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惠民工作方案范例6篇

法治惠民工作方案

法治惠民工作方案范文1

一、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特点

(一)从查办案件的犯罪性质看,贪污和贿赂犯罪突出

由于涉农资金存在规划、分配、审批、发放、使用等多个环节,相关人员组织落实政策弹性较大,一旦监督管理不到位,容易发生通过隐瞒政策、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直接侵吞的贪污犯罪。五年来,全省共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犯罪案件1734件,占同期查办涉农惠民领域犯罪案件总数的60.2%。同时,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和落实,各地在争取优惠政策、项目、资金过程中的“潜规则”导致、权钱交易的贿赂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五年来,全省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贿赂犯罪案件共计792件(受贿案557件,行贿案235件),占同期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总数的27.5%,其中2009年仅查办了47件,2012年上升到246件。

(二)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看,犯罪主体主要集中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

由于村务工作的管理权,特别是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涉及“三农”资金发放和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具体决策权和执行权,通常集中在村支书和村主任手中,他们既了解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程序、存在的漏洞,又直接面对村民个人,经手具体资金的审批、申领、发放工作,部分村干部在经济利益面前经受不住诱惑,要么相互勾结,共同作案,要么各自为战,中饱私囊。五年来,全省查办涉农惠民领域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犯罪3073人(村支部书记973人,村主任594人),占同期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人数的66.3%,乡镇站所工作人员657人,占14.2%。

(三)从涉案金额看,犯罪涉案数额虽然不大,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

由于部分农村地区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村干部经手的钱款多是“小钱”,但却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各地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有案必办,够罪必究”,全力以赴保护群众切身利益。五年来,全省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涉案金额5万元以下的1223件,占该领域案件总数的42.5%;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案件740件,占25.6%;10万元以上的724件,占25.1%。

(四)涉农惠民政策实施和资金管理过程中利益关系人共同犯罪多,窝串案占相当比例

随着国家对涉农惠民资金安全的关注,涉农资金管理部门加大了管理力度,审计部门加强监督深度,目前,各种惠农资金无论何种发放方式,都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登统上报要多人参与,领取发放要多人办理,验收审批要多道程序。因此,近年来,有关人员相互勾结作案或与他人里应外合共同作案明显增多,窝案串案占有相当比例,甚至一起案件垮掉一个班子、牵出一个团伙。五年来,全省共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窝串案1620件3563人,占此领域案件总人数的76.8%。仅2012年,查办涉农惠民领域窝串案494件957人,占同期此领域立案总人数的52.5%。2010年以来,张家口、保定、衡水、邢台等多地反贪部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批土地吃回扣”现象,分别在国土资源领域开展打击专项行动,组织专案查处利用土地审批权、管理权谋取私利的贪污贿赂案件146件266人。2009年以来,衡水、邢台、保定市院相继开展打击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共查处农机补贴领域贪污贿赂犯罪51件101人,涉案金额达1550余万元。

(五)涉案领域多元化,土地矿产征用开发和惠农政策性补贴领域犯罪呈高发趋势

从查办案件情况看,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涉及领域广泛,从基础设施建设到农村土地征用开发,从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到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改革,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到农村综合改革。但从发案情况看,犯罪领域又相对集中,与涉农惠民重点领域相对应。随着我省城镇建设的整体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改造步伐的加快,农村土地陆续被征用开发,村镇的拆迁改造范围不断扩大,征地补偿资金数额不断增大。同时,河北是一个农业大省,随着国家支农惠农力度的加大,国家惠农政策性补贴在全省的覆盖面逐年扩展。有些人利欲熏心,利用接触、管理相应资金的职务便利,受利益和人情驱动,实施贪污贿赂犯罪。仅2012年,查办土地矿产征用开发领域贪贿犯罪案件218件357人,占同期查办涉农惠民领域犯罪案件的27%,侦结认定涉案总金额达1.47亿元;惠农政策性补贴领域案件116件187人,占同期查办涉农惠民领域犯罪案件的14.4%,侦结认定涉案总金额492万元。

二、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主要作案手段

(一)隐瞒政策,暗箱操作

由于惠农项目、资金落实方式各异,有些新增项目具体宣传不够,农民了解涉农政策渠道有限,作案人员利用农民对惠农政策运行不知情、对涉农资金投向不清楚,故意隐瞒,暗箱操作,以发补助、奖金的名义,将公款私分。导致农民不能足额的领到补助金、补贴款,甚至分毫领不到。

(二)私自截留,挪作他用

由于涉农资金投入渠道多,有的惠农资金流转涉及省、市、县、乡(镇)、站(所)、村,最后才能发放到农民手中。作案人员利用管理、分配、发放资金的职务便利,私自截留,或公款私存套取利息,或借给他人获取非法利益,或挪由本人、亲友使用。

(三)弄虚作假,冒领侵吞

作案人员多是采取虚造报表、伪造签字、欺骗审批等手段,虚列、虚增开支,冒领公款归己。

(四)私抬物价,贪吃回扣

一些掌管农业生产物资和农业生产技术的部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单位或个人的回扣,加价或私自抬高农资价格,侵占农民用户利益。

(五),索贿受贿

作案人员或是利用掌握涉农资金的保管、审批、分配权力,或是利用协助政府从事惠农专项工作的管理权,借机贪污、挪用,向有关项目单位索贿受贿。

三、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的社会危害及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一)影响恶劣,老百姓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是安天下、稳民心、促发展的战略工作,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涉案数额虽小,但相对于经济水平较低的农村而言,却是侵犯基层群众民利,损害农民合法利益,破坏农村经济发展秩序的重要因素。严重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并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的重大损失,有些涉案金额无法追回,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农民的利益。

(二)发案涉及资金政策落实多个环节、行政管理多个层次

从查办的案件来看,涉及省、市、县、乡、村多级行政管理部门,涉及资金政策规划、专项资金申报立项、验收审批、人员数据登统上报、资金调拨管理、资金领取发放等多个环节,其中也不乏重要岗位。五年来,查处的县级以上单位工作人员571人,占12.3%。其中,县处级以上要案21人。

(三)时间跨度长,作案次数多,案情复杂,查处困难

从2001年“十五”规划以来,国家逐年不断加大对涉农惠民资金的投入。作案人员利欲熏心,利用职务连任、任职时间长的便利,对长期、固定发放的资金“年年发,年年贪”,对短期、临时发放的资金,由于农民不熟悉相关政策,更是肆无忌惮贪污、挪用,还有的利用手中的资金政策分配权收受贿赂。案件时间跨度长,书面证据难找,作案次数多,案情复杂,涉及农民人数多,查证量大,给侦查取证工作带来困难。

(四)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主体身份难把握,导致犯罪性质界定存在分歧

根据《刑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0年4月29日)》规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在从事“七项”工作中,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的,依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定性难的问题。

1.主体身份性质难区分。由于农村基层组织职能繁多,自治“村务”与从事“公务”错综交织,工作人员主体身份具有村民自治组织管理者和受乡镇委托从事公务的双重性,其身份属“国家工作人员”还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难以界定和把握。主体难分导致罪名难定、证据难取。

2.涉案款项性质复杂难区分。由于村财务管理人员大多不具备专业性,财务管理混乱,科目综合交叉,财务资金往往是上级拨款与村集体经济收入混在一起,涉案款项是公款还是集体资金难以分清。在各地法院审判环节,分不清款项的来源均认定为集体资金,主体认定上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处理。

3.违纪与违法行为难区分。有的村存在会计由村主任或支书一人兼任的现象,甚至容党、政、财、村务处理等权力于一人之身,擅自处理村财务资金等违纪行为难以界定。

(四)缓刑、免于刑事处罚适用比例较高

五年来,全省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共作出有罪判决3366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22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1031人,占40.2%。宣告缓刑1401人,免予刑事处罚934人,占69.4%。主要原因在于:

1.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普遍较小,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判决较多适用轻刑罚、短刑期。

2.侦查、公诉部门与审判机关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主体身份认定上一旦产生分歧,往往按照非国家工作人员定罪量刑。

3.反贪部门侦查力量和能力水平尚需提高,有些涉农案件侦查取证不到位,运用法律政策解决办案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四、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的对策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1.要始坚持党的领导,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对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强化党的意识和大局观念,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握好工作方向,使反贪办案工作始终与党委中心工作相衔接、相协调。

2.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把遏制涉农惠民领域腐败问题做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依法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维护农民的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新时代对检察机关的迫切要求,是反贪部门的职责要求所在。要认真学习领会十精神,深刻理解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保障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责任感。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有效载体。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切实把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作为新形势下法律监督工作的重点,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发展,保障农民权益。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规范法律监督行为,增强法律监督实效,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越性。

(二)以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为重点,切实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加大办案力度是党中央的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也是当前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要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和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出发,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切实加大办案力度,“老虎”“苍蝇”一起打,行贿受贿从严查,严肃查办每一起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严查涉及“三农”资金使用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保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严查农村基层工作人员犯罪,营造廉洁的农村政务环境。严查直接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农村稳定的案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坚持经常抓,长期抓,提高贪污贿赂犯罪的查处率,降低漏网率,加大犯罪的风险和代价,增强反腐败工作的惩治力、遏制力、威慑力。

(三)及时掌握社情、民情集中反映的情况,确定办案的重点领域和系统

全国、全省在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都有整体部署,但具体到各市、县,自然条件、经济条件不同,农民集中反映的问题、容易发生犯罪的环节和领域也会有所不同。各级检察机关必须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根据社情、民情集中反映的情况,因地制宜,明确本地办案的主攻方向和重点领域,确保反贪办案有的放矢。山林地区,重点查办涉及退耕还林补贴过程中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矿产集中的地区,重点查办资源审批、开发过程中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工业发达地区,重点查办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过程中的移民拆迁建设资金、征用土地补偿金发放、使用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贫困地区,重点查办支农惠农资金、扶贫资金发放、使用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城中村及城郊地区,关注土地、基层组织和集体资产转制过程中、建设和拆迁安置过程中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利用直接负责具体款项和工作的机会实施贪污贿赂犯罪。

(四)全力以赴,多措并举,全面提高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贿犯罪案件能力

在发现线索上,要全面深入了解掌握惠农领域政策性惠农支农资金落实基本情况,全面摸清专项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底数,努力发现和查找案件线索,为深入查办案件打下基础。在侦查策略和方法上,充分发挥上级院组织指挥和带头办案作用,切实增强排除干扰阻力、快速突破案件的能力水平。要集中优势兵力、组织精兵强将打歼灭战,力求在查办重点领域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深挖窝案串案上有新突破,不断扩大办案成果。在侦查措施和手段上,要用好用活现有各种侦查措施和手段,同时针对侦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研究有效地应对措施。在运用法律政策过程中,要准确把握法律界线,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找准法律和政策的结合点。在办案质量和效果上,确保取证质量,提高证据的合法性和证明力,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事实的检验、法律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在执法办案实战中,还要切实增强分析掌握犯罪规律特点的能力,注意总结办案得失和侦查经验,提高侦查破案水平。要大规模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在实践中锻炼队伍,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五)坚持走群众路线,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走群众路线是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的有效途径

始终坚持把发生在农民身边、侵害农民切身利益、农民反映强烈的案件作为主攻方向,通过创新群众参与反腐败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深化侦查工作检务公开。积极听取群众意见,选出群众代表配合案件侦查,提供证据线索,见证侦查工作,以化解群众疑惑,平息群众怨气,理顺群众情绪,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

(六)讲求工作方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查处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中,既要坚决依法惩治犯罪,又要强化大局意识,讲求办案的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自觉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执法为民宗旨谋划和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善于从宏观上把握任务和重点,找准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结合点,提升办案与服务的整体效果。要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确保办案质量和安全。要慎重对待农村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法律政策规定不明确的,要按照有利于农村改革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要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按照“全面把握、区别对待、严格依法、注重效果”的原则,依法公正地处理好每一起案件。要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在突出查办重点案件的同时,充分考虑涉农职务犯罪数量多、案值小的特点,无论涉案金额大小,都要积极认真查办。坚持“有案必办、够罪必究、全力追缴、全额返还”的原则,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社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七)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惩治涉农惠民领域腐败问题的工作合力

1.进一步完善“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适应证据收集、运用的新规则。特别是进一步完善侦查部门与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推行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提前做好证人出庭和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的准备工作,提升执法办案的整体效能。加强与渎检部门的联系,注意从渎职侵权犯罪中发现和深挖贪污贿赂犯罪。

2.进一步完善“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规范上下级检察院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的任务和关系,更好形成上下紧密联系、地区之间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法治惠民工作方案范文2

多年来,惠州坚持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各项规划编制中,注重从源头上保护生态环境、控制和治理污染、合理有效利用资源,有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使得“惠州蓝”“惠州绿”等生态品牌声名远播。

去年,中央环保督察进入广东,在为期一个月的督察期间,作为绿色发展先行区的惠州,对中央督察组转办件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雷霆出击、立行立改,并且借助督察的东风,推动一批环境问题的彻底解决,真正践行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的诺言。

“那是比捡了钱还高兴的事”

12月6日晚上9点30分,惠东县稔山镇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反映稔山镇百惠商城旁的流动烧烤摊档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稔山镇委镇政府接案后迅速行动。当晚11点20分由稔山镇委书记黄绿青亲自带队,稔山镇联合县环保、市场监管、城建、住建、公安、环卫等部门,对本区域内的5家流动烧烤摊档进行查处,并现场收缴烧烤工具8车次12吨。县环保局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八两金烧烤档”和“万州烤鱼档”分别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分别处以1000和3000元的罚款。稔山镇党委政府对该案落实从严问责,对该镇城监队队长予以免职处分、对该镇城建办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为巩固提升案件的查处成效,全面防范再次发生烧烤摊档油烟扰民情况,稔山镇由镇委书记牵头,各部门严格落实管线、辖区管控责任,开展全镇烧烤摊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对易发路段加强巡逻,对整改发现的负面问题进行曝光警示,坚决杜绝死灰复燃。整治行动开始至今,相关部门持续到行动现场查看了解,没有发现流动烧烤摊档无证经营的情况。

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惠州类似的案件并不鲜见。各地以转办件为线索,以点带面、全面排查整治环保问题,推动区域环境问题的解决,力促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提升。

网友“王生”近日通过“党政领导信箱”向惠州市副市长邓庆忠投信,称“那是比捡了钱还高兴的事,感谢党和政府”。

原来,“王生”所称赞的是博罗县畜禽养殖清拆整治工作。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惠州的案件多次反映博罗县非法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对此,博罗县委、县政府对非法养殖业做到零容忍,以不姑息、不枉情、不手软的态度,强力推进非法养殖业和复养点的整治,全面依法清理非法养殖场。环保督察期间,博罗县共清拆畜禽养殖场376户,清理生猪约12万头,清理家禽约10万只,清拆存栏面积24万平方米。

“我们可以理解,政策如果是这样子,我们也要改良,拆掉那些简易棚后,我们就准备绿化,年底把绿化搞好,绝对不走回头路。”看到县委县政府的坚定决心,特别是通过当地的正确宣传引导,养殖户对清理工作也表示理解。各镇街还多措并举,被清拆后的养殖场有的进行复绿,有的引导养殖户另谋绿色发展路子,获得社会群众的充分肯定。

环境有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改善

12月20日,惠城区环保分局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感谢环保部门顺民意、解民忧,为群众解决了民生诉求,提供了更好的生活环境,居民群众纷纷表示对惠城区的工作态度和处理效率相当满意。

原来,12月16日晚,惠城区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长生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评不符合规定”后,立即作出响应,区包案领导于17日上午9点召集有关部门召开查办工作会议。惠城区环保分局组织技术人员对《惠州长生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并与河南岸街道办热情接待居民代表、听取群众诉求、耐心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对公众反映的合理、合法意见进行梳理,在公示期结束后,于12月17日出具了《关于不予批准惠州长生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通知》,在网上进行不予审批公告。同时,市卫计局也做出建议另行选址的决定。

在此次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惠州市各地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历史遗留环境问题、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环境问题处置,随着一些长期困扰群众的环境问题得以解决,环保工作也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扬。

12月1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反映“关于江北望江村果园巷正对面一斜坡路口垃圾场存在环境问题”。对此,惠城区制定方案,并采取了六项措施对该问题进行整改。为了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惠城区专门开展了一次对村民、住户的问卷调查活动,向原垃圾收集点附近村民、住户派发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深入了解群众对该垃圾点整改后满意度、认同度情况。问卷调查共派发问卷102份,调查结果反映村民、住户对整改的满意度达到98.8%。

“奇了怪了,你们发现了没有,连着几晚好像投诉少了很多”。凌晨1点15分,惠阳环保局一位24小时值守干部对另外几位同事说。跟中央环保督察前期每天处理环境投诉连续鏖战到凌晨4、5点相比,后期投诉的减少反倒让工作人员有点不适应了。

其实,随着环境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随着一系列扰民问题的解决,这样的局面也在情理之中。据不完全统计,仅11月28日以来,惠阳区共妥善处理建筑噪声、娱乐噪声、饮食油烟等各类环境投诉71宗,未出现重复投诉,且投诉数量日渐大幅减少,市民纷纷表示城市的环境有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改善”。

例如惠阳县东直街盛华楼下饮食一条街,10多年来,油烟扰民、噪声扰民、占道经营等环境投诉不断,以往单靠环保部门开展过多次大规模清理,效果始终不尽人意。12月16日凌晨,接到中央督察组转来群众反映该片区存在大排档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的现象。当晚城管、公安、环保、食药监、工商以及淡水街道办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到现场调查,现场令相关档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次日环保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片区其中的14家大排档3天内对其擅自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楼新、改、扩建餐饮服务项目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否则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关闭并罚款。目前,据每日巡查小组反馈,上述大排档均处于停产状态,至今再无出现重复投诉。

当下,群众对美好环境的诉求越来越高,自觉维权、环保监督的意识越来越强,环境问题的解决必须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也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引下,惠州市一批噪声扰民、焚烧垃圾、饮食油烟等违法行为得到彻底解决,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

悬赏5万元追捕环境违法人员

12月17日当天,惠东县组织白盆珠镇、莲花山保护区管理处、县国土、林业、环保、供电、公安等有关部门共100多人在莲花山保护区继续开展清拆工作。截至12时30分,莲花山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完毕。同时,县公安局已刑拘涉案人员1名,并悬赏金额5万元的悬赏通告,加大对其他涉事当事人的抓捕力度。

悬赏5万元追捕环境违法人员,这在全省范围内都是比较少见的,足以显示惠东县对环境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一追到底的决心。事实上,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惠州市对环境违法案件,坚决顶格处理,彰显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环境质量的坚决态度,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在第7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中,惠州市博罗县杨侨镇12岭分厂亚太木板厂排放浓烟,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榜上有名。

“太亚木板厂”即“惠州市盛易木业有限公司”。接案后,杨侨镇联合环保办、经济办配合市环保局、县环保局对该厂查处,市环保局对该厂进行了烟、灰尘、噪声等采样检测。检测显示,该公司锅炉废气超标排放,博罗县环保局对惠州市盛易木业有限公司废气超标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该公司责令停产整治并处顶格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在大亚湾区,省交办件反映,大亚湾区海德运动器材(惠州)有限公司、龙亿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废气扰民问题。当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立即带队赶赴现场核查案情,并组织召开多次案件分析研判会,指导案件的调处。经查,海德、龙亿公司均存在擅自扩建加热器车间且使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的未批先投`法行为。大亚湾区迅速采取措施依法依规组织查处,分别对海德、龙亿公司依法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查封非法扩建的加热器车间。同时对海德公司处罚10.5万元,对龙亿公司处罚30.5万元;当天企业已完成了整改,扩建的加热器车间已进行拆除。区环保局就此约谈了两家企业负责人,责令其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守法意识,杜绝环境违法行为。

法治惠民工作方案范文3

一、科学发展观对档案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及在认识上形成的共识

(一)具体要求

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调研,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同时,紧密联系档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档案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要以发展为第一要义,把促进档案事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一切为了发展,人人共谋发展,争取社会各方面大力支持档案事业发展,发挥每个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用自主创新和先进科技支持档案事业发展,通过法律法规保障档案事业发展。

2、要以以人为本为核心,重点实现“两个转变”,建立“两个体系”。一是要转变重事轻人、重物轻人、重典型人物轻普通人物的传统观念和认识,重视所有涉及人的档案的价值,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二是要转变档案工作中重机关团体利用、轻个人利用,重为机关团体服务、轻为群众服务的传统观念和认识,像重视机关团体利用那样重视人民群众利用,建立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

3、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统筹兼顾档案工作。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既抓好档案系统内部的各项工作,也搞好档案系统与外部的各方面联系;既抓好档案基础业务工作,也搞好档案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各项服务;既搞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也抓好档案中各种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保护;既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保护传统载体的档案,也要运用传统手段和方法保护新型电子载体的档案;既要尊重档案的形成规律和保管的原有基础,又要运用数字化、网络化等手段对之进行系统开发和利用;既要保留并发挥档案工作的基本传统功能,又要不断拓展档案工作的新的更多功能,使档案工作真正做到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

要以统筹兼顾为根本方法,统筹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统筹档案馆工作、机关档案工作、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档案法制工作、档案科技工作、档案教育工作、档案宣传工作、档案群众团体工作等各项工作;统筹各县(区)的档案工作;统筹业务建设、条件建设和队伍建设;统筹对内服务和对外交流。也就是说,在总揽全局、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抓住事关服务大局、事关事业发展的主要工作,着力推进,重点突破。

(二)形成共识

通过学习调研,局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上普遍有了新的深化提高,在思想观念上有了新的转变,形成了一些新的共识。

1.要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树立科学发展意识。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必须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孤立地、整体地而不是割裂地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在正确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内涵的基础上,着力健全体制机制,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档案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

2.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档案工作实现新一轮的大发展。要从自我陶醉、保管好档案就万事大吉的思想中解放出来,从“见物不见人”的传统观念中解放出来,从重机关团体利用轻个人利用、重为机关团体服务轻为群众服务的传统认识中解放出来,从“重建设、轻管理”的局限中解放出来,从“唯上唯书”、生搬硬套的教条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增机构、加编制”和“新瓶装老酒”的老套思维中解放出来,从论资排辈的陈旧用人观中解放出来,从教条式死记硬背和办班考试的形而上学中解放出来。要认识到看不到差距是最大的差距,看不到危机是最大的危机,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保持昂扬的斗志,保持锐意进取的干劲和激情,以敢干敢闯、扎实拼搏的工作作风和效率推动档案工作实现新一轮的大发展。

3.要进一步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好全市档案工作。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要努力统筹各县(区)档案工作,统筹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抓住事关服务大局、事关事业发展的主要工作,着力推进,重点突破。

4.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惠民之州”建设的水平,充分发挥档案服务民生的作用。要紧跟市委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总目标总要求,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民生问题,着力提高档案服务民生造福民生的水平,让档案发展成果惠泽民生。

5.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着力提高领导班子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为科学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的初步成效和存在问题

(一)取得的成效

十六大以来,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密围绕档案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基本适应惠州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新要求,逐步完善了现代档案工作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实现了档案工作的科学发展。主要表现在:

第一,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创新档案服务机制。始终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不断拓宽档案工作为领导、为机关、为群众服务的领域,积极推进档案服务机制创新。主要有: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现行文件利用工作;对旅游、宗教、民营企业、家庭档案等新领域档案工作进行探索和指导,不断拓宽档案社会化新领域;紧跟惠州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做好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加强农业农村、社区档案工作,开展家庭建档工作,稳步推进民生档案服务;狠抓档案归档质量,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综合管理水平;开发有参考价值的档案资料,举办各种展览,不断拓宽档案服务功能。

第二,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日益完善运行机制。制定了档案收集、开放实施细则和档案资料收集、保管、库房管理、整理编目、查阅利用、鉴定销毁、保密、统计、安全保卫、现行文件阅览等一系列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同时,对档案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每年进行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考核。每年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既有短期工作目标,又有长期工作规划,保证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第三,增强档案法治意识,不断完善档案法制建设。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广东省档案条例》等档案法制宣传活动;建立健全档案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审批责任制,提高档案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加大档案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档案行政管理职能。

第四,夯实资源基础建设,为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始终把档案馆资源建设作为档案事业的主体建设来抓,积极开展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开放利用工作,目前,馆藏档案共有267个全宗79003卷、6414件,涵盖了文书、基建、会计、干部处分、死亡干部、普查、勘界、环保、婚姻等门类档案以及声像、照片、电子等多种载体档案,基本实现多载体、多门类、结构合理的档案资料馆藏体系。在加强馆藏资源建设的同时,积极做好档案开放利用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解决经济纠纷、编史修志等工作做好档案信息资源服务。

第五,开发信息资源,挖掘档案的潜在价值。我馆充分利用馆藏档案资料开展档案编研工作,近年来编写了《惠阳地区大事记》、《惠州市档案志》、《惠州改革发展实录》、《惠阳地区“”资料选编》、《惠阳地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国民经济调整资料选编》、《惠阳地区“”化运动资料选编》、《惠阳地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资料选编》等8种资料约300万字;续编了《惠州市历届党代会简介》、《惠州市历届人代会简介》、《惠州市历届政协会议简介》、《惠州市机构沿革》等7种档案参考资料,编辑了17种约310万字的专题文件汇编,今年编撰的有《政府工作报告汇编》、《惠州市政府令汇集》、《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等4种约150万字。同时,为市党史办编写惠州市党史提供了大量的档案资料,约有1万多卷(册)。

第六,坚持科技兴档,稳步推进档案现代化建设。馆藏267个全宗79003卷、6414件档案及6987份现行文件的目录已全部数字化,实现了自动检索,并对馆藏重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至2007年底已完成革命历史档案、重点全宗档案等20万页数字化处理工作;档案信息网站于2005年6月开通以来,内容不断充实,栏目不断更新,至2007年底网站的点击率达60000多人次,成为宣传档案工作的有力阵地和提供档案服务的有力平台;惠州电子文档管理中心从2005年开始筹划建设,2008年4月已正式开通,实现了市直单位电子文件的在线移交管理及开放档案、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检索,目前已在惠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上查询”栏目增设“档案查询”一栏,公众只需登录政府信息网,点击便民通道的“网上查询”,便可进行现行文件检索和开放档案目录检索,方便、直接地查阅到自己所需的档案信息和政务信息,这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又一新举措。

第七,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档案学术研究水平。始终把提高档案人员的整体素质作为档案工作持续发展的大事来抓,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加强档案人员的专业教育培训,据统计,5年来通过业务知识函授和集中考试的方式,共举办了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班和业务骨干研讨班61期,培训人数达2854人次。惠州市档案学会也积极发挥学术研究的桥梁纽带作用,5年来共召开5次学会年会和学术研讨会,收到论文52篇。其中在部级报刊发表5篇,省级报刊发表5篇,省学会宣读42篇。

第八,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档案部门整体形象。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和纠正干部职工精神不振、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执法力度不严的问题,营造出勤奋工作、热爱学习、爱岗敬业、办事优质高效的良好氛围,涌现出一批兢兢业业、甘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惠州市“万众评公务”活动中,连续六年名列前三名,还荣获过市直“文明机关”和“绿色单位”称号,另有54人次受到上级和同级党委、政府的嘉奖。

(二)阻碍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问题

虽然十六大以来,我市档案工作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比兄弟城市的发展态势,对应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目标任务,我们还存在着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有下面七点:

一是思想观念不适应,存在“小进则满”、安于现状的旧的思维定势。

二是统筹发展不适应,存在县区之间,县(区)各乡镇、各部门之间发展不平衡、差距大的问题。

三是自主创新不适应,存在机制不活、动力不足的问题。

四是馆库建设不适应,存在规划滞后、资金缺乏的问题。近年来,我市档案馆库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比兄弟城市,在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特别是惠东、龙门、博罗三县的馆库,还不符合省一级的要求。

五是服务民生不适应,存在资源匮乏、渠道不多的问题。主要是在过去的一段时期内,档案收集渠道不够畅通,收集范围过窄,导致馆藏资源比较单一,提供利用的档案资料不够齐全。

六是人才队伍不适应,存在结构失衡、质量不高的问题。人才是推动档案科学发展的动力与后劲所在,但目前人才机制滞后,人才培养和引进政策不够灵活,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全市档案部门共有101人,但真正是档案专业的只有2人。

七是党的建设不适应,存在执政能力、领导水平、联系群众、廉政勤政有待加强等诸多问题。

通过对以上七个不适应的认真分析,找出了影响我市档案科学发展的六大主要问题:

第一,思想还不够解放。我市的档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思想还不够解放,改革意识、力度还不强,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固步自封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服务方面,存在守旧求稳现象,对如何主动和创造性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方面提供优质档案服务存在因循守旧的思想。二是在档案管理上,存在着“看门守摊”的思想和等人上门移交的意识,重保管轻利用,求稳怕变心理突出。

第二,区域、城乡档案发展不够协调。区域、城乡档案发展不协调,存在很大差距,市直机关档案管理水平较高,区直、乡镇档案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各县区之间档案经费投入、发展水平不平衡。

第三,档案资源整合不够、档案信息服务民生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具体表现在:一是档案馆保存的档案是在档案室保存10~20年后才移交到档案馆的,而老百姓关心的、与自己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档案信息分散在各单位、各部门,不利于惠民便民。二是档案的范围非常广,而与老百姓戚戚相关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收入分配、劳动就业与培训、衣食住行、教育等方面的民生档案,没有实行资源整合,民生档案信息得不到充分发挥。

第四,面对新形势下制约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问题研究不够、探索不够。主要有:对如何破除“安置型”的进人用人机制研究不足,“重业务轻队伍、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还存在;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档案部门依法治档机制探索不够;对如何加强档案工作保障机制研究不够;针对档案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没能及时出台相应的措施;对如何通过学术研究激励机制提高档案人员专业水平、学术水平探索不够。

第五,对违背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问题解决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针对馆藏匮乏,利用率偏低的问题,提出拓宽收集渠道、扩大收集范围的手段方法不多;就如何提高社会档案意识有待进一步创造环境和条件;各县区、各乡镇、各部门之间档案发展不平衡,还需想方设法促使他们协调发展;档案干部队伍的稳定问题、整体素质有待解决。

第六,党性党风党纪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理论学习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学习的系统性、深度和广度不够,理论联系实际上还有一定差距;执行民主集中制还有差距,没有完全做到集思广益;科学管理的意识还不够强,紧跟上级部门安排的多,开拓创新的少,习惯于老经验办事、照搬上级文件、坐等上级指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埋头干业务多,下基层调研少,对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的不够;党风廉政意识不强,存在“无条件产生腐败”、“腐败与我们关系不大”等思想。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在系统全面梳理党的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问题之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集中研究、探讨,认真分析存在这些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下面五个方面:

1、对理论学习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不够主动、深入、系统。由于受文山会海和繁重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影响,学习理论的时间和精力难以保证,只限于党组中心组和平时每周学习日的学习,以工作代替学习,学习较被动。学习上存在形式主义、本本主义,流于“一阵风”、“三分钟热度”,不能深入透彻地进行学习研究,往往对时事政治、领导讲话学习的多,对科学发展观学习不深、理解不透,没能很好地运用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求稳有余,求变不足。

2、对档案业务学习钻研不够深,科学发展能力有待增强。平时的管理工作大多数依靠经验管理,对档案工作的新技能、新知识的学习缺乏动力。因为没有系统的对业务知识进行学习,造成了工作能力的薄弱,以致在档案行政管理和利用上或对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措施上不够有力,方式方法不多,或服务发展、服务和谐、服务民生的亮点不突出。

3、以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指导档案工作有所偏差。我们在理解“发展是第一要义”时,往往忽略科学发展观四句话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割裂了它与另外三句话的相互约束性和有机整体性,片面地理解为“馆藏的增长、馆库的完善等于发展”,搞那种“以物为本”的攀比,导致发展中“见物不见人”。本来丰富馆藏、完善馆库保管条件是手段,提供利用、服务民生是目的。但是,由于发展理念的偏差,把手段、目的本末倒置,这就是对科学发展观“发展是第一要义”的严重曲解。

4、对档案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认识不深,创新热情不足。档案工作是“记录历史、服务当代、着眼未来、造福民生”的崇高事业,由于满足把档案安全保管好就万事大吉的坐等思想,对档案工作如何实现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认识不深,档案工作面向各类人士,特别是普通百姓、困难群体的服务观念和服务能力标准不高,有时还有畏难情绪,档案价值和实效没有很好在人民群体的利用中获得充分发挥。

5、对档案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握不够,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而我们对这一根本要求的把握不深刻,过于注重馆藏增长、馆库建设和档案保管,忽视盘活档案信息资源、活化档案文化功能,忽视通过科技手段促进信息化建设,忽视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忽视提高档案为经济社会服务的水平。

6、对档案统筹兼顾运用不够,有时顾此失彼。统筹兼顾,要求我们在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上,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然而,在现实工作中,我们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上运用不够,往往顾此失彼。比如存在“重业务轻队伍、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注重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对干部的思想动态深入了解不够,对干部职工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关心不够。

7、工作作风不够细致,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作风不够深入、扎实、细致,导致面对千头万绪的工作,有时思路不够清晰,安排不够周密,处理不够冷静,有急躁情绪,顾此失彼;对制度的执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不能放开手脚开展工作,不敢大胆批评犯错误的同志,奉行好人主义。

8、党风廉政意识不强,自身修养有待提高。领导班子的作风和形象取决于廉洁自律意识和自身修养。意识不强,缺乏修养,势必对自己的要求放低,也自然就不能高标准地要求干部职工,从而削弱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吸引力。

三、今后推进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主要思路及措施

(一)主要思路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我局(馆)要围绕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总目标总要求,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提高惠民的水平,争取为全省档案部门的科学发展提供新鲜经验。

1、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义,抓住发展这个关键。局(馆)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档案工作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发展,解决制约档案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档案工作也只有通过发展,才能解决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问题,才能争取到社会各方面对档案事业发展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每个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用自主创新和先进科技支持档案事业发展,通过法律法规保障档案事业发展。

2、坚持改革不停步,把握档案工作改革的方向。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以改革来推动发展。通过改革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通过改革来解决档案工作发展过程中的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消除影响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障碍,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成效、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符合现代化档案馆要求的体制机制。

3、坚持为中心工作服务的宗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档案工作是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服务力量,要始终把服务作为档案工作永恒的主题,把服务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作为档案生存的根本,秉持“以服务求生存,以管理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理念,努力提高服务品质。

4、坚持创新的理念,不断为档案工作的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要将创新作为档案的生命。因为没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档案就没有生机和活力,没有发展理念和思想文化创新,档案就会迷失方向和目标。创新将为档案工作的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成为推动档案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5、坚持以人为本,使档案真正服务民生造福民生。要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档案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改变重事轻人、重物轻人、重典型人物轻普通人物、重机关团体利用轻个人利用、重为机关团体服务轻为群众服务的传统观念,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建立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满足群众需要,方便群众查询上。

(二)已解决的突出问题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让群众从一开始就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我们切实解决档案工作存在的一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主要有下面五个:

1、完善档案信息服务渠道,解决档案工作与服务民生不相适应的问题。针对群众查档案难的问题,开通惠州电子文档管理中心,把馆藏开放档案目录和已公开的现行文件在网上公布,群众通过网上可以直接查阅所需的档案信息和政务信息。并在惠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上查询”栏目增设“档案查询”一栏,群众只需登录政府信息网,点击便民通道的“网上查询”,便可进行现行文件检索和开放档案目录检索,更方便、更直接地查阅到所需的档案信息和政务信息。

2、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解决社会档案意识薄弱的问题。通过开展家庭建档宣传活动,培育家庭档案示范户,并在纪念惠州建地级市20周年之际,与惠州日报社联合开办“解密档案”系列报道,扩大档案社会影响力,提高档案社会意识。

3、深层次挖掘档案信息资源,解决档案信息资源盘活不够的问题。围绕“思想解放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等实践活动,把改革开放30年来,我市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方面具有启示和借鉴作用的大事、重大决策的档案资料,编辑为内部刊物《档案资料参考》,分送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参阅,充分发挥档案资政襄政的作用。

4、加大对县区档案部门的指导监督,解决有的县区档案工作经费不足、馆库建设落后的问题。统筹兼顾全市档案工作,深入到博罗、龙门等县区,帮助解决、落实档案工作的经费问题,使档案的基本保护条件、馆舍建设和设施得到加强、完善;深入惠城区就档案馆库建设问题进行现场办公,共同研究解决惠城区档案馆建设存在的问题;深入到城建档案馆,就馆库及馆藏档案进行了实地检查,指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5、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规范管理工作,解决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创新档案服务机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与市委农办联合下发了《惠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实施方案》,着力做好农业生产和经营档案,农户档案,农村土地山林承包流转档案,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社会保障、合作医疗档案,计生档案等的建立和利用,加强和规范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档案工作,把全市第一批103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纳入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范围,保证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三)下来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及措施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虽然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但还有一些问题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需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研究解决问题的新举措、新方法。具体来说有如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发挥档案馆政务信息查阅场所的作用。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市档案馆将改造档案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充分发挥档案部门在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方面的作用。

2、加强民生档案建设。①加快整合馆藏民生档案资源,做好整理编目、开放审查等基础工作。②要扩大收集渠道,把所有涉及到人的档案纳入进馆范围,充实馆藏民生档案。③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界定民生档案种类和内容,制定民生档案管理制度,为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做好档案服务工作。

3、做好环境污染源普查档案的跟踪与指导。

4、做好撤并单位档案的处置工作。围绕机构改革的进行情况,及时做好撤并单位档案的处置工作,防止机构变动造成档案的散失和损坏。

5、开展档案对外交流活动和教育培训。要拓展我市档案工作对外交流领域,适当组织学习考察活动。要继续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学术水平。

四、以提高建设科学发展的“惠民之州”的能力为目标,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

(一)提高认识,抓好学习,树立发展意识

要把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作为班子建设的主要内容来抓紧抓好,进一步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的落实。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深度、广度和系统性,采取灵活多样的角色模拟、现场抽题解答、文章论点发言等学习形式,保证政治理论学习入心、入脑。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和决策水平。要加强档案知识的学习,认真研究和钻研档案工作出现的新业务和新技术。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牢固树立发展意识,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档案工作。

(二)完善制度,形成合力,视团结为生命

一要建立健全党组会议制度。要明确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决策的事项和程序。党组在决策重要事项前,要充分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发挥集体智慧,增强党内民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二要建立健全局务会议制度。局务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每季度至少有一次扩大到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主要是研究和处理全局日常工作,检查上级档案部门有关政策、规定在本局的落实情况,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要做到多沟通、多交流,在目标上同向,在措施上同力。三要建立定期的谈心制度。党组书记与其他成员每年要有2次以上的谈心,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要有2次的谈心,每位班子成员每年要有1至2次与各科室人员的谈心。通过谈心,沟通思想,消除隔阂,促进团结,增强班子的凝聚力、亲和力、吸引力和战斗力。

(三)解放思想,求真务实,转变工作作风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破解阻碍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难题,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具体做到“四实”:一是察实情,定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档案工作的实际,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思考和解决档案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每位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有2至3个月时间,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分管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写出1至2篇有实情、有见解、有解决问题建议和方法的专题调查报告,形成正确的思路和决策。二是说实话,对调查了解的情况如实、全面、准确地予以反映,不歪曲事实、夸大成绩。三是办实事,脚踏实地为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不做表面文章,不搞政绩工程。四是求实效,以提高服务层次为出发点,让基层和群众看到工作成效。

(四)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加强廉政建设

法治惠民工作方案范文4

夫妇俩希望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在可能的情况下,让妻子王惠继续治疗再怀一个孩子。那么,这对打工夫妇能否通过法律得到相应的赔偿,从而来实现他们夫妇做父母的愿望呢?

历经磨难继发性不孕患者喜得一子

王惠和丈夫李川同在重庆一家大型的合资企业打工,1999年两个人结了婚,但婚后一年多,却没有丁点怀孕的征兆,于是,夫妇俩来到了第三军医大大坪医院,分别做了检查。检查的结果是,王惠患有继发性不孕症,因此,他们的受孕机率特别小。不过医生告诉他们,这种病通过治疗还是可以怀孕的。

回到家里,王惠的心里阴暗到了极点,她觉得这样很可能导致她和丈夫走向离婚。好在丈夫李川并不是那种薄情寡义的人,见妻子痛苦成这个样子,就安慰说,医生不是说可以通过治疗怀孕吗?于是,两人制定了一整套的求医计划。

接下来的每一个星期天,他们都穿梭于重庆的大小医院,咨询相关的病症治疗方法。只要一听说哪种方法对这种病症有效,李川就立即按药方的说法配了回来煎熬给王惠吃。在那段日子里,各家医院和各大药房前都是夫妇俩的身影。看着丈夫成天为自己忙碌的背影,王惠偷偷地哭了,哭过之后,她偷偷地根据一本杂志上广告的私人偏方,乘车到离市区六十多公里的郊县乡镇去求药方。可来到广告上的那个地方,一问才知道那个偏方门诊已经搬到县城里去了,具体地址也不知道。王惠只得赶快乘车,趁天黑前丈夫回家时赶回去。可事情并没有王惠想象的那样顺利,当她乘车回去时,在离家十多公里的路上遇到几辆搞长途货运的大卡车因路窄过不去,这一堵就是两个多小时。等王惠回到家里时,丈夫李川和家人早已四处找开了。见妻子一脸风尘地回来了,夫妇俩抱在一起痛哭了起来。

夫妇俩跑遍了大大小小几百家医院,也没找到合适的治疗方子。李川又利用自己出差的机会开始留意外地的医院。2002年6月,李川因公到武汉出差,在武汉机场的出口处,看见一家不孕专科医院的大型广告牌。李川当即停下来记好了那家医院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回到重庆,便和妻子来到武汉那家医院接受治疗。他们严格按医嘱煎药服药,用自己的虔诚呼唤着他们的宝宝早点到来。每服完一个疗程的药,就迫不及待地到医院去检查,希望奇迹出现。

2002年9月中旬,王惠吃了点水果准备上床休息,突然觉得一阵恶心想呕吐。她立马打电话告诉丈夫李川,李川立刻把妻子送到医院检查,医生告诉他王惠已经怀孕了!这天大的惊喜可高兴坏了这些年来一直忙着求子的夫妇俩:总算老天有眼,给了他们一个孩子。李川索性让王惠辞了工作在家保胎怀孩子。

意外车祸痛失孕子

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怀上孩子后,丈夫李川就什么事也不让妻子干了,生怕她有丁点闪失动了胎气,并给妻子制定了整个怀孕期间的孕期检查表。和丈夫一样,王惠对肚里的孩子也是百般呵护着,连拿东西也生怕碰着小家伙了。

2002年12月7日,又该去做孕期检查了。王惠便怀着已有两个多月的孩子来到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做检查。做完检查后已是中午12点多了,王惠感觉有点累,于是便在医院大门外要了一辆出租车回家。正当王惠沉侵在医生说孩子很健康的幸福中,出租车突然制动失效了。她感觉到车子飞也似的从跑道向人行道冲了过去。在惊叫和颤栗中,王惠感觉到他们的孩子完了,自己也完了。尽管她下意识的用双手捂着自己的肚子,以期减轻对孩子的伤害,但这都无济于事。车子在人们的惊呼声中猛烈地撞在了人行道的栏杆上,王惠只感到一阵突然的剧痛,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等王惠醒来时,发现自己已躺在急救中心的病床上,丈夫李川正耷拉着脑袋沮丧地坐在自己旁边。摸着医院白色被单下盖着发痛的肚子,王惠嚎啕着要他们的孩子。然而她被诊断为先兆性流产。尽管夫妇俩哭得死去活来,12月14日,王惠不得不做了刮宫手术,她和丈夫那来之不易的胎儿就这样离他们去了。

失去了孩子,王惠成天处于过度的悲痛中,任凭丈夫怎样安慰都无济于事。

赔偿遭遇法律空白夫妻感情几欲离析

随后,交警部门组织处理这次案件。第一次赔偿调解时,王惠和丈夫向交警部门与出租车公司谈到,他们夫妇俩为了怀上这个孩子,花去了不少的精力,忍受了常人难以忍受的精神压力和折磨,也花去了他们夫妇俩的所有工资和积蓄。因此,他们要求出租车驾驶员和出租车公司赔偿他们这次事故的伤残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致使胎儿流产的损失费共计65000元。出租公司和驾驶员以种种借口拒绝了王惠夫妇的赔偿要求,坚持要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例进行赔偿。这样一来,出租公司和驾驶员只需赔偿王惠在这次车祸中的伤残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共计只有几千块钱,与王惠夫妇俩为了怀这个胎儿所花去的数万元积蓄相比,这几千块钱的赔偿对他们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现在,王惠夫妇俩没有了钱也没有了胎儿,巨大的伤痛和压力无情地啃噬着他们。他们的生活才从一个阴暗里走进了短短的阳光地带,却很快又掉进了另一个阴暗。怎么办?他们找了几家律师,都因找不到相应的赔偿依据而不愿接受,现有的《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办法》和《交通事故赔偿案例》并没有关于在车祸中导致胎儿流产的相关规定,胎儿流产赔偿成了法律空白。而事实上,夫妇俩最清楚不过的是,在这次交通事故中,他们损失最大的是胎儿的流产所造成的损失。他们如果要再次怀孕必须经过再次花钱治疗,而能否怀上的机率却小之又小。王惠的脾气因此越来越暴躁,甚至认为丈夫对她的好纯粹是在可怜她。

夫妇俩越来越觉得这样的赔偿对他们来说太亏了。不能拿到足够的经济赔偿让王惠继续接受治疗怀孕,这简直就是在剥夺他们做父母的权利。在王惠夫妇俩的要求下,交警部门再次组织了出租车公司和司机去调解。而对方干脆就不到场,还放言出来:别说是赔偿65000元,哪怕是10000元也是不可能的事,要赔偿只能按照《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办法》给。

就这样,由交警部门第二次组织的赔偿调解又失败了,近乎绝望的王惠从交警部门出来,发誓要为失去的孩子讨回一个公道,为自己和丈夫找回再次生育和做父母的权利。

挑战法律空白血泪讨回再生权

回到家里,王惠决心从悲痛中振作起来。她开始四处留意并买了更多的法律书籍来查阅。一天中午,王惠在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中看到了一起医疗事故的精神赔偿,她脑子突然一闪,自孩子因车祸流产后,让她和丈夫寝食难安不是在精神上也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吗?王惠几乎激动地找来关于精神赔偿的书籍,一条一条地仔细查看着。丈夫晚上回家,王惠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李川。两人商量应该找个对法律条款很熟悉的律师来帮他们解决这事。

2003年5月16日,王惠在丈夫的陪同下,找到了重庆红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隆春。李律师听了他们的讲述后,认为王惠夫妇要获得赔偿虽然在相关的法律条款上是个空白,但根据我过法律立法精神和立法原则,是可以从其它法律条款中得到赔偿的。于是,李律师决定免费为王惠夫妇俩此案,这让原本万念俱灰的王惠夫妇看到了新的希望。

2003年6月10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奇特的车祸导致小孩流产的赔偿案。庭上,王惠夫妇和他们的律师陈述了这次交通事故并提出了胎儿流产的精神损失赔偿请求。原因是王惠在这次事故前患有继发性不孕症,后经多方治疗,以及自购药品医治(以病历、检验单、发票为证),在夫妇俩几年的艰辛努力下,夫妇俩忍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折磨,才万幸怀孕成功,不料却被这从天而降的车祸夺走了已有两个多月的胎儿。这撕心裂肺的打击,使夫妇俩在肉体和精神上都受到了沉重的伤害,其不健全的生理功能也遭到了重创,而今后王惠是否终生不孕或是怀孕难度增大尚难预见,这些伤害都是显而易见的。 紧接着,律师继续阐述了本案并非单纯的交通事故案,也是一起"客运合同"纠纷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赔偿的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所遭受的损失。同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至于《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办法》无精神赔偿内容,是因为该《办法》是1992年颁布实施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制的推进、人权意识的增强,社会生活发生了方方面面的变化,特别是在司法实践中,各级人民法院对精神赔偿都作了大胆的尝试。就本案而言,被告以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而拒付原告痛失胎儿的精神赔偿是违背我国的立法精神的。

随后,记者就此采访了西南政法大学的戴大奎教授。戴大奎教授认为,从他自己多年来和法律打交道来看,王惠、李川夫妇关于胎儿损害赔偿是根据原告王惠患有继发性不孕症的特殊情况来提出的精神赔偿。尽管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不明确,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法律原则、原理可以要求精神赔偿。本案的焦点是尽管法律具体规定不明确,其处理的结果也应符合我国的立法精神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反过来说,如果原告的得不到主张和维护,那么就意味着在本次事故中,在运输合同纠纷毫无过错的原告竟要自己承担因被告方的过错行为造成的巨大物质和精神损失。这显然有悖于我国民事法律的立法精神和上述几个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原则。

法治惠民工作方案范文5

针对参加“煤改电”工程的住户,政府提供以下配套优惠政策:第一,社区居民购买蓄热式电采暖器设备,只需要支付1/3的购买费,其余2/3由国家财政补贴;第二,为了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增强保暖效果,政府出资为其房屋提供原址原建、增加保温层、房屋修缮等多项活动;第三,其家庭用电可以享受每度0.30元的峰谷电价政策优惠;第四,居民可以享受《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中的补贴政策。

以一家两间平房为例,根据社区居民测算,以前冬天用于购买取暖用煤花费1300元左右,“煤改电”后,所需电费700多元,节省近一半;如果加上房屋改造、修缮等福利,居民今冬的生活质量将大幅提升。

这本是一个让利益相关方都高兴的项目,然而,在整个政策实施过程中,部分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居民却没有皆大欢喜。据笔者了解,是因为惠民政策出台前后并没有按照法治方式去实施,导致工作人员工作量大,引发牢骚;居民需要没得到满足,又添抱怨;政府财政出资,也没获得感谢。

惠民工程实施没有与制度建设同步

具体表现为缺乏制度建设,使得政策执行工作处处被动。

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多次下达过要求,在一些重大工程选址施工之前,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即使是一些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也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是,据笔者了解,因为项目评估、评价费时费力费钱,时间紧迫导致基层来不及等就开始动工。

由于该项政策出台前,缺乏公众参与,居民对政策不了解;同时政策制定部门对居民实际情况也不清楚,因而政策执行部门(街道办、居委会以及其他施工方)执行方式的临时性、应对性就暴露无遗。

“煤改电”工程并不是今年才有。早在2002年,北京市就了《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政府对“煤改电”采暖户实行低谷电价优惠,给予居民取暖费用补贴,但当时由于其他相关的补贴政策没有跟上,实际上使得“煤改电”居民的生活负担加大,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电采暖方式的推广使用。

据2003年第12期《北京物价》所刊的研究表明,在最初进行试点的150户平房居民中,真正采用电取暖的不到15户,采用电取暖比例低于10%。

尽管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大幅度提升各项补贴,经过11年的推广,采用电采暖的居民大比例提升,降低了燃煤数量,但是,除了动用经济措施之外,在完善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知情权等制度建设、制度调整、制度供给方面仍存在极大的提升空间。

比如房屋产权归属与房屋使用面积大小、与配置电采暖器大小直接相关。居委会进行入户统计的社区工作人员不是房产专业相关人士,要求其准确地判断房产权属以及统计房屋面积大小,难度太大。

“煤改电”工程涉及部分公房,根据基本法理,房管局是政府管理公房的主管部门,房管局对公房房产权属以及房屋面积大小等事实最清楚,所以这项工作如果由房管所来进行统计,或许会做得更有效。至少,房管所和居委会应该相互配合,这样会使得入户摸底、登记更加简单、方便。

但是,据笔者了解,整个政策实施过程中,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只出席了几次协调会。公房管理者的缺位使得很多与公房产权相关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也增加了政策实行的难度。

再如,公共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朝令夕改,使得居民和社区工作人员没有稳定预期,感觉很受“折腾”。

“煤改电”过程中,社区居民接到居委会通知,来到居委会填报审批表,居委会在逐步核实房产证、户口本等信息之后,进行登记。工作人员会告诉居民,去指定地点凭审批表选购电采暖器。

可是,当工作进行了一星期之后,街道办事处临时又通知居委会,说居民此前拿到的审批表,需要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之后,才能去买电采暖器。于是,社区工作人员又电话挨个通知居民将开出的审批表拿回居委会,统一交街道办事处盖章。

这种政策执行中的临时变更行为,不仅增加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的时间成本,同时也让政府获得了工作人员和居民的“差评”,用居民的话说是“拖泥带水”。

尽管这些琐碎的小事只是小矛盾,不是对抗性冲突,也根本不会构成对社会稳定的威胁,但是,政府投资一项惠民工程,由于实施中的程序瑕疵而收获负面影响,的确值得反思。

政府法治建设可从惠民工程开始

近年来,中央政府一直在致力于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笔者认为,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可以从惠民工程开始着手。因为惠民工程是增量改革,改革中没有人利益受损,实行起来阻力会很小,因而可以让其成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抓手。

譬如,在进行“煤改电”施工之前,如果先期在受影响社区进行充分研讨,制定详细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并将规则完全充分公开,不仅有利于宣传惠民政策,而且还能培养和训导居民的法律意识,助推法治社会建设。

首先,在工程动工之前,应该先期组织各个相关部门集中进行研究、讨论,凡是涉及到利益分配的问题,一定要做到透明、公开、公正;涉及到可能影响居民人身安全的项目,在施工之前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譬如,安装高压变电器是煤改电工程的一个重要步骤,居民可能担心变电器产生的辐射而抵制在其住宅附近安装变电器,那么,相关部门就需要召开会议,听取居民、社区工作人员等关于选址的意见,再确定方案。

如果不进行前期调研,当居民去施工现场抗议时,再让居委会领导去现场调解、维稳——这种事后救火模式总是让社区工作人员、工程负责人心力交瘁,更重要的是,受影响居民在切身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其抵抗行为会使得政府维稳成本剧增,强力维稳又会使法治遭严重侵蚀。

其次,对社区工作人员应该进行培训,增强整体素质,提高解决纠纷的能力。

在现今的政治体制下,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其实都是受政府委托的人,其一言一行都与政府评价直接相关。居民对工作人员的不满可能会转化成对国家、政府的不满,因而可能给社会增添不和谐因素。

由此,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培训,提高他们协调、处置社会纠纷和冲突的能力和方法,特别强调工作人员不应该卷入纠纷,使国家和政府形象受损,而要做中立的第三方按照法治规则协调、处理纠纷和冲突。

最后,政府是社会的表率,社会的法治化有赖于政府法治行为的引导与推进。

社区煤改电工程,是对社会资源进行的二次分配,其关注的应该是公平问题。在整个项目过程中,政府要遵循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的原则,通过有序的公众参与和民主形式,对社会资源进行再分配,从而带动全社会民众讲理、讲法、讲公正、讲民主,逐步培植起建设法治社会的环境。

法治惠民工作方案范文6

创新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区纪委、区监察局积极探索和创新基层四项新机制: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基层联动网络,探索性地建立起大工作格局、领导“零距离”接待、查访一线工作、工作风险基金、党员下访等五项联动制度;二是建立互动机制,推行“公开办信”工作模式,采取让群众参与调查全过程、与群众面对面对话等方式,扩大群众对问题处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处理权;三是强化督察机制,对重要问题实行挂牌督察督办,实行专案治理与平时调查处理相结合、行政与司法解决相结合,确保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四是落实责任机制,分解工作任务,领导带头包案,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在全区上下形成和谐的良好氛围。截至今年6月底,区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5件,办理市、区主要领导批示的件13件。

纠风治乱,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围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中反映出来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行为。以效能建设评比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乡镇非税收入检查等6项专项检查,向区委、区政府提出了3条规范性意见,收缴违纪款79万元;加大对招投标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的力度,重点对区“十大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实施监督,针对工程实施中的项目落实、规划制定、质量验收等关键环节跟踪问效,与区人大、区财政局、区国资中心一道,抓好国有资产的清理清查工作;强化治理涉及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严查严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今年上半年顺庆区进一步加大了对各种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办力度,共查办案件10件、立案6件、待立两件、结案5件,处分党员干部5人,受理申诉、复议案件6件。在查处的案件中,涉及科级干部3人、大案要案4件、收缴违纪款20余万元。严肃查处了西湖街社区王某虚报冒领“零就业岗位补贴”违纪案、舞凤街道双女石村在公路违规设卡收费案、李家镇四村姚某挪用扶贫慰问资金案等,保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