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水平考试总结范例6篇

学业水平考试总结

学业水平考试总结范文1

福建中考改革目标

——继续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等9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省级统一组织考试制度。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继续推行由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计划编制、考试报名、招生录取,招生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有力。

——2021年的全省初中毕业生全面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并

1.考试性质与功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初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

福建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2.考试科目与内容。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下同)、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信息技术(以下简称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过早过度偏科,确保达到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求。物理、化学、生物另设实验操作考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英语口语考试探索。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各科学业水平考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全面遵循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依据教育部课程标准制定的《福建省初中学科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用于指导教师开展日常教学与复习备考,提供考试命题与教学评价依据。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实施测试。

考试命题要坚持立德树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统筹“两考合一”考试定位,突出学科思想方法和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的联系,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做到题量适度、难易适当。

3.考试方式与组织。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书面闭卷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考试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福建中考录取总分提至800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重要参考

1.科学使用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以下简称中招录取)的基本依据,原则上采取考试分数与相应等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学业水平考试总结范文2

总分740分

兰州市教育局12月3日公布的《兰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明确:从2018级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兰州市中考招生统一考试科目共10科(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总分为740分,中考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成绩采取“分数”形式呈现。

为深化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甘肃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兰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出台的《兰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要求,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促进学生完成各门课程的学习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科学评价,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弱化考试的选拔与甄别功能。

《办法》规定,由外省市转入兰州市的初中学生和户籍在兰州市在外地就读初中的毕业生,报考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的,须参加兰州市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同等学历社会考生报考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的,须重新参加兰州市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等共12门课程。

分为全市统一考试和考查两类: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共10科: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全市统一考查科目共2科: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

考试各科目分值

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各科目课程标准设定的课时、课程内容等因素,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原始卷面分值为: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地理、生物各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其中外语的分值包含30分口语与听力分值,物理、化学、生物的分值各包含10%的实验操作分值。

考试成绩呈现与使用

A、成绩呈现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取“等级”形式呈现。设A、B、C、D、E五个等级,比例依次为:A等占20%、B等占40%、C等占30%、D等与E等占10%,其中E等级为不合格。

2.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成绩采取“分数”形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测试,以原始分计入招生录取总分,总分740分。

B、成绩使用

1.毕业依据。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所有科目均须达合格以上水平;不合格者,由各县区和各学校安排补考;补考后仍不合格者,不记为初中毕业。

2.升学依据。高中阶段考试招生计分科目的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3.质量评估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监测评估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是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课程实施、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重要依据。

考试方式

根据学科特点,分类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六个科目实行书面纸笔闭卷考试,其中,外语加试听力、口语测试,实行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实行书面纸笔闭卷考试和现场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体育与健康实行现场测试考试;艺术实行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考试方式;信息技术教育实行无纸化上机操作考查。

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考查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应维度。

五个维度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者方可毕业

各县(区)和各学校要按照本评价标准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从具体实施和操作的角度,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评价内容、评分标准,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并报兰州市教育局审核报备。

思想品德。主要考查学生在爱党爱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文明礼仪、仁爱友善、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珍爱生命、保护环境、责任义务等方面的表现。

学业水平。主要考查学生在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学习效果等方面的表现。

身心健康。主要考查学生在健康生活习惯、体质健康、体育锻炼、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表现。

学业水平考试总结范文3

记者4月11日从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获悉,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排,今年中考将在6月12日、13日、14日举行。同时,今年南充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将在全市九县(市、区)实现命题、考试、阅卷、招生“四统一”,在以往统一命题、考试、阅卷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志愿填报、新生录取,维护考试招生秩序,促进教育良性发展。焦点1 报考外地返回学生及社会考生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市教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须严格按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各地各校不得擅自缩减或突破招生计划,班额控制在56人以内。普通高中除经批准可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外, 其余学校均实行属地招生原则。其中,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包括:市直属学校南充高中、龙门中学,以及各地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阆中中学、西充中学、白塔中学、南部中学。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为南充一中、南充十中、南充十一中。可跨市(州)招生的普通高中包括:南充高中、阆中中学、西充中学、白塔中学、南部中学。该负责人介绍, 本次考试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能适应高中阶段学习、身体健康。正住户籍在我市但在县(市、区)域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 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考。 正住户籍不在我市但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 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考。 凡有就读普通高中意愿的学生均须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 已取得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学籍者、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者不得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户籍和学籍限制。2018届初中毕业生(即八年级学生)须报名参加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其结果计入考生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本次考试采取网上填报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外地返回学生及社会考生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报名。外地返回考生报名须在规定时间内,带上户口簿、原就读学校及其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章的学历证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资料。市直属学校初中由所在地教育局统筹组织报名。焦点2 考试比去年提前两天开考 考试总分700分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文、理科综合采用合堂分卷方式考试。地理和生物(合堂分卷)学业水平考试在八年级结业时进行。 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必须参加物理、 化学实验操作和体育考试。根据考试安排, 考试将在6月12日、13日、14日举行, 比2016年提前2天。 具体考试时间为:12日上午9∶00至11∶00考语文,下午3∶00至4∶40考理科综合。13日上午8∶00至10∶00考数学,10∶30至12∶00考文科综合, 下午3∶00至4∶40考英语(含听力)。17日下午3∶00至4∶30考生物、地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为70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含听力)120分,理科综合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文科综合100分(思想品德50分、 历史50分), 生物、 地理各3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20分,体育40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体局统筹协调安排,统一命题、制卷及阅卷,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考试。八年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命题、 制卷由市教体局负责,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考试、阅卷、统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和体育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焦点3 录取志愿共设4个批次 统一填报统一录取在以往命题、考试、阅卷的基础上,今年南充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统一填报志愿及新生录取。根据安排,填报时间为6月14日至19日。第一批志愿:设置一个志愿。报考市直属、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以及报考南充一中、南充十中、南充十一中的考生在此批次填报志愿。市直属和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即南充高中、龙门中学、白塔中学、阆中中学、南部中学、西充中学。第二、三、四批志愿,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本地实际自行设置, 于5月15日前完成志愿填报办法的设置。各地考生报考当地高中(含省、市级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民办高中)在这些批次填报志愿。市教体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所有新生录取由市教体局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分批次、分县(市、区)统一录取。录取以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为依据,一个学生只能有一个学位,不得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考生及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填报高中志愿和已被录取到其他学校的考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教体局结合招生计划、中考成绩、考生人数综合考虑后确定。对录取未完成计划的学校,市教体局将统一向社会公布计划, 统一组织网上补填志愿、录取。严禁各高中学校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前招生。新生报名注册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15日前。 各初中学校务必告知初三毕业生高中新生报名注册时间, 逾期未报到注册视为放弃,市教体局将适时调剂补录。市教体局将根据录取名册进行学籍注册审核。新闻链接今年中考,实验操作和体育考试5月10日前进行明年中考体育考试分值增至总分60分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和体育局获悉,2017年南充中考实验操作和体育考试确定在5月10日之前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确定。据介绍,本次考试对象为参加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的所有学生。考试内容包括体育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其中,体育考试有1个必考项目和2个多选项目。必考项目为立定跳远,多选项目为:台阶试验、50米跑(二选一);坐位体前屈、握力体重指数(二选一)。实验操作考试为:物理、化学。体育考试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规则进行,总分40分,其中,立定跳远14分,另外两项各13分。实验操作考试总分20分,每科10分。考前有严重伤病或特殊生理情况的考生,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缓考学生应在原定考试日期后10天内补考。确有特殊情况未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申请一次补考。实验操作考试不予免、缓考。同时,市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川办发〔2017〕7号通知精神,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变化较大,其中,考试内容为3个必考项目+1个选考项目,即:800米(女)、1000米(男)跑,立定跳远,原地双手头上实心球向前掷远;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任选一项技能考试。考试分值提升至总分60分。南充晚报记者 张维

学业水平考试总结范文4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全面建立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全面深化基础教育内涵建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立德树人,以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促进公平公正为基本价值取向,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各地和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快内涵建设,提高质量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突出素质教育核心理念,重视课程、实践、文化育人,做好体育美育工作,建立面向全体学校、全体学生的多元多维评价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坚持普职并重。按照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突出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制定招生政策,合理调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积极拓宽中职学校生源渠道,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3.坚持公平公正。突出招生行为规范,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增强公信力。探索建立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4.坚持统筹推进。突出改革的导向作用,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初中与高中的关系,统筹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推进教学、考试、招生有机衔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三)改革目标

——继续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等9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省级统一组织考试制度。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2021年起,全面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继续推行全市统一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计划编制、考试报名、招生录取,实现招生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有力。

二、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初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

1.考试科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物理、化学、生物另设实验操作考试,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考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全面遵循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依据《福建省初中学科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坚持立德树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统筹“两考合一”考试定位,突出学科思想方法和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的联系,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做到题量适度、难易适当。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实施测试。

(二)考试方式与组织

1.全省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书面闭卷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全省实施,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考试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2.宁德市组织的考试、考查科目。体育与健康和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操作考试,具体考试办法另文通知。

3.县(市、区)组织的考试、考查科目。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门科目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具体实施;学校结合学生平时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绩。学校考试评价方案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市、县(区)教育局组织过程巡视和成绩评定结果审核。

(三)考试分值与时间安排

1.考试分值。省级统考科目卷面满分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体育与健康40分。其他非省统考科目成绩只定合格、不合格。

2.考试时间安排

各科目分年级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年级科目时间

八年级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4~5月

地理、生物6月中下旬

九年级体育与健康4~5月

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音乐、美术4~5月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6月中下旬

(四)评卷与成绩呈现

1.评卷工作。省级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的学业水平考试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以及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评卷工作。

2.成绩呈现方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和升学录取的基本依据。各科根据原始成绩,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A、B、C、D、E.原则上每个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E等级比例不超过5%;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为了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为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内容,由学校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评定的组织与程序参照《宁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见附件)执行。

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等,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不合格。评定结果既是学生毕业的主要标准之一,也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校认定,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学生综合素质评定“C”等以上(含“C”)、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均达到D及以上等级即可毕业。学生毕业当年未能达到要求的,可在离校2年内申请补考相应科目,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等级,应予以毕业。

五、录取总分

(一)考试结果总分的组成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数、折算分数相结合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2021年中招录取文考总分为800分,具体如下:

1.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3门科目满分各150分。

2.体育与健康科目按《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组织实施的考试成绩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满分40分;

3.物理科目按卷面成绩的90%、化学科目按卷面成绩的60%、道德与法治和历史2门科目均按卷面成绩的50%、地理和生物2门科目均按卷面成绩的30%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

(二)照顾政策加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我市将根据省教育厅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原有照顾政策。

(三)录取总分的呈现。高中阶段招生的录取总分由“考试结果总分”和“照顾分”组成。

(四)考试等级的使用。中招录取计分科目及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设定等级底线要求;对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探索实行等级奖励分政策,防止群体性偏科,确保国家课程实施质量。市教育局根据文理兼顾、全面发展原则,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各科等级在中招录取中的使用方案。

六、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合理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市教育局将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创建,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学校使用方案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应至少提前一个学期公布,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2019年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须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到2021年毕业升学开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参考;待条件成熟时,我市将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依据之一,探索基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内容,以量化积分或等级奖励分数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二)完善优质高中定向生和完成义务教育后的特殊群体升学政策

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做法,定向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促进初中学校均衡提升。完善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办法,合理控制定向生降分幅度并动态调整。

落实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招录取政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的报名、考试、录取待遇。支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招生考试机构应为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便利。

(三)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

实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旨在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市教育局将根据高中多样化发展规划目标加强统筹,合理确定全市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时间,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严格审批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特色创建目标任务、基础能力、主要措施、招生范围和人数、招生办法等),并及时将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汇总报送省教育厅。严禁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全市每年自主招生比例严格控制在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左右。经市教育局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经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可适当放宽至15%左右(但不超过100人)。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实施自主招生过程中,要重视招收农村学校学生和贫困家庭子女。要切实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均要参加中考,可不参加中招录取投档。

七、招生管理工作

(一)招生计划管理和考试报名

我市将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原则,分县(市、区)、分校一次性下达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自主招生数须纳入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管理。已连续三年无实际招生或连续三年每年实际招生不足100人的高中学校,要停止安排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同一校区高中部招生计划均不得超过1000人、班生额不超过50人。各地要在宁德市中考报名管理平台进行考试报名,并于报名前报名条件等信息;各县(市、区)教育局和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在市级管理平台外自行组织报名。

民办高中(含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下同)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支持民办教育的规范发展,将民办高中统一列入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民办高中招生政策,认真审核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根据学校实际办学能力逐校下达招生计划。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含筹设期间)的民办高中不得参与招生。

市教育局将每年适时向社会公布全市具备招生资质的高中阶段学校名单,并各县(市、区)、各校招生计划。所有高中阶段学校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

(二)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管理

严格控制跨市域、跨县域招生校数和招生规模。因国防建设、重大教育改革实验等特殊需要,确需跨设区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由双方设区市教育局协商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公办普通高中按照属地原则,在本地范围内招生。我市将进一步严格控制市域内跨县(市、区)招生的公办高中校数和招生规模并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对教育教学改革无实质促进作用的,不予批准跨县(市、区)招生。一般情况下,经市教育局批准跨县(市、区)招生的学校,其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中总招生计划数的5%.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其跨县(市)招生比例可放宽至10%;学校因所在服务区初中生源暂时不足的,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协商调剂。

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招生,要符合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申请跨设区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需市教育局确认后统一发函征求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意见(内容包括招生人数、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经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同意,学校向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提交具体的招生简章,完成衔接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未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对接确认的民办高中,不得擅自组织跨设区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跨县(市、区)招生政策,由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规模比例、学校条件等进行核定。

跨设区市招生事项纳入生源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生录取管理。除对招收的学生具有体质、技能特殊要求外,不得安排提前跨市、县招生。跨市、县招收学生的学费按照招生学校正常标准收取,招收计划纳入生源地管理。

八、招生录取管理工作

(一)建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

市中招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及在本地区招生的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完善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凡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均须经我市招生管理平台统一录取。未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一律不准录取。

(二)规范各类招生程序

1.严格做好普通高中学籍接续工作

全市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须经市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跨设区市招生的在生源地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办理录取手续。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全市划定的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并确保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至少有一定比例学生被优质普通高中录取。跨设区市招收或经自主招生予以降分录取的,不得低于生源地设区市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市中招管理部门核定的中招录取名单是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接续的依据。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加强高中招生和学籍接续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市中招管理部门确认的普通高中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正式招收的学生接续电子学籍档案,对未经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审核通过。涉及跨设区市招生的,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本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的录取花名册,及时在学籍管理系统上办理外地就读学生审核手续。市教育局每年根据全市招收录取结果,适时抽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升学学籍接续情况。

2.拓宽条件做好职业教育招生

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留足职业院校容量,认真做好中职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有就读意愿的学生初中毕业后接受职业教育。要继续把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纳入中职学校招生范围,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支持中职学校根据自身办学能力,规范有序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

(三)强化招生监督检查力度

1.实行“阳光招生”。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实行“阳光招生”,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录取结果等。要加强招生信息监管,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以改革为名乱收费,坚决纠正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收费及举办“校中校”等违规行为,防止公办学校优质办学资源异化和流失;严禁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严禁在中职学校招生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中职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教学点。

2.加强高中招生工作监管。严肃招生工作纪律,通过专项督查、暗访抽查、来函来电随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制止、严查各种违规招生行为。落实群众信访举报查办和督办责任,实行重点信访举报直查直办和通报制度。对屡禁不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招生行为,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进行点名公开通报;对招生中出现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和失职渎职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不断加强中考中招工作党的领导,教育部门党组织要切实把握教育招生工作的政治方向,教育纪检部门要切实加强考试命题、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检查监督,切实防范和打击考试招生腐败行为。要充分认识初中教育考试评价改革的重要意义,将进一步准确把握改革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落实计划编制、考务管理、评卷分析、招生录取等各项具体任务,确定专业考试机构负责考务工作,确保中考中招改革顺利实施。要从维护教育公平、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有机衔接原有做法,科学确定考生志愿填报时段,科学制定招生录取条件和程序,科学划定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稳妥推进中招录取改革。

(二)强化教学管理。各县(市、区)和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课时,让青少年拥有光明的未来。要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学校管理方式和教学方法,加快发展素质教育。要切实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资源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各县(市、区)要定期开展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评估,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数据的分析应用,指导教育教学改革。

(三)提升保障能力。各县(市、区)要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基本能力建设,严格试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考试安全。书面考试科目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基础,建成全市统一管理的考试招生报名、录取管理电子平台,探索建设区域内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各县(市、区)要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试程序,并按要求加强考试、评卷及招生管理,确保中考工作有序进行。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和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国家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有关要求,重点解读和宣传国家助学、教育扶贫、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指导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好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宣讲会等活动,加大改革工作政策宣传。

十、其他事项

1.因休学原因转入2018级、2019级的初中学生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除已获得的初中学业考试成绩的科目,须通过其他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总结范文5

9月25日,孝感市教育局印发《孝感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从2019年秋招收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进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2021年,八年级学生生物、地理按照新方案实施考试,2022年,全面落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任务。

根据《方案》,孝感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要从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推进招生录取办法改革、推进考试内容与命题改革四个方面推进,其目标是到2022年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实行全科开考

根据《方案》,今后高中录取不仅看中考成绩,还要看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两考合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方案》明确,考试科目实行全科开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15门课程。其中外语包括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

考试方式上,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采取书面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增加项目的选择性,采取现场测试;外语听力与笔试同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待条件成熟后组织实施;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采取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考试按省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方案》规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原始分和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以原始分数呈现。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以等级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

中考总成绩为730分考试时间也有变化

《方案》中的重点,是从今年七年级新生开始,中考总分为730分。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30分)、物理70分、历史60分、道德与法治40分、化学40分、地理40分、生物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其中七、八、九年级平时成绩各计5分,体育中考成绩计35分)、理化生实验操作30分(其中物理操作10分、化学操作10分、生物操作10分)。总分730分。

考试时间上,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的6月20日、21日;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的6月22日;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科目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音乐、美术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

组织实施上,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科目由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制定实施办法,县(市、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有关院、站具体实施。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五个方面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

《方案》要求,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把握学生成长规律,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改变以考试成绩为标准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全市在籍初中学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并完成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养成和突出表现。

在评价方法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以学生“写实记录”为主要依据、由初中学校组织“等级评定”的方式进行。评价程序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等。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指导学生做好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的遴选整理;对“写实记录”和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定期公示、审核;运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为每位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五个维度各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个维度比例以学校为单位,A等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总人数的50%,B等以上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85%,D等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

学业水平考试总结范文6

杭州中考新政正式,与往年相比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是所有的招生录取工作均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

二是优质普高名额分配生(原保送生)比例从2021年(2018级初一年级)起由50%提高到不低于60%(六城区2021年为60%)。

三是从2022年(2019级初一学生)开始,名额分配生将逐步向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倾斜,民办初中当年自主招生学生数按不高于50%的比例计入应届毕业生数。

如某民办初中2019年招生计划为300人,按政策其40%的计划即120人为学校自主招生学生数,这部分人数将按50%的比例计入该校2022年的应届毕业生数,即该校2022年用作名额分配计算时的毕业生数为240人。因此按毕业生人数分配的该校所获得的名额分配生数将相应减少。

据内部消息:南京中考政策也将在近期出台,或将调整指标生比例,但最终以政策为准,请大家安心等待。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1.这次杭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背景是什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建设“美好教育”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8]81号)精神,我市深入调研,结合杭州实际,广泛听取意见,历经一年多时间,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2.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到2021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和高中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

3.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适用对象具体是怎样的?

除文件中已明确说明具体实施时间的,如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招生向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倾斜从2019级初一学生开始实施等,其他均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试成绩计入相应学科总分。

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相关政策调整在该年级学生就读初一前就已公告)。

现就读的初三、初二年级学生不受本次改革影响。

4.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是怎样的?

杭州全市范围实施。其中,六城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和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各区、县(市)教育局分别组织实施。

5.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和计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和体育与健康等六门为统一考试科目,成绩纳入录取计分。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作为考核科目,成绩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各考试科目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均为120分,科学为160分,社会为50分,体育与健康为30分,总分为600分。

6.英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和科学实验测试何时开始实施?

探索开展英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和科学实验测试。待条件成熟时,开展英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和科学实验测试,测试成绩计入相应学科总分。

7.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哪些方面有变化?

一是实现“两考合一”。将现行的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合并为一次考试,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是规范考试对象。所有初中毕业班学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8.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方式将发生怎样的变化?

一是所有的招生录取工作均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

二是优质普高名额分配生(原保送生)比例从2021年(2018级初一年级)起由50%提高到不低于60%(六城区2021年为60%)。

三是从2022年(2019级初一学生)开始,名额分配生将逐步向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倾斜,民办初中当年自主招生学生数按不高于50%的比例计入应届毕业生数。如某民办初中2019年招生计划为300人,按政策其40%的计划即120人为学校自主招生学生数,这部分人数将按50%的比例计入该校2022年的应届毕业生数,即该校2022年用作名额分配计算时的毕业生数为240人。因此按毕业生人数分配的该校所获得的名额分配生数将相应减少。

9.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有无变化?

改革后的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政策与现行政策基本无变化,特长招生原则上不超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特色招生中只有办学特色鲜明的学校,如杭州第七中学的美术特色班,经批准才可酌情增加招生计划数。

10.中考加分政策如何调整?

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从2021年开始,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奖励类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建设“美好教育”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8]81号)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杭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目标

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加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考察学生的品德发展、学业水平、身心健康等全面发展情况,切实改变单纯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来录取学生的倾向,到2021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和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进一步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合并为一次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初中毕业班学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1.考试科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简称为“社会”)和体育与健康等六科作为统一考试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由市教育局制定考试标准和要求,学校组织实施,成绩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考试命题。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等学科的命题以《杭州市初中毕业升学文化考试命题实施细则》为依据。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学生在真实情景中的问题解决能力学科思维能力及实践能力的考查,改进开放性试题命题和评分方式,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采用闭卷方式,社会学科可采用闭卷或开卷方式。各学科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0至0.75之间,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及标准另行制订。

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均为120分,科学为160分,社会为50分,体育与健康为30分,总分为600分。探索开展英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和科学实验测试,测试成绩以分数形式计入学科总分或以等第形式呈现(如英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成绩以分数形式计入英语总分,则替代听力),并作为高中招生录取时决定同分考生投档先后位次的依据之一。

3.考试组织。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等学科的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市教育考试院及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具体实施。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六城区)的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以下简称四区)和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下简称三县(市)]由各区、县(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1.评价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各校应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文件另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应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民主、公开、透明,保证评价内容客观、真实、可用。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应加强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结果应用。进一步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的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基本条件,在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中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前置条件。

(三)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普职教育协调发展的要求,各地要科学编制并实施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其中市教育局统一编制六城区招生计划,四区三县(市)教育局分别编制本区域招生计划。

2.完善招生名额分配。进一步完善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从2021年(2018级初一学生)开始,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比例为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60%;省-级重点普通高中分设的校区及领办的分校、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等名额分配招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省-级重点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比例,具体由教育主管行政部门确定(六城区学校由杭州市教育局确定)。招生名额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依据基本均衡分配,根据当年名额分配生总计划数和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确定各初中学校名额分配生可推荐名额。名额分配将逐步向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倾斜,2022年(2019级初一学生)起,民办初中当年自主招生学生数按不高于50%的比例计入应届毕业生数。

3.单列自主招生计划。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符合条件的高中学校可向教育主管行政部门申请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包括特长招生(招收在艺术、体育、科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特色招生(招收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应报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核准(六城区学校由杭州市教育局确定)后方可实施,其中特长招生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经批准的特色招生及特长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20%。办学特色鲜明的学校经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批准(六城区学校由杭州市教育局批准)可酌情增加特色招生计划。

(四)探索多元录取机制

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逐步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制定学校招生标准,建立名额分配招生、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为主的多元录取机制。

1.名额分配招生。六城区初中学校根据分配名额及名额分配生推荐实施方案,在学业水平考试前确定名额分配生推荐名单。

学业水平考试后,市教育局根据相应录取批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划定该批次基础控制分数线,招生学校在达到基础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名额分配生中,按不低于95%的要求,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区三县(市)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可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学生志愿择优录取。名额分配录取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

2.自主招生。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应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前置条件。特长招生应根据学校面试或术科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特色招生可按特长招生方式由学校录取,也可由学校先组织相应术科测试,测试成绩合格作为招生录取前置条件,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纳入统一招生择优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可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前置要求,根据职业院校考核评价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实施自主招生的高中学校应分别制定相关自主招生实施方案,详细列明自主招生的类别、数量、条件、程序及录取标准等内容,报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备案后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3.中外合作项目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原则上按特长招生方式由学校自主招生录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经申请可在全市范围招生。

4.统一招生。积极探索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结合的统招生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开展两者有效结合的改革试点。中职学校招生分别纳入六城区和四区三县(市)同一招生平台有序进行。中职学校与高等院校一体化培养的专业,可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院校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机制。中职学校跨区、县(市)招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加强招生管理

1.严格按计划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在本地范围内招生,未经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不得跨区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按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取消“三限生”、“借读生”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做到“人籍一致”。

2.严格招生秩序。招生录取工作一律在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严禁擅自提前招生,确保正常招生秩序。特长招生、特色招生、中外合作项目招生的术科测试,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的院校考核评价可在每年5月中旬后进行。未经市教育局批准,省外中职学校不得在我市举办分校或教学点并招生。省内中职学校涉及跨设区市招生的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3.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落实“减项、降分”要求,从2021年开始,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奖励类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三、保障与监管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各区、县(市)要建立健全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各级教研机构要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研究和指导。各级考试机构要加强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各地要加强各类高中学校招生的统筹管理,确保考试招生所需的设备和经费。

(二)深化教学改革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推进素质教育。

(三)完善“阳光招生”运行机制

积极推进考试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制度,依法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严禁以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违规招生等行为。要加强对招生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检查和处罚,重大违规违纪事件查处情况应及时向社会通报。

区域内发生较大规模违规违纪事件,取消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年教育发展业绩考核优秀等级评定资格。

(五)做好宣传引导