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履职自评报告范例6篇

编制履职自评报告

编制履职自评报告范文1

第一条 为科学评估各级政府部门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情况,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高机构编制执行水平,促进政府效能建设,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机构编制评估(以下简称评估)是指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法定管理权限,运用科学方法,对各级政府部门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做出结论的制度。

第三条 评估的主体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以下简称评估部门)。评估部门也可根据评估工作需要会同同级组织、纪检监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审计等部门共同进行。评估的对象为全省各级政府部门(以下简称被评估部门)。

第四条 评估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分级组织、效能优先的原则。

第五条 评估依据包括: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

(二)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委有关决策部署和规定要求;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第六条 评估类别分为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综合评估是对被评估部门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一般五年评估一次;专项评估是对被评估部门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情况的某一或某些方面进行专门评价,可适时进行。

第二章 评估内容和指标

第七条 评估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评估类别,明确评估内容,建立评估指标体系。

第八条 综合评估内容包括:

(一)职能配置情况;

(二)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情况;

(三)编制核定及人员配备情况;

(四)内部工作机制运行情况;

(五)外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

(六)履行职责情况及成效;

(七)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八)其他需要评估的内容。

专项评估内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

第九条 综合评估指标为:

(一)职能配置评估指标,主要包括职能配置的合法合规度、完整清晰度、权责统一度、职责交叉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度等分指标;

(二)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评估指标,主要包括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的科学合理度、内部机构职责边界清晰度等分指标;

(三)编制核定及人员配备评估指标,主要包括编制与职责适宜度、领导职数与管理任务适宜度、人员配备到位度、人员结构合理度、人员岗位适应度等分指标;

(四)内部工作机制运行评估指标,主要包括内部机构协调配合度、工作流程合理度、人员分工明晰度、环境氛围满意度等分指标;

(五)外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和运行评估指标,主要包括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度、牵头工作职责落实度、协助配合职责落实度、相关部门认可度等分指标;

(六)履行职责情况及成效评估指标,主要包括划入或新增的职责落实度、转移或下放的职责落实度、取消的职责落实度、加强的职责落实度、承担的责任落实度、履行职责到位度、工作创新发展度、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度、履行职责重大失误度等分指标;

(七)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评估指标,主要包括集中统一管理制度执行度、机构管理违规度、编制使用违规度、领导职数配备违规度、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度、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整改事项完成度等分指标;

(八)其他评估的指标,主要包括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完善“三定”规定的意见建议等需要了解掌握的内容指标。

专项评估指标应当根据评估内容合理确定。

第三章 评估方法和程序

第十条 评估应当由评估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评估小组(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参与),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十一条 评估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印发评估通知。评估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适时将评估的时间、内容和指标以及报送自评报告等事项通知被评估部门。

(二)开展部门自评。被评估部门应当按照评估通知要求进行自评,及时将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评估部门。

(三)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小组应当通过走访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访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社会问卷调查或者网上评议等形式了解掌握有关指标的社会评价情况。

(四)组织实地评估。评估小组应当通过听取被评估部门情况介绍、查看有关文件资料、开展观摩问询活动等形式,深入了解掌握评估内容的有关情况后,结合社会调查情况,对评估内容作出客观评价。

(五)撰写评估报告。评估小组应当根据实地评估情况写出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评估的组织实施情况;

2.对评估内容的评价及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3.评估意见及建议;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反馈评估结果。评估报告按工作程序审定后,应当及时将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被评估部门。

(七)结果异议处理。被评估部门收到评估结果后,如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评估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评估部门收到复核申请10个工作日内应当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告知被评估部门。

(八)报告评估情况。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部门应当将总体评估情况及时向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报告。

第四章 评估结果使用

第十二条 评估结果应当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和调整被评估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属于评估部门应该研究解决的,应当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被评估部门应该整改或者改进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第十四条 对评估中发现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评估部门应当按照《山东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被评估部门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评估工作,及时、全面、客观地提供相关材料,并对涉及的有关问题作出解释或者说明。

第十六条 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机关、派机关、工商联机关机构编制评估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编制履职自评报告范文2

从报告的数量看,2006年以来中央企业每年的社会责任报告均呈上升递增态势,报告的企业从2006年的5家上升至2011年的76家,基本覆盖了中央企业所在重要行业,占中央企业总数117家的65%,与《财富》世界500强的平均水平持平。中国石油、中国五旷、中钢集团等一些企业还了国别报告。许多企业的报告体现出了较强的连续性,33家企业连续3年及以上社会责任报告。其中,有12家企业连续4年报告,4家企业连续5年,4家企业连续6年,这些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时间较早,连续性强,质量普遍比较高。

从报告的质量看,整体质量和规范性不断提升。报告内容更加全面,许多报告在完整性、实质性、可比性、可读性、平衡性和创新性等各个方面都表现突出。报告的篇幅渐趋合理,2011年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篇幅平均为69页,呈现出逐年提高的态势,篇幅的长度确保了报告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企业履责的情况。报告的时效性也不断提高,2011年的报告半数以上为上半年,与企业年报时间基本一致。同时,许多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也更加规范,多数报告都列出了国内外较为权威的报告参考编写标准;一些报告还进行了报告评价或报告审验等第三方评价,提高了报告可信度;部分报告以同时中、英文两种文字出版,提高了国际化程度。总体看来,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中远集团、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移动、中钢集团、中国五矿、中国石化等部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已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通过社会责任报告,中央企业不仅就其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制度、措施和绩效进行了较为充分系统的披露,提升了与利益相关方沟通的水平,同时也将社会责任报告作为企业推进社会责任管理、持续改进社会责任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和竞争力的重要工具。中央企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可实现多重价值,整体上可以概括为“外塑形象、内强管理”两个层面。

从外部看,编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增强了企业透明度,有利于赢得利益相关方的信任,为外部利益相关方评价企业提供了重要线索,从而促进利益相关方参与企业的发展,有助于企业树立负责任的品牌形象。从内部看,编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对企业社会责任实践进行系统总结,逐步梳理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理念与要求,促进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在企业内部传播和责任意识的提升,形成责任文化,使履行社会责任成为中央企业的自觉行动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同时,在编制报告的过程中,一些企业还对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进行对标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经营短板,规避风险,发现机遇,从而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具体分析来看,社会责任报告作为新型的管理工具,至少对中央企业产生了四个方面的重要价值。

一是促进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深化和意识的提升。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和理解,是编制报告的前提和起点,它直接决定了报告的框架结构,也决定了报告的深度和质量。在编制社会责任报告的过程中,许多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增强了对社会责任的认识,也提升了对社会责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为编制好社会责任报告,几乎所有的中央企业都开展了社会责任培训,这些培训包括专题培训、岗位培训、外部培训等多种方式,有些企业还创办了社会责任内部网站或刊物,开辟社会责任学习培训专栏,建立社会责任学习交流平台,提升了社会责任关键岗位和全体员工对社会责任的理解。一些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社会责任交流活动,如研讨会、论坛、经验交流会等,拓宽视野,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责任领域的前沿知识和最新动态,广泛学习优秀的做法经验。通过这些举措,许多企业已经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本质上是要求企业对经济、社会和环境负起责任,要求企业在决策和运营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企业对社会和环境的可能造成的影响,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许多中央企业在编制报告过程中,探索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使命、价值观和愿景,形成具有企业特色的社会责任观。

此外,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也促进了公司社会责任理念在公司内外部的有效传播。许多公司的员工认识到,原来自身从事的每一项工作都是社会责任的重要议题之一,都是在为社会创造价值,这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目前,大部分中央企业都深刻认识到开展社会责任工作的重要意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不断增强,这与推动编制社会责任报告工作是分不开的。

二是促进了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完善。在编制报告的过程中,许多企业都成立了专门机构,组建了专业队伍,提供了专项经费保证,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以确保报告的顺利编制和。随着社会责任工作的深入开展,如社会责任战略规划、指标体系、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职责和任务也在增多,这些基于社会责任报告编制的人、财、物方面的资源支持,也就成为中央企业建立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系统深入地开展各项社会责任工作的基础。

编制履职自评报告范文3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以“一个基本规范”为纲目,“三个配套指引”为支撑的企业内部控制框架。财政部近期下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框架规范》,对改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廉政风险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并没有彻底根治我国内部控制“重企业轻公共部门”的失衡现状。以我国公共部门职能性质特点为切入,以统揽内部控制全局的视角,提出了内部控制“三类并行”主体、“三层五类”目标、“五位一体”要素、“三点一线”评价、“一统三分”制度的具体内容,为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及制度整合提供参考。

关键词:

公共部门;内部控制;基本框架

中图分类号:

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23010702

按照公共部门内部控制框架“五个体系”的构建思路,我们分别每个体系的内容进行阐释介绍。

1 主体界定: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分类体系

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分类体系,主要是解决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主体标准、参与范围和行为边界三个问题。我们认为:公共部门内部控制分类体系以我国公共部门主体分类为标准,分三类并行。

(1)公共部门内部控制主体分三类。按照国家学说理论、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共部门职能性质及任务,我国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公共部门可分为:国家及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司法执法等机关。结合目前颁布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的有关内容,可以将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主体分三类:第一类是政府部门,包括立法单位、行政单位、司法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涉及到行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内部控制。第二类是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主要由政府设立、监管,履行基本及一般性公益职能。第三类是社会公益组织及非营利部门,这类单位主要由社会财力投入设立、自行管理,受政府监督,包括各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慈善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等。

(2)公共部门内部控制覆盖全员,公共部门内部控制也是全员参与的,除了包括政府部门、非营利部门、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等法人和非法人单位、部门、机构、组织外,还包括在公共部门内从事工作的自然人,如行政单位的党委决策成员、单位内各个部门、机构的管理人员以及部门、机构内的工作人员。

(3)公共部门内部控制行为边界。主要是指影响到公共利益及公共部门职能任务实现的公共部门行为对象、行为活动和行为关系边界,它们是内部控制的对象。其中,行为对象是公共部门为实现职能任务所作用的人、财、物、组织机构、信息资源等客体对象;行为活动是公共部门发生的预算编制、资金收支、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债务偿借、合同立废、会计核算、决算报告等业务活动;行为关系指公共部门履职涉及的经济关系、人事关系、权责关系等。

2 三层五类: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目标体系

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绝不是单纯地“为了控制而实施控制”,其目标源起于公共部门受托履职目标,落脚于消除公共履职风险,确保公共利益及公共部门职能目标实现,包括三个层次五类。

(1)第一个层次初级目标,包括配置目标、合规目标和安全目标三类。初级目标是确保公共部门正常运作,并发挥应有职能的内部控制目标,适用于各个层级公共部门。包括三类:首先,配置目标。是对公共资源配置的控制。是指通过控制措施,合理保证公共部门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地科学配置公共资源,提供公共产品,做到权责对等,起点、过程和结果同步公平,决策、执行、监督合理公开。这一目标对于以行政指令方式配置资源的政府行政单位意义重大。其次,运作目标。是对公共部门运行的控制。是指通过控制措施,合理保证公共部门的行为对象、行为活动和行为关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有法必依、合法运作。其三,安全目标。是对公共资源保管使用的控制。是指通过控制措施,消除公共资源在保管使用中的不当毁损、流失风险,确保公共资源安全。

(2)第二个层次中级目标,具体指强制报告目标。适用于中央、省、市等相应层级公共部门。由于公共利益具有衡量标准多元模糊、涉及主体复杂分散,实现风险多样综合的等特点,致使公共受托监督非常困难。强制报告目标,是指通过控制措施,以法定方式要求公共部门强制披露履职情况,及时综合地报告公共部门在运行管理、履职尽责,提供公共产品服务、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全过程、全内容、全领域的受托责任信息,强化公共部门受托责任履行。

(3)第三个层次高级目标,具体指战略保障目标。适用于中央、省级公共部门。是指通过控制措施,为公共部门各个层级、各类性质主体有效实现公共部门整体层面、科层层面、个体层面、行业层面、项目层面等战略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确保公共利益实现和公共资源配置效益长效提升。

3 五位一体: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要素体系

按照内部控制一般理论,结合公共部门职能特点及控制实施的特有规律,公共内部控制要素包括公共部门内部环境、公共履职风险评估、公共部门控制措施、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这些要素五位一体,联系紧密,是公共部门内部控制设计和实施的对象。

(1)公共部门内部环境。指公共部门内各类人员开展工作的环境,包括组织体制、人力资源政策、公共部门文化等内容。组织体制是关于公共部门决策治理结构、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能权责划分的法定体制安排,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的预算委员会和领导办公会议,非营利组织中的执行委员会等机构、相关管理部门及其权限划分。人力资源政策是为实现公共职责,对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关键岗位的强制休假和定期岗位轮换;掌握秘密人员离岗限制等进行的法定规定。公共部门文化,是指公共部门预期要达到的使命、远景、宗旨以及公职人员必须具备的价值观、团队精神、管理意识和服务理念等。内部环境是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基础,决定了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必须注重内部环境优化,是确保内部控制措施更好落实的前提条件。

(2)公共履职风险评估。是指对公共部门履职中的各类风险进行合理分层、分类识别、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估的活动。第一,公共部门风险分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宏观层次风险主要是战略发展风险、信息报告风险、资源配置风险以及风险等。微观层次风险主要指预算管理、工程建设、集中采购、基金运营、非税资金收支等公共业务处理与流程运作风险。第二,风险分类识别,主要指区分经济形势、行业政策、政治环境、技术进步、自然灾害等外部因素和编制调整、机构人事变动、管理创新等内部因素,实施风险分类识别。第三,风险系统分析,就是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两个方面,依据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规避风险所需的经济、社会、政治成本等,对公共部门整体层面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层面可接受风险水平等进行分析衡量。第四,风险综合应对。就是依据风险成因、结合公共部门业务流程、风险重要性水平及其应对策略等,通过设立风险清单,建立风险数据库的方式,实施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

(3)公共部门控制措施。是公共部门根据风险评估及应对策略,采取一定的控制措施和方法,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的活动,包括授权审批、不相容职务分离、预算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方法。公共部门内部控制应以预算控制为主线,以资金资产等财产控制为核心,以会计控制为支撑,强化预算控制与会计控制的协调。其中,预算控制侧重对公共资源配置使用等决策活动实施控制,综合采用授权审批、不相容职务分离、预算执行控制等方法,力求决策与执行、监督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会计控制侧重对会计信息和会计工作等实施重点控制,包括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登记编制等基础工作实施标准化控制,对公共资源配置、变动、使用和管理等核算信息实施跟踪控制,对会计报表、专项报告等汇总信息实施综合控制。

(4)信息沟通。就是通过文件化、数据化、制度化和流程化的沟通形式,通过建立常态化信息采集、传输、共享机制,全面收集、整理、共享公共部门组织机构、业务运作等方面的内外部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筛选、核对和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为内部控制实施提供数据基础。

(5)内部监督。就是通过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绩效考核、内部报告等方式,对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估,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形成书面报告并做出相应处理,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其中,内部审计以国家审计署、各省市审计厅局为主体,单位内部审计为重要补充。纪检监察主要由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实施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绩效考核重点是依托政府绩效考评指标,对履行公共职能的各级单位、部门、机构和人员等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并将结果应用于岗位责任管理。内部报告主要是采用例行报告、实时报告、专题报告、综合报告等方式,向公共部门主管单位和领导反映公共履职情况,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4 三点一线: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评价体系

公共部门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是指公共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内部管理层及负责人,围绕统一的评价程序方法“这一线”,对单位、部门、机构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健全性、内部控制实施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的整体绩效“这三点”进行评价,以此综合判定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

第一,内部控制设计评价。主要是评价公共部门内部控制设计阶段,整体筹划的科学性,要素设计的完整性、制度体系的完备性等,目的是看内部控制设计思路是否贯彻了内部控制的目标要求。

第二,内部控制实施评价。主要是评价内部控制实施阶段,单位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的健全状况;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业务处理、管理程序的落实情况;各项业务实施中授权、批准、执行、记录、核对、报告等手续的完备程度;岗位职权划分、责任管理和奖惩落实程度等。

第三,内部控制绩效评价。就是利用政府绩效评价指标,按照建立评价机构、开展评价调查、实施评价测试、组织单位评价、编写评价报告等程序对内部控制的整体运作效益、效率和效果实施综合评判,得出改进和成果应用结论。

5 一统三分: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着眼公共部门内部控制与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机融合,趋于一体的发展趋势,应按照企业内部控制“一个基本规范+三个配套指引”的制度结构,参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内容,按照“一统三分”的体系结构,统筹公共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为内部控制设计、实施和评价提供法律依据。

第一,《公共部门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属于内部控制总纲和概念框架,在整个制度体系中起统驭作用。内容包括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概念原则、基本目标、基本要素、总体程序、质量标准等。是其他内部控制法规制定的依据。

第二,《公共部门内部控制部门规范》。主要以政府部门、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非营利机构等三类公共部门为对象,分别制定符合其职能特点、业务性质、工作范围、风险水平等实施细则,为三类公共部门开展内部控制业务与事项提供规定指引。

编制履职自评报告范文4

为深入贯彻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严厉打击招标投标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结合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根据《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就进一步规范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和夯实招标人的权责

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编制、评标定标办法选择等方面具有自主权;招标人自主决定发起招标,自主选择招标机构、资格审查方式、招标人代表和评标方法。同时,夯实招标投标活动中各方主体责任,党员干部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按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明确招标人的权责如下:

(一)招标机构的选择权。《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机构。”

(二)中标人标准的制定权。《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三)评标专家的选聘权。《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四)评标结果知情权。《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五)参与评标权。《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六)对评标结果的否决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3号令)第五十八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七)对中标人的确定权。招标人应科学制定评标定标方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通过资格审查强化对投标人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审查,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先考虑创新、绿色等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因素提供技术咨询建议,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程序和决策约束机制,组建定标委员会,根据报价情况和技术咨询建议,择优确定中标人,实现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透明,结果的合法公正,依法依规接受监督。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3号令)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应依法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得有违法内容,否则,将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对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串通投标罪:根据《公安机关立案标准(二)》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3.中标项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4.采取威胁、欺骗或贿赂等非法手段的;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2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相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分工,加强对招投标事中事后的查处

县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水利、交通、铁道、农业农村、广播电视、能源等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分别由县科工商务、水务、交通、铁道、农业农村、广播电视、能源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由县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

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对招标投标领域涉嫌垄断的行为开展调查并做出处理,依法办理对涉嫌垄断行为的举报。

县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县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县发展改革、科工商务、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广播电视等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大招标投标事中事后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对围标串标等情节严重的,应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直至清出市场。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须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根据情况依法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三、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管

(一)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示范范本。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论招标人选择哪个交易平台,都必须使用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且不得随意删减、更改。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可根据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编制招标文件,并对其合法性负责。若有与《示范文本》不一致地方,应向本行业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申报。

(二)规范招标公告的行为。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省发改委指定“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我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指定媒介。凡是本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必须按照规定,统一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不再在纸质媒体上。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时间和内容,以在省指定媒介的情况为准。

(三)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备招标文件。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标投标的登记报告规定,加强招标投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要在招标各环节中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按内部规定向招标人内设或上级的纪检监察部门报备有关招标文件,主动接受监督。

(四)加强评标专家监管。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评标专家动态监管和抽取监督的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对评标专家的监管职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评标专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

(五)强化招标机构市场行为监管。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招标机构从业人员考核、评价,严格依法查处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评价信息向社会公开,实行招标机构“黑名单”制度,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六)落实招投标情况报告备案制度。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必须向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七)强化合同履约监管。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将履约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承诺的技术力量和技术方案履约,对中标人拒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八)开展标后核查履约监管。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定期开展标后核查,对中标人的投标承诺、招标人和中标人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中标人拒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可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加强工程项目用工实名制信息的核查,对关键岗位和管理人员考勤信息异常的项目,可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现场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编制履职自评报告范文5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运用科学的观点、方法分析问题,用发展的思路、眼界谋划工作,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进一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为构建民主和谐、安定团结、公平正义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作出积极努力。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1、正确处理人大与党委、“一府两院”的关系。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区委工作中心,始终坚持将人大常委会工作自觉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自觉维护和服务于党委的重要决策与工作部署。经常保持沟通,重要工作安排及时向区委汇报,审议工作报告或作出决议、决定切实体现区委工作意图,做到各项工作与区委中心工作合拍并鼎立支持。二是正确把握人大监督的力度,按照突出重点、力求实效的原则,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与“一府两院”的工作形成合力,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三是着眼于“一府两院”实际工作需要,帮助政府化解矛盾。特别是清理路边烧烤、违章占道经营等问题,政府直接清理,社会矛盾比较集中,由代表通过视察、检查后,向政府提出整改意见,既转移了矛盾视线,又减轻了政府工作的压力。2、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人大工作的主要职能就是依法监督,主要方式是通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工作目标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七个原则:一是围绕中心,精选议题。年初在确定常委会全年工作安排中,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要求,选择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区委和政府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与民生紧密相连的、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主要议题。工作计划确定前,常委会各委室都要与本部门所联系的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征求意见;办公室负责汇总,形成初稿;然后召开“一府两院”办公室工作联席会、人大街工委工作会议,走访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群众,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主任会议研究后,形成工作报告草案,报区委审定;最后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此举既保证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的合法性,又突出了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同时也体现了人大工作与区委、政府重点工作同心合力。二是深入实际,调查/:请记住我站域名/研究。每次召开常委会会议前,由相关委室制定调研计划,下发调研通知,结合调研议题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专业性较强或与行业密切相关的代表参与调研,如审议政府国民经济、财政等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报告,我们就邀请金融业、服务业等经济界代表参加调研;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我们就邀请法律界代表参加调研,以保证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我们的主要做法是:机关各相关部门提前一个半月组织代表深入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听取工作报告,深入基层、社区和群众实地调查,听取意见,写出调研报告。适时召开相关工委会议,座谈讨论调研报告,通过修改完善后,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报告单位,以便报告单位在专项报告中作出回应。三是严格“一府两院”提交的工作报告质量。如在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 “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时,财经工委就从报告的文字、格式、内容、质量入手,先后多次提出规范报告格式、写明存在问题和结合发展形势重新调整相关指标等修改意见,要求修改后再提交常委会会议,报告的质量得到了提高,会议审议质量也得到了保证。四是召开常委会会议。提前一周,将会议材料送达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充裕的时间进行会前审议和调研。会议还应特别邀请参与调研的或对审议议题内容有专业研究的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并发表意见,邀请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列席会议回答代表询问,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五是审议意见的形成。常委会会议后,由相关委室结合前期调研报告、“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 综合归纳整理后,形成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以常委会会议纪要附件的形式由办公室负责送区“一府两院”办理。六是及时公布审议意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在常委会会议结束5日内,通过政府办公楼一楼大屏幕、市民服务中心电子大屏幕、人大网等平台,及时向人大代表、社会进行公开公示,保障人大代表、选民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七是跟踪督办审议意见。审议意见印发“一府两院”后,相关委室负责对口督办,深入相关行业或部门,了解“一府两院”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主任会议汇报。同时,常委会分管主任也适时带队视察调查、与政府联合督办检查等方式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审议意见得以实施并落到实处。通过以上七个工作步骤,有效规范了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程序,大大提高了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办理质量。3、认真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常委会坚持把好“四关”,切实抓好人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一是把好提出关。我们以抓好组织和协调工作为切入点,促使代表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和政府工作盲点,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力求使提出的意见建议既具有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又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二是把好交办关。人代会闭幕后,常委会坚持在整理、研究的基础上,及早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提出要求,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抓好落实。三是把好督办关。常委会从建议中筛选出若干个办理难度较大、有一定影响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建议,由人大分管主任包案负责,重点督办,并以此带动其他建议的办理。四是办理答复反馈关。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在全面督办的基础上,还积极创造机会和条件,让提出书面意见的代表与区政府承办部门有关领导直接面对面沟通,听取代表意见,答复代表提出的问题,有效夯实了代表建议和意见办理的主渠道。4、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方式。一是把基础性工作监督和经常性监督结合起来,加大日常监督工作力度。常委会坚持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为了保证会议质量,常委会从全区工作大局出发,每个月都安排两项以上重点工作,特别是结合重大节庆日,如春节、劳动节、儿童节等节日,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既充实和提升了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又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二是把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工作与评议检察院公诉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力度。从开始,我区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在代表中开展了旁听法院庭审工作,实践证明,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工作监督方式。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结合实情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与检法两院磋商,常委会作出决定,把组织代表旁听和评议法院庭审工作与检察院公诉工作结合起来,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支持和推动两院工作更加体现出执法效率与公正的统一。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大代表知情知政,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和完善代表履行职责的激励与制约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1、拓宽渠道,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一是邀请代表参加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与各专委会的视察、检查,为代表们依法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二是召开专题研讨会,让代表直接与“一府两院”的负责人对话,听取全区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交流信息、交换意见,积极建言献策;三是注重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我们通过采取专门培训和工作的专业性质的要求,逐步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打造成素质很高、专业性很强的监督队伍,并使其发挥作用。四是定期向代表寄送人大工作简报、人大信息,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等杂志,为代表了解政情政务、学习政策法规、宣传依法履职典型搭建平台。五是建立了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会议制度,由区人大办公室与相关部门提前沟通,相关委室组织代表列席会议,促使代表有机会了解政情政务,提高“一府两院”相关部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逐步形成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与推动“一府两院”工作的良性互动。2、搭建平台,密切常委会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一是设立“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窗口”,构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长效机制。常委会在认真总结和传承以往“代表约谈日”、“代表进社区”活动的基础上,在全区八个人大街工委尝试设立了“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窗口”,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向辖区选民公布了代表接待选民的时间、代表姓名和联系方式,选民们可以按照时间表直接到窗口向代表反映意见和提出建议。截止底,各窗口接待选民11800余人次,梳理选民意见1419条,协调相关部门给予答复和解决的意见300余件,社区群众对区人大常委会开通“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窗口”反响很好。,区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规范各接待窗口工作制度,并作为一项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抓下去。二是坚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定期走访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工作制度。传达人大常委会的近期重点工作,征求代表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意见和要求,主动帮助代表排解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使代表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三是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代表单位设立代表建议信箱,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四是设立代表电子邮箱,通过互联网快速、及时地传递信息,方便代表随时随地了解政情民意。五是利用建立代表公示栏、印发代表与选民联系卡等,畅通代表与选民沟通的渠道。3、建章立制,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工作热情。一是建立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制度。常委会每年有计划地组织部分代表回到选区向选民进行述职,五年任期内每一名代表至少要向本选区选民进行一次述职,直接听取选民意见,接受选民监督。二是印发《代表履职记实手册》。作为代表参会和闭会期间履行职务的一项管理措施,记时手册要求代表详细记载每次参加代表团活动、个人持证视察、参加人代会、提出建议等情况,每年由街工委负责鉴定,年终交由常委会人事代表室检查并备案。三是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凝聚代表力量,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本届人大常委会产生以来,一直致力于探索依法履行职责和创新工作的新方式、新途径,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和精心筹措,成功举办了迎奥运圣火市区人大代表第一届“五项” 体育运动会,代表的参与热情非常高,151名市区人大代表(参与率达到了72%)参加了比赛;首次尝试组织省市区人大代表与驻区单位开展联谊活动,增进了代表间联系和友谊。四是举办专题工作研讨会,为代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常委会注重每年结合新形势和全区重点工作,组织部分代表召开专题研讨会,邀请区委、政协和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会议,面对面与代表一起共商发展大计。,我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经济界代表座谈会,共同为全区的定位、环境整治、交通发展等项工作出谋划策。,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我们将组织召开港航服务业、中小企业、社会事业等三个代表座谈会,互通信息,共同分析应对困难的策略,帮助企业坚定信心度过难关,推进中山区“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目标的实现。五是开展“争先创优”和“优秀代表建议”评选活动。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人大代表和先进人大街工委,每年评选一次优秀代表建议,召开表彰大会,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关于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一是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普遍年龄偏大,使得人大工作活力不够,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有些中层干部,组织部门安排进来时就是过渡性的,干不满一届就要退休,很不利人大工作的连续性。二是缺乏干部交流换岗工作机制。多数同志到人大以后几乎不流动或很少流动。这种干部单向流动的状况,极大影响和限制了人大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议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建立人大机关与党委、政府、司法部门干部的双向交流制度,确保人大的干部进得来、出得去。二是编制偏少,人员不足。随着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深化,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任务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有的人员编制已远不能满足人大监督工作的需要。人手少,成为制约人大发挥监督作用的障碍。建议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和增加编制。三是专业人才偏少。监督法实施后,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但在编制、专业人员配备方面很有限,导致许多问题常常难以进行深层次的剖析,难以提出具有实质性的意见和建议,直接影响了人大工作的水平和权威。四是人大街工委机构编制没有明确。目前,我市各区市县普遍设立了人大街工委,作为市县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但在机构编制配置上全市不尽相同。多数是街道书记、街道副主任兼任人大街工委主任和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则由街道负责联系人大工作的一名党办同志兼任。由于自身都在街道担任一定职责,因此对人大工作投入精力明显不足,直接影响了街工委成立的初衷及其作用的发挥。建议市编办下发文件,统一规范全市各区市县人大街工委人员编制。二、关于重大事项的界定。宪法第104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地方组织法第8条和第44条在分别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时,都有一项规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何谓“重大事项”?地方组织法比宪法规定得具体了些,列出了九个方面的工作,但依然比较笼统,难以把握。建议市人大出台《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的地方性法规,科学界定和规范“重大事项”范畴,为我市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依据。三、关于审议意见的文种。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议意见的文种进行统一规定,提高常委会审议意见严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相关办理部门的重视程度,共同促进工作。

编制履职自评报告范文6

    ×年×月至×年×月,我担任××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年×月至×年×月我担任××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年×月至今,我担任××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

五年来,本人在市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宣传、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工作,倡导社会新风,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分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区先后被评为全省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先进单位、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先进集体、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先进单位、服务企业活动先进单位、××日报新闻报道先进单位;×年、×年被评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市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先进单位、案件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调研法规工作先进单位、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现将五年来本人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性修养,狠抓理论学习,自身思想政治水平实现新提升

一是加强党性修养。始终坚持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认真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不断强化自身纪律意识,把党章和党纪刻印在心,努力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大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换届纪律监督检查,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狠抓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宣传、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积极参加区委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开展理论研讨,撰写心得体会。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登廉政文章×篇。深入办事处、区直部门、辖区企业院所开展调研,掌握区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向市纪委上报调研文章×篇,调研信息×篇,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篇。三是深入开展系列主题专题教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集中上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组织专题研讨,民主生活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查找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二、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分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年×月至×年×月,我先后担任××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期间,认真履行参谋助手职责,文稿起草力求把握区委工作思路和领导意图,开展督查促进重点工作落实。发挥协调综合作用,做好区委机关文件审核,重大会议做到“会场、会议通知、与会人员、后勤保障”四落实。对区委安排的工作,及时转办,督促结果;对基层和部门请示的事项,及时呈批,反馈意见;对部门之间需要沟通的问题,主动协调。担任××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期间,强化理论学习,开展区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活动×次,被市评为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九精神集中宣讲活动启动仪式暨首场报告会在××区举行。强化新闻宣传,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篇,《今日××》出版×期,《××要闻》×期。强化网络舆情办理,完成网评文章×篇,办理网民诉求×件,办理网络舆情督办×件。强化文化建设,举办春节联欢晚会、元宵节音乐焰火晚会,举办“文明大讲堂”专题讲座×余场,×万余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年×月至今,我担任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挺纪在前,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一)坚持高压传导,“两个责任”落实更加有力。按照“主体责任落实年”和“生体贵任深化年”要求,对主体责任进行细化,制定区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下发落实“两个责任”意见、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办法。通过落实主体责任目标考核、签订责任书、“一案双查”等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下发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制定履行监督责任约谈制度,约谈区直单位主要领导×人,×次集中约谈办事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个区直单位主要领导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对×名新任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在落实“两个”责任、构建制度体系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项,通过召开推进会督导等推动制度措施向制度成果转化。受理重大事项报告×项,发放《重大事项廉政提示函》×件。查办责任追究案件×起,问责×人,其中纪律处分×人,组织处理×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问题×起。

(二)坚持肃纪正风,作风建设成果更加突出。深入开展“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把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的重点,加大对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共问责×人,其中纪律处分×人,组织处理×人。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从严查处党员干部公款吃喝送礼、借婚丧嫁娶敛财、违规经商办企业等突出问题,编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图解手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起,处理×人,其中纪律处分×组织处理×人,通报曝光英型问题×起。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三督四查五保障"工作,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专项治理。查处问题×件,问责×人,其中纪律处分×人、组织处理×人。

(三)坚持依纪依法,执纪审查成效更加显著。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上级信访转办件×件,受理本级信访举报×件(次),共查办案件×起,给予党政纪处分×人,其中科级干部×人,一般干部×人,共谈话函询×人。按照五种处置方式分类处置、规范管理群众举报线索;制定规范市管区管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对历年信访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完善纪律审查协作区制度、案件集中研判制度、领导带头接访包案制度、办案谈话工作规定等制度。加强执纪审理,快审快结案件,严格落实处分决定执行,做好申诉复查工作。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共移交问题线索×件,立案查处×件。重视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完成交办件×件,整改问题×个。

(四)坚持教育预防,廉洁从政行为更加规范。深化廉政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开展向×××同志学习活动,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登廉政文章×篇。开展“讲家史、立规矩、正家风、传家训”活动。面向基层干部举办专场警示夜校×场,区直各单位围绕廉政风险领域开展警示教育。编印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选编,下发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剖析材料×期。组建艺术团队×个,文艺骨干达×人。开展优秀戏剧《×××》、《×××》遇演活动,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被评为省级示范点×个、市级示范点×个、市级教育基地×个。利用“互联网+”唱响网络宣传主旋律,充分发挥廉政××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报“四位一体”宣传平台,及时通报典型案件,发送预警信息、开展党纪条规教育。

(五)坚持深化“三转”,监督职能发挥更加充分。持续深化“三转",区纪委执纪监督部门数量和人员编制数量分别占机关数量的×%和×%;参与的议事机构由×个减少至×个:对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分工和兼职情况进行自查、规范和清理。新设立×家派驻机构,调整补充×名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实现了全区派驻机构和派驻人员全覆盖。加强巡察监督,“五人小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轮常规巡察,巡察×个办事处,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份,转办交办问题事项×件,移交问题线索×件,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人。

(六)坚持从严管理,队伍素质提升更加明显。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实行请销假、公务外出“双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落实纪委班子成员包案下访、轮流接访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零容忍、严查处,共问责×人,其中纪律处分×人,组织处理×人。认真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网站系列评论;参加中纪委、省纪委业务培训×批×人次,本级培训×次,实现了换届以来干部培训全覆盖。

三、围绕中心工作,强化履职担当,认真履行组织赋子的重要责任

一是摆正位置。保持较强的大局观念,坚持到位不越位,切实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责,尽心尽力做好分管工作。二是创新思路。积极寻求落实区委决策的开创性举措,促进工作有创新、有突破;完善和明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措施,做到事事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三是勇于担当。与纪委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工作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对重点难点工作,深入现场督查指导,对重点工作敢抓敢管,在处理疑难问题时,能够沉着应对。四是维护团结。加强纪委班子政治和业务学习,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对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坚决贯彻落实,班子凝聚力不断增强。

四、坚持崇廉拒腐,持续转变作风,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得到充分发挥

一是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按照《廉洁自律准则》要求,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廉洁自律,接受监督,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做到勤政廉政。谦虚谨慎,宽以待人,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二是依法依规办事。坚持依法履职,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坚持把秉公执纪、公平执纪、铁面执纪作为执纪执法原则,维护法纪的权威和公信力。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履行好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担负起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