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学论文范例6篇

中央银行学论文

中央银行学论文范文1

关键词:货币银行学 货币供给 乔顿模型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1-116-03

对货币供给的理解是掌握宏观经济分析框架以及分析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的前提,因此货币供给的在《货币银行学》教学中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在教学实践中,货币供给问题也是一个难点,本文的目的是探计在《货币银行学》中货币供给部分采取怎样的教学方法以提高教学效果。

一、货币供给中的教学难点

在长期的《货币银行学》教学实践中,通过问卷调查、课后交流、作业和考试等手段。我们发现在货币供给教学中,授课对象经常遇到的典型疑难问题有这样一些:存款派生模型比较抽象,授课对象对存款派生模型无限派生的假定难以理解,通过T型账户阐述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资产自债表的变化也比较难理解;存款派生模型和货币供给模型之间的关系理解不透;基础货币的本质难以把握。比如授课对象有这样的疑问:基础货币是货币供给的源泉,但基础货币的三个组成部分(法定存款准备金、流通中现金和超额存款准备)中只有超额存款准备金具有存款派生的能力,这是否存在矛盾;对乔顿模型理解存在偏差。比如授课对象有这样的疑问: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超额存款准备金率的提高会导致货币供应量减少。但是当商业银行通过再贴现或公开市场业务获得资金时,超额存款准备金率将提高,而货币供应量将增加,这是否存在矛盾。

经过梳理,我们认为存在这些疑惑的主要原因在于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理解不清,通过教学环节的合理设计可以使得货币供给中的有关概念和理论更加清晰地展现给授课对象,以改善教学效果。

二、当前《货币银行学》课程货币供给的常见的讲授方法

目前国内《货币银行学》教学主要沿袭中国人民大学黄达教授开创的体系,货币供给教学主要围绕存款派生模型和乔顿模型展开。中央财经大学的《货币银行学》精品课程中第十八章货币供给安排了这样几个部分:现代信用货币的供给,中央银行与基础货币。商业银行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货币乘数与货币供给量,影响我国货币供给的因素分析。中国人民大学《货币银行学》精品课程中则将有关内容分为两章。在第十二章现代货币的创造机制中包括这些内容:现代的货币都是信用货币,存款货币的创造,中央银行体制下的货币创造过程,对现代货币供给形成机制的总体评价。在第十四章货币供给中安排了货币供给度其口径,货币供给的控制机制与控制工具,货币供给是外生变量还是内生变量,“超额”货币及其所反映的规律这几个部分。上海财经大学的《货币银行学》教学中。第十一章货币供给是按这样的顺序展开的:货币的定义。货币总量及其构成,存款货币的多倍扩张与多倍收缩,乔顿模型,基础货币与货币乘数,货币供给理论。

上述安排代表了国内《货币银行学》主流的讲授思路。可以看出来讲授内容差别并不大,但是讲授顺序安排则有较大区别。而我们认为具体的讲授顺序对教学效果有很大影响。本文认为货币供给教学可以按下述顺序展开阐述:货币口径,T型账户与银行资产负债表。存款派生模型,货币供给模型,货币供给的影响因素,影响我国货币供给的因素分析。下一部分具体讨论这样安排的原因,并对每一环节的教学难,董和教学方法设计展开讨论。

三、教学难点分析及教学方法的设计

1.货币口径。对货币不同口径的准确理解直接关系到对存款派生和货币供给模型的理解,因此本环节的主要目的是对货币供给理论的讲授作知识准备。按照一般的《货币银行学》体系,货币口径的教学可能已经在“货币”一章完成。但本文认为有必要在货币供给理论之前安排货币口径的讲授或者回顾,原因有二:第一,在讲授完信用、利息、金融市场、商业银行等章后再阐述按照流动性的大小加以区别的不同货币口径更容易为授课对象接受;第二,从讲授时间上看更靠近货币供给理论,授课对象可以带着对货币口径的深刻的印象开始学习货币供给理论。

2.T型账户与银行资产自债表。本教学环节要借助T型账户解释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各种业务对它们的资产负债表的影响,这些业务包括:中央银行通过买卖证券等资产改变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和还款,两个商业银行通过在中央银行的账户转移资金,商业银行发放和收回贷款,商业银行向非银行公众购买和出售证券。

安排这一环节的原因有两个。一方面由于《会计学原理》一般在第一学年开设,《货币银行学》通常在第:学年以后开设,授课对象对会计基础知识已有陌生感,而且《会计学原理》的视角和《银行会计》的视角不同,如果授课对象没有学习过《银行会计》课程,它们对于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资产和负债可能缺乏准确的理解。虽然在一般的《货币银行学》教学安排中,在“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两章已经讲授过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资产、自债业务,然而在货币供给部分中对这方面的知识进行回顾仍然十分重要。另一方面,如果在讲授存款派生时才开始通过T型账户解释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变化,授课对象就会不断地转移精力去理解T型账户的变化。如果在这一环节另花时间先把这方面问题提前解决。则在后面教学中授课对象就可以集中注意力分析存款派生问题。

3.存款派生模型。在某些《货币银行学》讲授体系中,存款派生模型与货币供给是分开讲授的,比如黄迭的《货币银行学》和人民大学精品课程《货币银行学》,然而本文认为把存款派生模型和货币供给模型都放在货币供给这一章讨论有助于改善教学效果。

男外,本节的教学中还应当强调这几个知识点。

中央银行学论文范文2

关键词:中央银行沟通;透明度;预期管理

中图分类号:F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2)01-0008-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2.01.02

随着预期在货币政策实施过程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中央银行沟通在引导和管理市场预期方面所具有的工具价值引起了国内外学界、业界的广泛关注。中央银行沟通作为一个研究领域,相对来说为时不长,在实践过程中面临多方面的挑战。为了充分发挥沟通的工具作用,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需要对沟通进行全面、系统的专题研究。本文围绕中央银行沟通本质属性,对其内涵和外延、沟通所要实现的目标以及沟通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探讨。

一、中央银行沟通的内涵和外延

通过成功的沟通有效引导市场预期,促进货币政策有效性的提高,已经成为各国中央银行的共识。近年来,学界、业界围绕“中央银行沟通”这一研究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但并未就“中央银行沟通”给出一个规范的定义。把中央银行沟通直接定义为实现货币政策透明的工具,或者混同于货币政策透明,忽略了中央银行沟通的诸多核心特征。

(一)中央银行沟通的内涵

Blinder et al(2008)认为,中央银行沟通可以被定义为“中央银行向公众披露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策略、经济前景及未来货币政策意向等相关信息的过程”[1]。这一定义强调了“信息披露”在中央银行沟通中的重要性,但却仅强调了中央银行的信息披露过程,而忽视了中央银行寻求信息为沟通对象理解认同这一重要目的。

谢杰斌(2009)利用一个简单模型对中央银行沟通内涵加以阐释,认为中央银行沟通主要包括信息编码及解码、信息传递和信息反馈等三个过程[2]。针对经济主体关注的参数向量?兹,中央银行运用一套经济主体与中央银行所共同认同的编码系统,对相关信息进行编码后向公众传递出相应的信号向量y,y经过一定的信道(c)传递到经济主体,经济主体接收到的信号向量为y,经济主体对收到的信息加以解码形成对于参数向量?兹的后验判断?兹,并做出相应的经济决策a。继而,中央银行通过加强与公众双向信息沟通,在双向互动中获取公众相关信息,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改进中央银行沟通的过程。

上述的分析表明,对中央银行沟通的理解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中央银行对政策相关信息的披露程度,二是公众对所披露政策信息的理解程度。基于此,谢杰斌(2009)将中央银行沟通定义为“中央银行向相关主体披露货币政策信息,并寻求该信息为沟通对象理解认同的过程”。中央银行沟通不仅仅是货币政策信息的被动披露与透明化,更是为了实现有效引导公众预期目的而主动进行的信息沟通过程。”

(二)中央银行沟通的外延

从某种意义讲,沟通是个与中央银行与生俱来的话题。在长期的实践中,学界在对货币政策透明度、可预测性展开系列研究时,无法回避“沟通”不可替代的工具作用。

1.中央银行沟通与货币政策透明度

一般来讲,“货币政策透明度”泛指货币政策的公开程度,特别是指中央银行对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等的公布及决策理由的解释程度。

Winkler(2000)认为,应该从公开、清晰、诚实和共同理解四个方面来理解货币政策透明度,提出了“广义透明度”的概念[3]。Eijffinger and Geraats(2002)根据货币政策决策不同阶段的信息披露,将透明分为政治透明、经济透明、程序透明、政策透明和操作透明五个方面[4]。Blinder(2004)认为,如果中央银行的行为“易于察觉”、政策“易于解读”、公告“没有欺骗”的话,那么就称该中央银行是透明的”[5]。

实现公众对货币政策决策过程和政策决定的真正理解,是提高透明度的理想境界,而沟通则是谋求透明从而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的重要工具。在实现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这一目标的过程中,透明可看作是中介目标,可从工具与中介目标的意义上将沟通与透明区分与联系。

2.中央银行沟通与货币政策可预测性

中央银行的有效沟通,不仅使得经济主体能根据沟通所传递的信息,较为准确地预测短期内的货币政策走向,提高了货币政策的“短期可预测性”,而且能够根据中央银行沟通传递出的前后一致的系统性信息,逐渐对货币政策框架有较为正确的认识与把握,提高了货币政策的“长期可预测性”。Amato Morris、Shin(2003)认为“中央银行的沟通是决定市场对货币政策决策以及利率未来走势预测能力的关键因素”[6]。Ehrmann、Fratzscher(2005)认为,更高频率的沟通有利于帮助市场预测未来货币政策决定[7]。

透明是中央银行沟通所要实现的重要目标之一。Geraats(2002)将透明定义为“货币政策决策者与其他经济主体之间不存在信息的不对称”[8]。根据这一定义,一个透明的中央银行应该是可预测的,然而一个可预测的中央银行并非一定是透明的。有些情形下,即使中央银行不透明,货币政策行动也可能是可预测的。比如,如果宏观经济环境非常稳定,那么政策利率就不必发生变化。或者中央银行通过一些特定模式的用语,预先向市场明确传递下一次政策决定的信号。

尽管货币政策行动的可预测性具有很多积极效应,但可预测性本身并非是中央银行的目的,不应扭曲货币政策行动来实现可预测。比如,为了避免市场的出其不意而推迟政策决定,将会导致公众更难以理解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反应。关注短期的可预测性实际上将降低货币政策的透明度,有损中央银行的可信性,降低货币政策中长期可预测性。

二、中央银行沟通的目标

近十多年来,中央银行与公众的沟通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不仅表现为沟通渠道趋于多样化,而且沟通的内容也不断丰富。中央银行强化与公众的沟通,不仅是问责制等外部因素的推动,也是央行自身建设的需要,体现了中央银行工作理念、工作方式的转变。中央银行沟通的目标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维护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断地推动中央银行独立性建设,授予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操作的更大独立性,成为中央银行发展的一个显著趋势。独立性是中央银行维护货币稳定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问责制是一种既能对权力进行规范与制约,又能与独立性良好兼容的制度选择。无论是何种问责制安排,中央银行及时、准确地传递出相关信息都是其必要条件。公众对中央银行政策行为的有效评估与监督,是以对中央银行决策信息和决策依据的充分了解为前提的,这就需要中央银行针对其政策意图和政策操作与公众进行更为有效的沟通。

Blinder(2004)指出,如果不能得到充分的信息,那么关心中央银行的外部人士将无法监督中央银行的行为;如果无法取得中央银行的分析及论证,那么外部人士也将无法评估中央银行的分析及论证的质量;如果不知道中央银行试图要达到什么目标,那么外部人士就不能评价中央银行政策的成效。

(二)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1996年Alan Blinder在伦敦经济学院发表演讲时,阐述了其对中央银行沟通的看法,当时央行沟通研究并没有引起广泛的关注[9]。他指出:“更为开放的中央银行有助于提高货币政策的效率,因为对中央银行未来行为的预期成为了短期利率与长期利率之间的联系纽带。一个更加开放的中央银行,通过向市场提供其自身对影响货币政策决策基本面的更多信息和判断,有利于形成一种良性的循环。通过提高金融市场对货币政策行动的预测能力,中央银行也能更准确地预测到市场对货币政策所做的反应,有利于更好地实现经济管理的目标。”2007年,Michael Woodford(2001)在美联储的一次演讲中强调:“成功的货币政策并非只是有效控制隔夜利率,更重要的是影响市场对未来隔夜利率走势的预期[10]。因此,透明度的提高对于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预期的有效管理是货币政策成功实施的一个关键要素。中央银行沟通,通过“创造信息”和“降低噪音”两条途径加强预期管理。中央银行与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效双向沟通,有利于提高信号噪音比,实现中央银行预期管理的目标,这是沟通工具提升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关键。

(三)提高货币政策的可信性

货币政策可信性是指公众对中央银行实现物价稳定目标决心、能力的信任程度。可信性成为了货币政策框架的核心要素。一般来说,货币政策的可信性越高,该政策对公众预期形成和决策行为的引导作用越强,政策效果就越好;反之,政策的可信度越小,其政策效果就越差。

中央银行沟通是决定货币政策可信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中央银行与公众缺乏有效的沟通,公众就无法判断调控效果与承诺目标的偏离是由于中央银行的短期行为或控制不当造成的,还是由未预料到的需求与供给冲击造成的,这会对货币政策的可信性造成损害。中央银行的有效沟通,有利于公众对目标偏离的原因有一个全面和正确的理解,可以增强公众对中央银行的信任,提高货币政策的可信性。

(四)普及公共金融教育

普及金融教育既是中央银行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中央银行自身建设的需要。现代中央银行承担着保持币值稳定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职责,其职责的有效履行与公众金融素养的提升密切相关。通过实施公共金融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金融素养,对于个人充分享受现代金融提供的服务,对于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从某种意义讲,中央银行沟通的过程也是普及金融教育、提高公众金融素养的过程。中央银行面对着多元化的沟通对象,针对各种对象金融素养的现状,不同的信息需求,在沟通的过程中,中央银行应采取差异化的沟通策略,提高沟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沟通中提高公众的金融素养,在公众金融素养提高的过程中增强双向沟通的有效性。在如此良性循环的双向沟通中,货币政策实施的环境进一步优化,中央银行预期管理的效力不断增强,有利于货币政策有效性的提高。

三、中央银行沟通的基础理论

随着货币政策透明度制度的兴起,作为提高货币政策透明度工具的中央银行沟通,受到学界和业界的广泛关注。注重与公众和市场的沟通,不仅是货币政策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也与相关经济理论的发展密不可分。经济理论的发展深化了人们对中央银行沟通本质属性的认识。

(一)理性预期理论与中央银行的隐密性

20世纪70年代,Lucas(1972)、Sargent、Wallace(1975)等人在宏观经济领域掀起了一场理性预期革命[11-12]。此后,“理性预期”逐渐替代“适应性预期”成为刻画公众预期形成的主要分析范畴。“理性预期”在货币政策领域的运用得出了“政策无效性定理”,即认为任何预期到的货币政策对实际变量都没有影响,而只有意料之外的政策才是有效的。

作为“政策无效性定理”的派生产物,在一段时间内各国中央银行信奉的是“越不透明越有效”的货币政策观点,认为在制定及实施货币政策时应特别注意保持“隐秘性”,希望通过“出其不意”的政策来实现货币政策意图。在这一背景下,作为主动与经济主体交流信息的中央银行沟通被认为是降低货币政策有效性的不智之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得到各国中央银行的重视。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与货币政策透明度

经济人拥有完全信息,是传统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前提之一。现实生活中,市场主体不可能占有完全的市场信息。信息不对称会导致信息拥有方为获取自身更大的利益使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这种行为在理论上被称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在货币政策操作过程中,中央银行和公众所拥有的信息显然是不对称的。中央银行的机构特殊性,决定了其拥有天然的信息优势。中央银行在当前的经济运行状况、政策目标及工具、决策程序等方面都比公众更具有信息优势。这种信息不对称,对公众而言不仅造成了信息不确定性程度的加大,也间接增加了公众对相关信息进行搜寻的成本。

为了降低公众面临的不确定性,作为政策决策部门的中央银行应及时有效地披露信息,减少因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公众预测误差,使双方走向合作博弈,提高货币政策效率,改善社会福利。

(三)时间不一致性理论与货币政策可信性

Kydland、Prescott(1977)将博弈论引入宏观经济学,探讨了宏观经济政策的“时间不一致性”问题,深化了“规则和相机抉择”的讨论[13]。自从提出货币政策动态不一致性问题后,许多学者分析了约束中央银行实施相机抉择货币政策、降低通货膨胀偏差的种种办法。

实践表明,在促进货币政策透明度的提高、有效培育并保持中央银行的可信性等方面,中央银行与公众之间的良好沟通发挥着积极作用。比如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中央银行特别注重与公众的沟通,通过通货膨胀目标为货币政策实施提供了一个名义锚,使货币政策操作不能随意更改,以便公众更好地监督和评价中央银行的行为。定期通货膨胀预测,阐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意图,以便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实现通货膨胀目标的责任规定及政策绩效的社会评价,形成了对中央银行的有效约束,有利于降低时间不一致性,从而提高货币政策的可信性。

(四)新凯恩斯学派与预期管理

20世纪70年代出现了新凯恩斯学派。该学派接受了理性预期学派的理性预期假设,在理性预期的基础上,从价格粘性、交易成本和市场不完全等角度得出结论:预期到的货币政策对实际变量依然会产生实实在在的作用,而且这些作用可以持续,从而在有微观理论基础的前提下坚持了原凯恩斯主义的宏观经济政策有效性思想。

新凯恩斯革命进一步推动中央银行沟通朝着更加开放的方向发展。在新凯恩斯框架中,“价格粘性”的存在使得预期在决定经济变量未来走势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从而也强调了沟通对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的作用。只有系统性的、可预测的货币政策当局才能有效影响经济主体的预期形成机制,从而更有效地实现其最终目标。既然政策的效果取决于公众对该政策的预期,如果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图能够清晰准确地传导到公众那里,货币政策就会对公众的预期产生积极的影响。

20世纪80年代,各国央行纷纷将政策目标的重点转向控制通货膨胀,并开始注意提高政策的透明性。中央银行在实行反通货膨胀政策时,如果提高政策透明度,向公众告知实情,事先详细披露政策信息,那么预料中的货币政策则更有利于稳定经济,能以较低的代价达到降低通货膨胀的目的。如何通过有效的双向沟通,既为市场的未来政策路径预期提供指导,同时又不会造成公共信息对私人信息的挤出,是中央银行沟通过程中面临的重要挑战。

参考文献:

[1]Blinder, Ehrmann, Fratzscher, De Haan, Jansen.Central Bank Communication and Monetary Policy[M].A Survey of Theory and Evidence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2008.

[2]谢杰斌.中央银行沟通:理论与实践[D].厦门:厦门大学,2009.

[3]Winkler, B.Which kind of transparency.On the need for clarity in monetary-policy making[R]. ECB Working Paper,2000.

[4]Eijffinger,Geraats.How transparent are central banks[R].CEPR Discussion Paper,2002.

[5]Blinder.The Quiet Revolution: Central Banking Goes Modern[M].New Haven,CT:YaIe University Press,2004.

[6]Amato, Morris, munication and Monetary Policy[R].BIS working Paper,2003.

[7]Ehrmann,munication and decision-making by central bank committees: different strategies, same effectiveness[R].ECB working paper,2005.

[8]Geraats, P. Central Bank Transparency[J]. Economic Journal,2002(112).

[9]Blinder.Central Banking in Theory and Practice. Cambridge MA: MIT Press[R].1998.

[10] Woodford.Monetary Policy in the information economy, In Economic Policy for the Information Economy[M].Kansas City:Federal Reserve Bank of Kansas City,2001.

[11]Lucas.Expectations and the Neutrality of Money[J]. 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1972.4(2): 103-124.

[12]Sargent and Wallace.Rational Expectations, the Optimal Monetary Instrument,and the Optimal Money Supply Rule[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75(83): 241-254.

中央银行学论文范文3

关键词: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教育背景;职业背景;通货膨胀;货币政策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类型:A文章编号:1001-6260(2008)02-0085-08

一、导言:文献综述与评论

通货膨胀是如何产生的?从成因上分析有凯恩斯主义者强调的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cost-push)、货币主义者强调的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demandpull)、供求混合推进的通货膨胀以及结构性通货膨胀(structure inflation)。货币政策规则与相机抉择论战中,规则论者强调通货膨胀的可控性,认为因为短期菲力普斯曲线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而通货膨胀在任何时候都是一种货币现象,在货币供给外生性情况下,央行有控制货币供给的能力,由于动态不一致(dynamic inconsistency theory)以及政治经济周期的作用(the political business cycle),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有制造通货膨胀、增加就业和产出的动机,因此建议实施货币政策规则。Rogoff(1985)提出将货币政策委托给既有相机抉择又有灵活性的保守的中央银行家,则事后通货膨胀可以下降。其逻辑关系是在央行独立性、浮动汇率制度背景下,保守银行家决定货币供给,其偏好与通货膨胀有一定的相关性。但是保守中央银行家(中国为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偏好,或者说通货膨胀偏差(inflation bias)如何决定?理论上影响偏好的因素很多,比如公众态度(Maier and Knaap,2003;Maier andBezoen,2004)、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来自银行、保险、政府等,代表不同的利益群体)、对于通货膨胀与产出缺口给与的权重(中国货币政策目标是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对两者权重不是很明确)、政府偏好对保守中央银行家的影响程度,以及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自身的教育与职业背景等(Belden,1989)。国内外学者从宏观经济角度对通货膨胀已经做出了大量研究,而本研究从微观的角度分析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教育与职业背景对通货膨胀的影响,理论基础是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早期所受的教育影响了他们对于通货膨胀危害性的理解和认识,且后天的干中学效应(Learningbydoing)没有改变其对通货膨胀的理解。劳动经济学文献显示,个人教育和职业背景在个人提升过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Gildea, 1990;Havrilesky,1990)。而职业背景不仅加深了他们及其所在行业对通货膨胀的理解和认识(如房地产等行业明显喜好通货膨胀),更主要的是他们代表了一定利益集团的利益。

国外学者最早研究教育、职业背景与通货膨胀关系的是Belden(1989),他发现,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以投票决定经济政策时,委员的教育和职业背景、目前经济所处的状态等对投票有决定作用。Gildea(1990)、Havrilesky(1991)和Chappell(1995)研究了教育、职业背景和通货膨胀率的关系。Ghlmann和Vaubel(2007)分析11个国家和欧盟1973―1998年的数据,发现:在央行独立、浮动汇率下从最长职业背景考虑,在5%的置信水平内,保险公司背景和中央银行背景委员比政治家有更低的通货膨胀倾向。如果在央行独立、浮动汇率下从所有职业背景考虑,在10%的置信水平内非中央部委部门公务员背景的委员,在5%的置信水平内中央部门背景的委员、银行背景委员和保险公司背景委员,都有负的通货膨胀倾向;在1%置信水平内,中央银行背景的委员也有负的通货膨胀偏好。中央银行背景委员比政治家有低的通货膨胀倾向。在综合考虑了教育背景、最长和所有职业背景、央行独立性与不具有独立性、浮动汇率与固定汇率制度后,他们发现工会领导人和政治家有通货膨胀倾向,相反,来自保险公司和政府部门的委员比政治家有更低的通货膨胀倾向,尤其是在央行工作的经济学家比一般经济学家有更低的通货膨胀倾向。在央行独立、浮动汇率下,法学专业背景的委员比经济学专业背景的委员有更高的通货膨胀倾向。研究支持了政治经济周期理论。但中国有管理的浮动汇率体制下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教育、职业背景与通货膨胀存在什么关系,国内尚没有学者对此进行过研究,这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其余部分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对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教育、职业背景与通货膨胀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第三部分从国际比较视角研究中国与他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职业、教育背景分布特点;最后给出简要的政策结论。

二、中国实证分析

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教育背景划分为经济学、工商管理学、法学、工程学和其它,委员有跨学科学位时本文仅考虑最高学位的教育背景(样本中仅2个人存在这种情况)。考虑中国具体现实,且结合国外文献(Gildea, 1990;Havrilesky, 1990),职业背景有两种不同的划分:一是只考虑此人任命为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之前最长的职业背景;二是考虑到样本中此人所有的职业背景,且分别赋予相同权重。职业划分为:银行家、保险公司管理者、经济学者、地方政府官员、中央部委官员、企业管理者、农民、中央银行官员。由于中国1997年才开始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调整也不是很频繁,样本选区从1997―2006年,样本区间比较短。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委员的教育、职业背景资料来自新华社播发的个人简历。样本区间以自然年为单位,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组成年内有调整的以中国人民银行年底公布为准。

1.描述性分析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第5条规定,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由以下人员构成: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2人、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1人、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1人、 财政部副部长1人、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行长2人、金融专家1人;第6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为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当然委员。条例规定货币政策委员会由11人组成,但是2000年开始由12人组成,2001年增加为14人,2002年增加到15人,此后一直稳定在14人。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数从1997年到2006年分别是:11、11、11、12、14、15、14、14、14、14。2003年6月,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体系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加强了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主要变化有:增加国务院分管金融业务工作的副秘书长为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增加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单位;为更全面、充分反映银行业对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意见,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代替原来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作为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单位。据认为调整后的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更具广泛性和代表性,从而有利于发挥其货币政策咨询议事作用,有利于货币政策同其它宏观经济政策之间的协调,有利于充分反映社会各方面对货币政策制定的意见。

表1是1997―2006年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教育背景、所有任职与最长任职、年通货膨胀率、年经济增长率、年失业率分布表。从表1可以看出,历年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学历结构中经济学占绝对优势,为56%,各年总体稳定在7人左右,工科背景一直稳定在2人,占15%左右,再次是管理学与法学背景的委员。经济学背景占绝对优势是因为经济学教育的学生毕业后大体从事经济金融工作,其教育背景和职业背景相关系数很大,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按规定多由经济金融部门人员组成。从最长任职经历来看,中央部委、银行和央行占前三位。一个显著变化就是:2001年以前,曾长期任职于银行的官员比例很大,36%左右,但是2001年后,有银行经历的官员只占不到10%;相反,中央部委背景的比例从2000年的不到20%迅速上升到2006年的57%。增加中央各部委背景的委员可以使我国货币政策调控体现更多宏观经济部门对通货膨胀的反馈,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央行工作背景的官员所占比例从1997年最初设立时候的19%,提高到2002年的36%,最近几年稳定在20%左右。中央部委和央行背景的委员合计占77%。所有职业背景看,中央部委、地方政府和银行管理者居前3位。但是从发展趋势上看,中央部委工作背景的人员比例逐年提高,地方政府工作背景的委员各年基本稳定,银行管理者工作背景的人员逐年下降。所有职业背景和最长职业背景人员变化趋势反映了中国货币政策执行的特点、中国体制的特点以及中国官员的提拔方式,即看重地方工作经验,同时更加注重把握全局工作的能力。

2. 统计分析

Ghlmann和Vaubel(2007)认为,估计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偏好对通货膨胀的影响要区分中央银行是否具有独立性、汇率制度是浮动汇率制度还是固定汇率制度,央行有很强的独立性、实行浮动汇率制度的国家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的偏好更容易体现在通货膨胀上。他们还认为,即使货币政策缺乏独立性,货币政策委会委员也有能力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背景对政府提出建议,其对通货膨胀也是有影响的。他们在固定汇率、央行非独立性下对教育背景和最长职业背景的研究表明,在1%置信水平内,法学教育背景人员有正的通货膨胀偏好;在5%置信水平内,地方政府公务员职业背景和银行背景人员有负的通货膨胀偏好。

本文的模型如下:

一些文献认为货币政策影响通货膨胀的滞后期为2~3年(Batini,2000)。Gerlach 和Svensson (2003)认为欧元区为9个月滞后期。王志强(2000)利用1990―1997年的月度数据,证明货币供应量对GDP时滞为4个月,对物价时滞为8个月。卞志村(2004)利用1995年1月―2003年3月的月度数据证明狭义货币供应量和利率对GDP滞后时间为7个月和8个月,对CPI滞后时间为3个月和6个月。由于《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规定:“货币政策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在每季度的第1个月份中旬召开例会。如果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或者1/3以上委员联名,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因此,正常情况下,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每年至少有4次会议,经济政策至少有4次调整的可能,考虑到我国货币政策几个月的时滞,认为在1年研究的样本期内可以不考虑时滞问题。

本文分别讨论教育背景、职业背景(最长)、职业背景(各种职业背景)以及其组合对通货膨胀的影响。由于样本区间较小,教育背景与最长职业背景的组合、教育背景与所有职业背景的组合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本文不予考虑。

从表2可以看出,法学、工科和经济学教育背景对通货膨胀率在5%置信水平下存在显著影响,经济学的影响为0.81,法学为1.1,工科影响为2.2,文学和管理学背景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不显著。回归结果告诉我们,虽然总体上这3个学科都有正的通货膨胀偏好,但是相比较而言,经济学背景的委员有更低的通货膨胀偏好,而工科背景的委员则有相对较高的通货膨胀偏好,法学背景居其中。这也许是因为偏向文科的委员对通货膨胀有更深刻的学理上的理解。

职业背景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的回归结果显示,最长职业背景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中,各变量影响都不显著,即使考虑了经济增长因素后,结果仍然不显著。所有任职背景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回归不显著,但是若增加经济增长率变量后则结果显示,经济增长率变量和中央部委职业背景在5%的置信水平下显著,经济增长率的系数为2.2,中央部委背景变量的系数为-0.44,这表明通货膨胀率对经济增长率有促进作用,1%的通货膨胀率导致经济增长率提高2.2%,这也与基本经济理论符合,即短期菲利普斯曲线存在。中央部委背景的委员有明显的通货膨胀厌恶,这可能与他们对1989年和1994年两位数的通货膨胀的危害记忆犹新,也体现了我国经济改革过程中宏观经济政策更加重视通货膨胀而不是失业的理念。这也与Ghlmann和Vaubel(2007)的研究结论一致。

注:**表示在5%的置信水平下显著。

回归结果显示,考虑了经济增长率后教育背景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货币政策委员会所有任职背景在不考虑经济增长率情况下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以及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最长任职背景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都不显著。由于篇幅的原因,本文不再列出这些结果。为什么影响不显著呢?Cukierman(1994)研究认为,发展中国家央行独立性与通货膨胀和经济增长都不相关,因此在央行独立性假定下的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教育职业背景与通货膨胀就更不相关了。

还有可能是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使得货币内生性增强。据统计,中国外汇占款占基础货币的比例已经从1997年的41.3%上升到2006年的108.5%。外汇占款占基础货币比例的增加导致货币供给内生性增强,货币政策独立性丧失。中国外汇占款与基础货币见表3。

分析表明,虽然中国央行独立性较差,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职业背景(最长任职经历)对通货膨胀没有显著作用,但是从表5可以看出中国的通货膨胀率并不比央行独立性强的国家高。原因可能在于中国不存在诺德豪斯所谓的政治经济周期,央行没有利用相机抉择政策制造通货膨胀促进就业的动力。Fuhrer(1997)认为通过汇率安排将本国货币钉住价格稳定国家的货币可以成功地稳定通货膨胀。Mckinnon (2005) 也认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中国通过钉住美元成功稳定了通货膨胀。

三、国际比较分析

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最长任职背景与通货膨胀统计检验不显著,这是由于中国不具备上述分析的一些前提条件。但是正如Rogoff(1985)所说,职业、教育背景对个人的通货膨胀偏好形成是有影响的,理论上与通货膨胀是存在一定相关性的。为此,本文认为进一步的国际比较研究很有必要,尤其是与西方大国中通货膨胀率比较低、宏观经济稳定国家的比较研究。对比中国与美国等12个国家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的教育背景,表4表明总体上经济学背景在各国货币政策委员会中都占最大的比例,其次是法学。在低通货膨胀国家如德国、比利时和瑞士都是经济学教育背景占第一位,法学占第二位,管理学占第三位。在中国、工程专业占第二位,这在各国中是比较独特的。而法国、英国等大国都是法学专业背景占第二位。

从表5可以看出,总体上看、大国来自企业的比较多,货币政策操作可以更好地反映和听取企业意见,而我国来自企业的委员相对较少;小国倾向于央行官员,与国家经济单一、规模较小有一定关系。在低通货膨胀国家,如德国、比利时和瑞士,任职最长职业背景包括:地方政府、央行和企业等。我国为中央部委、银行和央行。美国情况比较特殊,侧重专家学者,法国、德国侧重于企业。中国侧重于中央部委,也反映了中国央行接受政府领导,统一贯彻执行政府经济政策的经济理念。从趋势上看,西方国家中央银行和银行背景的官员比例下降,而企业家、政治家和经济学者所占比例增加。而中国如表1所示,中央部委背景的委员比例显著提高,央行背景的官员所占比例也显著提高。

表6为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所有任职情况。小国如比利时,丹麦、荷兰和瑞士有央行背景的人员占有绝大部分的比例,这与表5是一致的。大国如德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央行背景的人员都占很大比例,法国中央政府、央行、地方政府背景和经济学者所占比例也是较大的,美国来自经济学者、银行、央行与地方政府背景的人员占前四位,中国依次是中央政府背景、地方政府背景、银行背景和央行背景。因此从国际比较看,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职业背景与西方大国分布基本一致,唯一区别是经济学家和企业背景委员所占比例偏少。

四、结论

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是劳动经济学理论,即在不考虑外界因素,或者外界因素干扰较小情况下,个人主要依靠自己所受教育和工作经验做出决策。研究表明,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教育背景中工科、法学、经济学与通货膨胀存在明显的正相关性,且工科有最高的通货膨胀倾向,其次是法学,最低是经济学。本文研究同时发现,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最长任职职业背景与通货膨胀关系不显著,即使考虑了经济增长率后仍然如此。所有任职职业背景与通货膨胀率关系中,中央部委工作背景与通货膨胀率显著负相关。

通过与西方国家的比较研究发现,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职业背景、教育背景与西方大国有很强的相似性,即委员职业经历结构广泛,既有地方背景,也有中央、企业和银行背景,体现了大国货币政策的特点。

本文还发现,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经济学者背景和企业背景的委员比例偏少,这不利于我国货币政策委员会广泛听取不同专家的意见,因为经济学家对经济形势的看法往往分歧较大。现有委员组成中没有企业代表,由于我国是“世界工厂”,工业产值占我国GDP很大比例,因此货币政策不能不广泛听取企业的意见。

最后,一个新的趋势是,近年来,我国具有中央部委和央行职业背景的人的比例显著提高。这是我国最近比较突出的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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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Inflation and the Educational and Occupational Background of Monetary Policy Commission Members

LI Yongning WU Lianda

(School of Finance,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2.PostGraduate School,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Dalian 116025)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inflation and educational and occupational background of the monetary policy commission members and gets the conclusion that there exists strong positive relations between the inflation rate and the members with law, economic, engineering background, but exists negative relations between civil servant and the inflation rate.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shows the same relationships between educational and occupational background and inflation in structure, but the members with economic and businessman background in foreign countries take up little percentage. Recently, members with civil servant background increase greatly in China.

中央银行学论文范文4

关键词:中央银行;分支机构;美国联邦储备银行;欧元区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区域代表处

中图分类号:F830.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8)02-0060-05

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对于有效地推行货币政策,实现宏观经济管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国中央银行普遍重视分支机构的设置。由于中国是一个地域广阔、经济总量较大的国家,而且在中央银行体制改革方面一直重视英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因此,本文主要以美联储、欧洲中央银行和英格兰银行为考察对象,研究中央银行分支机构设置方面可资借鉴的成功理念。

一、设立方式

以英国、美国和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中央银行的形成都经过了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是经济发展逐步演进的必然结果。它们在分支机构设立过程中体现出来的特点主要有两个方面:

1.分支机构的设立都经过较为充足的论证

(1)美国联邦储备体系(FED)。由于美国历来崇尚自由竞争,公众对任何形式的中央集权体制安排一直抱有怀疑和敌对的态度,所以,在英国中央银行制度确立之后的近半个世纪,美国仍没有自己的中央银行。直到1907年美国爆发银行危机才最终促使公众确信,只有建立中央银行才能保证金融的稳定。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结构是精心设计的结果。在决定建立中央银行之前,国会的货币委员会专门赴欧洲考察不同类型的中央银行体制安排,美国国内也对建立中央的各种原则和方案开展了广泛的讨论。最初在议会上提出的方案主要内容是成立统一的全国储备协会,实行总分行的组织结构。但是,来自西部和南部的立法者坚持中央银行权利的分散化结构。一些代表平民党人的国会成员建议建立50个或更多有自治权利的地区联邦储备银行,因为金融状况的地区差异要求在国家的不同地区使用不同的金融政策[1]。最终在各方利益折衷平衡的基础上形成了建立若干地区联邦储备银行和联邦储备委员会的设想,并通过1913年的《联邦储备法案》得以确立。此后,国会成立了组织委员会,在全国各地及各行业部门广泛征询意见,对7 417家国民银行和16 000余家州银行进行问卷调查,并举行大量的听证会。然后,组织委员会下属的预备委员会对这些情况进行了整理和评估,在考虑业务、交通、地区资本及其它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4套可供选择的方案。组织委员会最终通过投票确定了12个区域及其地区储备银行的所在城市,并于1914年4月公布了地区储备银行的组建方案,经过咨询及细微调整后,联邦储备体系于1914年年中正式运转。

(2)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注:这里主要指欧洲中央银行和欧元区各国中央银行所组成的中央银行体系,也即所谓的“欧元体系”(Eurosystem)。)(ESCB)。虽然ESCB与FED在体制结构上有相似之处,但形成过程截然不同。FED的各级机构是作为一个整体诞生的,而ESCB中相当于“分支机构”的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历史都比较悠久,相当于“总行”的欧洲中央银行则是一个新生儿。当然,欧洲中央银行的设立也经过了漫长的研究和论证。欧共体建立后不久,即着手通过经济手段推动政治一体化的进程。早在1971年,欧共体委员会就通过了《维尔纳计划》(Warner Plan),准备建立超国家的财政、货币决策机构,并预计在1980年建立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只是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和国际金融秩序的混乱,《维尔纳计划》才被迫搁浅。在启动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EMU)之前,欧洲各国都进行了大量相关的研究。例如,1988年6月欧共体成立了由有关专家组成的经济与货币联盟委员会(即德洛尔委员会),并于次年提交《德洛尔报告》(Delors Report)。该报告提出的分三个步骤来实现欧洲货币联盟的构想,可以说是1991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和后来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的蓝本。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1998年欧洲中央银行正式成立。

(3)英格兰银行。早在1826―1828年,英格兰银行为处理各地区发钞银行无法顺利发送钞票的问题,开始设立第一家分行。到1994年为止,在5个中心经济城市,即伯明翰、曼彻斯特、利兹、纽卡斯尔、布里斯托尔设有分行,分行之下设有4个代表处,负责地区性事务。1994年英格兰银行对组织结构进行大幅调整,关闭各地分行,纷纷改设为区域代表处(Regional Agencies),并正式开始按月向货币政策委员会(MPC)简报经济动向与市场资讯。1995―1996年在重新检讨英格兰银行的区域范围后,该行决定关闭5家分行,全部改为区域代表处。此外,还在大伦敦地区、威尔士和中东部地区设置区域代表处。到2000年,部分区域代表处虽经合并或新设,但随着北爱尔兰自治区代表处的设立,英格兰银行在全国已有12家区域代表处[2]。

2.分支机构设置大都依据经济区划

美国联邦储备区的划分反映了1913年美国的地理和经济特征。在那以后,这种地区划分只发生过微小的变化。由于FED的体制框架是事先精心设计的结果,起初各联邦储备区的经济规模基本都为全国GDP的1/12,至今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仍比较均衡。此外,还有25个分支机构,从联邦储备区的地理分布中可以看出,分支机构的设置明显依据联邦储备区管辖范围的大小,在那些地域面积较大的储备区分支机构较多。与此相反,欧元区内多数国家的经济总量较小,而三个最大的国家(德国、法国和意大利) 则占欧元区GDP总额的70%以上(见表1)。

英格兰银行区域代表处的管辖范围划分,主要依据经济地理状况和官方行政区划,并考虑各区域在全国GDP中所占的比率(见表1)。至于代表处的办公处所则分布于全国主要城市或商业中心。

二、组织定位

根据中央银行组织结构的划分,英格兰银行属于一元式体制,而美国和欧元区则属于二元式体制,与此相适应,其分支机构在组织定位上也分为两种类型:隶属于总行的派出机构和有一定决策权的地方性机构。

1.隶属于总行的派出机构

一元式中央银行体制下,分支机构是总行的派出机构,只能完成总行交给的任务,因此其组织结构相对简单。英格兰银行区域代表处隶属于英格兰银行货币分析统计局,其机构及人员设置相当精简,通常一家区域代表处配置1位代表,1―2位副代表,以及1―3位职员,其总人数最多不超过6人。

2.有一定决策权的地方性机构

作为二元式中央银行体制的典型代表,美国12家联邦储备银行技术上归会员商业银行“所有”。会员银行按照其资本的一个固定比例认购它们所在地区的联邦储备银行的股票,拥有获取红利和选举地区联储董事会成员的权利。但这种所有权并不像私人所有权那样包括财产所有权,而且这一股份不能转让。由于12家储备银行是私有的公司实体而非政府机构,它们总体上要接受联储委员会的广泛监督,但其日常进行的中央银行业务活动基本独立,不受联储委员会的干预。联邦储备法案规定储备银行董事拥有制定本地区贴现率的权力,并有权决定或者界定合格票据的性质,而联邦储备委员会对它认为与国家经济需要不符的任何利率变动都有否决权。事实上,联储委员会与作为其分行的12家储备银行同属一个国家,在制定货币政策时,有5名联邦储备银行的行长参加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投票,其决策结果基本能够适应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因此,在货币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各储备银行与联储之间的矛盾相对较小,货币政策的贯彻实施相对比较容易。近几年,储备银行董事制定贴现率的权力已经变得名存实亡[3]。

与美国不同,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地区性机构就是成员国原来各自的中央银行。它们在组织结构上原本就存在差异,例如德国中央银行曾是典型的二元式体制,按经济区划设立的9个州中央银行设有理事会和咨询委员会,州中央银行在处理与本州有关的事务时,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而其它成员国的中央银行基本上都是一元式。目前加入欧元区的12国中央银行作为欧洲中央银行的分行,其管辖范围并不是根据经济区域或经济发展状况划定的,而是从属于12个独立的国家,欧洲中央银行则是一个超越国家的机构。尽管按照《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要求,12个成员国中央银行作为欧洲中央银行的分行要贯彻执行欧洲中央银行统一的货币政策,包括利率和汇率政策,以及按照欧洲中央银行的指令管理外汇储备。但由于各国在经济周期和金融体制方面的差异仍很明显,因此,实施统一的货币政策并非易事。

三、功能与角色

由于法律赋予的权力和地位的不同,中央银行分支机构的功能和角色也有差异,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们在众多经济体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一方面,地方中央银行的行长们把真实的市场信息和分析上的多样性带到了货币政策委员会;另一方面,通过向公众解释中央银行政策目标和策略,有助于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

1.分支机构大都在货币政策决策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在二元式中央银行体制下,分支机构代表通常直接参与货币政策决策。如美国12家联储银行行长都参加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OMC)的讨论,从而能够使各地区的情况在所有与会者中间进行广泛的交流。尽管在决定货币政策时,只有作为委员会成员的5名联储行行长才可以就政策决议投票,与联储委员会成员相比占少数,但FOMC在最终决定货币政策时能够很好地考虑到各地的实际情况。Meade and Sheets(2002)的一项实证研究证明,美国货币政策确实反映了各地区经济情况的影响[4]。而欧元区各国中央银行行长都是欧洲中央银行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并且占据了大多数,由于他们依据各国法律任命,因此更能够表达和辩论多样性的政策观点。中央银行总部的官员们往往依靠总体经济数据来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更关注于货币区总体的经济情况,而中央银行对经济的特殊责任又要求他们必须与实际经济部门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样就容易忽视各地经济实际发展的情况,给人造成故意疏远公众的印象,并难以获得人们的广泛支持。地区性中央银行正好可以弥补这方面的缺陷,使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等决策更为科学有效。如果在委员会成员间的讨论没有不同点,就会使市场丧失有效信息,也会使公众在理解货币政策上处于永久的劣势。

相比之下,一元式中央银行体制中的分支机构通常并没有直接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其依然可以有效地发挥辅助决策的作用。英格兰银行区域代表处在历史上主要扮演经济研究和参考的角色,随着英格兰银行1997年取得独立性,其在制定货币政策过程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12家区域代表处中的4位代表与3位副代表出席每个月MPC会前会,这4位代表中有3位是固定来自英格兰北部、中部和南部地区的区域代表,另由苏格兰、威尔士及北爱尔兰三家区域代表处推举一位代表。每次参加会议的4位代表中有2位代表全国的区域代表处向MPC作简要报告,其中一位负责特殊议题报告,另一位负责最新商业情况报告。

2.中央银行分支机构普遍重视研究工作

美国各联邦储备银行的研究部门平均由15名左右的经济学家组成(纽约联储银行的研究部门是其它联储行的2倍)。各储备银行雇佣国内一流的经济学家运用最新的分析方法研究宏观经济和金融政策。在FOMC会议前,各联储研究人员将为行长出席会议进行准备,他们对经济问题的分析主要包含在两份文件中,即主要研究国内外当前及未来经济走势的《绿书》和提供相关政策建议的《蓝书》。各联邦储备银行的研究还具有专业化分工的特点。例如,从理论专长来看,克利夫兰、圣路易斯、明尼阿波利斯和里士满联储的研究带有货币主义和理性预期学派的色彩,理论研究程度较深,芝加哥和堪萨斯城联储的研究更多地关注地区性事务,纽约、旧金山和达拉斯联储专长于国际问题的研究,而支付体系和金融市场则是亚特兰大和纽约联储的专门研究领域。从各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来看,纽约联储致力于跟踪金融市场的情况,芝加哥联储则跟踪日用品市场及重工业,达拉斯联储银行重点跟踪石油产业及墨西哥的经济发展等等[5]。一方面,中央银行体系内各大区行的研究有助于制定审慎全面的货币政策,这对于日益复杂的现代经济意义非常重大。而且,研究各自地区实际经济情况对于金融稳定也有特别的价值,因为一旦发生金融危机,中央银行就能够迅速清楚地知道实际经济部门的问题所在;另一方面,各具特色的研究也促进了各大区行之间的竞争,有利于产生具有创新性的理论和政策,并有助于中央银行体系的完善。

欧元区各国中央银行对本国经济研究的意义也在于此。欧元区各国中央银行的研究力量要比各联邦储备银行强大,因为他们很大一部分人原先就负责各自国内货币政策的研究(见表2)。

另外,为了顺利实施欧元体系的某些政策,欧洲中央银行还成立了13个专门的委员会负责货币政策、金融市场政策和支付体系政策等研究,其成员主要由各国中央银行的研究人员组成。与联邦储备银行一样,各国中央银行的研究人员在理事会讨论货币政策之前,都为本国行长准备相关的材料。尽管欧洲各国中央银行间的研究还没有联储那样的专业分工,其各自的研究领域十分广泛且存在着交叉和重复,但专业化分工的趋势已经开始显现。例如,意大利、芬兰、荷兰和西班牙等国的中央银行专门研究包括宏观经济模型、货币传导机制和分析模型等在内的各种经济模型,荷兰中央银行是第一个运用完整的欧洲经济模型进行经济分析的中央银行[6],包括荷兰中央银行在内的少数几家中央银行还定期公布对经济走势的预测分析及相关的经济数据。

英格兰银行区域代表处的研究工作也独具特色。这些代表处的主要工作就是通过直接登门拜访(最主要的方式)、电话访查、问卷调查以及研讨会的方式对所在区域的企业进行抽样访查。访查的对象覆盖面广,包括制造业、农林渔牧业、矿业、水电瓦斯、交通运输业、旅游业、金融服务业和大众服务业等,并以前一年各业别占GDP的比重决定当年的访查企业样本。全国12家区域代表处每年平均查访的企业多达8 000家左右。而且,为了在MPC会前会中报告最新经济动向与企业信息,代表处大多会在一个月内作最短期的调查。由于区域代表处隶属于英格兰银行货币分析与统计局,其汇集的数据资料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直接传入总行的资料库。货币分析与统计局在综合各区域代表处的报告以后,即可提供完整、均衡的总体经济分析报告。这样,总行就能够在官方统计资料之前及时获得所需的经济信息,并且也可以用各代表处的访查结果(第一手资料)验证官方的统计资料,这种制度保证了英格兰银行能够占有信息优势,对于正确制定货币政策相当重要。

3.分支机构在加强中央银行透明度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美国12家联邦储备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职责之一是:向本地区会员银行和广大公众提供有关货币政策、经济状况、金融部门的发展及其它信息的资讯。所有的联邦储备银行都出版定期性刊物、新闻信件以及统计刊物等。每次FOMC会议结束后,各联邦储备银行还要向本地区公众传达美联储的决策情况,对公众进行经济教育,甚至还向学校的师生解释当前的货币政策。

与美联储相比,欧洲中央银行目前的透明度状况遭到许多学者的质疑,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欧洲中央银行无须定期向欧洲议会汇报情况,也无须公布讨论的会议记录以及对某一项措施的投票率等。由于法律规定的透明度要求不高,欧洲中央银行为了向公众证明自身的透明度在不断提高,近来不仅披露比法律要求更详尽的相关信息,还加快了公开披露的频率,变季报为月报,以欧共体11种官方语言出版,刊载理事会对经济形势的评价和对物价发展展望的具体细节。

英格兰银行区域代表处在访查企业的同时也负责向访查对象解释货币政策措施,让企业充分了解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意图,使其与中央银行在低通货膨胀目标上达成共识。有时,区域代表处也会安排MPC委员直接与受访企业接触,直接听取他们对货币政策的建议。可见,区域代表处的重要作用在于建立起了一种双向沟通的机制。此外,英格兰银行将区域代表处的访查结果剔除机密资料后刊载于英格兰银行季报以及各季度的通货膨胀报告。这些做法有效地提高了货币政策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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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on Setup of Central Bank Branches

LIU Li-wei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nonomics,Dalian Liaoning 116025,China)

中央银行学论文范文5

[关键词] 关键词:中央银行、独立性、货币政策目标、货币经济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具有不依附于政府的独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法定权力和职责。从中央银行产生至今,关于其独立性法定地位必要性的争论从未停止。在这种情况下,从理论上深入探讨中央银行独立性法定地位的根源,这对于正确处理我国人民银行与政府的关系,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和持续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央银行独立性法定地位的经济根源

市场经济的协调、稳定和发展需要独立的、权威的货币供给的调节者。这是赋于中央银行独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法定地位和经济根源。

马克思主义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出发,认为法的理不在自身,而在法外,法的根和因潜藏于社会实践和社会关系之中。马克思说:“法的关系正象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1]当代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也表明,一方面包括法律制度在内的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制度是土地、劳动和资本这些生产要素得以发挥功能的决定性因素,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必须有制度支持;另一方面,制度如何才能起到抑制作用,怎样的法律才能促进经济发展,这一问题的答案,又只能到经济生活中去寻找。这些为我们分析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提供了方法论的指导。

现代市场经济是货币经济,经济运行实践上表现为以货币收支为核心的运作过程,货币供应量与货币必要量之间的平衡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然而,正如19世纪的英国经济学家兼金融撰稿人沃尔特。白芝浩所言:“货币是不会自行调节的。”[2]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并非万能,原因就在于:个人的理性行为并不能导致社会的理性结果。例如,当经济前景出现不妙征兆时,投资者抛售证券,减少投资是个人的合理行为;消费者减少消费、节约开支也是合理反应。但人人这样做的结果则会真的导致一场使人人遭殃的经济衰退。同样,当发生通货膨胀时,理性的个人不会缩减开支以降低通货膨胀率,他们常常以投资品价格上涨、本币贬值、成本上升为理由要求更多的贷款,同时反对上调利率,以补偿通货膨胀损失和风险,这种“理性的无知”只能导致更严重的通货膨胀。针对这种“合成谬误”,曼瑟。奥尔森的经济学第二定律正确地指出,只有借助于“引导之手”或适当的制度安排,才能实现有效的集体结果。那么,独立的中央银行便是实现货币供应量与货币必要量之间动态平衡这一理性结果的一种制度安排。只有这种制度安排,才能有效排除企业、地方政府乃至中央政府某些部门常常出现的“理性无知”的干扰,按照货币经济运行的内在规律调节货币供应量以适应货币必要量,校正社会总需求与总供应的失衡,实现稳定货币,保证货币经济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社会理性结果。

二、中央银行独立性法定地位的政治根源

政府经济行为目标由于种种原因发生货币政策目标的错位,以及由此引起的约束政府不当经济决策的需要,是赋予中央银行独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法定地位的政治根源。

货币政策目标即中央银行采取调节和控制措施所应达到的目的,它有终极目标与中介目标之别。从各国立法规定及其实践来看,货币政策终级目标的法定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单一法定目标模式,如《德意志联邦银行法》规定德意志联邦银行的任务是稳定货币。二是多重法定目标模式,例如1946年和1979年的《英格兰银行法》将稳定物价、充分就业、实际收入的合理增长率和国际收支平衡作为四项货币政策目标。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3条的规定,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是稳定币值和经济增长。但不管哪种模式,各国都将“稳定币值”作为货币政策唯一目标或首要目标。

政府经济行为目标与货币政策一致性,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基本假设基础上的,即由公众选举产生的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其行为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是一致的,因而与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的货币政策目标也自然是吻合的。从理论上讲,这一假设并不违背逻辑,然而现实并非如此简单。政府不是一个超脱于现实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的万能神灵之手,它是由各个机构组成,而各个机构又是由各层官员组成的,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政府官员都具有自己的行为目标,而这些目标并非自然而然地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划等号,当然也就不可能自然而然地与货币政策目标之间划等号了。20世纪60年代由斯蒂格勒和布坎南等人发展起来的政府管制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把政府也视为“经济人”,认为政府只不过是一种人类组织,在政府机构里供职的人和其他人没有什么差别,直接动机都是在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要说有差别的话,只是政府公职人员的个人效用最大化(如更少的参与费用、更高的职位、更大的权力以及由此而派生的物质利益、更高的威信和职业成就感等)是在“政治市场”上实现的,而经济当事人的个人效用最大化则是在交易市场上实现的。[3]作为“经济人”的政府,其行为目标之一是实现预算最大化:因为预算的增加就可以有更多的支配权力,就可以控制更多的领域,并由此带来政府地位的巩固和加强,政府官员收入、地位的提高。这一行为目标与货币政策目标显然存在矛盾和冲突。作为“经济人”的政府,另一个行为目标是争取选票,获取连任,即保持执政地位不变。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政府往往会采取满足选民短期利益的策略,从而牺牲货币政策。正如美国公共选择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谬勒所指出的:政府“有一个目标函数,包括竞选连任获胜概率……,为了达到这些目标,执政党利用了其作为某些迫切需要的公共产品(例如国家、警察、消防、公路)的垄断供给者的地位”。“这种短视症加上政府为赢得下一次选举的竞选目标会导致一种最优的政府策略,即在取得选举胜利后的一段政治上安全时期内提高失业水平从而降低通货膨胀,然后再降低失业以迎接新的选举,而后者又隐伏着新的通货膨胀。”[4]这种情况下,如果中央银行不具有独立性,必须服从政府的指令,那么稳定币值的货币政策目标就会落空。

西方公共选择理论的“经济人”假设固然不能适用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政府,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行为的利他性仍与利己性并存,部分政府机构和人员可能会脱离公共利益而行事,再加上政府决策信息的不完全性及行为的急功近利性等原因,政府在某一时期所追求的主要行为目标与稳定货币的目标不一致是经常发生的。比如,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赶超战略和快速发展往往成为政府经济决策的中心议题和全社会的兴奋点,而人民银行又缺乏在经济政策上加以制衡的法定权力,结果经济失控和经济过热现象屡见不鲜,这一教训应当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

三、中央银行独立性法定地位的社会根源

随着现代社会公共需要范围、规模、质量的不断攀升,政府有主动采取通货膨胀政策的倾向,对此加以防范的需要,是赋予中央银行独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法定地位的社会根源。

中央银行能否抵制政府财政不合理的融资要求,是一国货币政策能否有效实施的关键。政府财政支出的责任应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限,然而,社会公共需要的外延是动态的、发展的,不是一层不变的。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从生产可能性边缘角度出发研究社会公共需要,得出了社会公共需要的范围、规模、质量有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而不断扩大的结论。[5]现实的社会生活也证实了这一点。比如,由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过渡和人口由农村向城市的集中,不仅需要扩大城市公共设施和公共事业规模,而且还使得象防止水、空气、环境污染,垃圾处理等方面也成为公共需要。又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化的进步,社会公平、公正观念被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接受。为了矫正财富分配不公和维护社会稳定,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成为现代社会的公共需要,而且社会保障项目和规模还呈不断扩大的趋势。

由于现代社会中公共需要范围和规模的扩大及质量的提高具有客观必然性,与此相适应,政府便有主动采取通货膨胀政策的倾向,为了刺激经济发展和维持庞大的政府开支,很有可能采取赤字财政政策。当赤字是以中央银行借款的方式弥补时,便导致财政赤字货币化和货币供应量增加。赤字财政的货币化使货币政策目标偏离轨道,但从短期来看政府可以从中直接受益。具体表现在:一是向中央银行借款直接增加了政府持有的通货量,政府可以此弥补其支出;二是通货膨胀引起单位货币购买力下降,并由此减少尚未偿还的国债的实际价值,变相取消或减轻了国家所欠公众的债务;三是企业和个人通货膨胀而增加了名义收入,纳税等级自动上开,政府因此而增加了税收收入。这些短期收效“就象‘酒瘾’一样很容易使人上瘾,特别是使政府上瘾”。主动争取通货膨胀政策来解决财政赤字问题,而忽视一旦变成高通货膨胀的严重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独立的中央银行,才能抵制政府财政透支和其他不合理的融资要求,并以稳定的货币政策时刻进行防范。从这一点来看可以说:“独立的货币当局唯一的目标就是防止政府求助于通货膨胀政策的必然倾向。”[6]

四、中央银行独立性法定地位的历史根源

认真总结历史经济教训的必然结论,是赋予中央银行独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法定地位的历史根源。

伟大哲人亚里士多德曾深刻指出,一个人时一切事物不论是对国家还是对别的什么,思考到它们最初成长和起源,就能对它们获得明确的概念。这就是人们通常所遵循的研究问题的科学方法,即历史的研究方法,因为现实往往是历史的必然。就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法定地位来说,其确立地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

从中央银行诞生至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中央银行一般不受政府的控制,拥有高度的独立性。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更多地体现在业务关系上,而不是隶属关系和被控制的关系。究其原因,一是当时处于自由竞争资本主义阶段,金融领域实行金本位制度,货币流通比较稳定,国内物价和外汇行市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自动调节且只在微小的幅度内波动。其二,自由放任的自由主义思想占主导地位,人们普遍认为货币只是经济的面纱,“看不见的手”可以自发地调节经济,对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性以及中央银行的作用还缺乏认识。其二,中央银行的实际职能还局限于维持银行券与黄金的自由兑换,其他职能因客观条件的限制尚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比如,虽然中央银行在当时已开始国库,充当政府的银行,但资本所有权大多不属于政府,而是私人银行。这样,由于中央银行还没有成为干预和调节经济的工具,所以也就不存在不独立的问题。

中央银行为政府所控制的状况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战时财政的需要,各交战国除英国以发行国库券筹措军费外,无不利用中央银行增发纸币以供军费开支,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实际上荡然无存。大战结束后,由于经济困难,一些国家继续利用战时获得的权利,以增发货币作为发展经济的捷径,结果却饱受通货膨胀的困扰。以最为严重的德国为例,1923年与战前的1913年相比,纸币发行量增加了2450亿倍,物价上涨了13800亿倍。[7]1923年至1924年上半年,钞票面值不断增大,最大的面额竟高达100万亿马克。整个经济陷入瘫痪状态。

事实证明,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十分必要。于是一战后,开始提倡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独立。这集中体现在1920年布鲁塞尔国际金融会议的决议中。该决议指出:“中央银行必须不受政府的压力,而应依循审慎的金融路线而行动。”1922年的热那亚国际金融会议,对上述宗旨予以同样的强调。这些本应成为战后中央银行制度建立的最重要的理论基础,但由于受30年代大危机的冲击和凯恩斯主义重财政政策经货币政策的影响,中央银行不仅无法独立于政府,还在长期内依附于财政。

1929—1933年资本主义金融大危机严重地破坏了西方经济,冲击了自由放任的经济思想,凯恩斯主义的勃兴为国家干预经济披上了合乎理性的外衣。凯恩斯指出,如果没有国家的干预,社会的有效需求就必然不足,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目标就不能实现,因此必须扩大政府职能,加强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在具体政策的适用上,他提出了膨胀性的财政政策和廉价的货币政策。即用赤字财政政策扩大政府开支,举债消费,以刺激需求;同时通过中央银行执行廉价的货币政策,增加货币供应量,增加社会的有效需求。上述理论经是20世纪70年代以前财税和金融调节的理论支柱,受其影响,西方各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长期依附于财政政策,中央银行因此渐失独立性,成为政府和财政的附庸。在这一时期,有不少国家通过立法,将中央银行收归国有,把中央银行置于政府的监控之下,按政府的意图制定或执行货币政策。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大潮中,联邦德国独树一帜,在深刻反省历史上灾难性通货膨胀的基础上,于1957年颁布了《德意志联邦银行法》,创立了独立性程度极高的中央银行-德意志联邦银行,代表了保持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呼声。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开始重新引起人们重视。这是因为,一来资本主义经济在经历了50年代和60年代的高速发展之后,进入滞涨阶段,经济衰退和通货膨胀局面并存,这一经济现实迫使人们必须对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进行反思;二来在经济思想上,凯恩斯的通货膨胀与失业不能同时存在的观点,在滞涨的现实中已没有市场,其解救经济危机的药方随之失灵。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思想重新抬头,主张重视货币政策,控制货币供应量以对付通货膨胀。而要使货币供应量适度,就必须减少政府对中央银行的干预,保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于是,加强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呼声再起。70年代之后,美国先后颁布施行了《1977年联邦储备系统改革法》,《1980年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等法律,通过了《联邦储备系统-财政部协议》这一具有法律意义的重要文献,加强了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德国国会于1994年通过《德意志联邦银行法修正案》,对1957年《德意志联邦银行法》中“联邦银行在规定限额内对政府机构、专门公共财产机构提供短期保证贷款”的条文予以废除,切断了央行与政府的直接信贷关系,从而在资金运用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央行的独立性。而欧盟成员国就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已达成了共识,并以德意志联邦银行为样板,成立了独立性很大的中央银行-欧洲中央银行。日本和英国也重塑中央银行的独立性。1997年《日本银行法修正案》对日本银行的职能、最高决策机构的组织以及人事权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从而确立了日本银行的独立法律地位。而1997年5月新上台的英国工党政府作出了改革英格兰银行的重大决定,授予英格兰银行货币政策的决定权并成立没有政府代表参与的货币政策委员会,从而使英格兰银行摆脱了政府的控制,走上了独立化的道路。

综上所述,赋予中央银行独立制度和实施货币政策的法定地位,不仅是人类理性的选择,而且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我们应当树立中央银行独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具有必须性的理念,在法律制度的设计和法律规定的落实这两方面进一步强化我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与权威性,更好地发挥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作用。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1,82。

[2] (英)托马斯·梅耶。货币、银行和经济[M].洪文全、林志军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182。

[3] 胡家勇。政府干预经济研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52,53。

[4] (美)缪勒。公共选择[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146,150。

[5] (美)萨缪尔森。经济学(上)[M].北京:中国发展版出版社,1992.50,51。

中央银行学论文范文6

关键词:负外部性效应;公共产品;柠檬问题;政府失灵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一、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

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是金融市场的不完全性,金融市场的失灵会导致金融和经济体系的混乱,危害国家乃至世界经济的发展,这就有必要要求政府对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进行外部监管。

(一)金融体系的负外部性效应。金融体系的负外部性效应是指金融机构的破产倒闭及其连锁反应将通过货币信用紧缩而破坏经济增长的基础。金融机构在中介过程存在风险与收益的外部性,存在监督、选择信贷的外部性,存在金融混乱的外部性,尤其是银行业作为一个特殊行业,其破产的社会成本明显高于银行自身的成本。按照福利经济学的观点,外部性可以通过“庇古税”来进行补偿,但是金融活动巨大的杠杆效应――个别金融机构的利益与整个社会的利益之间严重的不对称性使这种办法显得苍白无力。另外,科斯定理从交易成本的角度说明,外部性也无法通过市场机制的自由交换得以消除。因此,需要一种市场以外的力量介入来限制金融体系的负外部性影响。

(二)金融体系的公共产品特性。一个稳定、公平和有效的金融体系带来的利益为社会公众所共同享受,无法排斥某一部分人享受此利益,而且增加一个人享用这种利益也并不影响生产成本。因此,金融体系对整个社会经济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特性。

(三)金融机构自由竞争的悖论。金融机构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它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特性,决定其不完全适用于一般工商业的自由竞争原则。一方面金融机构规模经济的特点使金融机构的自由竞争很容易发展成为高度的集中垄断,而金融业的高度集中垄断可能造成价格歧视、寻租等有损资源配置效率和消费者利益的不良现象,会降低金融业的服务质量和有效产出,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因此,应该通过监管消除垄断;另一方面自由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而金融机构激烈的同业竞争将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不稳定,进而危及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因此,自从自由银行制度崩溃之后,金融监管的一个主要使命就是如何在维持金融体系的效率的同时,保证整个体系的相对稳定和安全。

(四)不确定性、信息不完备和信息不对称。在不确定性研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信息经济学表明,信息的不完备和不对称是市场经济不能像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所描述的那样完美运转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在金融市场上,信息是完全的,则资金盈余者可以判断潜在的借款人是否值得信任、他们将资金投入运作后是否能产生预期的效益、到期归还本息是否有保障等。但在现实运行中,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形成了存款人与银行、银行与贷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由此产生了Akerlof的“柠檬问题”,即金融市场中的道德风险或逆向选择问题。然而,搜集和处理信息的高昂成本使金融机构又往往难以承受,因此,政府及金融监管当局就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金融体系中的信息不完备和信息不对称。

二、金融监管相关理论

(一)20世纪三十年代以前是经济自由主义盛行并占据统治地位的时期,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管制和干预很少。直到1797年,弗朗西斯・巴林爵士在谈到英格兰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的职能时,首次提出了“最后贷款人”这个概念。因此,20世纪末期人们逐渐意识到需要一个“最后贷款人”以增加货币供给的弹性,而按照这个思想建立起早期的中央银行后,现代意义的金融监管就开始形成。

(二)20世纪三十年代后的金融监管相关理论。三十年代的大危机表明:金融市场具有很强的不完全性,“看不见的手”无所不至的能力只是一种神话。“市场是脆弱的,如果放任自流,就会趋向不公正和低效率,而公共管制正是对社会的公正和需求所做的无代价的、有效的和仁慈的反映”。这一时期金融监管理论主要是顺应了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对“看不见的手”的自动调节机制的怀疑,为三十年代开始的严格而广泛的政府金融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注解。

经济学界对“政府失灵”即政府金融管制是否有效进行了讨论。Stiglitz(1971)认为(后经Posner(1974)和Peltzman(1976)的补充),政府管制并不是为了保护全体公民或者人数众多的社会集团的利益,即并不是公共利益理论所称的要控制市场失灵、控制资金价格、防止各种金融风险的传染,以及为保证金融体系的健康和最优化的资源配置效率等,而是为了某些利益集团的政治收益和经济收益的最大化。

20世纪七十年代,困扰发达国家长达十年之久的“滞胀”宣告了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政策的破产,以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和货币主义、供给学派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理论和思想开始复兴。在金融监管理论方面,金融自由化理论逐渐发展起来。“金融压抑”和“金融深化”理论是金融自由化理论的主要部分,其核心主张是放松对金融机构的过度严格管制,特别是解除对金融机构在利率水平、业务范围和经营的地域选择等方面的种种限制,恢复金融业的竞争,以提高金融业的活力和效率。

三、金融监管组织结构理论

(一)赞成中央银行需要和银行监管机构分离的观点。许多学者认为中央银行在执行货币政策方面与银行监管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因为一旦银行体系出现问题,中央银行作为监管机构,往往必须要对银行提供援助,而这又会引起货币供应量的增长,这与一个国家保持物价稳定的目标是冲突的。也有学者从利率与银行安全的冲突角度进行了分析,认为中央银行执行扩张的货币政策,通过降低利率来刺激经济增长往往会导致银行体系的利润下降,出现不稳定。Di Noia和Di Giorgio(1999)通过对24个国家1960~1996年的有关数据为样本的研究得出中央银行同时负责银行监管的情况下,一国的通货膨胀率比不负责监管的国家高50%以上的结论。说明了在执行银行监管职能的情况下,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受到了干扰。根据Lannoo(1999)的观点,中央银行退出监管的发展趋势可以有如下的解释:首先,银行业成为了一个日益复杂的行业,对其界定越来越模糊。随着银行业的发展,银行监管也有了新发展,人们越来越强调行业自律的作用及金融机构内部的风险管理,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有一个专门关注于银行内控制度运行状况的机构,更强调微观层面的监控,这与传统上更侧重宏观职能的中央银行有所冲突。

(二)在中央银行内部保留银行监管职能的观点。也有许多学者反对成立单独的银行监管机构。他们认为,由于银行体系存在着系统性风险,这需要中央银行在必要时发挥作用。单个银行的问题由于具有传染性,会引起系统风险。由于在实践中难以将提供流动性与提供实质性的资金支持区分开来,如果中央银行将发挥最后贷款人功能,则不得不在道德风险与系统安全之间做出一个选择。Pauli(2000)认为通过管理银行的结算和储备账户,中央银行可以实时监控银行的行为,这是其他监管机构所不能代替的。Louis(1995)认为由于银行危机越来越复杂,所以处理危机的机制越来越复杂,如果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开,可能不利于快速处理危机。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系相对简单,金融机构业务单一,而且也缺乏必要的监管人才,所以没有必要分离。

实际上,这种争论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随着争论的发展,银行监管和金融监管的关系问题也受到了关注,因为这也关系到银行监管是否需要从中央银行分离的问题。

(三)金融统一监管与多边监管的观点。Llewellyn(1996)对各国的金融监管制度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总结出了各国存在着不同的金融监管体制。Abrams等人(2000)探讨了金融监管的统一问题,指出执行货币政策的机构与金融监管的机构应该分别设立。他们认为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一个可以直接观察到的好处是统一的组织结构能够获得“监管规模经济”。与多边监管机构相比,统一监管不仅可以节约运行成本,而且能够更为有效地发挥金融监管人才的作用;另外,统一监管还能够获得“监管范围经济”,原因是统一监管机构可以以较低的成本为具有不同需要的市场主体提供多种监管服务。

也有学者反对成立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他们认为在不能很好地解决内部各监管部门的职能划分的情况下,统一监管实际上换汤不换药。泰勒(1995)指出人们往往将减少监管冲突、提高监管的合作性作为统一监管的明显好处,殊不知,这一好处却是用监管冲突的内部化换来的。一些经济家还对统一监管机构可能带来权利的过度集中表示了担忧。

四、小结

金融制度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是不断发展变化着的,因此与金融制度发展变化相适应的金融监管制度和金融监管理论也有着历史的传承和发展。目前,理论界对金融监管理论的研究已不再是简单的提倡严格管制或放松管制的问题,而呈现出以更客观的态度对待金融监管,主要表现为:在主张放松管制的同时,承认监管存在的合理性;更加注重金融监管有效性问题的研究;强调金融监管制度结构对金融监管效率的影响;更加重视监管的国际协调问题;强调市场约束作用等。

(作者单位:鄂尔多斯东胜农村商业银行)

主要参考文献:

[1](美)弗雷德里克・米什金.货币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阙方平.有问题银行:负外部性初步研究金融研究.金融研究,2000.7.

[3]骆玉鼎.信用经济中的金融控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4]谢伏瞻等.金融监管与金融改革.中国发展出版社,2002.

[5](美)爱德华・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上海三联书店,1988.

[6]蔡则祥,卞志村.金融自由化与金融监管趋势.经济问题,2001.9.

[7]戴相龙,吴念鲁.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