四五主要内容及意义范文1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十二五”发展总体规划和党委“1136”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着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学习内容

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五届十四次全会、区委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全年安排七个学习专题:

一是深入学习和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

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决定,学习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内涵,增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重点学习篇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读本》,学习出版社年版。

二是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增强全社会团结向上的精神力量。

学习有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文献,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意义和内涵。

重点学习篇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学习出版社年版。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

重点学习篇目:《邓小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四、五部分。

四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充分认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战略举措,做到认识到位、态度坚决,政策配套、措施有力,抓住重点、全面推进,坚决抓好结构调整。

重点学习篇目:、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省、市、区经济工作会领导重要讲话。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的宗旨和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以更大的决心、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

重点学习篇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六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两会”精神,不断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两会”和全省“两会”精神,进一步明确未来5年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切实增强全局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为推进城乡大建设,实现城乡环境大提升,促进产业大发展提供思想保障。

重点学习篇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相关文件,全国和全省“两会”《政府工作报告》。

七是深入学习重大会议、文件、业务知识及其它综合知识,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

学习贯彻年度内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业务知识,学习经济、文化、法律、科技等方面的知识,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素质能力,为推进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民富民提供保障。

三、学习形式

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集中学习可以扩大到中层干部。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采取报告会、专题读书会、研讨交流与学习考察等形式。

四、学习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中心组学习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为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理论学习负总责、亲自抓。

十四五主要内容及意义范文2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政务公开。依照本办法规定,向社会公众或者提出申请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开其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情况的活动。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政务公开、提供政府信息的义务。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政务公开权利人。

第五条政务公开应当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本办法由市、区县(市)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政务公开工作。

市、区县(市)监察机关负责政务公开的监督工作。

第七条政务公开义务人应当公开下列事项:

一)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重大决策、工作目标及实施情况;

二)所执行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规定;

三)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组织的机构设置、调整及行政职责权限、行政权力运行目录、内容、依据、顺序、时限、许诺、绘制的行政权力流程图等事项;

四)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取消的依据以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料理顺序和结果;

五)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和幅度;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规范和收费依据。

七)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

八)依法应当公开的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

九)向社会许诺操持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十)财政预算、决算演讲;

十一)政府基金、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政府推销,乡镇筹资筹劳情况;

十二)社保基金和住房基金的征集使用;

十三)国有企业的设立、重组、改制、产权交易;

十四)教育资源的分配、使用情况及依据;

十五)乡村规划、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

十六)公益事业投资、建设及使用;

十七)社会捐赠及其分配、使用;

十八)公务员的招录、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

十九)对违法或违纪行为的投诉和行政救济的途径。

二十)重大决策或重大管理事项失误及责任追究情况;

二十一)行政机关负责政务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办公时间、电子邮箱和其他联系方式;

二十二)社会公众普遍关心。

二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各政务公开义务人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除前款所列内容外。拓展政务公开内容,以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八条下列事项不予公开:

一)国家秘密;

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

三)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

四)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政务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本方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政务事项。

第十条政务公开事项变卦、撤销或者终止的政务公开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要求政务公开义务人解释、更正的政务公开义务人应当及时予以解释或者更正。政务公开权利人对政务公开内容有异议。

第十一条政务公开义务人应当编制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由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监察机关备案;由人民政府编制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二条政务公开义务人可以通过以下形式公开政务;

一)政府公报;

二)政务公开栏;

三)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网站;

四)电子触摸屏、显示屏;

五)政务公开热线电话;

六)政务听证会、咨询会、评议会;

七)新闻会;

八)新闻传媒;

九)宣传资料;

十)各级国家档案馆查阅室的政务文件;

十一)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公开形式。

法律、法规对政务公开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政务公开事项属日常性工作的应当定期公开;属阶段性工作的应当逐段公开;属临时性工作的应当随时公开。

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中动态公开和决策实施结果公开。对事关全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及公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建立政务公开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上报内容应包括;

一)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

二)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情况;

三)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落实、考核和监督情况;

四)政务公开载体建设、电子政务工作进度情况;

五〕其他需要上报的信息。

上报方式与时间由各级政府具体确定。

第十五条政务公开义务人公开政务需要的经费。

第十六条市政府拟定的政策措施草案需要公开征求意见的经市政府主管领导签署后。日报应在5日内予以刊登。

召开新闻会的各新闻单位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需要刊登答记者问的经市政府主管领导签署后,重要规范性文件后。日报应在5日内予以刊登。

第十七条政务公开义务人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公开义务的政务公开权利人可以要求其履行。政务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务事项的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政务公开义务人提出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民的姓名、工作单位、证件名称及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

二)所需政务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四)申请提交时间。

并告知申请人,政务公开义务人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答复。如需要延期答复的需经政务公开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日。

第十八条政务公开义务人因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开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政务公开义务人向政务公开权利人提供政府信息不得收取费用。

第二十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有关部门代为邮寄有关政府信息和文件的有关政务公开人应当代为邮寄。申请邮寄人应当按相关规范支付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第二十一条政务公开权利人认为政务公开义务人不依法履行政务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务公开义务人的同级监察机关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应当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三条政务公开义务人违反本办法。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照各自职责和管理权限调查、处置或者提出处置建议,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一)不按规定履行政务公开义务的

二)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三)督促纠正而拒不改正的

四)对投诉人、调查人员打击报仇的

五)其他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

或者泄露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十四五主要内容及意义范文3

一、学习目标

不断加深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的理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在原有的学习基础上,坚持读原著,坚持学思用贯通,不断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带头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学习任务及时间安排

见附表

三、学习方式

工学结合、日学+夜学、自学+单位集体学

四、学习要求(保障措施)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计划表

时间

具体内容

学习方式

学习要求

9月 12日(周 四)

①《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第一部分

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一部分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9月 13 日(周 五 )

①《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第二部分

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二部分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9月 19日(周 四)

①《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第三部分

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三部分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9月 24日(周 二)

①《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第四部分

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四部分

集中学习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9月 25日(周 三)

①《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第五部分

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五部分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9月 27日(周 五)

①《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第六部分

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六部分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9月 28 日(周 六)     

①《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第七部分

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七部分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9月 30日(周 一)

①《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第八部分

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八部分

集中学习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 3日(周 四)

①《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第九部分

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九部分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 4日(周 五)

①《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第十部分

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部分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 8 日(周 二)

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一部分

②《做到“两个维护”》

集中学习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10日(周 四)

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二部分

②《坚决彻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毛泽东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的部分论述》部分内容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11日(周 五)

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二部分

②《坚决彻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毛泽东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的部分论述》部分内容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13日(周 日)

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三部分

②《见证初心和使命的“十一书”》部分内容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14日(周 一)

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四部分

②《见证初心和使命的“十一书”》部分内容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15日(周 二)

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五部分

②《见证初心和使命的“十一书”》部分内容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17日(周 四)

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六部分

②《见证初心和使命的“十一书”》部分内容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18日(周 五)

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七部分

②《见证初心和使命的“十一书”》部分内容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20日(周 日)

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八部分

②《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第一、二章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24日(周 四)

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九部分

②《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第三、四章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29日(周 二)

①《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第五、六章②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集中学习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31日(周 四)

①《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第七、八章

②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1月 1日(周 五)

①《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第九、十章

②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1月4日(周 一)

①《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第十一章

②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和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1月 5日(周 二)

①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②跟进学习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

集中学习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1月 6日(周 三)

①中国共产党历史大革命阶段

②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阶段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1月 8日(周 五)

①中国共产党抗战阶段

②中国共产党民主革命阶段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1月9日(周 六)

①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阶段

②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建设阶段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1月13日(周 三)

①中国共产党文化大革命阶段

②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社会主义发展新时期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1月14日

(周 四)

①中国共产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阶段

②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阶段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1月15日(周 五)

①新中国史新中国成立与巩固政权

②新中国史过渡时期与社会主义探索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1月23日(周 六)

①新中国史文革时期与真理大讨论

②新中国史改革开放与第三代领导集体时期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1月26日(周 二)

①新中国史第四代领导集体时期

②新中国史中国梦

集中学习

十四五主要内容及意义范文4

一、为使市交通局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市交通局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则。

二、市交通局组成人员在行政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县(市)交通局、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作用,保证政令畅通。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忠于职守,敬业爱民;服从命令,讲究效率;开拓进取,勤奋工作;清正廉洁,无私奉献。

三、市交通局各职能部门、处室要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要精简会议、公文和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局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

局长、副局长的职责

四、市交通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市交通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局长不在时,委托副局长主持市交通局工作。

五、局长召集和主持市交通局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市交通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市交通局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讨论决定。日常工作分工负责处理。

六、副局长按照各自分工或受局长委托,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对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局长报告。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提交局长办公会议或者局务会议讨论决定。

七、局长与副局长以及副局长之间要经常沟通情况,密切配合。

会议制度

八、市交通局行政会议分为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县(市)交通局长例会、业务工作会议(例会)、学习会及其它临时性会议。

九、局长办公会议是市交通局最高行政决策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不在时,委托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决定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局长、副局长及分管行政工作的其它领导,办公室正副主任及秘书为当然列席代表;根据会议内容,可决定有关处室或下属单位领导列席。会议主要内容为:

1、落实局党委会作出的有关决定;

2、行政全面性工作;

3、行政资金使用情况(5万元以上);

4、重点工程决策;

5、重大项目引进、开发;

6、重大改革措施出台;

7、机关职工福利和涉及直属单位职工重大福利事项;

8、局长认为需要研究讨论的其他问题。

局长办公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正副局长参加才能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重大问题,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充分发挥意见的基础上,由局长作出决定。参加局长办公会议人员在讨论问题时,应站在全局的高度,以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发表已见;决议形成后,应认真贯彻执行,维持局整体工作的协调发展。

十、局务会议主要研究市局每月主要行政工作。由局长主持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局现职领导,局办公室正副主任、政治处、监察室主任,建管、计财、运安、科教、法制处处长,公管处、运管处、航管处、监督站、交通投资公司、嘉绍高速公路筹建处党政正职参加。每月一次,在上月末或月初召开。会议主要内容为:

1、听取各部门上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本月工作计划安排汇报;

2、协调各部门、各处室间的工作关系;

3、安排本月的主要工作任务;

4、通报、布置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各单位、各处室应将上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本月主要工作计划于每月20日前送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并拟出下月局主要工作计划及上月中心工作完成情况送主持会议的局领导,会后由办公室订出该月的工作计划,并对局务会议确定的中心工作及其他事项进行督查、反馈。

十一、县(市)交通局长例会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各县(市)交通局长、市直交通有关兼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办公室正副主任、秘书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市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及有关部门列席,每季一次。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部门的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全市性重大问题,布置有关重要工作;

3、通报市局及各县(市)局主要工作情况及工作安排;

4、研究、确定有关全市性的建设、管理计划及法规、制度;

5、协调各县(市)间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工作进程。

十二、业务工作会议(例会)一般由有关处室组织召开,需各县(市)交通局领导及市直交通有关单位领导参加的业务性会议,必须报经分管局领导同意。会议主要内容:

1、讨论、落实有关上级业务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2、提出有关业务工作的开展建议;

3、协调有关业务工作中的关系;

4、研究有关业务工作。

十三、学习会由本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每星期一晚,由局政治处负责安排及通知,学习方式主要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分为机关集中和各处室集中。学习主要内容:

1、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及其它材料;

2、学习业务知识及有关新的交通工作动态及情况;

3、学习上级部门布置需学习的一些材料。

十四、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县(市)局长例会的会议准备及有关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必要时请有关县(市)交通局和本局有关处室配合。业务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由组织会议的处室负责,较大规模的业务工作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其他有关处室配合。

十五、要严格控制会议。各种会议要做到议题明确、准备充分、真正解决问题。各种会议经费支出需在上年末提出会议经费计划,经局领导统一批准后,在会议召开前填报会议经费申请表,对未填报申请表的,一律不得支出会议经费。

十六、凡以局名义召开的全局性会议或比较重要的专业性会议,在会前应由职能处室会同办公室草拟会议方案,并向分管领导汇报;重要或大型会议,应在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向局长汇报。在草拟会议方案同时,应注明落实处室和责任人,如由几个处室联合召开的会议,应注明何处室为主、何处室协助,重要或大型会议应由处室长任责任人。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为全面掌握会议情况,安排会议各项事宜,把握会议召开时的气氛及效果。会议通知一律以市局或局办公室名义发。以市政府、省交通厅名义召开且由我局承办具体会务工作的大型会议,也应按上述规定办。

公文办理制度

十七、各种文件(包括参加会议带来的文件)应一律交办公室收文登记,在网上流转办理,并由办公室主任签批后送领导批阅。

十八、未经局领导批阅的下级单位来文,不得擅自批转文件。

十九、网上文件每人办理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天。

二十、借阅纸质文件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二十一、各类业务文件一经办完,应及时送交(网上)办公室归档,个人一律不得保留应归档的文件(包括网上、纸质)。

二十二、各类业务文件的发文,一律由各业务处室负责拟稿、核稿、校对、装封、催办、督办。

二十三、各种以局名义发的文件、传真、电报都应由办公室负责审阅、签批后送局领导签发。

二十四、各处室应严格按局长及分管副局长批示的意见办文,未经局长及分管副局长同意,不得擅自超越批示范围办理文件。各处室应及时将文件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向作批示的局领导汇报。

二十五、本局与其它市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发文,一般由主要发文部门拟稿、编号、归档。

二十六、涉及几个处室的发文应由主拟部门负责做好会签工作。

二十七、严格控制发文和发文范围,公文力求精简,请示、批复一般以千字为限。

值班制度

二十八、局机关实行长年的节假日及晚间值班和临时性的“春运”及“三防”值班制度。

二十九、节假日值班:节假日值班包括双休日值班和法定假日值班,时间为上班时间,每人每次半天,由办公室每月安排一次。

三十、晚间值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晚上,具体时间以市政府的作息时间为准,根据处室人员多少安排,由办公室每半年安排一次。

三十一、“春运”和“三防”值班,根据需要由办公室和运安处安排值班人员。

三十二、值班人员为局机关全体人员(包括长借人员,驾驶员等除外),以处室为单位,按周值班,具体人员由处室长负责安排。

三十三、值班职责:值班时间内如有情况,及时上传下达,可以处理的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与值班领导联系;同时要兼顾机关的安全。如因值班时间内无人值班而出现问题,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值班处室的责任。

三十四、值班内容:值班人员要填写值班日记,并做好交接工作。

调查研究制度

三十五、市交通局和各职能部门每年年初都要制定调查研究工作计划,每一项调研课题都要具体落实到人,及时撰写调研文章,确保调研计划的完成。

三十六、市交通局和各处室负责人每年要有一定的时间下基层调查研究,并建立基层调查研究联系点,跟踪把握工作中的发展动态。

三十七、市交通局在重大问题决策之前,通过咨询论证、协商对话、邀集座谈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无党派人士等有关方面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努力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内事活动及外事活动制度

三十八、市局领导考察、检查工作,要减少随行和陪同人员,简化接待礼仪,轻车简从,深入基层。根据工作需要,主管职能处室负责人随行,要尽量减少非有关陪同人员,基层单位不搞迎送,不准宴请。

三十九、各级干部要坚守岗位,严禁组织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考察目的的出市出省出国(境)学习考察。为保证市局领导同志集中精力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除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局统一组织安排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外,局领导一般不出席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组织召开的会议以及所安排的庆典、颁奖、剪彩等事务性活动。

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一般不要邀请市局领导出席会议和事务性活动,确有需要,应当事先报告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要从严掌握,提出意见报局长审批。

四十、市局领导不为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会议签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名。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市局领导题词、题名和签发贺信、贺电的,一般不公开发表。

四十一、市局领导内事活动的宣传报道要从严掌握。市政府、市局组织或经市政府批准的有重大影响的会议和活动,要按经审定批准的方案进行新闻报道。局领导召集的各种会议,需要新闻报道的,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局领导出席单位或地方的会议或活动,一般不作新闻报道。局领导下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需要新闻报道的,报道内容要经局领导审定。

四十二、领导干部出访考察,由局政治处拟文,报市政府审批,送市外事办审核。

四十三、局长、副局长会见来访的外国重要官方人士,由接待单位向市局提出请示,经局政治处审核,呈有关领导批准;会见外国非官方人士,由接待单位向市局提出请示,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呈有关领导同志自行决定。

离绍外出请示报告制度

四十四、局长离开本市外出开会、参观、学习等(包括“五一”、“国庆”和“春节”长假期间因私离开本市)2天(含)以上的,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请假,由局办公室提前3天将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随行人员等报告市政府办公室。

四十五、副局长离绍出差(出访)或休养,应当在事前书面或口头向局长报告,并由有关人员把离绍外出的时间、前往地点、联系及文件呈送方式等有关事项告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通报其他领导同志。

四十六、市局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县(市)交通局主要负责同志离绍外出2天及以上,应事先向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报告,同时书面上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要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向局长、副局长报告。领导干部外出10天以上的,外出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四十七、局领导、各单位党政正职出国(境)考察、学习,除按规定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外,在临出国(境)前仍要履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手续。

四十八、局长生病住院5天以上,局办公室应分别报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其他局领导、直属单位党政正职、各县(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人生病住院5天以上,由所在单位办公室报告市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及时向局长、副局长报告。

工作联系请示报告制度

四十九、工作联系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制。

五十、各位工作人员对直接领导负责,无故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五十一、对突况、重要工作及超出职权范围的处理事项应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或越权处理。

五十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作出决定前,要请示上报;结束一项工作(任务),必须及时总结汇报。

五十三、外出学习、出差、参加会议,临行有请示,归来要汇报。

五十四、各阶段的检查、分析和下阶段工作安排,在及时报送直接领导的同时,应报送局办公室。

领导干部会议(活动)请假制度

五十五、因故不能参加市委或以市委名义召开的会议、组织的活动,应向市委办公室请假。其中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市委全体会议请假,需经市委书记批准;市委专题会议和由市委领导直接召集的重要会议、牵头组织的重要活动请假,需经召集和牵头组织的市委领导批准。

五十六、因故不能参加市政府或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组织的活动,应向市政府办公室请假。其中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请假,需经市长批准;市政府专题会议和由市政府领导直接召集的重要会议、牵头组织的重要活动请假,需经召集和牵头组织的市政府领导批准。

五十七、市党代会和人代会、政协会请假,除按有关规定履行手续外,分别需提前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请假。

五十八、因故不能参加市局或以市局名义召开的会议、组织的活动,应向局办公室请假。其中各县(市)局长例会、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需经主持的局领导同意;市局召开专题会议和市局领导召集的重要会议、牵头组织的重要活动请假,需经召集和牵头组织的市局领导批准。

重要来宾报告制度

十四五主要内容及意义范文5

中图分类号:K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0457-6241(2013)04-0066-03

清朝正式开局纂修《明史》始于康熙十八年(1679年),经过康熙、雍正两朝史臣的编纂,雍正十三年(1735年)张廷玉等进呈《明史》336卷,由于当时雍正帝去世不久,乾隆帝下诏延期半年,再加校改。乾隆四年(1739年)《明史》刊刻,此即所谓殿本《明史》,乾隆四十二年补纂的为其本纪部分。

一、《明史本纪》补纂的政治背景

乾隆四十二年《明史本纪》补纂与其时的政治形势密切相关。到乾隆中期,清朝入关已百有余年,中原社会对其政治认同也基本确立。但满洲“以夷统夏”,被其统治的主体民族人口众多,文化发达。采取符合时代特点的有效措施巩固政权,维护满洲贵族的特殊利益,仍是清统治者面临的紧迫课题。

1.褒扬忠节思想,大力扶植纲常

中国古代有重视历史政治功能的传统,即通过对胜国史的诠释,警示当世臣民,强化意识形态。乾隆帝对此亦有清晰认识,修史也是他在位期间管控社会意识形态的主要手段。三十一年五月,国史馆进刚纂修完成的《洪承畴传》,乾隆帝阅后,认为其中对某些问题的处理,“于义未为允协”,有悖于忠义精神。他要求史馆,以纲常名教之标准,重新评价抗清死难明臣,对于他们的死节行为要大力褒扬,以激励当世臣民,务必以胜国殉节忠烈为行事、立身之榜样,尽忠君爱国之本分,以使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以忠节自励的社会氛围。

2.禁止反清言论,消除民族因素对政治认同的不利影响

清朝大力提倡忠君思想,还面临着“华夷观念”浓厚的汉族社会对异族皇帝的忠诚问题。而“华夷思想”深植于汉族文化,广布于今古典籍。为了避免民族隔阂影响汉族民众对皇权独尊的认同,乾隆帝从清理古今典籍入手,加强了对思想文化领域的控制。

(1)销毁有反清思想的书籍。乾隆三十九年八月,乾隆皇帝就指出,明季末造“野史者甚多,其间毁誉任意,传闻异词必有诋触本朝之语,正当及此一番查办,尽行销毁,杜遏邪言,以正人心而厚风俗”。①此后不久,清朝又将查缴销毁范围扩大到宋代及明朝有涉元朝的书籍,对于“其悖于义理者”②都将列入销毁行列。

(2)消除史书中歧视北方民族的内容。中国古代史书多由汉族士人编纂,秉持的是儒家史学观念,某些内容确有歧视少数民族的成分。乾隆帝就曾指出:“前史所载辽金元人地官名,率多承讹袭谬,展转失真。又复诠解附会,支离无当,甚于对音中曲寓褒贬,尤为鄙陋可笑。”③他下令方略馆,将《金史》原本中的人、地、职官、氏族等,俱依新定字音确核改正。《辽史》《元史》亦依《金史之》的体例,进行重新考核、补正。四十二年五月,因“《明史》内于元时人地名音译未真”,④他即命馆臣依照辽金元三史例查核改订。

清统治者对史籍中鄙字的修正,目的在于掩饰这些史籍中隐含的汉族正统思想。辽、金、元三朝,皆北方民族在中原建立的政权,其民族与满洲有一定历史的文化的渊源。清朝从关照自身正统性的角度去诠释北方民族的历史,虽然出于现实政治的需要,同时也反映了清朝自入关以来,其少数民族身份对强化统治的影响。

二、补纂内容

一般认为,清朝补纂殿本《明史》本纪部分,其体例仍依原本,只将书中蒙古地名、人名改译,价值不大。其实,仔细对照原本、补本,我们就会发现,乾隆四十二年补纂本《明史本纪》在原本基础上作了相当数量的改订和补充,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原本本纪存在的一些不足。其具体补纂,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1.增补史实

乾隆四十二年五月,乾隆帝阅《明史·英宗本纪》后,认为其“于帝王刑政征伐之大端……阙而不备”,且“于事迹要领,不能胪纪精细”。因此,他要求史臣将所有《明史》本纪,“原本逐一考核、添修”。①因此,本次补纂的最大特点在于史实的补充。

(1)增补制度创立及政府机构设立等相关内容

有关设置政府机构的内容,原本多有缺载,补本作了适当补充。如:大理寺,三法司之一,“掌审谳刑狱”。②国子监是明朝的最高学府,“天下贤关,礼仪皆由出,人才所由兴”。③这些都是国家的重要机构,原本对相关内容缺而未备,显为不足,补本纠正了原本这一缺失。

关于礼乐制度的内容,补本也作了相应补充。礼乐制度是历代王朝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巩固其统治的重要手段。明太祖对礼法制度非常重视,他认为:“礼法,国之纪纲,礼法正则人志定,上下安,建国之初,此为先务。”④因此,当时天下初定,他便“首开礼、乐二局”。洪武时期,是明朝礼乐制度的创建时期,而原本相关内容阙载甚多,补纂本对此作了一定补充。

其他补充。内容较多的,还有关于制度建设、文教方面等相关内容。

补本增补大量明朝制度创立及政府机构设立的历史,主要集中于洪武时期,这是因为洪武朝是明代各种制度建立的重要时期,补本作如此处理更能全面地体现明初开国建制的规模。

(2)对关于诛杀大臣的内容,殿本《本纪》只是扼要提及,但“未详其获罪之由,不足以资论定”。⑤补纂本对相关内容,核其实迹,本着“杀人皆显指其罪”的原则,进行了改写。如,殿本《明史》卷3洪武十八年四月记事载:“丁酉,吏部尚书余以罪诛。”而补本记此事作:“丁酉,吏部尚书余牒祭酒宋讷致仕,坐专擅以罪诛。”补本对余之“罪”作了补充性改写,以彰显其必杀之由,在于明确犯罪官员之罪状,借以警示当世官员,毋蹈覆辙。

(3)有关帝王征伐的内容,也是补写的主要部分。凡是帝王临阵之战,皆为攸关时局的重要战事,“关系国家隆替者”。乾隆帝以殿本《明史本纪》相关内容“拘泥书法”“不能胪纪精细”“致读者无以考镜其得失”,因此,补纂本将帝王征伐相关内容在原本基础上作了充实。如,土木之战,殿本《明史》卷10正统十四年七月载:“七月己丑……下诏亲征……辛酉,次土木,被围。”补本载:“七月己丑……王振挟帝亲征……辛酉,次土木,诸臣议入保怀来,王振沮之被围。”补本突出了王振的罪责,强调了明代宦官预政为害之深。

2.改写

(1)改写本纪赞语。乾隆帝认为原本本纪“每多讳饰,又往往偏徇不公”。⑥因此,补本承“史法公允”之宗旨,对明代英宗、代宗、宪宗、孝宗、武宗、世宗诸帝之赞语重新改写,着重强调明代因宦官、党争等原因造成“君权旁落”的历史教训,诠释明清易代的合理性,其笔法与原本亦有显著不同。如,殿本《明史》卷11《景帝纪》之赞语:“景帝当倥偬之时,奉命居摄,旋正大位以系人心,事之权而得其正者也……”而补本改为:“景帝奉命居摄,宜也。当倥偬之际,大难怵心,任贤勤政,宗社再安……”补本更凸显君臣之义,而非社稷之重。

(2)改译蒙古人名地名。改译蒙古人名地名是此次补纂的主要内容。乾隆四十年,乾隆帝就《明史》中“于元时人名地名对音伪舛,译字鄙俚,如‘图’作‘兔’之类,既与字义无当,而垂之史册,殊不雅驯”,①命军机大臣改正。乾隆四十二年改译蒙古人名地名即是其此谕旨的执行。补纂本将原本本纪中凡蒙古人名地名全部改译。

(3)多处补写以求叙事准确。

殿本《明史本纪》对朝廷命官员出征、赈济、巡视等内容记载,为追求文字简洁,多将“命”“诏”“遣”“授”省去,直书某人做某事,造成记事失确。如,殿本《明史》卷1洪武元年二月记事载:“癸卯,汤和提督海运。”而查《明太祖实录》卷30洪武元年二月记事,载:“癸卯,诏御史大夫汤和还明州,造海舟漕运北征军饷。”显然,癸卯日为明太祖命汤和还明州之日,而此时其尚在福州。补本改写为:“癸卯,命汤和提督海运。”补一字,记事更准确。乾隆四十二年补纂时,将此类情况一一作了补正,这就使补纂后的《明史本纪》记事准确性大大提高。

三、乾隆四十二年《明史本纪》补纂的

局限性

乾隆四十二年《明史》本纪补纂,重点在于诠释“明之所以亡,清之所以兴”这一主题,强化忠君思想和节义观念。而核实史实,纠正原本记载失误,在本次补纂中没得到应有的体现。

1.原本记载失误多仍而未改

殿本《明史》编纂时间长,编纂人员转换频繁,加之编纂参照史籍版本不统一,其间错误依然很多。吴晗在其《明史小评》中约略举出《明史》中较为显著的错误,共有“(1)脱文。(2)错误。(3)事误。(4)重出。(5)矛盾。(6)简失。(7)互异。(8)缺漏。(9)偏据。(10)字伪”等10类。②其中有些错误也是本纪中常出现的。黄彰健利用《明实录》证《明史》之误,发现《明史本纪》中错误多处:其《明史纂误》纠正《明太祖本纪》中错误两条。③《明史纂误续》纠正《太祖本纪》错误一条、《明宣宗本纪》错误一条。④黄云眉亦利用《明实录》及明代野史碑传等材料对《明史》作了详致考证辨析,其中《明史考证》⑤第1册为本纪部分的考证,其亦考证出其中大量史实错误。1974年中华书局点校本《明史》,本纪部分出校百余条,其错误具体可分为“(1)脱字。(2)衍字(句)。(3)记时错误。(4)人名错误。(5)地点错误。(6)记事不准确。(7)职官错误”等几类。

殿本《明史》存在大量史实错误,这是其主要缺陷之一,也是其再次纂修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乾隆四十二年补纂对这些史误多仍而未改,这就使得本次补纂的意义大打折扣。

2.新改内容或有失误

本次补纂,由于所用时间校短,且总裁诸臣并无修史专长。因此,在新改内容中出现不少错误。

改错地点,如原本卷11《景帝纪》景泰五年正月记事:“壬申,罢福州、建宁银场。”其中之“福州”,补本改成“福建”,而据《明英宗实录》卷237景泰五年正月,当以“福州”为是。

再如改错数字,原本卷16《武宗纪》正德十一年五月记事:“甲辰,录自宫男子三千四百余人充海户。”补本将其中之“三千四百”改作“二千四百”,而据《明武宗实录》卷137正德十一年五月甲辰事,当以“三千四百”为是。

此外,还将姓氏改错,如原本卷18《世宗纪二》嘉靖三十五年二月记事:“戊午,吏部尚书李默坐诽谤下锦衣卫狱,论死。”补本将其“李默”改为“胡默”,而据《明世宗实录》卷432嘉靖三十五年二月戊午记事,当为“李默”。

最多的是记时失误,如原本卷18《世宗纪二》嘉靖三十六年三月记事:“壬午,把都儿寇迁安,副总兵蒋承勋力战死。”补本将其“壬午”改作“癸丑”,而据《明世宗实录》卷446嘉靖三十六年四月己丑,当以“壬午”为是。补本此类记时之误很多,不再一一例举。

综上所述,乾隆四十二年,清朝再次纂修《明史》,显然着眼于本纪的政治内涵。本纪作为正史的一部分,其“既以编年为主,唯叙天子一人”。⑥其纪事关涉朝代正朔、治统承续的合法性,因此历代王朝修史,无不将改朝换代的合理性寓于其中,以正名分,定人心。基于这一出发点的补纂对《明史本纪》之价值补益不大。

【作者简介】苏循波,男,1977年生,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明清史。

① 《清高宗实录卷》第20册卷964,乾隆三十九年八月丙戌,第1084页。

② 《清高宗实录卷》第21册卷1221,乾隆四十一年十一月甲申,第685页。

③ 《清高宗实录》第19册,卷898,乾隆三十六年十二月戊寅,第1099页。

④ 王颂蔚:《明史考证捃逸》,《二十四史订补文献汇编》《明史》卷,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第115页。

① 《清高宗实录》第21册卷1032,乾隆四十二年五月丁丑,第841页。

② 张廷玉:《明史》第6册卷72,《职官二》,第1781页,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

③ 《明太祖实录》卷151第3页上,洪武十六年正月壬戌。

④ 宋濂:《洪武圣政记》,《野史集成》第22册,成都:巴蜀书社,1993年。

⑤ 《清高宗实录》第21册,卷1032,乾隆四十二年五月乙丑,第841页。

⑥ 《清高宗实录》第21册,卷1032,乾隆四十二年五月乙丑,第841页。

① 《清高宗实录》第21册,卷983,乾隆四十年五月甲子,第121页。

② 吴晗:《明史小评》,《图书评论》,1卷第9期,1933年。

③ 黄彰健:《明史纂误》,《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60.12第31本.第305-307页。

④ 黄彰健:《明史纂误续》,《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66.6第36本,第445-446页。

十四五主要内容及意义范文6

二0__年度理论学习安排

20__年是渝东开发区“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全区产业发展战略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理论教育,对于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振奋精神,营造昂扬向上、团结奋斗、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创建学习型机关具有十分重大意义。根据区委宣传部关于中心组学习的总体要求,现就20__年渝东开发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作出如下安排: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不断增强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全面实施产业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提供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二、学习内容

今年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要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全区产业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重点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程》,学习、邓小平、、关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大政方针政策,学习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具体安排如下:

一月份

学习专题:学习贯彻《》、增强党员意识

学习内容:《中国共产程》;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学习思考题:深刻认识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贯彻的重大意义,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二月份

学习专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学习内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央20__年1号文件);《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学习思考题:深刻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联系实际深入思考我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对策措施。

三月份

学习专题: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精神

学习内容:待定

学习思考题:待定

四月份

学习专题: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学习内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在七届二次全委会上的报告(节选),邓小平《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起来》,《关于改进党的作风》;《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的若干规定》。

学习思考题:结合开发区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进一步振奋精神,凝心聚力,扎实推进工作,加快开发区发展。

五月份

学习专题:全面实施产业发展战略

学习内容:《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央、市委领导同志关于实施产业发展战略的重要讲话。

学习思考题:牢固树立推动产业大发展的意识,结合开发区实际,积极探索推动产业大发展的对策思路,制定推动产业大发展的具体举措。

六月份

学习专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学习内容:党的十六大报告、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市委二届七次和区委二届六次全委会精神。

学习思考题: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大力加快和谐渝东建设进程。

七月份

学习专题:行政法制建设

学习内容:《宪法》,《公务员法》,《 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学习思考题: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切实加强党政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八月份

学习专题: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学习内容:党的十六大报告、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市委二届七次全委会和区委二届六次全委会精神。

学习思考题:牢固树立并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开发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九月份

学习专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学习内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论述。

学习思考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十月份

学习专题:移民政策法规知识

学习内容:有关移民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政策。

学习思考题:结合开发区实际,思考如何真正让移民能“搬得出,安得稳”。

十一月份

学习专题:现代科技知识

学习内容:邓小平、、等领导同志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论述;观看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起巨大作用的光碟片或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

学习思考题: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点,进一步发挥科学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

十月份

学习专题:统战理论

学习内容:《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国家法》,《宗教事务条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战线理论学习纲要》。

学习思考题:结合开发区实际,抓好统战工作,为实现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力量。

三、学习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专家辅导和专题讨论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学习。每两个月集中学习一次,全年总计学习不得少于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